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统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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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627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统计管理
分类号: C81
页数: 3
摘要: 1986年,设有县统计局,是主管全县统计和从事国民经济核算的政府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建制,行政定编12人。下设城市抽样调查队、农村抽样调查队(以下简称城调队、农调队),城调队为县属正股级事业单位,行政经费由县财政负担,业务调查经费由省统计局和县财政共同负担,有干部6人;农调队为国家统计局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政府代管,县财政适当补贴,有干部6人。
关键词: 统计方法 统计核算

内容

1986年,设有县统计局,是主管全县统计和从事国民经济核算的政府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建制,行政定编12人。下设城市抽样调查队、农村抽样调查队(以下简称城调队、农调队),城调队为县属正股级事业单位,行政经费由县财政负担,业务调查经费由省统计局和县财政共同负担,有干部6人;农调队为国家统计局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政府代管,县财政适当补贴,有干部6人。全县20个乡(镇、场)及3个驻县农业单位、马头水库管理处均配备专职统计员,县内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都配备专(兼)职统计员。
  1987年,全县18个乡(镇、场)建立统计站,常务副乡(镇、场)长兼任统计站长。1992年,城调队、农调队分别更名为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1999年,县局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法规教育股。2003年,县局行政定编10人、事业定编2人。同年,因农村税费配套改革,乡(镇、场)机构调整,其所设统计站随之撤销,分别各配专(兼)职统计员1人。2004年,农调队升为正科级,人员编制、经费由省统计局直管。
  2005年,局机关有干部17人,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法规教育股;下设城调队、农调队两个事业单位,城调队有干部9人,农调队有干部6人。
  统计项目 1986年,县局设综合、农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物资、贸易、劳动工资8个专业统计项目。1990年,在综合统计中设立国民生产总值统计,1991年,增设基本单位统计;综合统计中改国民生产总值统计为国内生产总值统计;工业、农业统计中增设增加值统计。1997年,综合统计中取消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统计。1998年,增设房地产统计。2005年,增设工业园区统计和能源统计。是年底,县统计局共有综合(含国民经济核算)、基本单位、工业、工业园区、农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物资、贸易、劳动工资、能源等12个常规统计项目。
  统计服务县统计局以全面准确及时反映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为党政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向社会各界提供统计咨询服务为基本职能。1986 -2005年,分年度编印《九江县统计年鉴》和《九江县统计提要》,分综合、农业、工业建筑、固定资产投资、财政金融贸易、教育卫生、劳动工资、人民生活8个部分,全面反映年度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发布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5年起,实行网上发布),公布一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统计数据;撰写统计分析材料和专题统计调查报告,平均每年30余篇,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向社会各界提供统计咨询服务,平均每年150人次以上。
  重大国情国力调查1986 - 2005年,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县内先后开展有关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主要项目有人口、第三产业、工业、农业、基本单位和经济普查等。
  人口普查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990年,在全县开展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县政府成立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场)分别成立人口普查办公室。普查计算的标准时间点为1990年7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指自然人),普查项目共21项,其中按人填报的项目15项,按户填报的项目6项。普查步骤分准备、登记,手工汇总、编码、数据处理、资料汇编等6个阶段,系统记录域内人口的基本信息,包括人口数量和城乡分布、年龄、性别、民族、文化程度、就业及行业职业、婚姻、生育、死亡等情况,历时1年零4个月,圆满完成普查任务,整理、编印了《九江县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普查结果显示,全县总人口306349人,其中男156996人、女149353人,人口性别比为1. 05:1,60岁以上的老年人22648人;总户数67496户,其中家庭户67151户、集体户345户。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在全县开展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县政府成立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场)分别成立人口普查办公室。普查计算的标准时间点为200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指自然人),普查项目共分为“普查表短表”、“普查表长表”、“死亡人口调查表”和“暂住人口调查表”(附表),普查表长表按国家规定的办法,抽出10%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普查分准备、登记、数据处理、资料汇编等阶段实施,历时3年,完成普查各项任务,整理、编制了《九江县第五次人口普查汇总资料》。普查结果显示,全县总人口326572人,其中男169396人、女157176人,人口性别比为1. 08:1,60岁以上的老年人27948人;总户数80142户,其中家庭户78227户、集体户1915户。家庭户平均人数3. 68人。
  第三产业普查第一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1993年,在全县开展第一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县政府成立全国第三产业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查业务组织实施。普查年度为1991年和1992年,普查范围包括县域内所有的第三产业(包括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和社会团体,普查内容包括反映第三产业机构和人员方面的指标,反映第三产业经营活动情况的指标,反映第三产业实物资产情况的指标。普查步骤分准备、登记、数据处理、资料汇编等阶段实施,历时1年完成。普查结果显示,截至1992年底,全县第三产业单位967个,其中独立核算单位488个。
  工业普查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1986年,在全县开展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县政府成立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业普查的指导与实施。普查标准时间点为1985年12月31日。普查内容包括1985年工业经济情况,部分指标还要调查1980年和1984年的情况,除工业企业产、供、销、人、财、物的基本情况外,以工业装备技术状况、经济效益、工业内部结构和职工状况为重点。普查表按企业规模的大小和经济类型的不同,分甲、乙、丙和外资4种表,每种表分基本情况,生产销售和库存,新产品和产品质量,工业设备,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费和库存,能源消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专业化和协作,劳动工资,财务成本,矿山资源开发和应用等12部分。在领导小组指导下,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历时两年,圆满完成普查任务。普查结果显示,1985年底,全县工业企业为116个,其中:全民工业23个,集体工业93个;轻工业78个,重工业38个。工业总产值(当年现行价)6691万元,工业净产值178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818万元。
  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1995年,在全县开展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县政府成立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业普查的指导与实施。普查标准时间点为1995年12月31日,普查内容包括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劳动情况,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总值,主要工业产品产销存,主要原材料能源消费与库存,能源加工转换,附营工业单位生产情况,工业企业科技活动,主要工业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主要工业产业设备及其新旧程度,主要工业生产设备技术状况,主要工业产品质量,主要工业产品销售收支情况,工业企业部分合资基本经营情况16部分。普查范围为县境内全部工业企业和附营工业单位,重点是国有企业、乡镇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历时1年,完成境内普查对象的全面登记、核实、汇总,整理、编印《九江县1995年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资料汇编》。普查结果资料显示,1995年底,全县工业企业190个,工业总产值(当年现行价)34679万元,工业增加值(生产法)8235万元,年末从业人员11795人。
  基本单位普查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1996年,在全县开展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县政府成立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普查标准时间点为1996年12月31日,普查资料调查年度为1996年。普查对象为所有的法人单位及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普查内容包括各类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名称、通讯地址、行业类别、经济类型、营业状态、从业人数、资产及营业收入、实收资本等指标。普查结果显示,1996年底,全县法人单位963个,产业活动单位1217个,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9701人。 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2001年,在全县开展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县政府成立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普查标准时间点为2001年12月31日。普查内容包括各类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类别、经济类型、地区分布、规模结构、生产要素配置情况,反映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以来基本单位的发展变化情况。普查结果显示,2001年12月底,全县法人单位876个,产业活动单位1019个,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4260人。
  农业普查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1996年,在全县开展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县政府成立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查组织实施,各乡(镇、场)分别成立农业普查办公室。普查标准时间点为1996年12月31日。普查对象是县内各种经济类型的农业生产单位和农户以及乡镇企业情况。调查项目为38个,主要内容是农村住户和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基本特征,包括从业人员的自然情况、从业时间、从业地点与从事的行业,农村住户雇工情况,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渔业用地构成,农作物种植和科技应用情况,牧畜、家禽饲养情况,农用生产机械、设备和生产用房情况,农村住户的经营类别;行政村和乡镇基本特征,户数和人口,社区环境,农业科技与服务单位和人员,农用生产机械、设备和生产用房,集贸市场,财政状况,镇区情况;非农乡镇企业类型,行业类别,合作合资情况,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情况,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农业用地情况。根据属地原则,按普查区和普查小区进行全面登记,普查分为准备、摸底、登记、数据处理和评估、资料汇编等几个主要阶段,历时2年全面完成普查任务。普查结果显示,全县农业从业人员109488人,农业用地面积45251公顷,其中耕地19235公顷(水田8083公顷、旱地11152公顷)、园地面积285公顷,有林地面积15138公顷,渔业养殖面积10593公顷。农业作物面积37005公顷,其中粮食作物面积15924公顷。大牲畜存栏10644头、生猪存栏76869头,肉猪出栏97362头。农村住户58123户,人口264226人。
  经济普查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2004年,国务院决定将第三产业、工业、基本单位、建筑业等普查,合并为经济普查。县政府成立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全县16个乡(镇、场、区)分别成立经济普查办公室。普查标准时间点是2004年12月31日,资料时期为2004年度。普查对象是县内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目的是掌握第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结构、效益等信息。普查内容包括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以及企业的生产能力和主要经营活动,主要原材料、能源消耗及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现状。普查工作分准备、登记、数据处理等阶段,历时1年半,圆满完成普查工作任务。普查结果显示,2004年末,县内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849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418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210个,社会团体法人24个,其他法人197个;产业活动单位1314个,其中,第二产业260个,第三产业1054个;个体经营户4787户,其中第二产业576户,第三产业4211户。全县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38278人,其中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 1575人。
  抽样调查 1986 - 2005年,县城调队、农调队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年年开展各方面抽样调查。城调队常规调查项目有:城镇居民家庭收支、物价等情况。在县城确定50户居民为调查对象,以记账方式,将家庭成员收入、支出,逐一记人账内,月底计算结果,以此推算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和人均月消费水平。农调队常规调查项目有:农村住户调查、农产量调查、农村社区基本情况调查、畜牧业调查、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农村劳动力调查,农民人均纯收入调查等,为保持样本户的代表性,从全县130个行政村中,随机等距抽样确定7个村,每村10户,共70户农户,逐项跟踪调查,每隔5年进行样本轮换,1986 - 2005年进行4次样本轮换。
  1999年,县局在全县开展乡乡抽样调查,共抽选400户(大乡30户、小乡15户)样本户为抽样调查对象,反映各乡镇农民收入支出情况,使计算的农民收入和消费水平更有代表性和更具准确性。
  统计执法1986 - 2005年,县统计局为更好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先后发放统计法律法规书籍3100册,张贴布告、宣传画2400余份,悬挂宣传牌1100余块(套),组织《统计法》学习班10次,参加学习者1000余人次,组织《统计法》法律知识竞赛4次,840人参赛。
  为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统计局根据报表制度要求,每年每季度对缺报、漏报的单位送达“查询书”,签发“摧报单”;对虚报、瞒报、篡改、拒报或屡次迟报的单位责令其改正,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给予经济处罚。在历年统计执法检查中,累计检查单位285个次,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违规行为70余起。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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