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案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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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274
颗粒名称: 火灾案例
分类号: X928.7
页数: 1
摘要: 1993年2月6日,长山乡四华村农民汪某过失用火,造成山场发生重大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60公顷,损失林木700立方米、幼林及竹子4万余株。在市林业公安局统一指挥下,历时9天,将肇事者汪某抓获。
关键词: 火灾 火灾事故

内容

1993年2月6日,长山乡四华村农民汪某过失用火,造成山场发生重大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60公顷,损失林木700立方米、幼林及竹子4万余株。在市林业公安局统一指挥下,历时9天,将肇事者汪某抓获。
  1999年2月13日上午10时,黄老门乡大塘村9组村民吴某(女,42岁,农民)在该村泉山岭的祖坟山烧纸祭祖,因风大引发火灾,烧毁山林70公顷,且直接威胁庐山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和旅游景区安全。市、县党、政、军、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亲临指挥,组织千余军民全力扑救山火,持续到晚8时大火被扑灭。2月15日,吴某被刑事拘留并追究刑事责任。
  2000年3月28日上午11时许,黄老门乡通田村一组冯家山西端大洼山,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火灾事故由该组妇女洪某(女,外号“阳妹”,1974年10月生)在山脚下烧火土粪引发,过火面积164公顷,其中人工杉林55公顷、天然林11公顷、薪炭林98公顷。事发后,县党政军主要领导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洪某被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
  2000年3月29日11时许,狮子镇朗山村与新合镇尖山村交界处黑洼山场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00公顷。经查系朱某(男,1970年生,朗山村4组农民),路经此处乱扔一支半截烟头所引燃,因山谷风大,烟头余火引燃干枯芭茅,风助火势,酿成火灾。朱某立即逃离现场,后被抓获归案。
  2003年11月7日凌晨,庐山自然保护区的面阳山发生特大森林大火,由星子县庐山垅漫延至县境而引起。2时23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紧急通知马回岭镇、岷山乡迅速组织森林消防队和附近村民投入扑火战斗。并迅速组织县直机关干部、武警和海后驻县官兵1000余人投入扑救山火战斗,出动消防车,使用风力灭火机,发射灭火弹。上午10时15分,控制了火势漫延。晚7时,山火全部扑灭。由于发现早,组织领导得力,处理及时,山火虽大,但县境内火灾损失较小,过火面积仅44. 75公顷,有效保护了面阳山1000余公顷森林和海后军用战备仓库的安全。
  2004年2月14日,涌泉乡铁炉村孙家垅山场发生森林火灾,烧毁枫树、涌泉、铁炉3个村森林面积206公顷,受害面积78公顷,造成经济损失29. 02万元。后经查明,此次山火系由瑞昌毗邻山场村民上坟烧纸引燃过来的,转由瑞昌市公安机关查处。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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