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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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687
颗粒名称: 民族宗教工作
分类号: D635.1
页数: 1
摘要: 县内少数民族少,据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显示,全县有回、壮、苗、满、白、朝鲜、瑶、藏、侗、蒙古、土家族共11个少数民族181人。对少数民族,按照国家有关民族政策规定进行管理,并对男性少数民族在计划生育、少数民族子女升学、就业给予政策优惠,同时有7个少数民族人员被选拔担任县政协委员。
关键词: 宗教问题 宗教事务

内容

县内少数民族少,据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显示,全县有回、壮、苗、满、白、朝鲜、瑶、藏、侗、蒙古、土家族共11个少数民族181人。对少数民族,按照国家有关民族政策规定进行管理,并对男性少数民族在计划生育、少数民族子女升学、就业给予政策优惠,同时有7个少数民族人员被选拔担任县政协委员。
  县内宗教管理工作,在1993年前由统战部代管,1993年,成立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具体管理宗教事务。同年1 1月,报批同意开放港口街镇丁家山龙泉寺和花园万福宫,为县内第一批经正式批准开放的宗教场所。至2003年7月,经省政府批准,县内共登记道、佛、基督教场所26处(其中龙华寺、吉祥寺于2003年划人市开发区),其中道教13处、佛教12处、基督教l处(详见第三十七章“宗教、寺庙”)。2004年9月,全省开展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县内清理出未登记宗教场所66处,关闭改作他用25处、解散私设基督教聚会点8处、拆除非法滥建宗教场所2处、责成符合规定的31处场所申请报批。2005年3月,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颁行后,县宗教办及时为符合规定的31处场所报批补办了登记手续。2000 - 2005年,县内分别成立了道教、佛教、基督教协会和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管理规范,活动正常,处世和谐。至2005年,先后有3位宗教界人士担任县政协委员。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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