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5025 |
颗粒名称: | 职称评聘 |
分类号: | G451.5 |
页数: | 1 |
摘要: | 1987年,县内恢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由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由县科委职改办管理,企业职称评审由经委企业职改办管理。1990年,分别由科委和经委移交县劳动人事局管理。 1987 - 2001年,高、中级职称评审由市下达指标,实行定额评审。2002年起,实行评聘分开管理,申报高、中级职称人员评审不再受指标限制,但资格聘任受到控制,须由各单位按照省职改部门规定的职称结构比例进行设岗,报县人事部门在设岗数内进行聘任审批。 |
关键词: | 教师 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