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金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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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536
颗粒名称: 第十九章 金融保险
分类号: F8
页数: 15
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县支行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县支行(简称县人行)址设县城柴桑大道冷水东路南侧,为全县金融行政管理机构,对各专业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实行业务领导。县人行行政上接受县政府领导,业务接受上级人民银行指导。内设人秘、计划、会计发行股,全行职工12人。1987年,行内增设金融管理股。1988年,增设保卫股。是年,县人行由上级人民银行垂直领导,行政与业务直接受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支行管理。1989年,增设稽核股。1997年,增设信用合作管理股。
关键词: 金融 保险

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县支行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县支行(简称县人行)址设县城柴桑大道冷水东路南侧,为全县金融行政管理机构,对各专业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实行业务领导。县人行行政上接受县政府领导,业务接受上级人民银行指导。内设人秘、计划、会计发行股,全行职工12人。1987年,行内增设金融管理股。1988年,增设保卫股。是年,县人行由上级人民银行垂直领导,行政与业务直接受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支行管理。1989年,增设稽核股。1997年,增设信用合作管理股。
  1998年,国家撤销各省分行,按九大区域分别设立分行;12月,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正式挂牌。1999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南昌市中心支行挂牌,隶属武汉分行,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中心支行隶属南昌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县支行隶九江市中心支行直接管辖。2000年,县支行会计发行股中的发行库撤销;内设人事、会计、计划、研究、监管、保卫、信用合作管理股和办公室。是年底,保卫股和信用合作管理股撤销。2003年12月,国务院决定单设银行业监管机构,县人行监管股随之撤销。2005年,设人事政工、货币信贷统计、综合业务股和办公室。全行有在职职工33人。
  县人行履行中央银行职能,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货币政策;发行和管理人民币;依法对金融业和金融市场进行监管;经理国库;维护支付、清算资金;负责县域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收购金银和管理金银市场、征信管理、维护金融稳定等。1994年,人民银行体制进行改革,县级人民银行职能为金融监管、防范风险;调查统计、分析;横向头寸(现金)调剂;经理国库、现金调拨;外汇管理和联行结算。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颁布实施,县人行积极宣传贯彻,并依法实行监管。
  历任行长李长林、何冬英、秦荣生、幸海松、朱斌。
  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县支行1986年,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县支行(简称县农行)行政与业务直接受九江市农业银行管理,为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内设人事、会计出纳、信贷、稽核、审计、信用合作股和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职工117人。主要职能是管理国家支农资金,代理发行国库券、金融债券,领导农村信用社,办理农村信贷,组织农村存款。1988年,信用合作股改设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1996年,县农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划出,由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法人资格独立行使全县信用合作社管理职能。1997年,将粮棉油等政策性业务分离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九江县支行,分离人员24名。2002年,县农行内设机构调整为个人业务、法人客户、资产风险、计划财务、信贷管理、科技、保卫、人事部和办公室。2003年,县农行内设机构实行改革,将办公室、人事、保卫部合并为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技部合并为财会电算部,个人业务、法人客户、资金风险部纳入前台管理。2005年,县农行内设机构为财会电算部、信贷管理部、综合办公室。全行有职工79人。
  1986年,县农行下设营业网点18个。即驻九江市城区营业部、县农行营业部和城郊、新洲、江洲、赤湖、永安、洗心桥、狮子、城门、新合、新塘、黄老门、马回岭、赛城湖营业所及长山、涌泉、岷山信用社代办营业所。1987年,县城增设东方红、双瑞路、东风储蓄所。1989年,设新桥头储蓄所、九江市区浔江储蓄所。1993年,将洗心桥营业所改称港口街营业所。1994年,设九江市城区光华储蓄所。1995年,撤长山、涌泉代办所。1996年,撤城门营业所和岷山代办所。1997年,狮子营业所迁至县城庐山东西路相交转盘处,更名城东分理处;撤新塘营业所及东风储蓄所。1998年,撤黄老门营业所。1999年,撤永安营业所。2001年,撤新洲、新合营业所和东方红、双瑞路储蓄所。2003年,撤赛城湖营业所;县农行驻九江市城区营业部和浔江储蓄所、光华储蓄所划归市农行直管。2005年,撤江洲、赤湖、马回岭营业所。是年底,全行营业网点5个,即农行营业部和城郊、城东(系原城东分理处)、港口街营业所,新桥头储蓄所。
  1997年,县农行有关粮棉等政策性业务划分给农业发展银行九江县支行,农行经营体制开始由原政策性专业银行向自担风险、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业银行转变,业务领域由以农业为主的第一产业逐渐向农、工、商为一体的多元化产业拓展,经营目标转变为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三性”银行。并实行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撤销低效益业务网点,集中优势网点以提高业务竞争能力,机关人员实行“三定”(定岗位、定职责、定人员),以便减员增效。1999年,进一步深化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行营业网点绩效挂钩,机关职工末位淘汰,竞聘上岗和实行客户经理制。2001年,推行岗位职能工资制,将收入分配制度与用人制度融为一体。全行在竞聘上岗中提前退休8人。
  历任行长邓见耀、何晋发、田辉、胡友华、张会仁、吴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九江县分理处1986年,称中国工商银行九江县支行(简称县工行),内设办公室和人事、计划、信贷、会计股。1988年,由上级中国工商银行垂直领导,行政与业务直接受九江市工商银行管理。2001年10月,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九江县分理处。
  1986年,县工行下设营业网点有县工行营业厅、驻九江市城区办事处、庐山机场分理处和县城老街、沙河新城储蓄所。1988年,增设驻九江市城区老马渡分理处和县城城南、城北储蓄所。1999年,驻市城区办事处和驻市老马渡分理处分别划归九江市分行浔东办事处和桥西办事处;撤销庐山机场分理处及城南、城北储蓄所,业务并人县工行营业厅。2001年10月,县工行机构变更时原法人机构撤销,全面拉开由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经营的体制改革序幕,先后精简人员39名。2004年,撤销县城老街、沙河新城储蓄所。2005年,县工行营业机构为营业部、市场营销都(分设公司客户营销中心和个人经营机构营销中心),全行职工26人。
  历任行长熊书龙、江华柱、孙业军、张宝春、陈瑞浔。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县支公司1986年,称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九江县支行,行政与业务直接受九江市建行管理。内设会计、业务股,全行职工11人。1988年,增设人保储蓄股。1990年,设经济民警小分队。1996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由国家专业银行改为国有商业银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九江县支行相应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九江县支行。2004年,成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九江县支行同时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县支公司。2005年,内设机构重新调整,设办公室、营业室、客户部。
  1987年,县建行营业网点行内设储蓄专柜。1988年,下设冷水路储蓄所、中心街储蓄所。1990年,下设铁路分理处。1991年,内设房地产信贷部,负责办理房改金融业务。1993年,下设沙赛储蓄所。1996年,下设城门山铜矿分理处;撤销房地产信贷部,行内设房地产信贷专柜。1999年,撤城门山铜矿分理处;铁路分理处降格更名为新区储蓄所。2001年,撤新区储蓄所。2003年,撤沙赛、冷水路、中心街储蓄所。自此,支行成单点型支行,其目的是减员增效。至2005年,全行职工27人,比最高年份1998年的53人减少26人,降幅占49%。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行初期,职能是管理国家基本建设资金支出,预决算和财务;办理基本建设拨款、放款。1994年,按照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要求,建设银行将财政职能和政策性基本建设贷款业务分别移交给财政部和国家开发银行,从功能转换上迈出向现代商业银行运作的重要一步。1996年后,中国建设银行九江县支行职能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展,办理人民币及外币的存款、贷款、支付结算和账户服务;办理承兑及贸易金融业务,办理银行卡、债券承销、票据贴现及货币兑换、委托贷款、基金托管和代理保险等业务。2004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公司九江县支公司随之逐步实现股权多元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
  历任行长郭本珍、张光权、赵文翔、龚小龙、杨震云。
  中国银行柴桑支行 1993年2月18日,中国银行九江县支行正式成立并挂牌营业,隶属上级中国银行垂直领导,行政与业务直接受中国银行九江市支行管理。同年8月,中国银行九江县支行更名为中国银行柴桑支行,内设人保、业务、财会科。2003年,改设综合管理、业务发展、支行营业部。
  1994年11月,中国银行柴桑支行营业网点设市场储蓄所和沙河分理处。2001年3月,市场储蓄所升格为市场分理处。2004年7月,撤销市场分理处,其业务合并到沙河分理处。2003年6月,原中国银行柴桑支行沙河分理处更名为中国银行九江县沙河分理处。2005年,经营网点为沙河分理处、支行业务部。全行职工27人。
  县中国银行建行之初主要是办理对外金融业务。后随着改革的深入,开始由国有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换,逐步形成全方位金融服务模式。1995年,提出“改革、管理、发展、质量、效益”十字方针。1998年,初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防范风险为特征的组织构架,开办公司业务、零售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三大业务领域。
  历任行长胡佑珍、蔡建华、刘小玲、柯伟生。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九江县支行 1997年3月,由农业银行九江县支行分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九江县支行(简称县农发行),分流干职人员24名。隶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级行垂直领导,行政与业务直接受九江市支行管理。内设办公室、保监科、信贷科、会计科。2005年,设办公室、信贷计划科、会计科、营业部(与会计科合署办公),撤销保监科。全行职工28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九江县支行是国家为稳定粮棉等大宗农副产品收购设置的政策性专业银行。自1997年建行之始,每年都投入亿元以上资金收购粮棉。2005年末,县农发行贷款余额3. 29亿元。
  历任行长涂珍珍、朱绍军、周运泗、江训清、李和平。
  信用合作社九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986年,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县支行内设信用合作股,负责全县乡镇基层信用社存贷款营运、资金调剂、盈亏核算等业务经营,员工招聘、干部任免、职工奖惩等由农行统一领导与管理。全县有信用社员工133人。1988年9月,县农行内成立九江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县联社),1996年11月,县联社正式与县农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成为独立法人机构,对全县农村信用社人、财、物进行全面管理,并直接受人民银行监管与指导。1999年3月,县联社设理、监事会,职能进一步健全,运作进入全面规范,开始按现代经营理念运作管理农村信用社。2003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方案》中“农村信用社由省政府负责管理”的意见,县联社直接归省联社领导。2004年末,撤销全县乡镇级信用社一级法人资格,作为县联社派出机构仍保留在乡镇,从次年起即取消独立核算,费用管理实行向县联社报账制。2005年,九江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更名为九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内设人事秘书、计划信贷、财务电脑、稽核监察、安全保卫科和客户、资产保全、营业部。
  1986年,全县设有一级法人资格的基层信用社17个,即沙河街、江洲、城子镇、永安、白华、洗心桥、赛城湖、沙河、狮子、城门、新合、新塘、长山、涌泉、岷山、黄老门、马回岭信用社。1992年9月,成立九江县城市信用社,由县人民银行直管。1999年,撤白华信用社,降格为分社,隶永安信用社。2001年1月,城市信用社归并农村信用社,更名为九江县柴桑农村信用合作社,按乡镇级信用社纳入县联社管理。2002年,撤长山、涌泉信用社,均降格为分社,同隶新塘信用社;撤狮子信用社,降格为分社,隶新合信用社;撤岷山信用社,降格为分社,名为文桥分社,隶黄老门信用社。翌年,因乡镇机构改革,黄老门、岷山两乡合并称岷山乡,故黄老门信用社更名岷山信用社,社址在岷山乡政府驻地黄老门街。2005年,县联社下辖联社营业部和基层信用社13个,分别是沙河街、江洲、城子镇、永安、港口街、赛城湖、沙河、柴桑、城门、新合、新塘、岷山、马回岭信用社。
  信用分社、储蓄所是原一级法人信用社的分支机构,直接办理农民群众小额存、贷款业务。1986年,全县有信用分社12个、储蓄所1个,分别是江洲信用社的洲头、官场、团洲、柳洲、蔡洲、九号分社,城子镇信用社的彭湾分社,永安信用社的爱民、官湖分社,洗心桥信用社的生机林分社,狮子信用社的牌楼分社,城门信用社的尖刀嘴分社,沙河街信用社的城郊储蓄所。1987年,撤狮子信用社牌楼分社;设沙河街信用社老桥储蓄所。1989年,设沙河信用社天坡储蓄所,联社营业部街心储蓄所。1994年,设柴桑信用社市场分社。1997年,设沙河信用社石门分社。1999年,撤江洲信用社柳洲分社。2001年,设江洲信用社新洲分社;撤江洲信用社洲头分社。2003年,撤新塘信用社长山分社、岷山信用社文桥分社、江洲信用社蔡洲分社。2004年,撤城子镇信用社彭湾分社。2005年,撤永安信用社官湖分社、江洲信用社团洲分社。是年,全县有分支机构15个,即江洲信用社的官场、新洲、九号分社,永安信用社的白华、爱民分社,港口街信用社的生机林分社,城门信用社的尖刀嘴分社,新合信用社的狮子分社,新塘信用社的涌泉分社,沙河信用社的石门分社、天坡储蓄所,柴桑信用社的市场分社,沙河街信用社的城郊、老桥储蓄所,联社营业部下设的街心储蓄所。全县信用合作联社共有职工204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9人,中专(高中)学历72人;中级技术职称11人,助理级职称34人。
  农村信用社自组建之初,确立的组织上群众性、管理上民主性、经营上灵活性的“三性”原则始终不变。改革开放后提出为农村、为农业、为农民的“三为”服务宗旨。体制改革后,农村信用社职能扩大,吸收居民储蓄,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存款、乡镇农业存款,发放农民生产、生活和乡镇工业、个体商业、教育、住房及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贷款,代理国库券发行、保险业务、报刊发行、电话收费,办理资金汇兑结算业务等。
  历任主任邓见耀、田家刚、顾海龙、田元珍、曹达波。
  金融监管机构中国银监会九江县监管办事处2003年4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接原由人民银行承担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是年12月,中国银监会九江县监管办事处(简称县银监办)组建成立,为正科级单位,隶属上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有干部5人。主任蔡剑洪。
  2004年1月,县银监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县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县联社、邮政储蓄等7家金融机构、47个营业机构、408名员工履行监管职责,即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对金融机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对金融机构建立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第二节货币货币流通 1986年,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货币发行额、现金流通量迅速增多;货币的印刷质量、防伪手段明显提高。县人行为维护全县货币基本稳定和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措施,合理调节货币流通。1987年4月27日,县人行执行国务院令,开始发行第四套人民币,至1997年4月1日,先后共发行9种面额、14种票券,即壹角券、贰角券、伍角券各1种,壹元券3种(1980、1990、1996年版),贰元券2种(1980、1990年版),伍元券1种、拾元券1种、伍拾元券2种(1980、1990年版),壹佰元券2种(1980、1990年版)。1990年10月1日,县人行执行国务院令,陆续发行第五套人民币,共发行9种面额,纸币有壹元券、伍元券、壹拾元券、贰拾元券、伍拾元券、壹佰元券;硬币有壹角币、伍角币、壹元币。1992年6月,县人行执行国务院令,发行1991年版流通金属硬币3种:壹元、伍角、壹角。
  2002年7月1日起,第三套人民币停止在市面上流通,人民银行采取只进不出的办法逐渐收回。
  1986 - 2005年间,县人行执行国务院令,共发行56种流通纪念币(金属币54种,纸币2种),累计26700枚(张)。
  [=此处为表格(1986-2005年九江县发行纪念币情况)=] [=此处为表格=] 现金管理1986年,县人行在执行宏观调控政策中,认真组织各商业银行编制可行性现金收支计划,制定投放回笼措施,加快汇兑结算速度,疏理流通渠道,实行存款通存通兑,大力组织居民储蓄,大额款项转账结算,代发工资,推行刷卡、结算等办法控制现金投放。由于县境近九江市城区,距周边县城亦近,居民采购携带现金流出县境较多,历年为现金净投放县。1996年后,城乡居民收入增多,消费扩大,当年现金收入9. 32亿元,支出11亿元,净投放1. 68亿元。2000年,收入17. 54亿元,支出18. 26亿元,净投放0.72亿元。2005年,收入38. 74亿元,支出41. 34亿元,净投放2.6亿元,支出占收入106. 7%。
  [=此处为表格(1986—2005年全县现金收支情况)=] 金银管理1986年,金银管理由县人行会计、国库发行股履行职责。1987年,县人行配有经过省人行专业培训的金银专职管理员,负责对全县黄金白银生产、加工、配售及市场监督管理,确保金银生产、配售规范有序。
  生产管理1986年,县内有金银饰品小手工作坊式加工店5家,以修1日翻新更换式样为主。1987年,县铁门坎(又称城门山)金矿经省黄金管理公司批准组建成立,县人民银行投放黄金专项贷款50万元支持正式投产。1989年,县丁家山(位于洗心桥乡丁家山村)金矿投产。两矿生产均由县人行黄金管理员参与监管,对冶炼金银成品进行计重验收,最后由专人押解送交县人行收购进入金库保管。生产金银成品是金(银)条、块、锭、粉等。1993年,铁门坎金矿因资源枯竭而闭坑;兼并丁家山金矿,仍称铁门坎金矿。2004年,金矿破产。两矿先后在人民银行贷款520万元,累计生产黄金650千克,白银150千克。2005年,全县有金银饰品加工店8家,以金银条、块、锭打造各种饰品加工制作为多,不断满足日益增多的消费者需求。
  产品配售 1986年,按照国家对黄金、白银产品或制成品实行统一管理和统收统配(销售)的政策,黄金白银不能直接进入市场流通,只能由人民银行独家经营管理。金银配售即指国家特种行业生产加工需要的黄金白银,向人民银行申报配购。至1992年,县人行先后对县工艺美术厂、赣北制镜厂每年配售白银500克,计3500克。1993年,县人行在沙河街设立人行九江县支行金店。从业人员9名,经营品种以金银首饰(戒指、耳环、手镯、项链等)为主,每年销售额390余万元。1996年,国家对金银市场放开,金店与县人行脱钩,金店转由个体私营老板经营,成为县内第一家私营金店。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对金银饰品需求不断扩大,私营金店迅速增多,经营品种增加,规模扩大,2005年,全县私营金店17家。1993 - 2005年,累计销售额1.8亿元左右。
  市场管理1986 - 1996年,县内金银市场基本上是封闭型管理。县人行作为辖内唯一管理金银的机构,对金银实行统一管理,统购统配,确保国家经济建设对金银的需求,取缔金银走私和投机倒把活动。1997年后,黄金在国际市场货币储备上退出金本位,以外汇为国际市场货币储备。黄金白银饰品价格随国际市场变化而变化,但仍受物价部门监督检查,2005年,县内金饰品价格每克260元左右,比1986年的每克100元涨幅160%。同时,金银饰品店机构设置均报经县工商部门审批亮照经营,税务部门照章纳税,人民银行备案管理。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县人民银行配合有关部门共查处市场违法行为12起,罚没违规经营黄金5.8千克、白银8千克。
  第三节存款机关企事业单位存款1986年,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财政、基本建设存款)存款余额3558万元,占全县各项存款总额47. 23%。此后,各银行、信用社为县域经济建设和自身业务发展,积极开展对公存款业务。改进网点服务,优化资金汇划,开立存款账户,管好专项资金。实行代收电话费、报刊费、保险费、书学费;代理相关税款回笼,代收行政罚款等方法组织财政税收,机关团体资金进账户,归口管理。1995年,存款余额11961万元,占全县各项存款总余额33. 39%,较1986年增长236. 17%。2005年末,存款余额31423万元,占全县各项存款余额19. 45%,较1986年增长783. 16%。
  居民储蓄存款1986年,全县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含邮政储蓄存款)1646万元,占全县各项储蓄存款总额21. 7go-/o。1987 - 1995年,全县金融行业牢固树立储蓄存款立行兴社思想,把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等政策晓谕千家万户。储蓄种类有定活两便储蓄、有奖储蓄、教育储蓄、住房储蓄及“老年乐”、“宝宝乐”等新储种。服务手段做到上门揽储,代发工资,预约存款,以贷引存;服务质量推行文明礼貌用语,着装、仪表规范,开拓储蓄电子化等。1996年,县工行率先实行储蓄微机操作。1999年,县农行实行储蓄微机操作,开通信用卡、贷记卡、国际卡、联通卡等业务。2000年,全县各行社为方便客户异地存取,相继开通储蓄存款全国、全省通存通兑,并增设储蓄网点。其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每个乡镇设信用社和若干村选点设分社、储蓄所,实行储蓄目标任务与员工工资挂钩;各专业银行在农村网点虽先后退出,但县城网点增多,且门面装修、人员配置、业务操作年年创优。全县金融行业各网点均设电子广告宣传公示牌、员工岗位监督牌,配备经警提供安全服务。是年,全县储蓄存款余额58848万元,占全县各项存款总余额79. 99%,较1995年增长155. 27%。2001年,设教育专项存款,并在利率期限和贷款上优惠,以助教育发展。2005年,全县储蓄存款余额123199万元,占全县各项存款总余额76. 45%,较1995年和2000年分别增长434. 42%和109. 35%。其中外币储蓄524万元、教育专项储蓄3660万元、住房基金储蓄516万元,分别占同期各项储蓄存款总额0. 43%、2.97%、0.42%。
  邮政储蓄1986年10月,县邮电局在局营业厅设邮政储蓄专柜,开展邮政储蓄业务。1988年,各基层邮政所先后设立专柜,利用邮汇资金扩大和自身业务优势办理储蓄业务,先后设有柴桑、城郊、新合、新塘、岷山、赤湖、洗心桥、马回岭、江洲、新洲等10个邮政所储蓄专柜。1995年,县城储蓄专柜实行微机操作。1996年,全县邮政储蓄额1700万元,占全县各项储蓄总额6. 07%。2005年,邮政储蓄存款余额29200万元,占同期全县各项储蓄存款总额23. 70%。
  基本建设存款1986年后,县建设银行所属营业网点积极开展储蓄存款业务。1996年起,对房改基金、住房公积金设专项账户管理。武九铁路、昌九高速公路施工和沙城工业园、鑫山水泥厂等基建存款都在建行设专户管理。2005年,全县基本建设存款余额9100万元,占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存款总额31423万元的28. 96%。
  农业存款1986年,农业存款对象为乡镇企业、村委会、村民户等。1990年,存款余额976万元。1991年后,农村教育、卫生、农田水利、社会救灾、科研项目等国家投资增加,民营企业发展加快,存款余额逐年增多。2005年,全县农业存款余额4142万元,占全县各类存款总额161 154万元的2. 55%,农业存款比1986年的826万元增长4.01倍。
  外币储蓄存款1993年2月,中国银行柴桑支行开始吸收外币存款。1994年,全县外币存款余额(折人民币)为88万元。随着国家外贸经济日益繁荣,特别是大陆对台湾关系改善及港澳回归,外汇资金纷纷流入境内。2001年,全县外币存款余额708万元,比1994年增长7.04倍。2005年,全县外币存款余额524万元。占同期全县储蓄存款总额0. 43%。
  [=此处为表格(1986一2005年全县各类存款余额)=] [=此处为表格=] 第四节贷款农业贷款 1986年,全县农业贷款余额3539万元,占同期全县各项贷款总额11797万元的30%,比工业贷款高出17. 10个百分点,比商业贷款低8. 63个百分点。1987年,各银行和信用社对“三户”(承包户、个体户、专业户)贷款实行“适度从紧”控制、当年收放平衡管理,主要解决“三户”购买化肥、农药、种子、地膜及排涝抗旱和专业养殖等生产急需。1990年末,全县农业贷款余额3036万元,占全县各项贷款总余额16%,较1986年下降14. 21%。1991 - 1995年,受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制约,农贷投放偏紧,但对生产资料所需资金春季积极解决,秋后努力收回,每年年末贷款余额基本稳定在1986年水平,增速缓慢。1995年末,全县农业贷款余额3286万元,占全县各项贷款总余额6. 49%,较1986年下降7.150-/0。1996 - 2000年,大批农民外出务工,不少土地开始由少数专业户集中经营,农贷户数减少而额度增加。全县银行部门和信用社大力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花卉、苗木、水果、莲藕、蔬菜信贷投入,5年间先后累放贷款10636万元,使之形成特色农业、高效农业。同时,累放8320万元,扶持退耕还湖大水面积承包养殖和大规模的生猪、家禽养殖及退耕还林大面积林果业种植等,贷款实行常放常收,周转使用。2000年末,全县农业贷款余额10753万元,占全县各项贷款总余额13. 65%.比1986年和1995年分别增长203. 84%和227. 24%。2001 - 2005年,农业贷款按市场化经营理念运作,坚持立足“三农”(农村、农业、农民),服务社区原则,农贷改变了春放秋收冬不贷的传统作法,进一步放宽对种养业大户生产经营的贷款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使之形成集群产业、规模经营、农业经济支柱。期间,全县农业贷款年末余额都在1亿元以上,最高年份的2002年18370万元,占全县各项贷款总余额22. 45%,比1986年和2000年分别增长419. 07%和70. 84%。2005年末,全县农业贷款余额16454万元,占全县各项贷款总余额18. 03%。比1986年增长364. 93%。
  工业贷款1986年,工业贷款对象主要是水泥、造纸、啤酒、服装、纺织、粮油加工、建筑材料等产业。年末贷款余额1522万元,占全县各项贷款总余额12. 90%。其中县工行711万元、占46.71%,县农行594万元、占39.03%,县信用社217万元、占14.26%。1990年,各家银行贯彻“紧中求活和扶优限劣”等信贷政策,贷款扶持对象的重点以农副产品加工和创汇产品为主。年末贷款余额2817万元,占全县各项贷款总余额14.47%,比1986年增长85.O9%。1991年,县工行为促进老企业振兴,分别向县水泥厂、味精厂、轴承厂、柴桑酒厂、赣北制镜厂、铁门坎金矿等企业投入技改流动资金3362万元。1995年继续实行“扶优限劣”信贷政策,重点支持一批原料有来源、产品有销路的企业生产和经营。同时,随着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的深化,民营企业贷款项目增多、额度扩大。是年,全县工业贷款年末余额6974万元,占全县各项贷款总余额13. 77%,比1986年和1990年分别增长358. 21%和147. 57%。
  2000 - 2005年,工业企业发展迅速,贷款需求剧增。银行贷款主要对象是招商引资企业、民营企业、规模企业,投向倾斜、投量扩大,先后对亚晶玻璃厂、鑫山水泥厂、源达水泥厂、九江啤酒厂、江西博莱大药厂、江西仙客来科技生物有限公司等一批重点企业、纳税大户给予几百万乃至几千万元的资金扶持,让企业做大做强。2005年,全县工业贷款年末余额20252万元,占同期全县各项贷款总余额22. 20%,比1986年和1999年分别增长12.31倍和28. 8g%。其中县工行2606万元、占12.87%,县农行6610万元、占32.64%,县建行1366万元、占6.74%,信用社9670万元、占47.75%。
  商业贷款1986年,商业贷款以国营商店进货、供销社商品采购、生资公司资料储存为主,年末贷款余额4557万元,占全县各项贷款总余额38. 63%。1990年,商业贷款年末余额9609万元,占全县各项贷款总余额49. 37%,比1986年增长110. 86%。1991 - 1995年,贷款增速快,需求大,主要对象已由国营、集体商业向个体私营商业经营户转移,点多面广,规模扩大。1995年末,商业贷款余额31702万元,占全县各项贷款总余额62. 60%,比1986年和1990年分别增长595. 68%和230. 02%。1996 - 1998年,是商业贷款增长高峰期,也是商业经济发展跨越期,每年年末贷款余额都在4亿元以上,其中县农发行粮棉收购贷款年末余额均在2亿元左右。银行、信用社对全县1100多商户在防范风险措施到位前提下,积极放贷支持其流动资金需要。最高年份的1997年末全县商业贷款余额达48491万元,占同期全县各项贷款总余额64. 75%,比1986年和1995年分别增长964. 10%和52. 96%。
  1999 - 2005年,商业贷款采取核定余额、监督使用、按期收息办法进行管理。年末余额均保持在3.7亿元左右相对稳定,较前三年略显下降。2005年末,全县商业贷款余额39698万元,占全县各项贷款总余额43.49%,比1986年和1995年分别增长711.14%和25.22%。
  教育贷款1 986年,全县教育贷款主要解决农村初高中学生入学报名费困难和考取大中专院校学生缺少入学报名费,一般从信用贷款中积极给贫困学子排忧解难。是年,全县教育贷款年末余额21万元。2000年起,农行、信用社设助学专项贷款,每年都有不少贫困家庭获几千元贷款圆子女大学梦;对教学基础设施贷款,因点多面广额大,则临时周转。在“九八”洪灾和2005年“11·26”震灾中,全县有100多所中小学校或危房改造、或校舍重建、或设备购置,在上级拨款或自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等情况下,银行、信用社积极投放短期贷款以解急需。2005年,全县教育助学贷款年末余额856万元,占同期全县各项贷款总余额0. 94%,比2000年末全县教育贷款余额增长188. 22%。
  住房贷款 1986 - 1990年,银行、信用社挤出资金帮扶少量农民建造简易住房(砖木结构为多),用小额资金解决无房户住房困难。1991- 1996年,农民建住房开始向钢筋水泥结构楼房升级,投资额度大,贷款需求多,银行、信用社采取联户担保、信用投放等方式解决急需。1997年末,全县住房贷款余额539万元。1998年洪灾后,农村滨湖地区低水位零星村落开始迁址集中建新村,全县先后有1 100多户得到贷款支持累计达6000多万元。2002 - 2005年,县城先后实施安居工程、引农造城工程、廉租房工程,各银行、信用社为房地产开发商征地、建房注入资金,先后为康怡、康顺、桑田、宏达、大干、长宏、达成、万客汇等房地产开发累放资金10300万元。同时,支持购房户办理按揭贷款,从开发商手里购买住房。银行、信用社和开发商与房产部门协调,制定按揭贷款操作规程。2002 - 2004年,县农行先后为314户购房户办理按揭贷款1550万元。2005年末,全县银行、信用社住房贷款余额5140万元,占全县各项贷款总余额5. 63%,比1995年和2000年全县住房贷款余额分别增长24. 44倍和183. 82%。
  就业贷款 1995年始,银行、信用社设下岗职工再就业专项贷款,扶持其再就业,为他们经商、办企业或从事种养业服务。是年,全县就业贷款年末余额178万元。2001年,为全县122户办理再就业贷款231万元。是年,全县就业贷款年末余额325万元。2002 - 2005年,信用社先后为310户下岗职工办理财政贴息(期限2年)优惠贷款620万元。2005年末,全县下岗职工再就业专项贷款余额978万元。占全县各项贷款总余额1. 07%。
  其他贷款其他贷款主要是对农民群众、城镇居民生病住院、婚丧喜庆,意外灾害急需资金周转以及债券融资等。1986年末,全县贷款余额2135万元,占全县各项贷款总余额18. 10%。1999年、2000年,其他贷款主要是银行、信用社对国家债券融资,债券融资年末余额分别为13046万元和12472万元,占全县各项贷款总余额分别为15. 53%和15. 83%。2001 - 2005年,银行对债券融资逐年收回,余额明显下降。2005年末,其他贷款(含消费贷款、债券融资)余额7906万元,占全县各项贷款总余额8. 66%,比1986年增长270. 30%。其中债券融资5087万元,比1986年466万元增长991. 63%,比1999年13046万元和2000年12472万元分别下降61. 01%和59. 21%。
  [=此处为表格(1986-2005年全县各项贷款年末余额)=] 第五节金融管理结算管理1986 - 1995年2月,银行之间资金往来汇兑清算主要依靠手工操作,其票据要通通邮寄送达,时间长,资金周转慢。1991年,县人行设资金结算中心,县内各银行、信用社往来资金结算每日进行一次。同年5月,县农行发行全国金穗卡、信用卡、贷记卡,首先在县内开通全国电子联行清算系统,电子联行汇兑清算,即同城资金划转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金融机构的票据,通过局域网清算,其中跨行社部分通过县人行局域网清算;涉及全国、省(市)、县三级联行票据,通过广域网直接划转清算。电子网络汇兑系统,不论距离远近,在国内只需几十秒钟即可到达。为防止差错,确保银行和客户资金安全,一般规定为进账24小时后方可支付。较之原手工操作具有资金进账时速快,减少在途资金占用多的优势。1995年3月,县农行入网运行;7月,县建行入网运行;10月,县工行入网运行。1996年,县工行租用DDN专线,开通人民银行网络到县业务;11月,县中行人网运行。1997年5月,县建行发行龙卡,在全国各大中城市主要网点实行一卡通。1998年4月,县中行发行长城储蓄卡,实行全国各大中城市主要网点通存通兑。1999年,全县各银行、信用社的主要部门、主要业务系统均用上“80586”电脑操作。2000年10月,邮政储蓄绿卡在本系统通存通兑。2001年4月,县信用社入网运行全省电子联行汇兑清算系统;次年2月,入网运行全国电子联行汇兑清算系统;2005年10月,全省农村信用社开通储蓄通存通兑,县信用社入网运行。
  国库管理1986年,县人行内设有国家金库九江县支库(简称县金库),为县内主管国库业务的行政机关,历任县人行行长兼任国库主任。县金库主要负责收纳县财政预算收入,审查办理县财政库款的支拨,并对各财政库款收入、支拨依法依规进行会计账务核算;协助县财政征收机关组织预算收入及时缴库,督促县财政预算收入的退库;办理县内国债业务等。
  1986年4月起,全县金融机构先后开展代理国库业务,截至2005年末,全县共有代理国库业务的金融机构22个,即县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农发行和县信用联社及15个乡镇信用社。
  1986 - 2000年,累计收纳县财政预算收入7. 11亿万,审查办理财政库款的支拨累计7.82亿元。期间,共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25项,保证各收入机关征收款项全部缴纳国库。查处资金违规不缴案2起、未按时上缴的6起,涉及金额31.7万元。先后拒绝执行随意调整库款帐户之间存款余额的违规操作行为23次,先后拒绝,支付违规支拨库款115笔、金额41.2万元。有效监督财政存款的开户和财政库款的支拨,并实现财政存款统一归口银行设专户管理。同时,县金库每年两次对单位和个人强令办理违规资金行为进行检查,并向上级报告作出违纪处理,确保财政收支严肃性和安全性。2001 - 2005年,共办理县财政预算入库业务笔数逐年分别为0. 90、0.96、1. 07、1.23、1.38万笔,金额分别为0.88、0.96、1. 10、1.24、1.57亿元;办理财政拨款笔数逐年分别为793、825、883、911、955笔,金额分别为0. 93、0. 99、1.12、1.32、1.74亿元;办理财政退库业务笔数逐年分别为7、9、11、14、8笔,金额分别为95、113、131、146、127万元。
  货币管理1986年起,县内货币流通量逐年增大,为维护地方货币稳定和金融安全及经济秩序,县人行协调各专业银行、信用社,每年年初都制订货币流通计划,合理控制现金支出,实现货币和现金有序流通。
  1993年,中国银行始开展县内外汇管理,吸收外币或兑换本币存款业务。办理外币(美元、日元、欧元等)兑换人民币业务和人民币兑换外币业务。2005年,开办售汇业务,如人民币购买外币、外汇宝、汇集宝、信用证、汇兑、托收、国际卡等国际结算业务。
  1997年起,每年开展反假币宣传周活动。是年,县人行先后出动宣传车55台(次)进行巡回宣传,在县城闹市区展出反假币宣传图片120份;各营业网点悬挂宣传标语178条(幅),印发反假币宣传单8000份,资料3000份,帮助群众增强反假币意识和识别假币能力。1998年,银行率先配置防伪验钞机。2000年,全县所有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和现金收付量大的商场、超市,售票和收费窗口现金收付实行具有防伪、点钞功能的计算机操作。同时,各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所发现假币当场收缴,送缴人民银行作没收处理,并同故意破坏、毁损、涂改人民币的行为作斗争。对破损币只进不出,清点整理成捆,上解人民银行处理。2003年,开始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县人民银行建立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部门协调机制,严厉打击这一新的金融犯罪行为。次年7月,对全县各商业银行2003年2月- 2004年2月间反洗钱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查出48笔大额现金交易累计0. 47亿元、110笔大额转账累计3.54亿元未向人民银行备案;7家开户单位无证明材料的违规行为。县人行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金融监管1986 - 2003年,县人行内设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的规定,监督管理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每年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实行现场检查,采取常规稽核、专项稽核、突击稽核等办法,共查出超权限、跨地区、大额贷款抵押手续不全等违规操作105笔。通过明察暗访、派人乔装客户到营业网点试探贴水储蓄,共查出违规贴水储蓄455笔,储蓄额1330万元。并就个别金融网点违规贴水问题,召开各专业银行负责人联席会进行通报,并处以罚款10万元。
  2003年12月,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九江监管分局九江县监管办事处。县银监办依法管理县内各银行、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营业机构设置与撤并、大额贷款审批发放、金融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等。2004 - 2005年,先后查出新合信用社职工冒名贷款据为己有一案,当事人已被开除公职,并追究刑事责任;审查报批撤销金融网点15个、搬迁11个;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审查39人、约见谈话27人次、诫勉谈话6人次;查纠各类违规资金5600万元,向被监管机构发出整改意见210条,提出违规人员处分建议23人次,向中央财政交缴机构违规罚款5万元。
  债务清收 1986年,全县银行、信用社不良贷款年末余额3100万元,占当年末全县贷款总额26%。后随着贷款额度的增加而逐年增加,尤为县办工业、乡镇企业、农资市场改制,不良贷款增长额度大,归还时间慢,严重制约金融业和县域经济发展。为降低不良贷款占比,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银行、信用社依靠县乡政府支持,借助社会力量,通过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大力清收。1990年,组织行社职工进村子、收票子,共收回个体户1985年前旧欠车船贷款、养殖贷款330万元。1986 - 1990年,全县各行社共收回不良贷款0. 39亿元,其中银行0.18亿元、信用社0.21亿元。1993年9月,县政府在新合乡召开现场会,动员和布置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捞乡镇企业沉淀资金百日攻坚战,采取处置资产、转移债务等办法,共清理出应收贷款914万元、个人借支223万元。1995年,对上类贷款的借款人和放款人实行个人问责制,将目标任务与职工工资挂钩,实行上门催收、农副产品出售扣收、担保抵押物清收等办法。2000年,县司法机关介入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依法采取对欠款人发催收通知书、送达传唤书、查封财产、冻结账户、清偿抵押质押物和有价证券等措施,共收回不良贷款0.97亿元,其中银行0.58亿元,信用社0.39亿元。是年,县法院介入改制、转轨、破产企业债权债务处置,通过有效资产(如房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质押保全措施),落实旧欠债务0.37亿元。公安局、检察院采取经侦手段协助行社对逃废债务单位或个人进行追讨,共收回旧欠贷款0.23亿元。1986 - 2005年,全县累计清收不良贷款3. 96亿元,其中农行1. 39亿元、信用社1.30亿元、其他专业银行1.27亿元。
  第六节保险机构队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县支公司 1986年,县境内设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九江县支公司,隶属上级公司垂直领导,行政与业务由九江市支公司直接管理。公司经理高鹏国。1996年,公司实行人寿、财产分业经营,分设人寿、财产保险营业部。1999年,公司机构一分为二,分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县支公司(简称县寿险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县支公司(简称县财险公司)。县寿险公司内设办公室和业务、财务、综合科,营业网点内设业务营销部和下设江洲、马回岭代办所。有老员工10人、招聘业务员12人。2003年8月,各乡镇设代理业务网点8个,即赤湖、港口、新塘、江洲、马回岭、黄老门、永安、城郊服务所。有代办业务员158人。2004年,在银行、邮政、信用社等部门设代理网点23个。2005年,全县营业网点9个、代理网点23个,有代理业务员180人。
  历任公司经理吴先礼、杨志军、郭龙堂、沈先河。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县支公司 1999年,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九江县支公司分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县支公司。公司内设人秘、计财、财产、车辆保险科,有员工14人。下设公司营业厅、江洲保险服务所2个营业网点。2005年,公司增设港口保险服务所,公司共有员工34人,其中招聘业务员20人。
  历任公司经理庞延庆、熊安友、刘延华。
  险种保费1986年,县人民保险公司经营的业务为人寿、财产保险。主要险种有人寿、健康、意外伤害、车辆、船舶、家财6大类120多个品种。1987年,新开办简易人身、职工养老、母婴安康、学生平安、子女备用金、家具房屋、电器、耕牛、养殖、粮棉作物等新险种。是年,收取保险费118. 52万元,其中寿险40万元、财险78. 52万元。1992年,公司新开办纯女户养老保险,全县当年投保2.3万人,有7500多纯女户户主一旦病老丧失劳动能力,即可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解决纯女户后顾之忧。同年,开办学生疾病保险,全县当年有3万多名学生投保,共收保险费91万元。1993年,开办职工(含农民工)工伤保险,全县投保职工6500多名。同时,开办金融职工意外伤害保险。1996年,新开办房屋(私人住房、集体公房、工厂厂房)及家用电器、衣物、家具及金银饰品附加盗窃等保险。1997年,开展第三责任保险,主要是车辆事故后对第三者附带赔偿责任。1999年,相继推出雇主责任、建筑工程、产品责任、公众责任、医疗责任、校园方责任、金牛家财投资等10多个新险种。2001年,开办金融单位现金保险,全县投入保险金融机构5家。2003年,开办大型商业经营、政府采购、行业统保等新险种。2005年,县寿险和财险公司共有险种124个,其中寿险58个,财险66个;共收保险费1016万元,其中寿险286万元,财险730万元。同年,寿险公司中长期保本分红储金性保费31 13万元。
  案件理赔1986年,县人民保险公司严格履行保险条款约定赔付原则进行理赔。是年,人身保险赔付案100件,理赔金额8.8万元。1996年,受理人寿、财产保险赔案1164件,其中寿险396件、赔付金32万元,财险768件、赔付金296万元,赔付率分别为43%和54%。2005年,县寿险、财险公司共受理赔案1521件,其中寿险556件、赔付金143万元,财险965件、赔付金544万元,赔付率分别为43%和78%。
  2001 - 2005年,县寿险公司受理同一案件赔付2万元以上大案要案34件,赔付金额85. 28万元。其中学生平安险10件、赔付金20. 28万元,职工意外伤害附加死亡险16件、赔付金36. 04万元,国寿福馨两全险案8件、赔付金28. 96万元;受理大病统筹险赔案95件,赔付金47.4万元。大案重案赔付案主要有1999年12月赔付县体校学生张行宝医疗费6万元,2000年3月赔付潘新国国寿福馨两全险3万元,2002年11月赔付彭香云死亡险6万元,2003年7月赔付县二中学生杨剑住院治疗费5. 52万元、12月赔付涌泉采石场工人祝先庆意外死亡金3万元,2004年2月赔付张楠死亡金6万元,2005年1月赔付虞慧萍癌症死亡金5万元。
  财险公司大案理赔主要有1995年洪水造成省棉科所溃堤,公司赔款102.5万元;1998年,特大洪水造成滨湖地区群众房屋被淹,农作物被毁,单位财产受损,公司及时派出员工深入灾区核灾、定损,共为灾区赔付各类损失1364.2万元,使受灾投保户得到补偿。是年,公司共收保险费700万元,赔付保险金1721万元,赔付率达246%。
  保险单位按政策条款赔付,赢得社会信誉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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