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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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78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党风廉政建设
分类号: D630.9
页数: 7
摘要: 县纪委参与县、乡党校举办党纪党风教育学习班、培训班,并经常派员临班授课。2002年始,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校教课的重要内容。县纪委认真抓好广大党员对党纪条规的学习,使之知纪、懂纪、守纪。
关键词: 廉政建设 反腐倡廉

内容

县纪委参与县、乡党校举办党纪党风教育学习班、培训班,并经常派员临班授课。2002年始,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校教课的重要内容。县纪委认真抓好广大党员对党纪条规的学习,使之知纪、懂纪、守纪。1991年初,印发《关于在全县党员中广泛深入开展党内条规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并将中纪委已颁发的8个主要条规集中编印5000余册,发至全县各支部和行政事业单位党员及农村党员。1992年4月,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月活动,各单位组织党员学习外,集中140余名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学习条规。1993年,组织一批党风党纪教育录像片到各乡(镇、场)放映。1994年,举办条规宣传教育报告会16场,放映条规教育录像片22场。1997年,举办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1998年,与人事、司法部门联合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国《行政监察法》知识竞赛。1999年,组织观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电教片。2001年,派员到各单位讲解条规。2002年,组织党纪条规知识考试。2004年,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05年,重点学习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警示教育1987年,结合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政治纪律专题教育,要求在政治上与中共中央保持一致。1991年,举办党员法纪教育学习班123期,配合放映电教片《越轨行动》。1993年,播放《大地回声》电视教育片。1994年,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教育影片《新中国第一大案》。2000年,召开千人警示教育大会,在全县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配合活动,县电视台连续两周播放《生死抉择》、《司法局长》、《胡长清案件警示录》、《特殊的一课》、《江西省十大要案》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同时,组织副科以上干部集中学习《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学习材料》,召开各单位党组织的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2004年,向全县正科以上领导干部配偶赠送《贪官警示录》和《预防职务犯罪法律法规》两书,共守党纪国法防线。2005年,举办领导干部配偶学习班,通读《贪官警示录》,观看警示教育片。同时,组织100余名党政“一把手”在电视台公开“执政为民”廉政承诺。县纪委还根据形势特点,选择典型违纪案例剖析其根源和危害,指出教训,编印发至各级党组织,进行现身说法教育。
  先进事迹宣传1986年始,注重县内党风建设先进模范事迹的宣传教育工作。先后宣扬了马回岭乡、新合乡、县水泥厂、县一中等单位抓党风建设的先进事迹。2001年,组织学习高家汉、李诗坚、柯艳萍先进事迹。2003年,以高玉宝的先进事迹摄制专题片《铁肩担道义》在县电视台播放。2005年,与市电视台合制电教片《人文九江一省廉内助高修勇先进事迹》,组织全县党员观看。同年7月,组织评选“机关十佳廉勤好公仆”。是年,县纪委主动配合宣传部认真宣传汪洋湖、郑培民等全国性反腐廉政先进人物事迹。
  主题教育2001年始,县委直接领导,政府统一拨给经费,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文化、新闻、党校等部门参与,形成每年安排一个教育主题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大教育”工作格局。当年的教育主题是“三德教育”(即开展以高家汉、李诗坚、柯艳萍为先进典型的官德、医德、师德教育活动)。2002年教育主题是“廉政勤政促发展”。2003年教育主题是“牢记‘两个务必’,做廉勤好公仆”。2004年主题是“求真务实,廉政为民”。2005年主题是“保持先进性,牢记五不许”。主题教育活动外,还分别开展了1994年的反腐倡廉教育月、1995年印发廉政手册、实施电化教育、1997年党风廉政宣传月、1999 - 2003年组织征订《邓小平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和《廉洁从政手册》、《以“三个代表”统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书籍、2004年的反腐倡廉书画摄影和图片展等党风教育活动。为配合学习教育,科级单位都订阅有《中国纪检监察报》、《党风廉政月刊》和《中国监察》等报刊。
  廉政信息报道县纪委和监察局鼓励、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深入实际开展调研,撰写文章。1994年,制定调研信息工作责任制,将调研信息工作列为年终目标考评内容和评选先进条件,在全县36个基层纪委(纪检组)、监察室配有信息员。1996年,根据撰写调研文章、通讯报道、信息材料的数量和质量实行奖罚制度。1999年,将宣传报道工作和调研工作纳入纪委监察机关目标管理。2002年,中央报刊用稿2篇。2005年,成立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报道组和中心调研组,重奖宣传报道中有突出成绩的人员。据统计,1991 - 2005年,县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撰写调研文章、通讯报道、纪检监察信息稿件1454篇(条)为市级以上报刊录用,其中国家级报刊录用17篇(张惠才撰写的《严明党的纪律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保障》一文被2005年10月1日《人民日报》出版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与实践》一书选用)。
  调研督查1987年,对县印刷厂生产情况进行调研,并写出《不走歪门邪道也搞活了企业》的调研文章,对纠正企业经济往来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起到一定导向作用。1989年,先后就党政干部拖欠公款及钓鱼等问题进行调研并形成专题报告,为全县廉政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依据。同时,总结推广县劳动人事局在招工工作中实行公开办事制度的经验。1990年,先后在新合、狮子、洗心桥、涌泉、江洲、永安等乡及县法院、检察院、经委、监察局、水电局、江堤指挥部等单位,调研违纪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帮助洗心桥乡刘仓村清理财务账目,建立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手续,纠正违反财经纪律行为。1994年,将《党风廉政考察实施方案》印发各单位,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按方案要求自查廉洁自律情况。同时,由纪委书记和常委带队对粮食局、沙河乡班子成员的廉政情况进行重点考察,发现违纪线索3条,收缴违纪金额1. 43万元,责令退还少交款、拖欠款0.5万元、乱摊派款0. 45万元、挪用农民土地征收费2.5万元,建议组织部门免去职务1人,并对被考察单位出现的问题提出10条整改意见。1995年,抽调人员深入8个乡(镇、场),开展公款吃喝和公款侵害性钓鱼情况调查。1996年,对29个单位进行廉政考察,108名科级干部接受考察。发现林业公安分局的财务管理混乱状况,建议县委调整该局班子,督促健全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23名干部,深入12个乡(镇)调研农民负担情况,发现并纠正了少数乡村仍存在按人头摊派生猪屠宰税和学校收费偏重、乡村提留过头等问题。1999年,全面考察科级干部廉洁自律情况。2001年,将领导干部个人廉政述职作为对干部政绩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对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先后查处9件责任案件,有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05年,成立专项调查组,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乱砍滥伐林木行为、学校乱收费行为和森林火灾事故中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对106个行政事业单位执行禁用公款购买代币券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调查。
  廉政建设责任制 1998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999年,省委、省政府下发实施方案,市委下发贯彻意见。8月,县委制订《关于切实抓好我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实施细则》和《1999年全县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等文件。2000年,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文件列为“三讲”教育学习内容。继续制订年度反腐工作任务分工文件(此后逐年延续)。乡(镇、场)和县直单位制订反腐败工作任务实施细则。县纪委先后下发清房兑现、禁收红包、公务接待、通讯工具及其费用管理、机关作风、机关车辆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等制度和规定。2000年,县纪委设立26139581廉政账号,让领导干部主动在银行上缴其收受他人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等“红包”。当年收到3笔款项共3300元,另有1人向县纪委上缴所受礼金1000元;对领导干部是否公款旅游、党政机关是否到全国风景名胜区开会进行检查,对领导干部是否购买企业内部职工股进行检查,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现象进行整治。2001年,自查督查结合,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或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进行专项清理。自查中,全县共退出收受的礼金4.7万元(含廉政账户收到的1.1万元);督查中,查处3件违纪案件,追缴违规收受和赠送礼金3万余元。2002年,县委组织县六家班子领导,县纪委组织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学习讨论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意见》及市纪委监察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六项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县乡两级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为保证责任制落到实处,县委先后制订《九江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并与乡(镇、场)和县直单位签订责任状,定期检查,全面考核。年末,有5名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者被立案查处。2003年,全县104个行政村和15个居委会各聘有1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向全县84个乡(镇、场)和县直单位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此后逐年签订)。8月,组织督查组督查16个乡(镇、场)和34个牵头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年底,责任追究23名违反责任制规定的党员干部,其中17人被立案查处,6人被免去领导职务。2004年,将27大项45小项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到16位县级领导、23个牵头单位和35个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开展“述廉、评廉、考廉”工作,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并分别在6月和12月组成检查组和考核组,对各乡(镇、场)和县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是年,有8名党员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其中立案查处7人,免去领导职务1人。2005年,年初召开全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动员大会,下发有关文件。8月,对全县落实责任制情况开展督查。“11·26”地震后,成立8个督查组深人群众,走访了解领导干部执行抗震救灾纪律和落实灾后重建措施的情况,并将督查考核情况记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是年,责任追究党员干部12人,其中立案查处9人,诫勉谈话3人。
  行风监督 1986年,按中纪委要求,各单位党组织对典型的以权谋私问题给予严肃处理,对干部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1989年,监督部分单位和部门制订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办事制度。县供销系统将平价化肥9. 6029万吨、中高价化肥20. 1867万吨、农药154. 88吨、农用柴油481. 56吨、粮棉挂钩柴油123. 71吨、煤油165. 86吨全部公开分配供应给农户。县劳动人事局实行招工条件、办法、对象、结果四公开的招工制度,择优录取24名工人。招工考试中,13人作弊被取消资格。公安局“三榜定案”办理“农转非”户口。1990年,正式提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问题(2004年后改称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县委、政府成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县纪委分“动员教育、自查自纠、重点抽查”三个阶段,在全县组织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进一步监督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制度。劳动人事局坚持“四公开”制度,公正合理录用85名工人。教育局层层公榜民师转正考试和录取情况,对群众举报并经查实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考试作弊行为的9人,依纪取消其录取资格。县供销社、农资公司公开分配供应农户平价氮肥1200吨、中价氮肥100吨、外汇进口氮肥600吨。1994年,对一些医疗单位开大处方、搞不必要检查、收受红包等问题进行督查整改。1996年,清理出预算外违纪资金11. 34万元;清理出医药市场回扣资金95万元,并立案查处两起医药回扣违纪案件。1997年,取消党政机关兴建和装修办公楼项目5个,节约资金80万元;取消2个单位的庆典活动;查处1个单位用公款组织旅游的违规行为,并在全县通报批评。1998年,在全县实行“预算外资金全额进入账户,政府审批,集中使用”的管理方法,并对9个单位专项预算外资金进行检查;大力推行窗口行业社会服务承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机关“两公开一监督”办事制度;对“收支两条线”的财政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参与“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执行情况的检查;参与全县招考工作和征兵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会议、庆典、评比活动审批制度,全县当年仅会议经费就节约7.2万元。2001年,会同有关部门对12家医疗单位药价过高、注射和住院费超标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县城几家重点医院实行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和医药收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对30余个涉农部门的103个收费项目进行专项清理。2002年,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和行业不正之风。督促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督促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制度;督促实行建筑项目公开招投标;督促实行政府采购,重点检查单位车辆保险和县医院、县中医医院药品采购;督促相关单位建立产权交易制度,逐步实行行政、企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进入市场公开处置;督促检查会计委派制、综合预算制、预算外资金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制、会计集中核算制等财政管理制度的实施;参与县土管局、教委、行政服务中心录用人员考察工作;督促卫生、土管、公安、工商、交通、税务、民政、环保、文广等单位实行政务公开,并对乡村政务公开进行检查;参与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经济110)案件查处,当年受理办结投诉案8件。2003年,对5个单位未经批准自行着装、5个单位仿制着装、13个单位擅自扩大着装范围进行查处。2004年,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公有资产、门店等非税收入和私设小金库;自查自纠违规收、送“红包”问题,全县830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15人主动上交违规收受的“红包”7. 33万元。2005年,开展企业违法排污专项检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635项,取消373项,废止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33件;参与干部选用、国资管理、财务管理及市场行为等制度的监督工作。
  配合行风监督,1998年始,在全县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2000年,通过调查了解,民意测评和集中评议,对24个执法执纪、经济监督、行政管理和行业服务单位的行风进行评议。2001年,聘请35名行风评议代表,组织对国税局等21个单位进行行风评议。各单位先行自评,自查自纠,并以电视承诺、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县纪委将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和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向被评单位反馈并督促整改。2002年,制订《民主评议行风实施方案》。是年有35个县直行政、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场)列入被评对象。县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县各单位发放行风问卷,聘请35名评议代表参加评议。邀请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私营企业代表座谈,对被评单位进行民意测验,调查了解被评单位的意见。列入此次评议的有35个单位,排名末尾的市容局、公安局和消防大队为此次评议行风不合格单位。2003年,确定与招商引资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48个单位为被评单位。评议结果在前5名的为优胜单位;最后3名为留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全县大会上作检查;凡连续两次被评为留评单位的,将按照《九江市整治“三乱”,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暂行规定》和《九江县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处分规定》处理,是县直属单位的,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是省、市直管部门的,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书面建议其上级调整该单位负责人的工作岗位,同时撤销其单位是年已获得的“文明单位”称号。9月12日,召开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暨民主评议行风、百企千人评机关工作会议。县六套班子机关全体干部、县直及驻县单位股级以上干部、乡(镇、场)纪委书记、行风评议代表、外资企业代表、部分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代表参加会议。会上,宣读《2003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百企千人评机关活动方案》;被评单位代表作表态发言;向35名评议代表颁发“行风评议代表证”。会后,被评单位进行自评并在电视台作社会服务承诺。至10月中旬,评议代表分组对被评单位展开调查,组织民意测评,形成书面材料。被评单位推出首问负责、微笑服务、上门服务、承诺服务、星级服务等一系列行风建设制度;机关干部作风按照“三整治、三提高”的要求,设立监督岗,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职能部门简化办事程序,把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做到一个窗口审批、一道门办好、承诺日办结,并对重点企业实行企业保护牌和业主绿卡等服务措施。通过评议,找出部门中存在的行风问题,如一些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未按规定全面授权;一些行政执法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擅入外资企业检查,甚至索拿卡要;一些应该并联审批、前置审批、原则上不再审批的事项,以及应坚决取消的不合法收费项目还未执行到位;不法商贩无证经营,扰乱市场秩序并损害合法企业利益,经济环境综合治理不到位;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滑坡;教育乱收费,交警、稽征乱罚款,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单位餐馆签单欠账现象较普遍,给企业及商户造成资金运转困难,等等。是年行风评议结果,排名最后3名的被评单位是公路稽查征费所、交警大队、市容监察大队。2004年,指定38个单位为被评单位(不含政法系统单位),全年评议3次。2005年,被评单位35个,分别评议2次。
  专项整治清查违纪建私房1986年,对党员干部在县城建私房24户进行查处,分别给予退赔、罚款、批评教育处理,收回退赔款5831元。1987年,对1986年7月13日以来的土地审批问题和5户副局长以上党员干部建私房问题进行检查处理。各乡(镇、场)对乱占耕地建私房问题也采取相应措施。1989年,县委成立清房领导小组,按省委12号文件规定,对在县城建私房的党政干部110户进行清查,重点清查39名副科以上干部建房情况。共清回土地2084平方米、公房31套、违纪款1. 473万元,收回主体工程未动工的违纪建房户批办手续和退出待建地基6673平方米。1990年9月,收回各种补、罚款17. 58万元、超占面积6047平方米、公房40套,5人受党纪、政纪处分。10月,县清房工作经市委验收合格。1995年,清理出违规参加集资建房3人3套195平方米,涉及违纪款4万元。1996年,595名科级干部对住房面积进行自查,有133人住房面积超过规定标准。1998年,对全县干部职工的住房情况再次组织自查。1999年,组织对全县干部职工住房进行核查。经核查发现问题406件,涉及345户。2000年,按1999年核查出的问题实行政策兑现,有278人按规定补交超面积房款109. 34万元,有34人退出多占住房。2001年,按规定处理群众反映的两个清房遗留问题。2005年,县成立20个工作组,对县城违法用地建私房情况调查摸底。
  治理公车私用 1997年,查出两个单位公车参加迎亲活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翌年,公告严禁公车迎亲、送葬。2001年,实行“限制公车私用”管理,即婚丧喜庆禁用公车,其他确需公车私用的,必须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原则利用。2005年,按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和省纪委《关于对党政机关超标准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的处理意见》,制订并实施《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行为。
  禁止干部经商办企业 1987年,各单位按纪委通知自查,党政机关干部经商活动基本刹住。1988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党政机关、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文件下发后,除3名党政干部通过公开招标到企业任职外,党政干部全部与企业脱钩。1993年,县委发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的通知》,对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等违纪问题作出严格处理规定,并在全县监督检查。1995年,廉洁自律工作开展后,领导干部及其家属经商行为得到遏制。2004年,清理发现8名科级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按规定免去他们在企业所兼职务。
  制止侵害性钓鱼 1987年,县委召开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并发文制止侵害性钓鱼,责令单位负责人亲自抓。侵害性钓鱼之风被刹住。1992年,转发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干部职工进行侵害性钓鱼的违纪人员和单位纪律处理的暂行规定》,在全县贯彻执行。1995年5月、9月两次召开全县纠风工作大会,县委12号文和县纪委20号文作出部署,在全县狠刹公款钓鱼、公款吃喝、赌博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城建部门1职工顶风侵害性钓鱼受到严肃处理。2000年,对钓鱼问题作出相应制度规定。
  清理通讯工具 1994年,县粮食局处理违纪装电话26部、寻呼机19部。县农行收缴部分职工擅用公款购置或接受赠送的电话7部、寻呼机5部。1997年,买断和变卖处理违反规定公款安装住宅电话576部和购置移动电话46部。县委发文对公款购置移动电话、安装住宅电话和报支电话费用作出具体规定。1998年6月,县委办、政府办下发《关于认真做好用公款配置移动电话和寻呼机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同时,对通话费用报销范围和标准作出明确规定。清理移动电话149部、寻呼机599部,收回买断款13. 72万元。1999年,对在1998年清理中既不买断又不退交的46人的通讯工具,采取财政扣款方式收缴买断款9700元。对顶风违纪购置通讯工具者予以严肃查处,收缴手机2部、违纪款1.7万元。2000年,对全县90个单位的通讯工具购置和话费报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处理16起违规购置通讯工具和51个单位超标准、超范围报支话费问题,立案查处11件。
  刹公款吃喝风1987年,县委规定来客招待标准,各乡(镇、场)和单位也作出相应规定。黄老门乡实行来客用餐招待“三改”,即由原来的多菜改为四菜一汤,由多人陪客改为对口陪客,由酒席招待改为非酒席招待,招待费比前年减少47%。城门乡红心村招待费由1985年6000元减少到700元。县印刷厂全年招待费仅1500元。1989年,严格执行分餐制,基本刹住公款吃喝风。全县20个乡(镇、场)全年招待费共11. 44万元,为1988年的45%;县六家班子全年招待费1.25万元,为1988年的35%。1990年,县委发出《严禁在换届期间用公款进行迎送、宴请、送礼的通知》。1996年,公款吃喝风始有回潮,少数单位招待费开支呈回升趋势。1998年,县委制订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执行“同城不吃饭、下乡工作餐、下村吃派饭”的接待制度,并严格来客接待标准。县六家班子实行“包干基数,定点接待”,多数单位自办内部食堂招待来客就餐。招待费大幅压缩,比1997年压缩20 - 70%,全县共减少招待开支117万元。2000年开始,公务接待在落实接待相关规定的同时,实行单位招待费单列和定量限额管理,全县80%科级单位实行食堂定点招待,并取消村级食堂。当年,全县招待费比上年减少30%。
  制止“三乱” 1992年,重点清查“三乱”问题,查出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4. 2532万元,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2个。1993年,查处乱收费21万余元,取消不合理行政事业收费项目18个。1995年,取消乱收费项目9个。1998年,取消涉农项目1个,积极支持企业抵制“三乱”侵害行为,检查公路“三乱”情况。1999年,查处4所小学违规收费行为,收缴违纪款2.3万元,责令退还学生不合理收费6.7万元。少数乡(镇、场)武装部向应征入伍青年收取服装、体检和政审费,县纪委及时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在24小时内将所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对公路“三乱”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2000年9月,对全县农业税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发现问题。查处马回岭中学1999年春至2000年春,提高书学费标准,加收住宿费,向学生多收费43. 5896万元;提高标准多收中考报考费2. 1567万元。查处白华中心小学多收161名小学升初中考生报考费483元,违规多收986名学生管理费9860元;擅自向学生收取教师医保费4930元(每生5元)。2001年初,查处森林公安分局违规到外资企业检查和供电局施工人员向客户索要烟酒等问题;3月,会同县法制办对全县公路进行全面检查,并在黄老门、赛城湖两处要道竖立禁止公路“三乱”警示牌;11月,立案查处森林公安分局与永安派出所违规上路检查运输木材车辆问题,给予2名当事人党内警告处分。同年,对各乡、镇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进行检查,对30余个涉农部门的103个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专项清理;对中小学收费和减轻企业负担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其他“三乱”投诉9件,查处典型“三乱”案5件。2002年,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要求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企业缴费登记册》和《收费、检查、罚款登记册》所示登记内容进行收费。坚决取缔不合法收费项目,要求公示合法审批项目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和审批责任。2003年,县政府成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关于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收费公示制》、《责任追究制》等8项配套制度。5月、9月,组织5个检查组,先后对全县161所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出乱收费行为21起,违纪金额71.3万元(没收10.1万元、退还学生61.2万元)。有关的7名中、小学领导受到纪律处分(其中2人免职)。2004年,查出中、小学乱收费金额10万余元,对4名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设立教育系统片区会计中心,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同年,落实“一事一议”的农村筹资筹劳政策,严禁任何形式的规外摊派收费。查处1起水路违规收费行为。坚持公路每月巡查一次的制度,设立公路“三乱”举报电话。2005年,聘请治理公路“三乱”监察员3人,巡视全县公路收费情况。查处公办学校乱收费问题3个,涉及金额7万元,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4人。先后4次进行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纠风检查;多次进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是年,查处公安局城门派出所以购车经费不足为由,于2004年向市矿冶总公司收取援助款9440元的违规行为;查处物价局物价检查所擅自提高中、小学生2004年秋季和2005年春季书本费收费问题,没收物价局以“价格服务费”和“委托自查费”名义提取的违纪费用19. 43万元,并对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处理。同年,县委成立治理党政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取消依照已废止的法律法规或行政许可项目设立的、或运用行政权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举办的培训班。纠正违规擅自扩大培训班范围和办培训班违规收费行为。
  禁止干部赌博1986年,查处长山乡林场几名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案。1995年,集中19名参与赌博的党员干部办学习班,并通报全县。1996年,县委下达“谁赌博,就地免职”的“禁赌令”。1999年,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党员、干部、职工参与赌博的处理规定》。2001年,县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和公众场所参与赌博必须从严惩处。同时,要求全县党员干部签订禁赌承诺书,实行禁赌工作单位领导责任制。2004年,转发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党员干部不准参与赌博的规定。2005年1-5月,县委、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在全县开展打击赌博违法犯罪行动。受理举报党员科级干部参与赌博3件,调查处理1件。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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