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516 |
颗粒名称: | 区乡 |
分类号: | F291 |
页数: | 5 |
摘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行政区划变更较为频繁,大致分3个阶段:初期区、乡制,乡辖行政村;1958年推行社(场)制,社(场)辖生产大队,大队下辖生产队;1984年,仍恢复区、乡编制,生产大队改称村民委员会,生产队改称村民小组。民国38年5月都昌县人民政府成立。旋即在全县设5个区公所和1个镇公所,各区辖乡仍旧。1952年4月,增设北山区,称十区,原城关镇改称十一区。1 0月,又增设张岭、双桥区,分别称十一、十二区,原城关镇排为十三区,大田区易名盐田区。1984年5月,恢复乡建置,将原3D个人民公社改为乡镇设置。 |
关键词: | 城乡发展 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