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外资金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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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520
颗粒名称: 预算外资金管理
分类号: F810.3
页数: 2
摘要: 预算外资金主要包括地方财政部门的各种税费附加,行政事业单位的一些收费和基金,国有企业的折旧基金和税后留利等。1986年,对预算外资金仍实行“计划管理、财政存储、银行监督”,坚持实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票款分离”制度,把票据管理作为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源头,严格“领、购、存、销”和“验旧换新”制度,严格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办法。
关键词: 预算外资金 预算管理

内容

预算外资金主要包括地方财政部门的各种税费附加,行政事业单位的一些收费和基金,国有企业的折旧基金和税后留利等。1986年,对预算外资金仍实行“计划管理、财政存储、银行监督”,坚持实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票款分离”制度,把票据管理作为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源头,严格“领、购、存、销”和“验旧换新”制度,严格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办法。1993年,企业财务与会计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折旧基金和税后留用资金不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预算外资金只包括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两部分。1997年,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制订比较系统的政策措施和规定,重新界定预算外资金范围,明确预算外资金为财政性资金。2000年,制订《九江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县党发[2000)4号文件),对预算外资金严格实行“银行代收、专户存储、收支两条线”管理,对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由财政部门核定当年收入计划,实行目标管理,超任务实行政府和单位“三七”比例分成,部门和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剔除上解、税金、成本费用后纯收入一律由政府按单位性质分别按不同比例进行调控;部门和单位预算外资金支出严格按政府批准的综合收支预算执行,综合收支结余分成部分主要用于单位事业发展,超收分成部分可用于奖励和集体福利,经财政部门审核拨付。政府性基金、专项预算外收入由政府集中使用不调控。2001年,对县直有预算外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综合收支预算管理,按照“核定收支、先调后支、节余分成、超收奖励、歉收自补、超支自负、量人为出、自求平衡”的原则,确保人员经费和正常工作运转经费,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增收节支。2003年,县委、县政府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补充规定》,将纳入预算外专户管理的资金范围扩大为所有非税收入,并加强票据管理,扩大银行代收范围。同时,为加强预算外资金支出管理,开始征收个人经费超标准支出的政府调控资金。2004年,全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资金首次突破亿元大关。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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