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人民政府关于不准搞封建宗族活动的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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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7618
颗粒名称: 都昌县人民政府关于不准搞封建宗族活动的禁令
分类号: D035.5
页数: 1
摘要: 有的在建祖厅中,公然向远离本村的同姓同族派人员下请帖,串宗通族,大摆酒宴,更有甚者,竟然邀集几百名所谓同族人上阵,搞什么抬猪、抬匾式的游行。这种封建宗族活动,不仅严重地影响了当前生产,大量地挥霍浪费了集体和个人的钱财,而且扰乱了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破坏了人民群众之间的团结,问题是严重的。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的规定,这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各地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迅速加以制止。特此禁令,希即传达到基层干部和社员群众,认真遵守,坚决执行。
关键词: 都昌县人民政府 封建活动禁令

内容

各公社(场)管委会、都昌镇人民政府: 据了解,当前我县少数地方出现了一股建祖厅、修祠堂、大搞宗族活动的歪风。有的在建祖厅中,公然向远离本村的同姓同族派人员下请帖,串宗通族,大摆酒宴,更有甚者,竟然邀集几百名所谓同族人上阵,搞什么抬猪、抬匾式的游行。这种封建宗族活动,不仅严重地影响了当前生产,大量地挥霍浪费了集体和个人的钱财,而且扰乱了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破坏了人民群众之间的团结,问题是严重的。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的规定,这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各地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迅速加以制止。
  为了坚决地,迅速地制止封建宗族势力的抬头,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本府发布如下禁令: 一、严禁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建祖厅、修宗祠。对已经建了的应改为他用;正在兴建的应坚决停建。
  二、严禁以任何理由、方式搞串宗通族,摆酒设宴,受邀的地方亦应坚决抵制,不得派代表前往。
  三、严禁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搞串宗游行。 对违反以上禁令的,特别是对那些制造事端的为首者,视其情节轻重,由政法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管制、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禁令,希即传达到基层干部和社员群众,认真遵守,坚决执行。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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