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4754 |
颗粒名称: | 督查督办 |
分类号: | D630.9 |
页数: | 1 |
摘要: | 2003年,县人民政府督促检查室成立后,根据《九江县人民政府规则》规定建立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凡上级和本级政府的重大决策、主要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上级领导机关和本级党委、人大常委会转来的批办件、查办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各种新闻媒体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等,由县政府督查室按照要求拟定督查方案,会同有关单位具体办理;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议决事项,重要事件的处理情况及县政府决定要办的实事,县长批示件、专题会议和现场办公会议议决事项,副县长、县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的批示件等,由政府督查室会同有关单位办理,办理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
关键词: | 监察 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