第十九章 工业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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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311
颗粒名称: 第十九章 工业体制
分类号: F403
页数: 16
页码: 189-204
摘要: 清末和民国期间,湖口工业中主要是手工业,手工业中又以上门串户的个体手工业为主,虽有手工业店(铺)和作坊,但为数不多。这期间也出现过官(军)办工业和私营工业,但数量极少,且生产能力低下,寿命短暂。建国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很重视发展地方工业。从江西巡抚德馨的奏折中获悉,光绪十七年从九江府属局卡所收的厘金税中拨给湖口船厂经费银九千六百两。日军入侵湖口时该厂被占领,后由国民党收复。建国前县内有两家,一是创办于民国二十一年的许记印刷所,五、六名工人,人力半机械化生产。至湖口解放,无私营工业企业留下。抗日战争爆发,湖口县城沦陷,手工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
关键词: 工业建设 工业体制

内容

清末和民国期间,湖口工业中主要是手工业,手工业中又以上门串户的个体手工业为主,虽有手工业店(铺)和作坊,但为数不多。这期间也出现过官(军)办工业和私营工业,但数量极少,且生产能力低下,寿命短暂。
  建国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很重视发展地方工业。按所有制分,有个体手工业和集体手工业;有国营工业,内分县属国营工业企业和中央、省、市属国营工业企业;有集体-业企业,内分二轻系统工业企业,乡镇工业企业和非工口集体工业企业;有私营工业企业,这种工业成分在湖口一直很单薄,1954年“一化三改”(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对农业、手工业、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前,只有一两家,后都转为集体企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国营、集体、个体一齐上”的政策允许下,城乡逐渐发展了一些个体工业户,规模一般都很小,真正发展为私营工业企业的,到1988年年底只有16户。
   第一节官(军)办工业
  光绪九年(1883),长江水师曾在湖口建立水师提镇两标船厂,厂址在回峰矶(今属九江市庐山区),主要任务是维修长江水师的船只,也有少量制造。从江西巡抚德馨的奏折中获悉,光绪十七年从九江府属局卡所收的厘金税中拨给湖口船厂经费银九千六百两。
  光绪三十二年,县令冯由在县监狱附近修建了一座“习艺所”,所中收养了流民贼犯10人,购置机器,雇用工师,当年八月初一日起督令开工,织棉布、线带、毛巾,搓麻绳。
  民国初年,海军在上石钟山脚下建立了一所海军机械修配厂,专营军工,不受地方政府管辖,主要是进行舰艇维修和兵器的保养。日军入侵湖口时该厂被占领,后由国民党收复。民国三十六年(1947)五月一日,国民党海军总司令部下令,将其改编为海军湖口水中武器工厂。湖口解放前夕,国民党将该厂机械设备及技术人员全部迁走,并由两艘兵舰在西门塘押迁,只留下几栋破烂房屋。
  民国二十八年日军占领湖口县城后,国民党县政府逃至都昌县境石埠涧,难民也跟随政府集中在湖口武山脚下一带。县政府为减轻经济上的压力,于杨家山设一难民织布厂,设备有10余台老式织布机和20余台织袜机,生产土纱土布、袜子,在日军的经济封锁下,这些产品在非沦陷区很畅销,后因日机对该地区狂轰滥炸,县长陈鉴阳只好下令解散工厂,难民落各自逃生。第二节私营工业
  建国前县内有两家,一是创办于民国二十一年的许记印刷所,五、六名工人,人力半机械化生产。老板是南昌人许某,抗日战争爆发后,老板外逃,印刷所停产;另一家是民国二十八年由李芷宣(民国二十三年曾任湖口诊疗所所长兼医师)等人创办的湖口大同工业社,生产“地球牌”肥皂,后因原料、资金困难,不到一年便倒闭。
   至湖口解放,无私营工业企业留下。1986年起逐渐由个体工业户中发展了16家私营工业,规模较大的有:
   湖口双钟密封配件厂,1986年10月创办。厂主闻友鹏。1988年有固定资产3万元,流动资金4万元,年产值16万元,纳税1万元,雇工21人。
   梅文斗鞭炮厂(文桥乡),1986年12月创办。厂主梅文斗。1988年产值8万元,纳税0.32万元,雇工10人。
   湖口双钟橡胶制品厂,1986年创办。厂主张传彬。1988年产值21万元,纳税1.1万元,雇工8人。
   鞋山橡胶制品厂,1988年2月创办。厂主叶红林。当年产值6万元,纳税0.2万元,雇工8人。
   三里水泥预制构件厂,1988年9月6日办。厂主颜金保。当年产值6.5万元,纳税0.31万元,雇工8人。
   曹新举配件厂,1988年10月创办。厂主曹新举,雇工10人。当年产值2.1万元,纳税O.1万元。
   象山石灰厂(文桥),1988年11月创办。厂主汪监中。当年产值8万元,纳税0.4万元,雇工9人。
   第三节手工业
   一、管理机构
   清代手工业政府无管理机构,手工业者为了保护本身的利益,按行业自行组织行业工(公)会。
   国民党县政府建设科兼管手工业。
  建国后,1951年初设立工商科,负责统管全县手工业。1953年工商分家,,手工业划归县供销合作社管理。1954年8月县政府设手工业管理科。1955年6月成立湖口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社,与手工业管理科合署办公。1956年手管科改手管局。1958年精简机构,撤销手管局,手工业联社也随之消失。手工业基层单位分别交各公社(场、镇)、商业、工业管理。1961年4月恢复手管局。1962年3月手工业联社随之恢复。1968年“文化大革命”中,手管局瘫痪,成立“湖口县手工业联社革命委员会”,同年11月又撤销。1973年11月再度恢复手管局,1981年2月改手管局为二轻工业局,管理县城所属二轻企业。1984年恢复手工业联社,与二轻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机构至今未变。
   二、个体手工业
  建国前,湖口手工业以个体生产为主。广大手工业工人或串门做“户工”,或到外地谋生,也有少数私营手工业店铺和作坊,有的设在县城,有的设在九江、南昌等地,在县城的一般较小,在外地的本钱稍为大一点。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县城有店铺、作坊64家,比较大的是流芳沈春发兄弟俩于光绪七年在县城开办的木船修理业,后来发展到有二十多名手工业工人的造船场。另一个是城山周春茂在南昌创办的营造店,最旺盛时有几百名手工业工人。民国前期手工业有所发展。民国二十三年(1934)县城手工业店铺发展到113家,渔钩店就有6家,缝纫店有20家。
  抗日战争爆发,湖口县城沦陷,手工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双钟镇的手工业店铺、作坊,被日机炸毁十之六、七,农村的手工业者也被骚扰,无法生存,只有背井离乡,另谋生路。民国二十九年县城手工业只有一户简单的修理店和一家糕饼作坊。民国三十年日军在县城设立伪政权,部分手工业者才开始恢复店铺,但境况极差,不但生意萧条,还要时时遭受日伪的欺压和勒索。
  日军投降后,外逃的手工业者陆续返回家园,重操旧业。民国三十七年,县城手工业店铺已恢复到44家,行业近30种,其中增加了造船业和衡器业等。但此时的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已远不如战前。由于当时时局的动荡,市场通货膨胀,物价极不稳定,手工业者只得停产转向,或闭店歇铺,很多传统的手工业工艺也失传了,如湖口的缫丝业、刺绣业在清代和民国初期都较出色,产品曾行销景德镇及周围各县;屏峰向有缸甏窑,抗战开始便停产,一直未复业,工艺失传;比较闻名的木雕、泥塑工艺亦不复见。造船业则时起时伏,生产极不稳定。当时手工业工人劳动条件和生活状况更其凄苦。据民国二十三年统计,湖口县当时一些受雇于人的手工业工人除伙食外的年收入:木匠100元;篾匠50元;裁缝70元;理发匠60元;铁匠50元;泥水匠80元。
   建国后,手工业工人获得新生,1950-1952年是手工业恢复时期,人民政府对手工业进行登记、发证。据1952年统计,全县手工业有3055户,3358人,当年总产值42.9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16.86%。手工业工人的经济收入逐渐提高。1950年人平月工资25元,1962年35.2元,1972年45.4元,1988年79.7元,而且工人们不同程度地享受劳保福利和劳保医疗。
  1954年手工业合作化后,手工业者纷纷参加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分散在农村的,农忙时在所在农业合作社(后在生产队)参加农业生产,农闲从事手工业,需向集体交积累,或交钱记工,参加统一分配。至1973年几无个体手工业者。1973年后允许少量从事修补业的个体手工业者走街串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土地实行包产到户,自主经营,个体手工业者迅速增多,至1988年底全县有个体手工业工人4160人。
   三、集体手工业
  1954年在均桥试办了湖口县第一铁业生产合作社。后在双钟镇相继建立了雨伞、缝纫、白铁、木器、皮革、铁器等生产合作社。手工业合作化高潮掀起,推动了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当年手工业合作社的总产值达8.17万元,显示了集体合作的优越性。至1956年底,共建立手工业社(组)108个,入社人数1890人。1957年进行调整,为81个社(组),820人。1958年刮“共产风”,将属于集体性质的手工业社(组)并、转为国营企业。手工业管理机构随之撤销,县城里的归双钟镇管理,农村的交公社管理,产销渠道被破坏,传统产品被放弃,经营管理混乱。1961年贯彻党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恢复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原被国营大厂并去的财物如数退还。1961年全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有76个,职工1572人,年末总产值达92.1万元。1962年调整为20个社,其中双钟镇12个。1966年9月将农村手工业社交公社管理;县城按行业归口管理。1968年,割“资本主义尾巴”,手工业社(厂)也予全部撤销,从业人员及家属均F放农村劳动,手工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1972年开始落实政策,被下放农村的人员陆续收归城镇安排,手工业社(厂)逐渐恢复或重新组合,在县城的归双钟镇管理,农村的仍由公社管理。1981年手管局改二轻局,县城所属手工业社(厂)全部转为二轻工业,交二轻局管理至今。农村手工业社(厂)也随之转为社队工业(1984年改称乡镇工业)。至此,手工业合作组织已不复存在。
  手工业合作组织是有历史功绩的,它为二轻工业和乡镇工业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为全县创造了大量财富。据有关资料统计,1954年、1962年和1980年分别向国家交纳税0.22万元、6.27万元和16万元,还为数千人解决了劳动就业问题。
   四、主要行业
  1、金属加工业
  黑铁业清末县城有7家铁器店,到民国初年又增设两家,抗战胜利后仅留下3家。民国年间著名铁匠李平生,舜德乡人,手艺精湛,在县城自设李泰兴铁器店,驰名都、湖、彭三县。他所煅制的屠刀、菜刀、柴刀、斧头、凿子、铁刨等,不仅式样美观,而且轻重适手,刀口不折不卷,耐磨耐刨,在产品上镌刻“包用包修包换”字样,因此赢得用户信任。另外,乡间铁匠铺(担)甚多,每乡均有几家,多为个体户。铁匠铺主要是锻制铁质农具和生活用具。在黑铁业中还有一铸造业,主要铸造犁头和补锅,分布在县城、马影、张青、流泗、文桥、东庄等地。
  金银器业清末至民国初年,湖口县有7家银匠店,分布在双钟镇、马影、文桥等地。最大的银匠店是义顺祥银器店(店主于富,丰城县人)。建国后银器业自行消失,1988年恢复了2个个体户。
  铜(锡)器业主要分布在县城。清光绪年间有两家铜匠店,民国初期增加3家,抗战时停业,后只恢复两家。建国后都参加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白铁业光绪年间有湖北人陈本道来湖口县城生产白铁制品,如白铁壶、桶、箱等。民国初期,陈的徒弟4人增设店面,建国后加入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后转五金厂。
  2、木竹制品业
  木器加工业木匠有大木、小木、圆木、榨木、车木、舱匠、雕匠之分。大木搞建筑;小木制家具、修造农具;圆木专制木盆、桶等;榨木专制油榨;匠专修造木船;雕匠从事木雕。从事这一行业的人遍布城乡,多以个体生产。建国前后,县城都有私营木匠铺,以郑再初开设的木匠铺最著名,后加入合作社,现已入木器油漆厂。篾器业主要生产竹器,如竹篮、竹床、谷箩、晒筐等以及工艺品。从事篾业的手工业者也很多,多以个体生产,有时做户工,有时自产自销,现在依旧。清光绪年间,湖口人李德清在县城开设篾器店,民国初年又增添了董旭炎、王汉良两家,建国后都加入了手工业合作社,后转入雨伞花篾厂。篾匠李文开和杨振泽都很出名。杨振泽以优质、快速著称,1962年,全九江地区篾器工艺评比竞赛荣获第一名和全省实地操作第二名。
  3、建筑材料业
  砖瓦业小焖窑烧砖瓦,历来遍布乡村,现在尤为繁多。50年代以前均以木柴为燃料,以后从外地引进新技术,始用煤炭为燃料。砖瓦业在湖口的历史颇为悠久,明太祖朱元璋修建南京城墙时就调用了湖口烧制的砖,砖上刻有“湖口县提调官主簿袁士恭、司吏徐文彬、总甲方伯谦、甲首曹国成、小甲谢亮本名制,窑匠柳德惠”字样,至今陈列在南京中华门展览室内。1976年创办县砖瓦厂后,采取现代化生产,已为县内工业主要门类。
  4、纺织业
   纺织业可分为缫丝业、棉纺织业、印染业等。
  缫丝业清末县城有一家陈顺泰丝店,平时有7人生产,大忙季节有十余人生产;民国初期,又增加了邓茂荣丝店,平日有六、七人生产。这些丝店在农村收购蚕茧,加工蚕丝,再制成丝线。产品除销本县外,还远销景德镇、鄱阳、九江等地。建国后,马影董新发还生产过丝线,产量不多,后自行消失。
  棉纺织业民间纺织业,历史悠久,从业人员较多,有“男耕女织”之说,而且从轧花、弹绒、纺纱到织布,整套工序齐全。纺织品种类较多,有土布、蚊帐、纱袜等。据有关资料载,民国二十三年(1934)湖口产土布8万匹,三十二年产8.5万匹。土布主要是自用,但也作为购置日用品的交换物,民国初年一匹布可换5斗谷。土布主要是个体生产,日耕夜织。在民国二十二年创办了一所女子职业合作社,专事纺织业,资本为1200元,职工7人。1954年,流泗桥有7户人家自筹资金办流泗针织社,1957年改流泗针织厂,1958年改流泗棉织厂,1971年10月改名湖口针织厂(厂址移县城)。随着现代纺织业的迅猛发展,土布生产自行消失,针织厂也改产机织布了。
   印染业建国前县城有4家,解放前夕仅存一家,1955年参加洗染组,后划入商业局。流泗桥、马影桥、江桥等都曾有染店,现已停业。
  5、缝纫、制鞋业
  缝纫业建国前后从事缝纫业的人员很多,俗称“裁缝”。多上门做户工,也有店铺。至民国二十三年县城有20家。以毛国芳服装店最著名,1955年均加入服装生产合作社,1961年改服装厂。建国前,缝纫绝大多数是手工操作,只毛国芳于民国二十年首次在湖口使用缝纫机。现在都使用缝纫机械。
  制鞋业建国前湖口生产皮木屐、水鞋、油鞋。县城有4家皮匠店。建国后,有湖北人廖某、钱某来湖口生产皮木屐、油鞋,以后曲于国家工业的发展,这些行业便消失了。湖口县妇女历来会做布鞋,而且会在鞋上绣出各种花卉,色彩鲜艳,图案精美。县城当时以青云斋鞋店最为出名,店面大,鞋质优,有十余人生产。民国二十年后县城又相继开设了布鞋店,日军入侵湖口时停业3年,后恢复。建国后,制鞋工人都于1955年参加了皮革生产合作社,由制布鞋发展到做皮鞋。
  渔钩湖口历来渔业发达。渔钩是捕鱼的主要工具之一,早在咸丰年间王福兴在湖口县城北门经营鱼钩老店,他生产的渔钩刃口锋利,硬度稳定,品种繁多,规格齐全;出售的渔钩有:鲹鱼钩、鲫鱼钩、歪嘴钩、鲩鱼钩、’划水钩等十几种;其技艺后传其子王世坤、其孙王凤亭。建国后,生意兴隆一时。
  6、日用杂品业
   陶瓷业光绪年间,凰村乡廖姓人在缸釉堋做陶瓷,生产小型缸、钵、烘炉等陶器,还有屏峰的缸甏窑。日军入侵后这些陶窑均停业。
  鞭炮民国时期县城有5家鞭炮店,生产各种规格的鞭炮,民国二十七年全部停业。马影、文桥、五里、大垅等地也生产鞭炮。文桥鞭炮厂生产的鞭炮至今仍在市场销售。
  雨伞主要在县城。民国初年湖南人姜氏来湖口开设姜泰隆伞店、姜太昌伞店,专门生产油纸竹骨竹柄雨伞。湖口沦陷后姜氏避难回乡。抗战后,县城有顾顺泰号、罗洪泰号两家雨伞店。顾制雨伞精制美观,经久耐用、规格齐全,曾畅销于长江中、下游两岸。1955年成立雨伞生产合作社,后并入雨伞花篾社,1970年并入湖口工具厂,转产。
  6、其它
   黄烟业至解放前夕都很兴旺,随着卷烟的盛行,自行消失。
  酿酒业建国前直至1954年粮食统购统销时止,民间多食自酿高梁酒、大麦烧、糯米酒、粟酒,请“酒佬”(酿酒师)上户酿制。建国前有不少小型酒坊生产商品酒。80年代后,随着粮食大幅度增产和粮食政策的改变,民间自酿酒业又有风行。
   面坊多为来料加工,也有上门串换。面粉有手工油面和机制切面两种,油面以城山、舜德、流芳等乡为佳。
  油坊有私营和联户经营。农业合作化后至1981年包产到户前,集体经营,以来料加工为主。可加工菜油、芝麻油、棉籽油以及桐油、梓油等。
   豆制品业制豆腐、豆粉、豆条、千张、腐竹等。豆腐以江桥最佳。豆条以张青、城山最佳。豆粉业工艺现在失传。
   米粉丝业米粉业中的排粉为舜德乡的传统加工业。散装粉丝80年代发展很快,遍布全县。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1952年手工业行业统计表)=][=此处为表格=]
   第四节国营工业
  湖口县地方国营工业于1950年创办,这一年建了两个厂:华大加工米厂和国营裕民商店附设榨油厂。华大加工米厂厂址在大中路(今电影院处),开始具有公私合营性质,公方代表是县长马育奇和粮食局长张锦武,私方代表是陈某。不久转为国营企业。创办初期只有一台以老糠为燃料的16匹马力的蒸气机,每天能加工7千斤大米,主要供机关和城镇居民食用。榨油厂厂址在西门,所产食油除本县机关、城镇居民食用外,还有部分销往南京、上海等地。1951年合并,改名华大农产品加工厂,1953年又改名供销社机米厂。
  1951年在流泗桥建立流泗轧花厂。1952年在县城利用上石钟山旧海军工厂厂址建立湖口轧花厂,同时将流泗轧花改称第二轧花厂。
  1953年在华大农产品加工厂发电车间的基础上办了湖口县发电厂,开始仅有一台以老糠为燃料的100匹马力的动力机和50千瓦的发电机,供机关、学校、商店照明用电,职工9人。
  1958年大跃进,工业发生了突变,一下子将县轧花厂、双钟铁业社、木器社、锅炉厂合并成为湖口县联合工厂;粮食加工厂与榨油厂合并成为国营湖口县粮油加工厂;县印刷生产合作社(1955年4月成立)改为国营湖口印刷厂;食品生产合作社改为国营湖口县食品加工厂;湖口县第二轧花厂、流泗公社木器铁器生产合作社合并为国营湖口流泗人民公社联合加工厂,还新办了县水产加工厂、造纸厂、制糖厂、人造纤维厂等等。这年搞所谓“工业遍地开花”,一年之中城镇共办了6264个工厂,有的厂只挂了牌子,有的仅向上面报了数字,有些厂虽然也生产出一些产品,但由于技术力量、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等各种原因,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
  1958年,从8月至12月全县掀起大炼钢铁的高潮,组织了一支拥有18800人的“钢铁大军”,在双钟镇东门冲口里和杨港分别建立两个钢铁基地,共建土高炉154座,焖铁窑517个。炼铁的铁矿石从外地运进来,料不足时,还收集民间铁锅等铸件投入窑中。燃料主要靠自烧木炭,参加烧炭队伍的就达10316人,在傅垅、文桥、武山、屏峰等山区伐木烧炭,日夜不息,雨雪不停,共烧出木炭19950吨。茂密的山林一时间化为乌有。
  1960年开始,县委和县政府根据党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对全县的工业企业进行调整,社队工业企业除每个公社保留一个农机厂或综合厂外,其它工厂则全部下马。县办工厂‘凡属国营“平调”了集体资金和财物的,按照政策规定退回。
  经过3年的调整,湖口县留下来的国营工业企业有:①湖口县联合工厂,退回原来并入的3个手工业合作社,将该厂改为“湖口县农机修配厂”。③湖口县矽砂矿(原名型砂矿),1958年工人发展到一千余人,因占用农业劳动力过多,而矽砂的销售量又每况愈下,于是精简人员,只留下140余人继续生产。⑧湖口县印刷厂,维持国营性质,退回了老社员的股金。④湖口县发电厂。
   湖口县炼铁厂、湖口县制糖厂、湖口县造纸厂、湖口县人造纤维厂等已在1961年下马。
  1963年,国家和地方共投资16万元筹建湖口县自来水厂,1964年7月1日竣工,解决了县城用水难的问题。1968年,都、湖、彭三县合资筹建湖口化肥厂。但由于“文革”的干扰,多年来一直处于半建半停状态,于1978年被迫下马,净损105.7万元。
   湖口县农机二厂原为国营湖口县拖拉机站,转J一后生产搞不上去,连年亏损,于1981年元月下马。
  1970年之后,先后创办了湖口县电机厂、湖口县玻璃厂、湖口县农药厂、湖口县制药厂、湖口县砖瓦厂、湖口县浓缩饲料厂、湖口县啤酒厂、湖口县羊毛衫厂。在一个时期内,这些工业企业由于受“文革”影响,吃“大锅饭”大都单纯追求产量的高指标,忽视产品质量,忽视经济效益,不注重市场调节,不注重经营方式,部分工厂出现亏损。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的经济政策深入人心,特别是对于工业管理提出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湖口县工业开始注重抓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企业管理。’国营工业得到稳步发展。但县砖瓦厂自1983年起由于盲目上技改项目,加之经营管理不善,生产经营每况愈下,乃至停产。湖口玻璃厂也由于相同的原因,从1986年起走下坡路,及至业不抵债,被迫停产。4.2万吨玻璃厂扩建工程(1988年定名为钟山玻璃厂)1986年初省计委批准扩大初步设计,同年5月正式开工,1987年3月列入全省20个重点工程项目之一,投资总额预算2970多万元。
   到1988年,湖口国营工业已有20个厂(矿),其中预算内工业13个;属于经委系统的9个:玻璃模具厂、电机厂、水泥厂、农药厂、县砖瓦厂、羊毛衫厂、印刷厂、矽砂公司和湖口玻璃厂;属于商业系统的1个:啤酒厂;属于粮食系统的2个:湖口粮食油加工厂、湖口浓缩饲料厂;属于城建系统的1个:自来水公司。
   另外,中央、省、市驻县工业企业有:江西阀门厂(6502厂)、江新造船厂、九江造船厂和钟山制药厂,详见《主要厂(矿)简介》章。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历年国营工厂数和总产值统计表)=]第五节县办集体工业
   一、二轻工业
   湖口二轻工业是在县城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属于集体所有制,管理人员和工人均为集体编制,归劳动部门管理。
  从1960年起县城有些手工业社逐渐由手工业生产转变为第二轻工业生产,改社为厂,但形成规模、形成体系则是到1984年。这年县政府成立了二轻局,作为政府管理二轻工业的职能部门,从此,管理体制理顺了,生产趋于稳定,现在已成为全县工业的三大支柱之一。
  到1988年,全系统共有8个厂:湖口工具厂、湖口五金厂、湖口船用配件厂、湖口钢锉厂、湖口灯具厂、湖口服装厂、湖口皮革厂、湖口木器油漆厂等。现有职工1319人,其中大、中专毕业生17人,获初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10人;有固定资产236万元,厂房总建筑面积2.43万平方米,有车、铣、刨、磨、冲、钻等机床及电动设备共460多台,检测设备50多件。
  在8个工厂中有5个厂主要生产出口创汇产品,它们是工具厂、钢锉厂、服装厂、皮革厂和灯具厂,其它3厂也生产部分出口产品。工具厂是本县生产出口创汇的骨干厂,1988年总产值678万元,其中外汇产值625万元,创外汇额167万美元。
   二、其它
   其它县办集体工业按行业归口管理。
  归县经委主管的有湖口织布厂、湖口包装厂、湖口采石矿和湖口第二矽砂公司,归县交通局主管的有湖口造船厂。归县供销联社主管的有湖口陶瓷厂和三里印刷厂。归县物资局主管的有湖口扁丝厂。
   [=此处为表格(1973-1988年湖口县二轻工业基本情况表)=][=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1975-1988年湖口县=轻工业主要产品产量情况表)=]第六节乡镇工业
  湖口县乡镇工业(1984年前称社队工业)是在各乡(镇)手工业合作社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至1978年形成规模,自成体系。这一年县革委成立社队企业管理局,各乡(镇)相应成立社队企业办公室(1984年分别改称乡镇企业管理局和乡镇企业办公室),对乡镇工业施行管理。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伸长两条短腿”的方针指导下,乡镇工业发展较快,至1988年,全县有乡镇工业2273个,其中乡镇办的80个,村及村以下的2193个。规模较大的,即年产值30万元以上的有:湖口内燃机配件厂(流泗乡)、流泗砖瓦厂、流泗合金厂、流泗油化厂、流泗机修厂、张青管件厂、张青轧花厂、文桥农机厂、马影石灰厂、武山砖瓦厂、城山辅机厂、舜德综合厂、东庄卷门厂、凰村福利油毡厂等14家,其中湖口内燃机配件厂居全县乡镇工业之首,1988年产值486万元,占当年全县乡镇工业总产值3690万元的13.17%。
  以乡比较,流泗乡居全县第一位。在14个重点乡镇工业中,流泗乡占5家,合35.7%,1988年乡镇工业产值1066万元,占全县当年乡镇工业总产值的28.89%;其次是张青乡、东庄乡和武山乡。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1988年乡镇工业统计表)=][=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乡镇工业统计表)=][=此处为表格(湖口县1978-1988年乡镇工业主要产品产量情况表)=]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集体工业基本情况表)=][=此处为表格=][=此处为表格=]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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