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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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717
颗粒名称: 常务委员会会议
分类号: D622
页数: 3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关于“常务委员会(下称常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的规定,1986年1月至2005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131次。 1986年1月- 1987年6月,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0 - 22次)共13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下称“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工作报告37项,作出相应决议、决定4项。依法任免干部38名,罢免1名省六届人大代表。
关键词: 常务委员会 会议

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关于“常务委员会(下称常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的规定,1986年1月至2005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131次。
  1986年1月- 1987年6月,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0 - 22次)共13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下称“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工作报告37项,作出相应决议、决定4项。依法任免干部38名,罢免1名省六届人大代表。先后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民政优抚、水利冬修、查禁赌博、物价、商业、农资供应、植树造林、审计机构组建、中小学校招生、乡镇企业生产、县乡公路修建、城乡环境保护、集市贸易管理、反盗窃斗争、普及法律及律师和公证、水产、科技、血防等工作和《九江县土地和建房暂行规定》执行情况及法院审判等工作报告。会议还先后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1987年6月- 1990年4月,九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24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工作报告77项,作出相应决议、决定9项。依法任免干部101名。1989年7月第十七次会议接受徐良田辞去县长职务,决定万仁发代理县长。接受1名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补选1名九江市第九届人大代表。许可县检察院批捕1名县人大代表。先后听取和审议县政府1987年上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物价、审计、农贸市场管理和社会治安,春节安全保卫、科技体制改革,1988年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工业经济、国营商业体制改革、卫生体制改革,中小学危房改造、城乡人民生活和春节市场安排,1989年救济、救灾、扶贫、普法、农资供应等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法院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和县检察院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广播电视、书刊报纸、音像管理、清理整顿公司等项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听取人大常委会执法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1990年6月- 1993年2月,十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18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工作报告57项,作出相应决议、决定12项。依法任免干部93人,撤销1名县政府组成人员职务,补选3名市九届人大代表,接受1人辞去市九届人大代表职务。先后听取和审议县开展“严打”斗争第一战役情况报告和查处伪劣商品及粮食工作、1990年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变更报告、国营工业生产和二轻工业生产经营、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德育工作、血防工作、科技兴农、棉花备耕、实施八年义务教育、“二五”普法规划方案、“扫黄打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盗窃斗争、金银管理、法院执行、科技兴农、农村合作医疗、检察院批捕起诉等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江西省减轻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报告。会议作出九江县“二五”普法、义务教育规划调整、县城总体规划布局及界址范围划定等项决定。
  1993年2月-1997年12月,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28次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1992年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规划及集资办学,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审计工作、“二五”普法、计划生育、治理“三乱”(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打击假冒商标、查处伪劣商品、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国有工业转换经营机制和扭亏增盈,城建、城管,乡镇企业“奔向小康路,闯过十亿关”,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专项工作报告。1995 -1996年,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及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交通运输、劳动就业、治安整顿、第三产业发展、劳动生产安全、农村卫生等工作报告;听取承办九江市第八届全民运动会筹备,争创全国卫生县城,国有企业改制,法律监督检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等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42项;会议还作出“三五”普法,县城建设总体规划等决议、决定14项;依法任免干部281名。1996年1月第十九次会议接受张子林辞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1997年1月第26次会议接受魏改生辞去县长职务,决定刘同颜为代理县长,接受1名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请求,补选2名九江市十届人大代表,许可检察机关逮捕1名县人大代表。
  1998年1月- 2003年1月,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会议29次。先后听取和审议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国家机关推行执法责任制方案,1998年特大洪涝灾害及救灾情况,公、检、法队伍整顿教育,学校灾后重建,农村第二轮土地延包,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八七扶贫攻坚战实施”,“两确保”(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下岗职工再就业,“三五”普法,看守所工作,农村电网改造,检察院反贪,法院依法审判,药品管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矿产资源管理和矿山安全,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企业改制,拟撤县设区,调整柴桑路与双瑞路交界处用地性质暨新建县一小等工作报告。坚持每年第三季度的会议听取和审议上年度财政决算和当年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听取和评议县法院正、副院长,庭长(书面),检察院正、副检察长,林业局、司法局、粮食局、经贸委、水电局、科委、公安局、地税局、文广局、环保局、财政局、教委、交通局等局长、主任述职报告共72项。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等15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报告。作出“九五”期间依法治县、实行国家机关执法责任制、“四五”普法等决议决定18项。依法任免干部230名。1998年12月,第五次会议接受曹岩波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2000年2月,第十二次会}义,接受刘同颜辞去县长职务,决定李广欣为代理县长。2001年1月,第十八次会议接受娄明勋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决定伍建平为代理检察长;接受4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请求;许可检察机关对2名县人大代表批捕和采取强制措施,暂停执行代表职务和终止县人大代表资格共3名。2002年6月,第二十六次会议接受李广欣辞去县长职务,决定吕斌为代理县长。
  2003年1月- 2005年12月,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19次会议。每年都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及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先后听取和审议退耕还林、农村税费改革、个体私营经济、非典型肺炎预防、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县第一小学、镇中心小学校园搬迁建设、环境保护治理、血吸虫病防治、抗震救灾等专项工作报告和建设、林业、民政、环保、国土资源、人事劳动、教育、卫生、交通、文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报告及交警大队、供电公司工作评议报告共59项。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72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报告。作出调整庐山北路红线、沙城工业园区第二期工程控制范围等决议、决定5项。依法任免干部147名(含2005年4月第十五次会议首任18名人民陪审员),按受5名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请求,许可县公安机关对1名县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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