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湖口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20000244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日照 |
分类号: | P422.1+1 |
页数: | 2 |
页码: | 75-76 |
摘要: | 总日照量较为充足。全年实际平均日照为1878.3小时,占可能日照时数42%;多年稳定通过10℃以上平均日照时数为1453.8小时,占全年日照数的73%;农作物生长期各月实际平均日照在100小时以上。以7至8月为最多,平均日照在250小时以上。日照百分率分别为60%、64%,11月至次年3月,月平均日照在100小时至150小时,以2月日照最少,平均只有100.6小时,日照百分率为32%,平均每日日照3-5小时.,日照时数最多年为230.23小时,出现在1963年;日照时数最少为1444.3小时,出现在1981年;口照时数最高月为8月,平均2519小时,日照时数最少月为2月,平均106.6小时;月日照极端最多为350小时,出现在1966年8月,月日照极端最少为26小时,出现在1980年3月。 |
关键词: | 光周期 日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