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林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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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256
颗粒名称: 第七章 林业
分类号: F307.2
页数: 11
摘要: 森林占有面积据1989年森林资源二类清查统计,全县林业用地总面积2584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29. 6%。比1982年第一次森林资源清查时总面积30613. 34公顷减少15. 59%。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13049公顷,占林用地50.5%。据2004年第五次森林资源二类清查,全县林用地面积达28115.2公顷(剔除划市开发区林用地面积),比1989年增加林用地面积2275.2公顷,增长8.8%,基本恢复到1982年水平。在林业用地面积中,有林地面积12883.2公顷,占林用地面积45. 82%。其中:乔木林面积11970公顷(人工林4220.4公顷、天然林7749.6公顷),竹林面积913.2公顷;疏林地面积358.9公顷,占林用地面积1.28%;灌木林地面积4389.4公顷,占林用地15.61%;造林未成林地面积2823.6公顷,占林用地10.04%;无立木地面积2409.1公顷,占林用地8.57%;宜林荒山面积5244.2公顷,占林用地18.65%;林业苗圃面积6.8公顷,占林用地0.03%。全县林木绿化率(有林地、灌木林、四旁树覆盖率)21.1%。
关键词: 林业经济 林场

内容

森林占有面积据1989年森林资源二类清查统计,全县林业用地总面积2584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29. 6%。比1982年第一次森林资源清查时总面积30613. 34公顷减少15. 59%。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13049公顷,占林用地50.5%。据2004年第五次森林资源二类清查,全县林用地面积达28115.2公顷(剔除划市开发区林用地面积),比1989年增加林用地面积2275.2公顷,增长8.8%,基本恢复到1982年水平。在林业用地面积中,有林地面积12883.2公顷,占林用地面积45. 82%。其中:乔木林面积11970公顷(人工林4220.4公顷、天然林7749.6公顷),竹林面积913.2公顷;疏林地面积358.9公顷,占林用地面积1.28%;灌木林地面积4389.4公顷,占林用地15.61%;造林未成林地面积2823.6公顷,占林用地10.04%;无立木地面积2409.1公顷,占林用地8.57%;宜林荒山面积5244.2公顷,占林用地18.65%;林业苗圃面积6.8公顷,占林用地0.03%。全县林木绿化率(有林地、灌木林、四旁树覆盖率)21.1%。
  蓄积1989年,全县活立木总蓄积65. 40万立方米。其中:乔木林分蓄积50. 95万立方米,占林木总蓄积77. 91%;疏林蓄积1.67万立方米,占总蓄积2. 55%;散生木蓄积1.37万立方米,占总蓄积2.O9%;四旁树蓄积11.41万立方米,占总蓄积17.45%。在林分蓄积中,人工林蓄积25. 95万立方米,占林分蓄积50.93%。其中:人工杉木林蓄积29. 40万立方米,占人工林蓄积93.1%;天然林蓄积25万立方米,占林分蓄积49. 07%。全县竹林总株数8567.1万株,其中毛竹287.5万株。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农村生活用能由烧柴改为烧煤、气(沼气、液化气)、电等多元结构,为封山育林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并通过强化木竹采伐管理,加大查处乱砍滥伐力度,优化林业生产环境,加之20世纪70 - 80年代营造的幼林已进入成材阶段,至使全县活立木蓄积量大幅度增长。2004年,全县活立木蓄积达98. 24万立方米,比1989年增长50. 21%。其中:乔木林分蓄积93. 19万立方米,占总蓄积94. 86%;疏林蓄积0. 84万立方米,占0.86%;四旁树蓄积4.05万立方米,占4. 12%;散生木蓄积0.16万立方米,占0. 16%。全县竹林蓄积202. 07万株,其中:毛竹198. 81万株。在乔木蓄积中天然林蓄积57. 66万立方米,人工林蓄积35. 53万立方米,其中人工杉木林蓄积29. 40万立方米,占人工林蓄积82. 75%。
  [=此处为表格(2004年全县林业用地面积及分布情况)=] [=此处为表格(2004年全县活立木蓄积量统计)=] [=此处为表格=] 林种 1989年,全县有林地面积13049公顷,占林业用地总面积50. 50%。按传统的林种分类,其中用材林面积9687公顷,占有林地面积74.24%;防护林面积971公顷,占有林地面积7.44%;特种用途林103公顷,占有林地面积0.79%;薪炭林526公顷,占4.03%;经济林面积658公顷,占5. 04%;竹林面积1104公顷,占8.46%。1999年后,林种分类按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划分。2004年,全县有林面积12883.2公顷中,生态公益林面积3898公顷,占有林面积30. 26%;商品林面积8985.2公顷,占有林面积69. 74%。规划商品林用地面积14916.8公顷。
  古树名木根据2002年古树调查和2005年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全县有古树名木173株,即樟90株、枫香15株、黄连木14株、银杏8株、枫杨6株、重阳木5株、国槐5株、马尾松6株、苦槠5株、白玉兰4株、桂花2株、皂夹1株、南酸枣1株、糙叶树1株、三角槭l株、九江三角槭1株、女贞1株、小叶栎l株、板栗1株、石楠1株、枸骨1株、浙江桂1株、豹皮樟1株、矩叶卫矛1株。其中树龄在100年以上的名贵古树100株,树龄在500年以上的国家一级保护古树14株,300年以上国家二级保护古树55株。
  [=此处为表格(全县树龄300年以上的名贵古树分布情况)=] [=此处为表格=] 第二节营林采种育苗20世纪80年代末,采种育苗多以村集体林场为基地,自采、自繁、自育、自用,辅之以县内调剂的“四自一辅”方针,以采摘杉、松、樟、枫等用材林树种为主,以冬青、女贞、喜树、紫穗槐等绿化树种为辅。年采种量15 - 20吨,年育种苗20 -30公顷,以确保本县植树造林苗木供应。
  20世纪90年代,采种育苗由以集体为主转向集体、个体等多种形式,种苗除本县自用外开始向周边省、市外销,年销售苗木千万株以上。 21世纪初,采种育苗主要以专业户为主。至2003年,全县苗木种植专业户发展到3960户,主要分布马回岭、岷山、黄老门、沙河等10个乡(镇、场、区)67个行政村,其中规模较大的有马回岭镇的杨溪、杨柳、马头、长垅村,岷山乡的大塘村和沙河经济开发区的蓝桥村。全县从事苗木生产的男女劳力11900个,种植苗木品种200余种。2001年,全县苗木种植面积67公顷,苗木产量1592万株。2002年,苗木种植面积247公顷、产量4923万株,采集林木种子20吨。2003年,全县苗木种植面积达1320公顷、产量19130万株,林木种子采集量16吨,成为江西省林木种苗生产大县。
  马回岭镇个体农民从事苗木生产经营有着数十年历史,20世纪80 - 90年代,涌现一批苗木生产经营的农户,苗木交易日益活跃,并逐渐形成全国性的销售网络,一度远销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地。2000年,随着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和城市绿化热潮的兴起,在镇政府的扶持、引导下,整合土地资源,鼓励农民把不宜种植粮食、棉花的退耕地种植苗木,苗木产业迅速发展壮大。2003年,全镇苗木种植面积达933. 34公顷,品种130余种,其中包括红豆杉、珙桐、红花木莲、乐昌含笑等珍稀树种。全镇有60%的农户从事苗木生产和经营,其中生产苗木面积在2公顷以上的种植大户就有40多家。
  2004年,苗木市场饱和,不少苗木生产专业户开始将苗圃改种水稻、棉花等作物。至2005年,全县苗木种植面积仅保存600公顷,生产苗木4675万株。
  植树造林荒山造林1986年后,全县荒山造林逐步呈现联户承包、专项绿化、中德、中日合作造林和企业合同造林等多种形式。
  联户承包造林1983年,马回岭排山村的熊振义、熊前武几名老共产党员联合6户农民,与村委签订70公顷荒山造林承包合同,拉开全县联户承包荒山造林序幕。至1986年,马回岭全乡承包荒山造林联合体发展到33个、186户,承包荒山860公顷;全县荒山造林专业户和联合体96个、304户,承包荒山造林面积1463.4公顷,成为全县荒山造林一支重要力量。由于责、权、利明确,挖山造林质量高,成活率达95%以上。2005年,全县造林面积在3~4公顷的专业户1200户,造林面积在7公顷以上的专业户345户,最多造林专业户造林面积达37公顷。
  “两路”专项绿化1986 - 1999年,按省政府农业开发总体战要求,为加快沿105国道昌九段(后扩展为昌九高速公路)和南浔铁路(后为京九铁路南浔段)两侧绿化建设,消灭沿途荒山,县人民政府成立九江县“两路”绿化领导小组。1989年,马回岭乡成立“两路”绿化指挥部,组织全乡500余劳力,在杨溪、马头村105国道两旁荒山奋战半个月,完成造林整地160公顷,并在面阳山创建乡林场,后连续奋战6年,共完成造林面积800公顷,其中成林533公顷,为全县“两路”绿化作出表率。
  1995~1997年,全县在“两路”绿化的基础上实施“百里果业工程”建设项目,南起马回岭镇的红桥村,北至涌泉乡的长岭村,沿京九铁路、昌九高速公路大动脉线上6个乡镇24个行政村。第一期,组织全县劳力在马回岭乡富民村、沙河乡兰桥村开展高标准水平阶梯抽槽整地建园示范,营造桃、早熟梨、板栗、杨梅等果树53. 34公顷。至2005年,全县在榜样的推动下共完成两路百里果业带面积1153.2公顷。
  1998 - 1999年,在百里果业工程基础上,实施“翠竹工程”,从浙江临安和庐山区龙门林场引进雷竹、红壳竹、乌鸡竹和高节竹等笋用名贵竹种,在昌九高速公路和京九铁路两侧土质深厚的缓坡地带,共建笋用竹园66. 67公顷。
  中德合作造林为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扶贫,中德两国政府签订无偿援助造林协议,造林项目费用由德方援助700-/0,中方配套30%。1994年7月,县政府向国家申报立项,1997年项目获得批准,1998年3月开始实施,第一期工程在马回岭镇、黄老门乡、沙河乡试点,第二期工程于2001年在全县铺开。至2005年,全县累计完成造林面积3516.1公顷。其中营造防护林1311.7公顷,经济林453.6公顷,封山育林1750公顷,疏林补植0.8公顷。主要树种为枫香、喜树、南酸枣、木荷、栾树、枫杨、香椿等速生阔叶树,兼有杉、马尾松、湿地松等针叶树,采取针阔混交方式营造混交林,以穴垦穴抚方法保持水土和保护本土树种资源,取得造林与保护双赢。2001、2002年,岷山乡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中德合作造林项目先进乡镇”。2004年8月7日,第六次全国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座谈会的17个省(市、区)林业厅、财政厅领导和省项目办主任,亲临县境,参观考查中德造林山场和合同资金使用档案管理工作,获一致好评。
  中日合作造林全称为“保护母亲河行动——中日青年生态绿化示范林工程”。为日本前首相小渊在访华时和中国领导人达成的协议,由日本民间组织日本青年会所使用“小渊基金会”基金,向中方提供无偿资助,用于中方江河环境保护,营造生态林。2000年,九江县是江西省获此资助项目的3个县区之一。项目由共青团县委牵头,县林业局负责实施。实施范围在沙河街镇、沙河乡、狮子镇、岷山乡和城门乡。至2003年,共营造生态林面积480公顷。2004年,共青团九江县委荣获中央8部委联合颁发“保护母亲河五年成就奖”,团县委书记于成林荣获“保护母亲河全国先进个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
  企业合同造林 2004年9月30日,金光集团亚洲纸浆九江金太阳科技林业有限公司与新塘乡政府在县林业局举行合作造林的合同签字仪式,由金太阳公司投资,在新塘乡前进、四华、铜泉、紫荆等行政村营造纸浆原料林2000公顷,林木收益与当地林农8:2分成。至2005年底,完成造林任务666. 67公顷,主要有马褂林、枫香、桤木等速生树种。
  平原绿化境内沿江滨湖平原地区涉及全县10个乡(镇、场)、68个行政村、866个村民小组,平原地区面积占全县总面积36. 58%。为巩固1983年“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县”成果,着力抓好长江沿岸和滨湖平原地区的防护林建设,对已建成的68. 83千米长江堤岸内外的防护林带中的空、残、缺地段全部进行补栽、补植,并对7.2千米无林江堤堤岸,逐年营造防护林,至2005年底,共完成内湖圩堤堤岸绿化11万株。对平原地区内的公路、渠道、机耕道和村庄房前屋后进行植树绿化,初步形成农田防护林网,有效改善了江湖平原地区的生态环境,在历次特大洪水灾害中,较好地保护了江湖圩堤安全度汛。
  义务植树1986年始,每年植树节,县绿化委员会按例规组织县城行政、事业机关干部到旅游风景点、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铁路、公路两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规模较大的有2004年3月12日的植树节,组织76个单位,动员3000余名机关干部,在县自来水厂边凌家垅山场开展义务植树,场面壮观,成效显著,完成植树面积13. 33公顷。至2005年,全县义务植树保存94. 74万株,蓄积达4. 05万立方米。
  退耕还林国家为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在长江流域各省区开展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建设。2003年1月,县政府成立九江县退耕还林办公室,全县退耕还林工作正式启动。退耕还林区域主要分布在马回岭镇、岷山乡、狮子镇、新合镇、新塘乡、涌泉乡等8个乡(镇)68个村,共有退耕还林面积3731.8公顷,其中坡度大于30度的高螃田地面积3016. 44公顷,坡度大于40度的挂壁耕地面积715. 36公顷。至2005年,全县共完成退耕还林造林面积3333公顷,占应退耕还林面积89. 31%,其中退耕还林营造果木面积1333公顷。
  抚育更新幼林抚育 20世纪80年代末,乡村集体林场对新造幼林地以集体专业劳力,实行全垦抚育。头三年在幼林地行间进行带状深翻条垦,套种黄豆、绿豆、花生、芝麻、红薯、西瓜等经济作物,达到抚林和增加经济收入双赢。三年后幼林郁闭封行时,即进行除草、砍杂、松土和防治病虫害等。村组集体营造的幼林山场,每年冬末春初季节,以村组为单位组织劳动力突击上山进行穴垦,做成上低下高的鱼鳞状,既除草又防止水土流失,全县年抚育幼林面积3000 - 5000公顷次。90年代,幼林抚育有集体、联户、个体承包等形式。2004、2005年,经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全县山林产权基本落实到户,所有幼林抚育均由林业产权户各自承担。
  迹地更新20纪世80年代,原营造的人工杉林逐渐进入成材阶段,皆伐面积逐年增多,迹地更新任务逐年加大。采伐迹地更新一般采取深翻改土、培育老蔸发芽育林等措施,间或穴垦、更换树种重新造林。1986年,全县迹地更新面积6.5公顷。至2005年,全县累计迹地更新面积1249.7公顷,年均62. 49公顷。
  营林基地国营林场国营岷山林场是全县木材重要生产基地。1986年,有林业用地面积1540公顷,其中有林面积1426. 67公顷,占林用地面积92. 64%。人工杉木林1069.5公顷,天然林375. 17公顷,活立木蓄积量达5.01万立方米。2004年,全场林业用地面积1282.1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628.1公顷(竹林104.1公顷),年产木材450 - 500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8%。同年,根据国营企业体制改革精神,林场实施体制改革试点,即将在册林业职工按照工龄等不同情况,按人分配给一部分山林,由职工负责造林、营林、管林,山场权属国家所有,林业产品按比例分成,并签订合同,一定50年不变。全场有151名林业职工,共分有林地152. 89公顷。
  乡村林场 1986年,全县有乡村集体林场118个,集体林业专业队伍1600人,抚育管理全县人工杉木林8000公顷及天然林1333. 34公顷。乡村林场对全县林业建设作出重要贡献,曾为全省先进典型。1996年、1997年,城门乡白合村林场获全国造林绿化“四佳”单位。随着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林业经营权逐步转移到个体、专业户,加之乡村集体林场营造的人工杉木林,已成林进入砍伐期,人工林面积逐年减少,乡村办集体林场逐步解体。至2005年,全县有乡村林场50个,专业职工300余人。有山林面积2500公顷,其中杉木人工林成株面积1000公顷。乡村林场主要职责为巡山护林,造林营林由专业户和林业产权个体户所代替。
  第三节护林封山育林封山育林工作年年有安排部署。1991年3月,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下达“二年消灭荒山,三年绿化九江”的奋斗目标,县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行封山育林的通知》。4月11日,召开有各乡(镇场)、县直单位领导参加的动员大会。会后,县林业局派出6个工作组,分赴全县各乡镇开展工作,上山搞规划设计,划定封山育林范围;下村召开会议,签订责任状和封山育林合同,选举落实护林员,制订乡规民约。历经一个半月,全县完成11乡65个村137个封山区,育封面积7160公顷。1992年4月,县政府在沙河乡冷水村召开全县封山育林现场会,总结交流封山育林经验,对全县封山育林起到积极推动作用。1997年,冷水村获全省造林绿化“四佳”单位称号。1998年,封山育林部分纳入中德合作造林管理,全县纳入中德合作造林管理项目的封山育林面积1750公顷。
  2001年,生态公益林建设启动,全县封山育林工作转入生态公益林建设中,即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体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建设。根据林业部《关于发布“国家公益林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县林业局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现有林地中符合国家公益林条件的山场进行现场勾绘界定,填写现场界定书,并上报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查。2002年9月4日,经市财政局、市林业局批复核准,全县国家生态公益林面积3898公顷,分布在马回岭、江洲、城子镇、岷山、涌泉、新塘、城门、永安、新洲等9个乡镇场。到2005年,全县生态公益林保存完好,森林保护率达到95%以上。
  防火护林20世纪80年代末,县政府进一步调整落实各级护林防火组织,健全各项制度,增置灭火工具,在山脊开挖防火沟线,种植防火林木,把防止山火作为护林的首要任务,特别是把保护庐山世界名山森林资源作为重中之重。1989年12月28日,成立九江县林业公安分局(后改称森林公安分局、森林公安局),直辖岷山、新合林业派出所,强化森林防火等林区治安工作。1990年9月19日,九江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更名九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县林业局下设办公室。先后配置风力灭火机16台、对讲机18部、座讲机5台等设备。1993年12月,九江县荣获林业部、人事部1990 -1992年度“三年无森林火灾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2000年,县林业局在马回岭面阳山新建防火嘹望台1座。2003 - 2004年,在环庐山西营建1条长45千米、宽40米的生物防火林带。每年秋、冬季和元旦、春节、元宵、清明节期间,农村传统习俗野外用火增多,各级政府和森业公安机关通力合作,定领导、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严防死守在各林区的主要通道和路口,严防火源进山,严密林区治安巡逻。2004年2月,森林公安机关在久晴不雨、天干物燥、火警火灾隐患突出的情况下主动出击,将有林乡分为3个片区,由领导带队,率领干警深入林区,开展森林火灾追查战役。经半个月的排查,共受理火灾、火警45起,其中重大火灾2起、一般火灾6起、火警18起,违禁用火19起。查处16起,处罚16人,分别治安拘留14人,刑事拘留2人,其中转捕1人。2004年5月,县政府单列30万元,在环庐山的马回岭镇、岷山乡组建30人的森业消防专业队,配置灭火机、对讲机、阻燃服、2号工具等通讯设备和灭火设备。2005年,经江西省林业厅批准再配置大运输车1辆、灭火机21台、GPS3部、望远镜2架、摩托车2部、对讲机30部,以及计算机、传真机、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各1部。
  1986-2005年,全县共发生大小山林火灾、火警133起,其中较大的森林火灾6起,对涉案人员分别追究了刑事责任和治安处罚。
  附:火灾案例 1993年2月6日,长山乡四华村农民汪某过失用火,造成山场发生重大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60公顷,损失林木700立方米、幼林及竹子4万余株。在市林业公安局统一指挥下,历时9天,将肇事者汪某抓获。
  1999年2月13日上午10时,黄老门乡大塘村9组村民吴某(女,42岁,农民)在该村泉山岭的祖坟山烧纸祭祖,因风大引发火灾,烧毁山林70公顷,且直接威胁庐山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和旅游景区安全。市、县党、政、军、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亲临指挥,组织千余军民全力扑救山火,持续到晚8时大火被扑灭。2月15日,吴某被刑事拘留并追究刑事责任。
  2000年3月28日上午11时许,黄老门乡通田村一组冯家山西端大洼山,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火灾事故由该组妇女洪某(女,外号“阳妹”,1974年10月生)在山脚下烧火土粪引发,过火面积164公顷,其中人工杉林55公顷、天然林11公顷、薪炭林98公顷。事发后,县党政军主要领导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洪某被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
  2000年3月29日11时许,狮子镇朗山村与新合镇尖山村交界处黑洼山场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00公顷。经查系朱某(男,1970年生,朗山村4组农民),路经此处乱扔一支半截烟头所引燃,因山谷风大,烟头余火引燃干枯芭茅,风助火势,酿成火灾。朱某立即逃离现场,后被抓获归案。
  2003年11月7日凌晨,庐山自然保护区的面阳山发生特大森林大火,由星子县庐山垅漫延至县境而引起。2时23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紧急通知马回岭镇、岷山乡迅速组织森林消防队和附近村民投入扑火战斗。并迅速组织县直机关干部、武警和海后驻县官兵1000余人投入扑救山火战斗,出动消防车,使用风力灭火机,发射灭火弹。上午10时15分,控制了火势漫延。晚7时,山火全部扑灭。由于发现早,组织领导得力,处理及时,山火虽大,但县境内火灾损失较小,过火面积仅44. 75公顷,有效保护了面阳山1000余公顷森林和海后军用战备仓库的安全。
  2004年2月14日,涌泉乡铁炉村孙家垅山场发生森林火灾,烧毁枫树、涌泉、铁炉3个村森林面积206公顷,受害面积78公顷,造成经济损失29. 02万元。后经查明,此次山火系由瑞昌毗邻山场村民上坟烧纸引燃过来的,转由瑞昌市公安机关查处。
  病虫害防治1990年,县林业局抽调3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全县开展首次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和疫情调查。2000年,进行了第二次森业植物产地检疫和疫情调查(每10年开展一次)。共采集整理全县森林病虫害标本153号、107种,经江西农大昆虫学家章仕美教授鉴定,其中发现九江市新纪录19种,江西省新纪录4种。1991年,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获全省产地检疫疫情调查先进集体;1992年,科研成果获九江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2002年6月,境内发生较严重的森林病虫害,沿京九铁路和昌九高速公路两线的沙河乡毛桥、蓝桥、天坡、冷水、石门5个村的天然马尾松林,大面积暴发马尾松毛虫危害,受害面积66. 67公顷,严重地带整株松针叶全部被吃光,来势凶猛。县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迅速调集农药,组织人力开展防治,采用高压喷雾器喷雾和用林丹烟剂熏杀等办法及时杀灭,效果达到100%。后多年未发生。
  2004年7月,按照林业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九江县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调查小组,对全县重点林区、苗圃、果园、贮木场和木材加工厂展开调查,准确摸清县内主要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和本土危害性较大的有害生物种群数量及危害范围。至2005年3月,经调查并完成内业资料统计工作。共查出全县林业主要有害生物为马尾松毛虫、松蜗天牛、重阳木斑蛾、喜树叶蝉、樟叶蜂、星天牛以及豚草、苏门白酒草、加拿大白酒草等20余种,并制定防治方案,及时有效地进行防治。
  第四节林产品经营木竹采伐20世纪80年代,县内营造的人工林进入限额间伐期,90年代开始转入皆伐期。1989年,全县采伐木材2592立方米、竹材(蒿竹)13. 41万根。2001年,木竹采伐量开始上升,年采伐木材5300立方米、竹材49.1万根。2003年,采伐木材6568立方米、竹材21. 55万根。2005年,木材采伐量达8331立方米、竹材32.5根(其中毛竹3.34万根),木材采伐量比1985年2100立方米增长2. 97倍,竹材比1985年的4.9万根增长5. 63倍;采伐面积由1986年的13. 34公顷增加到80公顷,增长5倍。县内木材、竹材基本自给有余。
  经济林产品20世纪80 - 90年代,县内经济林产品主要有油茶、油桐、茶叶、水果等。1988年,全县生产茶叶15. 26吨、水果288.7吨、油茶子85吨、油桐子11. 25吨。尔后生产量徘徊不前,其中茶叶、油茶子、油桐子产量逐年下降。2001年,全县生产油茶子49吨、油桐子3吨、茶叶15吨。2004年,全县仅生产油茶子8吨、油桐子2吨、茶叶8吨。
  21世纪初,县内经济林产品种类发生新的变化,林果、松脂、鲜笋和苗木花卉等快速发展。 林果:2001年,全县果木面积577公顷,产鲜果1017吨。2003年,果木面积发展到1000.6公顷,产鲜果1111吨。2005年,果木面积增到1973. 86公顷,产鲜果2974吨,比1986年分别增长9. 29倍、9.47倍。
  松脂:20纪世80年代,大面积营造含松脂率高的湿地松,21世纪初即2002年开始割脂,生产松脂45吨,2005年生产松脂42吨。
  鲜笋:县内1998年营造的笋用竹67公顷,2004年始产鲜笋11吨。2005年,产鲜笋33吨。 种苗花卉:21世纪初,全国林木种苗花卉市场活跃,全县种苗经营专业户迅速发展。至2003年,全县有种苗经营专业户104家、劳力500余人,其中达到规模经营并经县林业局办理经营许可证的专业户51家。年经营林木种子400 - 500吨、苗木2000万株,各类种苗品种400余种,经营鲜切花44万支、盆栽植物60万盆。2004年,苗木开始滞销。2005年,种苗市场仍处于低谷。
  第五节林政管理管理机构 1986年,县林业局内设人秘股、综合股、林业苗种技术推广站(前身为营林股)、林政管理站、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1987年12月,设九江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1990年9月更名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1988年8月,成立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简称森防站),与林业苗种技术推广站合署办公;12月,林业苗种技术推广站更名林业生产技术推广站(简称林技站)。2001年8月,成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简称野保站)。2004年9月,成立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站(简称种苗质监站);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与林业生产技术推广站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1986年,县林业局下设岷山木材检查站、狮子木材检查站。1991年2月,岷山木材检查站更名岷山林业工作站;狮子木材检查站更名狮子林业工作站,1997年4月复名狮子木材检查站。
  林权制度改革2005年,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市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会议精神,在全县实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6月13日,召开全县产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会后,成立九江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组织成立由县六套班子领导和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正副组长的9个工作组,分赴重点林区乡镇指导开展工作。各乡镇、村亦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把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村民代表会和村民大会,宣传林改意义和政策。同时,印发《致全县林农朋友公开信》4.5万份和《林改有关政策解答及操作规程》180本,出动宣传车30台次,制作宣传条幅48条、横幅260条,办宣传栏118期,播放电视访谈节目15次。林业部门印制林改表格50余万份,林业技术干部下村入户,协同林农现场踩界,现场勾绘林权图斑,共同填写林权申请登记表,张榜公布后再行核对,由林业部门重新核发林权证书。按照“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的方针,全县参加林改农户34853户,核发林权证34341本,分山到户率达98. 53%。在林改中,落实省政府“两调整、两取消、一规范”的让利于民政策,及时取消木竹特产税和一些不合理的涉林收费项目,调整育林基金计征标准和分配比例,增加林农收入,调动林农造林管林积极性。林改当年全县完成植树造林面积3466. 67公顷。
  森林资源调查森林资源二类清查1979年,国家为掌握森林资源现状及动态,分析森林经营效果为制定林业发展规划,编制林业采伐限额提供科学依据,在全国开展以县级为单位的森林资源二类清查。1989年,县内开展第二次森林资源二类清查(后每5年清查1次)。至2004年,共开展5次清查工作,每次清查都制订工作方案,成立县森林资源二类清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县、乡林业技术人员组成外业调查组和质量检查组。调查组采用地形图实地勾绘和角规测树方法,计算各树种、林种的面积、蓄积(2004年又附加样地调查数据修正),求算出林业用地总面积、林木总蓄积和森林覆盖率,并编制调查成果资料集。其中,1989年调查编辑的成果,在1990年8月全市总评比中,被评为森林资源二类清查先进单位。
  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又称“森林资源一类清查”,按万分之一地形图公里网点布设固定样地,进行森林资源各项因子详细调查,成果资料以省级为单位汇总。全省1977年开始实施,1983年进行第一次清查,1988年进行第二次清查,1991年进行第三次清查,以后每5年开展1次。至2001年,全县共开展5次清查。其中1991年第三次清查工作被九江市评为优胜单位。
  树种资源普查1986年,县科委下达县林业局树种资源普查课题,县林业局组织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全县林区开展调查采集标本。1989年,基本完成调查采集任务,共采集鉴定全县本土资源树木标本300余种,撰写论文《九江县戴山树种资源考察》、《九江县珍稀树种调查初报》、《从九江县银杏分布看其花粉传播距离》和《赣北九江县木本植物志要》,其中《从九江县银杏分布看其花粉传播距离》发表在1989年《江西林业科技》第二期;《赣北九江县木本植物志要》约10万字,系统介绍了县内木本植物91科251属573种,其中本土树种74科160属332种,1994年,获江西省林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古树调查2002年7 -11月,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建档的通知》精神,对全县古树名木进行全面调查、造册登记。全县共调查古树名木122株,其中树龄最长的古树为狮子镇雨淋村洪上屋的一株银杏,树高21.6米、胸围7. 03米、胸径2.24米,估测树龄1000年以上;最高的古树为岷山乡金盘村半山周的一株枫香,树高32.5米、胸围3.01米、胸径0.95米,估测树龄300年;胸围最粗的古树为涌泉乡铁炉村东冲冯家村的樟树,树高27.2米、胸围8.16米、胸径2. 60米,估测树龄500年。2005年,在全县林木种质资源清查期间,结合调查古树名木51株,致使全县古树名木总数增至173株,其中树龄500年以上国家一级保护古树14株,300年以上国家二级保护古树55株。
  木竹采伐限额管理1986年,县内木竹采伐仍实行限额管理,县林业部门每年根据上级下达的限额采伐指标,按林区各乡(镇场)森林资源实际情况,提出年度采伐建议,由县政府下达林区乡(镇场)采伐指标,林业部门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会同乡村采伐单位,深入林区山场进行采伐设计,经县林业部门批准后方可采伐,并征收育林基金,开具采伐证、运输放行证、经营许可证。县林业部门对采伐限额、面积、木材规格、采伐量等实行跟踪检查,做到采伐有指标、限额不突破,稳定林区采伐秩序,规范采伐管理。1991年,县林政管理部门在林业公安部门配合下,对全县86个采伐单位、119个采伐点进行跟踪检查,查出不按审批程序、有证超伐、无证滥伐点24处,涉及采伐面积6.4公顷、木材193立方米。2001 - 2005年,上级下达木材采伐计划31021立方米、毛竹23万根,全县实际采伐木材29697立方米、毛竹22. 47万根,分别占限额指标95. 73%、97. 70%。
  木竹经营加工管理木竹经营加工历来实行许可制度。1995年,县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对全县木竹经营加工市场进行清理整顿,通过凭证经营、加工、放行等行政措施,规范木竹经营加工行为,全县清理木竹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1 10户,并逐一签订“守法责任书”,重新核发“江西省经营(加工)木竹许可证”。同时,加强木材消耗市场的管理,对建筑用材大户等行业用材进行审计,通过听汇报、看预算方案、看基建合同、看设计图纸,核对木竹放行证及票据,查清用材来源,对非法经营的依法处理,对木材来源手续不清的补办手续、补交林业规费。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根据县林业部门的多年调查,县境内野生珍稀动物有国家一级保护的云豹、蟒蛇、白鹤、白头鹤、白鹳、黑鹳、中华秋沙鸭等;国家二级保护的穿山甲、猫头鹰、白枕鹤等;省级重点保护的鼬獾、黄腹鼬(黄鼠狼)、赤麂(麂)、银环蛇、黑眉绵蛇、金环蛇、尖吻蝮蛇、竹叶青蛇、蜥蜴、鸿雁、豆雁等。珍稀植物有国家二级保护的樟树、喜树、榉树、花榈木、野荞麦、野大豆、野莲、野菱8种;省二级保护的白玉兰、紫薇、大叶冬青、刺楸、明党参、八角莲6种;省三级保护的三头杉、粗榧、天目木兰、豹皮樟、黑壳楠、华东润楠、红润楠、紫茎、厚皮香、重阳木、黄檀、紫藤、赤楠、青檀、枸骨、铁冬青、无患子、三角槭、王裂槭、鸡爪槭、黄连木、天门冬、七叶一枝花23种。
  2000年11月20日,县政府成立赛城湖越冬候鸟保护区,面积4410公顷。2001年8月,在林业局内设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依法管理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宣传野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协助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负责赛城湖越冬候鸟保护区日常管理工作。并配备工作车1辆,望远镜、摄像机各1部。同年,县野保站对赛城湖越冬候鸟保护区组织调查,发现有国家一级保护鸟类白鹤、白头鹤、白鹳、黑鹳、中华秋沙鸭5种,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小天鹅、白琵鹭、白额雁、白枕鹤等25种,江西省级保护鸟类鸿雁、豆雁等47种。其中发现白鹤99只,白头鹤71只,小天鹅6050只,白额雁1320只,鸿雁、豆雁等7762只。2002年,县野保站配合林政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出动宣传车17次,印发宣传材料3000份,县、乡办宣传栏21期次,办普法学习班5期次,群众受教育面达到85%以上。同时,深入农贸市场,查处野生动物非法经营行为。并深入林区,对重点保护植物实行挂牌重点保护。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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