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渔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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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298
颗粒名称: 第九章 渔业
分类号: S9
页数: 7
摘要: 养殖水面县境内水产养殖水面广阔,资源丰富。湖泊、水库、池塘、渠堰星罗棋布,拥有水面13333. 34公顷,其中可养水面11828.2公顷,占总水面88.71%。1986年,全县已养水面10963. 47公顷,占可养水面92. 69%。其中湖泊已养水面9079. 67公顷(含赤湖客水养殖面积4589. 94公顷),水库已养水面340公顷,池塘已养水面960公顷,渠堰已养水面307公顷,精养池276.8公顷(含鱼种池36公顷)。1987年后,随着一些湖汊被围垦改造,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导致水产养殖面积逐年略有递减。1988年,全县养殖面积10618. 73公顷,比1986年减少3. 14%。1993年,全县养殖面积10424. 07公顷,比1986减少4. 92%。1995年后,重视保护生态环境,实行平垸行洪退田还湖;1997年,县政府又制订开发“荒水”优惠政策,鼓励群众投资开发荒水养殖,结合农业开发将滨湖区低产水田改造成精养鱼池,水产养殖面积不断扩大,养殖效益日益增加,水产生产蓬勃发展。2005年,全县水产养殖面积10695. 73公顷,比1993年增长2.6%。
关键词: 传统渔业 商品渔业

内容

养殖水面县境内水产养殖水面广阔,资源丰富。湖泊、水库、池塘、渠堰星罗棋布,拥有水面13333. 34公顷,其中可养水面11828.2公顷,占总水面88.71%。1986年,全县已养水面10963. 47公顷,占可养水面92. 69%。其中湖泊已养水面9079. 67公顷(含赤湖客水养殖面积4589. 94公顷),水库已养水面340公顷,池塘已养水面960公顷,渠堰已养水面307公顷,精养池276.8公顷(含鱼种池36公顷)。1987年后,随着一些湖汊被围垦改造,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导致水产养殖面积逐年略有递减。1988年,全县养殖面积10618. 73公顷,比1986年减少3. 14%。1993年,全县养殖面积10424. 07公顷,比1986减少4. 92%。1995年后,重视保护生态环境,实行平垸行洪退田还湖;1997年,县政府又制订开发“荒水”优惠政策,鼓励群众投资开发荒水养殖,结合农业开发将滨湖区低产水田改造成精养鱼池,水产养殖面积不断扩大,养殖效益日益增加,水产生产蓬勃发展。2005年,全县水产养殖面积10695. 73公顷,比1993年增长2.6%。
  鱼苗养殖20世纪80年代,随着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县内鱼苗生产由传统的长江天然装捞向人工孵化转变。1986年,青、草、鲢、鳙四大家鱼鱼苗孵化生产达到高峰期,孵化点遍布滨湖地区赛城湖、赤湖、洗心桥、永安等地,年孵化量达10388万尾。1992年,九江市水产科学研究所与县共同实施“彭泽鲫规模开发”星火计划,推广彭泽鲫养殖和苗种繁殖试验获得成功。是年,全县苗种生产首次突破2亿尾。次年,彭泽鲫鱼苗开始外销,远至东北几省。赛城湖鱼种分场是专业从事鱼苗孵化繁殖、鱼种(冬片)生产的国有企业,拥有鱼种池67公顷,渔业职工200余人,是全县最大的鱼苗、鱼种生产基地。1998年,九江发生特大洪灾,赛城湖鱼种池被冲毁,亲鱼及鱼种人工孵化设施、设备损失殆尽。全县苗种孵化跌入低谷,鱼苗孵化量仅存1.3亿尾。1999年,县内四大家鱼人工孵化设施仅存赤湖平头山水产场1处,大量鱼苗依靠从湖北、安徽和本省丰城市调入。2001年,省外贸公司水产分公司在赛城湖重建人工孵化鱼苗繁殖设施,年孵化繁殖水花鱼苗3000万尾。至2005年,全县水毁鱼苗繁殖场经过恢复性重建和整合扩建,人工孵化鱼苗产量达8. 51亿尾,其中彭泽鲫夏花达5亿尾,创历史新高;全县鱼种生产有赛城湖水产场、赤湖平头山鱼种场,省棉科所和永安、港口等处,鱼种养殖面积163. 54公顷,年生产大规格(10 - 15厘米)鱼种300余吨。
  成鱼养殖 1986 - 2005年,随着农村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深入,县内成鱼养殖以国营、集体、个体或联户承包养殖为主体,养殖技术、养殖水平不断提升,养殖产量大幅提高。1987年,全县成鱼养殖产量1747吨,1995年13902吨,2005年突破2万吨大关。
  养殖方法逐步由人放天养向人工喂养转变。1987年,全县推广“双丰产”活动,推广面积365. 33公顷,由于推广面积偏大,投喂精料不足,产量较低,效益不明是。1988 - 1991示范年在全县范围内再次推广“双丰产”活动。推广池塘养殖133. 33公顷,实现公顷单产323千克,湖泊水库560公顷,单产82千克,目标同样不够理想。1993 - 1994年由农业部组织实施“丰收计划”,九江县列入项目面积是池塘养鱼266. 67公顷,全部实行人工投喂,结果实现单产500千克,由赤湖场、港口街镇、白华乡、永安乡、城子镇、沙河乡组织实施,比实施项目前平均单产净增100千克以上,“九江县266. 67公顷池塘优质高产综合养殖技术”荣获农业部“丰收计划”推广三等奖。1995 - 2005年,全县池塘、小型湖泊从根本上改变了人放天养现状。
  养殖模式由单一养殖向综合立体养殖转变。1990年,受市场引导,单一的养殖逐步向综合养殖、综合利用推进,促进了水产养殖产业经济效率提高,助推综合立体养殖发展。1997年,全县综合立体养殖面积达1666. 67公顷,配套养猪4000头,养牛(羊)400头,种植苏丹草、黑麦草93. 33公顷。涌现江洲镇水产养殖开发公司等综合立体养殖先进典型。至2005年,综合立体养殖已被各类养殖场、专业养殖户普遍采用。
  养殖品种由常规品种向特种水产品种转变。20世纪70年代永安爱国村开始引进河蚌育珠,后来发展至赛城湖、洗心桥、城子镇、白华一带;赛城湖大湖试养蟹苗亦获成功。90年代初,马回岭、新合、沙河乡、沙河街镇一些专业户发展养甲鱼、黄鳝、牛蛙等特种水产,均取得较好效益。全县特种水产养殖开始步入正常发展轨道。1993年赛城湖成立特种水产养殖场,3300余公顷大湖和26. 67公顷暂养湖共投放蟹苗4000千克,年终收获成蟹24吨,产值250万元;白华乡张贤龙、黄老门乡王帮兴建温室养甲鱼,带动当地养殖发展。白华乡成为全县特种水产养殖发展最快的典型,全乡60%的村大力发展特种水产养殖,养殖面积4.5公顷。其中长河村成为养鳝专业村,王家堡和白华寺村成为甲鱼养殖专业村。1997年,市场青虾货紧价扬,九江市推广青虾养殖,九江县实施青虾“5426”工程(即发展青虾养殖面积5000亩、亩产40斤、总产20万斤、产值600万元)。赛城湖大湖投放银鱼卵600万粒,马头水库投放银鱼卵15万粒,新合涌塘湖引进福寿鱼4.5万尾人工养殖,这些特种水产品项目实施由于受技术和自然条件局限,效果不佳,未能全县普及和推广。2000年,赤湖围网水面招商引资,引进上海、安徽、江苏商人养蟹,带动全县河蟹业全面发展。2002年,赤湖河蟹养殖面积1000公顷,全县养殖1466. 67公顷,河蟹总产420吨,特科水产总量突破5000吨。2003年、2004年、2001年,全县特种水产品量分别达6000吨、8052吨、9035吨。
  养殖基地1986年后,县内水产养殖以湖泊、水库、塘堰、港渠为依托,逐渐形成规模水产养殖基地。
  赛城湖养殖基地是一个以赛城湖大湖养殖为依托,向周围辐射的水产养殖区域,主要包括赛城湖水产养殖分场、渔种分场、城门分场、九江吉祥特种水产养殖场;连接周边养殖区域有省棉科所水产养殖场、永安爱民水产养殖区;连接大湖养殖区域有长山沐湖养殖区、城门张家湖养殖区、新合卫东湖养殖区、沙河街镇枫树湾水产养殖区等。养殖区域内养殖总面积4000余公顷,养殖品种有44种,主要品种有彭泽鲫、四大家鱼、鳊、鲤、鳜、鲶、黄颡鱼、小餐鱼、乌鳢、鲴、虾蟹类等。主产四大家鱼和鲫、鲤,占总产90%。
  水产养殖分场是以经营大湖养殖为主体,以商品鱼养殖为目标的国营水产养殖企业。经营大湖水面3733. 34公顷,每年晚冬早春季节向大湖投放冬片鱼种75 - 100吨,以人放天养为主,下半年收获商品鱼400 - 1100吨。在放养成鱼的同时套养河蟹和青虾,河蟹和青虾最高年产量达70吨。2003 - 2005年连续3年在江西省第三、第四、第五届河蟹节上获奖。
  鱼种分场是从事鱼种生产的专业型生产企业。以鱼苗孵化、鱼种生产为主导的企业,有精养鱼池6. 67公顷,从业人员200人,专业技术人员60人。2001 - 2005年,每年可向社会提供冬片鱼种150余吨,孵化鲤、鲫及其他水花鱼苗6-8亿尾,向省内外销售彭泽鲫夏花鱼苗5-6亿尾,是九江县最大的苗种生产基地。
  城门水产场是赛城湖总场管辖的养殖分场,养殖水面原属大湖连接部分,20世纪80年代初期从大湖中围垦出来,养殖面积200公顷,以养殖成鱼为主。有农垦国营职工30人,技术工人10人,捕捞渔船8只,每年捕捞产量100吨左右。2000年后,城门分场受市场经济冲击,经济效益下滑,转包给私人经营,承包者每年上交城门分场租金13万元。
  九江县吉祥特种水产养殖场是2003年江西省外贸九江水产公司经过股份制改革更名,坐落在赛城湖地界,有精养鱼池近5公顷。主要是收购、暂殖河蟹、银鱼、淡水龙虾、甲鱼、钱钱鮰鱼等特种水产品,暂养、收购后对港、澳地区出口及转口贸易。同时,进行鱼苗孵化生产。2005年,转口河蟹达11吨,孵化鱼苗4000万尾。
  赤湖养殖基地是以赤湖大湖养殖为主体水产品生产集散地。包括赤湖大湖、九江市赤湖水产场、城子镇养殖水域。
  赤湖大湖是九江市最大的自然养殖内湖,正常养殖水面5000公顷,湖内水草资源丰富,养殖鱼类有12个科44个品种,沿湖有7个乡镇、34个自然村,专、副业渔民2万人。大湖分属九江县、瑞昌市、赤湖场三家管理使用。1983年成立赤湖联营公司,按股权多少分配购买捕捞船只。1988年,九江市人民政府对赤湖大湖管理进行招标经营,九江县取得经营权后成立赤湖开发公司,对赤湖进行开发管理,连续经营两年。1990 - 1991年,由瑞昌市承办管理,由于管理难度大,情况复杂,大湖产量跌入低谷。1992年沿湖渔民、外地商人开始对赤湖进行网拦开发,谁开发谁受益。1993年,开发“三网”养殖面积达2080公顷。大湖开发后,开发商和养殖户经济效益连年看好,赤湖开发经验受到省农业厅水产局表彰,并作为先进典型在全省推广。2000年,九江市人民政府将赤湖划分为九江县、瑞昌市、赤湖场分别管理的三大责任湖区,九江县责任区面积为1893. 33公顷。通过责任区的划分,湖区渔业生产秩序稳定。2001年,九江县责任区开始引进外商投资养蟹,鱼蟹养殖全面促进赤湖渔业生产发展,养殖产量大幅提升,2004年,赤湖水产品产量达3500吨。
  赤湖水产场是九江市管辖的以水产养殖为主的农垦企业。拥有职工980人,水产专业技术人员60余人,有精养鱼池137.6公顷,赤湖责任区水面733. 33公顷。有固定资产1.3亿元,年产各种鲜鱼1800吨,特种水产河蟹、青虾、鳜鱼、彭泽鲫、黄颡鱼等主要特种水产品1100吨,已申报无公害水产品产认证,已完成“烟水亭”系列水产品商标注册,是全市重要水产品生产基地。
  城子镇养殖水域大部分是围垦赤湖的养殖水面,面积有270余公顷,以养殖普通水产为主要产品,兼特种水产养殖。主要包括蓼湖、龙江湖、白马湖等。蓼湖是坐落在赤湖村的水面,属赤湖大湖连通水面,是1992年赤湖大湖开发时城子镇围垦赤湖大湖水面一部分,养殖面积200公顷,一直养殖普通水产品,2000年开始混养河蟹,2004年由浙江人承包后又转养珍珠;白马湖养殖面积53. 33公顷,1986—1991年以水产养殖为主,1991年后大部分水面被围垦,以种植为主,水产养殖面积仅13. 33公顷;龙江湖养殖面积40公顷,一直以普通水产养殖为主。
  永安特种水产养殖基地永安特种水产养殖是以原白华乡长河村、白华寺村、王家堡村村民连片养殖的特种水产。1993年,白华寺村民张贤龙把四大家鱼养殖改为甲鱼养殖,取得了很好经济效益,后又把自家棉地改为甲鱼池,扩大养殖规模,许多村民纷纷仿效,有的养殖黄鳝,有的养殖美蛙,有的养殖甲鱼。村民在养殖中尝到甜头,在门前屋后挖池养殖,有的把棉地改成精养鱼池,当时白华寺村已成特种水产专业养殖村。白华乡政府积极鼓励和支持村民发展庭院养殖经济,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长河村主要养殖黄鳝,白华寺和王家堡村主要养殖甲鱼、美蛙,养殖面积达到4.5万平方米。随着永安特种水产养殖规模扩大,带动全县其他地方如港口、岷山、新合、江洲、黄老门等地专业户养殖特种水产。2002年,永安爱民村利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进行低洼田改造,开挖精养鱼池73. 33公顷。2003年,由县水产局在爱民村试点养殖鳜鱼12公顷。2005年,县水产局又在此实施农业部“九江长江水系中华绒螯蟹良种培育基地”项目。
  [=此处为表格(1986—2005年水产品产量)=] 第二节捕捞捕捞水域境内有天然水域捕捞和人工养殖水域捕捞。天然捕捞水域主要是长江过境客水,西段自城子镇边山电站下至赛城湖闸口,东段即江新洲周围南北水道,水域面积4282. 93公顷;其次是鄱阳湖历史习惯捕捞水域,按20世纪80年代初省渔政管理局核准为蛤蟆石一横石头一扬家渡一池口一线;再次是县境内沙河崩岸李村至骆驼山河段、新合杨桥河、狮子蔡桥河等河溪天然石鱼装捞。
  人工养殖水域捕捞主要是赛城湖、赤湖大湖捕捞及其周边围湖养殖水面捕捞,即港口街镇“五一围”,沙河街镇张家湖、枫树湾,城门乡王家湖、小城门湖、泉湖,新合镇卫东湖,城子镇蓼湖、龙江湖、白马湖,永安乡五里长河、爱民港渠,新塘乡马桥湖、沐湖、麦习湖、王家湖;其次是全县水库、池塘、渠堰等人工养殖水域。2005年,全县人工养殖水域捕捞作业面10686. 67公顷,占人工养殖总面积97. 48%。
  捕捞方法历史上传统使用的鱼钩、鱼叉、鱼罩、鱼笼、鱼篮、麻线网等捕捞作业工具,已大部分被淘汰或改造。现代捕捞工具主要有机动捕捞船、木摇船和大型围网及尼龙丝、线系网(有1-4指等多种规格)、密线网、撒网、毫网等。
  赛城湖自1990年始,以毫网装鱼和大型围网捕捞为主,每年秋末冬初大闸放水时,在闸口布毫网装鱼起捕,高峰时日起捕2 -4吨。同时,在大湖以大型围网,把鱼赶到一定范围起捕,日捕4-5吨不等。同时,撒网、系网在局部湖面作业。为照顾沿湖渔民历史习惯,在捕捞季节,实行买水捕捞,分配给沿湖的五峰、赛湖、青峰、土局、杨花等村的兼业渔民,限定渔船数量和使用的系网、小围网作业,但捕获的鱼上岸后多数变成死鱼。2000年,赛城湖水产场采用输氧保鱼措施,进行活鱼起捕、活鲜运输、鲜活上市、大大提高了鱼市竞争力和经济效益。2001年起,实行捕大留小,停止买水捕捞。赤湖沿湖渔民多采用木船和尼龙系网捕捞。
  1992年后,国有养殖水面实行分户网围,谁围、谁养、谁捕的经营方式。马头水库自建捕捞队伍,有养殖捕捞水面67公顷,配置大型围网2套,除水库自捕外,每年冬季向外开展捕捞业务。全县小(一)、小(二)型水库及渠堰等养殖水面捕捞,多由养鱼专业户采用尼龙线系网乘坐小木船或摇盆捕捞。池塘养殖多采取春放鱼苗、冬季排水干塘起捕。石鱼产地群众仍沿用篾编笼装习惯。
  捕捞产量人工养殖捕捞量纳入养殖产量中。天然捕捞量主要是成鱼捕捞和鱼苗铺捞。
  成鱼捕捞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为保护渔业资源,强化渔政管理,严格禁止滥捕和违法捕捞,有效维护天然捕捞正常秩序,县内成鱼天然捕捞量逐年上升。1986年,全县成鱼捕捞量90吨,1994年成鱼捕捞1121吨,比1986年增长11. 46倍。2002年,县境长江江段捕鱼船数量高峰期达111艘,从业人员200余人,全县捕捞量达2084吨,比1986年增长22. 16倍。
  庐山石鱼是县内成鱼中的特产,盛产于沙河、扬桥河、蔡桥河等河溪,年捕捞量2 -5吨。
  鱼苗捕捞20世纪80年代前,县内鱼苗生产完全依靠传统的长江天然捕捞,随着鱼苗人工孵化技术的应用,长江天然捕捞逐年减少。1986年,全县鱼苗装捞棚仅新洲、城子镇2处,年装捞鱼苗5848万尾,捞棚和捞量分别是历史上最多的1958年45处、17.5亿尾的0.04%、0.03%。后鱼苗生产渐被人工孵化所代替。
  第三节加工 20世纪80年代初,赛城湖水产养殖场购置大型冷冻设备,在大量水产品上市不能及时销售时,进行速冻保鲜,待销售旺季以冰冻水产品在市场上销售。1999年,九江市水产局在县境赛城湖创办小型水产加工厂,仅加工一批小野杂鱼产品即告停产。2001年,大量野生龙虾在境内部分地区生长繁殖,港口街镇出现龙虾专业加工户,主要是剥去虾壳留下虾仁,进行速冻冷藏,年产量30- 40吨,部分产品可出口,2003年加工终止。
  庐山石鱼是九江特产,历有个体自制加工传统习惯。1998年,原县水产局副局长李时生建立庐山石鱼开发公司,从事石鱼产品研究、保护、生产、加工、销售等系列活动。
  2004年12月,山东日照美佳食品有限公司在县工业园投资1000万元,兴建日照美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出口型水产品加工企业。2005年,开工建设并投产。已建成加工车间900平方米、冷藏库400平方米、宿舍及附属设施900平方米,并购置单冻机等设备工具138台(套)。主要加工淡水龙虾、银鱼、青虾、鲴鱼、莲藕等水产品,兼营红薯、马铃薯、竹笋等农产品加工。是年,完成加工水产品750吨,其中速冻虾仁547吨、银鱼100吨,完成产值4600万元。
  第四节渔政管理管理机构1986年,县水产局内设人秘纪检股、水产技术推广站、渔政监督管理站。1987年,遵照省政府《关于健全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的通知》,成立九江县渔政管理局,与县水产局合署办公;内设的渔政监督管理站更名为县渔政管理局渔政监督管理站。1991年,按渔政管理职能要求,将赛城湖渔政管理站更名为九江县渔政管理局赛城湖渔政管理站,受县渔政管理局和赛城湖水产场双重领导。1997年,国家实行公务员制度,按“三定”(定机构、定职能、定人员)方案要求,县水产局内设人秘股、生产管理股、渔政管理股,直属机构为县水产局生产技术推广站、县渔政管理局渔政监督管理站。2002年,县乡机构改革,县水产局与县农牧局合署办公,保留人员和县水产局牌子,撤销人秘股,保留生产管理股、渔政管理股。
  1986年,县水产局下属机构有县水产供销公司、县水产建筑公司、县水产养殖试验场、县水产饲料厂。1987年,水产建筑公司因承包人经营不善而撤销;水产饲料厂租给赛城湖五峰村村民经营了3个月停产而撤销。水产养殖试验场租赁赛城湖五峰村菱角湖26. 67公顷水面,签订10年经营合同,养殖3年,连续亏本,1988年转包给九江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养殖经营3年,1990年终止合同,撤销水产养殖试验场。水产供销公司原为商业局副食品公司水产收购组,1984年商业体制改革从副食品公司分离划归县水产局,成立水产供销公司,属县水产局直管国有企业,有正式职工20人,公司驻九江市区大中路148号,租用市天主教堂房产办公和开展水产经营业务,在县城柴桑市场内设有100多平方米水产经营门市部。1989年,国家清理整顿公司,降为县水产供销经理部。2004年6月,企业改制,职工买断工龄,全员进行社会安置。
  养殖水面规范管理1993年,县政府按照省农业厅文件要求,印发《关于核发水面养殖(种植)使用证的通知》,在全县建立水域养殖使用证制度,规范管理养殖水面。因条件制约,仅在部分地区试行。1997年4月,县水产局为全面明晰水面使用权,按上级水产部门部署要求,再次在全县推广养殖水面使用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水面使用权。国有水面由县人民政府核准,集体水面由乡、镇人民政府核准,县渔政局统一编号、登记、发证、存档,初步建立比较完善养殖水面使用证制度。2002年7月,县政府按照农业部、江西省农业厅文件精神要求,制订《九江县完善水域养殖证制度工作方案》。7月17日,县政府在县城良友宾馆召开全县完善水域养殖证制度动员大会,在全县全面实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制度。分别在省棉科所、新合镇开展全民水域和集体水域养殖证核发工作试点,8月中旬全面铺开。至10月底,全县全民水域和集体水域发证率分别达100%、56.8%。2002年8月27日,农业部渔业局水产养殖处副处长樊祥国、省水产局局长官少飞和市水产局领导一行7人莅临九江县检查和指导完善水域养殖证制度工作;2004年9月15日,全国人大农委副主任路明率全国人大农业委员会渔业执法检查组,检查指导九江县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对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工作进行执法调研。2004年12月,《九江县养殖水域规划》完成初稿,2005年2月经过省、市水产主管部门领导、专家和县计委、水利局、土管局相关单位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评审、论证,并先后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反复修改后完成终审稿。2005年6月,县政府批准实施《九江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全县水域养殖正式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捕捞许可证核发20世纪80年代,省渔政管理部门为加强长江捕捞管理,对长江水域实行限额捕捞,限制一定的作业人员、时间、地点、渔船、网具等,严格禁止滥捕和违法捕捞,对专(副)业渔民核发专业捕捞许可证和临时捕捞许可证,委托县渔政监督管理站对渔业船舶进检验,核发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书。同时,为照顾县内历史捕捞习惯,核准进入鄱阳湖捕捞水域及捕捞渔船21艘。
  1990年始,每年10月10日至11月9日是长江中华绒螯回游期,沿江地区渔民组织大型专用渔船在长江捕捞天然中华绒螯蟹。经县申请由农业部东海分局核定“长江中下游专项(特许)捕捞许可证”指标4个、捕蟹船4艘,县分配给江洲、新洲渔民进行专业特许捕捞,捕捞地点集中在江新洲以北江段。1998年,长江中华绒螯蟹资源枯竭,特许捕捞告停。
  2002年,按农业部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在长江和鄱阳湖实行禁渔期制度,农业部印发《关于实行长江禁渔期制度的通知》、省政府印发《关于在鄱阳湖及长江江西段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知》,九江县属重点春禁县之一。长江禁渔期为每年的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禁渔范围为县辖长江水域:第一段上起城子镇边山电站下至赛城湖闸口,第二段上起江洲洲头经八里江至新洲洲尾,即江新洲北水道,第三段上起江洲洲头至新洲洲尾,即江新洲南水道。在禁渔期间,禁止一切渔船、渔网下江作业。禁渔期后才能恢复正常捕捞秩序。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1992年11月,县政府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西省实施渔业法的办法》和《江西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的精神,印发《九江县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的通知》,在全县全面开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但由于农业各方面收费种类繁多,农业各项费用压力大,渔业资源费很难征收到位,每年收费总额不足l万元。1997年3月,县政府再次印发《关于全面开征渔业资源保护费的通知》,重申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各地也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改进措施,确保收费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征收标准按水面类型划分,大湖每公顷征收15元,一般养殖水面每公顷征收45元,精养鱼池每公顷征收75元;收购、贩运、销售特种水产品单位和个人按交易总额5%比例计征;从事全县捕捞作业的按1% -3%的比例征收,兼业捕捞的按3% - 5%比例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由县级渔政管理部门负责征收。征收的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实行取之于渔,用之于渔的原则,一部分资金用于长江和湖泊人工放流和增殖,另一部分用于渔业设施建设和保护。
  渔业资源与野生水生动物保护1997年3月,县政府为保护境内水产资源和珍稀野生水生动物,印发《关于加强保护水产资源和珍稀野生水生动物的通知》,对水产资源和珍稀野生水生动物保护作出明确规定。凡从事收购、贩运、销售水产品和水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须向县渔政管理局申请办理“贩运、经营水产品许可证”;苗种及特种水产品的收购、贩运、销售的单位和个人须办理“江西省水生野生动物特种经营许可证”;严格水产品上市标准:青、草、鲢、鳙500克以下,鲂、鲤、鲌、鳊、鳜、鳡250克以下,鲫鱼、黄鳝、河鳗100克以下,上述标准的水产品不得上市;保护珍稀水生野生动物,中华鲟、白鳍豚、胭脂鱼、大鲵、水獭等国家一、二级保护珍稀水生动物未经特许,严禁捕杀、收购、贩运、销售,严禁捕捉、贩运、销售野生鱼鹰、水鸭等水禽、青蛙,经营贩运中华鳖、棘胸蛙(石鸡)等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水生动物亲体,须经县级以上渔政管理部门办理特许证和准运证;严禁炸鱼、电鱼、毒鱼,严禁销售电鱼机、七厘米以下网目渔网、迷魂阵等有害渔具,禁止印刷、宣传、传授禁止使用的捕鱼方法;凡从事捕捞、养殖、收购、贩运、销售等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须按照《江西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规定,缴纳资源增殖保护费。
  2001年7月,县渔政管理局开展保护青蛙的专项整治,县渔政监督检查人员深入市场、酒店、饭庄,进行专项宣传、检查,张贴发送《关于保护青蛙的通告》、《关于严格水产品上市标准的通知》150份,检查水产品经营户88户,查处违规经营9户。
  渔业纠纷调处五里长河水域权属1986年3月,洗心桥乡港口村组织群众在五里长河南岸滩地围堤脚挖池养鱼,与县棉花原种场引发水域权属纠纷。3月16日,县政府派出工作组,深入实地调查,经与双方协商作出处理意见,责令港口村停止在围堤脚挖池,对已挑土方由县按土方量拨付资金予以弥补,并允许港口村群众继续在滩地种菜或栽树,使矛盾得到缓解。1987年2月,港口村民在原地继续修建鱼池,再次引起水域纠纷。为公正处理化解矛盾,县政府于3月派出以渔政站为主的工作组,对纠纷案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向县人民政府呈送专题调查报告,经县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审议,对五里长河水域纠纷作出处理。五里长河水域(含沿河两岸滩地)权属归棉花原种场所有;尊重群众历史习惯,在不影响大堤安全前提下,允许当地村民挑土筑基、挖土烧砖、造护堤林及季节性种植活动;对已开挖的2公顷鱼池,交由棉花原种场经营管理,开挖鱼池费用按实际土方量和工价每立方米土0.6元计算付给港口村,从而平息了争端。
  江新洲夹套围垦水面权属 1994年,由江洲、新洲共同投资投劳修建的夹套口灭螺围垦工程,存在着水面所有权属争议。1995年,县政府为解决争端,利于水面养殖开发利用,主持召开协调会,就水面权属和管理问题达成协议。江新洲夹套围垦后的水面属江洲镇和新洲垦殖场共同所有,夹套间的荒滩、荒水,属江洲镇和新洲垦殖场本行政区划内的,各自都有开发利用权;为便于管理,江新洲夹套围垦后的整个水面由江洲镇一家开发和管理,从1995年起由江洲镇每年无偿供应新洲垦殖场成鱼1750千克,给新洲垦殖场的水面补偿;围堤土方量分别分摊为江洲54万立方米,新洲4万立方米,江、新洲夹套围垦后的耕地维持现状不变;夹套围垦前江洲镇、新洲垦殖场各自防汛的堤段不变,新洲场改变为从下堵口的闸口以南的211米堤,上堵口归江洲镇管理,水费按江新洲各自受益面积分摊。
  赛城湖沿湖圩堤工程权属 1990年前,赛城湖沿湖围垦的23座圩堤工程,涉及6个乡镇,面积达2066. 67公顷,其中用于渔业的有384.8公顷。1992年,为了明确赛城湖圩堤工程权属,减少赛城湖与周围各乡的纠纷,本着尊重历史,有利于生产经营和稳定管理的原则,经县渔政监督管理站实地调查核实,县政府第二十八次县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赛城湖沿湖目前围垦的圩堤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归属于围垦单位。
  赤湖水面养殖纠纷调处2002年,港口街镇刘仓村村民与瑞昌市白杨乡赤锋村村民为养鱼、采集芡实,在赤湖发生水面群体性纠纷,市政府及时派遣由市渔政局、赤湖场、九江县、瑞昌市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纠纷调处工作组,深入湖区现场调处,经多方协商达成协议,将赤湖水面划分为赤湖场、瑞昌市、九江县分别管理的三大责任区,其中九江县责任区水面面积1893. 34公顷。通过责任区的划分,从而化解了矛盾,稳定了湖区渔业生产秩序。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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