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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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509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教师
分类号: G4
页数: 4
摘要: 1986年,全县有在职公办中小学教师1395人,其中小学教师769人、中学教师626人。小学教师中具有中专(不含高中)以上学历552人,占71. 78%:中学教师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26人,占52. 08%。2005年,全县有在职中小学教师2962人,其中小学教师1774人,本科学历84人、大专614人、中专1046人、初高中30人,高级职称20人、中级1150人、初级640人;中学教师1188人,本科学历386人、大专749人、中专53人,特级教师职称1人、高级300人、中级931人、初级150人。
关键词: 教师 教育工作者

内容

1986年,全县有在职公办中小学教师1395人,其中小学教师769人、中学教师626人。小学教师中具有中专(不含高中)以上学历552人,占71. 78%:中学教师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26人,占52. 08%。2005年,全县有在职中小学教师2962人,其中小学教师1774人,本科学历84人、大专614人、中专1046人、初高中30人,高级职称20人、中级1150人、初级640人;中学教师1188人,本科学历386人、大专749人、中专53人,特级教师职称1人、高级300人、中级931人、初级150人。
  [=此处为表格(1986—2005年全县教师队伍基本情况)=] 师资培训校长培训 1995年,县教育局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制订科学可行的校长培训规划。至2005年,全县先后共举办8期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小学校长素质培训,参加培训的中、小学校长216名,参训率达100%,通过培训学习,能较好地掌握现代学校管理理论,提高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均取得省、市教委颁发的合格证书。
  学历培训 1994年,利用卫星电视、函授、自学考试相结合的“三沟通”形式开展教师学历培训。至2001年,全县先后有460名初、高中教师提高了学历层次,取得相关大学专科、本科合格学历。自2001年始,县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高中教师中应有15%达到研究生学历,初中教师中应有30%达到本科学历,小学教师中应有35%达到大专学历”的要求,全面开展对中小学教师学历层次的培训工作。至2005年,以在职培训为主,经“三沟通”、函授、自学考试学习和省、市教育学院脱产学习等,有570名中小学教师提升了学历层次,全县在任的小学教师有50%达到大学专科学历,初中教师有40%达到本科学历,高中教师有80%达到本科学历.均高于省教育厅要求。
  基本功培训 1998年,县教育局根据《江西省小学教师基本功培训方案》,组织全县1500名小学教师进行“三字一画一话”基本功训练,组织1000名中学教师进行“三字一话一机(计算机)”基本功训练。经过一年半的训练,有95%以上的教师教学基本功过关,并取得省教委颁发合格证书。在教学基本功训练后,继而组织全县小学教师开展学科基本功培训,参训率98%,合格率96%,并于2000年通过省、市教委验收,获“全省小学教师基本功达标县”称号。
  岗前培训2001年始,每年对新招聘教师进行岗前培训,至2005年,全县先后举办13期新教师培训班,共培训新教师500余人,参训率100%,全部取得九江市教育局颁发的合格证书。
  专业、骨干教师培训 2000年始,县教育局为适应教育发展需要,解决小学英语和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的师资不足问题,利用暑期举办小学英语师资培训班和中小学信息技术师资培训班(每期40天)。至2005年,先后举办3期,参加培训教师共380名,经九江市教育局组织考试考核,合格率达98%。同时,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方案》,举办骨干教师培训班4期,有262名小学骨干教师参训。参训教师通过培训,在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学术研究、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的水平得到提高,更好发挥骨干和示范作用。
  民师整编1992年,开始从县内中小学在册优秀民办教师中选招公办教师,选招人员参加江西省中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中考),考试合格者按市教育局分配指标分别录取到九江或修水、永修、都昌等师范学校脱产进修两年(进修学习一年半、回原校实习半年),毕业后就地转为公办教师。1999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凡1980年7月19日以后聘任的民办、代课教师全部辞退。从1999年秋开始,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职工(含1980年7月19日前在册民师)全面实行全员聘任,竞争上岗。是年辞退民办、代课教师350人。2002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和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教师选招公办教师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下达我省民办教师选招公办教师专项指标的通知》,凡通过全省统一文化考试及格,经县人事、教育局共同考核审查合格后的民办教师可转为公办教师。是年秋,县始实施选招工作,选招1980年7月19日之前在册、一直在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并取得《江西省民办教师资格证》的民办教师。至年底,全县民办教师通过选招考试直转和通过中师考试(1992 - 2001年)进修转为公办教师共810人,有36名民办教师从2003年起实行退养。是年,最后一批未转的140名民办、代课教师全部清退。
  职称资格职称评聘1988年,县内首次进行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经省中教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认定全县具备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29人;经市中教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认定全县具备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128人;经县中、小教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县职改领导小组讨论通过,认定全县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22人(其中中教二级134人、小教一级106人、小教二级182人)。1989年,充实调整县教育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以便中小学教师过渡性职称评定和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是年起,县内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形成规范化(年评聘一次)。1990年,九江市首次评定中小学民办教师职称,县民办教师中评定为中学一级教师1人、小学中级教师6人。1995年,经省中教系列高评会、市教育系列中评会评审通过,认定县内具备教育系列高、中、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64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7人,小学中级教师33人,中教一级40人、二级43人、三级6人,小学一级118人、二级17人。2003年,按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确定全县在职教师中:具备中学高级职称105人、中级职称751人、初级职称250人;具备小学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780人、初级职称908人。
  资格认定 1997年,县教育局根据国家教委、省教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规定和公办教师资格学历要求,对全县公办教师进行过渡期的资格认定,按照幼儿教师应具备幼儿师范毕业学历、小学教师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初中教师应具备师范专科毕业学历、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具备高等师范本科以上学历的要求,全县有2210名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得到一次性认定。2002年,全县认定教师资格638人。2003年,对社会力量办学的中小学教师进行资格认定,认定时间要求是公办及民办教师必须是2002年12月31日之前在职(在册)的专任教师,认定学历要求是幼儿教师应具备幼儿师范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具备中等师范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全县共认定教师资格157人。200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79人。2005年,认定教师资格69人。
  教师待遇1986-2005年,全县教师为经济建设的发展和社会事业的进步培养、输送人才,作出许多成绩和贡献,充分得到县委、县政府和全县干部群众的赞许,教师社会地位明显提高。每年教师节,县、乡领导走访慰问教师,举办各种庆祝活动,使教师深感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每年都有一批优秀教师获得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表彰奖励或选荐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县、局领导。全县先后获国优教师奖励11人、获省优25人、获市优352人、获县优806人。县一中校长欧阳华钦获江西省第二届“特级教师”称号,九江私立陶渊明学校校长高云评为“九江市十大杰出青年”。2004年,县政府建立优秀教师津贴制度,有26名中、小学和幼儿园优秀教师享受了津贴(高中优秀教师每人每月津贴300元,初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每人每月津贴200元,列财政预算)。教师经济待遇大幅提高,教师职称评定和晋升工资自1988年起按年进行。2005年,教师可支配收入较1993年工改前增长2. 67倍。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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