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水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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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33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水政管理
分类号: C93-0
页数: 2
摘要: 行政管理1986年,县水利电力局下设工程管理站、机电排灌站、水利技术指导站、勘测设计室、防汛抗旱办公室、人秘股等办事机构。1990年,设水土保持站(简称水保站下同)。1991年,增设水政股。2000年9月,成立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领导小组,下设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与水保站合署办公。2003年,县水利电力局更名县水利局;防汛抗旱办公室升格为副科级单位,定编5人。2004年,水资源办公室从建设局划入水利局;改人秘股为行政办公室;勘测设计室与水技指导站合并。2005年,全局设有工程管理站、机电排灌站、水利技术指导站、水土保持监督站、防汛抗旱办公室、水资源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和水政股等8个内设机构。全局在岗干部职工69人,其中中级工程师8名,助理工程师3名。1986年,全县各乡镇场均设有水利管理站,共配有水利干部40人。县局下属机构有物资供应站、长江固岸治理指挥部、马头水库管理处、赛城湖大闸管理处等4个单位。1990年后,随着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钢材、木材、炸药等取消计划分配,水利物资供应站随之撤销。2003年,成立九江县长江河道管理局,长江固岸指挥部同时并人,属县水政主管部门授权管理县境内长江河道、长江岸线治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
关键词: 管理 方法

内容

行政管理1986年,县水利电力局下设工程管理站、机电排灌站、水利技术指导站、勘测设计室、防汛抗旱办公室、人秘股等办事机构。1990年,设水土保持站(简称水保站下同)。1991年,增设水政股。2000年9月,成立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领导小组,下设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与水保站合署办公。2003年,县水利电力局更名县水利局;防汛抗旱办公室升格为副科级单位,定编5人。2004年,水资源办公室从建设局划入水利局;改人秘股为行政办公室;勘测设计室与水技指导站合并。2005年,全局设有工程管理站、机电排灌站、水利技术指导站、水土保持监督站、防汛抗旱办公室、水资源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和水政股等8个内设机构。全局在岗干部职工69人,其中中级工程师8名,助理工程师3名。1986年,全县各乡镇场均设有水利管理站,共配有水利干部40人。县局下属机构有物资供应站、长江固岸治理指挥部、马头水库管理处、赛城湖大闸管理处等4个单位。1990年后,随着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钢材、木材、炸药等取消计划分配,水利物资供应站随之撤销。2003年,成立九江县长江河道管理局,长江固岸指挥部同时并人,属县水政主管部门授权管理县境内长江河道、长江岸线治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
  工程管理1986年,各类水利工程按规模级别和工程效益大小,实行县、乡、村三级管理体制。全县42座防洪工程中,有16座千亩至万亩以上圩堤由所在乡镇场管理,其中赤心堤、永安堤江堤护岸治理由县长江固岸治理指挥部直接管理;26座百亩以上圩堤由所在村委会管理。全县22座涵闸,除赛城湖大闸由县赛城湖大闸管理处直接管理外,其余21座均由所在乡镇管理。全县69座小(二)型以上水库蓄水工程,其中:马头水库由县马头水库管理处直接管理;12座小(一)型水库由所在乡镇管理;56座小(二)型水库由所在村委会管理。全县50座电力排涝站,其中:有18个装机200千瓦以上机站由所在乡镇管理,其余由所在村委会管理。全县75座电力灌溉站,均由所在村委会管理。各级管理单位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对各类水利工程实行岁修、设备更新改造和维护安全运行,对重大险情处理或工程改造项目编报计划上报县水利局,统一安排资金、材料,实行统一管理监督和项目实施。防汛抗旱期间,服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与调度。
  水费征收 1991年,县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实行供水工程有偿供水制度,使用工程供水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向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缴纳水费,统一执行全县用水价格标准,并改以币计收为以稻谷实物计收。1997年,进一步规范全县水费征收范围、标准和办法。分灌溉水费和基本水费两项,灌溉水费中的中型水库每亩(666. 67平方米,下同)年征收稻谷10千克(含水稻、棉花、果木和其他经济作物),小(一)型水库每亩年征收稻谷7千克,小(二)型水库每亩年征收稻谷5千克;基本水费即进行农田机电排灌的所有耕地面积每亩年征收稻谷3千克,各类大小圩堤保护费每亩年征收稻谷5千克,水利工程养殖水面每亩年征收稻谷1千克。征收办法按全县排灌面积由乡统一落实到村、组、户,列入年度农户承包合同,农户按照核定的数额在夏粮及棉花入库时一次交清,由乡财政在粮站、收花站代收,上交县水电局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国有水利工程水费85%留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作为工程维修管理费用,10%上交县水电局,5%返回代收单位;集体水利工程水费60%用于当地水利工程建设和维护,35%留乡镇水管站,5%上交县水电局。按比例返回的水费使用由各乡镇水管站和工程管理单位按规定上报县水电局审批后,从专项账户直接拨付到工程项目,不得任意改作他用。2003年后,随着国家取消农业税等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水费收取率逐年下降。
  水政执法检查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后,水政执法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县水政管理监察部门依法行使全县水法宣传和水政执法工作,负责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实施取水许可证和水资源有偿利用收费制度,查处和打击各种破坏水利设施、设备的违法犯罪案和非法采矿采砂案件。2000 - 2005年,全县向工矿企业用水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13份,年征收水费8.6 -9.7万元。查处非法在长江的采砂船523艘(次),其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采砂船517艘(次)。清理拆除妨碍水利工程安全的违章建筑物15处,总面积763平方米。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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