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7618 |
颗粒名称: | 都昌县人民政府关于不准搞封建宗族活动的禁令 |
分类号: | D035.5 |
页数: | 1 |
摘要: | 有的在建祖厅中,公然向远离本村的同姓同族派人员下请帖,串宗通族,大摆酒宴,更有甚者,竟然邀集几百名所谓同族人上阵,搞什么抬猪、抬匾式的游行。这种封建宗族活动,不仅严重地影响了当前生产,大量地挥霍浪费了集体和个人的钱财,而且扰乱了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破坏了人民群众之间的团结,问题是严重的。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的规定,这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各地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迅速加以制止。特此禁令,希即传达到基层干部和社员群众,认真遵守,坚决执行。 |
关键词: | 都昌县人民政府 封建活动禁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