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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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618
颗粒名称: 土地监察
分类号: D630.9
页数: 1
摘要: 1986年1月,县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土地清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县城镇、乡村开展对1981年4月底以后,私自买卖、侵占土地的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乡村农民等违纪违章建房案件进行彻底清查。1988年,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关于立即制止县城规划区内违法买卖土地乱建私房的紧急通知》,明令所有违法买卖土地乱建私房户一律停工待查,县土管、城建部门组织进行调查清理、登记造册,并作出处理意见。
关键词: 监察 监督

内容

1986年1月,县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土地清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县城镇、乡村开展对1981年4月底以后,私自买卖、侵占土地的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乡村农民等违纪违章建房案件进行彻底清查。1988年,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关于立即制止县城规划区内违法买卖土地乱建私房的紧急通知》,明令所有违法买卖土地乱建私房户一律停工待查,县土管、城建部门组织进行调查清理、登记造册,并作出处理意见。1990年,县政府印发《关于坚决查处非农建设乱占滥用土地的通知》,在全县开展对农村乱占滥用土地违法违纪案件清查处理工作,查处对象为1982年2月13日至1989年12月31日期间违法占地建房的单位和个人。1991年,对机关干部在县城建私房进行全面清查,查出违纪户81户,乱占耕地18119平方米。1993年8月,县政府成立九江县城镇土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城规划区内开展清理非法用地工作,并制订《关于县城规划区内非法用地的处理规定》。1997年,对全县农村非农建设用地开展大清查,县政府从县直机关单位抽调200名干部,组成18个清查工作组,深入全县各乡(镇场),对1991年1月1日以后农村非农建设用地进行逐村逐户调查登记,全面清查处理。1999年,县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和省、市政府有关精神,制订《关于依法规范管理土地市场的若干规定》(十一条),并对全县土地市场先后开展全面清查整顿。至2003年,全县在城镇规划区内清查违法违纪用地案件288宗,其中不批自用案件86宗,私自买卖土地案件202宗,立案查处258宗,立案查处率89. 58%,对影响城市规划案28宗,依法拆除建筑物,收回土地0. 28公顷,对不影响城市规划的依法收取规费51.5万元,其中征收税费18.7万元,收取土地管理费5.6万元,处以罚款27.2万元;清查农村非农建设违法用地案件10969宗,违法占用土地面积66公顷(耕地5.2公顷),其中乱占耕地建房案件562宗、不批自用非耕地案件6726宗、未办申报手续拆旧建新房案件3681宗,对其中乱占耕地和不批自用或越权批地的违法案件723宗,进行罚款处理,计征收税费、土地管理费及罚金150万元,依法补办土地登记证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9543本;清查土地市场非法用地企业案4宗,用地面积4. 75公顷,处以罚款和征收土地使用费121.3万元后补办用地手续,查处私自交易土地案1宗,面积0. 59公顷,处以罚款3万元,依法收回闲置国有土地案7宗,面积23. 75公顷,其中九江华梁米业公司征用沙街镇杨花村土地2. 85公顷、九江长江水产配送站征用沙河经济开发区石门社区土地4. 09公顷、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闲置土地3. 03公顷、县中行征后不用土地0.64公顷、县农行闲置土地0. 89公顷、华港科技研究中心闲置土地0. 42公顷、上海铁路局南昌工程总公司征用达14年未用的县老砖瓦厂国有土地11. 83公顷。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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