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招商举措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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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50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招商举措
分类号: F71
页数: 5
摘要: 2002年,县委、县政府为使招商环境更加优化,要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条龙服务。2003年,县党字13号文规定,招商引资服务体系要做到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收费,一条龙服务;实行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内容三公开,建立外商投诉快速反应渠道,形成亲商、安商、富商和关心、支持、服务、保护、回报外商氛围。
关键词: 商业模式 贸易经济

内容

2002年,县委、县政府为使招商环境更加优化,要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条龙服务。2003年,县党字13号文规定,招商引资服务体系要做到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收费,一条龙服务;实行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内容三公开,建立外商投诉快速反应渠道,形成亲商、安商、富商和关心、支持、服务、保护、回报外商氛围。2005年,县行政服务中心设有面积800平方米宽敞明亮的办公大厅,内装有大SP空调4台。各窗口单位都安装电话,配有电脑办公,并接人政府信息网、单位内部网。统一印制包括“五公开”服务内容的办事指南。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办事服务指南要求、标准,熟练操作本窗口各进厅项目审批流程,实行办事一次性告知制、退补件通知制,工作人员实行微笑服务,规范行为举止。办理证件时,实行并联审批项目由主受理窗口先受理。其中生产性项目由经贸委牵头,非生产性项目由发改委牵头,并随时由主受理窗口通知各联办单位召开并联审批会,条件符合的,实行并联审批。各窗口单位办理相关证件,不受一级一级办理之制约。是时,进厅单位28个,审批项目105项。进厅单位分A、B两类,A类为22个常驻单位,设立办证窗口,主要有县发改委、经贸委、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卫生局、公安局、城建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物价局、林业局、水利局、交警大队、财政局;B类为6个代受理单位,不设窗口,其业务由综合股工作人员代办。即县房产局、消防大队、人防办、自来水厂、供电分局、诚实会计师事务所。同时,管委会将3个股室合并为综合、督查2个股室,设县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设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以便对投诉、举报案件和督查发现的问题,作出及时处理。中心实行“一门受理、内部运作、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模式。主要受理外资项目,县外客商投资项目,所有基建项目,县内个体私营企业审批及各种证照办理手续。进驻中心窗口单位,制定本部门(单位)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五公开”的办事指南,并在本窗口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中心设置窗口采取集中办公的形式,各部门设在服务中心的窗口,为各部门对外服务的唯一窗口。负责收件,内部传送审批,批准件及证件从各部门设在服务中心的窗口发给申报单位。需并联审批的项目,由各牵头部门事先将会议通知及需并联审批的材料,分送相关部门设在服务中心的窗口,实行联合现场办公。2004年7月,九江华林特殊钢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时,工作人员全程代办所有手续。2005年8月,九江县神奕豪都娱乐有限公司办理证件时,中心召开由县发计委、工商局、文广局、消防大队参加的并联审批会,实行现场联合审批,使本需一个月办成的事,一个星期内全部办好。中心实行专户核算。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设专门核算服务中心预算外资金收入之财政专户。进入服务中心部门、单位和尚未进入中心部门、单位所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全部缴人该账户,再由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回拨到各窗口单位使用。进人中心单位的收费项目能少则减,收费标准,就低不就高,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都在各窗口办事指南中公布。各部门收费时,向企业或个人开具缴款通知单,企业或个人凭此向中心缴费窗口缴费,缴费窗口凭缴费单据,向企业或个人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实行票款分离,“一个窗口”收费。至2005年12月,共办证44862个,收费金额9705212元。同时各乡(镇)办证大厅均做到一道门办好,在承诺日办结,并实行跟踪服务。同年,对行风评议的倒数3名者,进行通报,将倒数第1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倒数第2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倒数第三名单位主要领导在大会上作表态性发言。是年,在全县各企业开展“百企千人评机关”活动中,组织企业老板对行政部门的办事效率、服务质量进行评议、监督,共收到表扬信函18件,批评信息3条,要求和改进的建议5件,使招商服务得到进一步提高。
  [=此处为表格(2002-2005年行政服务中心办证收费情况统计)=] 强化机制2002年,县委成立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长和分管副县长分别任组长、副组长。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场)同时成立招商引资小组,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4家副职以上领导,均在电视台向全县人民承诺,每人引进1个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入园工业项目,或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非人园项目。2004年,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明确招商项目责任单位和挂点领导,年底前必须投产项目9个,县委书记、县长等为挂点领导;年底前必须开工项目8个,县委副书记、政府副县长等为挂点领导;须进一步落实和跟踪项目7个,县委副书记、政府副县长等为挂点领导,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等17个单位为招商项目责任单位。2005年9月,县委、县政府,在县招商局基础上再设沿江经济发展招商局、外资招商局,在世纪经济城增挂经济城招商局牌子。县招商局为内资招商局,主要负责国内各省市资金引进,重点引进长江三角和珠江三角等发达地区资金;沿江经济发展招商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沿江产业集群区工业及物流项目的引进;外资招商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境外、国外资金及项目引进;九江世纪经济城招商局既注重引进商贸企业,又引进工业项目。沿江、外资、内资招商局都设立驻外联络处。是年,还实行县领导定点联络招商,县党政班子成员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每人选一个全国经济百强县(市),进行定点联络招商。通过定点招商,全县共引进内资项目74个,其中工业项目60个;签约并注册外资项目5个,注册资金1666万美元。
  拓宽渠道2002年,县委、县政府认真学习广丰、龙南招商引资经验,实行全方位招商。成立专业招商团队,由18个有招商进园任务的单位组成,设总团1个,下设3个分团,每6个单位为1个分团。分团团长由总团团长、副团长兼任,团员为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工作人员,每个单位1-2人。每个分团下设小分队,每两个单位为1个小分队,牵头单位负责人为分队队长。每个分团主攻1个省,具体是第一分团驻广东省,3个小分队分驻东莞市、广州市和顺德市、深圳市;第二分团驻福建省,两个小分队分驻厦门市、福州市;第三分团驻浙江省、上海市,5个小分队,分驻宁波市、温州市、金华市和杭州市、绍兴市、上海市。2003年3月,县委、县政府聘请范文斌等18名人士为九江县招商顾问,通过借脑、借力、借信誉进行多渠道招商。2004年2月,县委、县政府分行业组建8个专业招商队,即建材、纺织、电子、针织服装、化工医药、汽车配件、食品加工、境外专业招商队,并下达目标任务;11月,县政府在浙江温州市东欧大酒店举办“2004年九江县(温州)招商恳谈会”,为县首次大型招商引资洽谈活动。政府县长、县委副书记、人大副主任、政府副县长、政协副主席参加招商洽谈。2005年9月II - 15日,政府县长、县委副书记、政府副县长等参加2005年赣台(九江·庐山)经贸合作研讨会。期间,向客商介绍和宣传县域地理优越及招商优惠政策,散发开发项目宣传册3000余份。
  优化环境2001年8月,县委、县政府在庐山东路石门村设沙城工业园区,由上海同济大学设计院设计,总体规划面积666.7公顷。采取“分期开发、滚动发展、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开发方式。2002年底,工业园区“三通一平”(路、水、电通,地面平)工程完成33.3公顷。九江高新金属包装公司等23家企业第一批进驻沙城工业园。2003年3月,县委、县政府为实施沙城工业园二期66.7公顷土地“三通一平”工程,向全县干部借款500万元,以缓解短期内资金难以筹措的困难。2004年3月,为进一步完善园区功能,实施工业园东区33.3公顷“三通一平”工程,县委、县政府,再次向全县干部借款300万元。所借款项,按年7.2%比例给予奖励。至2005年止,县政府投入工业园建设资金3000余万元,一、二期工程完成平整土地133公顷、主干道水泥路面硬化长1200米、供电主干线路1.2万米、供水管道5000米、下水道4000米等。已建成面积2平方千米,具有“一流规划、一流建设、一流产业、一流服务”的高质量、高标准花园式工业新区。
  奖惩兑现2000年,县委、县政府制定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号召全县各部门、各单位主动招商,凡引资招商成功者,不论单位和个人都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2001年,全县招商引资先进单位9个,共奖励人民币2.8万元,其中县供销社、沙河街镇为第一名,各奖5000元;县经贸委、沙河乡为第二名,各奖4000元;县粮食局、永安乡为第三名,各奖3000元;县委机关为第四名,奖2000元;人大机关、县水产局为第五名,各奖1000元。2003年3月,县委、县政府对2002年度招商引资、引资人城先进单位予以奖励,对没有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单位在职干部工资正科级300元/人、副科级200元/人、一般干部100元/人。招商引资先进单位第一名为县委办、招商局、沙河街镇,各奖5000元,第二名为财政局、商业局、马回岭镇,各奖3000元,第三名为沙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二轻局各奖1000元;引资人城先进单位九江世纪经济城办公室、保密局、财政局,各奖1000元。未完成招商任务单位有农业局、城子镇、新塘乡、旅游局、文广局、科委、卫生局、统计局、外贸局、房产局、审计局11个单位,共扣发干部工资36900元。2004年2月,县委、县政府对招商引资奖惩办法补充新的条款,将小分队招商实绩作为干部年度考核重要依据,所引进项目凡在2004年12月31日前签订合同并开工均给予项目奖,投资总额在500 - 1000万元的奖励5000元,1001 - 2000万元的奖1万元;2001 - 5000万元的奖2万元,5001 -1亿元的奖3万元,1亿元以上的奖4万元。奖金60%奖给小分队个人,另中介奖照发。凡未完成任务的小分队除通报批评外,还要在全县招商引资大会上说明情况。2005年9月,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凡引进1个经审计部门认可、首期固定资产投资超亿元或外资超1000万美元的工业项目,奖励中介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聘用制指标1个,人员由中介人自行安排,项目签约时,由人事劳动部门核发预备通知,项目竣工投产时,由审计部门审计核实、人事劳动部门开具正式接受介绍信;凡引进首期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 - 9999万元的工业项目,给予项目中介人或项目引进单位(不含县直单位),在项目产业税收地方分成部分扣除优惠给企业部分外,按受益财政实际所得10%进行奖励;凡引进首期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给予项目中介人或项目引进单位(不含县直单位),在项目产生税收地方分成部分扣除优惠给企业部分后,按收益财政实际所得8%进行奖励。奖励期限从企业实现税收制度起,连续5年不变。原定的引进工业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3‰的比例奖励中介人的政策不变。2004—2005年,县政府对招商引资中介人、部门、外商、投资企业、获质量体系认证企业、金融部门等共奖励人民币1180万元。
  优惠政策2000年6月,为鼓励外商来域内投资,县政府制定外商投资若干规定,凡8条20项,内容涉及投资方式,产业重点,税收、规费减免,土地等,在各项政策上为民营企业投资提供优惠。同年10月,县委、县政府为进一步加快招商引资步伐,着力整治投资环境,向外来投资者及其创办的企业颁发“九江县外来投资者证”、“九江县外资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牌”及“外资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卡”,凡持有证、卡、牌者均列入重点保护对象,各行政执法、经济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准”,即不准到外资企业进行各种检查(财税部门正常工作除外);不准对外商进行人身、住宿检查;外商车辆一般性违章,以教育为主,不准罚款、扣车、扣证;不准向外商乱摊派报刊、杂志征订,乱要赞助、捐赠;对侵犯外商人身安全案件,公安司法部门,应从严、从重、从快限时处理,不准无故拖延;不准对外商及外资企业进行打击报复,恶意刁难,敲诈勒索,吃拿卡要;不准查封外资企业的财产和账目;外资企业在基建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随意干预;不准干扰、破坏外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与外资企业发生矛盾,应由招商局提交县政府协调解决,任何单位不准激化矛盾和自行处理。对违反“十不准”者,轻者罚款,重者新闻曝光.单位主要领导要接受组织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2002年7月,县委、县政府为让利惠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土地政策:凡外商固定资产在100万元工业项目,县政府无偿提供土地0. 33公顷(5亩);固定资产投资额2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无偿提供土地0. 67公顷(10亩);超过2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超额部分每100万元无偿提供土地0. 13公顷(2亩)。税收政策:年纳增值税额在100万元以上企业,自投产之日起计算,第一、第二、第三年内分别按地方分成部分的60%、40%、20%奖励给企业;凡进园区工业企业,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算起,5年内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县享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扩大规模再发展;凡外商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 - 3000万元之间(含3000万元),其所缴增值税在原3年内分别按地方分成部分比例奖励的基础上,再延长两年享受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的20%比例奖励政策,其企业所得税在原减免5年的基础上,再延长两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县享部分全额奖励政策;凡外商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者,其企业增值税再延长3年享受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的20%比例奖励政策,其企业所得税再延长3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县享部分全额奖励政策;凡进入工业区的境外投资生产性企业自用的车辆6年内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全额征收后全额奖励给企业;进入工业园区的企业,凡属高科技产品的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纳税在100万元以上的,土地占用税、房产占用税全额征收后全额奖励给企业。其他政策:凡在工业园区内新办的企业所有证照办理只收取成本费,生产期间国家已经开征的环保费及资源性规费按国家最低标准30%收取,其他各种规费一律免征5年,免征期满后按最低限额减半征收。凡进人工业园企业申请用电、用水及通信的有关部门须优先受理,并免收增电增容补贴费、供水增容费。凡在工业园区投资者及其家属给予办理农转非手续,办理时只收取工本费,其子女入托、上学、就业、就医等,享受县城居民同等待遇。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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