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水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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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303
颗粒名称: 第十八章 水产
分类号: F307.4
页数: 13
页码: 174-186
摘要: 据1981年水产资源调查统计,本县可养水面共64950亩。1982年后,增建精养鱼池1550亩,调整产业结构,退田还湖面积1000亩。至1988年止,全县实际可养水面为67500亩,其中池塘9781口,面积22515亩,占33.36%;水库203座,面积8481亩,占12.56%;堰港187处,面积4047亩,占6.0%;湖泊5座,面积28707亩,占42.53%;精养鱼池153口,面积2750亩,占4.07%;新增湖2处,面积1000亩,占1.48%。
关键词: 渔业 水产业

内容

据1981年水产资源调查统计,本县可养水面共64950亩。1982年后,增建精养鱼池1550亩,调整产业结构,退田还湖面积1000亩(北港水稻良种场580亩,江桥棉花良种场420亩)。至1988年止,全县实际可养水面为67500亩,其中池塘9781口,面积22515亩,占33.36%;水库203座,面积8481亩,占12.56%;堰港187处,面积4047亩,占6.0%;湖泊5座,面积28707亩,占42.53%;精养鱼池153口,面积2750亩,占4.07%;新增湖2处,面积1000亩,占1.48%。
  在可养水面中,已利用水面共55214亩,占可养水面85.0l%,其中池塘利用76.2%,计17159亩;水库利用63.9%,计5419亩;堰港利用67.43%,计2729亩;5座湖泊加49口精养鱼池共29907亩水面,均百分之百被利用。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可养水面情况表)=][=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已利用水面情况表)=][=此处为表格=]
   可养水面水质良好,PH值一般均在7.2-8.4之间,有利于鱼类生长与天然食料繁殖。透明度一般均在40至90厘米之间。三座湖泊因周围村庄多,有机物与无机物含量高,水质肥沃,透明度低,属富营养型或营养型水体。池塘透明度在26至60厘米。按水质可分为三大类:水质肥沃的面积占13%,水质较肥沃的面积占79%,水质清瘦的面积占8%。水库透明度在80至100厘米。堰港透明度在50厘米以上,近似湖泊,属中营养型。
   第二节鱼类品种
  旧志载:“鳞属有:鲟、鳇、鲥、河豚、鲤、鲩、鲢、鳙、鳜、鲫、鳊、鳝、鳗鲡、鲮鲤。”至今水产种类已远不止此。据1980年调查,本县主要水产种类约100余种(具有较高经济价值,最常见的有30多种),它们分属鱼纲、哺乳纲、甲壳纲、爬行纲、瓣鳃纲、腹足纲的23科(目),其中以鱼纲鲤科居多,在上述鱼类中,既有湖泊定居性的鱼类,又有海河洄游和半洄游的鱼类。主要品种有鲢、鳙、鲤、草、鲭、鲫、鳜、鳊、鳡、鲌、、鳤、鲶、鳢、鲚、黄尾密鲴、支条、针公、螃皮、银鱼、鲥鱼、鳗鲡等。在长江水域中还盛产中华鲟、长江鲟、白鲟、白暨豚、江豚、中华绒螯蟹等珍贵水产,其它如鳖、龟、黄鳝、泥鳅、虾、蚌、贝、螺、水禽等,亦有较多生产。
  本县贝类资源也较丰富,如三角帆蚌、皱纹冠蚌均有生产,主要产地在舜德乡的焦池湖、罗嘴山,东庄乡的鞋山、东池和流泗黄茅潭一带,资源量50万公斤左右,年捕10-20万公斤。
   此外,本县的虾类资源也较丰富,主要有米虾、青虾、长臂虾等,四季均有捕,以夏秋季为盛。第三节捕捞
  捕捞业源远流长。明洪武年间,仅被课渔税的渔户便有184户。明清时期除本县专业或兼业渔户外,湖北麻城等地有张姓、叶姓渔民陆续迁徙至湖口,并从游渔到定居。他们与本县土著渔民相辅相成,发展成县内捕捞业的主体。
  生产体制旧时捕捞都是个体。渔民以姓氏、家族组合,结成行帮。从明代至清末,我县渔民中便有原籍湖北的“张帮”、“叶帮”、“梁子帮”以及本县李姓、夏姓等组成的“杂帮”。各帮设“头人”,立规法,一切渔业生产均受“头人”和规法的严格控制,各帮之间屡有争斗。
  民国年间,国民党政府设置了水上保甲组织,并在白浒塘、柘矶、龙门口一线派员实施管理,收取税费。但是帮派状况未变。当时175户专业渔户中,张家帮有90户,叶家帮50户,梁子帮35户。
  建国后,政府将渔民组织起来。1953年开展了水上民主改革,1954年成立了7个渔业生产互助组,1955年建立了5个渔业合作社和4个互助组,全体渔民参加。1957年互助组、合作社转为7个高级渔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合作社与黄茅潭水产养殖场合并为国营湖口水产养殖场,1962年又与黄茅堤分开,成立湖口县水产场,1971年划归南北港水产场,1975年又划归双钟镇,易名为双钟镇水产场。组织起来的渔民不断开拓着新的生产领域,50年代中期他们组成远征捕捞队,涉足于星子、都昌周溪、彭泽马当乃至南京、镇江、上海附近水域。在专业渔户组织起来的同时,兼业渔户也参加了人民公社,组成了渔业生产队(组)。
  [=此处为表格(专业、兼业渔户基本情况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渔业生产体制。1981年下半年,全县6个捕捞队(渔工387名,133条船)全部推行了捕捞承包责任制,将全年捕捞任务分解落实到渔户或船,调动了渔户生产积极性。6个捕捞队是:双钟捕捞队(312人,94条船),东庄南湖村捕捞队(41人,22条船),屏峰捕捞队(18人,9条船),东庄观塘村捕捞队(10人,5条船),屏峰乡茶场渔业队(4人,2条船).屏峰乡捕捞队(2人,1条船)。
  捕捞工具旧时,本县渔民主要捕捞工具分大小两业,两业中又分成钩、网两类。网具的使用早于钩具。大业钩类有挂钩,搭钩;网类有拖网、撑篙网、抛网、快网(又名百袋网)。小业钩类有划钩、盘扒钩、绷钩、小钩;网类有丝网、撒网。建国后上述多数渔具沿用,少数得以改良,70年代以后普遍使用的网具有大拉网、围网、刺网、张网、歼网;钩具有小钩、大钩、卡子钩等。
   建国前,有渔民豢养鸬鹚捕鱼,今不多见。
  捕捞量旧时,江湖中鱼资源丰富,鱼体大,每条船年捕量达数万斤。民国年间,全县年捕捞量常在120万至150万斤左右,最高达220万斤(民国三十二年)。鱼价贱,民国二十三年600斤鲜鱼只可兑换6个烧饼,仅从这一点渔民清贫苦状可见一斑。
  建国后,生产逐步向广度与深度发展,50年代是本县捕捞业旺盛时期,年捕捞量2002340斤。1954年捕捞量为3446100斤,创历史最高纪录。此后,由于资源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捕捞量渐呈下降趋势。1960-1969年平均捕捞量为617760斤,1970-1979年平均捕捞量567750斤,1980年以后捕捞量比60.70年代略有增加,但仍不及50年代水平。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历年水产捕捞情况表)=][=此处为表格=]第四节养殖
  建国前本县民间便有利用池塘养鱼的习惯,但规模较小,发展缓慢。建国后,人民政府重视水产养殖和水产资源的开发,成立了水产领导机构,渔业生产逐渐由捕捞为主转为养捕结合,以养为主,养殖量在渔业生产总量中的比重不断增加。
   水面、产量清代以前无载。民国年间全县养殖水面每年均不足5000亩。1949年仅为1800亩,仅占当时可养水面的1/20。
  建国后,除继续利用池塘养鱼外,境内湖泊、水库和港堰也陆续被开辟为养殖水体。1957年,黄茅潭水产场在所属黄茅潭3000亩水面内首次实行人工放养;1961年,全县利用各中、小型水库养鱼成功,当年的水库养殖面积为6902亩。1979年以后,马影、凰村、江桥等地还开挖了精养鱼池,全县养殖水面因而成倍增加,年平均养殖水面:50年代9461亩;60年代27506亩;70年代38610亩,1980年以后稳定在45000亩。
  随着养殖面积的扩大,养殖产量也逐渐增加。民国年间,全县年养殖量常达20万斤至35万斤,1949年仅5万斤。建国后,水产养殖发展较快,1988年养殖量达411.6万斤,占当年水产品总量73.5%,为1949年的72.3倍,为1978年的1.5倍。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历年水产养殖情况表)=][=此处为表格=]一、养殖形式
  家庭养鱼1984年,大垅、凰村、马影、三里、江桥等乡,9647户农民,利用空闲池塘3368亩,养鲜鱼27.27万斤,由于多种原因,发展呈下降趋势。1986年只剩39户,养殖面积111亩,养鲜鱼25900斤。1988年上升为4917户,1891亩,产量27.98万斤。
  稻田养鱼1982年在东庄、城山等乡开始试养。1986年在张青乡爱国村大面积养殖,放养大规格冬片鱼种,当年亩产鲜鱼30斤,荣获江西省科技推广三等奖。1987年和1988年未养。
   此外,还有少数养鱼专业户,从事养殖生产。1986年渔业万元户有8户。
   二、养殖种类
  常规品种在相当长时间内,我县主要养殖鲢、鳙、青、草等少数几种“家鱼”。建国后,养殖品种不断扩大。1961年大双钟镇新建港建立县水产技术推广站,进行养殖新品种等方面的经验推广和技术研究。1965年引进荷包红鲤鱼和玻璃红鲤鱼。1980年引进日本白鲫。1984年全县养殖种类达19种,除四大“家鱼”外,还有鲤、鳊、鲫、鲮鲴等。
   特种水产品
  蟹苗:1984年水产局在苏官渡建成人工繁育蟹苗试验站,1985年初试成功,孵苗50万只。1986年孵苗112.4万只,1987年孵苗114.2万只,1988年孵苗1012万只。有养殖点29个,养殖水面30215亩,投放一龄幼蟹10286斤,当年收成蟹8吨。
  鳖:我县人工养鳖始于1985年3月,在武山乡特种水产场建15亩面积的鳖池一座,从乡内外引入鳖源,进行人工孵化,年产量达5000斤。此外舜德、武山等乡也有个体养鳖户,但多属小本经营。
  蚌养珍珠:1974年本县试行蚌养珍珠。第一批获珍珠3斤。此后由于销售方面的原因而中断。1980年起南北港、黄茅堤、皂湖水产场等13个单位重新办起蚌养珍珠,共吊养手术蚌54000只。1984年又因故而停养。
  鱼苗生产:县内鱼苗生产素负盛名,为传统外销品之一。清康熙县志载:“鱼秧,下至苏杭,上至闽广。”初以捕捞为主。民国三十七年设有两个捞棚,在九江、彭泽、瑞昌码头镇等地采苗,年张捕量1000-2000万尾,其中多数养成“夏花”,少数育为“冬片”。1957年以后,捕捞点扩展到牛脚湖、柘矶头、牛头山、廖家厂、潭州、梅洲嘴、十八号港、中夹口、劳家渡、白水港等处。极盛时的1960年,捞棚有50个,捕量为1.64亿尾。1967年停止张网捕捞。从1975年在南北港试行草、鲢、鳙三种“家鱼”的人工繁殖,建产卵池一座,环道两条。1976年孵化鱼苗1800万尾。当年有其它各国营水产场、各乡办水产场16个、村办水产场及90户个体渔户推广人工孵化鱼苗,除养“夏花”外,还育成“冬片”530万尾。此后,孵化技术逐渐精湛,孵化量增加。1984年后孵化点增加到6个(包括国营、集体、个人),人工孵化鱼苗成为县内最主要鱼苗来源。[=此处为表格(湖口县部分年份捞捕鱼苗情况统计表)=]
  进入80年代后,鱼苗(种)生产尤为发展。鱼苗人工孵化,1985年7662万尾,1988年9588.4万尾。江桥乡鱼苗(种)生产扬名省外,鱼苗(种)生产水面达1200余亩,每年可提供10万亩水面鱼种。源塘村二组鱼苗大户柳守耀承包20亩水面养殖鱼苗,年产“冬片”鱼种1600余斤。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部分年份培育鱼种情况表)=]
   第五节水产场所
  民国以前无水产场所,建国后有所发展。1953年黄茅堤建成县内第一个水产养殖场。60年代和70年代,又相继在殷山水库、皂湖、南北港、马迹岭水库等处组建国营水产场。在此期间,有些乡村也办起了集体渔场或水产场。1988年全县共有水产场所22个,有职工595人,其中国营场7个,职工355人;乡办场8个,职工205人;村办场7个,职工35人。县农牧局管辖的北港水稻良种场从1984年起发展水产养殖面积580余亩,年产成鱼7万斤左右。江桥棉花良种场亦于1985年发展养殖水面420余亩,年产成鱼3-4万斤。
   在水产场中,养殖水面在700-1000亩的有殷山水库、马迹岭水库、莲花水库和马影水产场;养殖水面超过千亩以上的有南北港、皂湖和黄茅堤3个场。三场养殖水面占全县养殖水面比重:1972年为74.4%,1983年为:9.9%,1988年为42.98%;产量占全县水产总量20%。
  黄茅堤水产场位于本县北部,滨临长江。1953年建场,1958年以前属九江地区经营。有养殖面积3250亩、鱼种池150亩、暂养池100亩。湖内天然饲料丰富,鱼类种群较多,历史最高养殖产量28万斤。该场加工的糟鱼1985年在全国首届水产品展销会上荣获优质产品奖。
  皂湖水产场位于本县西南部,属鄱阳湖湖汊。1965年创建。原有水面7500亩,围垦1900亩,现有实际水面5600亩。1973年前是垦殖场,1974年改为水产养殖场。有鱼池130亩、暂养池150亩,历史最高年产量达3Q6万斤,一般年产量18万斤左右。
  南北港水产场位于本县西部,亦属鄱阳湖汊。1968年建成围堤,面积18000余亩,沿湖周围有东庄、江桥、文桥、马影、三里五个乡。1971年建立国营垦殖场,1973年改为水产养殖场。有鱼种池98亩、暂养池120亩,历史最高养殖产量94万斤,年平均产量47万斤。鱼类组成较丰富,主要以鲤科居多,约占80%以上。
   第六节渔政管理
   一、管理机构
  渔政管理是通过渔业立法,实施对渔业、渔业水域和水产资源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古代设立渔政官员和订立渔业法规,亦有记载。明清设“河泊所”。同治《湖口县志》中载:洪武年间,县内的屏峰矶、文昌涨、牛脚湖、逆夹河、黄家泊等地均设有河泊所,专门管理渔民和向渔民征收鱼课和湖课。民国时期由县渔民协会管理渔业和河港事务。
  建国后渔政管理机构逐步建立。开初,县成立船民协会,兼管渔船、渔民和渔业纠4。1953年设江西省鄱阳湖草洲渔港管理处湖口工作站,1956年撤销。1969年江西省革委会在湖口设立鄱阳湖管理站,并设有专职警察,负责进出口船只管理和维护湖区生产秩序。1972年改设江西省湖港管理委员会湖口管理站,1976年更名为江西省湖港草洲管理站第一分站,1984年又更名江西省鄱阳湖管理局湖口分局,1986年增设江西省渔政管理局湖口分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共有干部6人、职工7人,配有150匹马力渔政船一艘、小马力快艇一只,对讲机现代通讯设备一套,管理长江流域的江西地段。
   二、管理情况
  渔政分局积极宣传贯彻国家渔业生产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渔业法规的执行,实行“以法治渔,以法兴渔”。1987年春,县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渔政、水产、工商、税务、环保、防疫等部门负责人深入沿湖地区渔业水域,划分责任管理地段,重点渔区乡、镇、场配备了渔政管理人员,制止酷渔滥捕,保护增殖鄱阳湖渔业资源。从1986-1988年,共查处无证外地捕捞渔船254条,划盘321个,各种有害渔具250件,罚交损害资源补偿费25538元,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36000元,各种罚款8114元,处理渔业纠纷15起。1988年4月,县渔政管理部门协助福建省渔政管理部门查获3起鳗苗走私活动,收缴了价值10余万元的鳗苗。
  南北港水产场在渔政管理上,出现过几起重大事件:1973年因血防部门在湖区违章灭螺,造成大批鱼类中毒死亡,当年减产20余万斤。l979年湖管人员在查湖过程中被偷鱼的不法分子殴打致死。1984年皂湖水产场也因血防部门灭螺导致鱼种死亡。渔政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这些事件进行了严肃处理,维护了渔业生产的正常秩序。
   县双钟镇水产场渔民在保护珍贵水产资源上作出了重大贡献。1986-1988年先后误捕中华鲟12尾,白鲟4尾,当即回放江中。1986年8月中下旬即是鄱阳湖上捕捞凤尾鱼的黄金季节,又是幼鲥鱼人海出湖高峰期,为了保护鲥鱼资源,该场100余条渔船起网停捕10余天,受到党和政府的表扬,《人民日报》等多家报纸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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