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林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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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294
颗粒名称: 第十六章 林业
分类号: F307.2
页数: 9
页码: 159-167
摘要: 湖口县林业发展速度不快。1988年林业产值92万元,比1949年的3.19万元增长18.84倍;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49年的0.45%上升到1988年的1.1%。中部低丘区村庄的坐山峦和村前小山丘亦树木成荫。全县森林覆盖率约20%左右。抗日战争爆发后,森林资源遭到毁灭性破坏。殷山梧桐岭一带几千亩松杂林被毁坏,几为光头山。1971年后才开始重视培育森林,全县森林覆盖率逐渐上升到11.8%。但1983年林业“三定”后,又搞分山到户,荒山面积相应增加。
关键词: 林业资源 林业建设

内容

本县林业发展速度不快。1988年林业产值92万元(1980年不变价),比1949年的3.19万元增长18.84倍;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49年的0.45%上升到1988年的1.1%。
   第一节面积蓄积
  建国前,全县森林准确面积和积蓄无考,据耆老们说:抗日战争前,东南山地的武山、殷山、花尖山和南部的屏峰山,流芳老山和中部的横山等地森林茂密,资源丰富,豺狼虎豹等大型走兽出没其间;人们薪柴充足,用材基本自给。中部低丘区村庄的坐山峦和村前小山丘亦树木成荫。全县森林覆盖率约20%左右。抗日战争爆发后,森林资源遭到毁灭性破坏。殷山梧桐岭一带几千亩松杂林被毁坏,几为光头山。建国初期,全县有林面积仅10万亩左右。1958年大炼钢铁烧木炭,又使森林遭受一次严重破坏,武山、屏峰幸存的古木及低丘林木如陪湖的八包山松林数百亩多被砍掉,全县有林面积下降到9万亩左右,森林覆盖率仅9%0文化大革命前期,政权机构瘫痪,无法管理,森林资源再一次遭到破坏。1971年后才开始重视培育森林,全县森林覆盖率逐渐上升到11.8%。但1983年林业“三定”后,又搞分山到户,荒山面积相应增加。
   一、面积
  本县于1958年和1981年分别进行了一次山林测量和森林资源调查。据1983年统计,全县山林面积为220117亩,占土地总面积1003852亩的21.92%。其中有林地118902亩,占54.02%;疏林地10051亩,占4.56%;已造林而未成林山地10055亩,占4.57%;灌木林地605亩,占0.27%;宜林荒山67067亩,占30.47%;岩石山9300亩,占4.23%;砂山4137亩,占1.88%。在有林地中,用材林96273亩,占80.97%;经济林13940亩,占11.72%;薪炭林5732亩,占4.82%;竹林2730亩,占2.3%;防护林227亩,占0.19%。
   二、分布
  本县森林主要分布在屏峰、武山、傅垅、大垅四乡沿山地带,林地面积均逾万亩。重点林业村共48个,其中林地逾4000亩的有傅垅乡的东涧村和大垅乡的联丰村;林地面积逾2000亩的有武山乡的武山村、傅垅乡的殷山村和屏峰乡的屏峰村;林地面积逾1000亩的有武山乡的武联村、埠堰村、西桥村、长岭村、五里村、武前村,傅垅乡的大山村、凰山村,张青乡的程山村,大垅乡的东风村,屏丰乡的高桥村、皂湖村、青竹村,流芳乡的联合村和南北港水产场的北港村。
  经济林中,油茶主要分布在国营三里林场、屏峰乡和城山乡;油桐主要分布在流芳、张青、三里和文桥乡,马影乡的1000亩油桐挂果多年,随着土地包干到户,放松了集体管理,全被砍光。茶叶主要分布在大垅乡的联丰村、傅垅乡的东涧村、武山乡的五里村、共大的天山林场、屏峰乡的屏峰茶场和国营三里林场。桔同主要分布在张青乡的八方村。
   毛竹主要分布在傅垅、城山、屏峰乡的部分村及共大天山林场和国营三里林场。
   三、蓄积
   全县活立木蓄积量,1983年为142749立方米,亩平均蓄积量11立方米,人平蓄积量1.6立方米,只有同期全省人平蓄积量平均水平的7.4%。
  在总蓄积量中,疏林蓄积量4713立方米,四旁树及散木蓄积量14692立方米,成片林分蓄积量123344立方米,毛竹活立总数52万株,全县人平2株。
   活立木蓄积量超过1万立方米的只有屏峰、傅垅、武山三个乡;超过8000立方米的有张青、大垅两个乡。
   第二节林种分布 建国前,全县山地以马尾松林为主,杂生有栎、楮、榆、枫、檀、槐、合欢、化香等阔叶树种。村宅水旁以柳树、乌桕、苦楝、柏木、黄连木、桃、梨等为主。樟树等优良的用材树种所占比重极少,仅分布于县城南门外嵩寿山一隅。
  建国后,从1951年起引种杉木、油茶等树种。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树种有380余种,目前普遍推广栽植的有40多种。用材林以杉、松、檫、竹为主,还有楮、栎、黄连木、苦楝、刺槐、泡桐等,引种有湿地松、木荷等。薪炭林除马尾松、胡枝子外,还栽培刺槐、紫穗槐、香椿等。防护林原有柳树、泡桐、喜树、重阳木等,近年引种水杉、池杉、大官杨、意大利杨等耐水湿树种。经济林以油茶、油桐、茶叶为主,近年又引进柑桔、石榴、葡萄、红心李、黄桃、红果等。
  樟树是本县的乡土树种,生长良好,栽植普遍。但由于长年砍伐,樟树资源大大减少。据统计,全县中老龄樟树仅4000余株。1976年由当时的县林科所进行高干良材培育试验,获得成功,1985年秋得到九江市林学会和县科委的成果鉴定,定植在县城、石钟山上谕亭等地,效益良好。
   第三节育苗造林
   一、育苗
   [=此处为表格(建国前湖口林场育苗情况如下表)=][=此处为表格(湖口县民国时期部分年份育苗情况表)=]
  从1951年起我县育苗规模逐渐扩大。1953年在国营三里林场开辟苗圃基地,1964年在武山铁门楼创办县国营森林苗圃。与此同时,各社队(乡村)林场也都相继建立了育苗基地。不仅育苗面积增加,而且苗木种类也趋向多样化。至1988年,全县累计育苗面积6921亩。
  为了保证苗木质量,改革了旧的育苗方法。从1975年起推行了杉苗全光培育、苗圃化学除草、插扦苗木过程中的生长刺激素处理等技术,并从外地引进细叶桉、温州蜜桔、檫树、马褂木、雪松、池杉、水杉、欧美杨、大官杨、湿地松、火距松、黑荆、广玉兰、龙柏、花柏、璎珞柏、罗汉松、荷花玉兰、广西实生毛竹等30余个优良品种。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历年育苗情况表)=][=此处为表格=]二、造林
  旧时,我县民间素有植树之风,每逢春季于房前宅后栽花种树,有些村落还别具特色,如屏峰附近之山茶花,城山横山的银杏、皂角,马影张九房村的罗汉松、肉桂都曾名噪一时,但规模不大,范围较小,而广袤山地的大片山林则长期处于自繁自灭状态。
   民国三年(1914),在南门(今南门林场)设庐山森林局第二区,此后,政府开始成片营林。旧时造林数如下:
   民国二十三年,造林1127.7亩,460802株
   民国二十四年,造林951.1亩,508000株
   民国二十五年,造林701.7亩,178300株
   从1914年建场至1949年,累计造林9972亩,每亩保存立木200株以上的有937亩;树种有杉、马尾松、栎、樟、黄檀及油茶等。
   推广苗木是从民国二十四年开始的,当年推广994255株,次年推广467784株,两年合计1199382株。
  建国后,植树造林被作为造福子孙万代的大事而受到重视。人民政府成立了林业专门机构(初期由建设科管理,1957年设农林垦殖局,1959年以后,称农林水利局,“文革”初期并入农林水利服务处,1971年设林业局),执行林业政策和推广管林技术。1951年土改时期大部分山林划归农民自有、自营、自管、自用。1956年全县广泛地开展了群众性植树造林活动。50年代造林面积205820亩,60年代为217338亩,1962年由共青团湖口县委组织青年在长江沿岸(柘机——沙洲)营造15公里五行柳林带,起到防护作用,后因盗伐,仅保存1/5,70年代我县组织了数次大规模造林大会战:
  1971年在东庄营造薪炭林5000亩,1974年在屏峰佛岭山营造杉木林1000亩,1975年在张青竹山、程LIJ等地营造杉木林1100余亩,1976年在老台山营造杉木林6000多亩(由流泗、马影等9个公社民工共造),1978年在武山营造松杉林10000亩(由全县15个公社3万多名社员营造)。
  1971年至1979年共造林175633亩,1980年以后造林面积呈下降趋势,资源出现危机。1981年的营造面积不到1952年的水平,而1982年和1983年的状况只与1951年大致相当。1988年后,由千家万户造林转为以乡村组织的联合造林,向基地化、林场化、集约化、工程化方向发展,努力提高造林成活率和幼林保存率。1988年冬首次搞集资造林、集资额达10万元,占造林总面积的20%,为林业开发资金闯出了新路。据统计,1951年至1988年的38年中,全县累计造林686333亩,已成林面积66090亩,占造林面积9.23%,其中用材林49530亩(杉木林35943亩),经济林13940亩,竹林2393亩,防护林227亩。
  在造林面积中,按所有制分:国家造林主要是采用征山造林和更新造林的办法,全县共造林173580亩,占造林总面积25.29%;集体造林主要是乡村(社队)造林,造得较好的有屏峰、张青、傅垅、大垅等地,全县共造林441553亩,占64.66%;农户造林主要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推行承包责任制,给农民划定了自留山和责任山后。至1988年止,全县农户造林71200亩,占造林总面积10.37%。[=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历年造林情况表)=][=此处为表格=]
   第四节森林保护
   一、护林机构
   建国前未设专门护林机构,私人和房族所据有的山林,由山主自立禁约,实施管理;国办林区由所在林场负责管理。
  建国后金县护林机构日臻完善。1956年,县委县政府成立县护林防火指挥部,1975年县林业局为15个公社(乡)各选配了一名林技员,1982年县公安局设立林业派出所,受到重点保护的林区面积96997亩,其中国营林场31988亩,乡村集体65009亩。
  国营湖口三里林场负责对所辖国有山林的管护。1962年后相继在双钟镇南门、三里街、凰村邹家口、傅垅殷山、武山龙潭涧、七里冲和南北港等地设立7个分场,29个护林站,每个护林站配有1-2名专职护林员,并在绵亘都、彭、湖三县的武山山脉设嘹望台。
   社队(乡村)从60年代起,先后办起了集体林场。1984年全县有社办林场(后改名为乡村林场)25个,队办林场90个,护林站21个,护林员1036人。至1988年冬,全县计保存乡办林场20个,村办林场52个。护林面积27300亩,占全县山林总面积的14.7%。
   二、灾害防治
  1、病虫害防治:全县森林病虫害以松毛虫、白蚁和苗木立枯病为最多见。1982年国营三里林场殷山分场和长江分场先后有2000多亩马尾松遭松毛虫危害,损材2000多立方米,直接损失20余万元。杉木林遭受白蚁危害普遍,据查,每亩林地年平均损材量达0.183立方米。立枯病严重影响着苗木的质量。
  病虫害防治始于50年代。1959年县政府组织人力在县城南门山和流芳乡山地捕捉松毛虫幼虫,以后采用烟薰法和喷射化学药剂治虫。1978年由国营三里林场和武山乡(公社)林场牵头在杉林中诱挖白蚁,研究点巢灭蚁的简易办法。1979年县林科所开展白僵菌等生物防治松毛虫试验,取得较好效果。
  2、火灾防护:山火之为害,建国前屡有发生,一烧数月,茂密森林化为灰烬。建国后虽控制甚严,亦难避免。1966年9月16日,武山林区失火,烧毁二下.多亩杉幼林及大片薪炭林,经济损失达50余万元。
  对火灾的预防,建国后采取了自防和联防措施。1954年县政府颁发了护林防火奖惩暂行条例,各地普遍订有护林防火公约。全县7个山区、半山区乡建了204个防火委员会和防火小组,进行自防,并与毗邻的都昌、彭泽县进行联防。1961年成立了都、彭、湖三县护林防火联防委员会,规定每年10月至翌年3月为护林防火期,加强防火宣传,严格控制火源,防止火灾发生。
   三、古树珍木保护
  全县古树和珍贵树种有:香樟、银杏、罗汉松、楠木、红楠木、柏木、榔榆等,其中以樟树居多,在国营三里林场南门山现保存120亩连片樟树林,县城石钟山的风景点则多被珍贵树木装点。1982年日本友人染井吉野游览石钟山时赠植日本樱花,栽植在船厅后侧。半山亭的榔榆占树,树龄300余年,为该山最高寿树。城山乡横山村高大屋侧,银杏古树参天,树龄高达500余年。据1983年调查统计,全县现存胸径在38厘米以上的古树1359株,蓄积量2751立方米;稀有珍贵树4436株,蓄积量1131立方米。古树和珍贵树均已被列为保护对象。
   四、山林权属
  建国前,本县除陪湖山脉7900亩山林国营林场经营外,其余武山大片“官山”和各地宗族山,林权不清,纠纷不断。建国后,通过土地改革,除国有山外,大部山林分给农民自管自用。60年代初农村实行“四固定”,对国家和集体山林权属进行明确划分,其中国有山林为48000亩,由三里林场经管32000亩、武山综合垦殖场(后改为武山共大林场)经营16000亩。1982年开展林业《三定》(稳定山林权、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划定农民自留山)工作,共调整山林面积6522亩,调处山林纠纷229起。1988年后,通过深化改革,稳定完善林业承包责任制,实行了“联合造林,工程管理,谁造谁有,谁种谁受益”等经营管理形式,推动了林业生产的发展。[=此处为表格(湖口县1981年林业用地情况表)=]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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