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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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221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城乡建设
分类号: TU98
页数: 37
摘要: 1986年,县城区面积为2. 49平方千米,城区控制线为6. 25平方千米。1989年,武九铁路全线通车,县城范围相应扩大,南至天坡杨家河,北至自来水厂,东至刘八碗,西至东风村四组铁路立交桥西。1991年,京九铁路、昌九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在县城东部胡豆村设立互通式立交车道,庐山大道从刘八碗延伸至石门村与庐山区赛阳乡交界处,县城框架因势扩大,城区面积为3.6平方千米。2000年,庐山北路开工建设……
关键词: 城乡规划 城市建设

内容

县城1986年,县城区面积为2. 49平方千米,城区控制线为6. 25平方千米。1989年,武九铁路全线通车,县城范围相应扩大,南至天坡杨家河,北至自来水厂,东至刘八碗,西至东风村四组铁路立交桥西。1991年,京九铁路、昌九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在县城东部胡豆村设立互通式立交车道,庐山大道从刘八碗延伸至石门村与庐山区赛阳乡交界处,县城框架因势扩大,城区面积为3.6平方千米。2000年,庐山北路开工建设,2001年在沙河乡泉塘村、蛟滩村建成东泉路,与九江市综合工业园连成一体。2004年12月,庐山北路中共九江县委、县人民政府、县检察院办公楼竣工。2005年,城区面积为10.8平方千米,东至沙河经济开发区与庐山区赛阳乡交界处,南至天坡山脚,西至沙河街镇东风村六组鑫山水泥厂处,北至沙河经济开发区原蛟滩村(市综合工业园)。规划区控制线为25平方千米(含市工业园8平方千米)。
  街道1986年,县城街道分主干道、支干道、次干道。主干道有柴桑路、沙河路;支干道有双瑞路、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德化路、沙河老街;次干道有蛟滩路、一中路、公园北路、渊明路、公园南路、塔南路、三中路、二中路.土城路、冷水路、甘泉路。1991年,沙河路自刘八碗向东延伸新建至庐山区赛阳乡交界处,路名改为庐山大道,其中原沙河路段,称庐山西路,宽(主干道)18米,长1500米;新修的称庐山东路,宽(主干道)18米、长1000米。拆迁20多户(处),征地16. 67公顷,庐山东、西路同时铺垫水泥路面。斯时,县城道路44条,总长度25.8千米,路面平均宽度(主干道)8.6米,其中,3.5米以上宽度的车行道面积26.4万平方米。1995年,新开通庐山南路,即体育馆转盘至庐山火车站,宽(主干道)16米,长1.7千米,并完成水泥铺设路面工程。2001年,新修东泉路,宽(主车道)23米、长3600米;新修庐山北路,宽(主车道)16米、长1642米;新修程河路,宽(主车道)7米、长180米。同时,完成柳林路宽(主车道)10米、长1800米水泥铺垫工程;完成沿河南路、沿河北路、酒厂路等处砂石铺垫和水泥硬化工程。2003年,办理南环路、北环路的土地征用手续,延伸柴桑北路从自来水厂至鸵鸟山庄接东泉路工程,宽(主车道)10米、长1000米。2005年对柴桑大道(交警大队一新桥头)进行改造,将老化的沥青路面更换砼路面,同时完成庐山南路非机动车道的修建。
  2005年,县城有街道26条,全长81. 87千米。其中主干道有柴桑大道、庐山西路、庐山北路、庐山东路、庐山南路、东泉路、双瑞路;支于道有沿河南路、沿河北路、德化路、沙河老街、甘泉路、柳林路;次干道有三中路、程河路、一中路、庐南一支路、庐南二支路、冷水路、土城路、塔南路、渊明路、公园南路、公园北路、公园西路、庐泉路。由建设部门管理56. 24千米,交通部门管理25. 63千米。
  [=此处为表格(2005年城区街道分布概况)=] 房屋1986年,沙河街城区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0万平方米。且砖木结构和混合结构占90%以上,钢混结构仅占9%。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1平方米。1987 - 1990年,县城新建各类房屋9.8万平方米。其中,主要建筑有大沙线“九江南站”(1996年改称庐山站),九江县邮电大楼,九江县人民保险公司,九江县人民武装部,九江县人民银行,九江县人民法院,九江火车站驻沙河车务段、水电段、铁路职工宿舍楼、铁路中小学校,建行铁路分理处等。同时,因铁路征地,沙河街镇新城村一、三、五组全部农转非,经批准在空余场地、地头河滩兴建私人住宅者年年都在100户以上。
  1991 - 1995年新建房屋18.8万平方米。其中,主要公共建筑有1991年县政府办公大楼在柴桑路91号建成,原政府办公地留给县工商局作办公楼用。院内改建成柴桑大市场,西南为菜市场,西北为餐饮、小百货市场。1995年前后,工行、建行、农行九江县支行分别在城区建10层以上高楼,工行大楼1995年9月开工,15层、高47. 94米,建筑面积6940平方米;建行大楼同年5月开工,11层、高44.7米,建筑面积3366平方米,农行综合楼11层、高46. 78米,建筑面积4975平方米。
  1996 - 2000年,新建房屋20.4万平方米。其中,主要建筑有1996年6月在庐山东路新建体育馆1座,占地5. 33公顷,建筑面积7204平方米,馆内馆外可供2.3万人开展活动,是当时江西省内县级最好的体育馆,曾多次在此举办过国家级的体育赛事。1999年,县政府将城门、城子镇、新合、沙河街、长山、江洲、新洲、赛城湖8个乡镇场,因1998年特大洪灾后符合移民建镇政策的灾民,集中在沙河乡刘八碗南建甘泉小区,占地7. 07公顷,新建6-7层楼房23幢,总建筑面积为77600平方米,2001年竣工,764户灾民乔迁新居;同时,县政府在体育馆北建桃源宾馆1座,11层,建筑面积7418平方米;中国银行在庐山东路大转盘西建办公楼1幢6层,建筑面积为1792平方米,占地0. 49公顷;县国税局在庐山东路建办公楼7层,建筑面积为3200平方米,占地面积0. 47公顷。期间,由于庐山大道延伸,街道两边大都是个人报批兴建私人店铺和住宅,一般是4层,家家相挨,基本无虚空。
  2001 - 2005年,新建房屋40.3万平方米。主要公共建筑有:中共九江县委、县人民政府新办公楼在庐山北路建成,广场占地5.3公顷,大楼占地0. 28公顷,高7层、负1层,建筑面积13377.5平方米;县检察院在庐山北路县政府北建检察院办公楼,占地1. 07公顷,高7层,建筑面积3980平方米;县城乡建设局在体育馆对面建办公楼1座,高7层,建筑面积3980平方米,占地1. 07公顷;县地税局在庐山东路转盘东北角中心地段建办公楼1座,占地0. 37公顷,高7层,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
  1994 - 2005年,招商引资到县落户商家44户,自建厂房、办公楼、宿舍鳞次栉比。1994年,九江协利水泥有限公司在庐山南路火车站前征地8公顷,建水泥生产车间、办公楼计4500平方米;1996年,九江德华鸵鸟有限公司在东泉路征地14. 67公顷建办公室、休闲室、餐饮部等计4800平方米;1998年,江西思达电子有限公司在庐山东路北(昌九高速路东)征地4.2公顷,建生产、办公房6000平方米;1999年,九江县智盛纺织有限公司在昌九高速路沙河出口处征地2. 73公顷,建生产车间面积2. 85万平方米,宿舍8000平方米,办公楼1500平方米;2001年,江西意百达科技电子有限公司(2004年改称江西创银科技有限公司)在庐山东路胡家围墙前建厂房等9400平方米,九江邦尼药业有限公司在东风村干家河岳母墓附近征地1. 87公顷,建生产车间等3000平方米,次年又在庐山东路南征地6. 49公顷,建博莱大药厂车间、办公房2万平方米;2002年,九江伟强纺织有限公司在庐山东路征地1. 38公顷建纺织车间5000平方米,九江大唐实业有限公司在沙城工业园建厂房2900平方米;2003年8月,九江世纪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在沙城工业园建厂房1560平方米;9月,江西华林特殊钢有限公司在沙城工业园落户,征地11. 26公顷,建厂房等4万平方米。同时,鑫山水泥、益中有色金属、宏源纺织等厂都建有车间、办公楼若干,使工业园区内,道路纵横、楼房密布。
  2005年,城区共有各类房屋建筑面积2441710. 35平方米。按产权分,房产部门直管2101. 87平方米,国有公房1130558. 72平方米,私人自建房674232. 13平方米,县城商品房262325. 40平方米,房改后私人房屋284492. 23平方米,其他房屋88000平方米;按结构分,砖木结构占18.9%,混合结构占28.1%,钢混结构占45.2%,其他结构占7.8%;按层位分,2至3层占58%,4至6层占37%,7层以上占5%;按年代分,1985年底,县城房屋面积为374744平方米,后因旧城改造,一批20世纪70 - 80年代在柴桑大道、庐山大道两边兴建的营业大楼、办公楼均因旧城改造而拆除重建,原址上重建的楼房为新建面积,1986 - 1995年新建28. 632万平方米,1995- 2005年新建138. 064万平方米,其余为1986年前保留面积;按用途分,工交仓库用房30.8万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17.8万平方米,教科文卫体用房9. 32万平方米,其他用房1.19万平方米,住宅185. 06万平方米。2005年底,县城实有人口48700人,人均住房面积38平方米。
  旧城改造1995 - 2005年,实施旧城改造工程,先后引进开发商19家,新建楼房63幢,多为6-7层楼房,总建筑面积为30.6万平方米。县柴桑房地产开发公司先后在县城三中路(经济适用房7栋)、柴桑北路(自来水厂集资)、庐山西路(新华商住楼)、庐山南路(916商住楼)、庐山西路(久盼商住楼A、B栋)、庐山北路(怡心园小区A、B栋)开发新建商住楼,总建筑面积为26787.8平方米;红十字会医院开发商,将双瑞路东赣北汽运公司拆建成红十字会医院一家,高5层,占地0.3公顷,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京庐开发公司在庐山西路南将原云海羽绒厂改建成京庐商贸服务中心,2005年又改建成云海大酒店,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浔阳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庐山西路将九江县外贸局拆建成沁园小区,建筑面积7548平方米;天强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柴桑南路电信局北面将县建筑公司门面拆建成柴桑信用社综合楼,建筑面积1920平方米,并在庐山西路将沙河信用社拆建成沙河信用社综合楼,建筑面积3066平方米;闽华房地产公司在柴桑南路将县公安局原汽车修理厂拆建成闽华花园,建筑面积9800平方米,并在柴桑北路将浔丰粮行拆建成闽华商厦,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杭琦实业有限公司在庐山东路转盘处将渊明宾馆(原称桃源宾馆)改建成九江新世纪大酒店,建筑面积7418平方米;北京海涛房地产九江县分公司在柴桑路91号,将九江县人民政府大院的围墙式临街面一层小商店拆建成海涛商住楼,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余江宏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庐山西路将国家信息编码中心临街部分拆建成锦翔商住楼,建筑面积8188平方米,并在柴桑路将图书馆、文化馆拆建成宏艺综合楼,建筑面积2985平方米;鹰潭金鹰置业有限公司在柴桑路将新城饭店、副食品公司大楼、五交化公司营业楼及宿舍、县建设局、沙河街镇新城小学等拆建成万客汇商贸中心,总建筑面积38693. 63平方米;华强房地产开发公司九江县分公司在庐山西路将县粮食局拆建成康怡大厦,并将对面原粮食局粮库门面拆建成康顺大厦,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长宏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庐山西路将旅游饭店、县服装厂、工艺美术厂拆建成长宏商贸城,建筑面积13944平方米;九江市桑田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柴桑北路将饮食服务公司拆建成幸福商住楼,建筑面积4900平方米,并在双瑞路将煤炭公司拆建成瑞丰商住楼和瑞丰商住楼B、C栋,建筑面积分别为7508平方米和5338.5平方米;江西汇龙房地产公司在双瑞路与庐山西路北转弯处将江南羽绒厂拆建成汇翔商住楼,建筑面积5900平方米;达成工业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庐山西路将县检察院拆建成达成公寓,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东升房地产公司在庐山西路和柴桑北路交汇西处,将县百货大楼拆建成兰馨苑,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大新明房地产公司在柴桑北路将县经贸委拆建成经委综合楼,建筑面积5739平方米,并在庐山西路将沙河乡政府办公楼拆建成香樟花园,建筑面积14441平方米;九江申建房地产公司在德化路将原九江县第一小学拆建成广源商城,共4幢楼房,总建筑面积15007平方米;吉安大干房地产公司在庐山西路将木螺钉厂、制镜厂拆建成商品大世界(商住楼)2幢,建筑面积7944. 34平方米,并在新城村6组周家铁路学校边建农委商住楼,建筑面为2880平方米;九江发展建设公司在双瑞路九江县城第一粮站旁建成双瑞商城,建筑面积2170平方米。
  排水1986年,城区内排水管道(不含明沟)长6470.6米,主要分布在柴桑大道,沿河南路、沿河北路、双瑞路、德化路、三中路和沙河老街,均为砖石浆砌,孔径分别为1.1 xl米和0.5x0.5米。1987年,改造和新建柴桑大道(新桥头一火车站)两侧下水道,单边长1400米,孔径为800毫米×800毫米砖石浆砌方型盖板涵。同年,修建公园南路下水道,全长410米,孑L径为600毫米×600毫米砖石浆砌方型盖板涵。1995年,庐山东路、庐山西路两边下水道同时施工,庐山东路单边长1000米,庐山西路单边长1500米,孔径均为600毫米x 1100毫米砖石浆砌方型盖板涵。1997年,渊明路、甘泉路下水道同时施工,渊明路下水道长360米,用孔径600毫米×800毫米压力涵管砌成;甘泉路下水道长582米,用孑L径800毫米×800毫米压力涵管砌成。2000年,城区内的排水管道系统内长24. 20千米,系统外长1千米。2002年,程河路下水道开工建设,全长180米,为孔径800毫米×800毫米砖石浆砌方型涵。2004年,庐山北路两边下水道开工建设,单边长1642米,孔径1000毫米×1000毫米水泥压力涵管砌成。2005年,庐山南路、柴桑大道(交警大队一新桥头)、双瑞路下水道先后开工建设和改造。其中,庐山南路单边长1700米,孔径1000毫米×1000毫米水泥压力涵管砌成;交警大队一新桥头单边长780米,孔径800毫米×800毫米水泥压力涵管砌成;双瑞路长2400米,孔径1000毫米×1000毫米砖石浆砌方型涵。同时,将原煤碳公司、火车站、铁路职工宿舍、县法院门前等多处易积水地段的下水道进行修复,全长1700米。是年,县城共有排水管道(不含明沟)22214米,排水管网已基本形成,由于配套设施不全,污水依然统统流人沙河河中。
  [=此处为表格(1987—2005年县城新修改建排水工程一览)=] 供水1986年,县城拥有Ф100毫米以上供水管道总长5. 854千米,其中ФIOO毫米0.27千米;Ф150毫米3.24千米;Ф200毫米1.28千米;Ф250毫米1.064千米。分别为铸铁管、水泥压力管。水厂日生产能力4000立方米,每小时166立方米,全年供水量146万立方米,城镇居民供水普及率89%,用水总户头2000户。1989年,投资20万元新掘一口日产3000立方米地下水深井,增补供水源。同时,加速对管网的铺设工作,完成净化车间至省建机修厂ФIOO毫米763米、新泵房至净水车间Ф200毫米280米、农业银行大楼至民政局Ф100毫米216米、人民银行至邮电局Ф150毫米30米、邮电局至铁路工区ФIOO毫米240米等管道工程。1990年,完成净化车间至老桥头Ф200毫米1050米、林业局至环保宿舍Ф100毫米675米管道工程。1993年,为增加城区供水量,投资26万元,从水厂清水池至新城饭店增铺一条Ф500毫米1240米的水泥压力管。1995年,九江纺织厂改造,水厂及时从县法院门前铺设一条Ф150毫米300米铸铁管,为纺织厂提供了用水条件。同年,为增加自来水的生产能力,投资150万元对净水设施进行扩建,在原址上新建一座日产1.2万立方米的净水设施,主要构筑物有网格反应、斜管沉淀池、虹吸滤池。1996年,为满足净水设施要求,投资30万元对骆驼山取水泵房进行配套改造,更换3台(2用1备)S20095B型水泵机组,流量245立方米/小时、电功率75千瓦,增容1台200千伏变压器,并从城区照明10千伏线路接2千米专线供电,确保取水泵房的用电要求。1998年7月,为解决新扩建的城区用水和增加沿途用水量,从原副食公司门市部门口至石门桥头铺设一条Ф300毫米1420米的PVC水管。2001年,着手建设1998灾后重建甘泉移民小区764户供水工程,在小区内铺设PVC水管Ф100毫米、Ф150毫米、Ф200毫米全长938米,彻底解决了小区用水问题。2002年7月,为县工业园铺设PVC水管Ф200毫米2100米。2003年6月,为市综合工业园铺设PVC水管Ф200毫米1100米。是年,为满足市、县工业园区的用水要求,水厂投资29万元在沿河南路农技中心前新建一座日送水量5000立方米的增压泵房和1000立方米的清水池。2005年,为县工业园区铺设一条4400毫米2400米球墨铸铁管,同时又从庐山北路石门桥头至县政府、县检察院铺设一条Ф200毫米1440米的PVC水管,为县委、县政府、县检察院等单位新址提供了用水。
  2005年底,县城拥有水管线总长50. 26千米,比1986年5. 85千米增长7.6倍,其中Ф100毫米7. 46千米,(b150毫米6.36千米,Ф260毫米18. 75千米,Ф300毫米3.47千米,Ф400毫米5. 31千米,Ф500毫米1.24千米,Ф600毫米1.82千米;水厂日综合生产能力1.5万立方米,年供水量为264万立方米,比1986年增长80. 82%,其中工业等用水184.8万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79.2万立方米,城镇居民用水普及率98%,总用水户头7449户,供水范围8平方千米。
  照明 1986年,县城由南昌电网进线35千伏,装机容量5000千伏,有10千伏出线5条。城区内共有路灯98盏,其中,钠灯250瓦-100瓦的27盏,贡灯80瓦的51盏,白炽灯60瓦的20盏。灯饰为单臂路灯架、马路弯灯、双叉玉兰灯等,配备半圆型玻璃灯罩。路灯供电线路为φ16平方米多股裸铝架空线,全长5千米,路灯专用控制配电室1处。道路照明灯主要分布在新城大道、向阳大道、沿河南路、沙河老桥、步行街等处。由路灯管理所管理维护。是年,全城工业用电量为5000千伏安,照明用电800千瓦。1993年,庐山东西路(塔南路口至高速公路出口处)至柴桑南路(人民银行至九江南站)新架设9米水泥杆双臂路灯88套,流线型灯具,高压钠灯,功率为250瓦、150瓦,地埋电力电缆3 x16平方米铜芯电缆4.5千米,新装路灯控制箱4套。1995年7月,县政府投资15万元,在柴桑大道与庐山西路交汇十字路中间架设高杆灯一座,灯杆高25米,顶端灯照明可辐射500米程,中配有交通来往指示灯,指挥交通车辆安全有序行驶。是年,柴桑大道西侧、庐山西路北侧新架设3米长单臂路灯50套,光源为钠灯,铺设架空3×162铜芯电力电缆线2千米,架设7米水泥电杆50根,灯型为单臂3米长,灯具为琵琶型250瓦钠灯。1996年,改造沿河南路路灯17套,灯型为单臂琵琶型250瓦钠灯;新架设沿河北路、塔南北路、一中路共23套路灯,新装街道长1.5千米,150瓦的钠灯18盏、100瓦的5盏,装路灯控制箱1台;在庐山南北路架9米双臂路灯40套,设控制箱2套。2001年,新架设渊明东、西路路灯8套,单臂150瓦钠灯,沙河新桥头两侧架设礼花灯4套,新城桥上游沿河两岸架设射灯100套。2002年,甘泉路段甘泉小区内架设37套单臂铁杆路灯,高度8米,功率为每盏150瓦钠灯,地埋3×35 +1 x162铝芯电力电缆3.5千米,装设控制箱2套。2003年10月,对柴桑大道、柴桑南路、庐山西路、庐山东路、新桥头两侧路灯进行全面改造,新装9米铁杆路灯140套、双臂路灯66套,新装双臂10米铁杆路灯4套,分布新桥两头4处,铺设地埋电力电缆3×16 +1×102,装电缆5.8千米,均为250瓦钠灯,控制箱1套;新桥两头花园内新装椰树灯4套,庐山大道转盘内新装球型景观灯6套。2004年10月,庐山北路、庐山南路新装双臂、单臂铁杆路灯156套。双臂路灯杆高10米,单臂9米,其路段中(石门桥至916大队路口)改造新装路灯40套,铺设地埋电力电缆6.8千米,新装路灯控制箱3套。同时,改造沿河南北路路灯,新装铁杆5米双臂圆球景观灯103套;庐山北路县委,县政府门前新装景观灯26套,铺设电力电缆4.7千米,照明器为8.5瓦-13瓦节能灯。2005年,双瑞路段(县医院至县一小)一中路新装铁杆8米路灯37套,照明器为150W钠灯,地埋电缆2.1千米,架空电缆300米,新装路灯控制箱2套;9月,在渊明公园新装景观灯50套,射灯12套,地埋电缆1.5千米,新装路灯控制箱2套。同时在沿河南路石门桥至第二中学,新装庭院路灯13套。
  2005年,全城共有双臂铁杆路灯176盏,单臂铁杆路灯293盏,景观灯234盏;高杆灯1盏。架空电缆5千米,地埋电缆32.4千米。路灯控制箱17套。
  环卫设施运输车辆 1986年,县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所有环卫车3辆,其中小四轮翻斗车2辆,5吨洒水车1辆。1997年6月,购东风5吨垃圾清运车1辆。2001年5月,购8吨洒水车1辆。2005年7月,购东风5吨垃圾清运车1辆。是年底,全所共有环卫用车4辆,其中8吨洒水车1辆,东风5吨垃圾清运车2辆,工作用车1辆。最先使用的小四轮车和5吨洒水车,因使用期超龄,自然淘汰。
  垃圾处理场 1986年,县城未设垃圾处理场,居民生活垃圾自由倾倒,主要街道虽有环卫人员收集打扫,最后还是倒到田头河边,作填塞沟壑之用。1989年,在东方红村征地4666. 66平方米,建成小型垃圾处理场1座。1997年,由于城区扩大,居民生活垃圾日益增多,故在赛城湖茶场征地2. 33公顷,建成填埋式垃圾处理场1座。2002年,九江市财政局将赛城湖茶场全部征收,县环卫所投资48万元,在天坡村林场征地4. 57公顷,新建一座卫生填埋式垃圾处理场。同年6月正式投入使用,日处理生活垃圾60吨。
  集装箱式垃圾中转站 1997年,为创建全省卫生县城,县投资16万元,在沙河住岭矿铁路和双瑞路交叉东边,首次新建集装箱式垃圾中转站1座,日处理垃圾40吨。1999年,因甘泉小区居民增多,为使生活垃圾便于处理,又投资16万元,在程河路63号建成第二个集装箱垃圾中转站,当年投入使用,日处理垃圾20吨。
  水冲式公厕 1986年,县城尚无水冲式公厕。1997年,为改善卫生条件,县城推行旱公厕改造成水冲式公厕,全城建成水冲式公厕5座,分布在县医院对面、上街头居委会旁、三中路口、体育馆外、血防站后河边。2002年,因旧城改造拆除三中路口水冲式公厕l座。2005年,县城尚有水冲式公厕4座。
  绿化城市道路绿化 1986年,县城大小街道有行道树4949株,主要树种有悬铃木、塔柏、女贞、棕榈、垂柳、枫杨等。县城建局在六角垅有苗圃基地1. 53公顷,办公楼院内有各种花木园0. 27公顷,供街道绿化之需。1987年,沿河南、北路种植树木988株,主要树种有香樟、垂柳、女贞等。1991年,在沿河南、北路,种植花桃、木芙蓉、紫荆、紫薇共185株,此为县城建局第一次在院外种植有花植物。1992年,在柴桑南路邮电局至火车站段,种植行道树香樟260棵,完成该路段2589平方米绿化带和绿岛的花草种植。1993年,在渊明路栽种香樟232棵,首次改变以往街道树以植悬铃木为主为香樟为主。1994年,在庐山南、北路种杜英180棵,为1700平方米绿化带种植各类花草。1995年,在庐山东路植香樟树350棵,种植绿化带面积2088平方米;将庐山大道中心绿岛2826平方米进行绿化,种植各类花草900株。是年秋,为学习全国文明城张家港市的经验,使县城更加靓化净化,又因悬铃木秋天落叶春天落铃飞毛给人们生活带来危害,决定伐除悬铃木,以香樟换植,历时2年,计伐悬铃木963棵,植香樟2400棵,县城庐山大道,柴桑大道两边新植2米高左右的樟树,间隔有序,茁壮成长。2002年,投资4300元,对庐山东路绿化带升级改造,共种植红花橙木、金叶女贞等名贵花木4700株。2005年,对庐山北路延伸段进行绿化。其中街道植香樟560棵,绿化带9000平方米,植花灌木2. 33万株。
  城市附属地绿化20世纪80年代,县城机关、工厂、财贸、学校乃至家庭都把美化庭院视为美德,种植名贵花木、做假山、置喷泉、设盆景、布绿篱、摆花坛已成时尚。1986年,公共庭院有风景树木17159棵,花卉近百种,建大型山水综合盆景7组、假山11座,大小花坛958个、盆花万余钵。县委大院有花木110余种,各种名木2500余棵,春有玉兰、花桃、白李,夏有栀子、紫荆、紫薇,秋有金菊、木芙蓉,冬有红梅、腊梅等,院内绿化覆盖率和浓荫率分别达到58%和33%。县卫生局、民政局、粮食局、税务局、公路段、自来水厂、轴承厂均有40%的空地作绿化之用,院内都植花木、磊假山、建亭台、修园路,配有专人护养。是年,中共九江县委、县卫生局、民政局、轴承厂经省绿委、省建设厅评为“园林化单位”。1988年,九江县城评为“全国平原绿化县城”,县委机关、县税务局、县粮食局评为省级“绿化先进单位”。是年,县人大、政协大院绿化布局合理,栽种各种花草树木十分喜人,大门两边各有一块500平方米的绿园,名贵树木有紫荆、紫薇、玉兰、月季、蔷薇、香桂、石榴、栀子等18种,办公楼两侧各栽一簇南竹,根相连、叶相依,呈现团结奋进的象征。1990年,县政府(柴桑南路91号)院内假山、喷泉、花木一应俱全,各楼层走廊、办公室内置盆花若干,办公楼后约2000平方米的空地上种水杉2100株,院内绿化覆盖率达80%。2001年,916地质队空地全面绿化,绿地建设面积3.1万平方米,凡空场闲地都种树栽花,整个办公区、宿舍区呈一片嫩绿。县沙城工业园区大小厂家在建设厂区时,都注重附属地绿化,思达公司绿地面积达1.8万平方米,博莱大药公司栽名树380棵,绿化面积2.8万平方米,绿化率达64%,两公司分别获“省级园林化单位”、“省级绿化达标单位”称号。2005年,县委、县政府机关搬迁庐山北路后,大门两侧空地上植桂花、红枫、塔柏、香樟、茶花和红绿灌木3万株,环境十分优美。同期,绿化率比较高的还有县一中、县一小、县建设局、自来水厂等单位。
  城市公地绿化公地是指城市公园、桥头两侧等公共场所。20世纪80年代,叶家山渊明公园是县城唯一的休闲公园,山上青松簇拥,翠柏垂青,绿化面积达26万平方米。新城桥两端绿坪面积5661平方米,坪内年年补植花木,更老换新,内有假山一座,园路100米,草坪100平方米。1997年,政府投资14万元,在庐山大道中心绿岛内树城标1座,名日“世纪之旅”,高12米,其中标志8米,座基4米。1998年,县政府对“渊明公园”立牌保护,从规划、林地植被诸方面进行管理控制,明确控制区为26.6万平方米(含陶馆、陶祠),以原有的革命烈士纪念塔为主体,修园路、建山亭,完善部分绿化,使之具有公园之功能;请时任国家建设部部长叶如棠题“渊明公园”4字,勒石立碑。翌年,在公园西南侧征地3568平方米,始建“休闲广场”,作为公园整体建设附属部分。2003年,休闲广场建成验收,计铺植草坪2.1万平方米,种植各类乔灌木6400余株,建有园路、花廊、喷泉、垂钓等场地设施,2005年加装园灯15盏,置健身器材1组,使休闲、游玩、体育锻炼融为一体。是年,在庐山北路县委、县政府办公楼前建市政广场,占地5.5万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32984平方米,种植各类乔灌木9.4万株。
  2005年,县城绿地总面积42. 64公顷,县城绿化覆盖率为34. 24%,绿地率为18%,人均绿地为6.02平方米。
  集镇 1986年,全县以乡镇所在地建设的集镇有下九号、城子镇街、港口街、住岭街、易家埂、马回岭、大树下、徽州铺、新塘铺、刘家塘、李家铺、黄老门、塘岸铺、大湾洲、阎家渡。
  20世纪90年代后,政府提倡移民进城经商办企业,并以1998年洪灾移民建镇和“11·26”地震灾后重建为契机,加速了集镇建设速度。原集镇大都进行扩建、更新,并新建了城门徽州铺、赛城湖阎家渡、新洲垦殖场大湾洲等新集镇。
  2005年,县内集镇有九号、城子镇街、港口街、住岭街、易家埂、马回岭、大树下、徽州铺、新塘铺、刘家塘、李家铺、黄老门、塘岸铺、大湾洲、闫家渡。共有街道30条,全长31808米,均为水泥路面,有居民5284户、20874人。有房屋建筑面积102. 14万平方米,其中公用房20. 76万平方米,私人店铺或住宅81. 38万平方米,人均住宅38. 99平方米,居民饮用自来水2223户,饮用机井水1312户,饮用井水1538户,饮用湖塘水81户。集镇均由农网供电,年生产用电315. 49万千瓦小时,居民生活用电327. 06万千瓦小时。
  九号系江洲镇政府、九号村委会驻地。相传清康熙年间,官府对垦荒地批欠编号,此处为“盈字九号”故名。原有上九号、下九号之分,今统称九号。
  1986年,全镇共有街道2条,全长339米,平均宽8米,为沙石路面;有房屋1. 32万平方米,其中公房0.8万平方米,私宅0. 52万平方米,有居户48家216人,人均住房24. 07平方米。驻集镇单位有江洲乡政府、九号村委会、农技站、食品机械厂、农行营业所、食品站、供销社、邮电所等,百货、杂货、生产资料、肉禽等物资供应门店,分布在乡政府附近。1993年8月撤乡建镇后,政府对九号集镇重新进行规划建设。将街道往江洲渡口延伸,铺垫6米宽水泥路,街道长500米,平均宽10米。2004年,私营者投资修建自来水设施,使全集镇及周边农户近400家2000余人饮用长江水源的自来水,首开江洲人民饮用自来水之先河。
  2005年,全镇街道2条,分南北、东西走向,南北街长1.2千米,东西街道长0.6千米。有房屋4. 27万平方米,其中公用房2.19万平方米,均为2层以上砖混结构,私人店铺或住宅用房2. 08万平方米,有居民126户520人,人均住房40平方米,2层以上(最高5层)砖混楼房占90%以上。集镇居民饮用自来水106户,饮用机井水20户。年生产用电1. 79万千瓦小时,居民生活用电1. 01万千瓦小时。驻集镇单位有江洲镇政府、九号村委会、科技中心、卫生院、中心小学、信用社、农行营业所、邮政所、工商所、派出所、联通营业部、移动营业部、食品站、供销社、自来水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交警中队等。有私营各类品种的经营门店45家,其中副食杂货店12家、五金店3家、服装店10家、家用电器店2家、摩托车店4家、药品店2家、自行车店2家、铁业(锻工)2家、家具店2家、屠宰户2家、饭店2家、修理行业2家。
  城子镇街系城子镇政府、城镇村委会驻地。相传明朝初年,有陈子益者从丰城奉旨来此征收钱粮,后由陈衡岳接任,继而子孙定居,因名“陈子镇”,后演变成城子镇。1993年8月,城子镇撤乡建镇,为避称呼混淆,故将集镇称城子镇街。
  1986年,城子镇街有老街、新街各1条,全长630米,平均宽6.5米,沙石路面。有房屋1. 22万平方米,其中公房0.5万平方米,私房0. 72万平方米,有居民83户、373人,人均住房19.3平方米。居民饮用井水42户,饮用江河湖塘水41户。驻集镇单位有供销社、轧花厂、粮管所、信用社、食品站、卫生院、小学等。街两边有供销社、食品站门点8个。1998年移民建镇,城镇村80余户灾民移迁集镇新街。2004年,政府投资16万元,将新街原长400米延长至1400米,铺垫水泥路面,使新老街成为一条街。
  2005年,有街道1条,全长1630米,平均宽6米。有房屋3.7万平方米,其中公房0.5万平方米,私人住房3.2万平方米,有居民160户720人,人均住房44.4平方米。是年底,投资2.6万元创建无塔供水设备,铺管网10千米,取长江水经技术处理,供居民饮用,结束居民长期饮用自然井水的历史。全街有私营店铺85家,经营项目主要有副食、杂货、百货服装、五金机电、生产资料、机械维修、钢材水泥等。驻镇单位有镇政府、城镇村委会、卫生院、兽医站、私立学校、中心小学等。
  港口街港口街系港口街镇政府、洗心桥村委会驻地。原港口离今址2.5千米,以赤湖出水口的河港而得名。新中国成立初期有近百家店铺,街面为青石铺砌,1954年遭洪水冲毁,工商从业人员迁洗心桥新街;洗心桥原名洗脚桥,相传元末陈友谅屯兵于此,官兵常在桥边洗脚故名,后习称洗心桥。新中国成立后,港口、洗心桥名为行政区、公社、乡名更替使用。1993年8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九江县洗心桥乡改为港口街镇,集镇亦称港口街。
  1986年,港口街有街道2条,共长1000米,其中老街长400米、宽6.5米,九瑞公路两边已形成的街道长600米、宽6米。有房屋建筑面积2. 28万平方米,均为砖木结构,90%为2层楼房,其中公房0. 71万平方米,私房1.57万平方米。全镇共有居民171户599人,人均住宅26.2平方米。居民全部饮用机井自来水。年用电量达10.5万千瓦小时,其中生产用电4.5万千瓦小时,居民生活用电6万千瓦小时。驻镇单位有洗心桥乡人民政府、洗心桥村委会、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邮电所、农行营业所、信用社、粮管所、食品站、供销社、轧花厂、油脂厂、变电所、供电所、卫生院、养路段等。街面主要是商业部门的百货店、杂货店、饭店、五交化门点及粮油供应门市部等。1993年,政府投资75万元,将全长1500米、宽12米贯穿集镇的街道改造为水泥路面;1996年,政府投资7万元,将路长320米、宽6米横堤改造成水泥路面;1999年,政府投资1万元,将菜市场路全长110米、宽5米接通至九瑞公路为沙石路面。1998年洪灾后,200余户灾民迁居集镇九瑞路两旁。
  2005年,有街道4条,即九瑞路、横堤路、老街、菜场街,全长2330米,平均宽为7米。拥有房屋建筑面积10. 93万平方米,其中公用房1.9万平方米、私宅9. 03万平方米,有居民402户1806人,人均住宅50平方米,80%为砖混结构。年生产用电26.2万千瓦小时,生活用电24万千瓦小时。驻镇单位有港口街镇人民政府、洗心桥村委会、派出所、工商所、邮政所、电信所、农行营业所、信用社、粮管所、供销社、供销轧花厂、镇轧花厂、油脂厂、变电所、供电所、卫生院、财政所、国土分局、汽车站、养路段、石化加油站、自来水厂等。有私营门店258家,经营品种有百货30家、副食23家、建材20家、饮食16家,以及生产资料、医药、五交化、粮油、照相、车辆修理、家电维修、摩托车、理发、影碟、缝纫、铁业、水果、联通、金银加工、刻石、打印、农具、水产品、餐具、渔需、钟表眼镜、太阳能热水器等门店及面坊、酒坊、机米坊、糕点坊等。
  住岭街系狮子镇政府、住岭居委会驻地。相传元末战事频发,官兵所到之处沿途烧杀,至此地住刀。后人称此地为住刀岭,简称住岭。
  1986年,有街道2条,全长500米,平均宽18米,沥青路面,为县城至新合、岷山、城门必经之路。驻镇单位有南钢住岭矿、狮子派出所、工商所、邮电所、供销社、信用社、农行营业所、养路队、食品站、卫生院、粮站、兽医站、乡政府和住岭村等单位。百货、杂货、农资、食品、旅社等商业门店分布街道两边,街东有乡办灯具厂。有居民255户1020人,有房屋4. 05万平方米,其中公有或集体所有房屋2. 45万平方米、私宅1.6万平方米,人均住房15.7平方米。除食品站外,公房均为二层砖混结构,私宅70%为2层以上砖木或砖混结构,30%为1层红砖小瓦房。乡政府、住岭矿自掘机井,饮用机井自来水,乡政府还为派出所、供销社、信用社、营业所等部门提供饮用水。1995年,乡政府投资27万元将老街长500米改为水泥路面。2004年,投资13万元与县公路部门合建住岭新街,长500米,宽20米,水泥路面。2001年,双瑞公路从沙河街东风村至狮子鸡岭段改线通车,县城往城门、新合等地车辆再不经过住岭街中心。2005年3月,镇政府投资8万元,建镇标1座,占地333平方米,2.2米高的大理石座基上,站立1大4小5个花岗岩石狮,座基中“狮子镇”3个大字,乃时任省文联主席陈世旭题书,座基下栽种绿红小檵木若干。镇标为住岭街增添了新的活力。
  2005年,集镇面积为0.3平方千米,有街道2条,全长1200米,平均宽17米。有房屋7. 47万平方米,其中公房1万平方米、私营店面和住宅6. 47万平方米,有居民425户1782人,人均住房36.3平方米,90%为砖混2-3层楼房,其余为砖木1层民房。饮用机井自来水200户,一般井水225户。年生产用电15.2万千瓦小时,居民生活用电28. 75万千瓦小时,驻集镇单位有狮子镇政府、住岭居委会、南钢住岭矿、狮子派出所、工商分局、供电所、供销社、信用社、卫生院、中学、中心小学、兽医站、中国石化加油站、电信所、邮政所、交警中队、移动营业部、粮站、九江新瑞玻纤有限公司、民政福利厂、住岭村水泥预制厂、老年人活动中心等。街道两边有粮油、鞭炮批发,饮食、屠宰、木器加工、服装、修理、百货、杂货、农资、理发等门店24家。
  易家埂系新合镇政府、爱国村委会驻地。新中国成立前,这里有两三户易姓农民居住故名。
  1986年,集镇街道长350米,宽18米,沙石路面。有居民231户、924人。有房屋建筑面积2. 31万平方米,其中公房0.89万平方米,私宅1. 42万平方米,人均住房15. 36平方米。居民饮用机井自来水89户,自来水乃1984年政府投资30万元修建,其余饮用井水。驻镇单位有新合乡政府、爱国村委会、中学、中心小学、农行营业所、信用社、税务所、粮管所、邮电所、卫生院、供销社、兽医站、农机厂、制衣厂、知青公司、针织厂、基建队等。集镇经营门点有供销社和知青公司,经营品种仅百货、杂货、食品副食品等。年工业用电13.5万千瓦小时,居民生活用电5.354万千瓦小时。1995年撤乡建镇后,加大了集镇建设力度,政府鼓励农民进镇投资经商;1998年洪灾移民建镇,50余户灾民迁居集镇,使集镇迅速发展。
  2005年,全镇有街道2条,全长1300米,其中水泥路面900米,沥青路面400米,路面宽(主车道)9米。有房屋建筑面积10. 86万平方米,其中公房1. 86万平方米,私宅9万平方米,居民585户2340人,人均住房38. 46平方米,一般为3层砖混结构,最高4层。饮用自来水300户,饮用机井水30户,饮用井水255户。年生产用电26.1万度,居民生活用电32.7万千瓦小时。驻镇单位有新合镇政府、爱国村委会、信用社、国税分局、地税分局、森林派出所、九江米迪服饰发展有限公司、35千伏变电站、陶瓷颜料有限公司、陶瓷颜料厂、邮政所、电信所、卫生院、供销社、中学、中心小学、建筑公司等。有私营门点81家,经营项目主要有建材、副食品、服装、饮食、家具、手机、水暖器材、机械配件、金银加工、药品、摄影、摩托车、农资等等。
  马回岭系马回岭镇政府和秀峰村委会驻地。相传元末朱元璋追击陈友谅于此地勒马回师,故名“马回岭”。
  1986年,集镇有街道5条,全长1200米,平均宽5 -7米,30%为沙石路面,70%为水泥路面。
  拥有房屋建筑面积9. 12万平方米,其中公房4. 15万平方米、私宅4.97万平方米,临街店铺多为2层砖木结构,也有少数3层砖混结构,多为供销社、合作商店营业门面。有居民1078户4312人,人均住房11. 53平方米。居民饮用单位自备自来水80户,饮用机井水200户,饮用井水392户,饮用河塘水406户。由机场供电所供电,年生产用电10万千瓦小时,居民生活用电26万千瓦小时。驻镇单位有马回岭乡政府、秀峰村委会、中学、中心小学、卫生院、税务所、供销社、工商所、邮电所、粮站、农行营业所、信用社、公安派出所、九江农校、省地质勘探学校、九江粮校等。1988年8月,九江农校(隶市农业局)迁走,该校有师生800人,房屋1万平方米;同年,九江县粮食局创办的九江粮校撤销,该校有师生200人,房屋0.4万平方米。1995年,马回岭政府在集镇西北边修建农贸市场5000平方米,设摊位150个,扩大了商品市场;省冶金勘探局地质勘探学校迁走,该校有师生700人,房屋0.8万平方米。由于九江农校、地质勘探学校、九江粮校先后迁出,集镇居民人数、房屋和用电量等相应减少,九江农校、地质勘探学校原用自来水设施,亦因迁走而拆毁。
  2005年,集镇总面积0. 69平方千米,共有街道5条,全长2.5千米,平均宽5 -7米,均为水泥路面。有房屋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其中公房2万平方米,私房6.2万平方米,有居民500户2135人,人均住房29. 04平方米,大部分是3层以上砖混结构,最高5层,也有极少数1层砖木结构。居民全部饮用机井水。用电乃10千伏变压器农网电源,年生产用电70万千瓦小时,居民生活用电15万千瓦小时。驻镇单位有马回岭镇政府、秀峰村委会、马回岭中学、中心小学、卫生院、国税所、地税所、供销社、邮政所、电信所、粮站、农行营业所、信用社、公安派出所等。有各类经营店铺172家,其中南北杂货112家,理发8家,照相2家,服装18家,各种修理12家,批零兼营8家,饮食旅社12家。集镇每年农历二月初四至初六日为传统虚日,为沿袭数百年的庙会演变而成。今赶集人员日均3 -4万人,交流物资达千余品种,交易额达200余万元,是县境南部与周边乡镇及邻近县、市物资交流要地。
  大树下系永安乡政府、民闸村委会驻地。紧靠长江南堤,因堤边有棵枫杨树(俗称河柳),冠盖高大,树龄数百年,故名大树下。
  1986年,有街道一条,全长500米,平均宽13米。有房屋面积2. 71万平方米,其中公房1.09万平方米、私宅1. 62万平方米,有村民269户1076人,人均住房14. 96平方米(房屋、人口含明闸村和大树村部分村民)。是年,由政府牵头,组织单位和个人集资30万元,开凿深110米机井一口,并建水塔1座,使集镇居民和附近村民125户饮用机井自来水。集镇年生产用电4万千瓦小时,生活用电8万千瓦小时。驻集镇单位有乡政府、轧花厂、供销社、粮管所、税务所、派出所、信用社、农行营业所、邮电所、食品站、卫生院、农技站、兽医站、文化站、农机厂等。1991年,采取驻地单位和个人集资方法,共筹措资金85万元,将街道改造成水泥路面,并在街西头入口处建一镇牌,由时任县长张子林题书“大树下”集镇名。后以引农造城为契机,附近村民相继在街两边修建砖混结构住宅楼,使集镇更加靓丽。
  2005年,有街道1条,全长508米、宽6米水泥路面。拥有房屋建筑面积1. 94万平方米,其中公用房1. 41万平方米、私人住宅0.53万平方米,集镇居民34户123人,驻镇单位常住人口126人,人均住房43平方米。居民均饮用机井自来水。年用电量9.8万千瓦小时,其中生产用电2.8万千瓦小时.生活用电7万千瓦小时。驻镇单位有永安乡政府、民闸村委会、财政所、信用社、粮管所、卫生院、计生办、农技站、兽医站、电信所、轧花厂等。有个体经营户20家,主要经营百货、杂货、副食、农资、饮食等。
  徽州铺系城门乡人民政府、红星村委会驻地。相传旧时有徽州人在此设铺而得名。1986年,有街道长不足200米,沙石路面,居民仅20余户,公建单位2家。
  1998年11月6日,政府抓住移民建镇的历史机遇,正式破土动工兴建新的集镇。整个集镇一条主街,全长2000米,主车道宽12米,水泥路面。临街面红线宽度25米,台阶式向后发展有二、三、四排,间隔10米,居户之间布局紧凑,10户一连或8户一幢,一个组团一种建筑风格、一种式样,错综变化,忌单调划一。集镇道路按规划分主干道,次干道和支道3种,主干道宽12米,次干道宽8米,支道按不同情况设置,最宽20米,最窄4米不等,道路布置经渭分明,错落有致。人行道旁种有名贵树种广玉兰,并预留有绿化用地,路下排水系统通畅,临街两旁置有电力、电灯控制箱和有线电视线路,有公厕、停车场、农贸市场、路灯、自来水厂和垃圾中转处理场等。2002年,筹资96万元建成自来水厂,日供水量1000立方米,开创城门乡村民饮用自来水之先河。
  2005年,集镇有主街道1条,全长2100米。居民503户2118人。有房屋建筑面积12. 84万平方米,其中公房1.4万平方米、私人店铺住宅11. 44万平方米,人均住宅54平方米。居民饮用自来水304户,压井水50户,土井水149户。年生活用电36万千瓦小时,生产用电2万千瓦小时。有经营门点30家,其中杂货11家,百货4家,饮食3家、五金3家、理发5家、移动1家、联通l家等。驻镇单位有城门乡政府、红旗村委会、供销社、粮管所、卫生院、信用社、兽医站、城门中学、文化活动中心、财政所、派出所、敬老院、供电所、电信所、土管所等部门。
  新塘铺系新塘乡人民政府、富源村委会驻地。据载,明初府城经沙河街至瑞昌驿道经此设铺,铺旁新掘一塘,故名新塘铺。
  1986年,有街道1条,全长550米,宽8米,沙石路面。有居户(含临近村农户)124户483人,有房屋1. 77万平方米,其中公房0.57万平方米、私宅1.2万平方米,人均住房24.8平方米。居民饮用机井水和井水各占50%。年生产用电3.1万千瓦小时,生活用电3.9万千瓦小时。驻镇单位有新塘乡政府、富源村委会、高中、中学、中心小学、供销社、粮站、派出所、工商所、营业所、信用社、食品站等。1988年,政府鼓励农民在集镇建房经商,征地6. 67公顷建农民街一条,并投资5万元修建街道两边下水道。1995年,投资30万元修筑1千米长水泥街道;同时得到县人事局支持,投资14万元开通闭路电视,优化了居民生活条件。1998年洪灾后,政府组织移民建镇,56户灾民迁居集镇。
  2005年,集镇街道1条,全长1000米,平均宽12米。有房屋9. 09万平方米,其中公房3.67万平方米,私宅5. 42万平方米,有居民354户1427人,人均住宅38平方米。居民饮用机井水90户,饮用井水264户,年生产用电13万千瓦小时,居民生活用电21万千瓦小时。驻镇单位有新塘乡政府、富源村委会、卫生院、私立高中、邮政支局、土管所、中学、工商分局、电信所、中心小学、供销社、信用社、法庭、派出所、粮站等。有个体经营门点86家,主要为副食杂货、家用电器、农资建材、服装百货、饮食烧烤、金银首饰等。
  刘家塘1986年,系长山乡人民政府和铜泉村委会驻地。有街道1条,呈东西走向,长0. 24千米,平均宽6米,砂石路面。有房屋2. 865万平方米,其中公房0. 885万平方米,私宅1.98万平方米。有居民110户550人,人均住房为36平方米。乡人民政府、中学、供销社等单位自掘机井,并修建水塔,饮用简易自来水;集镇居民饮用自然土井水。居民年生活用电3.5万千瓦小时,生产用电2万度。驻镇单位有长山乡人民政府、长山中学、中心小学、供销社、信用社、兽医站、粮管所、医院、收花站和乡加工厂、服装厂。街道有供销社、食品站、粮管所门点,经营群众生产、生活用品,有该镇第一家私营饮食店。
  1991年,新建乡财政所办公楼,建筑面积300平方米。1998年,新建长山电信所,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同年,乡政府筹资20万元(其中市驻点单位九江供电局援助10万元,长山中心小学、信用社、粮管所、供销社各资助5000元,医院资助2000元),将沙石路面的街道改造成水泥路面,全长0. 305千米,平均宽6米。1997年后,集镇私营店铺有13家,主要经营百货、杂货、食品、生资、屠宰、服装等。1999年,因洪涝灾害移民建镇。胡桥村109户550人移居刘家塘原乡政府驻地以东地段,与刘家塘老街道相衔接,并利用移民建镇配套资金,将水泥路面贯通。2002年,长山乡与新塘乡合并称新塘乡,原长山乡行政、企事业单位全部迁新塘铺。
  2005年,刘家塘有街道1条,全长3.2千米,平均宽7米,水泥路面。有房屋5.2万平方米,其中公房0.9万平方米、私人住宅4.3万平方米。有居民219户1095人,人均住房39. 26平方米,电信所、小学饮用机井水、居民均饮用自掘于摇压井水。年生活用电3万千瓦小时,工业用电2000千瓦小时。驻镇单位有铜湖小学、新塘粮管所长山分站、长山电信所、长山用电班、新塘医院南畈分院、长山供销社,胡桥村、铜泉村分驻镇东西两头。街道有7家私营店铺,主要经营杂货、饮食等。
  李家铺系涌泉乡人民政府和跃进村委会驻地。建国前因有李氏在此设铺营生,故名。
  1986年,有街道1条,全长300米,平均宽8米,为沙石路面。有房屋1. 28万平方米,其中公房0. 99万平方米,私宅0.29万平方米,有居民50户190人,人均住房15.3平方米。居户饮用机井水30户,饮用井水20户。年生产用电1.1万千瓦小时,生活用电1.5万千瓦小时。驻镇单位有供销社、食品站、医院、中学、兽医站、信用社、竹木检查站、小学等。街道上商品经营主要是供销社的百货、杂货、农资、饭店和食品站的门面。1997年,政府为解决居民饮用水问题,以戴山水库为水源,埋砌塑料PVC自来水管道2.5千米,使集镇居民自此饮用了自来水。同年,乡政府筹资20万元,将街道从原跃进村部延伸至涌泉中学,全长1.5千米,平均宽9米,并将沙石路面改造成水泥路面。1998年洪灾后,一些灾民和附近村民乘移民建镇契机纷纷来李家铺建房,至2000年底,新迁户达120户。
  2005年,有街道2条,全长1. 65千米,平均宽9米,其中从原跃进村部至中学水泥路面1.5千米;从原饭店边往戴山方向水泥路面0. 15千米。有房屋206栋,计4. 15万平方米,其中公房26栋0. 73万平方米,私人住宅和店铺180栋8.42万平方米,有居民193户772人,人均住宅44.3平方米,房屋90%为砖混2层以上楼房,最高4层。居民饮用自来水160户,饮用机井水26户,饮用一般井水7户。年生产用电20.4万千瓦小时,生活用电19.6万千瓦小时。驻镇单位有涌泉乡人民政府、跃进村委会、中学、小学、卫生院、信用社、供销社、粮站、涌泉洞、派出所、电信所、电管站、兽医站、天益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有各类经营门面63家,其中已开业38家,经营品种主要是食品、副食品、百货、杂货、农资、饮食等。
  黄老门 1986年,系黄老门乡人民政府、春华村委会驻地。2002年1月,黄老门乡与岷山乡合并称岷山乡,为岷山乡政府驻地。相传明末一黄氏老者居此,终日在门前给行人施茶,石门刻有“黄老人门”誉额故名,后简称黄老门。
  1986年,集镇由上街、横街、丘街、黑漆门组成,全长650米。同年,将集镇街道进行改造,废除石条地面,用砼铺垫。驻镇单位有黄老门乡政府、春华村委会、农机厂、农具厂、农机站、兽医站、供销社、食品站、邮电所、信用社、农行营业所、旅社餐馆和黄老门火车站、庐山机场等。共有商品粮人口155户633人,农业人口102户406人。
  街道两边多为1层砖木结构,共有房屋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其中公房1. 01万平方米,私宅1. 19万平方米,人均住房18.8平方米。1996年,乡政府以通远至庐山机场公路穿越黄老门集镇为契机,建新街1条,长2000米,红线宽32米,为水泥路面。1997年,投资80万元建自来水厂,铺设主管道3000米,集镇居民自此饮用自来水。同年,京九线建成通车,因黄老门火车站客流量较小,南昌铁路局撤销黄老门火车站。
  2005年,全镇有街道2条,全长2500米,平均宽20米,有房屋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其中公房0.3万平方米,私家店铺和住宅楼4.8万平方米,有居民320户1371人,人均住房35平方米,90%为3层砖混结构,乡政府占地2公顷,建高6层新办公楼,属标志性建筑。居民饮用自来水200户,饮用机井水120户。年生产用电12万千瓦小时,生活用电42万千瓦小时。驻镇单位有岷山乡政府、春华村委会、庐山机场、黄老门中学、岷山中心小学、黄老门邮政支局、黄老门电信支局、岷山税务所、黄老门供销社、机场派出所、交警中队、黄老门卫生院、岷山信用社、黄老门养路班、黄老门轧花厂、黄老门砖瓦厂、浔汉油膏厂、长盛油膏厂、黄老门供电所、岷山国土所、黄老门加油站等20余家。全镇有经营性门店143家,其中经营摩托车7家、家电维修9家、饭店5家、农资3家、照相3家、缝纫3家、屠户4家,以及百货、五金交电、杂货等日用杂品店,并有星星、春苗两所幼儿园。
  塘岸铺1986年,系岷山乡人民政府、文桥村委会驻地。相传明初有张、王、吴等姓氏在此开店,屋前有一口大水塘,故名塘岸铺。1996年,有街道2条,长500米,平均宽15米,为沙石路面。有房屋1.1万平方米,其中公房0. 75万平方米,私宅0. 35万平方米,有居民50户198人,人均住房17.7平方米;80%居民饮用土井水,其余饮用机井水。年生产用电1万千瓦小时,居民生活用电1.4万千瓦小时。驻集镇单位有岷山乡政府、文桥村委会、供销社、农行营业所、信用社、卫生院、税务所、邮电所、食品站和文桥中心小学等。街道两旁有国营商业门点4处,另有私营小百货店和雄姿、如意饭店等。1996年,政府投资15万元,将街道改造成水泥路面。2002年1月,岷山乡与黄老门乡合并称岷山乡,乡址迁黄老门集镇。
  2005年,有街道2条,全长550米,平均宽15米,水泥路面。有房屋1. 62万平方米,其中公房0. 85万平方米,私宅0.77万平方米,有居民62户194人,人均住宅39.7平方米,90%以上为砖混结构楼房,最高3层。居民全部饮用机井水。年生产用电2万千瓦小时,居民生活用电7万千瓦小时。驻镇单位有岷山供销社、塘岸铺卫生院、文桥诊所、岷山电信所、文桥小学。有各类店铺24家,经营项目主要有百货、杂货、五金、缝纫、家电、农资、铁业、电焊及家电、汽车、摩托车维修等。
  大湾洲系新洲垦殖场驻地。1986年,仅有供销社、粮站、邮政所几个单位驻此,未形成集镇。1998年洪灾后,因此处地势稍高,邻近村民渐渐迁此,加之驻镇单位增加,逐渐形成小集镇。 2005年,全镇有街道1条,全长540米,平均宽6米,水泥路面。有房屋1. 27万平方米,其中公房0. 55万平方米、私房0.72万平方米。有居民40户170人,人均住房面积为42. 35平方米。居民全部饮用1981年兴建、1991年扩建改造的自来水。全镇年生产用电1.6万千瓦小时,居民生活用电2.1万千瓦小时。有各类店铺15家,主要经营品种有食品、副食品、百货、农药、化肥、摩托车、家用电器修理等。驻集镇单位有新洲垦殖场、江洲信用社新洲分社、新洲供销社、职工医院、电信所、中学、自来水厂、联通公司和移动公司新洲经营网点等。
  闫家渡系赛城湖水产场驻地。相传明末一闫氏在此落户,曾以摇船摆渡为业,故名。这里是县城通往港口、永安、九江市城区和通往武汉、阳新、修水、武宁、瑞昌等市县的必经之地,九江市城区公交车4路、19路在此设终点站。今人称此中心地段为“金三角”。
  1986年,集镇有赛城湖场部、供销社、粮站、派出所、招待所、粉丝厂、造纸厂、等离子喷涂厂、七里湖火车站等单位。街道向赛城湖闸东南方向两头延伸,全长l千米。1995年投资35万元,建新街1条,长1500米,沙石路面,并完成下水管道等配套工程。2002年,投资98万元,铺设自来水主管道4.5千米,由九江市自来水公司送水,居民自此启用自来水。
  2005年底,街道总长9千米,其中九瑞公路段6千米,沙闫公路段和新街各1.5千米。街道两边有饮食、百货、杂货、家电等各类私营门面63家。全集镇共有房屋面积15.5万平方米,其中公房1.5万平方米,私宅14万平方米,砖混结构楼房占70%,为10. 85万平方米,多为2-5层,最高5层。有居民1361户4301人,人均住宅面积为32.5平方米。有自来水用户830家,其余户饮用机井水或一般井水。年生产用电121万千瓦小时,生活用电86万千瓦小时。驻镇单位有赛城湖水产场、公安水上分局、工商所、信用社、供销社、粮站、地税分局、县河道管理局、交警洗心桥中队及场喷涂厂、镀锌管厂、鱼种厂、建筑公司、小学等。
  村庄村居1986年,县域村居条件较之以前大为改观,全县拥有农房面积422.7万平方米,户平均90.3平方米,人均住房17.2平方米。1987—1989年,大沙线铁路征地拆迁等各项补偿全部到位,沿线涌泉、新塘、新合、城门、狮子、沙河街、沙河乡等地近千户村民用补偿费建起2层以上砖混楼房。1990年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县域经济迅速发展,许多农民除发展生产外,在乡村建私宅者比比皆是,各地大量剩余劳力外出打工,打工者用打工所赚的钱在家乡重做新房。
  1992年,江洲镇良种场144户658人为方便埂外种地集中建良种场新村。1996年,沙河街镇东方红社区因鸵鸟山庄占地,75户350人移迁建李家畈新村。1998年,狮子镇龙岗村张凹15户村民为方便生产移迁熊家上湾。2004年,沙河街镇东风村因鑫山水泥厂占地,36户村民移迁建鑫山小区。
  1998年,县境发生大洪灾,全县被洪水冲毁房屋7235户23366间,县政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灾后重建,由城建部门规划安排,列入四期移民建镇5667户,国家每户补贴1万元,另每户给3000元为基础设施配套资金;由民政部门经办,对倒房户重建灾民新村17个、767户,每户补助4000~5000元;其余分散倒房户采取就地重建,每户补助500-2000元不等,全毁户每户补助5000元。至2005年,全县7000多倒房户灾民,都住上了砖混二层以上新楼房。
  2005年11月26日,域内发生里氏5.7级地震,新塘、涌泉、新合、城门、狮子、港口、永安、城子镇、赛城湖、岷山等乡镇场,村村落落房屋都遭到严重损毁,其中完全损坏不能居住属一类危房11680户,经维修可居住属二类危房21056户,属三类损坏房且又是弱势群体者570户。由于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灾后重建进展十分顺利。国家按类分别补助建房资金,由县建设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基础结构按防7级地震要求进行施工。12月,危房重建开工面达10%。
  2005年底,全县拥有农房885. 25万平方米,人均住房32. 95平方米,户平均109. 36平方米,比1985年人均增加16. 22平方米,户均增加21.46平方米。在农房总面积中,有砖瓦房177.93万平方米,占20.1%(其中有极少数土砖土瓦房),砖混楼房613. 48万平方米,占69.3%,框架结构楼房93. 84万平方米,占10.6%,且有最高5层建筑,大部分地面贴瓷砖,墙面内刷涂料,外粉水泥或贴瓷砖,房屋建筑质量和建筑面积都发生很大变化。经抽样调查,城子镇1986年共有房屋2027幢,其中:砖混结构102幢,占5.03%;砖木结构1925幢,占94. 97%。2005年共有房屋2836幢,其中砖混结构2210幢,占77. 93%,砖木结构626幢,占22.07%,砖混结构比1986年上升72.9个百分点。
  饮水1986年,县内农村绝大多数村民饮用地表井水。靠近县城的东方红、新城、东风村和大树下、港口街、刘家铺、住岭、马回岭等集镇附近村及新洲场农户,约1.2万人饮用自来水。1988年,县卫生防疫部门,根据上级指示,加大对农村改水改厕的资金投放,并下发人工压水井设备5000套,不到3年,全县农村压水井用户占村民总户数30%以上。1997 - 2005年,先后有黄老门、港口、城门、永安、闫家渡、九号、棉丰、团洲、涌塘、联盟等集镇和村庄建立自来水厂,集镇附近村民都陆续饮用自来水。至2005年底,全县农村饮用自来水约6万人,占农业总人口21%,饮用机井水或手压井水近20万人,占农业总人口74%,饮用自然井水或湖塘水村民占总人口5%。
  用电1986年,全县尚有1%的自然村庄和10%的农户尚未用电,夜间依然以煤油灯或白蜡烛照明。已使用电灯的农户,也由于电力不足,往往晚间用电高峰时,供电部门拉闸限电停电。许多农户必备煤油、蜡烛以供急需。是年,全县农村用电120万千瓦小时左右,其中工业用电15万千瓦小时,村民生活用电105万千瓦小时。1999年,九江供电局对全县进行农网改造,确保户户通电,并实行电费城乡同价,一改过去农电价比市电价高2 -3倍的现象。2005年,全县1935个自然村落,村村通电,近8万农户家家通电,而且电视、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都进入农户,许多农户还在乡村自办生产和加工工业,农村用电量急骤增加。全县农村用电量达400万千瓦小时左右,其中,工业用电58万千瓦小时,村民生活用电342万千瓦小时。
  移民建镇 1998年,九江发生百年不遇的大洪灾,为长治久安,让群众安居乐业,县政府根据国务院提出的“封山植树、退耕还林、平垸行洪、退田还湖、以工代赈、移民建镇、加固干堤、疏浚河湖”的方针,组织实施一、二、三、四期移民建镇工程,新建1个县城甘泉灾民小区,扩(新)建5个集镇、7个中心村、62个基层新村,计75个移民建镇点。国家投入移民建镇补助资金9475.3万元,其中补助建房资金7937.7万元,基础设施配套资金1537.6万元。并带动农民自筹资金8526万元。至2005年11月一期至四期移民建镇工程全面结束,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和资金审计。
  第一期工程1998年11月破土施工。符合移居条件的村民1590户。涉及城门乡的城门湖、王家湖、铜湖3个圩区;城门、新合、长山3个乡镇,共17个行政村(城门乡的白畈、联盟、红心、白合、兴联、金兰、金桥、立新、石桥;新合镇的杨桥、涌塘、关山、址坊、小石;长山乡的胡桥、紫荆、西河)。规划新建城门徽州铺1个集镇,涌塘、联盟2个中心村,建设30个基层新村,(即城门乡的金兰、田凹、长岭埂、罗家后埂、曹家湾、许畈街、王家花屋、傅家嘴、姚山、罗家螃,于家嘴、熊家垅、毛凹、何家渡、刘家巷口、前吴家嘴、后吴家嘴、熊家凹、李家墩、竹林凹、周家湾、石桥,新合镇的赵家岭、徐家、杨家桥、胥家墩、陈河,长山乡的费家畈、紫荆山、杜家湾)。2000年城门徽州铺集镇,涌塘、联盟中心村和30个基层新村全面竣工,1590户7190名村民乔迁新居。通过验收,九江县被省政府评为“全省移民建镇先进单位”。
  第二期工程 2000年6月破土施工。符合移居条件的村民2458户。涉及城门湖、王家湖、铜湖、前湖、卫东湖5个圩区和长江、赛城湖两个滩地。城门、新合、长山、新塘、涌泉、赛城湖、城子镇、江洲、新洲、沙河街等10个乡镇场、27个行政村,即:城门乡的白畈、联盟、红心、白合、兴联、金兰、金桥、立新、石桥,新合镇的涌塘、址坊、关山、杨桥、小石,城子镇的彭湾,沙河街镇的青峰、杨花,涌泉乡的戴山、长岭,新塘乡的光辉、外岷山,长山乡的胡桥、紫荆、西河、四华,赛城湖水产场的赛湖、五丰等。根据高标准、高起点的规划要求,决定在县城建设1个甘泉灾民小区608户,新(扩)建徽州铺、城子镇街、新塘铺、刘家塘4个集镇,涌塘、联盟、长岭埂、沿河、仙居畈、杨花等6个中心村,41个基层新村(即城门乡的李家墩、麦岭埂、周家湾、邹家堰、于家嘴、熊家垅、毛凹、何家渡、刘家巷口、前吴家嘴、后吴家嘴、熊家凹、金兰、杨家凹、田凹、罗家后埂、曹家湾、许畈街、王家花屋、傅家嘴、姚山、罗家螃,新合镇的胥家墩、熊家、高楼,沙河街镇的周家后屋、谢家末房、汤家后埂、村部、项家后埂,涌泉乡的长岭,新塘乡的光辉,长山乡的沐湖坝、毛家沟、西河、费家竹林、熊家湾、泉水垅,赛城湖水产场瓜子岭、胡家垅、杨家)。整个工程于2001年竣工,并通过省级验收,2458户9978人于2002年6月乔迁新居。
  第三期工程2002年10月破土施工,符合移居条件的村民1260户。涉及城门湖、王家湖、铜湖、前湖、卫东湖5个圩区和长江、赛城湖2个滩地及城门、新合、新塘、沙河街、赛城湖、狮子6个乡镇场。规划扩建县城甘泉灾民小区156户,扩建徽州铺、易家埂、新塘铺、刘家塘4个集镇,新(扩)建联盟、长岭埂、涌塘、仙居畈、坝南、杨花6个中心村,40个基层新村(即城门乡的金兰、罗家后埂、曹家湾、许畈街、王家花屋、石桥、傅家嘴、姚山、罗家螃、周家湾、于家嘴、熊家垅、杨家嘴、何家渡、刘家巷口、熊家凹、李家墩、竹林凹、麦岭埂、邹家堰、严后塝,新合镇的徐家、杨桥,沙河街镇的谢末房、村部、项家后埂、李家嘴、缪家嘴,新塘乡的光辉、毛家沟、马桥湖、费家竹林、大脚湖、王湖,赛城湖场的杨家、苏家垅、胡家垅、垻北,狮子镇的马石、河西)。整个工程于2003年12月全面竣工。1260户5071人于2004年2月全部乔迁新居。
  第四期工程2003年10月破土施工。有符合移居条件的村民376户。涉及城门湖、铜湖、王家湖、前湖、卫东湖5个圩区。规划扩建徽州铺、刘家塘2个集镇,联盟、长岭埂、涌塘、沿河、仙居畈5个中心村,32个基层新村(即城门乡的金兰、罗家后埂、曹家湾、许畈街、王家花屋、石桥、傅家嘴、姚山、于家嘴、熊家垅、杨家嘴、毛凹、何家渡、刘家巷口、前吴嘴、后吴嘴、熊家凹、李家墩、麦岭埂、邹家堰、严后螃,新合镇的赵家岭、徐家、吴家、杨桥、陈河、高楼,新塘乡的杜家湾、费家竹林,熊家湾、泉水垅、王湖)。整个工程于2005年11月竣工,拆除旧房372户,收回旧宅基地面积2. 95万平方米,入住新房374户1537人。
  移民建镇重点工程简介县城甘泉小区甘泉小区是第二期新建和第三期扩建的移民建镇工程,为滨湖地区遭受洪水灾害,需要搬迁的移民户而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小区坐落县城甘泉路西南侧,规划用地面积55193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34200平方米,道路广场面积7930平方米,公共建设用地5602平方米,绿化用地8181平方米。
  2000年8月,征用土地,同时进行场地平整、道路、下水道建设。同年11月28日,第一批10栋住宅工程破土动工,2001年6月30日竣工交付使用。2001年2月28日,第二批13栋破土动工,9月30日竣工交付使用。第一、二批23栋工程总建筑面积77600平方米,居住764户、2889人,分别来自城门、城子镇、新合、沙河街、长山、江洲、新洲、赛城湖8个乡镇场。
  小区内3条主线自然划分为3个住宅组团,即东组团、北组团和南组团,3个组团呈向心状围合1个中心广场,形成三足鼎立之势。其中东组团采用点式住宅为主,条式住宅为辅的布局,特别是点式住宅结合小区中心广场环形布置,以位置、体形、规模来控制,全区中心景观是引导居民的聚焦中心。小区虽为移民建镇,但其布局从规模、面积、朝向、新材料的应用和户型设计、造型构思等都具有前瞻性。公厕、停车场、农贸市场、路灯、自来水、垃圾中转站等市政设置配套齐全。小区绿化系统公共中心绿化、组团绿化、宅旁绿化按三级配置,其公共中心绿化以铺马尼拉草为底景,局部配置四季花毯,栽种观赏性的树木,组团及宅旁绿化结合地块大小位置,布置一些低矮的灌木即遮阴和观赏树木,让整个小区沐浴在绿色的环境之中,成为名副其实地花园小区。甘泉小区由九江县设计院规划设计,通过省专家评审、县建设局具体实施完成。
  涌塘中心村新合镇涌塘中心村位于城门湖畔,双瑞路以西,距县城12千米,距镇政府4千米。总规划面积5. 67公顷,安置移民378户1578人。
  涌塘中心村原只有散居的13户人家,近10户的住房处在低洼的湖边,10年9淹,对生产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1998年,涌塘村以移民建镇为契机,着眼未来,科学选址,高起点规划,严要求施工,经过3年的建设,涌塘中心村已配有学校、敬老院、卫生所、文化活动中心、小景游园。移民住户造型新颖美观,外墙装饰丰富多彩,街道两边栽种香樟。市政设施配套齐全,道路通畅,生活方便。
  涌塘中心村主街长600米,宽20米,两边建有下水道、绿化带及人行道;次干道宽分别为15米、12米、7米、5米。下水道总长为200米。在村文化活动中心建小游园,并对道路种植行道树180棵,中心村居民均用上了自来水和有线电视等。至2005年,已投入市政配套资金100万元。
  联盟中心村联盟中心村位于城门乡西北部,享有盛名的城门山铜矿就在该村境内,南起联盟村部,北与铜矿接壤,是1998年灾后重建的新型村镇,总占地面积6公顷,安置移民199户936人。
  2005年,中心村街道长900米,宽25米,有居民220户,其中临街面110户,在主街道中心段西侧,村中一口四方水塘,面积0. 33公顷,塘的北面或横向或纵向坐落移民70户,中心村主道、次道、支道井然有序,中心村现有学校、卫生诊所、加工作坊等企事业单位。下水道、水泥路面、自来水、农贸市场等工程都得到完善。
  第二节筑业工程设计1986年,县建筑设计室由股级单位升格为副科级单位,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业务归口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为丙级设计单位,共有工作人员14人,其中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3人、技术员2人。1987年5月,全省建筑设计资质调整设甲、乙、丙、丁级,九江县设计室获省计委批准为丁级设计资质。1993年8月,省计委批准九江县建筑设计室晋升为建筑设计丙级资质,并建议改设计室为设计院;1994年3月,县政府同意九江县建筑设计室撤室建院。1997年,九江县建筑设计院有4名同志经考核,获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注册。2005年,全院有工作人员24人,其中副高1人、工程师4人、助理工程师15人、技术员4人。有二级注册建筑师4名、二级注册结构师2人。
  1989年,县设计室扩大业务量,向高层建筑拓展,九江县邮电局7层2400平方米全框架营业办公大楼设计,获主管部门好评。1994年,为浔阳区完成大型建筑设计项目有:九江裕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裕华商城,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九江国棉一厂四合理商城2幢,九江华东二六七地勘大队办公综合楼。同年,首次成功设计12层的最高层大楼九江县建设银行营业办公楼。2000年,完成建筑设计项目67项,其中在县城43项、乡镇场14项、浔阳区10项,总建筑面积12.8万平方米。代表作有私立陶渊明小学5层全框架教学楼,甘泉小区移民住宅楼23幢,县粮食局赛城湖拱壳屋面粮库3幢,九江国棉一厂职工集资建38、58、64住宅楼,九江县一中教师集资建宿舍楼3幢。2001年,完成建筑设计项目54个,其中在县城44个、乡镇6个、浔阳区4个,总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主要项目有九江县三中久盼商住楼,县委县政府办公楼,万客汇商贸中心A、B栋商住楼,县水电局办公楼,浔阳区楚天商住楼等。2003年,完成建筑设计项目60个,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且业务逐渐向周边县和省城扩展,主要有彭泽县夏港商城,湖口县商住楼,江西大宇工商专修学院教学楼、综合楼、学生公寓等。2004年,完成建筑设计86项,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主要项目有九江县闽华花园,达成星苑B、C栋,县红十字会医院综合楼,京庐科技楼扩建工程等。2005年,完成建筑设计102项,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主要项目有县沙河工业园区,北京海涛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楼,老县政府开发的二期工程商住楼,县人大、政协办公楼,九江县沙河经济开发区办公楼,九江中茂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丽都步行街商住楼,江西铜业集团城门铜矿住宅楼,九江县土管局办公楼等工程。
  1986 - 2005年,累计承担设计业务960项,完成施工图纸(折合一号图)8900张,建筑面积260万平方米,基建投资总额9.1亿元。
  建筑施工建筑企业 1986年4月,成立天坡、东风建筑工程队,各有技术工人35名。1987年5月,成立杨花、龙岗建筑工程队,各有技术工人40名。1987年8月,成立九江防水施工队。1988年6月,恢复长山建筑工程队。1990年,开展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全县由原32家施工企业,重新复查定级为22家。1992年8月,成立白华、黄老门、水利电力基建工程队;同时,成立预制构件厂21家,即省二建,冶勘技校、永安建筑公司、洗心桥、新洲、石门、团洲、官场、邮电局、江堤指挥部、大树、粮食局粮丰、永安村、马回岭建筑公司、狮子、新城村、新合和黄老门乡的新华、振兴、红星、黄河滩等预制构件厂。1996年,全县有三级建筑企业3家,即九江县建筑公司、沙河建筑公司、新城建筑公司;四级建筑企业15家,即城子镇、县二建、马回岭、江洲、永安、港口、赛城湖、城门、东方红、狮子、石门、新合、水利电力、粮丰等建筑公司及添福防水公司;准四级建筑企业2家,即赤湖、黄老门建筑公司,非等级建筑企业4家,即新塘、新洲、白华、天波建筑工程队。1994年,全县有25家预制构件厂,其中三级厂23家,即县建公司、沙河街、沙河乡、县农房、白华乡、城子镇、狮子镇、马回岭建筑公司、永安建筑公司、江洲建筑公司、狮子建筑公司、新合建筑公司、新洲建筑队、港口建筑公司、沙河乡石门、黄老门新华、黄老门振兴、江洲官场、沙河街新城村、永安乡永安村、江洲团洲、九江县水泥制品厂、新塘乡华阳等预制构件厂;四级厂2家,即省冶勘技校、江堤护岸指挥部预制构件厂。2002年,全县24家施工企业,因进行重组或兼并,仅保留九江县建筑工程公司,九江县沙河建筑工程公司(增建筑装饰装修三级专业),九江县新城建筑工程公司(增建筑装饰装修三级专业),九江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九江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九江县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公司。2003年6月,成立九江和中装潢工程有限公司,系三级专业承包企业;同年,经省建设厅批准,九江县建筑公司增九江县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005年,全县有建筑施工队伍8家,即九江县建筑公司、九江县沙河建筑公司、九江县新城建筑公司、九江县二建有限公司、九江县三建有限公司、九江县水电建筑公司、九江和中装潢公司、九江县远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从业工人3353人。 技术队伍1986年,市科委、市乡镇企业管理局根据《江西省乡镇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职称暂行条例》要求,在九江县建筑行业进行乡镇企业技术职称试点。通过摸底,进行文化、专业考试,再考核、评定。第一次批准助理工程师2人、助理技师8人;县乡镇企业管理局根据条例和技术职称考评小组意见,评选技术员6人、技士43人;10月,县各建筑行业中共166名施工员,参加全省建筑技术职能统一考试,其中151人合格,颁发建筑技术员证书。是年,选出45名技术骨干参加省市技术培训;县建设局举办65人参加的质检员学习班。1987年,举办全县预算员第一期学习班,参加学习共22人。1989年,根据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和省建设厅相关文件精神,对县建筑公司及其他施工企业的技术骨干,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县建设局考评,市建设系统集体企事业职称评定领导小组批准,全县共批准工程师职称5人,助理工程师职称8人,技术员职称11人,会计师职称1人,助理会计师职称2人;经县乡镇企业局专业技术职称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技术员78人。经逐年培训、学习、考评、考核,全县建筑行业技术队伍日益壮大,至1995年底,全县共有技术人员39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54人、助理工程师103人、技术员167人,会计师9人、助理会计师15人、会计员21人,经济师3人、助理经济师4人、经济员5人,统计师2人、助理统计师4人、统计员1人。是年,选送35名项目经理到省建设厅举办的项目经理培训班学习;举办“六大员”上岗培训,培训产生各类中级上岗人员225人,其中预算员37人、施工员105人、质检员28人、安全员15人、材料员24人、会计员16人。1996 -1998年,多次选送技术人员到省建设厅、市建设局培训中心培训,全县已有65人取得项目经理合格证书。1999年,为提高施工企业一线操作人员技术水平,九江市建设局技能岗位培训在九江县试点,开办泥瓦工和钢筋工各一个班,参加培训共80人,经两门课考试全部及格。2000年,根据省、市主管部门要求,对各施工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工作,全县分12批对125名“六大员”进行继续教育;全县选派200名专业技术员参加九江市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其中189人考试及格。2001年6月,县建设局在县委党校举办153人参加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的培训班,市建设局派专业教师授课,取得了良好效果。2002年,选派106人参加九江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新规范。2003年,对各种级别的项目经理进行复查,有77名项目经理复查合格,其中房屋建筑项目经理二级3个、三级74个,同时,申报房屋建筑二级项目经理33名,全部获得批准。同年,根据国务院文件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全县申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人员计36人。2004年,举办180人参加的非国有企业不具备学历的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举办施工企业172人参加的技能培训,经考试均获得通过。同时,在施工企业中,选出房屋建筑三级项目经理8名、路桥三级项目经理20名,报市建设局备案。
  2005年,全县有房屋建筑二级项目经理36人,其中29人经省建设厅批准为房屋建筑二级建造师;房屋建筑三级项目经理40人;路桥三级项目经理20人。各类关键岗位人员共254人,其中施工员129人、安全员12人、预算员28人、材料员59人、质检员19人、会计员6人、机管员1人。各类工程技术人员619人,其中高工程师33人、工程师150人、助理工程师155人、技术员201人,会计师18人、助理会计师16人、会计员16人,经济师14人、助理经济师6人、经济员5人,统计师2人、助理统计师3人。
  工程质量1986 - 2005年,县内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监督全部合格,其中获省优工程12项,市优工程51项,县优工程46项。
  1989年,新城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九江县邮电大楼,主体7层,全框架结构,为市级优良工程。1990年,沙河建筑公司施工的县人民银行宿舍楼,5层砖混结构,为市级优良工程。1992年,县一建公司施工的7层框架结构九江市工商综合大楼工程和沙河建筑公司施工的6层砖混结构九棉一厂15#宿舍工程,均获市优工程。1994 - 1995年,县二建公司施工的5层半框架结构的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楼、江洲建筑公司施工的8层砖混结构的九江长江房地产开发公司住宅楼、沙河建筑公司施工的10层全框架结构的九江供电局综合楼等均创市优工程。1997年,沙河建筑公司施工的12层全框架县建设银行办公楼工程,获省优良工程,填补了九江市、县10年内无省优良工程的空白;在九江市施工的九江日报社A、B栋宿舍工程,为市优良工程。2000 - 2001年,县内施工企业,共创省优工程3项,市优工程12项,县优工程9项,其中创省优工程的是沙河建筑公司施工的九江县国税局征税大楼,新城建筑公司施工的九江县农村信用社综合楼和九江县棉麻公司综合楼工程。2002—2005年,县内施工单位共创省优工程8项,市优工程21项,县优工程1项,其中省优工程有沙河建筑公司施工的九江县甘泉移民小区J、E栋和新华宏艺两处商住楼,县建公司施工的甘泉小区M栋,新城建筑公司施工的甘泉小区L栋等工程;市优工程主要有沙河建筑公司施工的916地质队综合楼和九江县人民医院住院部综合楼,县建筑公司施工的九江市金棠花园C栋住宅楼等。
  工具设备建筑工程使用工具,随着时代步伐而前进。泥工使用的传统工具有砌刀、泥掌、泥刮、准砣、吊线等,木工使用的是斧、锯、刨、锥、墨斗等。至20世纪80年代末,机械设备已是建筑行业的主要工具,其中不乏吊车、垂直运输机、砂浆和混凝土搅拌机、锯板机、平刨机、磨石机、平板震动器、电动滑轮和胶轮板车等。
  2005年,全县施工企业共有主要机械设备30余种760台,其中垂直运输机械58台,砼及砂浆搅拌机225台,各类测试设备123台,各种运输设备(含东风自卸车、小型挖掘机、轮式装载机等)73台,各类振动器234台、其他设备47台。沙河建筑I程公司共有主要机械设备205台,其中搅拌机19台,垂直运输机21台,砂浆搅拌机23台,各类振动器142台;新城建筑公司主要机械设备有158台,其中搅拌机24台,垂直运输机23台,砂浆搅拌机23台,各类振动器88台;九江县建筑工程公司主要机械设备有88台,其中搅拌机17台,垂直运输机17台,砂浆搅拌机17台,各类振动器37台;九江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要机械设备有159台,其中搅拌机27台,垂直运输机25台,砂浆搅拌机27台,各类振动器80台。
  工程效益1986 - 2005年,县内建筑施工工程量和经济效益,逐年增加。累计施工面积275.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87. 38万平方米,完成产值81542万元,上交积累935. 055万元,上缴税金2919.9万元。其中,1986 - 1992年累计施工面积80. 416万平方米,完成产值12346万元,上交积累198. 386万元,上缴税金332. 443万元。
  1993 -1999年累计施工面积96. 489万平方米,完成产值32215万元,上交积累327. 376万元,上缴税金911. 962万元,与前7年相比,施工面积增长19. 98%,完成产值增长160.9%,上交积累增长65%,上缴税金增长174. 3%。2000 - 2005年累计施工面积99. 005万平方米,完成产值36981. 22万元,上交积累409. 293万元,上缴税金1675. 495万元。
  2005年,施工面积235417. 32平方米,竣工面积161690平方米,建筑总产值9494. 22万元,上交积累270. 43万元,上缴税金753. 01万元。施工面积、总产值、上交积累、上缴税金同比分别增长65. 61%、38. 12%、10.4倍、2.27倍;比1986年分别增长86. 420-/0、5.69倍、11.4倍、20. 81倍。
  [=此处为表格(1986—2005年全县建筑工程效益)=] [=此处为表格(2005年全县建筑施工企业概况)=] 第三节城建管理管理机构1986年,九江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内设人秘股、规划股、建筑业管理股、环保办;下设房管所、园林路灯所、环卫所、建筑设计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城管队、自来水厂。1988年,成立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2004年,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划归县水利局。1990年,成立九江县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1992年,成立九江县房地产开发公司。1993年,撤销房管所,成立九江县房地产管理局,将房地产管理职能划归房管局。1994年,城管队改称城建监察中队。同年8月,九江县建筑设计室晋升为九江县建筑设计院。1996年,撤销环保办,成立九江县环境保护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改称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和建设局合署办公,至1998年环保局分设。同年,九江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改名为九江县市政工程公司。12月,城建监察中队分为市容中队和规划中队,市容中队划归县政府市容办。1999年,市容办更名为市容管理局,与建设局合署办公。2001年9月,成立九江市监理公司九江县分公司。2002年,成立县测绘大队。2003年,市容局更名为城镇规划建设市容监察大队。2004年7月,设局人民武装部。11月,成立九江务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同年,成立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规划股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05年,设人秘股、建管股、规划股(办)、城乡建设股;人民武装部、园林路灯管理所、市容监察大队、城管队、测绘大队、监理公司、节水办、环卫所、质量监督站、设计院、市政公司、自来水公司。
  建设规划县城规划1986年,实施1985年3月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九江县城总体规划,城市建设区域面积2. 49平方千米,规划控制区面积6. 25平方千米。在城市建设中,严格按总体规划实施。1996年,县委、县政府委托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对九江县城总体规划进行第二轮规划修编,规划年限为20年( 1996 - 2015),规划建设用地为13平方千米,规划控制人口为13万人,1997年4月九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实施,2001年2月6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2004年,由于县城建设发展较快,特别是九江市综合工业园选址九江县,对九江县的用地布局和城市发展有较大的促进,城市空间发展已部分突破上版规划,随着城市发展和经济、社会条件的变化,要求城市总体规划适时进行调整,因此县人民政府委托九江市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对九江县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进行修编。此次规划修编后,计划建设用地为17平方千米(不含市综合工业园8平方千米),规划控制人口17万人(不含市综合工业园8万人);规划的城市性质为交通枢纽、县城中心,未来九江市城区的一个组成部分,以加工工业为主的工业型组团;规划控制范围西起九江长江二桥与宁樟高速公路连接段,东止105国道,西至八里湖,南止毛桥一线,总面积为151.3平方千米。
  2005年,县城建成区面积10.8平方千米,规划区面积17平方千米。县城建设用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工程管网线路、道路红线、绿地控制均按规划正常实施。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先后编制了5个控制性详细规划。2002年11月,由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九江县沙城工业区一期控制性的详细规划,规划期为2002 - 2015年,规划范围北至沙河,南至下花园山一带,西至昌九高速公路西侧,东至关家山,面积为2. 014平方千米。2003年4月,由上海同济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大德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九江县沙河工业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为1. 5014平方千米;9月,编制九江县东泉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为3. 2018平方千米。同时,由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九江县新区开发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期限为2002 -2015年,其范围北至东泉路冯家河一带,南至沙河,西至渊明公园柴桑北路一线,东至昌九高速公路与九江综合工业园相临,面积为4. 1693平方千米。2004年5月,由上海大德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九江县沙城工业区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为2. 4502平方千米,范围北至南环路,南至李家螃南边山林,东至昌九高速公路,西至沙黄公路。以上控制性详细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3. 3367平方千米,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80%。上述规划均经九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村镇规划1987年,由县城建局牵头对全县20个乡镇场的集镇进行总体规划简单编制工作。1993年,马回岭镇规划由县城建局编制。2001年,将全省重点镇新合镇总体规划委托九江市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进行规范编制,规划规模用地0. 735平方千米,经2001年9月4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实施。2004年,港口街镇总体规划委托九江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进行规划编制,次年6月编修完成。2005年10月,马回岭镇规划再次修编,由九江市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编制。
  1998年特大洪灾后,县建设局以移民建镇为契机,在省测绘局和市规划设计院的支持下,完成县城和湖滨地区的甘泉小区、联盟中心村等75个移民建镇点的规划编制,规划分四期,移民5667户、23521人。其中第一期规划新建移民建镇点33个,移民1573户、7190人;第二期新建点28个,扩建24个,移民2458户、9752人;第三期新建点13个、扩建38个,移民1260户、5057人;第四期新建点1个,扩建38个,移民376户、1522人。要求做到无规划不建设,无设计不施工。各新村新建户严格按照“四图一书”(现状图、总体规划图、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图、总体规划说明书)执行,移民建房由县设计院统一设计,由农民自行施工,建设部门派质量监督人员负责监督房屋质量。
  规划管理贯彻执行法规 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公布实施,全县广泛宣传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同年6月30日至7月30日县电视台分章节进行讲解,县建设局门前设立宣传橱窗全文公布《城市规划法》。1993年8月至2005年12月,全县举办4次讲座、5次培训班,由规划部门派员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普法授课,参加听讲座培训人员288人,其中建设单位78人,施工单位210人。
  规范执法程序 1997年,制订《九江县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细则》,对城区主要道路的宽度、建设用地、建设工程、市政设施、违章处罚等方面管理作出明确界定,使规划管理具有可操作性。2004年,分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提高干部职工知法、执法水平。同时,分期派员参加省建设厅举办的规划岗位培训班,参加培训12人,全部取得合格证书。2005年,九江县规划办购置电脑4台及配套网络服务设备,建立局域网,实现办公自动化。
  规范审批程序2000年,成立九江县规划委员会,县长任主任,下设规划办公室,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在审批建设工程项目时,严把“三关”,即批前审核关,批中呈报关,批后复查关。批前审核有无基建计划,有无违章建设项目;批中看每个项目选址、现状测绘、规划设计、现场踏勘、核发许可证等呈报资料是否完备;批后对工程实施进行正负零验线,工程竣工要进行规划验收,验收合格换发正式证书。2000 - 2005年,共核发单位“选址意见书”86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68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58份。从2003年后“一书两证”发放率达1 00%。
  查处违章建筑 1986年,县土地管理和城建部门按规划批准少数干部、职工在城区建私宅。凡建房者,必须具备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1997 - 2005年,县城建局共发“一书两证”678户。同时,为确保城市规划顺利实施,组建城管大队,开展日常巡查,对违规建筑发现一处查处一处,2005年,县政府成立清房领导小组,开展拆除违章建筑活动。是年,共查出各类违章建筑工程217户,其中严重违反城市规划1户,按法律程序无条件拆除。
  建立城市规划公示 1997年,在县城新桥头,庐山大道转盘设立县城总体规划图公示牌。2004年第三轮规划编修时,在县电视台公开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召集通讯、供电、供水、建设、交通、土地等部门专业人士提出规划意向,并将规划以沙盘方式展示。2005年,在县建设局一楼设立60平方米规划展示厅牌,除展示规划图及文本外,还制作22平方米的县城规划区内的规划建设沙盘。
  2004年和2005年,九江县建设局被市规划局授予城乡规划目标管理工作优胜单位。 市政管理园林绿化1986年,县建设局内设园林所,加大县城绿化管理力度。凡公共场地均由建设部门管理,县直单位、工厂、学校、医院等内部绿化由各部门自行管理。1990年,县建设局重新宣传贯彻1 982年县政府在《城镇管理暂行规定》中关于园林绿化管理的条文,重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侵占城镇公共绿地,不得随意砍伐树木和攀枝折花,不得在树上牵绳挂物或钉钉拉铁丝或挂绳晒物。如建新房或架设电灯、电话或其他公共设施确须砍伐、移植或修整树枝时,必须报园林管理部门批准,否则作破坏论处。1997年,九江县城经省绿委、省建设厅验收评定为“江西省城市绿化达标县城”。1999年,县政府制订“九江县城镇绿化建设管理细则”,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城市绿地及城市绿化植物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确定城市绿化用地面积和总建设用地比例及实施办法;制订“关于侵害城市绿化行为的处罚办法”。同时,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要求临街各部门应依据门前三包(包栽、包活、包管)之规定,凡死缺树木要进行补植。是年,各部门补植樟树340株。1986 - 2005年,县园林管理单位每年春天对全县城的死树、缺树进行补植,共补植各种树木2170株,夏秋对新栽尚未扎根成活的树进行浇水施肥,对易生虫的成树打药1-3次,冬季对行道树进行整枝,树干刷波尔多液以防虫害。
  道路(街)、管线 1986年,县城道路(街)、管线、桥涵、下水道等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建管股负责。1990年,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市政设施管理的通告》,规定不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论什么工程,都不得擅自开挖街道和下水道,不得在街道两边堆放杂物或摆设营业性的货架、桌、椅,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业已敷设的管线和路牌等标志,确因建设施工需要临时堆放基建材料,如砂、石、砖、瓦等,必须报请建设、公安、交通部门经现场察看同意后,签订限时堆放协议书,否则处500元以上罚款。2003年,县建设局通过有线电视重申加强市政设施管理规定,要求市民自觉维护九江县文明卫生城的光荣称号,不在人行道上倒放垃圾,堆积杂物;不得损坏、搬移人行道方块水泥砖;不得以基建为名占道堆物,开挖路面;不得偷盗市政管线、铁质路牌、铁窨井盖等,一经发现处500 - 1000元罚款。2005年,建设局建管股组织人员每10天巡查一次街道、管线等市政设施情况,有损坏的组织维修,有缺损的进行补充完善,有违背管理规定的进行处罚。是年,处罚道街乱堆砂石等事件3起。
  路灯1986年,县城区路灯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路灯管理所负责,对全城路灯架设、规格、数量等,提出规划、上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进货、实施安装。1991年,局发布加强县城路灯管理通告,要求市民爱护路灯,禁止用鸟枪、橡皮弹弓、石头等击损灯泡、灯具,损坏路灯现象。为解决路灯照明用电经费,经请求县政府同意,由供电部门在收取居民生活用电费时,每千瓦小时电加收0. 02元路灯费,年底由路灯所与供电局结算,盈余部分留作路灯改造之用。2000年,建设局派员到供电局收费厅,直接收取每户每月路灯费1元,用电较大的户收2元。2003年,县建设局下发《九江县城区路灯管理通告》,对拆除路灯线,损坏灯杆、接线盗电等现象,一经发现处100 - 300元罚款,对检举有功者奖励罚款数的60%;路灯管理人员坚持夜间巡查,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发现杆歪、泡破,立即扶正调换;确保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路灯亮度率98%,景观灯、装饰灯灯灯通明。2005年,路灯管理所有管理人员5名,所长1人,负责县城各路段路灯改造、安装、立杆、布线、维修等项工程,主要街道路灯亮度率达100%。
  自来水1987年,县政府制订《九江县城区供水管理细则》,要求在供水服务上做到水质好、水量足、水压稳、计量准,以满足用户需要。因故停水,则事先通知,对设备、爆管突发事件,要在最短时间内组织抢修,保证供水;用户意见要认真听取,安装维修时,不准对用户“索、拿、卡、要”。1995年8月,根据群众反映,水厂组织人员现场察看,查处沙河街某居民在水表外管接水的违规行为,没收安装材料和工具。1998年,县水厂通过媒体和宣传橱窗重申凡需要安装自来水的用户,应向水厂提出申请,由水厂派员实地勘察,做出预算,用户交款后,方立即施工。同时,建立水质检查两级检验制:一级检验对水质实行三班倒24小时监测,即常规检验每1小时检测1次;二级检验即细菌检验,每周检测1次,全分析每月检测一次,检测指标严格执行国家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确保饮水质量。并要求用户爱护供水设备,按期缴纳水费。用户用水由水厂每月派员上门抄表,按表计费出纳开票,再上门收费,规定凡水表实用数不到最低底数,按最低底数收费。2004年4月,设自来水缴费厅,实行办公软件化,由用户持缴费卡每月到水厂缴费厅缴纳上月水费,并取消收取水表最低吨数。2005年,水费价格为生活用水1. 00元/立方米,工业用水1.1元/立方米,行业用水1.1元/立方米。
  市容1986年,县城市容管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负责。1996年3月,为创建“全国卫生县城”,县人民政府制订《九江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和《九江县县城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办法》,市容监察大队根据规定、办法精神,从整治“脏、乱、差”人手,对全县城实行长效管理,清理店内外脏乱110处,违章占道面积2000多平方米,拆除影响市容违章建筑800多平方米,取缔乱设摊点87个,电话亭57个。发送各类整改通知书3536份,纠正和处罚车辆乱停乱放、揽客及违章进入步行街800多人次,处罚乱贴、乱画、乱挂,及施工运输抛撒和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等违章行为2万多人次。同年4月,九江县荣获“江西省卫生县城”称号;年底在全市综合评比中,获“九江市综合整治市容环境优胜奖第二名”。1997年10月,九江县城顺利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卫生县城”检查验收;年底被评为“九江市综合整治市容环境优胜奖第一名”,同时获“江西省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示范县”称号。1998年,对各单位“门前五包”和“门内达标”加大管理力度,对未达标的单位或门点,下达整改通知书7份,将夜宵经营户统一规范到沿河南路,拆除过期横幅80多条,处理乱张贴“牛皮癣”11起2万余条张。年底,继获“江西省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示范县(市)”称号。2005年,重点对占道经营、车辆停放、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整治,处理占道经营户90多个,扣缴违章车辆80余辆,清理墙体(车体)广告14起,对6家施工现场违章进行处罚。同时,加大对“无蹬士拐的一条街”和县城2千米示范街的车辆管理,坚持每月卫生大检查一次,每次检查由新闻媒体报道,并先后刊发24期市容简报。是年,荣获“九江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城”称号。
  环卫管理机构队伍1986年,环卫所为县建设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环卫职工26人,除2名管理人员外,其余均为二线工人。1990年,环卫职工增至32人,其中管理干部4人、清扫工人16人、杂务人员12人。1996年,有环卫职工72人。1998年4月2日,中共九江县委决定,将环卫所升格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1年,由于街道延伸,清扫、保洁工作量大,环卫工人增至101人。2005年,县环卫所酝所长1人、书记1人、副所长2人,环卫专业队伍共117人。其中清扫街道73人、清运垃圾16人、清扫厕所7人、收费3人、洒水1人、管理人员8人、离退休9人。
  环卫经费为使环卫事业稳定、快速发展,县政府逐年加大环卫经费的投入。1986年,预算内环卫经费为5.9万元,预算外有偿服务费自收1.2万元。1995年,预算内环卫经费36.7万元;预算外自收12.3万元。2002年,预算内经费71.2万元,预算外自收17万元。2003年11月,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县环卫所将大面积的收费地段,分别移交给沙河街镇和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管理公司,凡“两沙”不便管理的地段或单位,继续由环卫所自管自收,自收费额减少60%以上。2005年,县政府继续扩大财政投入,年度环卫预算内经费为92.5万元,预算外有偿服务收费为4万元。
  环卫管护 1986年,环卫主要任务是街道清扫,一日三扫,清扫面积11万平方米;垃圾清运,每日清运垃圾8吨至12吨不等;公厕清扫,县城旱厕36处,负责清扫管理人员3人;洒水压尘,天晴每天洒水一至二次,单次洒水面积5万平方米,至2005年,单次洒水面积达13万平方米。1997年,为争创省卫生县城,县城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街道实行一日三次清扫两次保洁。2000年9月,增加人行道清扫保洁任务。2003年11月,为解决沙河街道与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因相邻地段界限不清,而引发袋装生活垃圾收集职责相互扯皮问题,根据县党政领导要求,县环卫所协助镇、区明确地段,并将自管的地段、街巷、单位移交“两沙”物业管理公司,共移交居民户1700余户、街巷11条、单位62个、商铺门点223个。2005年环卫所负责清扫街道面积38.9万平方米,保洁面积26. 67万平方米,每日三次清扫,全天候保洁。生活垃圾清运日逾60吨,清运人员工资与清运质量相挂钩;垃圾场有2名工人管理,每天打药灭蝇、虫一次,半个月填埋一次,每月用洒水车大面积喷药灭菌一次;对25座公厕(其中旱厕20座、水冲式公厕5座)的清扫与管理,实行专人负责,所收取的服务费为管理、清扫人员工资。
  建筑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资质是根据施工企业人才技术,施工设备,管理水平由上级主管部门对资格等级进行审查核定批准定级。1987年7月,市建设局批准县建筑公司、沙河街镇、沙河、江洲、城子镇、农房、棉花原种场、赛城湖等8个预制构件厂和县水泥制品厂为三级和暂定三级企业。
  1988年4月,省建设厅批准沙河建筑公司、新城建筑公司由四级晋为三级房建企业;赛城湖、马回岭建筑公司由准四级晋升为房建四级企业;永安、新合、粮丰、东方红、狮子、石门、天坡、新城、水产9个建筑企业,由五级晋升为准四级企业。1989底,全县有32家施工企业通过晋升,其中三级企业3个、四级企业5个、准四级企业15个、五级企业9个,从业职工4207人。1990年,进行施工企业资质审查,有10家不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被削减。1992年8月,新批准成立3家建筑工程队和21家预制构件厂,均核定为三级企业。同时,对施工企业实行资质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资质年检。1993年,经过资质年检后,省建设厅批准城门、水电、新合3家非等级施工企业晋升为四级企业。1995年,按省建设厅要求,对全县施工企业按新资质标准定位,由企业申报,县、市审查,省建设厅批准,重新核定资质等级,重新核发资质证书。是年,省建设厅批准洗心桥建筑队由非等级晋升为四级施工企业;添福防水公司、黄老门建筑队分别晋升为四级和准四级施工企业;赤湖建筑公司由四级降为准四级施工企业;撤销不具备资质标准的涌泉、路桥建筑公司。同时,对全县25家预制构件厂进行申报、审查,经省建设厅批准,核发资质证书。1996年,在资质年检中,根据各施工单位情况,省、市建设部门,批准水电、狮子、粮丰建筑公司“暂定”四级施工企业,黄老门建筑公司原暂定准四级晋升为准四级施工企业;全县25家预制构件厂,取消7家参加年检资格,18家参与年检的厂家有县建、永安、港口、新合、江洲、新洲、马回岭、狮子建筑公司预制厂,城子镇、沙河街镇、沙河乡、沙河乡石门村,黄老门振兴、狮子镇、农房、江西有色地勘职专、新塘华阳、黄老门新华预制构件厂。1998年,全县24家施工企业经省市审查,马回岭、水电、狮子3家建筑公司由四级降为准四级资质。粮丰建筑公司恢复四级资质,其余20家施工企业均年检合格。2002年,根据全国建筑企业重就位要求,取消了四级(含四级)以下的施工企业,对一些达不到资质标准的建筑企业进行重新组合或兼并,全县24家施工单位重组成5家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企业和1家水利水电总承包企业。2005年8月,县沙河建筑公司由房屋总承包三级升为二级。
  建筑工程质量1985年8月,九江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隶属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86年,成立九江县建设业安全生产监督站,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合署办公,建筑质量监督站有技术监督3人。1991年,成立九江县建筑质量监督站试验室,配有WE-300万能试验机和NrL-2000D压力试验机各1台,能开展钢筋力学和混凝土试压检测。1997年,成立九江县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新建检测办公楼620平方米,购置混凝土搅拌机、水泥软练、标准保护箱、混凝土回弹仪等检测设备。2000年10月,县检测中心获江西省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2004年,获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检测二级资质证书。县质监站配备有“数显回弹仪”、“砂浆贯人仪”、“钢筋扫描仪”等先进仪器,可进行多层次多功能检测,检测项目有钢筋力学性能试验、水泥物理性能检验、建筑用砂石力学性能烧结、普通砖力学性能、普通砼小型空心砌块物理性能、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力学性能、粉煤灰砖力学性能、砼物理力学性能、砌筑砂浆物理性能、简易土工试验、防水油膏物理性能、防水卷材物理性能、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混凝土物体结构性能、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钢筋扫描检测等。2005年,县建筑质量监督站在编13人,其中有工程师3人、助工2人,大学本科学历1人、大专学历4人。检测能力、检测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均有提高,顺利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评审认证。 建筑监理与质量监督县质监站受理监督工程建筑面积逐年增多,工作量不断增大。1986 -1990年为5万平方米,1991 - 1995年为10万平方米,1996 - 2000年为21万平方米,2001 - 2005年为34万平方米。1987年,在质检中发现江洲、永安、涌泉有几处建筑项目结构隐患严重,提出消除隐患,返工重砌等措施,提高了建筑质量。1988年,监督站对工程质量分砼、砂浆无配合比、强度不稳,干砖砌筑不按规定留搓接搓,拉结筋数量和长度不足等项目进行管理,鼓励建造货真价实优质工程。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观摩学习、召开现场会等,进行遵守工程质量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工程质量教育。至2005年,县监督工程获市优良工程29项、获省优良工程7项,其中县建行办公楼工程为1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366平方米,县棉麻公司办公综合楼工程为7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分别于1994年、1999年获省优。
  安全检查1988年,县质量监督站检查发现沙河街镇青峰小学教学楼,使用不到一年出现安全隐患,被定为一类危房。为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1996年始,县质监站年年定期召开建筑安全工作会议,参加会议有县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县长,县建设局长、副局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县属各建筑公司经理、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安全科长等人员。2000 - 2005年,质监站每年均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004年,根据上级要求,为使施工人员安全得到保障,规定“九江县城内所有工程取消惯用毛竹脚手架,一律改用钢管脚手架”,规范安全管理市场。2005年,全县各乡镇所在地的建筑工程,在使用毛竹脚手架时,禁止“裸露工程”,以整顿“野蛮”施工现场。
  验收备案2001年,县建设局成立九江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与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与质监站合署办公,配备2名具有工程师职称的管理人员。自此,由发放合格证转变为竣工验收备案。2002年,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15项,计6万平方米,其中100万元以上工程有万客汇商贸中心A、B、C3幢工程。2004年,受理房屋竣工验收备案28宗,备案合格工程27项,合格率为96.4%,备案合格工程面积7.92万平方米,备案合格工程造价2624万元。其中100万元以上工程有县建设局办公大楼等。对个别不合格工程,责令其该返工的返工,该补救的补救。2005年,受理房屋竣工验收备案38宗,合格率为100%。
  建筑抗震设防1986年,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建筑管理股履行抗震设防管理职能。1990年,成立九江县抗震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抗震办”),隶属县建设局,事业单位,定编2人。抗震办公室成立后,抗震日常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1989~2001年,省抗震主管部门每年都安排一批抗震加固项目并配套大部分资金,单位自筹部分经费,先后加固17项楼房和桥梁等,其中有县血防站门诊楼、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县自来水厂澄清池、县第一小学教学楼、县环卫所综合楼、县房管所2幢公房住宅楼、县第三中学教学楼、县港口中学教学楼、沙河街镇新城桥、县建设局2幢宿舍楼、沙河乡育新桥、县第二中学教学楼、县第一小学教学楼、沙河街镇双瑞桥(亦称下街头老桥)、县城沙河南岸护坡、县城程河路口沙河三桥、县医监站试验楼等。1994年以前,九江县划为地震烈度7度地区。同年,国家出版新的地震强度区划图中,九江县划分为地震烈度6度设防区。因此,所有的新建工程均按地震烈度6度进行抗震设防。
  为了做好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按GBJIl-8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施工单位按抗震设计施工,质量监督部门做好工程抗震质量的监督检查。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做到从场地选址、规划设计、施工质量进行管理。每项工程在报建时,建设单位将设计图纸送交抗震办公室进行抗震设防审查,如符合要求,则加盖“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监管专用章”。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抗震设防职能部门,有选择地检查梁、板、柱等构造质量,如达不到抗震要求,则责令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1993年,县政府成立九江县抗震防灾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从建设、供水、供电、通信、交通、卫生、公安、物资、粮食、商业、设计等单位抽调人员,以抗震办公室为主,组织编写“九江县城抗震防灾规划”。编辑人员搜集资料,对县城房屋进行调查,对地震灾害进行预测,聘请专家进行论证。“规划”于1996年脱稿,经省抗震办组织专家评审,一致通过并获得好评。1997年,县政府批复抗震设防规划由县抗震办公室组织实施。
  1995年5月19日凌晨,九江县与瑞昌市交界处,发生里氏4.9级地震,地震波及全县。部分住房房顶发裂,墙体倾斜裂缝,瓦片掉落,门窗松散,县域经济受到一定的损失。县党政领导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抗震救灾,调查上报灾情,安抚灾民,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2005年4月,根据九江市建设局要求,将抗震设防监管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管理程序,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图,经审查机关审查后,必须经抗震办公室办理抗震设防监管手续,填写“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监管表”,在工程施工中逐项进行监管。是年,11月26日8时49分,九江县发生里氏5.7级地震,灾情严重,县抗震办公室人员赶赴灾区了解灾情,向灾民介绍地震基本常识,安定民心。
  第四节房地产管理管理机构 1986年,全县房地产管理归口县城建局,下设房产管理所,为股级事业单位。1993年10月23日,县房产管理所升格成立县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房管局),房地产管理职能由县城建局划归县房管局。局内设人秘股、房地产开发管理股、综合股(后改为产权产籍管理股)。负责全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城镇白蚁预防与灭治管理、住房制度改革等。
  住房制度改革1991年7月,成立九江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初设城建局办公;1993年10月,改设房管局办公。
  根据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县内住房制度改革坚持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共同负担的原则,逐步增加个人在住房建设中投资比重;坚持租、售、建、管并举的原则,提租促售,以售促建;坚持机制转换的原则,改革低租金、无偿分配住房的旧制度,建立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货币分配住房新的运行机制;坚持多住房、住好房多拿钱的原则,纠正住房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除军队、铁路系统外,其余所有单位不论隶属关系,都按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和政策规定实施。县驻九江市单位房改工作由县组织,按市房改方案操作。
  住房制度改革分为全面提高住房租金、优惠出售公有住房、鼓励集资合作建房、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实现住房分配货币化等步骤进行。
  提高租金1991年房改前,在福利分配住房旧的体制下,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租金为0. 03 -0. 05元。1991年7月1日,根据县政府《关于颁发九江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三个单项实施细则的通知》(县府发(1991)15号]的规定,公有住房按混合、砖木、简易三种不同结构,在住房标准内,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租金分别提高为0. 13元、0.11元、0. 08元;同时,实行租住公房保证金制度,一次性租赁保证金每平方米旧房分别为5元、4元、3元,1991年7月1日以后竣工的新房为20元。
  1994年1月1日起,实施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九江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府字(1993) 169号],每月每平方米租金提高到0. 26元、0.22元、0.16元;一次性租赁保证金1991年7月1日后,每平方米腾空旧房提高到10元、8元、6元。从1995年6月1日起租金提高到0. 39元、0.33元、0.24元。1996年,住房租金按上年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的4%计算,以后逐年增加2%。是年,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租金分别为0. 52元、0.44元、0.32元。从2000年1月1日起,租金提高到1. 30元、1.10元、0.80元。租金调整后,对住房在规定面积标准内,提租后净增部分,离休干部根据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不同,分别减收100%、75%、50%;退休职工减收25%;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社会救济对象、非在职职工的优抚对象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人均最低生活水平线的职工免交。 定额住房使用面积标准(加弹性面积)一般职工53平方米;科级干部、中级职称和有25年以上工龄的职工68平方米;县级干部、高级职称78平方米;地厅级干部98平方米。超标准面积部分租金和租赁保证金均加收1倍。
  出售住房 1994年1月1日,实施县府字[1993 1169号文件规定,县属行政、事业、企业和中央、省、市驻县单位的所有住房,除直管公房的平房外,一律按房改政策,优先出售给现住户,实行标准价售房。凡1991年7月1日后竣工的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价格180元,其他为170元,超标准部分加价5%。单家独院(户)住房和平房在规定出售价格的基础上,不共墙的+ 10%,共墙的+8%。
  售价= 170元或180元×[1-折旧率一三项因素(22%)+地段、楼层差、不配套] 折旧率:按房屋竣工时间计算,20世纪60年代以前- 30%,1970年1月1日至1974年12月31日- 25%,1975年1月1日至1979年12月31日- 20%,1980年1月1日至1984年12月31日- 15%.1985年1月1日至1990年6月14日一lO%,1990年6月15日至1991年6月30日一5%。
  三项因素:指完损程度(包括自然损坏、维修养护、设计、用料、施工质量、使用情况)- 10%;环境因素(包括道路、交通、绿化、噪音、废气、微波等)-7%;城市基础综合设施不配套因素一5%。以上简称三项因素共- 22%。
  地段:一类地段县城为0,其他二类地段区域为-6%。
  楼层差:指综合住宅楼按层次百分比增减,即1-2层分别为-1、+1;1-3层分别为-1、+2、-1;1 -4层分别为-2、+1、+2、-1;1-5层分别为-2、+1、+2、+1、一2;1-6层分别为-2、+1、+1、+1、+1、-2。
  不配套:系按无卫生间、无厨房、无水、无电等不配套,每项各-1%。
  房改实施的第一年购房,按住宅售价优惠150-/0,优惠比例逐年递减5%;购房者一次性付清房款,给予20%的利息补贴;分期付款首付不少于总额的30%,每多付10%给予应付房款总额的2%的补贴。
  实付购房款=售价×[1-优惠率(15%)一利息补贴率( 20%)]×标准内建筑面积+超标准售价×[1-利息补贴率(20%)]×超标准面积。 离休干部购房除享受一般职工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一次性减免优惠,1937年7月6日(含)前参加革命的减免200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的减免15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的减免1000元。
  1993 - 1997年,共出售公房3300套,建筑面积139863平方米,回收资金2890万元。其中单家独院(户)95套,建筑面积15408平方米,与总数比,套数占3%,面积占11%;平房735套,建筑面积50728平方米,与总数比,套数占26%,面积占36%。出售公有住房回收资金中,10%为共用部位和设施的维修储备金,全额预算单位45%,差额预算单位25%为县住房基金,其余均为单位住房基金。按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产权比例,个人占40%;单位占60%。
  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县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县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府字(1997)106号],实行成本价售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456元,超标准部分按市场价515元,单家独院(户)和非单家独院平房加价10%。
  实付购房款=[成本价(456元)一工龄折扣额一现住房折扣额(456 x5%)]×[1-年折旧率×使用年数]“l+地段、楼层差、结构、环境因素(- 100-/0)]×[1一一次性付款折扣(200-/0)]×标准内建筑面积+市场价( 515)元×[1-年折旧率×使用年数]×[1+地段、楼层差、结构、环境因素(2000年清房时按折扣额补交)]×[1 -次性付款折扣(2000年清房时按折扣额补交)]×超标准建筑面积。
  工龄折扣:每年工龄3. 65元,算至1996年。户折扣额为夫妻工龄之和,配偶无工作的按对方一半工龄计算。
  年折旧率:按房屋建筑时间每年折旧2%,最多30年,算至1996年。
  结构:框架结构+ 10%,铝合金窗+10%,斗墙承重- 10%,无空心板的底层-5%。
  标准内建筑面积:为货币化分配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成本价、市场价由房改办会同有关部门每年测定一次,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根据县府发[ 2001)17号文件批准,2001年出售成套新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456元,市场价550元,取消现住房折扣,每年工龄折扣2. 74元。
  1998 - 2005年,共办理成本价购房手续3995套,216145平方米。其中按成本价出售公房1498套,78532平方米,与总数之比分别占37. 50%、36. 33%;差额集资建房按成本价套改322套,24677平方米,与总数之比分别占8.06%、11. 42%;标准价补足成本价2175套,1 12936平方米,与总数之比分别占54. 44%、52.25%。按成本价购买的公房个人享有全部产权。
  集资建房 1991年7月1日,实施县府(1991)15号文件,首倡集资合作建房。1994年1月1日,实施县府字(1993 1169号文件,具体规定集资建房由单位组织,个人出资不得低于建房总价的50%,产权归单位所有,个人拥有使用权、可以转租;合作建房(后称全额集资建房)单位提供土地并在室外设施给予支持,个人出资建设,产权为个人所有;同时,禁止单位包建无偿分配住房。是年,根据县委决定,从县住房基金中拨款40万元,从教育附加费中拨款10万元,由房管局组织,按集资建房政策在庐山西路23号(房管局办公楼后面),占地0. 35公顷,建住宅楼3栋6单元共72套,总建筑面积5818平方米,总投资220万元。除安排50户县一中缺房教师外,其余22套安排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财政局、县房管局的缺房职工。
  1995年10月4日,县委办发[1995]15号文件规定,禁止建单家独院。1996年1月8日,县党发[1996)1号文件规定,禁止单位组织集资合作建房,缺房的由房产部门兴建住宅解决。是年始,房管局在沿河南路(县二中西面)征地1. 15公顷,建设桥头新村安居工程小区。至2001年4月,分四期共建住房10栋11个单元132套,总建筑面积12066平方米,总投资480万元。所竣工的住房,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成本价出售给单位中低收入的城镇居民,四期销售平均价分别为498元/平方米、480元/平方米、516元/平方米、526元/平方米。
  1998年1月1日实施的县府字[1997]106号文件规定,差额集资建房可以按成本价和折扣办法购买。集资款抵交购房款,超过的资金一律不退。发放全部产权证书。全额集资建房个人享有全部产权,已发个人“房屋所有权证”270份,26578平方米。根据1999年5月31日县府发[1999)8号文件规定,启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共集资1792万元,建房590套,面积55986平方米。2005年又批准城门山铜矿全额集资建房110套,12000平方米,总投资600万元。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在职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职工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均为个人所有,存人个人公积金账户,用于购、建、大修住房。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清,退还职工本人。在职职工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公积金本息余额。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1995年6月1日,县党发[1995]17号文件规定,从1996年起职工个人及所有单位缴交比例分别为5%,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缴交公积金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998年,有人保、稽征所2个单位17名职工,缴交1. 02万元。
  至2005年12月,已有人行、建行、新华书店、农发行、中行、道路服务站、烟草局、稽查征费所、人保、财保、城门山铜矿、电信局、银监办、中心办事处、房管局、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民政局、国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地税局、福利院等22个单位1000名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累计总额915万元,其中2005年缴262万元。累计为204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368.5万元,仅2005年为76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266.5万元。
  住房分配货币化根据县政府房改政策规定,从1998年7月1日起,一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新建的住房和腾空的旧住房原则上只售不租。 行政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未租住公房,未按成本价、标准价购公房,未集资、合作建房的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未达到住房面积补贴标准的职工,按差额面积发放。
  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一般职工76平方米,科级、中级职称和25年(含)以上工龄的职工98平方米,处级和副高级职称的职工112平方米,地厅级和正高级职称的职工140平方米。
  住房补贴=(基准补贴+工龄补贴×工龄)×补贴面积经测定2002年住房基准补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0元,工龄补贴为2. 74元。2000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采取按月工资1.8%比例,补贴25年,逐月发放,存入个人住房补贴专户,职工购房时提取使用。
  产权产籍1985年,全县开展城镇房屋普查工作,为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的全面启动奠定基础。1988年得到逐步加强。
  产权登记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主要分别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1987年8月17日,成立九江县城镇房屋产权登记核发产权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88年1月1日起,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式运行。按照规定,城镇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均应向县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申请登记,经审查确认后,由登记发证部门发给“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房屋由共有人共同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申请登记,经审查确认后,易分割的,房屋共有权人提出申请,可按分割后的产权,分别发给“房屋所有权证”;不易分割的,除发给“房屋所有权证”一份,并发给各户共有人“房屋共有权证”一份,按份共有的即在“房屋共有权证”上注明房屋所有权的份额。城镇房屋他项权利的设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向产权登记部门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经审查确认,发给他项权利人(抵押权人或典权人)“房屋他项权证”,并在该“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他项权利的内容。“房屋他项权证”随着他项权利的消失而注销。“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权属证书,以县政府名义印制,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产权人、权利人权益的唯一合法凭证。
  1998年7月1日起,根据国家建设部建房[1997]178号文件规定,开始启用新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旧证始起停止使用。新证由建设部统一编号、统一监制,采用防伪技术,套印“九江县房地产管理局”印章,九江县建房注册号为36007。房屋测绘工作在2003年前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有资质等级的房产测绘单位进行。2004年12月,成立九江县房产测绘队,经省测绘局核定为丁级资质等级,凡申请房屋初始登记和需要进行测绘的其他权属登记,均由县房产测绘队进行房屋勘测、绘制的图纸计算面积,作为办理权属登记的合法依据。
  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县房屋登记部门颁发房屋权属证计16009份,登记房屋建筑面积3227968. 13平方米,其中:驻市公房54份,建筑面积146516.4平方米;市区商品房1172份,建筑面积243187. 15平方米;建制镇1222份,建筑面积244312. 44平方米;县城国有公房2457份,建筑面积1130558. 72平方米;县城工业用房345份,建筑面积242344. 56平方米;私人建房2774份,建筑面积674232. 13平方米;县城商品房2250份,建筑面积262325. 40平方米;房改发证5735份,建筑面积284492. 23平方米。颁发“房屋他项权证”2496份,其中单位377份,个人2119份。
  权属登记收费标准,从1988年1月1日始,测丈、绘图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 08元,复核费0. 03元,工本费每证2元。1996年8月,登记工本费每证为20元。1997年7月始,登记手续费:初始登记按建购房价0. 16%计收,房改购房按购进价的0. 1%计收,变更登记按建购房价的0. 12%计收,转移登记按建购房价0.140-/0计收,他项权利登记按房屋抵押、典当价0. 120-/0计收,注销登记不收费;房屋勘丈测绘按勘丈测绘的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4元计收。按照上述标准计收的登记费额,最低收费限价每证不少于40元,最高收费限价每证5000元。转移登记收工本费10元。2002年6月起,房屋权属登记收费调整为每证80元,每增加一证收工本费10元;勘丈测绘按建筑面积0.4元/平方米计收。2005年1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1] 94号和国家测绘局国测财字[2002]3号文件精神,房屋勘丈测绘按建筑面积计收,一类房屋(住宅用房)1. 36元/平方米,二类房屋(商业楼)2.04元/平方米,三类房屋(多功能综合楼)2. 72元/平方米。
  产籍归档城市房屋产籍,是城市房屋的产权档案、地籍图纸以及账册、表卡及其他反映产权现状和历史情况的资料。全县房屋产籍档案统一由县房管局管理。城镇房屋档案,一般以产权人为宗立卷,一幢房屋为一个产权人所有立一卷,一幢房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人则分别产权人立卷,相邻多门牌或一门牌内多幢房屋为一个产权人的立一卷,共有房屋作为一户产权对待。
  2000年12月,县房管局被省档案局授予“江西省三级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标单位”。
  至2005年12月31日,全县汇集整理产籍档案17094卷,其中永久档案16667卷,长期档案292卷,短期135卷。并存有与产权产籍管理相关的文书档案376卷,科技档案38卷,业务档案6169卷,资料34册。同时,按照产权产籍管理达标要求,房管局组建专门的档案室,2002年配备较先进的档案储存设备,安装五列密集架,购置电脑及扫描仪,使硬件建设有很大改善。
  直管公房据1985年6月全县第一次房屋普查资料显示,由县房管部门直管的公房为7977平方米。1986 - 1990年,先后新建公有住宅6090平方米,全县直管公房面积达14067平方米。
  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1日城改造工程实施和宗教政策落实,全县直管公房面积减少10951. 85平方米。其中,房改出售住房137套、建筑面积8846. 77平方米;三中路以东、县三中以北地段旧危房改造先后拆除平房计1948. 49平方米用于商品房开发经营;落实政策归还宗教原主156. 59平方米。至2005年12月,全县直管公房面积3115. 15平方米,主要分布在德化路北原县一小斜对面三排出租房计1062. 41平方米,沙河老街上街头出租房161.4平方米,沙河老街原文化馆209. 70平方米,沙河老街建房门市部220. 45平方米,沙河统建大楼底层门面447. 91平方米,马回岭严昌繁租房65. 50平方米,马回岭食品站租用72平方米,马回岭供销社租用503. 94平方米,黄老门供销社租用371. 84平方米。
  1986年,直管房住房租金每月每平方米分别为0. 12元、0.08元、0.07元、0.06元,营业性房租金按房屋不同结构的5项因素(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税金、保险费)分等计价,每月每平方米分别1. 04元、0.99元、0.93元、0.88元、0.69元。1991年7月1日后,住房租金提高与住房制度改革同步。从1993年1月1日起直管房非住宅月租金,按照一类房屋砖混结构2. 8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2. 50元/平方米,二类房屋砖混结构2. 6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2.3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2. 00元/平方米。2005年直管公房中的非住宅用房的租金基本上进人市场化运作,实行协议价。
  房地产交易1991年2月,成立县房地产交易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同时,成立县房地产交易所,与房管所合署办公。凡属县城镇、工矿区房地产交易,包括各种所有制房屋的买卖、交换、赠与、继承、析产、划拨、兼并、转让、判决、拍卖、抵押、典当、租赁及其他在房地产流通过程中的各种经营活动,均经房地产交易所进行评价,办理有关手续,领取相关权证并按规定缴纳交易手续费和契税。1993年,交易手续费按成交价的3%缴纳,契税按6%,1997年契税降至4%。2003年,交易手续费改为住宅每平方米6元、二手商品房3元,其他房屋按成交价的2%、商品房0. 5%,契税按成交价的4%,普通住宅减半。
  房产买卖私房买卖:1992年,办理私房买卖手续起步,当年办理31宗,建筑面积4614. 07平方米,2005年办理174宗21707. 82平方米,分别增长4. 61倍、3.7倍。1992 - 2005年,全县办理私房买卖手续987宗,建筑面积113668. 38平方米,成交金额4522万元。其中:县城700宗84926. 89平方米,成交金额2863万元;九江市区249宗21456. 06平方米,成交金额1483万元;镇、工矿区38宗7285. 43平方米,成交金额176万元。1994年,成交平均价县城每平方米149元,市区902元,镇111元;2005年,县城每平方米507元,市区793元,镇269元。办理私房继承23宗1277. 79平方米;赠与29宗5813. 92平方米,析产5宗1092. 64平方米,交换3宗903. 11平方米,判决3宗298. 90平方米。
  公房买卖:1993年,办理公产房买卖手续5宗2088. 07平方米,2005年31宗36039. 05平方米,分别增长5.2倍、16. 26倍。1993 - 2005年,共办理公产房买卖手续223宗,面积179195. 46平方米,成交金额12443万元。其中县城129宗,面积139272. 30平方米,成交金额8019万元;九江市区66宗24697. 40平方米,成交金额3941万元;镇、工矿区28宗15225. 76平方米,成交金额483万元。成交平均价每平方米1993年县城1 85元,1995年市区338元,1997年县城448元、市区1535元、镇118元,2005年县城445元、市区3784元、镇163元。办理公产房赠与1宗109. 91平方米,划拨1宗477. 80平方米,判决1宗3061. 26平方米,转让20宗25638. 65平方米。
  商品房买卖:1997年,办理商品房买卖手续11宗2557. 59平方米,2005年办理414宗56774. 36平方米,分别增长36. 64倍、21.2倍。1997 - 2005年,共办理商品房买卖手续1667宗,面积189482. 66平方米,成交金额18807万元。其中县城办理1561宗177026. 86平方米,成交金额17469万元;九江市区办理106宗12455. 82平方米,成交金额1338万元。县城成交平均价每平方米1998年830元,2004年978元,2005年1362元。
  公房拍卖:2004年,办理市区公产房拍卖手续14宗,面积3032. 10平方米,成交金额453. 49万元,成交平均价每平方米1496元。
  [=此处为表格(1992~ 2005全县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情况)=] [=此处为表格=] 抵押房屋所有权人用房产抵押贷款,须经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属转移手续,方能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抵押贷款分单位和个人两种形式。单位抵押贷款,从1995年20宗、贷款1409.3万元,2005年109宗、贷款10166万元。个人抵押贷款,从1994年340宗、贷款1267. 54万元到2005年287宗、贷款3268万元。1994 - 2005年,共办理抵押贷款业务2496宗,贷款58075. 013万元。其中单位抵押贷款377宗43123. 413万元,个人2119宗14951.6万元。
  租赁房屋所有权人或经营管理权人,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或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均应在房管部门进行租赁登记、发证。手续费、工本费1991年2月起按租金额0. 3%向出租方收取,1999年10月起按租金总额的2%(租赁双方各50%)收取。
  1993年,租赁管理业务开始起步,只对单位商铺出租进行登记,发放“租赁许可证”,1999年改为“房屋租赁证”。2003年,开始对个人商铺出租进行登记发证。2005年,受理160宗,发证183份,面积11060平方米,成交租金233.6万元。2003 - 2005年,共办理登记发证197宗,发证263份,面积20930平方米,成交租金363.2万元。其中:单位房71宗,发证90份,面积11100平方米,成交租金177.6万元;个人房123宗,发证123份,面积7200平方米,成交租金147.6万元;开发商自存房3宗,发证50份,面积2630平方米,成交租金38万元。
  评估有房地产拍卖、转让、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和合作经营、企业清算或租赁,资产抵押、典当或其他担保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1996年前,评估业务在房地产交易所内分派专人负责开展工作。1997年,县房产局配备2名专业资质评估员持证上岗。1998年,成立九江县利群评估公司,2003年改为九江市科艺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九江县分公司。2005年,有房地产评估师3人,评估员5人。评估取费价值百万元以下按0. 5%收取;百万元以上按0. 25%至0.01%收取。
  1998 - 2005年,共评估404宗、1113栋房屋,面积522652. 37平方米,价值32595万元。其中:公产房104宗592栋,面积200616平方米,价值25915万元;私产房299宗509栋,面积111406. 37平方米,价值6010万元;开发拆迁1宗12栋,面积210630平方米,价值670万元。平均评估价格每平方米1998年公房为356元,私房为450元,2005年公房441元,私房为625元。业务量1998年评估22宗、40栋10150平方米,价值392.8万元,2005年评估111宗218栋58302平方米,价值18083万元,分别增长4. 05、4.45、4. 74、45. 04倍。
  房地产开发县房管局房地产开发管理股负责县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登记备案,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办理商品房销售登记,对住宅小区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进行综合验收,对违规行为的处罚。
  1992年4月,成立九江县光华开发公司,为正科级全民所有制企业。1993年12月,该公司与香港佳能投资有限公司联营,成立中外合资九江裕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94年4月,成立九江县柴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年,该公司将县房管局原房管所办公室进行开发,建三室一厅住房10套,其中5套职工住房,5套商品房对外销售,平均价按建筑面积450元/平方米。取得经验后,又在三中路直管公房进行危旧房改造,正式拉开县城房地产开发序幕。至2005年,先后有县内及来自南昌、余江、吉安、鹰潭、福建、北京等地23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县城及县驻九江市区地盘进行开发,既有商住楼、综合楼,又有商贸中心、大酒店、办公楼等,开发建筑面积30. 62万平方米。
  [=此处为表格(1993-2005年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一览)=] [=此处为表格=] 房屋拆迁1997年,随着县城旧城改造攻坚战的打响,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初设城建局办公。2005年,改设房管局,与开发管理股合署办公。主要负责收集研究拆迁政策资料,为制定本县拆迁规章提供依据;审查、呈报、核发、年检拆迁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实行动态管理,审查拆迁房屋的单位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等,发放拆迁许可证;审批拆迁方案,发布拆迁公告;协同有关部门向县政府提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和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建议,按规定制定拆迁有关价格和取费标准;指导、监督、检查拆迁的实施;仲裁拆迁纠纷;实施限期搬迁或强制拆迁;对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按赣价费字[2002]122号文件规定,房屋拆迁管理费不超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0. 42%。
  2003年,县政府根据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305号令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订《九江县城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对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严格市场准入,对违反城市规划拆迁及控制详细规划,没有拆迁计划、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以及拆迁补偿资金,拆迁安置方案不落实的项目不得发放拆迁许可证;严格拆迁程序:执行申请房屋拆迁许可、公示、评估、订立协议等程序,对达不成协议的必须严格执行听证、行政裁决、证据保全等程序;严格执法执纪:严禁盲目扩大拆迁规模,严禁滥用职权、滥用强制手段,严禁无证拆迁和野蛮拆迁,严禁挤占、挪用拆迁补偿金。房屋拆迁管理逐步规范化、法制化。
  至2005年共批准拆迁项目18宗,总建筑面积达60032平方米。其中2002年批准拆迁项目7宗15126平方米,2003年批准拆迁项目5宗7656平方米,2004年批准拆迁项目3宗30350平方米,2005年批准拆迁项目3宗6900平方米。2005年,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协议,下达裁决书9份。
  物业管理2003年3月,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房管局成立九江县物业管理办公室,与开发管理股合署办公。根据国务院2003年6月8日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主要负责审查、呈报、核发、年检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和物业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培训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协同物价部门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依法查处物业管理经营中的违规行为,维持物业管理市场秩序,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合法权益;归集、存储、审核、拨付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物业维修基金;指导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及时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新建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和出售(租)后的公用住房以及拆迁还房等房屋,都应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物业维修基金。在3年保修期内,由开发企业保修,过保修期后方可动用维修基金。自2003年7月始,新建商品房,开发企业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购房人按购房款1%缴交物业维修基金。至2005年底,物业维修基金累计146万元,动用1600元。
  物业公司 1997年5月,成立九江县房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登记注册。2004年7月改称九江县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同年10月后,先后接受315个商业门点、461户住宅、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的公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维护,治安维护的物业管理业务。其中万客汇商贸城219个商业门点、88户住宅,香樟花园26个商业门点(其中百家福超市2000余平方米)、124户住宅,庐东花园14个商业门点、134户住宅,广源商贸城56个商业门点、115户住宅。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按商业门点0.4元、住宅0. 15元收取。2005年9月,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甘泉分公司,从县建设局接纳甘泉移民小区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楼梯广场道路保洁服务、绿化维护、民事调解等物业管理业务,共有住宅780户,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道路广场面积7930平方米,绿化面积8181平方米。物业管理费每月每户按10元收取。同时,成立振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管理人员7人。接受管理业主613户,主要分布在丽都花园、海涛、康鑫、长雄公司等处。2005年底,安泰振辉物业公司共有物业管理人员39人,其中办公室3人、管理人员18人(有经理岗位证书的4人)、保洁员16人、门卫和水电工各1人。
  社区物业2002年,九一六地质大队成立社区物业管理中心,社区有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理发室、餐饮店、招待所、健身活动中心、停车场等服务机构和场所。社区分7个片区,有居民678户、1900人。2005年4月,成立有9人组成的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工会,7个片区居民各有1名代表。在占地18. 53公顷的社区花园范围内,对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社区秩序、治安消防、卫生保洁、民事调解、绿化亮化、社区服务等开展物业管理工作。2005年底,物业管理中心有员工45人,其中行政管理5人、维修养护5人、保卫9人、保洁10人、绿化1人、社区服务15人(幼儿园6人、餐饮5人、招待所2人、理发及看自行车各1人)。曾参加省地矿局和九江市物业管理专业培训3人,取得物业管理经理岗位证书的1人。
  2002年,制订《九一六社区物业管理办法》,实行公平服务收费标准:平房住户4元/月,楼房住户和商业门点6元/月,经营单位30元/月。物业管理中心先后花费60多万元,对5.2万平方米房屋的共用部位进行养护维修;帮扶4户有残疾人的家庭就地开业,使其有固定生活来源,其中为一对残疾人夫妇家庭出资建40平方米的副食店门面,使其生活达到自给有余;免收商业门点租金,安排10户下岗工人自谋职业;安排低保居民临时有偿杂事,以贴补家庭生活开支,社区内有低保户90户200多人,基本上都能得到救助;为20人外出打工穿针引线介绍职业。2002年被评为九江市十佳社区,2004年被评为江西省园林化单位,2005年被评为江西省绿色社区和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直管房物业县房管部门直管的公房物业由房管所兼管。1996 - 2005年,房管所指定专人对桥头新村安居工程小区实施下水道和外墙的维修养护,房管局投资2.3万元新修2个化粪池,更换地下下水道管150多米。同时代收水电费,聘请保洁员等,维护小区居民的生活秩序,保障居民居住安全。
  室内装饰管理1997年2月,成立九江县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隶属县二轻局。2003年5月划人建设局。2004年5月划人县房管局。2005年5月,更名为九江县房屋安全和室内装饰管理办公室。
  1997年8月22日,县政府印发《九江县室内装饰市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凡在本县辖区范围内从事室内装饰设计、施工的所有单位和个体户,不分外地和本县,不分隶属关系和所有制性质,均由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装饰办公室主要负责审查、呈报、核发年检装饰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证”;审查、核发室内装饰设计、施工许可证;监督、验收装饰设计、施工工程质量;对销售装饰材料、用品的经营单位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并颁发许可证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审核装饰设计、施工工程的预算定额及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组织培训装饰设计、施工专业人员,组织本行业评优活动,依法查处装饰设计、施工经营中的违法行为,维护装饰市场秩序和装饰设计、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1998年4月27日,县政府下发《关于室内装饰建设单位实行工程通报的通知》[县府字(1998)38号],同时,成立九江县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招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装饰行业管理力度,规定室内装饰工程造价30万元以上的,必须依据《九江县室内装饰市场管理办法》,由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单位,报经县装饰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和县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进行招标、投标或议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
  2005年3月,随着全县装饰装修管理工作不断加强,装饰装修行业发展较快,经县民政局批准成立九江县室内装饰协会,形成一个有会员单位3个、会员65人的行业社团。至年底,全县具有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已达17家,设计单位l家。其中丁级资质企业14家、丙级资质企业2家、乙级资质企业1家。从事装饰装修人员达405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6人,中级技术职称30人,初级技术职称80人,技术工人155人。全县累计培训装饰装修人员150人次,发放结业证和上岗证150份。1997年、1998年县室内装饰管理办公室被省二轻工业厅授予“江西省室内装饰行业先进单位”。
  白蚁防治1986 - 1992年,全县白蚁防治工作未设专门的防治单位和管理机构及专业人员,灭治工作基本靠外请灭治人员或蚁户自购药物灭治。1993年10月县房管局设立白蚁防治机构,配专职人员,并派员到市白蚁防治研究所进行业务培训,聘请专家到现场进行灭蚁指导。2001年9月,为加强全县白蚁防治,成立县房管局白蚁防治所,经省建设厅批准为三级资质等级白蚁防治单位。同年11月13日,县人民政府以县府发(2001)14号文件,转发九江市人民政府《九江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城镇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同时规定,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外合资、独资、民营、私营企业)和个人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房屋必须实施白蚁预防管理。原有房屋和超过白蚁预防包治期限的房屋发生蚁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应委托白蚁防治机构进行灭治。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未进行白蚁预防,不能出具“白蚁预防合同”,若发现出具假合同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暂缓办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并处以2-3万元以下罚款。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白蚁防治规定,暂缓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并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开发企业1 -3万元以下罚款,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违反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005年底,全县白蚁预防面积达74657平方米,白蚁灭治面积达16785平方米。白蚁灭治除县城外,还有新合、城门、马回岭、赛城湖、港口、城子镇、新塘、黄老门、永安、沙河、沙河街镇等农村地区。并与相关单位建立白蚁预防和灭治合同制度,白蚁预防合同包治期不低于15年,白蚁灭治合同包治期限不低于3年,在合同规定的包治期限内发生蚁害的,由白蚁防治机构进行无偿灭治。同时实行跟踪服务,定期回访。
  根据赣价房字[1999]1号、赣财综字[1999]31号文件规定,白蚁预防收费标准为砖木结构房屋按建筑面积2.5元/平方米,砖混结构房屋2.0元/平方米,钢混结构房屋1.5元/平方米。白蚁灭治收费按房屋建筑面积4-5元/平方米。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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