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兑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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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508
颗粒名称: 奖惩兑现
分类号: C933.3
页数: 2
摘要: 2000年,县委、县政府制定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号召全县各部门、各单位主动招商,凡引资招商成功者,不论单位和个人都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2001年,全县招商引资先进单位9个,共奖励人民币2.8万元,其中县供销社、沙河街镇为第一名,各奖5000元;县经贸委、沙河乡为第二名,各奖4000元;县粮食局、永安乡为第三名,各奖3000元;县委机关为第四名,奖2000元;人大机关、县水产局为第五名,各奖1000元。
关键词: 奖惩 权力制约

内容

2000年,县委、县政府制定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号召全县各部门、各单位主动招商,凡引资招商成功者,不论单位和个人都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2001年,全县招商引资先进单位9个,共奖励人民币2.8万元,其中县供销社、沙河街镇为第一名,各奖5000元;县经贸委、沙河乡为第二名,各奖4000元;县粮食局、永安乡为第三名,各奖3000元;县委机关为第四名,奖2000元;人大机关、县水产局为第五名,各奖1000元。2003年3月,县委、县政府对2002年度招商引资、引资人城先进单位予以奖励,对没有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单位在职干部工资正科级300元/人、副科级200元/人、一般干部100元/人。招商引资先进单位第一名为县委办、招商局、沙河街镇,各奖5000元,第二名为财政局、商业局、马回岭镇,各奖3000元,第三名为沙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二轻局各奖1000元;引资人城先进单位九江世纪经济城办公室、保密局、财政局,各奖1000元。未完成招商任务单位有农业局、城子镇、新塘乡、旅游局、文广局、科委、卫生局、统计局、外贸局、房产局、审计局11个单位,共扣发干部工资36900元。2004年2月,县委、县政府对招商引资奖惩办法补充新的条款,将小分队招商实绩作为干部年度考核重要依据,所引进项目凡在2004年12月31日前签订合同并开工均给予项目奖,投资总额在500 - 1000万元的奖励5000元,1001 - 2000万元的奖1万元;2001 - 5000万元的奖2万元,5001 -1亿元的奖3万元,1亿元以上的奖4万元。奖金60%奖给小分队个人,另中介奖照发。凡未完成任务的小分队除通报批评外,还要在全县招商引资大会上说明情况。2005年9月,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凡引进1个经审计部门认可、首期固定资产投资超亿元或外资超1000万美元的工业项目,奖励中介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聘用制指标1个,人员由中介人自行安排,项目签约时,由人事劳动部门核发预备通知,项目竣工投产时,由审计部门审计核实、人事劳动部门开具正式接受介绍信;凡引进首期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 - 9999万元的工业项目,给予项目中介人或项目引进单位(不含县直单位),在项目产业税收地方分成部分扣除优惠给企业部分外,按受益财政实际所得10%进行奖励;凡引进首期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给予项目中介人或项目引进单位(不含县直单位),在项目产生税收地方分成部分扣除优惠给企业部分后,按收益财政实际所得8%进行奖励。奖励期限从企业实现税收制度起,连续5年不变。原定的引进工业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3‰的比例奖励中介人的政策不变。2004—2005年,县政府对招商引资中介人、部门、外商、投资企业、获质量体系认证企业、金融部门等共奖励人民币1180万元。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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