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城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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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22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城建管理
分类号: C931
页数: 7
摘要: 1986年,九江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内设人秘股、规划股、建筑业管理股、环保办;下设房管所、园林路灯所、环卫所、建筑设计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城管队、自来水厂。1988年,成立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2004年,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划归县水利局。1990年,成立九江县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1992年,成立九江县房地产开发公司。
关键词: 管理方法 城建管理

内容

管理机构1986年,九江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内设人秘股、规划股、建筑业管理股、环保办;下设房管所、园林路灯所、环卫所、建筑设计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城管队、自来水厂。1988年,成立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2004年,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划归县水利局。1990年,成立九江县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1992年,成立九江县房地产开发公司。1993年,撤销房管所,成立九江县房地产管理局,将房地产管理职能划归房管局。1994年,城管队改称城建监察中队。同年8月,九江县建筑设计室晋升为九江县建筑设计院。1996年,撤销环保办,成立九江县环境保护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改称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和建设局合署办公,至1998年环保局分设。同年,九江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改名为九江县市政工程公司。12月,城建监察中队分为市容中队和规划中队,市容中队划归县政府市容办。1999年,市容办更名为市容管理局,与建设局合署办公。2001年9月,成立九江市监理公司九江县分公司。2002年,成立县测绘大队。2003年,市容局更名为城镇规划建设市容监察大队。2004年7月,设局人民武装部。11月,成立九江务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同年,成立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规划股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05年,设人秘股、建管股、规划股(办)、城乡建设股;人民武装部、园林路灯管理所、市容监察大队、城管队、测绘大队、监理公司、节水办、环卫所、质量监督站、设计院、市政公司、自来水公司。
  建设规划县城规划1986年,实施1985年3月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九江县城总体规划,城市建设区域面积2. 49平方千米,规划控制区面积6. 25平方千米。在城市建设中,严格按总体规划实施。1996年,县委、县政府委托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对九江县城总体规划进行第二轮规划修编,规划年限为20年( 1996 - 2015),规划建设用地为13平方千米,规划控制人口为13万人,1997年4月九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实施,2001年2月6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2004年,由于县城建设发展较快,特别是九江市综合工业园选址九江县,对九江县的用地布局和城市发展有较大的促进,城市空间发展已部分突破上版规划,随着城市发展和经济、社会条件的变化,要求城市总体规划适时进行调整,因此县人民政府委托九江市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对九江县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进行修编。此次规划修编后,计划建设用地为17平方千米(不含市综合工业园8平方千米),规划控制人口17万人(不含市综合工业园8万人);规划的城市性质为交通枢纽、县城中心,未来九江市城区的一个组成部分,以加工工业为主的工业型组团;规划控制范围西起九江长江二桥与宁樟高速公路连接段,东止105国道,西至八里湖,南止毛桥一线,总面积为151.3平方千米。
  2005年,县城建成区面积10.8平方千米,规划区面积17平方千米。县城建设用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工程管网线路、道路红线、绿地控制均按规划正常实施。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先后编制了5个控制性详细规划。2002年11月,由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九江县沙城工业区一期控制性的详细规划,规划期为2002 - 2015年,规划范围北至沙河,南至下花园山一带,西至昌九高速公路西侧,东至关家山,面积为2. 014平方千米。2003年4月,由上海同济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大德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九江县沙河工业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为1. 5014平方千米;9月,编制九江县东泉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为3. 2018平方千米。同时,由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九江县新区开发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期限为2002 -2015年,其范围北至东泉路冯家河一带,南至沙河,西至渊明公园柴桑北路一线,东至昌九高速公路与九江综合工业园相临,面积为4. 1693平方千米。2004年5月,由上海大德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九江县沙城工业区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为2. 4502平方千米,范围北至南环路,南至李家螃南边山林,东至昌九高速公路,西至沙黄公路。以上控制性详细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3. 3367平方千米,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80%。上述规划均经九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村镇规划1987年,由县城建局牵头对全县20个乡镇场的集镇进行总体规划简单编制工作。1993年,马回岭镇规划由县城建局编制。2001年,将全省重点镇新合镇总体规划委托九江市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进行规范编制,规划规模用地0. 735平方千米,经2001年9月4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实施。2004年,港口街镇总体规划委托九江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进行规划编制,次年6月编修完成。2005年10月,马回岭镇规划再次修编,由九江市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编制。
  1998年特大洪灾后,县建设局以移民建镇为契机,在省测绘局和市规划设计院的支持下,完成县城和湖滨地区的甘泉小区、联盟中心村等75个移民建镇点的规划编制,规划分四期,移民5667户、23521人。其中第一期规划新建移民建镇点33个,移民1573户、7190人;第二期新建点28个,扩建24个,移民2458户、9752人;第三期新建点13个、扩建38个,移民1260户、5057人;第四期新建点1个,扩建38个,移民376户、1522人。要求做到无规划不建设,无设计不施工。各新村新建户严格按照“四图一书”(现状图、总体规划图、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图、总体规划说明书)执行,移民建房由县设计院统一设计,由农民自行施工,建设部门派质量监督人员负责监督房屋质量。
  规划管理贯彻执行法规 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公布实施,全县广泛宣传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同年6月30日至7月30日县电视台分章节进行讲解,县建设局门前设立宣传橱窗全文公布《城市规划法》。1993年8月至2005年12月,全县举办4次讲座、5次培训班,由规划部门派员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普法授课,参加听讲座培训人员288人,其中建设单位78人,施工单位210人。
  规范执法程序 1997年,制订《九江县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细则》,对城区主要道路的宽度、建设用地、建设工程、市政设施、违章处罚等方面管理作出明确界定,使规划管理具有可操作性。2004年,分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提高干部职工知法、执法水平。同时,分期派员参加省建设厅举办的规划岗位培训班,参加培训12人,全部取得合格证书。2005年,九江县规划办购置电脑4台及配套网络服务设备,建立局域网,实现办公自动化。
  规范审批程序2000年,成立九江县规划委员会,县长任主任,下设规划办公室,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在审批建设工程项目时,严把“三关”,即批前审核关,批中呈报关,批后复查关。批前审核有无基建计划,有无违章建设项目;批中看每个项目选址、现状测绘、规划设计、现场踏勘、核发许可证等呈报资料是否完备;批后对工程实施进行正负零验线,工程竣工要进行规划验收,验收合格换发正式证书。2000 - 2005年,共核发单位“选址意见书”86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68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58份。从2003年后“一书两证”发放率达1 00%。
  查处违章建筑 1986年,县土地管理和城建部门按规划批准少数干部、职工在城区建私宅。凡建房者,必须具备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1997 - 2005年,县城建局共发“一书两证”678户。同时,为确保城市规划顺利实施,组建城管大队,开展日常巡查,对违规建筑发现一处查处一处,2005年,县政府成立清房领导小组,开展拆除违章建筑活动。是年,共查出各类违章建筑工程217户,其中严重违反城市规划1户,按法律程序无条件拆除。
  建立城市规划公示 1997年,在县城新桥头,庐山大道转盘设立县城总体规划图公示牌。2004年第三轮规划编修时,在县电视台公开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召集通讯、供电、供水、建设、交通、土地等部门专业人士提出规划意向,并将规划以沙盘方式展示。2005年,在县建设局一楼设立60平方米规划展示厅牌,除展示规划图及文本外,还制作22平方米的县城规划区内的规划建设沙盘。
  2004年和2005年,九江县建设局被市规划局授予城乡规划目标管理工作优胜单位。 市政管理园林绿化1986年,县建设局内设园林所,加大县城绿化管理力度。凡公共场地均由建设部门管理,县直单位、工厂、学校、医院等内部绿化由各部门自行管理。1990年,县建设局重新宣传贯彻1 982年县政府在《城镇管理暂行规定》中关于园林绿化管理的条文,重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侵占城镇公共绿地,不得随意砍伐树木和攀枝折花,不得在树上牵绳挂物或钉钉拉铁丝或挂绳晒物。如建新房或架设电灯、电话或其他公共设施确须砍伐、移植或修整树枝时,必须报园林管理部门批准,否则作破坏论处。1997年,九江县城经省绿委、省建设厅验收评定为“江西省城市绿化达标县城”。1999年,县政府制订“九江县城镇绿化建设管理细则”,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城市绿地及城市绿化植物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确定城市绿化用地面积和总建设用地比例及实施办法;制订“关于侵害城市绿化行为的处罚办法”。同时,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要求临街各部门应依据门前三包(包栽、包活、包管)之规定,凡死缺树木要进行补植。是年,各部门补植樟树340株。1986 - 2005年,县园林管理单位每年春天对全县城的死树、缺树进行补植,共补植各种树木2170株,夏秋对新栽尚未扎根成活的树进行浇水施肥,对易生虫的成树打药1-3次,冬季对行道树进行整枝,树干刷波尔多液以防虫害。
  道路(街)、管线 1986年,县城道路(街)、管线、桥涵、下水道等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建管股负责。1990年,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市政设施管理的通告》,规定不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论什么工程,都不得擅自开挖街道和下水道,不得在街道两边堆放杂物或摆设营业性的货架、桌、椅,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业已敷设的管线和路牌等标志,确因建设施工需要临时堆放基建材料,如砂、石、砖、瓦等,必须报请建设、公安、交通部门经现场察看同意后,签订限时堆放协议书,否则处500元以上罚款。2003年,县建设局通过有线电视重申加强市政设施管理规定,要求市民自觉维护九江县文明卫生城的光荣称号,不在人行道上倒放垃圾,堆积杂物;不得损坏、搬移人行道方块水泥砖;不得以基建为名占道堆物,开挖路面;不得偷盗市政管线、铁质路牌、铁窨井盖等,一经发现处500 - 1000元罚款。2005年,建设局建管股组织人员每10天巡查一次街道、管线等市政设施情况,有损坏的组织维修,有缺损的进行补充完善,有违背管理规定的进行处罚。是年,处罚道街乱堆砂石等事件3起。
  路灯1986年,县城区路灯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路灯管理所负责,对全城路灯架设、规格、数量等,提出规划、上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进货、实施安装。1991年,局发布加强县城路灯管理通告,要求市民爱护路灯,禁止用鸟枪、橡皮弹弓、石头等击损灯泡、灯具,损坏路灯现象。为解决路灯照明用电经费,经请求县政府同意,由供电部门在收取居民生活用电费时,每千瓦小时电加收0. 02元路灯费,年底由路灯所与供电局结算,盈余部分留作路灯改造之用。2000年,建设局派员到供电局收费厅,直接收取每户每月路灯费1元,用电较大的户收2元。2003年,县建设局下发《九江县城区路灯管理通告》,对拆除路灯线,损坏灯杆、接线盗电等现象,一经发现处100 - 300元罚款,对检举有功者奖励罚款数的60%;路灯管理人员坚持夜间巡查,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发现杆歪、泡破,立即扶正调换;确保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路灯亮度率98%,景观灯、装饰灯灯灯通明。2005年,路灯管理所有管理人员5名,所长1人,负责县城各路段路灯改造、安装、立杆、布线、维修等项工程,主要街道路灯亮度率达100%。
  自来水1987年,县政府制订《九江县城区供水管理细则》,要求在供水服务上做到水质好、水量足、水压稳、计量准,以满足用户需要。因故停水,则事先通知,对设备、爆管突发事件,要在最短时间内组织抢修,保证供水;用户意见要认真听取,安装维修时,不准对用户“索、拿、卡、要”。1995年8月,根据群众反映,水厂组织人员现场察看,查处沙河街某居民在水表外管接水的违规行为,没收安装材料和工具。1998年,县水厂通过媒体和宣传橱窗重申凡需要安装自来水的用户,应向水厂提出申请,由水厂派员实地勘察,做出预算,用户交款后,方立即施工。同时,建立水质检查两级检验制:一级检验对水质实行三班倒24小时监测,即常规检验每1小时检测1次;二级检验即细菌检验,每周检测1次,全分析每月检测一次,检测指标严格执行国家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确保饮水质量。并要求用户爱护供水设备,按期缴纳水费。用户用水由水厂每月派员上门抄表,按表计费出纳开票,再上门收费,规定凡水表实用数不到最低底数,按最低底数收费。2004年4月,设自来水缴费厅,实行办公软件化,由用户持缴费卡每月到水厂缴费厅缴纳上月水费,并取消收取水表最低吨数。2005年,水费价格为生活用水1. 00元/立方米,工业用水1.1元/立方米,行业用水1.1元/立方米。
  市容1986年,县城市容管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负责。1996年3月,为创建“全国卫生县城”,县人民政府制订《九江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和《九江县县城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办法》,市容监察大队根据规定、办法精神,从整治“脏、乱、差”人手,对全县城实行长效管理,清理店内外脏乱110处,违章占道面积2000多平方米,拆除影响市容违章建筑800多平方米,取缔乱设摊点87个,电话亭57个。发送各类整改通知书3536份,纠正和处罚车辆乱停乱放、揽客及违章进入步行街800多人次,处罚乱贴、乱画、乱挂,及施工运输抛撒和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等违章行为2万多人次。同年4月,九江县荣获“江西省卫生县城”称号;年底在全市综合评比中,获“九江市综合整治市容环境优胜奖第二名”。1997年10月,九江县城顺利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卫生县城”检查验收;年底被评为“九江市综合整治市容环境优胜奖第一名”,同时获“江西省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示范县”称号。1998年,对各单位“门前五包”和“门内达标”加大管理力度,对未达标的单位或门点,下达整改通知书7份,将夜宵经营户统一规范到沿河南路,拆除过期横幅80多条,处理乱张贴“牛皮癣”11起2万余条张。年底,继获“江西省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示范县(市)”称号。2005年,重点对占道经营、车辆停放、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整治,处理占道经营户90多个,扣缴违章车辆80余辆,清理墙体(车体)广告14起,对6家施工现场违章进行处罚。同时,加大对“无蹬士拐的一条街”和县城2千米示范街的车辆管理,坚持每月卫生大检查一次,每次检查由新闻媒体报道,并先后刊发24期市容简报。是年,荣获“九江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城”称号。
  环卫管理机构队伍1986年,环卫所为县建设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环卫职工26人,除2名管理人员外,其余均为二线工人。1990年,环卫职工增至32人,其中管理干部4人、清扫工人16人、杂务人员12人。1996年,有环卫职工72人。1998年4月2日,中共九江县委决定,将环卫所升格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1年,由于街道延伸,清扫、保洁工作量大,环卫工人增至101人。2005年,县环卫所酝所长1人、书记1人、副所长2人,环卫专业队伍共117人。其中清扫街道73人、清运垃圾16人、清扫厕所7人、收费3人、洒水1人、管理人员8人、离退休9人。
  环卫经费为使环卫事业稳定、快速发展,县政府逐年加大环卫经费的投入。1986年,预算内环卫经费为5.9万元,预算外有偿服务费自收1.2万元。1995年,预算内环卫经费36.7万元;预算外自收12.3万元。2002年,预算内经费71.2万元,预算外自收17万元。2003年11月,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县环卫所将大面积的收费地段,分别移交给沙河街镇和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管理公司,凡“两沙”不便管理的地段或单位,继续由环卫所自管自收,自收费额减少60%以上。2005年,县政府继续扩大财政投入,年度环卫预算内经费为92.5万元,预算外有偿服务收费为4万元。
  环卫管护 1986年,环卫主要任务是街道清扫,一日三扫,清扫面积11万平方米;垃圾清运,每日清运垃圾8吨至12吨不等;公厕清扫,县城旱厕36处,负责清扫管理人员3人;洒水压尘,天晴每天洒水一至二次,单次洒水面积5万平方米,至2005年,单次洒水面积达13万平方米。1997年,为争创省卫生县城,县城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街道实行一日三次清扫两次保洁。2000年9月,增加人行道清扫保洁任务。2003年11月,为解决沙河街道与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因相邻地段界限不清,而引发袋装生活垃圾收集职责相互扯皮问题,根据县党政领导要求,县环卫所协助镇、区明确地段,并将自管的地段、街巷、单位移交“两沙”物业管理公司,共移交居民户1700余户、街巷11条、单位62个、商铺门点223个。2005年环卫所负责清扫街道面积38.9万平方米,保洁面积26. 67万平方米,每日三次清扫,全天候保洁。生活垃圾清运日逾60吨,清运人员工资与清运质量相挂钩;垃圾场有2名工人管理,每天打药灭蝇、虫一次,半个月填埋一次,每月用洒水车大面积喷药灭菌一次;对25座公厕(其中旱厕20座、水冲式公厕5座)的清扫与管理,实行专人负责,所收取的服务费为管理、清扫人员工资。
  建筑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资质是根据施工企业人才技术,施工设备,管理水平由上级主管部门对资格等级进行审查核定批准定级。1987年7月,市建设局批准县建筑公司、沙河街镇、沙河、江洲、城子镇、农房、棉花原种场、赛城湖等8个预制构件厂和县水泥制品厂为三级和暂定三级企业。
  1988年4月,省建设厅批准沙河建筑公司、新城建筑公司由四级晋为三级房建企业;赛城湖、马回岭建筑公司由准四级晋升为房建四级企业;永安、新合、粮丰、东方红、狮子、石门、天坡、新城、水产9个建筑企业,由五级晋升为准四级企业。1989底,全县有32家施工企业通过晋升,其中三级企业3个、四级企业5个、准四级企业15个、五级企业9个,从业职工4207人。1990年,进行施工企业资质审查,有10家不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被削减。1992年8月,新批准成立3家建筑工程队和21家预制构件厂,均核定为三级企业。同时,对施工企业实行资质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资质年检。1993年,经过资质年检后,省建设厅批准城门、水电、新合3家非等级施工企业晋升为四级企业。1995年,按省建设厅要求,对全县施工企业按新资质标准定位,由企业申报,县、市审查,省建设厅批准,重新核定资质等级,重新核发资质证书。是年,省建设厅批准洗心桥建筑队由非等级晋升为四级施工企业;添福防水公司、黄老门建筑队分别晋升为四级和准四级施工企业;赤湖建筑公司由四级降为准四级施工企业;撤销不具备资质标准的涌泉、路桥建筑公司。同时,对全县25家预制构件厂进行申报、审查,经省建设厅批准,核发资质证书。1996年,在资质年检中,根据各施工单位情况,省、市建设部门,批准水电、狮子、粮丰建筑公司“暂定”四级施工企业,黄老门建筑公司原暂定准四级晋升为准四级施工企业;全县25家预制构件厂,取消7家参加年检资格,18家参与年检的厂家有县建、永安、港口、新合、江洲、新洲、马回岭、狮子建筑公司预制厂,城子镇、沙河街镇、沙河乡、沙河乡石门村,黄老门振兴、狮子镇、农房、江西有色地勘职专、新塘华阳、黄老门新华预制构件厂。1998年,全县24家施工企业经省市审查,马回岭、水电、狮子3家建筑公司由四级降为准四级资质。粮丰建筑公司恢复四级资质,其余20家施工企业均年检合格。2002年,根据全国建筑企业重就位要求,取消了四级(含四级)以下的施工企业,对一些达不到资质标准的建筑企业进行重新组合或兼并,全县24家施工单位重组成5家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企业和1家水利水电总承包企业。2005年8月,县沙河建筑公司由房屋总承包三级升为二级。
  建筑工程质量1985年8月,九江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隶属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86年,成立九江县建设业安全生产监督站,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合署办公,建筑质量监督站有技术监督3人。1991年,成立九江县建筑质量监督站试验室,配有WE-300万能试验机和NrL-2000D压力试验机各1台,能开展钢筋力学和混凝土试压检测。1997年,成立九江县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新建检测办公楼620平方米,购置混凝土搅拌机、水泥软练、标准保护箱、混凝土回弹仪等检测设备。2000年10月,县检测中心获江西省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2004年,获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检测二级资质证书。县质监站配备有“数显回弹仪”、“砂浆贯人仪”、“钢筋扫描仪”等先进仪器,可进行多层次多功能检测,检测项目有钢筋力学性能试验、水泥物理性能检验、建筑用砂石力学性能烧结、普通砖力学性能、普通砼小型空心砌块物理性能、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力学性能、粉煤灰砖力学性能、砼物理力学性能、砌筑砂浆物理性能、简易土工试验、防水油膏物理性能、防水卷材物理性能、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混凝土物体结构性能、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钢筋扫描检测等。2005年,县建筑质量监督站在编13人,其中有工程师3人、助工2人,大学本科学历1人、大专学历4人。检测能力、检测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均有提高,顺利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评审认证。 建筑监理与质量监督县质监站受理监督工程建筑面积逐年增多,工作量不断增大。1986 -1990年为5万平方米,1991 - 1995年为10万平方米,1996 - 2000年为21万平方米,2001 - 2005年为34万平方米。1987年,在质检中发现江洲、永安、涌泉有几处建筑项目结构隐患严重,提出消除隐患,返工重砌等措施,提高了建筑质量。1988年,监督站对工程质量分砼、砂浆无配合比、强度不稳,干砖砌筑不按规定留搓接搓,拉结筋数量和长度不足等项目进行管理,鼓励建造货真价实优质工程。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观摩学习、召开现场会等,进行遵守工程质量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工程质量教育。至2005年,县监督工程获市优良工程29项、获省优良工程7项,其中县建行办公楼工程为1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366平方米,县棉麻公司办公综合楼工程为7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分别于1994年、1999年获省优。
  安全检查1988年,县质量监督站检查发现沙河街镇青峰小学教学楼,使用不到一年出现安全隐患,被定为一类危房。为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1996年始,县质监站年年定期召开建筑安全工作会议,参加会议有县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县长,县建设局长、副局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县属各建筑公司经理、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安全科长等人员。2000 - 2005年,质监站每年均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004年,根据上级要求,为使施工人员安全得到保障,规定“九江县城内所有工程取消惯用毛竹脚手架,一律改用钢管脚手架”,规范安全管理市场。2005年,全县各乡镇所在地的建筑工程,在使用毛竹脚手架时,禁止“裸露工程”,以整顿“野蛮”施工现场。
  验收备案2001年,县建设局成立九江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与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与质监站合署办公,配备2名具有工程师职称的管理人员。自此,由发放合格证转变为竣工验收备案。2002年,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15项,计6万平方米,其中100万元以上工程有万客汇商贸中心A、B、C3幢工程。2004年,受理房屋竣工验收备案28宗,备案合格工程27项,合格率为96.4%,备案合格工程面积7.92万平方米,备案合格工程造价2624万元。其中100万元以上工程有县建设局办公大楼等。对个别不合格工程,责令其该返工的返工,该补救的补救。2005年,受理房屋竣工验收备案38宗,合格率为100%。
  建筑抗震设防1986年,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建筑管理股履行抗震设防管理职能。1990年,成立九江县抗震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抗震办”),隶属县建设局,事业单位,定编2人。抗震办公室成立后,抗震日常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1989~2001年,省抗震主管部门每年都安排一批抗震加固项目并配套大部分资金,单位自筹部分经费,先后加固17项楼房和桥梁等,其中有县血防站门诊楼、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县自来水厂澄清池、县第一小学教学楼、县环卫所综合楼、县房管所2幢公房住宅楼、县第三中学教学楼、县港口中学教学楼、沙河街镇新城桥、县建设局2幢宿舍楼、沙河乡育新桥、县第二中学教学楼、县第一小学教学楼、沙河街镇双瑞桥(亦称下街头老桥)、县城沙河南岸护坡、县城程河路口沙河三桥、县医监站试验楼等。1994年以前,九江县划为地震烈度7度地区。同年,国家出版新的地震强度区划图中,九江县划分为地震烈度6度设防区。因此,所有的新建工程均按地震烈度6度进行抗震设防。
  为了做好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按GBJIl-8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施工单位按抗震设计施工,质量监督部门做好工程抗震质量的监督检查。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做到从场地选址、规划设计、施工质量进行管理。每项工程在报建时,建设单位将设计图纸送交抗震办公室进行抗震设防审查,如符合要求,则加盖“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监管专用章”。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抗震设防职能部门,有选择地检查梁、板、柱等构造质量,如达不到抗震要求,则责令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1993年,县政府成立九江县抗震防灾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从建设、供水、供电、通信、交通、卫生、公安、物资、粮食、商业、设计等单位抽调人员,以抗震办公室为主,组织编写“九江县城抗震防灾规划”。编辑人员搜集资料,对县城房屋进行调查,对地震灾害进行预测,聘请专家进行论证。“规划”于1996年脱稿,经省抗震办组织专家评审,一致通过并获得好评。1997年,县政府批复抗震设防规划由县抗震办公室组织实施。
  1995年5月19日凌晨,九江县与瑞昌市交界处,发生里氏4.9级地震,地震波及全县。部分住房房顶发裂,墙体倾斜裂缝,瓦片掉落,门窗松散,县域经济受到一定的损失。县党政领导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抗震救灾,调查上报灾情,安抚灾民,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2005年4月,根据九江市建设局要求,将抗震设防监管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管理程序,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图,经审查机关审查后,必须经抗震办公室办理抗震设防监管手续,填写“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监管表”,在工程施工中逐项进行监管。是年,11月26日8时49分,九江县发生里氏5.7级地震,灾情严重,县抗震办公室人员赶赴灾区了解灾情,向灾民介绍地震基本常识,安定民心。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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