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人民政府布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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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7613
颗粒名称: 都昌县人民政府布告
分类号: D035.5
页数: 2
摘要: 本文主要对都昌县人民政府布告内容的详细介绍。
关键词: 都昌县人民政府 布告

内容

都民法字第1号事由:为有效制止藉祭祖为名而进行宗族纠纷由查我县自清明前三月二十四日至四月四日十天中,据十个区不完全统计,全县发生集体祭祖较大者7l起,浪费财物达3亿元,因硝药走火烧伤者6人,使群众人力物力上遭受了很大损失,目前有些地区由于坏分子趁机挑拨,仍还藉祭祖为名组织宗族械斗,以致严重影响群众内部团结,妨碍生产,破坏了社会治安。
  发生这一事件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反革命分子、不法地主与宗族家法头子所操纵,他们钻在里面兴风作浪,挑拨是非,打击进步,成为事件的组织者与幕后的指使人。其活动手段极为毒辣,利用宗族矛盾,企图恢复他们的封建势力。
  为了有效制止藉祭祖为名而进行宗族纠纷,制止这一违法事件的发生,以利春耕生产胜利完成,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本府特作如下措施: 一、全县人民必须提高警惕,分清敌我,加强内部团结,勿为坏分子煽惑利用,要在人民政府的领导号召之下,积极行动起来,检举不法分子,加强治安工作,维护革命秩序,开展爱国增产运动。
  二、土改遗留未解决之问题如墓地等,待春耕生产后,政府负责解决,但已分墓地之树木一律停止砍伐。
  三、如今后再有类似事件发生,经调查属实,其主持人与煽惑者,定予以依法惩处。 仰我全县人民一体周知。
  此布!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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