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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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20000256
颗粒名称: 卷三 农业
分类号: F303
页数: 92
页码: 97-186
摘要: 民国二十五年,全县有自耕农5955户,占总户数的21.1%;半自耕农9438户,占总户数33.4%;佃农5973户,占总户数21.2%。他们合计为总户数75.7%,每户平均占耕地13.3亩,其中水田占8.5亩,旱地占4.8亩。本县土地改革前夕,仅占总人数3.9%的地主却占有全县总耕地面积30.8%的耕地。土地私有制度下,土地允许租佃、典当、买卖、雇工耕种。土地典当因借贷原因,以土地作为抵押品。在典当期间,所有权仍归出典者,使用权归承典者,承典者也可转典他人。典当期满,出典者按原价赎回。
关键词: 农业发展 农业建设

内容

第九章土地所有制
   第一节封建土地私有制
  1949年前,湖口县大部分土地被富户占有。民国二十五年(1936),全县有自耕农5955户,占总户数的21.1%;半自耕农9438户,占总户数33.4%;佃农5973户,占总户数21.2%。他们合计为总户数75.7%,每户平均占耕地13.3亩,其中水田占8.5亩,旱地占4.8亩。而凰村乡大地主郭雪成拥有耕地1320余亩,芦苇地近100亩,除雇用长工三人耕种10余亩水田和20亩旱地外,其余全部出租给佃农,每年收租谷30余万斤,值银元6000余元,加上芦柴和其它收入,每年全家总收入达银元8000元。本县土地改革前夕,仅占总人数3.9%的地主却占有全县总耕地面积30.8%的耕地。他们利用所占有的大量土地,主宰着整个农村的经济命脉。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土改前各阶层占有土地情况表)=]
   土地私有制度下,土地允许租佃、典当、买卖、雇工耕种。
  租佃租佃有两种:一称“客田”,一称“寅租卯”。客田是富户(即业主)用廉价从迫于生计的农民手中买来土地又租给当地农民(佃户)耕种。所有权属业主,田赋(亦称钱粮)由业主交纳。佃户有佃权,即使用权,须向业主交地租。三年不交地租,业主有权将其佃权转卖给他人,称“撤佃”;佃户不愿耕种,也可将佃权转卖他人,称“转佃”。寅租卯是租佃时间比较短,业主随时可以将土地撤回自己耕种。地租根据土地优劣分如下几等:三租,即每亩年租三市石稻谷;二租,即每年租二市石稻谷;一点五租,即每亩年租1.5市石稻谷。每年又按年岁丰歉租佃双方面议交纳比例:有七纳、八纳、九纳、十纳之分,如遇灾年,可按原定数额纳70%,称七纳,如此类推。民国二十六年(1937)还出现了分租形式,即按土地上、中、下三等,佃户和业主根据实际收获以对半开、三七开、四六开分成。
  土地买卖解放前甚为普遍。民国二十五年,本县地价分三等:水田每亩上等80元,中等60元,下等20元;旱地每亩上等30元,中等14元,下等2元。买卖时须双方至亲及中人到场,由卖者立具契约,载明土地坐落、四界、面积、价格、出卖时间及灌溉塘堰等,经买卖双方和中人签名画押后,交买者收存,作为管业依据。每年农历二月买主要到县署(县政府)登记,领取田契,方为合法业主,并承担交纳田赋之义务。
  土地典当因借贷原因,以土地作为抵押品。在典当期间,所有权仍归出典者,使用权归承典者,承典者也可转典他人。典当期满,出典者按原价赎回。到期不赎,则延长典当期或绝卖(出卖)。绝卖时出典人所得找价甚微。
  雇工地主占有土地雇用农民进行耕种:农民靠出卖劳力换取微薄收入。工资分谷、钱两种。雇工有日工、月工、长工之分,有男工、女工、童工强弱之别。一般是劳动时间愈长,单位时间内工资愈少。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民国二十六年雇工工资表)=]
  减租减息1949年下半年和1950年上半年,政府组织佃户和负债者向地主、富农及高利贷者进行减租减息。以乡为单位组织了减租减息大队,先在二区、四区各搞两个乡试点,然后逐步推开。当时规定,以减到不超过37.5%的所得为标准,即按25%的租息比例计减,全县共减得租谷90万斤,约占应减租谷的10%01950年春,贫苦农民因遭灾而严重缺粮,人民政府决定将减租得来的租谷全部用于接济灾民度荒。第二节个体农民私有制
  土地改革1950年12月17日开始进行土地改革。县设立了土地改革委员会,在土改中心区一一四区(江桥)柳显忠村设土改指挥所。全县土改分4期进行。第一期1950年12月17日-1951年2月底,完成15个乡。第二期1951年3月9日-4月28日,完成15个乡。第三期1951年8月1日-10月10日,完成15个乡。第四期1951年10月中旬-1951年底,完成10个乡。
  土改中全县共没收、征收封建土地67590亩,农具14677件,耕牛421头,房屋5624.5栋,粮食2572359斤,还有不少金银首饰和银币。这些东西除金银外,绝大部分分给了贫雇农。
  经土改划阶级成分的共32820户,其中地主1057户,半地主式富农176户,富农916户,中农9441户,贫农17924户,雇农741户,工人291户,贫民118户,小土地出租者1059户,债利生活者(亦称放高利贷者)67户,小商贩133户,自由职业者53户,工商业者99户,鳏寡孤独726户,宗教职业者19户。
  土改复查从1952年11月20日起至当年年底止,进行了土改复查和民主运动,共没收征收漏网地主、富农土地710.9亩,农具916件,粮食8860斤,以及少量金银细软。
  通过土地改革,变革了生产关系,农民分得了土地、农具等生产资料,激发出劳动积极性。1952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到7081.6万斤,比历史最高年(1937)增产61.61万斤。
  农业互助组1951年冬,在全县土改刚结束的基础上,劳动模范周月桂在流泗乡周松村将5户贫农组织成一个临时互助组,1952年3月2日转为全县第一个常年互助组。接着文桥乡饶月初于1952年春带领10户农民组成全县第二个互助组。1952年底全县临时季节互助组发展到3000多个,常年互助组17个。1953年互助组进行了整顿和巩固,至年底止,全县临时互助组574个,人组农户3338户,13215人,7382个劳力;常年互助组51个,入组农户574户,1527人,882个劳力。
  农业互助组规模较小,一般7至10户。人组农户按自愿两利原则,在劳动、农具、耕牛等方面进行互助合作。由以工换工,到实行按劳力强弱,技术高低,农事轻重逐日评分记工,按农事忙闲结算,以工计差。互助组设组长一人,负责排工;记工员一人,负责记工结算。土地、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和收获产品归各户私有。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春,开始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第一批建四个:一区莲花乡莲花农业生产合作社;三区文桥乡文桥农业生产合作社;二区柯观乡爱丰农业生产合作社;四区均桥乡饶塘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底,全县共建初级社11个,人社的有256户,1047人,588个劳力。1955年,有初级社60个,入社的有1599户,6439人,3634个劳力。
   社员的土地、耕牛、大型农具作价入股归集体使用,其所有权仍归社员所有,参加分红。社内统一经营,统一核算,扣除上交国家的农业税和社内提留后,其余收入按劳动工分60%,入社土地40%进行分配,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合作社内设社长一人,副社长一——二人,会计、出纳、保管各一人。下分若干生产小组,各组有组长和记工员。实行统一排工,分组作业。采用“定额记工”,“死分活计”和“死分死记”等多种记工形式。
   第三节集体所有制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初,县委开始试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从流泗区建金星高级社开始,迅速在全县掀起了合作化高潮。同年底,全县共建高级社172个,入社农民共’33114户,117313人,52817个劳力。1957年,高级社发展到186个,入社的33904户,124955人,61556个劳力,分别占同期农户、人口、劳力总数的98.4%、98.4%和98.64%,实现了全县高级农业合作化。
  高级社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取消了土地分红,实行按劳分配的制度。社内实行因地种植,分组作业,建立了计划、劳动、财务、物资管理制度,推动了生产发展。人民公社从1958年9月起,开始组织人民公社。在九月下旬一一十月下旬一个月时间里,实现了人民公社化。根据“一乡一社”的原则,全县共建12个人民公社,参加社(场)的共34533户,占农户总数99.97%。其中:原是高级社社员的34255户,单干278户。入社的126050人,占农村人口的95%以上。参加劳力56849个,耕地295750亩(其中水田163667亩,旱地132683亩)。当时尚有12户农民单干未入社。
  人民公社是工农商学兵联成一体、政社合一的基层单位,下辖生产大队、生产小队。土地等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建社初期,实行了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管理民主化。根据劳武结合原则,把全县16至50岁的男性公民,组成民兵师。流泗公社组织了深耕突击队,胜利公社(三里)组织了儿童战斗排。全县建立了1230个公共食堂,944个托儿所、41个妇产院和37个幸福院。刮起一股“一大二公”、“一平二调”、做事不记工、吃饭不要钱的“共产风”。1961年全县贯彻《人民公社六十条》,1962年改为“三级所有(公社、大队、生产队),队为基础”的管理制度,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推动了生产发展。文化大革命期间,推行了“农业学大寨”运动,强调政治挂帅,批判唯生产力论,挫伤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阻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1974年全县人平收入水平:41-50元的队613个,51-80元的队87个,81-100元的队18个,100元以上的队一个未有。
  联产承包责任制1979年春,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有部分生产队实行了“六定”(定劳力、地段、耕牛、农具、产量、报酬)联产到组责任制。1980年春,棉区社队在棉花管理上实行分户作业,联产到组,责任到劳。1981年5月江桥公社的桂垅大队第七生产队和罗垅大队的第五生产队率先搞了包产到户。是年秋冬,各种类型的责任制相继出现。全县15个公社、1.912个生产队中,建立责任制的有1897个,占生产队总数99.21%。其中:联产到劳的646个,联产到组的86个,田到组、地到劳的192个:包产到户的880个,定额记工的44个,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2个。1982年除个别生产队外,全县均实行了以“包干到户”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至此,耕牛、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作价分配到户,归各户所有;耕地按土质好坏和人口、劳力多少均分到户,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由分户经营取代了原来的集体经营;用“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分配方法,取代了“吃大锅饭”,平均分配的方法。广大农民长期被压抑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发挥,有力地推动了生产的大发展,出现前所未有的大丰收。这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1698585担,‘皮棉产量71132担,油料产量70840担,比历史最高年分别增长15.4%、46.7%和34.5%。
  1985年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致力发展商品生产,粮食产量由1985年的一亿六千万斤,连续两年突破一亿七千万斤,创历史最高水平。
   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各类专业户、重点户和经济联合体也应运而生,但发展不够稳定(见表)。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两户一体发晨情况表)=]
  养猪专业户王少云,家住武山乡五里村,四日人,二个劳力。承包耕地5.9亩,池塘六亩,走饲料养猪,猪粪养鱼,肥泥肥田的立体种养路子,经济效益显著。在1986年以来的三年中,出售肥猪100余头,仔猪80多头,鲜鱼三千多斤,总收入超万元。养鹅专业户程大钧,屏丰乡兰新村人,年过花甲,他和老伴从1983年起就以养鹅为业。1987年和1988年均养种鹅四千多只,孵化鹅苗五万多只,养成鹅一千多只,年纯收入1.5万余元。
  养蜂专业户周祖颐,城山乡横山村人。刻苦钻研养蜂技术,在中蜂分群和棉花花期蜂群管理及蜂箱的改革方面摸索了新经验,蜂蜜产量不断提高。近年养蜂均在120箱,每箱产蜜50斤,年获利5600元左右。
  养鱼专业户曹长元,三里乡胜利村人。自1985年起承包乡里的湖堰100亩,走自繁鱼苗、自育鱼种、自养成鱼的路子,三年鱼苗收入1.2万元,鲜鱼产值3.6万元,除去各项开支,纯利3.36万元,每年获利1.12万元。
  种棉专业户郭德初,马影乡海山村人。全家九口,三个劳力,共承包耕地34亩,是本县适度规模的典型户。1988年他家收棉花1.4万斤,年纯收入10032元,人平收入1115元。
  造林联合体殷水次,傅垅乡殷山村人,他联合村里五户农民承包荒山600亩,从银行贷款1.2万元,投工近万个,营造杉木林,现长势甚好,高的有一米以上。第四节全民所有制
  解放后先后建立了若干国营农、林、渔、牧场,几经并转,至1988年底,计有江桥棉花良种场、北港水稻良种场、五里农科所、三里林场、南北港林场、共大林场(前身是武山垦殖场)、黄茅堤水产场、造湖水产场、南北港水产场、殷山水库管理站、马迹岭水库管理站。计有耕地面积592亩,林地面积99311亩,养殖水面27396亩。
   主要国营农、林场:
  江桥棉花良种场于民国三十五年由王龙骧、崔景谟、曲绍洲等人投资创办,始称江桥果园。1950年,由四区人民政府接管,改称江桥苗圃,1951年建农场,次年在凰村西山郭村和流泗永和洲办两个分场,未半年就停办。1962年改名为“江桥水稻原种场”,1980年改江桥棉花良种场,隶属县农牧局管辖,有耕地305亩,干部职工117人,拥有中型拖拉机四台,汽车一辆。1984年后土地进行分户经营,它的任务是承担全县棉花提纯复壮任务。
  北港水稻原种场建于1958年,前身是武山垦殖场北港分场。重点是繁育棉花原种,后因棉花枯萎病影响,于1980年改为水稻原种场,并将马影公社的前进大队划为直属队(集体性质),耕地面积由原来的145亩增至200亩(水田80亩,旱地120亩),场员由35人增至113人。
  三里林场始创于民国三年,当时为庐山森林局第三区。十六年改为庐山森林局第二分场,二十二年独立设场定名为湖口彭湖林场,场址设县城南门。1949年,改名为江西省湖口林场,1957年场址迁至三里街。1959年冬改名为国营湖口三里综合垦殖场,下放给九江地区农垦处管辖。1962年冬改名为国营湖口三里林场,又下放给县管辖,至今未变动。下设7个分场,29个护林站,经营面积由1949年的7971亩扩大到1988年的32651亩。职工由解放初期一人现增至238人,其中行政管理干部17人,技术干部11人,固定工97人,月工76人,临时工36人。活立木蓄积70619立方米。
   第十章生产力水平
   第一节劳动力
   数量民国二十五年全县从事农业的户数21366户,占总户数28219户的75.7%;农业人口95855人,占总人口123112人的77.9%0在农户中素以男耕女织、男田女地、男外女内分工,劳动力以男性为主。建国后,广大妇女随着政治、家庭地位的提高,参加社会活动和田间劳动增多;且人口急剧增长,农业劳力逐年增加。1988年末,全县农村总劳力94431人,比1949年增长115.41%,其中妇女劳力47117人,占总劳力的49.9%。平均每个劳力负担耕地2.68亩,比1949年的6.07亩减少3.39亩,富余劳力较多。
  素质建国前,农村劳力素质普遍不高,文盲、半文盲占劳力总数95%,农业科学知识极为贫乏,体力也不够强。建国后,由于不断开展扫盲工作,迅速发展青少年和成年人教育事业,农业劳动力的文化水平不断提高。据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县12周岁及12周岁以上识些字和不识字的减少到57153人。小学以上文化程度58080人,减去8000名干部、职工等非农业劳力,属于农业劳力的有50000万人,占农业总劳力的78.5%。1985年以后,由于农业的比较利益偏低,一部分农民务农兴趣淡化,主要劳力从事工、副、商较多。在有些乡村的劳力中,出现了老年化、妇女化、低文化化的趋势。种植业的劳动生产率由1978--1984年平均递增7.6%,1985年和1986年平均递增2.35%和0.5%。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劳动力情况统计表)=][=此处为表格=]第二节农业机具
   一、传统农具
  田间作业农具一般有木犁、耙、耖、扒锄、挖锄、铁锹、挖扒、锄头、耘田扒、镰刀、禾斛、水车(有手车、脚车两种)。这些农具直至80年代仍继续使用。
  农副产品加工工具全县通用的有加工米的泥竹砻子、石碓、石碾、米筛、簸箕、扇柜;有磨粉用的手推石磨(有大、小两种)、箩筛;有榨油用的手撞木油榨。
   运输工具主要是扁担、箩筐、木杠、手推独轮车。方式是肩挑背驮。
  畜力牛是农民从事耕耙的唯一动力。民国二十六年(1937)全县有牛14800头,黄牛居多,至三十八年(1949)仅有10602头,平均每个农户合0.34头,平均每头耕牛负担耕地25.1亩。建国后,由于注重了耕牛良种繁殖和疫病防治,数量有所发展。1978年全县耕牛存栏数14289头,比1949年增长34.77%,其中水牛增长68.87%。1988年,全县年末耕牛存栏数14550头,比1949年增长37.24%,比1978年增长1.83%。耕牛数量的发展曾一度出现停滞和倒退,主要是1959年至1963年。五年中,1959年和1960年维持在1949年的水平,1961年、1962年和1963年倒退到民国以前的水平。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建国后耕牛发展情况表)=][=此处为表格=][=此处为表格=]
   二、农业机具
  耕作机具自1955年起,先后引进和制造了双轮双铧犁、江西水田犁、切土耙、平土耙、双轮压草耙、圆盘两用耙、水田窄幅挖扒、旱地短柄小锄头、五齿牛拉中耕器、黄豆播种器、棉花两用播种器、单行播种箱、双筒营养钵器、棉花移栽器、水田划行器等。1957年武山垦殖场购进全县第一台法国产35马力中型拖拉机、嗣后,大型、小型拖拉机连年增加,部分农田进行机耕。全县机耕面积最高年1980年共达52491亩,占耕地面积20.4%。1988年虽有大中型拖拉机166台,小型及手扶拖拉机525台,但绝大部分用作运输,机耕面积仅1560亩,占耕地总面积0.62%。
   插秧机1959年在有的社队进行试用,因质量不好,停止使用。
  人力脱粒机从1960年开始试用,当时只有11部。1970年增加到264部。由于脱粒净,工效高,且劳动强度低,推广面逐步扩大。至1988年全县有人力脱粒机8309部,以粮区乡居多,机脱面积达77000亩,为稻田总面积的64.16%。
  排灌机具1956年全县第一次购进3台抽水机,在马影、石山、流芳村安装使用。继之在水利设施较差,旱情严重地区逐步建立抽水机站。至1988年,全县排灌动力共1442台,15395马力,其中柴油机1364台,12803马力;电动机53台,2527马力;有农用水泵1705台,喷灌机械323套。
   植保机具1956年引进人力单管喷雾器229部,1973年推广压缩喷雾器,1982年以后,推广工农-14型、工农-15型背负式喷雾器。至1983年全县有各种喷雾器17566台,1988年增加到27711台,其中动力喷雾器178台,210马力。
  运输机具1958年武山垦殖场购进全县第一部国产解放牌卡车,1978年卡车增加到18辆,1190马力。至1988年全县有卡车163辆,9361马力。机动运输船190艘,4570吨,3024马力。拖拉机逐年增多。1.5吨以上大拖车135辆,手扶拖拉机小拖车438辆,胶轮手推车2789部,基本上代替了肩挑背驮的笨重劳动。
  加工机具建国后,农副产品加工工具基本实现半机械化或机械化。1988年全县农村拥有碾米机671部,榨油机181部,轧弹花机229部,淀粉加工机175部,压面机163部,饲料粉碎机18部,揉茶机27部。加工动力1440台,15731千瓦。
  至1988年,全县拥有农机总动力54033千瓦,其中柴油机动力38829千瓦,汽油机动力7547千瓦,电动机7256千瓦。总动力中属农户个体所有的31527千瓦,占58.35%。有拖拉机手641人,汽车司机91人。开办培训班4次,培训拖拉机手80人,其中新手50人。
   三、农机管理
  1959年前,无专门农机管理机构。1960年成立县农业机械管理局,主管农业机械分配、管理、推广使用、维修,农机队伍培训等事宜。1962年7月,撤销县农机局,改称湖口县农机总站。1964年2月,又改称湖口县农机管理站。1968年秋自行销亡。1970年初,在县工业交通局下设农机组。1978年4月,又恢复农业机械管理局,全县16个乡(镇)农机站亦于年底建成,并各配有一名专职农机管理员。1984年7月,县农机局再度撤销,成立县农机管理站。乡镇农机站仅马影、凰村、屏峰尚存。至1988年底,又恢复4个(流泗、三里、江桥、双钟),全县共7个。
  1958年流泗公社建成全县第一个农机厂。县农机厂于1960年建成投产。此后,各公社也相继建立农机厂。1988年全县有农机厂11个,主要承担农业机械的维修和制造,先后试制出农用水泵S195型柴油机曲轴,大、中型拖拉机斗,四轮拖车,脱粒机等配套机具,并对传统的生产工具进行改良,基本实现农机小修不出村,中修不出乡,大修不出县。
   第三节耕地
   一、耕地变化
  民国二十六年(1937)全县耕地面积为284915亩,其中水田181886亩,旱地102219亩。民国三十八年(1949)下降到266368亩,其中水田156605亩,旱地109763亩。
  从1951年起,国家鼓励垦荒扩种,耕地面积逐年增加,1957年达299062亩,人均拥有耕地2.22亩。此后至1966年,耕地屡有增减。但幅度不大,多不超过30万亩,少不低于28万亩。1967年后,由于国家建设征用、集体兴修水利和私人建房占用,耕地面积逐年减少。1988年全县实有耕地面积253699亩,比1949年减少4.76%,比1957年减少15.17%,人均耕地由1949年的2.26亩减少到1.06亩。[=此处为表格(湖口县耕地变化情况表)=][=此处为表格=]
   二、种类、等级
  耕地有水田旱地之分。“南庄田、北庄地。”水田一般位于塘堰水库下游、江湖沿岸、残丘的夹缝之间以及部分丘坂上。水源条件较好,坡度平缓。旱地多数位于丘顶垅坡,少数在沿江的冲积洲,其水源情况较差。多数年份、水田面积大于旱地面积。1971年到1974年为扩种棉花,施行水田改旱地,旱地面积因此增多。1975年后水旱面积相差无几。
  耕地因土质状况可分为高产田块和低产田块,据1984年统计,全县高产田块有83337亩,占耕地总面积32.74%,其中高产水田47063亩,占水田总面积36.07%;高产旱地36274亩,占旱地总面积29.25%。高产田块大部分分布在县境东北及江湖沿岸。全县的低产田块有82375亩,占耕地总面积32.02%,其中低产水田36967亩,占水田总面积28.59%0低产旱地45408亩,占旱地总面积35.47%。低产田块主要分布在县境东南及中部丘陵地区。三、土地管理
  管理状况建国后,乱占滥用土地的现象日趋严重,从1957年至1988年,全县耕地锐减45846亩,平均每年减少1528.2亩。违法占地建房的甚多,征地不报批的普遍。全县487座砖瓦窑中,办理了批准手续的只有87座,占17.86%,平均每年烧砖瓦占用的耕地有200多亩。有的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土地,责任田以18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卖,责任山以12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卖,县城有的单位的土地以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卖。
  1987年元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后,加强了土地管理,进行了全县性土地清查,从1986年至1988年,全县共查处违法占用的土地861.48亩,收回土地11.6亩,罚款5.3万元,滥占耕地建房开始得到控制。
  土地征用解放以来,土地征用只局限在县城规划范围内进行,农村是以行政划拨。1984年后逐步实行全面征用。据统计,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征用手续的国家、集体、个人非农业建设用地面积,有非耕地438.79亩,耕地74.7亩,其中办理国家建设用地的25项,乡(镇)村集体建设的11项。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部分年份征占用土地统计表)=]
  审批权限:1984年前,县城规划范围内征用土地,是由用地者与土地所有者协商,报兼管部门批准。农村范围内征(占)用土地,是以行政划拨。1985年后,逐渐走上正轨,县级以上征用土地按土管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农村占用耕地每户控制在100-140平方米之内,用其它土地每户控制在130-180平方米之内。城市居民占用耕地每户不得超过70平方米,占用非耕地每户控制在70-90平方米之内,最多不得超过100平方米。
  收费标准:1981年以前,征(占)土地是无偿划拨,从1982年开始收费,1986年后实现正规化。从1982年至1988年,收费标准作三次调整:1982-1984年,只收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和安置补助等三项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1985-1986年,国家建设,乡(镇)村企业建设征用土地收费标准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管理费三大项。
  1987-1988年,国家建设、乡(镇)村企业建设征用土地的收费标准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管理费和耕地占用税四大项。农村居民占用土地建住宅,属耕地、园地,按年产值的二至五倍向集体支付土地补偿费,占用其他土地只收管理费。城镇非农户占用土地建住宅的,除征收土地管理费外,其它收费标准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收费标准相同。
   管理机构
  农村土地管理1984年前,未设专管机构,全由公社或生产大队兼管。1984年8月成立湖口县土地利用管理站,编制属县农牧局,负责全县农村土地管理工作。
   县城土地管理1978年8月以前由双钟镇和县房地产公司管理;1978年9月至1984年5月由县革命委员会计划组和基建办兼管,1985年至198-6年由县城建局房地产公司代管。
  为了加强对全县土地的统一管理,1987年3月25日成立湖口县土地管理局,配备了16名国家工作人员。各乡(镇)、共大、南北港共配备19名兼职土地管理员,负责全县的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征用,土地调查统计、登记、地籍管理,发证,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也相应成立了4-7人组成的土地管理委员会,负责本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调查、土地征(占)拨用手续的呈报、土地纠纷调处等工作。
   土地征用审批权限,按《土地管理法》和江西省的《土地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一章作物种植
   第一节作物区划
  建国前,县内农作物的分布受自然条件和土壤类型的影响,上乡,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棉花等经济作物次之;中、下乡,棉花粮食兼作,棉花的种植比例稍大。
  建国后,农作物布局有所变化。农业部门根据本县土壤、气候和水源条件,1980年进行了农业区划,将全县划分为东北、西南丘陵棉粮油区和中南、东南沿山丘陵粮油林茶区。两区各分为两片:
   东北丘陵棉粮油片:包括流泗、凰村、马影、张青、三里、江桥、东庄、大垅(除联丰外)、傅垅(除东涧外)等9个乡和文桥乡的均桥、象山、新庄、文新、文联5个行政村,城山乡的陈岭、陈仓、大塘、牌楼4个行政村,.南北港场的北港行矽村。该片以种植棉花为主,棉地面积达7万亩以上,是本县商品棉生产基地。
  西南沿江滨湖残丘粮油渔片:包括屏峰乡的一部分,江桥、马影、凰村、双钟4个乡(镇)的水产场和南北港、皂湖、黄茅堤3个水产场。此片以种植粮食,发展水产业为主。
  中南丘陵粮油片:包括舜德乡和武山、流芳、屏峰3个乡大部分行政村以及文桥、城山两乡的部分行政村。此片以种植水稻、黄豆等粮食作物为主。
  东南丘陵粮油林茶片:包括屏峰、流芳、武山3乡的少数行政村和大垅的联丰,傅垅的东涧以及三里林场,共大林场。此片以粮食生产为主:兼营林茶。
   第二节作物品种及产量
  本县境内气候湿润,历来为粮棉油兼作区。清嘉庆志载:“物产,谷属有稻(籼、糯两种)、麦(米、大、小)、豆(豌、蚕)、粱、黍、芝麻,货属、棉花、油菜”。以上品种,一直延续种植到现在。建国后,作物品种有所改良,作物产量大幅度提高。1988年全县农作物产值3869万元(1980年不变价),占农业总产值的46.39%,比1949年增长8.22倍,比1978年增长61.68%,其中粮食作物产值2293万元,占农业总产值59.27%,其它作物产值1576万元,占农业总产值40.73%。
   一、粮食作物
  1988年,全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40327亩,总产量1512140担。比1949年播种面积增长1.25倍,产量增长4.3倍。比1978年播种面积增长1.77%,产量增长24.8%o解放40年粮食产量平均每年递增4%。从品种看,在1988年的粮食产量中,稻谷占90.36%,小麦占5.02%,杂粮占1.12%,大豆占2.01%。
  水稻为本县主要粮食作物,分布全县各地,以武山、流芳、屏峰、舜德为著。民国二十六年(1937)全县播种面积29万亩,产量635250担;民国三十八年(1949)稻谷面积91984亩,总产量223759担。建国后,由于生产关系几经变革,推广农业科学技术,水稻生产稳步发展,1988年全县播种面积236956亩,产量136644担,比1949年播种面积增长1.57倍,产量增长5.1倍;比1978年播种面积增长3.53%,产量增长27.7%。
  小麦民国二十六年全县播种面积4.5万亩,总产量64800担。1949年播种面积减少到26758亩,总产14493担。1955年后因重视粮食生产,屡有增减,种得最多的是1973年,播种面积91551亩,产量最高的是1982年,共176686担。1988年播种面积54415亩,总产量75920担,比1'949年播种面积增长1.03倍,产量增长4.24倍。
  红薯也叫甘薯。民国二十六年(1937)全县栽种2100亩,产量17640担;1949年全县只种604亩,产量593担,建国后因号召开荒,红薯播种面积逐年扩大。1963年全县播种面积20023亩,产量19515担,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1988年播种面积10929亩,产量22480担(鲜薯五折一计算,以上同),比1949年播种面积扩大17.1倍,总产量上升36.9倍。
  粟建国前,以文桥、江桥、城山、东庄、武山上片居多。民国二十六年全县播种面积18300亩,总产量32940担。建国后直至1973年播种面积维持在1-3万亩之间。从1974年起,因扩大棉花播种面积,故显著下降。至1988年全县播种面积仅105亩,总产量仅100担,比1949年播种面积减少17626亩,总产量减产11248担。
  大(米)麦以上片为主要产地。民国二十六年全县播种面积6.5万亩,总产量7.8万担。1949年播种面积37177亩,总产量19584担。面积种得最多的是1954年,达79579亩,总产量最高的是1953年,达72310担。自1976年后播种面积徘徊在1万亩以下。1988年由于扩种油菜,麦类,播种面积降到5178亩,总产量降到6520担,比1949年面积减少6.18倍,总产量减少3.49倍。
  蚕(豌)豆全县各地均产。民国二十六年全县播种面积21400亩,总产量22470担。1988年播种面积3805亩,总产量4360担,比1949年播种面积增加506亩,总产量增加3347担。70年代,在棉地推广行麦行肥,蚕(豌)豆多做绿肥被沤埋。
  荞麦全县均可种植。民国二十六年全县播种面积15000亩,总产量15750担。建国后播种面积不够稳定,有多有少。种得最多的是1958年,面积49015亩,总产量42756担。从1972年起,因二晚计划扩大,荞麦面积相对减少,播种面积未超过1万亩。1988年全县播种面积2500亩,总产量2180担,比1949年播种面积下降122.68%,产量下降38.85%。
  大豆有六月爆和八月爆两种,前者占90%,后者占10%。六月爆有黄豆、黑豆、茶豆之分,主要在麦行套种。以马影桥港为界,港南宜,港北不宜,而且有逐渐南移之势。八月爆又称踩花豆,开花时踩一下,可防止疯长。产地以流泗、凰村为主。民国二十六年全县播种面积2.2万亩,总产量30800担。建国后大豆生产较为稳定。种得多的1962年达39666亩,总产量37195担;少的1978年也有14036亩,总产量11309担。1988年,全县播种面积22776亩,总产量30420担,比1949年播种面积增加1.06%,总产量增长189.66%。
   二、经济作物
  本县经济作物有棉花、油菜籽、芝麻、花生及少量的苎麻、甘蔗。1988年全县播种面积188937亩,比1949年的79225亩增长1.38倍,比1978年的135226亩增长39.72%。其中:棉花占37.69%,油菜籽占44.83%,芝麻占15.3%,花生占1.9%,其它占2.8%。
  棉花盛产于流泗、大垅、凰村、马影、张青等乡。民国二十六年播种面积34000亩,总产量10200担。建国后政府奖励棉花生产,调动了棉农积极性,播棉面积逐年增加。1971年种棉进入高峰,播种面积为81332亩,总产量18204担,分别比1949年增长2.27倍和1.73倍。棉花总产1983年、1985年、1986年均超6万担;1982年、1984年、1987年均超7万担。1988年播种面积71210亩,因受灾严重,总产量只32280担,比1949年播种面积增加1.87倍,总产量增长3.84倍;比1978年播种面积减少12.28%,总产量下降7.83%。
  油菜籽全县均种植,为主要食用油料。民国二十六年播种面积11万亩,总产量11.55万担,平均亩产105斤。建国后,油菜籽生产有发展,但欠稳定,平均亩产过100斤的只有1968年、1971年、1979年、1982年、1985年、1986年和1988年,其中1968、1982、1985、1988年超过民国二十六年水平。1982年平均亩产达134斤。1988年全县播种面积84699亩,总产量95740担,比1949年播种面积增加0.86倍,总产量增长6.38倍;比1978年播种面积增加103.19%,总产量增长157.62%。
   花生仅作食用,面积甚少。民国二十六年播种面积2000亩,总产量5600担。1949年播种面积下降到727亩,总产量F降到1098担。从1949-1988年的40年间,播种面积超3000亩的只有两年(1971年和1988年),占5%;超2000亩的有9年,占22.5%;超1000亩的12年,占30%;不及1000亩的17年,占42.5%。平均亩产最高年份要算1963年,合280斤。1988年播种面积3597亩,总产量5400担,比1949年面积增加3.95倍,总产量增长3.92倍。
  芝麻亦系本县主要油料之一。民国二十六年,播种面积1.1万亩,总产量11550担。1949年播种面积下降到8208亩,总产量下降到2629担。建国后,逐年有所发展,但单产甚低,刚及101斤的只有1979年。1982年总产量24228担,为历史最高年产量。1988年收获面积16135亩,总产量9660担,比1949年播种面积增加96.57%,总产量增长281.97%;比1978年面积增加41.67%,总产量增长63.7%。
   三、其它作物
   本县其它作物主要是蔬菜、瓜果、青饲料和绿肥。1988年播种面积48567亩,比1949年的31415亩增加54.6%,比1978年的119042亩减少1.45倍。
  蔬菜明、清以来本县蔬菜冬春以萝卜、白菜、芥菜为主,夏秋以葫子、南瓜、东瓜、瓠子、丝瓜、豆荚、茄子、辣椒为主。民国二十六年白菜播种面积4200亩,产量21万担;萝卜播种面积7000亩,产量49万担。建国后蔬菜播种面积不够稳定,1973年以前的25年中,播种面积不足万亩的5年,占20%;1万亩以上的14年,占56%;超过2万亩的4年,占16%;超过3万亩的1年,占4%;面积种得最多的是1958年,共46630亩,占4%。1974年后播种面积长期维持在三、四千亩和五、六千亩之间,只有1988年播种面积达11571亩。为缓和县城吃菜紧张问题,除巩固双钟镇建设港蔬菜队外,1979年将三里公社三里大队改为蔬菜队,面积共6l亩,有264人由吃农业粮改为吃定销粮。
  绿肥主要是红花草。1949年全县播种面积22277亩,后随二晚面积扩大而逐年扩大。50年代三、四万亩,60年代六、七万亩,70年代八、九万亩,有三年超十万亩,即1975年为103112亩,1976年为103169亩,1977年为103280亩。1984年后绿肥播种面积大幅度下降,1988年全县播种面积22675亩,比1949年只增加1.78%,比历史最高年份的1977年下降3.55倍;收籽面积2220亩,产量1020担。[=此处为表格(湖口县主要粮食作物面积及产量统计表(一))=][=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主要粮食作物面积及产量统计表(二))=][=此处为表格=][=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主要经济作物面积及产量统计(三))=][=此处为表格=][=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其它作物播种面积统计(四))=][=此处为表格=]第十二章农业技术
  建国前,农业上一直沿用传统耕作技术,极少改进。建国后,人民政府重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1953年成立农业技术推广站,1957年建立湖口县农业技术研究所,1987年省拨款38万元筹建湖口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使新技术逐步应用于农业生产。
   第一节耕作制度
  建国前,本县水田作物以水稻为主,基本上是栽培一季中稻,一年一熟,少数田块一年两熟或一年三熟。一年一熟是:夏种中稻或芋头,冬季休闲或蓄腊水。一年两熟是:夏种中稻或芋头,冬种油菜或绿肥、大麦。一年三熟是:夏种早稻或中稻,秋种荞麦,冬种大麦、油菜或绿肥。
   旱地作物,马影以北地区以棉麦两熟为主,马影以南地区以豆麦两熟为主,山区贫瘠土地一般一年一熟。
  解放后,耕作制度逐步改革,以水田改制为著。50年代初期,因地制宜地推行中稻改早稻,一季改两季,旱地改水田。1952年在流泗区莲花乡试种2.2亩双季稻,次年获得成功,早稻亩产510斤,晚稻亩产160斤。1953年在马影等地试验“再生稻”(即早稻兜再生晚稻),1954年马影、文桥等地又进行小面积直播试验,均告失败,莲花乡栽插二晚的成功试验遂被推广,1955年全县种二晚151亩,亩产315斤。1956年,双季稻在全县推开,中稻播种面积由上年的151785亩降到46548亩,早稻由上年的5376亩上升到102789亩,二晚扩大到54319亩。1975年后,二晚播种面积连续七年超过10万亩。1984至1988年,早晚稻基本对口。从此,水田大部分面积实行了稻——稻——肥和稻——稻——油三熟制。1977年稻——稻——肥三熟面积最高达到103280亩,占水田总面积79.74%01983年后因土地承包到户,稻——稻——肥面积逐年减少,1988年只有22675亩,占水田总面积17.67%,比1977年减少3.55倍。稻——稻——麦一年三熟于1970年进行过试验,但未被推广;稻——稻——油的种植面积也不甚大。
   旱地改制在棉区主要是改棉花一熟为棉麦两熟,实行棉、麦套种、棉、油套种。在粮区改豆、麦两熟为豆——薯(粟或芝麻)——麦三熟。1970年,流泗、大垅、凰村、马影等地推广“行麦行肥”,即冬种小麦时,在空行套种蚕豆或金花菜,于次年播棉前翻作棉花基肥。后因深锹埋肥影响小麦产量和棉苗生长而作罢。第二节品种改良
  建国前,本县农作物种子多由农户自行繁育。中稻当家品种有“长粒籼”、“细杆籼”,油菜有白菜型、腊菜,大麦有“三月黄”,大豆有“六月爆”,棉花有“小籽棉”、“紫花棉”。“湖口白籽棉”曾作优良中棉品种于20年代末和30年代在本省推广。建国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重视农作物品种改良,1957年建立县种子站(1958年改名为种子公司),专门从事优良品种的引进和繁育工作。
   一、良种引进
  棉花民国二十四年(1935),国民政府在流泗、大垅、凰村等地推广改良棉(斯字棉),当年因遭虫害而失败。之后,农民继续栽种土棉或白籽棉。1950年人民政府在流泗区长垅、棠山两乡开始推广“岱字十四号”,播种面积375亩。1952年部分乡村更换“岱字15号”,播种面积41000亩,成为这段时期当家品种。1958年引进“彭泽四号”试种,因适应性差,未被推广。1966年从湖北引进“鄂光棉”,逐渐取代“岱字十五号”。1973年从上海引进“沪棉204”,1981年从山东引进“鲁棉一号”,相继成为当家品种。1983年后从中棉研究所引进“中棉十号”、“赣棉78-7”、“豫棉29-1”,作为替换品种。
  水稻引进品种较多,其中早稻引进过18个品种,后成为全县当家品种的有:1953年引进的莲塘早、南特号;60年代引进的陆才号、矮脚南特号;70年代因提倡矮杆化而引进的先锋一号、七O五五等矮杆良种;80年代引进的广陆矮四号、钱青早等。中稻于50年代末引进了高梁糯、海南糯。从此,高杆中稻逐渐被淘汰。晚稻1953年引进油粘籽试种,后成为当家品种;1972年引进了农垦58和公社6号,1981年引进八一晚、八三晚,进行小面积试种,1975年开始引进杂交晚稻,1985年栽种面积51913亩,1988年实现了晚稻杂优化,全县栽种面积达101564亩。
  小麦原品种混杂,1953年引进万年2号,遂成为当家品种。1954年引进南大2419,因脱粒难未能推广,70年代引进墨西哥麦、碧玛1号、扬麦1号等品种,80年代引进荆州47号,因该品种杆矮,成熟期早,有利于下茬棉苗管理,推广面大期长。
  油菜1958年开始推广本县良种湖口1号,1963年引进胜利52号,1976年引进7055,1980年引进浔油3号,1981年引进西南302、秀油1号、甘油3号,又相继引进甘油5号,亩产高达400余斤。1982、1983两年参加了长江高产协作组。1983年开始引进821,1986年引进杂交秦油2号试种,1987年扩大到3000余亩,1988年成为全县油菜当家品种。
   此外其它作物种子亦有引进,计有“胜利3号”红薯,“佛山”芝麻、“武宁”黑芝麻,“强盗”花生、“矮脚早”大豆、“猪屎”豆、“宜春”苎麻、“杭州”西瓜以及蚕豆、土豆、甘蓝型包菜、金花菜、甘蔗、甜菜等。在各公社(乡)和县良种场、农科所均有种植,其中以西瓜,甘蓝型包菜推广面积较大。[=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历年引进棉花良种情况表)=]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历年引进小麦良种情况表)=][=此处为表格=]
   二、良种繁育
   民国二十年(1931),江西省农作物试验区选定本县为棉作物试验区之一,注重棉种的繁育改良。抗日战争爆发后,试验区毁于战火之中。
  建国后,良种繁育工作逐步展开。1955年,流泗区金星农业社繁育的“南特八号”和“莲塘早”水稻种,纯度达98%以上;红星农业社繁育的“彭泽四号”棉种,纯度达95%a1958年成立县良种繁育站,部分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也相继建立良种繁育机构,形成了三级繁育体系,当年即取得成效,调出南特号良种117.3万斤支援外地。1965年开始水稻高杆改矮杆试验,一般增产10%以上。1985年矮杆栽插面积达70%,1988年实现矮杆良种化。
  本县地方品种的繁育,有北港良种场1958年培育的“湖口一号”、“湖口二号”油菜,后在全县大面积推广。由于不断狠抓油菜的种子引进繁育,1988年全县油菜平均亩产达114斤,荣获国务院通报奖,农业部高产奖、江西省金花奖、江西省农牧渔业厅丰收奖,本县列为江西省油菜商品生产基地县。
  杂交水稻的繁殖制种,是从1977年开始的。1977年部分农技人员去海南岛制种,连续8年,为降低制种成本,同时进行本地制种,如1981年在城山公社,1983年在瑞昌县赛湖农场制种。1985年改为农户承包制种,制种地点主要是武山乡的埠堰、长岭、前进村和傅垅乡的东涧等地。[=此处为表格(湖口县杂交水稻制种情况表)=]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历年引进水稻良种情况表)=][=此处为表格=]第三节土壤改良
   一、土壤普查
  建国后,垒县进行两次土壤普查,第一次是在1959年,第二次是在1979年2月开始至1979年11月结束。查明全县土壤划为五个土类,14个亚类,20个土属,36个土种.104个变种。其中农业耕地有土类3个,亚类7个,土属10个,土种25个,变种70个。主要土种:水田有黄泥田,旱地有面黄土。全县高产土壤83342亩,占耕地面积32.74%,其中水田土壤(单产800斤以上)类型有乌泥田、乌黄泥田、乌潮泥田、灰潮泥田,合计面积47068亩,占水田总面积36.07%;旱地土壤(单产皮棉80斤以上,小麦150斤以上)类型有乌黄土、乌潮砂泥土,合计面积36274亩,占旱地总面积29.25%。全县低产土壤82569亩,占耕地面积32.45%,其中水田37161亩,占水田总面积28.48%;旱地45408亩,占旱地总面积36.62%。在低产土壤中,耕层浅薄(15厘米以下),保水保肥性能差的面积为166277亩,占耕地总面积55.78%:地下水位高,土壤滞水或出现潜育隔层的面积为9473亩,占耕地总面积3.18%;质地不良(过砂过粘),有隔层障碍的面积为118180亩,占耕地总面积39.64%;长期冷浸,土温偏低的面积为4162亩,占耕地总面积1.4%。
   二、土壤改良
  经过两次土壤普查,在摸清低产耕地类型、特性的基础上,采取了针对性措施:一是深耕改土。70年代前,曾采用双轮双铧犁、江西水田犁、改良木犁深耕。70年代后,部分采用拖拉机、手扶拖拉机进行深翻和套耕,也有用铁锹深翻的,水田7-8寸,旱地6寸左右。二是对地下水位在30-40厘米的田块,用漫灌改沟灌的办法,使洪水不进田,冷水排出田,肥水不出田,并改腊水田为干耕冬冻;对渍水地普遍开好围沟、中沟、小沟,降低地下水位。对隔层障碍多、漏水跑水的地块,进行合理排灌。三是培肥改土。80年代前,狠抓了种(绿肥)、养(牲畜)、积(农肥)、烧(火粪)和增施有机肥。80年代后,针对土壤缺磷、钾微量元素的状况,注意配方施肥。
   第四节栽培技术
   一、育秧(苗)
  建国前,水稻一季,育秧时间晚,“清明浸谷种,谷雨撒尽秧”;秧田不分畦,不开沟,亩播谷种700斤左右。建国后,早稻育秧多经改变。1953年推广新式秧田,1958年推行通气秧田,1975年全面推广湿润育秧和场地育秧,1958年推广水播旱育,1968年推广秧苗带土移栽,1973年推广温室无土育秧,1970年开始推行地膜育秧试验,至1983年全面推广,地膜育秧占旱稻育秧面积的60%。
   二晚育秧,50年代采用旱播旱育和半干旱育秧法,60年代中后期普及水播水育,从70年代后期起全部采取水田稀播法,亩播种子10-12公斤,从而使杂交水稻秧苗青绿茁壮。一晚和中糯稻育秧由过去的密播瘦秧改为稀播壮秧。油菜籽1965年在马影公社马影大队和流泗公社红星大队小面积试验甘蓝型移栽,1974年又在流泗公社红星大队进行同样试验,面积稍有扩大,但推广不开,至80年代后期才被农民接受。1988年全县油菜甘蓝型育苗移栽面积47635亩。
  棉花育苗是从1971年开始,在凰村公社向阳大队、流泗公社红星大队、马影公社马影大队试行营养钵育苗、方格育苗移栽,一直难以在大面积推广,至80年代后期才被群众接受。1988年全县育苗移栽面积达16000亩。
   红薯在建国前是露地育苗,建国后开始搞温床育苗,后搞薄膜育苗。
   二、密植
  建国前,水稻插秧株行距一般为0.8尺×1尺,俗称尺八两头栽;田多劳力少地区,株行距为1尺×1.2尺左右。实行双季稻后,随着品种的改良,对密度要求高,但1958年大跃进时,错误提倡越密越好。为了应付检查、参观,将数田禾苗移到一丘田,造成减产。1959年继续提倡小株密植,1965年提出全县统一栽插规格,规定早稻为3寸×7寸或4寸×6寸,晚稻为4寸×6寸,1964年开始拉索插秧,后推行划行插秧。1980年后因地制宜,实行合理密植。
  小麦在1958年以前一直是点籽稀播,少数火粪拌种,1959年开始推行等幅条播,1962年改为宽幅条播,1963年又改为宽窄行、南北向,以利棉麦套种和棉麦双丰收。
   棉花也是由建国前的稀植逐步改为合理密植,亩植株数一般稳定在3500株左右,株行距的稀密随前茬小麦播幅度大小而定。
   三、施肥
  建国前多施用农家肥,自1952年购进硫酸胺后,湖口开始了施用化肥的历史。1960年前单一施用氮肥,1961年开始施用磷肥,1964年开始施用钾肥,70年代后期试施微量元素,80年代以后又试用激素。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化肥施用量逐年增加,施用最多的1987年达29926吨。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部分年份化肥施用情况表)=][=此处为表格=]
   第五节植物保护
   一、病虫害
  建国前,本县作物病虫害主要是蝗虫、蚜虫和稻瘟病(又称地火),对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政府未予顾及,农民一般采取人工捕捉的方法治虫,对病害防治则无能为力。民国二十二年(1933)五月,本县与彭泽出现大批夏蝗,来势甚猛,在本县境内掘沟二道,均长10余里,约半月才歼灭,共捕杀蝗蝻4.5万斤。
  建国后加强了病虫测报。1958年全县进行农作物病虫普查,共采集病虫杂草标本2122种,其中检疫对象有:稻白叶枯病、红铃虫、蚕豆蟓、豌豆蟓、小麦线虫病、小麦腥黑穗病、甘薯黑斑病等7种。自50年代初至80年代后期,已发生的农作物病虫害达50种。其中水稻病害有:稻瘟病、白叶枯病、纹枯病、赤枯病;虫害有:螟虫、稻苞虫、稻飞虱、浮尘子、蔗蝗、稻蝗、稻纵卷叶螟;病虫危害较严重的有:1965年的晚稻稻瘟病,发病面积4万余亩,减产一千余万斤;1985年的早稻稻瘟病,发病面积4万余亩,减产625万斤。1983年三里、张青、马影、武山、城山等乡发生的白Ⅱ十枯病,面积200c)余亩,减产20%以上。1986年和1988年发生的纹枯病,面积分别为5万和4万余亩,减产均在15%以上。螟虫害1978年以前发生较普遍,危害程度不等,1979年以后,因推广杂优水稻,三化螟明显减少。
  麦类病害有:腥黑穗病、坚黑穗病、散黑穗病、小麦线虫病、小麦锈病、赤霉病;其中严重的是赤霉病(俗称铁锈病)危害较严重,1983年后尤为明显,1985年和1987年发病均在1.5万亩以上,减产10-15%以上;虫害有麦叶蜂、麦蚜、针绿蝽、造桥虫。
  棉花病害有:立枯病、炭疽病、枯萎病、角斑病、黄叶枯死病;虫害有:红铃虫、叶跳虫、金刚钴、棉铃虫、棉蚜、红蜘蛛、盲蝽蟓、棉蓟马、地老虎、莲纹夜蛾。1983年枯萎病发生在北港棉花原种场和三里、凰村、流泗、马影、张青、城山等六个乡的63个村,面积共293亩,后全部改种其它作物,北港棉花原种场因此改为水稻良种场。
  油菜病害有:霜霉病、菌核病、龙头病;虫害有:猿叶虫、菜蚜、小菜蛾。危害严重的是1966年的菌核病,面积3.2万亩,损失产量30%以上。红薯病虫害有:黑斑病、软腐病;卷叶蛾、斜纹夜蛾。
   二、防治
  防治机构1963年前农技站配有病虫害测报人员。1964年设县病虫测报站,1972年各公社亦成立病虫测报站,1984年成立县植保公司,后流泗、马影、文桥、城山等四个公社也相继成立,初步形成病虫害情报网络。
   防治措施建国后对病虫害防治采取“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其措施有:
  1、植物检疫:对引进的新品种,实施检疫手段,把危害消灭在引进之前。
  2、越冬防治:对冬闲田普遍开展深翻冻土,清除害虫越冬场所;铲除田边杂草,挖烧红花田禾蔸;越冬前搞“三光”(割光、铲光、烧光),防治水稻螟虫、蝗虫;清扫盛棉晒花工具,喷药薰蒸贮棉仓库,以防治棉花红铃虫。
  3、种子处理:水稻、棉花、小麦等主要作物播种前,普遍采取药剂拌种、浸种、闷种和温汤浸种、盐水选种等方法,防治病虫。
  4、生物防治:1972年进行人工繁育金小蜂试验,防治棉铃虫。1974年后棉区普遍推行红铃虫性诱剂和小地老虎激素防治办法。
  5、药物防治:50年代初病虫发生量小,使用化学农药面积不大,棉花病虫防治主要用棉油皂、西力生、滴滴涕和野老虎花及烟草水等。50年代中期以后以使用“六六六”、硫酸铜、硫磺、石灰、“1605”、“1059”、富尔马林等为主。1970年后大量推广有机磷。从1982年起全县大面积推广使用菊脂类、叶蝉散、呋喃丹、杀虫脒、三氯杀螨醇。1985年后主要使用稻脚青、叶青双、井冈霉素、三环唑、富士一号、多菌灵、托布津等。
  由于推广应用得力,曾获奖三次:1982年红铃虫性诱剂荣获九江行署科技成果四等奖;金小蜂的饲养和应用荣获九江行署科技成果三等奖;1983年新农药大面积推广应用荣获江西省人民政府科技成果二等奖。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主要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和分布情况)=][=此处为表格=][=此处为表格=]第十三章农村能源
   第一节能源属类
   一、生物能资源
  生物能资源是本县农村最主要的能源,包括各种农作物的秸秆、薪柴、茅草和人畜粪便。据1985年《湖口县农业资源区划汇总资料》统计,全县年总理论蕴藏量折合标煤为97932.7吨,年总可开发量折合标煤82272.1吨。
  秸杆基本被开发利用。各种农作物秸杆的年总可开发量折合标煤为47416.7吨,其中油料和麦类秆8661吨,稻草31303吨,玉米秆5.66吨,大豆秆1264吨,薯藤554.6吨,杂粮秆371.7吨,棉花杆5252.2吨。
  薪柴年总理论蕴藏量折合标煤11652吨,年总可开发量折合标煤8182吨,其中用材林可开发量3039吨,薪炭林可开发量3064吨,灌木林可开发量9吨,疏林可开发量230吨,竹林可开发量390吨,经济林可开发量319吨,防护林可开发量5吨,四旁植树可开发量1477吨。
   茅草年总可开发量折合标煤11302吨,其中荒草5858吨,牧草3070吨,青杂草1352吨,绿肥661吨,水生植物361吨。
  粪便年总理论蕴藏量折合标煤27562吨,年总可开发量折合标煤15371.4吨,其中人粪3229吨,猪粪7916吨,牛粪3125吨,羊粪0.4吨,鸡粪1041吨,其它粪便60吨。
   一、太阳能和风能
  太阳能年辐射总量104万千卡/平方米,年日照时间1748.6小时,全年可利用量为103205×109万千卡,折合标煤1474×108吨。风能的年平均数为2.8米/秒。
   第二节能源消耗
  农村能源消耗分生产能耗和生活能耗两大类,据1988年调查统计,全年农村生产(含乡镇企业和农业生产)年总能耗量27545.16吨标煤,农村生活总能耗量93696吨标煤,合计为121241.16吨标煤。
   一、农村生产能耗结构乡镇企业的能耗类别及品种构成:
   农业企业年能耗总量68吨标煤,占乡镇企业总能耗0.26%,其中原煤32吨,折标煤23吨;电5万度,折标煤6吨;秸杆81吨,折标煤39吨。
  工业企业年能耗总量24199吨标煤,占乡镇企业总能耗92.9%,其中原煤18868吨,折标煤13472吨;焦炭965吨,折标煤910吨;成品油118吨,折标煤1716吨;电220万度,折标煤271吨;秸秆14468吨,折标煤7031吨;薪柴1400吨,折标煤799吨。
   交通运输年能耗总量211.37吨标煤,占乡镇企业总能耗6.07%,其中成品油1035吨,折标煤1580吨。
   建筑企业年能耗总量164吨标煤,占乡镇企业总能耗0.63%,其中原煤220吨,折标煤157吨;电6万度,折标煤7吨。
   乡镇企业年总能耗为26042吨标煤,占农村生产总能耗94.5%。
   农业生产的能耗类别及品种构成:
  种植业年能耗总量421.16吨标煤(主要用于排灌),占农业生产总能耗的28%,其中成品油260吨,折标煤408吨;电10.7万度,折标煤13.16吨。
   牧业年能耗总量折标煤1082吨,主要是用作耕牛饲料的稻草、青草等,占农业生产总能耗72%。
   二、农村生活能源结构
  炊事年能耗量68480.5吨标煤,占年生活总能耗73.1%,其中煤炭17622吨,折标煤10070吨;薪柴52144吨,折标煤27562吨;秸秆67322吨,折标煤30452吨;粪便538吨,折标煤260吨;沼气13510立方米,折标煤10.5吨;其它折标煤126吨。
  饲养年能耗量21669.5吨,占年生活总能耗的23.1%,其中薪柴26486吨,折标煤14000吨;秸秆16830吨,折标煤7613吨;粪便110吨,折标煤53吨;沼气4709立方米,折标煤3.5吨。
  照明年能耗量551吨标煤,占年生活总能耗的0.6%,其中成品油259吨,折标煤381吨;电134万度,折标煤165吨;沼气7064立方米,折标煤5吨。
   取暖年能耗量2995吨标煤,占年生活总能耗3.2%,其中煤炭1414吨,折标煤808吨;薪柴4138吨,折标煤2187吨。
   第三节能源短缺与能源建设
  能源短缺本县农村生活能耗与可开发生物资源相比,尚差11424吨标煤,缺50%左右。能源短缺的原因:一是1958年的大炼钢铁和接踵而来的i年困难,乱砍滥伐和大搞毁林开荒,致使农村薪柴资源的再生能力受到严重抑制,薪柴基地大幅度削减;二是人口增长过快,加剧了对山林资源的超负荷索取,使能源短缺愈演愈烈。
   能源建设,主要有以下五项:
   沼气1959年由市科委投资,县科委主办,在三里公社胜利大队下杨村建一口长方形水泥结构的沼气池,容积为3立方米,因效果不明显而停止使用。1960年由县农业局主办,在三里下埠建起两口容积为2立方米的圆形小沼气池,因无专门机构管理而未推广。1972年6月凰村公社农科所经多次试验成功圆拱形水压式沼气池。1981年由傅木金等改革试验的椭球A型出渣沼气池荣获九江行署1982年科技成果三等奖。1982年县沼气服务公司参加了江西省“沼气夹层水密封”科研协作项目,同年10月通过全国沼办鉴定。1983-1984年与省农科院能源研究所协作参加《鄱阳湖区民用能源解决途径》的试验课题,1984年10月15日在本县通过华东区的技术成果鉴定。1972-1983年期间,先后在凰村、流泗、马影建起三个小型沼气发电站,在县海后、县委机关、县猪仓库建起三口中型沼气池,因发酵原料无保障和管理不善而停止使用。1984年国家标准局批准发布GB4750-4752-84农村家用水压式沼气池标准图集,全县按标准图集施工的沼气池近600口,至1988年底止,全县累计共建造农村家用小型沼气池3780口,总池容22680立方米,主要分布在凰村、流泗、大垅、马影、文桥、东庄、城山等乡,由于多方原因,全县用池数不足1000口,利用率仅占26.5%左右。
  省柴灶60年代末70年代初,县建筑公司曾在全县农村试行推广过马蹄形省柴灶,比老式灶省柴约1/3,但由于灶门太小,添柴不便而未推广开。1981年冬县沼气公司改革试验出湖口I型、Ⅱ型、Ⅲ型省柴灶,省柴l/3以上,较为方便实用,但由于火力集中,不适应农村一年一度的煎豆粑而又被废止。现正在进行柴灶、柴炉、煤炉、节柴器四结合省柴灶的试验。
   节煤炉1984年凰村农机厂和农牧局轧花厂开展了城镇居民节煤炉的研制工作,并初见成效,至1988年止,全县销售节煤炉达一万多个。
  太阳能1975年县革委会科技组在江西师范大学物理系科技人员指导下,在县水产养殖场引进试制了箱式太阳灶,后又相继在水产公司、食品厂、县委机关、科委住宅分别进行太阳能干燥房和太阳能浴室的试验,因技术未过关,经济效益不显著未能推广。1982年县沼气公司先后仿制了两台聚焦式太阳灶,能烧开水、煮饭、炒菜,因反光材料得不到解决和造价太高未推广应用。
  风能开发风能是空气在流动过程中所产生的能量。本县风力能源较丰富,尤其靠近鄱阳湖边风力流速密度更强,有较大开发价值。1988年在风景点鞋山上安装了两台风力发电机,装机容量为4千瓦。
   第四节能源管理
  1972年至1981年期间,以引导农民自办为主,未设专门办事机构,由县科委兼管。1981年下半年成立湖口县沼气服务公司,同年底,省农牧渔业厅投资6万元,作为筹建沼气服务公司之用。1982年正式成立湖口县沼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年11月成立湖口县沼气服务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由县科委领导,1984年7月划归县农牧局管理。1987年又将湖口县沼气办公室改名为湖口县能源办公室,有干部职工8人,承担农村能源建设的日常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第十四章农村经营管理
  农村经营管理出现在人民公社建立后,始称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1984年后改称农村经营管理。经营主要是解决农业的发展方向、经营目标与方式等重大问题;管理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经营目标,对经营要素(人、才、物)的结合与经营过程(供应、生产、销售、分配四个阶段组成)的运转进行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工作。
   第一节种植计划管理
  计划管理,亦称生产管理,主要是对农业集体单位在执行国家下达的农、林、牧、副、渔的生产数量计划的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计划分长期和短期两种。1957年前农民基本上自给自足,农作物种植的品种、数量均由农户自行安排。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后,农业实行集体统一经营,各生产单位的土地经营在国家确定的国民经济总体计划指导下进行。根据本地的自然资源条件和传统生产习惯,接受国家计划的农业生产项目主要是粮食(以稻谷为主),棉花、油料(油菜、芝麻、花生)、生猪。生产计划由县政府计划部门于每年年初按水田、旱地、劳力的基数下达到各公社,公社再下达到生产大队。大队则按经营管理部门经过综合计算列出产品生产的数量(分必成数、期成数两个指标),向国家交售的数量、自食的数量、单价(国家统购价)以及总收入、总费用、纯收入,预先告知生产小队,并向群众宣传,作为当年的奋斗目标。
  1958年大跃进,在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的“左”倾错误严重影响下,计划脱离实际,追求高指标,不仅不能指导生产,而且干扰了生产的发展。虽从1960年开始纠正,但“左”倾错误影响较深,加上连续遭受自然灾害,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人民公社化后三年与前三年对比:粮食减少4.58%,共107308担;棉花减少29.47%,共15922担;油料减少12.56%,共16184担。
  1982年以后实行分户经营,生产计划由生产队按国家下达的指标分解到户,分定购数(指令性交售任务,统购价)和议购数(指导性交售任务,价格上浮),与农户签订合同,落实到户,年末按合同要求完成计划任务。
  1985年后国家对畜禽生产不下达计划任务,由农民自行安排,供应由市场调节。
   第二节劳动管理
   劳动管理是1955年农业生产合作社转入高级社的产物。随着土地、耕牛、农具的归为集体,一系列经营管理制度也相继建立。1958年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生产管理上是大兵团作战,劳动管理是集中统一行动,延续三年之久。1961'年中共中央制定《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简称“六十条”),县委抽调数十名干部,分别在一些生产大队搞贯彻试点,并编写了《贯彻六十条试点经验汇编》和《定额包工经验汇编》。1962年,为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恢复和发展生产,本县在劳动管理上主要抓了定额包工,分组作业,大活集中,小活分散;评工记分,按劳计酬,勤俭办社,民主管理,并逐队逐户制定和落实“三个基本”(基本劳动日、基本肥料、基本口粮),提出“三高”(高出勤、高工效、高质量)要求,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生产发展。从1962年至1965年4年中,全县粮食年平均总产量比1961年前4年的年平均总产量增长26.95%,共855569担;棉花增长93.99%,共58103担;油料增长22.01%,共34443担;社员人平均收入增长50.58%,集体公共积累增长94.79%。
  1965年本县粮食总产量第一次跃过1亿2千万斤,皮棉总产第一次跃过4万2千担,社员人均年收入第一次跃过71元。
  1966年至1976年的十年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极“左”路线的干扰,各项管理制度被废除。1967年全县农村大批“三自一包”(即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和包产到户)、“工分挂帅”、“物质刺激”,大搞“政治评工”、扩社并队、“穷过渡”,大割“资本主义尾巴”,挫伤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农业生产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影响。十年期间,粮食总产只有1975年一年略高于1965年的水平,棉花亩产也只有1968年比1965年高3斤。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彻底改革了经营管理形式,纠正了做事“一窝蜂”,出工“一条龙”,分配“一拉平”的错误倾向,土地承包到户,使农业生产出现超常规增长,粮食连续5年获得超历史的大丰收,粮食总产量于1986年第一次超过1亿7千万斤;棉花总产量于1987年第一次超过7万担;油菜总产于1988年第一次超过957.4万斤,比1978年增长1.58倍。
   第三节财务管理
  本县财务管理始于1954年,是适应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需要而设,一直沿用至今。人民公社化以前,以现金、实物收付为主体,以16个科目为核算内容,建立“三帐”(总帐、实物帐、现金帐)、“两簿”(劳动工分登记簿,出售农肥登记簿)、“一册”(社员经济手册)。从1959年开始,按生产计划的期成数和必成数,在每年年初分队提出,将劳动工分、基本劳动日、基本肥料、基本口粮、现金预支、分配结果六项公布于众;重视民主理财、勤俭办社,对现金借支建立了严格的审批手续,规定了队长、队委会的现金审批权限。
  实行家庭承包制以后,社队财务曾一度出现混乱,平分集体财产、分光集体积累、乱支乱借现金、贪污挪用公款、铺张浪费、集体工副业亏损等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整顿和健全社队财务,1982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重点清理生产队一级的固定资产,落实债权债务,兑现承包合同,收交集体提留。1983年元月8日至12日,由县政府农林水办公室牵头,会同社队企业管理局、农业银行等部门和各公社主管财务的领导共36人,就全县社队财务整顿情况分五片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经整顿的1649个生产队中,好的872个,占40.8%; 一般的683个,占41.4%,差的294个,占17.8%。
   财务管理人员为会计员、出纳员、保管员。
  会计员,大队、生产队各设一名,负责集体单位内部的财务核算和经济档案资料保管。大队会计员专职,生产队会计员兼职,有的一队一名,有的联队一名。1962—1982年全县农村财务会计员共1450人。1983年以后生产队由大队统一配备2-3名专业联队会计,全县农村财务会计员精简为525人。1984年后,随着人民公社体制的改变,只有村级设一名会计员,全县农村财务会计员只剩下152人。
  现金出纳员,大队、生产队均设,主要负责大队、生产队的现金收付和保管。1982年前全县农村集体单位共有出纳员2100人,1983年后生产队(即村民小组)不设出纳员。
  物资保管员,1982年前每个生产队设一人,全县共1950人,1983年后自行撤销。会计服务公司为了适应农村变化了的新形势,改革会计体制,从1983年起,先后在舜德、城山、傅垅等公社成立了会计服务公司,以后在文桥、凰村、流芳等11个公社也陆续成立(后改名为经营管理服务公司)。其组成人员为各村专业会计,由主管经营管理的副乡长任经理,乡兼职会计辅导员或县驻乡经管干部任副经理。
   第四节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始于1957年,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为核算单位,1962-1982年是以人民公社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分配一年进行三次:春、夏预分,年终决分。也有不搞预分,只搞年终决分,平时借支现金和预支口粮。分配有现金和实物分配两种形式,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
  现金分配:以劳动者的实做工分为依据,年终决分时全面计算各项收入,扣除上交国家农业税、集体提留(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和干部补贴工资)和生产费用(当年生产费用和扩大再生产费用),剩下的(约占总收入的60%)按劳动工分分配。
  实物分配:粮食分配,首先完成国家征粮、购粮任务,其次提留种子、饲料、储备和其它留粮,剩下部分先按人口分等定量,再按工分、肥料带粮分配到户。食油和皮棉主要是按人口分配,食油在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任务后,有多少分多少,皮棉规定未完成国家任务的队,人均只能分1斤;超额完成国家任务的队,人均可分1.5-2斤。实物一律按国家统购价折款,从劳动报酬中扣除。人多劳少户,因实物分配量大,故出现超支。
  1983年实行包干到户后,简化了分配程序,对国家、集体应提留的数额,按承包土地摊到户,列入承包合同,作为农民应尽的义务,剩下的由农民自己支配,自负盈亏。
   在大包干前进行分配的23年中(文化大革命有三年未搞分配),人平收入过100元的只有1982年1年,人平收入51-70元有11年,71-79元有7年,50元以下有4年。[=此处为表格(湖口县部分年份现金分配情况表)=][=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部分年份粮食分配情况表)=][=此处为表格=]
   第五节管理机构
  1954年秋,湖口县成立会计辅导组,编制2人,1956年增加到6人。1962年改为经营管理站,编制扩大到8人,经费由财政单列,每人900元,外有l万元事业费。从这时直至1966年11月均由县委农村工作部管理;1966年12月划归县农业局管理。至1968年机构合并时撤销,会计辅导业务由银行管理。1981年公开招收13名国家干部,成立湖口县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站,1985年更名为湖口县农村经营管理站,主管全县农村经营管理、会计辅导、财务审计、农产品成本核算、家庭记帐、目标经营和收益分配等工作。
  1986年12月,成立了湖口县农业经济学会,设名誉理事长2人、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2人、正副秘书长各1人、常务理事5人,从事农业经济理论研究。第十五章水利
  明初,湖口始有官修塘堰之举,规模一般都很小,难解旱涝之患。民国十三年,黄茅潭周围农民被洪涝所迫,自发筹资修黄茅堤,次年政府组织续修,二十四年始成,这可算是湖口县修治以保护农田为目的的圩堤之首创,但质地低劣,屡被洪水冲溃,至建国后多次加宽加固、完善闸门才安全无恙。建国前湖口水利条件极差。1949年前,全县共有塘堰等小水利13931处,有的堪称“尿瓢塘”,蓄水少得可怜,全县蓄水总量3213538立方米,受益面积10.25万亩,其中旱涝保收面积仅200余亩,
  建国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很重视水利建设,把水利作为农业的根本命脉,水利建设年年有计划,年年有行动,年年有成果。较大的水利建设有三次:1958年动员并组织全县劳力,修建以中型水库殷山水库为重点的水利大会战;1964-1968年动员并组织全县劳力,修筑皂湖和南北港防洪圩堤。修南北港圩堤困难最大,影响最大,效果最大,民国二十二、三十五两年县人先后倡修南港部分防洪圩堤,均未果。此工程施工期间(1966-1968年)正值十年内乱高峰期,全县人民排除干扰,奋战两个冬春,终于将大堤建成,使2万亩耕地免受洪涝灾害,还造了个15.95平方公里的人工湖,成为水产养殖基地。1971-1972年冬,第三次水利大会战,千军万马大战东山,即沿武山和横山山脉修筑了几个中、小型水库,南水北调,龙潭涧、马迹岭、方便涧、邹昶涧、二房涧、泉水垅等中小水库都是这次大会战中新建或续建的。
  湖口县的水利设施现在已初具规模,有以南北港、皂湖、黄茅堤、三洲围堤等为骨干的防洪圩堤工程;有以殷山、马迹岭、泉水垅、龙潭涧、九房涧等水库为主体的蓄水工程;有以长岭渡槽、王斯渡槽、向阳渡槽和马迹岭、龙潭涧、愚公洞等隧洞等为骨干的引水工程;还有23座机灌站、30座电灌站所组成的提灌设施。至1988年全县有蓄水工程14072座,蓄水量达6216万立方米;其中中、小型水库50座,有效库容3418.5万立方米。提水工程57座,计5985马力,提灌流量13.07秒立方米;防洪工程27座,堤长28.121公里,保护农田5.6万亩;兴建300米以上渡槽35座,长8660米;修渠道97条系,总长354公里;开凿隧洞8条,长2.45公里,初步形成蓄、提、防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全县有效灌溉面积达17.15万亩,其中旱涝保收面积10.85万亩,从根本上改变了水利的落后状况,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一节防洪工程
   本县圩堤始建于明代,至清代同治年间,县内有圩堤五座:长虹堤在虹桥港口(今县城内)。明万历年间税监李道主建。清顺治间,堤渐崩圯,僧照真募资重修,后又崩圯。咸丰十年,知县岑莲乙整修;同治初,水师后营统领丁义方垒石加固;同治九年春,厘金委员李岳年请款7000元增筑。
   西门塘堤在上石钟山脚,长80丈,高5-7丈不等,宽3-7丈不等。清同治四年长江水师提督彭玉麟等捐资修筑。
   石嘴渡堤长一丈左右,高数尺,其它不详。
   另有苏官渡堤和劳家渡堤,主要用于交通。详见交通志。
   民国年间县政府搞了两次圩堤修建:
   民国十四至二十四年(1925-1935年),修黄茅堤。民国十三年秋,居住在黄茅潭周围的群众,由凰村秦监吴牵头,按水淹田亩集资,自发地修建没有闸口的简易防洪堤坝,堤高19米,次年受益。民国十四年冬,政府组织续建,翌年六月遇大水,堤溃,下年重修。民国二}年五月,圩堤再度决口,政府于是年冬拨款建放水闸,并成立管闸工局。民国二十四年七月,闸裂,年底在闸口增设一道槽板,形成三排闸板两个土箱的闸口结构。
  民国二十二年和三十五年先后两次倡修南港堤。第一次由本县群众挑土,外地工匠修闸口。采取以工代赈形式,发给面粉计酬。当时有人借修堤营私,贪污中饱,克扣民粮,工程即不了了之。次年四月春汛,大部分坝段被冲决,至今仅有小闸遗迹可见。第二次未动工。建国后,60年代前期,党和政府在抓蓄水工程的同时提出了“开展圩堤工程,围田防洪,向湖田洲地要粮”的口号,并先后组织了黄茅堤、皂湖、南北港、泊口、三洲、牛脚湖、天灯湖、杨港等圩堤修筑工程,至1984年,在沿江滨湖地区,全县共建有圩堤27处,其中保护面积万亩以上的有三处;千亩以上有七处;千亩以下的17处,堤线总长28.121公里,为防内涝,又在内湖修防涝圩堤27处。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修建圩堤情况表)=][=此处为表格=]
   主要圩堤简介:
   黄茅堤位于流泗新洲,东连包公山,西沿长江。堤长1.16公里,高程24.5米,顶宽5-6米。堤坝内外坡度分别为1:3和l:3.5。排水闸两座,一座孔径为4.5×3.15米,另一座有两孔,孔径均为3x3米。两水闸都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最大排泄量为120立方米/秒。堤内湖集雨面积约60平方公里。
   黄茅堤是建国后以旧有堤坝为基础重建的,其间较大规模的建设有六次:1951-1954年翻修闸口,加高坝顶达22.5米,坝身由主坝副坝两段组成;1956年建钢筋水泥涵闸,涵闸进口高度12.4米、宽3.2米、高3.5米,涵洞长32米,闸内装有推旋盘启闭机;1962年装新木阀门和拉杆;1971年建新闸。进口高度11.9米,为3×3米方形双孔涵洞;1977年升高水闸启闭台;1982年浇倒基础墙以防闸口渗漏;1987年底安装双孔闸11米。
   如今黄茅堤已焕然一新,它成功地抵御了包括1954年、1983年特大洪水在内的洪涝灾害,保护了凰村、流泗两乡的16000人口,12500亩耕地以及8个县办、乡办工矿企业。
  皂湖圩堤位于鄱阳湖湖汊的皂湖口。1959年曾建有简易坝,1964年冬,全县动员万名劳力,在原简易坝上加高加固,兴建配套工程,翌年春竣工。皂湖堤高24.2米、长440米,内外坡均用块石砌护,堤上有防洪排涝闸,最大泄洪量80立方米/秒,使圩堤内10000多人口、10200亩耕地免受洪涝侵害。流域面积109平方公里,水面5000余亩,湖底高程11-17米,可养殖水产品。
  南北港圩堤位于北港南垅湾与东庄南湖叶家滩之间。堤内湖区由南港、北港两水系组成,流域面积276平方公里。工程于1966年10月动工,1967年春即完成大部分土方工程,堤坝垒高19米,部分坝段达21米。1967年7月鄱阳湖汛期,风浪大,13日凌晨,靠近南港的一坝段因坝体渗水而渐至崩溃,决口宽百余米,次年春填平。1968年汛期,在距原决口北侧约100米处又发现堤坝陷塌,因及时采用抛石压脚术抢救,遂化险为夷,这年大坝基本竣工。1970年以后,主要是完善配套:增加堤坝高度。砌护堤坡,外坡块石到顶,水泥砂浆渍缝;内坡砌石至19米。改砼闸门为钢质闸门,按装电动启闭设备。
  南北港圩堤是迄今为止我县规模最大的防洪工程。流域面积171平方公里,堤总长2375米,顶高程达24.5米,顶宽6米,4x4米,三孔排涝闸最大泄洪量为200立方米/秒,使东庄、江桥、三里、城山、马影、文桥等六乡都能受益,保护人口13600人,保护耕地22000亩。圩堤经1983年的特大洪水考验后,安然无恙。
   南北港内湖水面15.95平方公里,湖底高程11-14米,已成为县内重要水产养殖基地。
   第二节蓄水工程
  塘堰明嘉靖年间,全县有塘堰191口,其中官塘8口(明洪武二十八年知县薛保儿在酒坊垅扈家垅和重塘前筑官塘三口;正统六年典史余彦诚在都盛乡、五柳乡筑官塘两口;位于柘机右侧,先为居民侵占,后断为官塘的扬林塘三口),民塘四口,各都、图塘堰179口。灌溉面积为7919.3亩。嗣后,塘堰屡有增拓,至清代康熙年问,“已有倍于兹不啻”。
  民国时期,全县有塘13848口,蓄水量为2100万立方米。水田抗旱能力为20天。建国后,全县原有塘堰普遍整修扩建,并新增不少水塘。据1983年统计,共有水塘11243口,蓄水量为3010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4.36万亩。
  水库建国前县内无水库。从1957年起,本着“蓄水为主、小型为主、社办为主”的原则,全县掀起兴修水库的高潮。仅1958、1959两年就有一座中型水库、六座小(一)型水库、15座小(二)型水库竣工。至1984年,全县共建成小(二)型以上水库50座,控制流域面积91.08平方公里,库容4766.6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6.87万亩。[=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各类蓄水工程情况简表)=]
  1、中型水库,全县有中型水库两座。
  殷山水库坐落于傅垅乡殷泉村。1958年勘察设计,次年冬季建成。大坝高13.2米,.1960年开始局部投入使用,此后,又逐年加高加固并兴建渠系配套工程。1978年大坝加高到22米、长360米、顶宽5米,配套工程也同时竣工。但大坝由于动工前缺乏地质资料,投入使用后坝基渗漏严重,南涵管发生裂缝漏水,于1983年至1986年又进行了加固除险处理,对南北涵管采取套管灌浆,开拓一条180米长、最大泄流量为37.9立方米/秒的灌溉泄洪两用隧洞;在内坝坡、坝底进行粘土铺盖;对南边山头施粘土包裹,并进行防山体滑坡处理,新增了南干引渠渡槽和泄洪退水渠等工程,至此,枢纽工程才全部完工。
  其配套工程包括:55千瓦水轮发电机组,南北总于渠两条、干渠8条、支渠7条。渠道总长53.1公里;渠系有渡槽18座、节制闸1座、分水闸10座、泄洪闸2座,全部工程共完成土方147万立方米、石方6.5万立方米、混凝土3600立方米。水库聚雨面积8.8平方公里,有效灌溉面积22000亩,有效库容818万立方米,傅垅、文桥、马影、张青四乡受益。
  马迹岭水库位于大垅乡马迹岭。1971年9月动工,1979年12月建成。其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包括:大坝,高30米,长216米,顶宽5米;闸式溢洪道,二孔,每孔宽2.7米,最大泄洪量53立方米/秒;灌溉涵洞,长112米,直径1.1米,最大泄洪量15立方米/秒;放水涵洞,钢筋水泥结构,长216.7.米,直径0.4米,最大泄洪量0.8立方米/秒;放水隧洞两条,共长1317米;总干渠,长5.5公里;支渠4条,共长22.8公里,渠系有渡槽33座、节制闸2座、分水闸7座、泄洪闸1座、便桥44座。
  马迹岭水库聚雨面积6平方公里,引流面积2.25平方公里,设计有效库容1024万立方米,设计有效灌溉面积2.5万亩,已达到有效库容724万立方米,达到有效灌溉面积1.5万亩,其中旱涝保收面积1万亩。大垅、流泗、张青、凰村四乡受益。
  2、小型水库,全县共有48座。
   (1)小(一)型水库[=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小(一)型水库基本情况表)=]
   全县12座小(一)型水库中,规模和效益较大的有龙潭涧水库、莲花水库、九房涧水库和二房涧水库。
  龙潭涧水库位于武山乡武山村王家舍。控制流域面积7.88平方公里,坝高24.72米,总库容277万立方米。水库位置优越,居高临下,水量充裕。1983年长岭渡槽建成后,受益面积达到1万余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5600亩、旱涝保收面积4600亩。
  长岭渡槽位于武山乡长岭村,又称五里大渡槽,是武山、文桥联合灌区的重要输水设施。钢筋混凝土结构,由8个拱跨、90个支架、90节净跨为46.2米、D=120厘米的U型槽身组成,可通过流量1.1立方米/秒。全长683米,以最大高度25.3米,拱矢为9.24米的连续八跨三铰拱横跨景湖公路上空,宏伟壮观。是全九江市跨度最大的三铰连拱渡槽,获全市第一次优秀工程设计奖和市、县科技成果奖。
  莲花水库位于流泗乡莲花村。源出花尖山,属彭泽芳湖水系。控制流域面积7.7平方公里。建于1959年,1966年基本建成并受益。坝高14.12米,坝长285米,库容160万立方米,灌溉面积6850亩。年产鲜鱼4万余斤。
  1987年市水利科学研究所主持在莲花水库建成沥青过水土坝,将洪水直接通过坝体上的溢流护面泄入下游河槽,属试验工程项目,为南方第一座沥青护面过水土坝。最大泄流量22立方米/秒。
  九房涧和二房涧水库位于城山乡横山村,这两个水库组成一个灌区,两库控制流域面积2.48平方公里,有效库容156万立方米,受益面积已达4100亩。灌区有万米浆砌面的三面槽。灌溉渠道、干支渠共5条,长15公里,另有渡槽2座、倒虹吸管2座。
   (2)小(二)型水库共36座,其基本情况见下表: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小(二)型水库基本情况表)=][=此处为表格=]
   第三节提水工程
  木制水车是本县唯一的原始提水工具。分手车、脚车两种,一般是两人操作,三人或四人轮换。劳动强度大,工效甚低,因成本不大、使用方便而一直沿用至今。
  1956年,本县首次购进3台共30马力的抽水机组,安装在马影乡红旗社(今马影村),石山社(今石山村)和流芳乡永丰社(今流芳村)。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随着农村管理体制的改变、社队规模的扩大和对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视,提水工程不仅逐年增多,而且完成了由小马力到大马力、由煤气机到柴油机的发展变革过程。至60年代初,全县建大小机站40余座,装机51台,918匹马力。1961-1963年在双钟镇的杨港、城山的爱丰、文桥的均桥、屏峰的兰新又先后建成4座国营机站。全县机电排灌形成一定规模。1964年成立县机电排灌站,加强对机电排灌的建设管理。
   从80年代起,由于农村电网的形成,机械排灌又逐步被电力排灌所取代。随着农村经营体制的改变和土地承包到户,1982年以后,3-10马力小水泵迅速增多,每个自然村都有1-2台。
  至1988年,全县共兴建40马力以上的机站53座(62台)、排涝站4座、机灌站23座(2360马力)、电灌站30座(2740马力),提水流量14.49立方米/秒,灌排面积8.09万亩;已配套的小型灌排机械共1784台,23771马力。此外,县内还在张青竹山建有固定喷灌站一处、配备移动喷灌机528‘台,喷灌面积11122亩。
   各机站的年利用时间一般年份约120小时,干旱年份约400小时,大旱年份900小时左右。
  排涝站:全县排涝站共4座,现存3座。牛脚湖排涝站位于凰村牛脚湖,装机1台,120马力,排涝面积2800亩,1980年5月建;流芳排涝站位于流芳乡,装机1台,100马力,排涝面积400亩,1980年4月建;江棉排涝站位于江桥棉种场,装机48马力,排涝411亩,1982年7月建成。
   第四节水利投资
  建国后,人民政府对水利建设极为重视。小型水利工程实行“民办公助”,谁受益谁负担。由社队组织民工兴建,国家给予必要的补助。大中型水利工程则由国家列为基本建设项目,由财政专款投资,实行“公办民助”。县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每年对兴修水利均列有专项预算经费。
   建国40年来,各种水利工程国家投资累计14-55.88万元,年均为39.08万元。群众投工共7169.5万个,年均179.3万个。完成土石方累计5675.53万立方米,年均141.9万立方米。实用木材4989.7立方米,年均138.6立方米。实用钢材2038.51吨,年均61.77吨。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建国后水利建设投资效益情况表)=][=此处为表格=][=此处为表格=]
  本县中小型水库为建国后新建,有6座水库有移民,由库区邻近社队安置,其投资由集体负担,国家适当补助。共迁移18个自然村、一个农场和一座仓库,472户,具体情况见下表: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建国后兴建水库移民情况表)=]第五节水利效益
  建国前本县有易旱面积20.88万亩,易涝面积6.54万亩。建国后,经过逐年治理,已改善易旱面积59.5%,改善易涝面积55.7%,使易旱易涝面积分别减少到3.35万亩和3.03万亩。
   旱灾干旱一般是在降雨量小于同期蒸发量的情况下出现的。而7-9月的蒸发量一般都超过降雨量的2-5倍,因此,伏秋干旱频繁。据气象资料记载,自解放至1988年间,发生干旱就有32年,其中重度干旱6年(有5年秋旱、1年为伏秋旱),分别是1958年、1964年、1967年、1968年、1976年和最严重的1978年。1978年从6月25日至10月10口连续108天未下过雨,蒸发量是降雨量的23.3倍,塘库基本干洞,成灾面积17.34万亩。中度干旱16年,轻度干旱10年。在32年干旱中,按旱型分,伏旱有6年,秋旱12年,伏秋旱14年。
  建国后大兴水利工程,蓄水能力增强,灌溉条件逐年改善,灌溉面积不断扩大。1988年全县有效灌溉面积17万亩,旱涝保收面积10.83万亩,比建国初期分别增长1.3倍和3.9倍。1978年出现百年未遇的大旱,但成灾面积却比1958年减少45%。自1980年后水利投资、投工、投料相对减少,水利设施失修,机电排灌设备老化,加之人为损坏,抗旱能力有所减弱。1988年有效灌溉面积和旱涝保收面积分别比1980年减少15.17%和18.51%。
  洪灾主要是江湖洪水猛涨给县境沿江靠湖地区带来的灾害。建国后出现水位高的大水年份有1954年、1973年、1977年、1980年、1983年和1988年。洪水的出现主要是受鄱阳湖与长江中上游洪水汇流的影响。按洪型分:有春汛(4-5月)、夏汛(6-7月)、秋汛(8-9月)三种。春汛来势猛,但水位不高;秋汛水位高,但出现较少,建国后秋汛大干夏汛水位的仅有:1980年9月3日(最高水位达20.63米)和1988年9月18日(最高水位达20.01米)两次。洪水多以夏汛为主。1954年7月16日最高水位达21.68米,受淹面积达240平方公里(包括内外湖面136平方公里),占总面积36%,淹没村庄454个,受灾户达13250户,共48513人,淹没耕地61330亩,为长江流域百年内最大洪水。为抗御洪灾,除泊洋湖尚有l4KM2无防洪设施外,其它湖道港汊都设有防洪设施,对控制洪灾已见成效。1983年7月13日外湖最高水位达21.71米,全县成灾面积8.17万亩,与1954年相比水位增高0.03米,却成灾面积减少21.93%,即17918亩。
   涝灾本县形成涝灾的决定因素,是暴雨集中,江湖水猛涨,排流不畅所致。1969年7月1-17日降雨量501毫米,占全年降雨量28.9%,外江水位从15.75米上涨到19.79米;因外洪顶托形成的内涝,淹没面积达2.49亩;因暴雨形成的山洪灾害对部分地区造成损失也不小。1954年从4月上旬至7月中旬共降雨79天,降雨量1379毫米,占全年降雨量的71%,该年出现暴雨8次,特别是6月25日降雨量达92毫米,雨势凶猛,山洪爆发,冲毁农田4115亩,冲倒房屋6千余间。
   内涝灾害主要发生在南北港,约占全县内涝的一半;其次是皂湖和黄茅堤。为减轻洪涝灾害,建国后共修筑防洪、防涝圩堤各27座,堤长22.928公里,保护面积14.752亩,保护耕地5.66万亩,保护人口4.55万人。还建有牛脚湖、江棉、流芳三个排涝站,装机各1台,共268马力,排涝面积共3611亩。
   第六节水土保持
   一、水土流失现状
  本县水土流失现象在近30年时间里呈增长趋势。到1988年止,全县水土流失面积共有154217亩,占境内陆地面积15.280/0,其中强度流失面积25200亩,中度流失面积46994亩,轻度流失面积82023亩,分别占流失总面积16.34%、30.47%和53.19%。中度以上流失面积占山地总面积32.79%,主要分布在海山、六甲山、台山、横山、武山、江山、红山、程山、花尖山及长江沿岸的沙山群落。从地区看,全县16个乡(镇)均有不同程度的流失,其中流失面积超过万亩以上的有流泅、马影、屏峰、文桥、武山、傅垅、张青7个乡,流失面积共102991亩,占全县流失总面积66.78%;强度流失面积的17995亩,占全县强度流失总面积的71.25%。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水土流失情况表)=][=此处为表格=]
   二、综合防治措施
  建国前,由于人口密度小,资源开发利用少,植被生态环境尚好。国民党政府不问水士保持工作,一些小型零散的水土流失治理,全是个体农民自发进行的,如石砌梯田,修拦砂坝、田缺塘口挡水牌等,故效果甚微。
  建国后,本县注重和加强了水土保持工作。1982年6月30日以前,由林业部门管理,1982年7月以后,由水利部门主管,同年成立“湖口县水土保持委员会”。1984年,按《江西省水土保持规划工作大纲》要求,制订了本县水土保持规划,明确了水土保持的基本任务和战略目标。
  经普查,本县水土流失面积15.42万亩,规划要求2000年前植被覆盖率达80%左右。由林业部门负责治理3.96万亩,畜牧系统负责治理1.697万亩,水利、工交、城建、环卫等部门负责治理3万亩。
  建国40年来,大搞农田水利建设,对水土保持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县共兴建中小型水库50座,可控制流域面积90.63平方公里。兴建万亩圩堤3座,千亩圩堤7座、百亩圩堤44座,控制和保护面积达530.63平方公里,起到了调洪作用,减轻了水土流失。
  一是遵循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山、水、田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县人民政府每年下达造林任务,开展群众性的植树造林运动,至1988年止,已营造人工林9.86万亩、长江沿岸防护林30里,增加了绿色植被;平整土地1.17万亩;大力推广科学技术,在改造低产田,改造坡耕地等方面,投劳力1229万个,在水土保持上共投劳力12.1万个,完成土石8.11万立方米,治理有效水土保持面积1.5万亩,占现有水土流失面积9.2%。
  二是立实验示范基地。自1984年起由县水电局办了三个实验示范点:一个在六甲山,这是一个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生物措施改造的实验点。六甲山水库坝两头山上,属强度流失区,遍山是花岗石、黄砂碎石,植被稀疏。连续三年由水电局投资栽胡枝子、刺槐,发芽率与成活率虽好,但因当地干群对水土保持重视不够,未能落实管理措施,遭到割柴、牛吃等人为破坏,未达到示范目的。
  三是砂山栽培蔓荆子。为解决长江沿岸砂山治理问题,分别在马影乡海山和屏峰乡螺丝山,连续三年栽培蔓荆f80亩。其籽能入药,根能固砂,但生长慢,不宜大面积推广。
   四是为治理因修水利而造成的水土流失。1985年在武山乡埠堰村播种木兰,采取“草灌结合”治理办法。
   第七节水利区划
  我县水利区划工作自1980年11月开始。县农业区划委员会组织20名水利技术人员在县内进行水利区划调查,根据水旱灾害、水源条件等情况,将全县划为东南山丘蓄水灌溉区、中部残丘提水灌溉区和西北沿江滨湖防洪排涝区。
  蓄水灌溉区武山、傅垅、大垅、张青4乡及流泗乡的菱塘、红星、西塘、竹涧、莲花、仓前、七星、马影乡的走马、柯观、东塘;文桥乡的文桥、文建、文光、新桥;城山乡的辕门、横山、大塘、团山等57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229.63平方公里,占全县34.1%。
  提水灌溉区流泗乡的棠山、杨山、基垅长垅;凰村乡的龙山、向阳、凰村、双桥、凰舞、花园、新庆;马影乡的新塘、门港、罗岭、观桥、坚山、董埂、走马;三里乡的柏树、台山、三里、群胜;文桥乡的象山、均桥、饶塘、新庄、文新、文联、高塘;流芳乡的沙港、流芳、青年、联合、老山;江桥乡的源塘、罗垅、桂垅;城山乡的陈岭、陈仓、牌楼;舜德乡的南湾、油垅等41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116.78平方公里,占全县17.4%。
  防洪排涝区屏峰、东庄、双钟、南北港等4个乡(镇、场)及流泗乡的砂洲、长江、新洲、江山、红枫、金山、流泗;凰村乡的四官、新丰、西山;马影乡的海山、道桥、永桥、石山、马影;三里乡的胜利、五桥、月亮、洪湖、文桥乡的六甲;流芳乡的红山、凤桥;江桥乡的南港、兰亭、江桥、坝桥、枫树;舜德乡的灰山、石岭、荆桥、舜德、建设等48个行政村。土地面积326.2平方公里,占全县48.5%。第十六章林业
  本县林业发展速度不快。1988年林业产值92万元(1980年不变价),比1949年的3.19万元增长18.84倍;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49年的0.45%上升到1988年的1.1%。
   第一节面积蓄积
  建国前,全县森林准确面积和积蓄无考,据耆老们说:抗日战争前,东南山地的武山、殷山、花尖山和南部的屏峰山,流芳老山和中部的横山等地森林茂密,资源丰富,豺狼虎豹等大型走兽出没其间;人们薪柴充足,用材基本自给。中部低丘区村庄的坐山峦和村前小山丘亦树木成荫。全县森林覆盖率约20%左右。抗日战争爆发后,森林资源遭到毁灭性破坏。殷山梧桐岭一带几千亩松杂林被毁坏,几为光头山。建国初期,全县有林面积仅10万亩左右。1958年大炼钢铁烧木炭,又使森林遭受一次严重破坏,武山、屏峰幸存的古木及低丘林木如陪湖的八包山松林数百亩多被砍掉,全县有林面积下降到9万亩左右,森林覆盖率仅9%0文化大革命前期,政权机构瘫痪,无法管理,森林资源再一次遭到破坏。1971年后才开始重视培育森林,全县森林覆盖率逐渐上升到11.8%。但1983年林业“三定”后,又搞分山到户,荒山面积相应增加。
   一、面积
  本县于1958年和1981年分别进行了一次山林测量和森林资源调查。据1983年统计,全县山林面积为220117亩,占土地总面积1003852亩的21.92%。其中有林地118902亩,占54.02%;疏林地10051亩,占4.56%;已造林而未成林山地10055亩,占4.57%;灌木林地605亩,占0.27%;宜林荒山67067亩,占30.47%;岩石山9300亩,占4.23%;砂山4137亩,占1.88%。在有林地中,用材林96273亩,占80.97%;经济林13940亩,占11.72%;薪炭林5732亩,占4.82%;竹林2730亩,占2.3%;防护林227亩,占0.19%。
   二、分布
  本县森林主要分布在屏峰、武山、傅垅、大垅四乡沿山地带,林地面积均逾万亩。重点林业村共48个,其中林地逾4000亩的有傅垅乡的东涧村和大垅乡的联丰村;林地面积逾2000亩的有武山乡的武山村、傅垅乡的殷山村和屏峰乡的屏峰村;林地面积逾1000亩的有武山乡的武联村、埠堰村、西桥村、长岭村、五里村、武前村,傅垅乡的大山村、凰山村,张青乡的程山村,大垅乡的东风村,屏丰乡的高桥村、皂湖村、青竹村,流芳乡的联合村和南北港水产场的北港村。
  经济林中,油茶主要分布在国营三里林场、屏峰乡和城山乡;油桐主要分布在流芳、张青、三里和文桥乡,马影乡的1000亩油桐挂果多年,随着土地包干到户,放松了集体管理,全被砍光。茶叶主要分布在大垅乡的联丰村、傅垅乡的东涧村、武山乡的五里村、共大的天山林场、屏峰乡的屏峰茶场和国营三里林场。桔同主要分布在张青乡的八方村。
   毛竹主要分布在傅垅、城山、屏峰乡的部分村及共大天山林场和国营三里林场。
   三、蓄积
   全县活立木蓄积量,1983年为142749立方米,亩平均蓄积量11立方米,人平蓄积量1.6立方米,只有同期全省人平蓄积量平均水平的7.4%。
  在总蓄积量中,疏林蓄积量4713立方米,四旁树及散木蓄积量14692立方米,成片林分蓄积量123344立方米,毛竹活立总数52万株,全县人平2株。
   活立木蓄积量超过1万立方米的只有屏峰、傅垅、武山三个乡;超过8000立方米的有张青、大垅两个乡。
   第二节林种分布 建国前,全县山地以马尾松林为主,杂生有栎、楮、榆、枫、檀、槐、合欢、化香等阔叶树种。村宅水旁以柳树、乌桕、苦楝、柏木、黄连木、桃、梨等为主。樟树等优良的用材树种所占比重极少,仅分布于县城南门外嵩寿山一隅。
  建国后,从1951年起引种杉木、油茶等树种。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树种有380余种,目前普遍推广栽植的有40多种。用材林以杉、松、檫、竹为主,还有楮、栎、黄连木、苦楝、刺槐、泡桐等,引种有湿地松、木荷等。薪炭林除马尾松、胡枝子外,还栽培刺槐、紫穗槐、香椿等。防护林原有柳树、泡桐、喜树、重阳木等,近年引种水杉、池杉、大官杨、意大利杨等耐水湿树种。经济林以油茶、油桐、茶叶为主,近年又引进柑桔、石榴、葡萄、红心李、黄桃、红果等。
  樟树是本县的乡土树种,生长良好,栽植普遍。但由于长年砍伐,樟树资源大大减少。据统计,全县中老龄樟树仅4000余株。1976年由当时的县林科所进行高干良材培育试验,获得成功,1985年秋得到九江市林学会和县科委的成果鉴定,定植在县城、石钟山上谕亭等地,效益良好。
   第三节育苗造林
   一、育苗
   [=此处为表格(建国前湖口林场育苗情况如下表)=][=此处为表格(湖口县民国时期部分年份育苗情况表)=]
  从1951年起我县育苗规模逐渐扩大。1953年在国营三里林场开辟苗圃基地,1964年在武山铁门楼创办县国营森林苗圃。与此同时,各社队(乡村)林场也都相继建立了育苗基地。不仅育苗面积增加,而且苗木种类也趋向多样化。至1988年,全县累计育苗面积6921亩。
  为了保证苗木质量,改革了旧的育苗方法。从1975年起推行了杉苗全光培育、苗圃化学除草、插扦苗木过程中的生长刺激素处理等技术,并从外地引进细叶桉、温州蜜桔、檫树、马褂木、雪松、池杉、水杉、欧美杨、大官杨、湿地松、火距松、黑荆、广玉兰、龙柏、花柏、璎珞柏、罗汉松、荷花玉兰、广西实生毛竹等30余个优良品种。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历年育苗情况表)=][=此处为表格=]二、造林
  旧时,我县民间素有植树之风,每逢春季于房前宅后栽花种树,有些村落还别具特色,如屏峰附近之山茶花,城山横山的银杏、皂角,马影张九房村的罗汉松、肉桂都曾名噪一时,但规模不大,范围较小,而广袤山地的大片山林则长期处于自繁自灭状态。
   民国三年(1914),在南门(今南门林场)设庐山森林局第二区,此后,政府开始成片营林。旧时造林数如下:
   民国二十三年,造林1127.7亩,460802株
   民国二十四年,造林951.1亩,508000株
   民国二十五年,造林701.7亩,178300株
   从1914年建场至1949年,累计造林9972亩,每亩保存立木200株以上的有937亩;树种有杉、马尾松、栎、樟、黄檀及油茶等。
   推广苗木是从民国二十四年开始的,当年推广994255株,次年推广467784株,两年合计1199382株。
  建国后,植树造林被作为造福子孙万代的大事而受到重视。人民政府成立了林业专门机构(初期由建设科管理,1957年设农林垦殖局,1959年以后,称农林水利局,“文革”初期并入农林水利服务处,1971年设林业局),执行林业政策和推广管林技术。1951年土改时期大部分山林划归农民自有、自营、自管、自用。1956年全县广泛地开展了群众性植树造林活动。50年代造林面积205820亩,60年代为217338亩,1962年由共青团湖口县委组织青年在长江沿岸(柘机——沙洲)营造15公里五行柳林带,起到防护作用,后因盗伐,仅保存1/5,70年代我县组织了数次大规模造林大会战:
  1971年在东庄营造薪炭林5000亩,1974年在屏峰佛岭山营造杉木林1000亩,1975年在张青竹山、程LIJ等地营造杉木林1100余亩,1976年在老台山营造杉木林6000多亩(由流泗、马影等9个公社民工共造),1978年在武山营造松杉林10000亩(由全县15个公社3万多名社员营造)。
  1971年至1979年共造林175633亩,1980年以后造林面积呈下降趋势,资源出现危机。1981年的营造面积不到1952年的水平,而1982年和1983年的状况只与1951年大致相当。1988年后,由千家万户造林转为以乡村组织的联合造林,向基地化、林场化、集约化、工程化方向发展,努力提高造林成活率和幼林保存率。1988年冬首次搞集资造林、集资额达10万元,占造林总面积的20%,为林业开发资金闯出了新路。据统计,1951年至1988年的38年中,全县累计造林686333亩,已成林面积66090亩,占造林面积9.23%,其中用材林49530亩(杉木林35943亩),经济林13940亩,竹林2393亩,防护林227亩。
  在造林面积中,按所有制分:国家造林主要是采用征山造林和更新造林的办法,全县共造林173580亩,占造林总面积25.29%;集体造林主要是乡村(社队)造林,造得较好的有屏峰、张青、傅垅、大垅等地,全县共造林441553亩,占64.66%;农户造林主要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推行承包责任制,给农民划定了自留山和责任山后。至1988年止,全县农户造林71200亩,占造林总面积10.37%。[=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历年造林情况表)=][=此处为表格=]
   第四节森林保护
   一、护林机构
   建国前未设专门护林机构,私人和房族所据有的山林,由山主自立禁约,实施管理;国办林区由所在林场负责管理。
  建国后金县护林机构日臻完善。1956年,县委县政府成立县护林防火指挥部,1975年县林业局为15个公社(乡)各选配了一名林技员,1982年县公安局设立林业派出所,受到重点保护的林区面积96997亩,其中国营林场31988亩,乡村集体65009亩。
  国营湖口三里林场负责对所辖国有山林的管护。1962年后相继在双钟镇南门、三里街、凰村邹家口、傅垅殷山、武山龙潭涧、七里冲和南北港等地设立7个分场,29个护林站,每个护林站配有1-2名专职护林员,并在绵亘都、彭、湖三县的武山山脉设嘹望台。
   社队(乡村)从60年代起,先后办起了集体林场。1984年全县有社办林场(后改名为乡村林场)25个,队办林场90个,护林站21个,护林员1036人。至1988年冬,全县计保存乡办林场20个,村办林场52个。护林面积27300亩,占全县山林总面积的14.7%。
   二、灾害防治
  1、病虫害防治:全县森林病虫害以松毛虫、白蚁和苗木立枯病为最多见。1982年国营三里林场殷山分场和长江分场先后有2000多亩马尾松遭松毛虫危害,损材2000多立方米,直接损失20余万元。杉木林遭受白蚁危害普遍,据查,每亩林地年平均损材量达0.183立方米。立枯病严重影响着苗木的质量。
  病虫害防治始于50年代。1959年县政府组织人力在县城南门山和流芳乡山地捕捉松毛虫幼虫,以后采用烟薰法和喷射化学药剂治虫。1978年由国营三里林场和武山乡(公社)林场牵头在杉林中诱挖白蚁,研究点巢灭蚁的简易办法。1979年县林科所开展白僵菌等生物防治松毛虫试验,取得较好效果。
  2、火灾防护:山火之为害,建国前屡有发生,一烧数月,茂密森林化为灰烬。建国后虽控制甚严,亦难避免。1966年9月16日,武山林区失火,烧毁二下.多亩杉幼林及大片薪炭林,经济损失达50余万元。
  对火灾的预防,建国后采取了自防和联防措施。1954年县政府颁发了护林防火奖惩暂行条例,各地普遍订有护林防火公约。全县7个山区、半山区乡建了204个防火委员会和防火小组,进行自防,并与毗邻的都昌、彭泽县进行联防。1961年成立了都、彭、湖三县护林防火联防委员会,规定每年10月至翌年3月为护林防火期,加强防火宣传,严格控制火源,防止火灾发生。
   三、古树珍木保护
  全县古树和珍贵树种有:香樟、银杏、罗汉松、楠木、红楠木、柏木、榔榆等,其中以樟树居多,在国营三里林场南门山现保存120亩连片樟树林,县城石钟山的风景点则多被珍贵树木装点。1982年日本友人染井吉野游览石钟山时赠植日本樱花,栽植在船厅后侧。半山亭的榔榆占树,树龄300余年,为该山最高寿树。城山乡横山村高大屋侧,银杏古树参天,树龄高达500余年。据1983年调查统计,全县现存胸径在38厘米以上的古树1359株,蓄积量2751立方米;稀有珍贵树4436株,蓄积量1131立方米。古树和珍贵树均已被列为保护对象。
   四、山林权属
  建国前,本县除陪湖山脉7900亩山林国营林场经营外,其余武山大片“官山”和各地宗族山,林权不清,纠纷不断。建国后,通过土地改革,除国有山外,大部山林分给农民自管自用。60年代初农村实行“四固定”,对国家和集体山林权属进行明确划分,其中国有山林为48000亩,由三里林场经管32000亩、武山综合垦殖场(后改为武山共大林场)经营16000亩。1982年开展林业《三定》(稳定山林权、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划定农民自留山)工作,共调整山林面积6522亩,调处山林纠纷229起。1988年后,通过深化改革,稳定完善林业承包责任制,实行了“联合造林,工程管理,谁造谁有,谁种谁受益”等经营管理形式,推动了林业生产的发展。[=此处为表格(湖口县1981年林业用地情况表)=]第十七章畜牧
  畜牧业是本县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牛为农业生产的主要动力,猪为畜牧业经济的主体,鸡、鸭、鹅、兔是乡村的主要家庭副业。畜牧业总产值,1949年139.03万元,占农业总产值19。55%;1965年336.31万元,占农业总产值11.17%;1978年为490.08万元,占农业总产值14.38%;1988年为1166万元,占农业总产值13.98%。
   第一节种类
  本县民间饲养的家畜有猪、牛、羊、马、骡、驴、兔、猫、狗等,家禽有鸡、鸭、鹅、鹌鹑等;建国前以地方品种为主,建国后从外地引进不少优良品种。
  猪品种繁杂,主要有都昌黑猪、萍乡花猪、滨湖黑猪和杂交猪。从50年代开始就抓了品种改良,主要从外地引进良种公猪和本地母猪进行人工配种和自然杂交。1957年在武山综合垦殖场立了公猪良种配种站。1958年从外地引进四头约克夏种公猪与本地猪杂交改良。1961年从萍乡引进150头“两头黑”萍乡猪,分放在全县繁殖改良。1971年,县食品公司在三里办起生猪良种场,专门繁殖良种公猪。1972年引进丹麦的长白猪、大苏白猪,英国的大型约克夏、巴克夏。1986年开始引进美国的杜洛克和汉普夏,1988年县食品公司良种场又引进了瘦肉 IPE种公猪。
   广大农民的实践证明:育肥猪以二品或三品种杂交,所生仔猪育肥效果为最优;较为理想的杂交组合是以中型约克种公猪一 :地滨湖黑猪和杂交猪为最佳。其特点是适应性强、耐粗料、生长快、抗病力好、母猪产仔多,瘦肉型猪以大型约克夏、杜洛克与汉普夏和丹麦长白进行二元或三元杂交为最佳组合。1972--1974年曾推行生猪的人工授精,对改良品种起到一定作用,后因引进外地良种公猪较多而被取代。
  牛有水牛、黄牛两种,均以役用为主。水牛毛皮呈灰褐色,体型高大,耕作能力强,属滨湖水牛,是江西省优良地方品种。’主要分布在沿江临湖的流泗,凰村、马影、三里、江桥、东庄、舜德等乡,其它乡也有部分,但体型较小。成年公牛平均头重400公斤上下,一般体长144厘米,体高125厘米,胸围183厘米,管围21.5厘米左右,日耕田3---5亩,日耙田5-6亩。母牛较公牛稍小。1966年后因放松选种配种工作,近亲繁殖严重,导致品种退化,加上湖洲草场被占用,牧地缩小,符合一级滨湖水牛标准的已逐年减少;黄牛主要分布在屏峰、流芳、五里等乡的低山丘陵村组,由于体型小,役用性能低,70年代以后被当作老残牛处理较多。1988年末全县仅有黄牛2208头,占牛年末总头数15.18%。
   为了提高牛的养殖效益,1952年实行全面留种,重点选种,积极繁育的办法,每30-50头母牛选公牛l头,建立耕牛配种站。1953年全县选出种公牛130多头,建立配种站35个。1958年县商业局购进一头荷兰公牛。1959年在白浒村办了一个露天耕牛繁殖场,后迁往屏峰乡皂湖村熊家垮里,共培育耕牛200头。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期,在流泗、屏峰两乡进行过牛的品种改良,利用摩拉牛、辛地红与本地水牛.黄牛进行人工授精,但由于技术未过关,母牛发情配种期掌握不准,受孕率甚低,加之冷冻精液价格昂贵,未能推广。
  羊建国后本县曾引进乳山羊、菜羊、绵羊和新疆细毛羊。由于群众无食用习惯,出售无市场,加之1966年以前湖口血吸虫的危害,乳山羊、绵羊、细毛羊已不存在,只有少许菜山羊。
  兔本县有西德长毛兔和安哥拉兔及少量食用麻兔。1956年县供销社在灰山和三里街两处办起兔场,专门繁殖安哥拉长毛兔种,开始引进500只,后发展达2000余只。1982年县畜牧兽医站从外地引进1500只西德长毛兔,该品种繁殖率强,产毛多(年产毛1.5公斤左右)。后由于兔毛滞销,挫伤了农民养兔积极性,1983年全县养兔由上年的1607只骤减到207只,1988年只养171只。
  鸡建国初期主要是饲养本地的传统鸡为主,体型小、生长慢、产蛋率低,抗病力弱。50年代高桥人民经过长期培养选育,繁殖出体型大、产蛋多的高桥鸡,此鸡60年代初曾列为江西地方优良鸡种。60年代后期,本县北港和江桥两农场繁育出骆驼红、澳洲黑、芦花鸡等品种。70年代引进了蛋用来杭鸡、红萼鸡、肉用白洛黑、药用泰和乌骨鸡、肉蛋兼用狼山鸡。80年代又引进美国蛋用罗斯鸡、AA鸡、肉用罗斯一号和新波罗,有的已在全县推广。
   鸭主要是当地繁殖的麻鸭。本县先后引进北京鸭、昆山鸭和齐毛鸭等品种。
   鹅有白鹅和灰鹅两种,饲养量不多。1986年起屏峰程大钧饲养种鹅2000余只,1987年办了孵房,每年出售雏鹅几万只。
   鹌鹑始养于80年代中期。县城居民有少量饲养,农村未发展起来。
  蜜蜂建国前本县以饲养中蜂为主。中蜂喜密集、爱分群,具有抗螨能力,喜更新旧巢,具有野生习性,适应性较强。大多采用桶养、繁殖慢、产蜜少。建国后逐步推行中蜂改良,改桶养为箱养,使用摇蜜器取蜜。60年代初,开始引进意大利蜂,此蜂蜂团松散,不喜分群、抗螨力弱,不毁旧巢,无野生习性,采集力强,繁殖快,产蜜量高,是优良品种。全县有少量养蜂专业户,均作为副业经营。[=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家畜家禽品种表)=]
   第二节饲养
   一、饲养量
  民国二十六年(1937)全县养牛14800头,猪33700头,鸡112600羽。建国后,随着畜牧兽医机构的建立和牧医技术的提高和畜牧生产繁殖、饲养、管理、防疫、治病等方面的进步,以养猪为重点的畜牧业有了较大发展。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取消了限制家庭副业的禁令,畜禽饲养量逐年增多。比较突出的有:生猪,1988年末存栏为113498头,比1978年增长19.33%,比1949年增长3.46倍;家禽,1988年末存笼数为540557羽,比1978年增长89.19%,比1949年增长2.89倍。1988年全县人平养猪0.79头,养禽2.25只。(详见附表)[=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历年禽畜发展情况表)=][=此处为表格=]
   二、饲养形式
   本县畜牧业的饲养形式,建国前仅家庭饲养一种;建国后有家庭饲养、集体饲养和国营饲养三种。
   家庭饲养农业合作化前,本县畜牧业均系家庭经营。牛,一般数户合养一头,少数.一户一头或两头。猪,‘一般每户养1-2头,少数户养3-4头或4头以上。鸡,基本户户饲养,多数10只左右,少数20-30只以上。鸭,只有少数户饲养,有的养二、三只,有的养五、六只,放养群鸭的只有极少数户。农业合作化后,直至1978年以前,只有生猪和家禽由家庭饲养。1980年以后,家畜家禽仍以家庭饲养为主。
  集体饲养始于农业初级社,耕牛作价人社后,由集体固定专人饲养管理,直至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止。集体养猪是从人民公社化后开始的,当时拆除私人炉灶和猪栏,大办公共食堂,大办养猪场。1961年集体养猪531头,1966年发展到1125头,1970年增至17239头,达到本县集体养猪的最高年,1980年则只剩下3458头,比最高年份下降79.94%。从此,集体养猪又为家庭养猪所代替。
  国营饲养是以食品公司和国营农场饲养为主。1958年县商业局办起了奶牛场,北港、江桥等国营农场也都办起了养猪场、养鸡场。70年代后期,除少数国营单位有少量饲养外,基本均已停办。
   三、饲料
  湖口县有丰厚的牧草资源。据1980年调查,各类草场总面积24.47万亩。其中草山草场20.51万亩,占草场总面积83.8%,主要分布在东南山区和中部丘陵地带;湖洲草场2.685万亩,占草场总面积11%,主要分布在南北港、皂湖、牛脚湖等沿江滨湖地区;农田迹地草场1.275亩,占草场总面积5.2%。还有可放养水生饲料作物的广阔水面。
  1、传统饲料
  生猪饲料仔猪断奶后以稀饭为主,后期适当加些青菜、米糠或麦麸直至出窝。哺乳母猪一般以大米、豆浆、米糠含蛋白质较高的饲料为主,并增补一些含钙较多的动物性饲料。架子猪以青饲料为主,搭配少量混合糠。肉猪,称为育肥猪,以精料为主,如大米、大麦、红薯、大豆等,适当搭些青饲料。饲喂方法,上乡以熟喂为主,下乡以生喂为主,也有生熟兼喂。
  牛羊饲料春夏秋以放牧为主,由牛羊自由采食野青草。冬季以人喂稻草为主。为使耕牛安全过冬,粮区加喂少许细米糠、杂粮以及适量白酒和食盐,棉区则加喂200--300斤棉籽饼,有的还灌食麻油。
   家禽饲料以喂粮食为主,并放觅野食。
  2、改良饲料
   糖化饲料1969--1971年大搞中曲糖化饲料养猪,为使养猪户掌握制曲、制种和糖化饲料技术,印发小册子,县畜牧兽医站并派出力量下到各乡举办学习班,培训村一级妇女主任配制糖化饲料。
  配合饲料本县粮油加工厂于1983年建立饲料车间,从事配(混)合饲料加工。1984年12月,年产配合饲料5000吨的县饲料公司建成投产。1988年全县生产饲料8723吨,其中配合饲料1348吨,还不能满足农民饲养生猪的需要。县农牧局于1984年无偿下拨了10台饲料粉碎机到基层,供农户自行配制饲料用。
   生长素80年代中期后大力推广,有“920”和翠竹牌添加剂。
  3、政策饲料
   为了鼓励发展畜牧生产,农村自合作化以后,按政策规定了一定的饲料粮和饲料地,作为饲料来源。
   饲料粮农村大集体时,规定在粮食分配中:耕牛每头留饲料粮40斤,公母猪每头留饲料粮300-500斤。据粮食分配年报统计,1957-1983年饲料粮合计为1434779担,年平均为57391.16担,最多的1980年是131073担,最少的1958年是12501担。
   饲料地从50年代土地作价入社开始到80年代土地包干到户为止,规定每个养猪户留饲料地0.1亩,养种公母猪的另增0.1亩。
   奖售粮国家自实行对猪禽统派统购后,在收购猪和禽蛋时,回供奖售粮和工业物资。生猪按斤猪斤粮标准由国家粮站供给,出售禽蛋不给奖售粮,只给工业品。
  1983年以后上述饲料粮、饲料地、奖售粮的规定逐步取消。
   第三节防疫
  疫病是牲畜的大敌。建国以来县内危害畜禽的主要疾病:猪有猪瘟、仔猪副伤寒、猪肺疫、猪丹毒、小猪白痢及寄生虫等;牛有牛出败、牛炭疽、耕牛血吸虫病、锥虫病、焦虫病、胃肠病等;禽有鸡瘟、鸭瘟、禽出败等;兔有球虫病肺炎、出血性败血病等。
  1952、1953、1956和1958年,牛猪瘟疫流行,尤以1956年为重,死耕牛1243头,死生猪4000多头。1971年流芳乡因猪瘟死猪300多头。1983年江桥、文桥、武山等乡也曾发生猪瘟,但得到及时制止。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耕牛因患血吸虫病死亡数百头,1984年、1986年因患焦虫病、锥虫病、死亡耕牛160多头。鸡瘟各乡都曾发生过,死亡程度不同,直至1988年少数乡村仍有流行。
  1952年,九江专署派兽医来本县传授兽医知识。1953年开始把民间兽医组织起来,1954年冬成立县畜牧兽医协会,1956年成立县畜牧兽医站,1958年全县15个公社亦建立兽医站,有兽医人员44人,其中国家干部10人、有集体兽医人员38人,负责畜禽的疫病防治工作。每年春秋两季,开展畜禽全面预防注射,同时对市场交易、上调畜禽、肥猪收购和屠宰实行检疫。对血吸虫病疫区的耕牛每年进行一次普查,分批治疗。
  从1958年起,实行生猪、耕牛“三包”(包防疫、包阉割、包治病)保险制(年底取消),耕牛每头一年一元、生猪每户一年一元。继而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以家畜防疫治病为主要内容的合作医疗制度,名日“四包一扶助”,即包防疫、包治病、包药费、包阉割和对死猪户适当扶助。养猪户每年按规定向基层站缴交一定数额的合作医疗费,基层站经常组织巡回医疗,送医送药上门,使畜禽有病早治,无病早防。
  通过健全防治措施,全县家畜疫病得到有效控制,1980年耕牛血吸虫病阳性率由1963年13.8%下降到2.1%;经上级检查验收,湖口县1977年为基本消灭耕牛血吸虫病县,1982年为基本消灭猪瘟病县,从1982年起,连续七年在江西省、九江市被评为控制猪瘟、鸡瘟先进县。
   第十八章水产
   第一节可养水面
   据1981年水产资源调查统计,本县可养水面共64950亩。1982年后,增建精养鱼池1550亩,调整产业结构,退田还湖面积1000亩(北港水稻良种场580亩,江桥棉花良种场420亩)。至1988年止,全县实际可养水面为67500亩,其中池塘9781口,面积22515亩,占33.36%;水库203座,面积8481亩,占12.56%;堰港187处,面积4047亩,占6.0%;湖泊5座,面积28707亩,占42.53%;精养鱼池153口,面积2750亩,占4.07%;新增湖2处,面积1000亩,占1.48%。
  在可养水面中,已利用水面共55214亩,占可养水面85.0l%,其中池塘利用76.2%,计17159亩;水库利用63.9%,计5419亩;堰港利用67.43%,计2729亩;5座湖泊加49口精养鱼池共29907亩水面,均百分之百被利用。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可养水面情况表)=][=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已利用水面情况表)=][=此处为表格=]
   可养水面水质良好,PH值一般均在7.2-8.4之间,有利于鱼类生长与天然食料繁殖。透明度一般均在40至90厘米之间。三座湖泊因周围村庄多,有机物与无机物含量高,水质肥沃,透明度低,属富营养型或营养型水体。池塘透明度在26至60厘米。按水质可分为三大类:水质肥沃的面积占13%,水质较肥沃的面积占79%,水质清瘦的面积占8%。水库透明度在80至100厘米。堰港透明度在50厘米以上,近似湖泊,属中营养型。
   第二节鱼类品种
  旧志载:“鳞属有:鲟、鳇、鲥、河豚、鲤、鲩、鲢、鳙、鳜、鲫、鳊、鳝、鳗鲡、鲮鲤。”至今水产种类已远不止此。据1980年调查,本县主要水产种类约100余种(具有较高经济价值,最常见的有30多种),它们分属鱼纲、哺乳纲、甲壳纲、爬行纲、瓣鳃纲、腹足纲的23科(目),其中以鱼纲鲤科居多,在上述鱼类中,既有湖泊定居性的鱼类,又有海河洄游和半洄游的鱼类。主要品种有鲢、鳙、鲤、草、鲭、鲫、鳜、鳊、鳡、鲌、、鳤、鲶、鳢、鲚、黄尾密鲴、支条、针公、螃皮、银鱼、鲥鱼、鳗鲡等。在长江水域中还盛产中华鲟、长江鲟、白鲟、白暨豚、江豚、中华绒螯蟹等珍贵水产,其它如鳖、龟、黄鳝、泥鳅、虾、蚌、贝、螺、水禽等,亦有较多生产。
  本县贝类资源也较丰富,如三角帆蚌、皱纹冠蚌均有生产,主要产地在舜德乡的焦池湖、罗嘴山,东庄乡的鞋山、东池和流泗黄茅潭一带,资源量50万公斤左右,年捕10-20万公斤。
   此外,本县的虾类资源也较丰富,主要有米虾、青虾、长臂虾等,四季均有捕,以夏秋季为盛。第三节捕捞
  捕捞业源远流长。明洪武年间,仅被课渔税的渔户便有184户。明清时期除本县专业或兼业渔户外,湖北麻城等地有张姓、叶姓渔民陆续迁徙至湖口,并从游渔到定居。他们与本县土著渔民相辅相成,发展成县内捕捞业的主体。
  生产体制旧时捕捞都是个体。渔民以姓氏、家族组合,结成行帮。从明代至清末,我县渔民中便有原籍湖北的“张帮”、“叶帮”、“梁子帮”以及本县李姓、夏姓等组成的“杂帮”。各帮设“头人”,立规法,一切渔业生产均受“头人”和规法的严格控制,各帮之间屡有争斗。
  民国年间,国民党政府设置了水上保甲组织,并在白浒塘、柘矶、龙门口一线派员实施管理,收取税费。但是帮派状况未变。当时175户专业渔户中,张家帮有90户,叶家帮50户,梁子帮35户。
  建国后,政府将渔民组织起来。1953年开展了水上民主改革,1954年成立了7个渔业生产互助组,1955年建立了5个渔业合作社和4个互助组,全体渔民参加。1957年互助组、合作社转为7个高级渔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合作社与黄茅潭水产养殖场合并为国营湖口水产养殖场,1962年又与黄茅堤分开,成立湖口县水产场,1971年划归南北港水产场,1975年又划归双钟镇,易名为双钟镇水产场。组织起来的渔民不断开拓着新的生产领域,50年代中期他们组成远征捕捞队,涉足于星子、都昌周溪、彭泽马当乃至南京、镇江、上海附近水域。在专业渔户组织起来的同时,兼业渔户也参加了人民公社,组成了渔业生产队(组)。
   [=此处为表格(专业、兼业渔户基本情况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渔业生产体制。1981年下半年,全县6个捕捞队(渔工387名,133条船)全部推行了捕捞承包责任制,将全年捕捞任务分解落实到渔户或船,调动了渔户生产积极性。6个捕捞队是:双钟捕捞队(312人,94条船),东庄南湖村捕捞队(41人,22条船),屏峰捕捞队(18人,9条船),东庄观塘村捕捞队(10人,5条船),屏峰乡茶场渔业队(4人,2条船).屏峰乡捕捞队(2人,1条船)。
  捕捞工具旧时,本县渔民主要捕捞工具分大小两业,两业中又分成钩、网两类。网具的使用早于钩具。大业钩类有挂钩,搭钩;网类有拖网、撑篙网、抛网、快网(又名百袋网)。小业钩类有划钩、盘扒钩、绷钩、小钩;网类有丝网、撒网。建国后上述多数渔具沿用,少数得以改良,70年代以后普遍使用的网具有大拉网、围网、刺网、张网、歼网;钩具有小钩、大钩、卡子钩等。
   建国前,有渔民豢养鸬鹚捕鱼,今不多见。
  捕捞量旧时,江湖中鱼资源丰富,鱼体大,每条船年捕量达数万斤。民国年间,全县年捕捞量常在120万至150万斤左右,最高达220万斤(民国三十二年)。鱼价贱,民国二十三年600斤鲜鱼只可兑换6个烧饼,仅从这一点渔民清贫苦状可见一斑。
  建国后,生产逐步向广度与深度发展,50年代是本县捕捞业旺盛时期,年捕捞量2002340斤。1954年捕捞量为3446100斤,创历史最高纪录。此后,由于资源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捕捞量渐呈下降趋势。1960-1969年平均捕捞量为617760斤,1970-1979年平均捕捞量567750斤,1980年以后捕捞量比60.70年代略有增加,但仍不及50年代水平。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历年水产捕捞情况表)=][=此处为表格=]第四节养殖
  建国前本县民间便有利用池塘养鱼的习惯,但规模较小,发展缓慢。建国后,人民政府重视水产养殖和水产资源的开发,成立了水产领导机构,渔业生产逐渐由捕捞为主转为养捕结合,以养为主,养殖量在渔业生产总量中的比重不断增加。
   水面、产量清代以前无载。民国年间全县养殖水面每年均不足5000亩。1949年仅为1800亩,仅占当时可养水面的1/20。
  建国后,除继续利用池塘养鱼外,境内湖泊、水库和港堰也陆续被开辟为养殖水体。1957年,黄茅潭水产场在所属黄茅潭3000亩水面内首次实行人工放养;1961年,全县利用各中、小型水库养鱼成功,当年的水库养殖面积为6902亩。1979年以后,马影、凰村、江桥等地还开挖了精养鱼池,全县养殖水面因而成倍增加,年平均养殖水面:50年代9461亩;60年代27506亩;70年代38610亩,1980年以后稳定在45000亩。
  随着养殖面积的扩大,养殖产量也逐渐增加。民国年间,全县年养殖量常达20万斤至35万斤,1949年仅5万斤。建国后,水产养殖发展较快,1988年养殖量达411.6万斤,占当年水产品总量73.5%,为1949年的72.3倍,为1978年的1.5倍。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历年水产养殖情况表)=][=此处为表格=]一、养殖形式
  家庭养鱼1984年,大垅、凰村、马影、三里、江桥等乡,9647户农民,利用空闲池塘3368亩,养鲜鱼27.27万斤,由于多种原因,发展呈下降趋势。1986年只剩39户,养殖面积111亩,养鲜鱼25900斤。1988年上升为4917户,1891亩,产量27.98万斤。
  稻田养鱼1982年在东庄、城山等乡开始试养。1986年在张青乡爱国村大面积养殖,放养大规格冬片鱼种,当年亩产鲜鱼30斤,荣获江西省科技推广三等奖。1987年和1988年未养。
   此外,还有少数养鱼专业户,从事养殖生产。1986年渔业万元户有8户。
   二、养殖种类
  常规品种在相当长时间内,我县主要养殖鲢、鳙、青、草等少数几种“家鱼”。建国后,养殖品种不断扩大。1961年大双钟镇新建港建立县水产技术推广站,进行养殖新品种等方面的经验推广和技术研究。1965年引进荷包红鲤鱼和玻璃红鲤鱼。1980年引进日本白鲫。1984年全县养殖种类达19种,除四大“家鱼”外,还有鲤、鳊、鲫、鲮鲴等。
   特种水产品
  蟹苗:1984年水产局在苏官渡建成人工繁育蟹苗试验站,1985年初试成功,孵苗50万只。1986年孵苗112.4万只,1987年孵苗114.2万只,1988年孵苗1012万只。有养殖点29个,养殖水面30215亩,投放一龄幼蟹10286斤,当年收成蟹8吨。
  鳖:我县人工养鳖始于1985年3月,在武山乡特种水产场建15亩面积的鳖池一座,从乡内外引入鳖源,进行人工孵化,年产量达5000斤。此外舜德、武山等乡也有个体养鳖户,但多属小本经营。
  蚌养珍珠:1974年本县试行蚌养珍珠。第一批获珍珠3斤。此后由于销售方面的原因而中断。1980年起南北港、黄茅堤、皂湖水产场等13个单位重新办起蚌养珍珠,共吊养手术蚌54000只。1984年又因故而停养。
  鱼苗生产:县内鱼苗生产素负盛名,为传统外销品之一。清康熙县志载:“鱼秧,下至苏杭,上至闽广。”初以捕捞为主。民国三十七年设有两个捞棚,在九江、彭泽、瑞昌码头镇等地采苗,年张捕量1000-2000万尾,其中多数养成“夏花”,少数育为“冬片”。1957年以后,捕捞点扩展到牛脚湖、柘矶头、牛头山、廖家厂、潭州、梅洲嘴、十八号港、中夹口、劳家渡、白水港等处。极盛时的1960年,捞棚有50个,捕量为1.64亿尾。1967年停止张网捕捞。从1975年在南北港试行草、鲢、鳙三种“家鱼”的人工繁殖,建产卵池一座,环道两条。1976年孵化鱼苗1800万尾。当年有其它各国营水产场、各乡办水产场16个、村办水产场及90户个体渔户推广人工孵化鱼苗,除养“夏花”外,还育成“冬片”530万尾。此后,孵化技术逐渐精湛,孵化量增加。1984年后孵化点增加到6个(包括国营、集体、个人),人工孵化鱼苗成为县内最主要鱼苗来源。[=此处为表格(湖口县部分年份捞捕鱼苗情况统计表)=]
  进入80年代后,鱼苗(种)生产尤为发展。鱼苗人工孵化,1985年7662万尾,1988年9588.4万尾。江桥乡鱼苗(种)生产扬名省外,鱼苗(种)生产水面达1200余亩,每年可提供10万亩水面鱼种。源塘村二组鱼苗大户柳守耀承包20亩水面养殖鱼苗,年产“冬片”鱼种1600余斤。
   [=此处为表格(湖口县部分年份培育鱼种情况表)=]
   第五节水产场所
  民国以前无水产场所,建国后有所发展。1953年黄茅堤建成县内第一个水产养殖场。60年代和70年代,又相继在殷山水库、皂湖、南北港、马迹岭水库等处组建国营水产场。在此期间,有些乡村也办起了集体渔场或水产场。1988年全县共有水产场所22个,有职工595人,其中国营场7个,职工355人;乡办场8个,职工205人;村办场7个,职工35人。县农牧局管辖的北港水稻良种场从1984年起发展水产养殖面积580余亩,年产成鱼7万斤左右。江桥棉花良种场亦于1985年发展养殖水面420余亩,年产成鱼3-4万斤。
   在水产场中,养殖水面在700-1000亩的有殷山水库、马迹岭水库、莲花水库和马影水产场;养殖水面超过千亩以上的有南北港、皂湖和黄茅堤3个场。三场养殖水面占全县养殖水面比重:1972年为74.4%,1983年为:9.9%,1988年为42.98%;产量占全县水产总量20%。
  黄茅堤水产场位于本县北部,滨临长江。1953年建场,1958年以前属九江地区经营。有养殖面积3250亩、鱼种池150亩、暂养池100亩。湖内天然饲料丰富,鱼类种群较多,历史最高养殖产量28万斤。该场加工的糟鱼1985年在全国首届水产品展销会上荣获优质产品奖。
  皂湖水产场位于本县西南部,属鄱阳湖湖汊。1965年创建。原有水面7500亩,围垦1900亩,现有实际水面5600亩。1973年前是垦殖场,1974年改为水产养殖场。有鱼池130亩、暂养池150亩,历史最高年产量达3Q6万斤,一般年产量18万斤左右。
  南北港水产场位于本县西部,亦属鄱阳湖汊。1968年建成围堤,面积18000余亩,沿湖周围有东庄、江桥、文桥、马影、三里五个乡。1971年建立国营垦殖场,1973年改为水产养殖场。有鱼种池98亩、暂养池120亩,历史最高养殖产量94万斤,年平均产量47万斤。鱼类组成较丰富,主要以鲤科居多,约占80%以上。
   第六节渔政管理
   一、管理机构
  渔政管理是通过渔业立法,实施对渔业、渔业水域和水产资源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古代设立渔政官员和订立渔业法规,亦有记载。明清设“河泊所”。同治《湖口县志》中载:洪武年间,县内的屏峰矶、文昌涨、牛脚湖、逆夹河、黄家泊等地均设有河泊所,专门管理渔民和向渔民征收鱼课和湖课。民国时期由县渔民协会管理渔业和河港事务。
  建国后渔政管理机构逐步建立。开初,县成立船民协会,兼管渔船、渔民和渔业纠4。1953年设江西省鄱阳湖草洲渔港管理处湖口工作站,1956年撤销。1969年江西省革委会在湖口设立鄱阳湖管理站,并设有专职警察,负责进出口船只管理和维护湖区生产秩序。1972年改设江西省湖港管理委员会湖口管理站,1976年更名为江西省湖港草洲管理站第一分站,1984年又更名江西省鄱阳湖管理局湖口分局,1986年增设江西省渔政管理局湖口分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共有干部6人、职工7人,配有150匹马力渔政船一艘、小马力快艇一只,对讲机现代通讯设备一套,管理长江流域的江西地段。
   二、管理情况
  渔政分局积极宣传贯彻国家渔业生产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渔业法规的执行,实行“以法治渔,以法兴渔”。1987年春,县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渔政、水产、工商、税务、环保、防疫等部门负责人深入沿湖地区渔业水域,划分责任管理地段,重点渔区乡、镇、场配备了渔政管理人员,制止酷渔滥捕,保护增殖鄱阳湖渔业资源。从1986-1988年,共查处无证外地捕捞渔船254条,划盘321个,各种有害渔具250件,罚交损害资源补偿费25538元,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36000元,各种罚款8114元,处理渔业纠纷15起。1988年4月,县渔政管理部门协助福建省渔政管理部门查获3起鳗苗走私活动,收缴了价值10余万元的鳗苗。
  南北港水产场在渔政管理上,出现过几起重大事件:1973年因血防部门在湖区违章灭螺,造成大批鱼类中毒死亡,当年减产20余万斤。l979年湖管人员在查湖过程中被偷鱼的不法分子殴打致死。1984年皂湖水产场也因血防部门灭螺导致鱼种死亡。渔政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这些事件进行了严肃处理,维护了渔业生产的正常秩序。
   县双钟镇水产场渔民在保护珍贵水产资源上作出了重大贡献。1986-1988年先后误捕中华鲟12尾,白鲟4尾,当即回放江中。1986年8月中下旬即是鄱阳湖上捕捞凤尾鱼的黄金季节,又是幼鲥鱼人海出湖高峰期,为了保护鲥鱼资源,该场100余条渔船起网停捕10余天,受到党和政府的表扬,《人民日报》等多家报纸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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