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畜牧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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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29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畜牧管理
分类号: S8-1
页数: 3
摘要: 机构队伍1986年,县畜牧兽医站隶属县农牧局,下设畜牧、防疫、检疫3个专业组。畜牧组负责全县畜牧生产计划性指导、技术推广和基层兽医培训,防疫组承担全县畜禽防疫及耕牛血吸虫病检查、治疗,检疫组负责全县畜禽产品质量检疫。全县设有18个乡(镇、场)兽医站,有从事兽医人员106人。乡镇兽医站行政由乡镇直接管理,县兽医站负责业务指导和兽药供应,经费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1996年,县畜牧兽医站更名为县畜牧中心,下设动物防检站和畜牧兽医总站(负责乡镇兽医站管理),有在职干部职工13人,退休人员3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5人。2002年,因乡级行政区划变更,乡镇兽医站撤并为14个,至2005年,部分兽医人员因业务减少,另谋发展,全县仅有兽医人员38人。 产品质量监督畜禽产品质量监督主要是对上市白肉进行检疫,严控危害人民健康的病猪肉、死猪肉、猪婆肉上市销售。县兽医站每天清晨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猪肉销售市场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后在白肉上加盖合格印监,否则不准上市销售。1995年,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办法,县城以食品公司为定点屠宰场,各乡镇亦相继建立定点集中屠宰点,由县站派员驻点全程负责检疫工作。1996年,县食品公司定点屠宰场检疫首次发现“口蹄疫”病毒携带肉猪,病源来于从河南购进的商品猪。县动物检疫站采取果断措施,将购进的20头携带病毒猪全部烧毁,场地消毒并封锁一个月,以杜绝蔓延。 畜禽疫病防治境内畜禽主要地方病害有25种,其中寄生虫病6种。危害较大发生面积较广的家畜疫病有蓝耳病、伪狂犬、细小病毒、弓形体、传染性胸膜炎、传染性胃炎、附和细胞体、猪瘟和日本乙型脑炎等症;家禽疫病有新城鸡瘟、小鸡白痢、鸡霍乱、禽流感等。1986年始,在疫病防治中,继续贯彻“预防为主,群防群治”方针,动员和组织乡镇基层兽医站和村防疫员力量,全面投入春防秋防工作,坚持每年春秋两季畜禽疫苗注射。1996年后,县畜牧中心按成本为全县各村、组配备一套医疗器械和防疫疫苗、常用兽药。乡镇兽医站兽医人员长年坚持走村串户,送医送药为畜禽查病治病,并对专业户或规模养猪场实行“三包一赔”医疗制度,即包防疫、包治疗、包阉割,因医疗责任造成畜禽死亡负责赔偿。至2005年,全县已基本控制了鸡瘟、猪瘟两大常见多发病的流行,其他畜禽疫病发病率均有效控制在10%以下。 2004年,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病在世界不少国家和国内多处发生,并有人员感染死亡,离县境最近的湖北省黄梅县小池口镇也突发禽流感疫病。针对疫情和近距离的传染源,县委、县政府立即采取紧急预防、监控措施。首先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监测信息网络,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二是从县直机关抽调百余名干部,组成18个督导组,分别深入各乡镇和大中型养鸡场、专业户,督促检查预防监控措施落实情况。三是印发防治技术资料、彩色宣传挂图15万余份,广泛张贴和散发,并运用电视、广播宣传媒体宣传普级预防常识,增强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各乡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分别制订“防治禽流感措施紧急预案”,组建应急小分队,乡镇领导24小时临阵指挥,队员随时待命,一旦发现疫情,做到立即封锁,就地扑杀,严防蔓延和扩散。
关键词: 畜牧业 发展

内容

机构队伍1986年,县畜牧兽医站隶属县农牧局,下设畜牧、防疫、检疫3个专业组。畜牧组负责全县畜牧生产计划性指导、技术推广和基层兽医培训,防疫组承担全县畜禽防疫及耕牛血吸虫病检查、治疗,检疫组负责全县畜禽产品质量检疫。全县设有18个乡(镇、场)兽医站,有从事兽医人员106人。乡镇兽医站行政由乡镇直接管理,县兽医站负责业务指导和兽药供应,经费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1996年,县畜牧兽医站更名为县畜牧中心,下设动物防检站和畜牧兽医总站(负责乡镇兽医站管理),有在职干部职工13人,退休人员3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5人。2002年,因乡级行政区划变更,乡镇兽医站撤并为14个,至2005年,部分兽医人员因业务减少,另谋发展,全县仅有兽医人员38人。
  产品质量监督畜禽产品质量监督主要是对上市白肉进行检疫,严控危害人民健康的病猪肉、死猪肉、猪婆肉上市销售。县兽医站每天清晨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猪肉销售市场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后在白肉上加盖合格印监,否则不准上市销售。1995年,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办法,县城以食品公司为定点屠宰场,各乡镇亦相继建立定点集中屠宰点,由县站派员驻点全程负责检疫工作。1996年,县食品公司定点屠宰场检疫首次发现“口蹄疫”病毒携带肉猪,病源来于从河南购进的商品猪。县动物检疫站采取果断措施,将购进的20头携带病毒猪全部烧毁,场地消毒并封锁一个月,以杜绝蔓延。
  畜禽疫病防治境内畜禽主要地方病害有25种,其中寄生虫病6种。危害较大发生面积较广的家畜疫病有蓝耳病、伪狂犬、细小病毒、弓形体、传染性胸膜炎、传染性胃炎、附和细胞体、猪瘟和日本乙型脑炎等症;家禽疫病有新城鸡瘟、小鸡白痢、鸡霍乱、禽流感等。1986年始,在疫病防治中,继续贯彻“预防为主,群防群治”方针,动员和组织乡镇基层兽医站和村防疫员力量,全面投入春防秋防工作,坚持每年春秋两季畜禽疫苗注射。1996年后,县畜牧中心按成本为全县各村、组配备一套医疗器械和防疫疫苗、常用兽药。乡镇兽医站兽医人员长年坚持走村串户,送医送药为畜禽查病治病,并对专业户或规模养猪场实行“三包一赔”医疗制度,即包防疫、包治疗、包阉割,因医疗责任造成畜禽死亡负责赔偿。至2005年,全县已基本控制了鸡瘟、猪瘟两大常见多发病的流行,其他畜禽疫病发病率均有效控制在10%以下。
  2004年,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病在世界不少国家和国内多处发生,并有人员感染死亡,离县境最近的湖北省黄梅县小池口镇也突发禽流感疫病。针对疫情和近距离的传染源,县委、县政府立即采取紧急预防、监控措施。首先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监测信息网络,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二是从县直机关抽调百余名干部,组成18个督导组,分别深入各乡镇和大中型养鸡场、专业户,督促检查预防监控措施落实情况。三是印发防治技术资料、彩色宣传挂图15万余份,广泛张贴和散发,并运用电视、广播宣传媒体宣传普级预防常识,增强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各乡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分别制订“防治禽流感措施紧急预案”,组建应急小分队,乡镇领导24小时临阵指挥,队员随时待命,一旦发现疫情,做到立即封锁,就地扑杀,严防蔓延和扩散。
  为使全县预防、监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有序严密开展,县委对各级干部宣布四条纪律:严肃领导纪律,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一把手是这次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因领导不力、决策不及时、措施不到位,导致禽流感疫病扩散、蔓延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严肃报告纪律,实行县、乡、村、组逐级每日零报告制度,在规定时间,统一报告内容、报告程序,绝不允许延报、漏报、误报、瞒报,因报告制度执行不严延误战机者,依法追究领导人的责任;严肃应急处理纪律,坚决贯彻“早、快、严、小”(早发现、快处理、严封杀、小范围)的处理原则,因封锁不严、扑杀不彻底、消毒不到位,造成疫情蔓延的,给予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罚;严肃部门责任纪律,县直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不得推诿、拖延扯皮、敷衍塞责,是哪一级、哪个部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因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安排部署周密,预防、监控措施得力,使全县安全度过了禽流感病毒流行扩散期。
  动物检疫20世纪90年代初,对全县畜禽生产场(公司)出口、外销活家禽和生猪,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填发“动物防疫证”。1995年,随着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场和各乡(镇、场)生猪集中屠宰点的建立,加强对内销上市猪肉的检疫,全县年检验猪肉4 -6万头,其中县城农贸市场2.5万头。2005年,全县配备检疫员47名,兽医监督员3名。产地检疫工作由专业畜牧场扩大到规模养殖专业户。
  兽药药政药检全县兽药检验、药政管理工作始于2000年,对境内生产、经营、销售兽药、饲料的企业、门点、摊贩实行资格认证审查,核发经营许可证,对经营、销售的兽药、饲料实行严格监督管理。配合农业部和省、市农业厅(局)每年开展1 -2次检查。对兽药进货渠道、兽药质量、饲料营养成分进行抽检化验,发现过期或假冒兽药,下架禁止销售。对销售含金刚烷安和“瘦肉精”等违禁兽药和饲料的企业、门点没收产品并处以罚款,维护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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