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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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367
颗粒名称: 企业改制
分类号: F271.1
页数: 2
摘要: 1986年,县内国有企业改革,主要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整体竞争能力。1987年,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租赁经营责任制,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公开招聘厂长(经理)。全县先后有24家工交企业实行公开招标,具体由投标人提出标书、自设标底,制定治厂方针,通过县体改委审查、筛选,确定几位有竞选能力的人,公开发表演说、进行答辩,由评委打分,得最高分者中标。县经贸委系统10家企业,除已关闭停产的东风煤矿外,全部进行公开招标,占全县招标总数的41. 67%。县二轻系统有赣北木材厂、九江油毡厂、九江县服装厂、九江县家具厂、电动喷雾器厂、九江县五金厂6家企业实行招标,占全县招标总数的25%。中标者有原企业厂长、副厂长,也有外单位人员。经过1-2年的生产经营,全县招标承包的企业生产经营仍未见转机,最终承包人都先后提出辞呈,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中止承包。
关键词: 企业体制 体制改革

内容

1986年,县内国有企业改革,主要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整体竞争能力。1987年,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租赁经营责任制,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公开招聘厂长(经理)。全县先后有24家工交企业实行公开招标,具体由投标人提出标书、自设标底,制定治厂方针,通过县体改委审查、筛选,确定几位有竞选能力的人,公开发表演说、进行答辩,由评委打分,得最高分者中标。县经贸委系统10家企业,除已关闭停产的东风煤矿外,全部进行公开招标,占全县招标总数的41. 67%。县二轻系统有赣北木材厂、九江油毡厂、九江县服装厂、九江县家具厂、电动喷雾器厂、九江县五金厂6家企业实行招标,占全县招标总数的25%。中标者有原企业厂长、副厂长,也有外单位人员。经过1-2年的生产经营,全县招标承包的企业生产经营仍未见转机,最终承包人都先后提出辞呈,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中止承包。
  1997年4月,县委、县政府制订《关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县党发[199719号),对县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以推行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改制。改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本企业职工(含离退休、内退职工)每人认购不得少于4股基本股(每股1000元)。对不愿认股、购股或不愿在改制后企业工作的职工,不按有关规定向企业缴纳各种保险金(包括集体和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及管理费,改制后的企业将人员档案一律移交县人才交流中心或技术工人交流中心管理。改制后的企业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此次改制因时机不成熟,机制不健全,改制后的企业又陆续退还职工所购股份股金。
  2001年5月,县委、县政府为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企业产权转让和资产重组,盘活资产存量,促进经济总量增长,制订《关于全面推行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县党发[2001)13号),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中心,以置换职工身份为突破口,以国退民进为重点,以盘活现有资产存量为目的的企业改制工作全面启动。至2005年,全县91家国有(集体)企业,已基本完成改制工作的69家,占改制面的75. 8qo,正在改制企业4家,占改制面的4.4%,尚未启动改制的企业有18家,占改制面的19.8%。全县国有(集体)企业职工10062人,已安置6843人,占总职工人数的68%。其中进入社保2689人,身份置换4154人。改制企业共出售产权6200万元,其中用于职工安置4800万元,归还银行债务及其他费用1400万元。核销金融部门债务7429万元。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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