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农村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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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280
颗粒名称: 第十四章 农村经营管理
分类号: F325.2
页数: 6
页码: 138-143
摘要: 农村经营管理出现在人民公社建立后,始称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1984年后改称农村经营管理。经营主要是解决农业的发展方向、经营目标与方式等重大问题;管理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经营目标,对经营要素的结合与经营过程的运转进行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工作。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后,农业实行集体统一经营,各生产单位的土地经营在国家确定的国民经济总体计划指导下进行。
关键词: 农村经营 经营管理

内容

农村经营管理出现在人民公社建立后,始称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1984年后改称农村经营管理。经营主要是解决农业的发展方向、经营目标与方式等重大问题;管理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经营目标,对经营要素(人、才、物)的结合与经营过程(供应、生产、销售、分配四个阶段组成)的运转进行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工作。
   第一节种植计划管理
  计划管理,亦称生产管理,主要是对农业集体单位在执行国家下达的农、林、牧、副、渔的生产数量计划的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计划分长期和短期两种。1957年前农民基本上自给自足,农作物种植的品种、数量均由农户自行安排。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后,农业实行集体统一经营,各生产单位的土地经营在国家确定的国民经济总体计划指导下进行。根据本地的自然资源条件和传统生产习惯,接受国家计划的农业生产项目主要是粮食(以稻谷为主),棉花、油料(油菜、芝麻、花生)、生猪。生产计划由县政府计划部门于每年年初按水田、旱地、劳力的基数下达到各公社,公社再下达到生产大队。大队则按经营管理部门经过综合计算列出产品生产的数量(分必成数、期成数两个指标),向国家交售的数量、自食的数量、单价(国家统购价)以及总收入、总费用、纯收入,预先告知生产小队,并向群众宣传,作为当年的奋斗目标。
  1958年大跃进,在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的“左”倾错误严重影响下,计划脱离实际,追求高指标,不仅不能指导生产,而且干扰了生产的发展。虽从1960年开始纠正,但“左”倾错误影响较深,加上连续遭受自然灾害,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人民公社化后三年与前三年对比:粮食减少4.58%,共107308担;棉花减少29.47%,共15922担;油料减少12.56%,共16184担。
  1982年以后实行分户经营,生产计划由生产队按国家下达的指标分解到户,分定购数(指令性交售任务,统购价)和议购数(指导性交售任务,价格上浮),与农户签订合同,落实到户,年末按合同要求完成计划任务。
  1985年后国家对畜禽生产不下达计划任务,由农民自行安排,供应由市场调节。
   第二节劳动管理
  劳动管理是1955年农业生产合作社转入高级社的产物。随着土地、耕牛、农具的归为集体,一系列经营管理制度也相继建立。1958年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生产管理上是大兵团作战,劳动管理是集中统一行动,延续三年之久。1961'年中共中央制定《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简称“六十条”),县委抽调数十名干部,分别在一些生产大队搞贯彻试点,并编写了《贯彻六十条试点经验汇编》和《定额包工经验汇编》。1962年,为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恢复和发展生产,本县在劳动管理上主要抓了定额包工,分组作业,大活集中,小活分散;评工记分,按劳计酬,勤俭办社,民主管理,并逐队逐户制定和落实“三个基本”(基本劳动日、基本肥料、基本口粮),提出“三高”(高出勤、高工效、高质量)要求,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生产发展。从1962年至1965年4年中,全县粮食年平均总产量比1961年前4年的年平均总产量增长26.95%,共855569担;棉花增长93.99%,共58103担;油料增长22.01%,共34443担;社员人平均收入增长50.58%,集体公共积累增长94.79%。
  1965年本县粮食总产量第一次跃过1亿2千万斤,皮棉总产第一次跃过4万2千担,社员人均年收入第一次跃过71元。
  1966年至1976年的十年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极“左”路线的干扰,各项管理制度被废除。1967年全县农村大批“三自一包”(即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和包产到户)、“工分挂帅”、“物质刺激”,大搞“政治评工”、扩社并队、“穷过渡”,大割“资本主义尾巴”,挫伤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农业生产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影响。十年期间,粮食总产只有1975年一年略高于1965年的水平,棉花亩产也只有1968年比1965年高3斤。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彻底改革了经营管理形式,纠正了做事“一窝蜂”,出工“一条龙”,分配“一拉平”的错误倾向,土地承包到户,使农业生产出现超常规增长,粮食连续5年获得超历史的大丰收,粮食总产量于1986年第一次超过1亿7千万斤;棉花总产量于1987年第一次超过7万担;油菜总产于1988年第一次超过957.4万斤,比1978年增长1.58倍。
   第三节财务管理
  本县财务管理始于1954年,是适应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需要而设,一直沿用至今。人民公社化以前,以现金、实物收付为主体,以16个科目为核算内容,建立“三帐”(总帐、实物帐、现金帐)、“两簿”(劳动工分登记簿,出售农肥登记簿)、“一册”(社员经济手册)。从1959年开始,按生产计划的期成数和必成数,在每年年初分队提出,将劳动工分、基本劳动日、基本肥料、基本口粮、现金预支、分配结果六项公布于众;重视民主理财、勤俭办社,对现金借支建立了严格的审批手续,规定了队长、队委会的现金审批权限。
  实行家庭承包制以后,社队财务曾一度出现混乱,平分集体财产、分光集体积累、乱支乱借现金、贪污挪用公款、铺张浪费、集体工副业亏损等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整顿和健全社队财务,1982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重点清理生产队一级的固定资产,落实债权债务,兑现承包合同,收交集体提留。1983年元月8日至12日,由县政府农林水办公室牵头,会同社队企业管理局、农业银行等部门和各公社主管财务的领导共36人,就全县社队财务整顿情况分五片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经整顿的1649个生产队中,好的872个,占40.8%; 一般的683个,占41.4%,差的294个,占17.8%。
   财务管理人员为会计员、出纳员、保管员。
  会计员,大队、生产队各设一名,负责集体单位内部的财务核算和经济档案资料保管。大队会计员专职,生产队会计员兼职,有的一队一名,有的联队一名。1962—1982年全县农村财务会计员共1450人。1983年以后生产队由大队统一配备2-3名专业联队会计,全县农村财务会计员精简为525人。1984年后,随着人民公社体制的改变,只有村级设一名会计员,全县农村财务会计员只剩下152人。
  现金出纳员,大队、生产队均设,主要负责大队、生产队的现金收付和保管。1982年前全县农村集体单位共有出纳员2100人,1983年后生产队(即村民小组)不设出纳员。
  物资保管员,1982年前每个生产队设一人,全县共1950人,1983年后自行撤销。会计服务公司为了适应农村变化了的新形势,改革会计体制,从1983年起,先后在舜德、城山、傅垅等公社成立了会计服务公司,以后在文桥、凰村、流芳等11个公社也陆续成立(后改名为经营管理服务公司)。其组成人员为各村专业会计,由主管经营管理的副乡长任经理,乡兼职会计辅导员或县驻乡经管干部任副经理。
   第四节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始于1957年,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为核算单位,1962-1982年是以人民公社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分配一年进行三次:春、夏预分,年终决分。也有不搞预分,只搞年终决分,平时借支现金和预支口粮。分配有现金和实物分配两种形式,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
  现金分配:以劳动者的实做工分为依据,年终决分时全面计算各项收入,扣除上交国家农业税、集体提留(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和干部补贴工资)和生产费用(当年生产费用和扩大再生产费用),剩下的(约占总收入的60%)按劳动工分分配。
  实物分配:粮食分配,首先完成国家征粮、购粮任务,其次提留种子、饲料、储备和其它留粮,剩下部分先按人口分等定量,再按工分、肥料带粮分配到户。食油和皮棉主要是按人口分配,食油在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任务后,有多少分多少,皮棉规定未完成国家任务的队,人均只能分1斤;超额完成国家任务的队,人均可分1.5-2斤。实物一律按国家统购价折款,从劳动报酬中扣除。人多劳少户,因实物分配量大,故出现超支。
  1983年实行包干到户后,简化了分配程序,对国家、集体应提留的数额,按承包土地摊到户,列入承包合同,作为农民应尽的义务,剩下的由农民自己支配,自负盈亏。
   在大包干前进行分配的23年中(文化大革命有三年未搞分配),人平收入过100元的只有1982年1年,人平收入51-70元有11年,71-79元有7年,50元以下有4年。[=此处为表格(湖口县部分年份现金分配情况表)=][=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部分年份粮食分配情况表)=][=此处为表格=]
   第五节管理机构
  1954年秋,湖口县成立会计辅导组,编制2人,1956年增加到6人。1962年改为经营管理站,编制扩大到8人,经费由财政单列,每人900元,外有l万元事业费。从这时直至1966年11月均由县委农村工作部管理;1966年12月划归县农业局管理。至1968年机构合并时撤销,会计辅导业务由银行管理。1981年公开招收13名国家干部,成立湖口县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站,1985年更名为湖口县农村经营管理站,主管全县农村经营管理、会计辅导、财务审计、农产品成本核算、家庭记帐、目标经营和收益分配等工作。
  1986年12月,成立了湖口县农业经济学会,设名誉理事长2人、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2人、正副秘书长各1人、常务理事5人,从事农业经济理论研究。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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