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4585 |
颗粒名称: | 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
分类号: | F121.23 |
页数: | 2 |
摘要: | 1986年,县工商局认真贯彻省政府颁发的《关于保护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合法权益的暂行规定》,加强对个体工商业户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歧视、排斥、打击个体工商户和侵犯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并改进工作方法,放宽申请条件,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发照手续,以促进个体商业持续发展。是年,全县登记城乡个体商业户1302户,其中城镇221户、农村1081户;从业人员1675人,其中城镇待业青年55人、退休职工19人、社会闲散人员195人、农村个体工商业从业人员1406人;注册资金152. 16万元 |
关键词: | 私营经济 自营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