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4595 |
颗粒名称: | 价格调控 |
分类号: | F726 |
页数: | 2 |
摘要: | 1986年,县局对县产桂花酒、饲料、豆腐、纸张4种产品和理发、轮渡、旅社3种非商品收费进行调整。对已放开的缝纫机、国产手表、自行车、收音机、电风扇等日用工业品和部分香烟、酒类小商品价格实行调控,调整某些商品长期形成的地区差率和城乡差率。核定县生产资料公司江氨尿素出厂价450元/吨、公司批发价500元/吨、基层供销社零售价523元/吨,新城建材厂机砖一级品允许在500元/万块的15%幅度以内向上浮动,县饲料公司肉禽配合饲料由每50千克25. 80元调为26元、蛋禽配合饲料由每50千克19元调为21. 20元;核定县内粮油议购议销价,粮油中等以上议购价每50千克早谷19. 43元、晚谷19. 95元、杂优晚谷20. 55元、长粒糯谷24元、黄豆53元、菜油160元、精棉油140元、茶油165元;议销价每50千克早谷21.8元、晚谷22.3元、杂优晚谷23元、长粒糯谷26.9元、黄豆60元、菜油175元、精棉油155元、茶油180元。是年,县内全社会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以上年为100,下同)104. 6%,零售物价指数104. 3%,集市贸易总指数97.8%。 |
关键词: | 价格 价格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