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口与人口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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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217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人口与人口控制
分类号: C92
页数: 14
摘要: 1986年末,九江县总人口279954人。当年出生人数3367人,死亡人数1617人,自然增长人数1750人。1990年末,全县总人口303460人。当年出生人数6987人,死亡人数1752人,死亡率5. 83‰,自然增长人数5235人。1995年末,全县总人口321336人。当年出生人数2862人,死亡人数1520人,死亡率降至4. 77‰,比1990年减少1.06个千分点。
关键词: 人口调节 人口

内容

人口变动自然变动1986年末,全县总人口279954人。当年出生人数3367人,死亡人数1617人,自然增长人数1750人。1990年末,全县总人口303460人。当年出生人数6987人,死亡人数1752人,死亡率5. 83‰,自然增长人数5235人。1995年末,全县总人口321336人。当年出生人数2862人,死亡人数1520人,死亡率降至4. 77‰,比1990年减少1.06个千分点,自然增长人数1306人,人口自然增长率4. 20‰,是1986年后10年间最低。2000年末,全县总人口336942人。当年出生人数2200人,出生率6.51‰;死亡人数1113人,死亡率降至3.29‰;比1995年减少1. 48个千分点,人口寿命延长。自然增长人数1087人,人口自然增长率3. 22‰。2005年末,全县总人口339805人。当年出生人数7723人,人口出生率高达22.39‰;死亡人数2554人,人口死亡率7. 40%0;自然增长人数5169人,人口自然增长率高至14. 98‰。
  1986 - 2005年,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均8. 15‰。但各时期高低不一,呈“两高一低”态势。1986 - 1990年,年均增长率9.36%0,其中1990年人口普查时将前几年漏报、瞒报出生人数如实补报,故当年人口自然增率较高,达17. 44%0。1991 - 2000年,年均增长率6.02‰,是20年中较低时期,比前五年降低3. 34个千分点,其中2000年最低,为3. 22‰。2001 - 200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回升,且落差较大,年均增长率11. 20‰,比1986 -1990年均增长率增加1. 84个千分点,其中2001年又是负增长,为-0.67‰,而2002年又是20年中增长率最高年份,为17. 69‰。
  机械流动县内人口机械流动不大,主要是婚嫁、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及异地就业、工作调动、务工经商因素而流动。1986 - 2005年,全县迁入人口103917人,迁出人口96187人,净迁人人口7730人。期间除1993、2000、2001、2003、2004、2005年迁出人口多于迁入人口8人,其他年份迁人人口都多于迁出人口。1989年迁入人口最多。2004年,县内沙河街镇、沙河经济开发区、赛城湖水产养殖场共有6个村委会9228人一次性迁往九江市经济开发区(沙河街镇青锋村2688人,杨花村607人,东方红村28人;沙河经济开发区蛟滩村2561人,泉塘村1227人,农牧场107人;赛城湖水产养殖场五峰、杨花村2010人),是迁出人口最多的年份。
  [=此处为表格(1986-2005年全县户口及人口自然增长情况)=] [=此处为表格=]注:总人口为年末人口数 [=此处为表格(1986—2005年县内人口迁入迁出统计)=] 人口分布 1986年,全县总人口279954人,总面积873. 33平方千米,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20. 56人。当年底,乡(镇、场)中人口密度大的是县城沙河街镇为每平方千米1230. 17人,其次是县棉花原种场535. 48人,城门乡469. 56人;人口密度小的是长山乡153. 86人,其次是岷山林场49. 35人。全县农业人口分布中北部沿江平原洲地人口密度较大,东南丘陵岗地中等,西北滨湖和西部山地较低。2005年底,全县总人口339805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89. 09人,比1986年初每平方千米320. 56人增加68. 53人。乡(镇、场、区)中人口密度增加较大的是县城沙河街每平方千米2436. 28人,比1986年1230. 17人增加1206. 11人;人口密度减少较大的是赛城湖水产场每平方千米78. 10人,比1986年的116. 95人减少38. 85人;沙河经济开发区每平方千米278. 89人,比1986年的335. 55人减少56. 66人。以上两地均因部分人口划归九江经济开发区而区域面积未划出,故人口密度减少。2005年全县农业人口分布与密度状况仍与1986年大致相似。
  2005年全县各乡镇(场区)人口分布袁3-3 单位:户、人、平方千米、人/平方千米人口构成人口构成含人口性别、年龄、文化、职业、民族、姓氏六个方面。
  性别构成1986年,全县总人口279954人,其中男143843人、女136111人,男女性别分别占总人口51. 380-/0和48. 62%,男女性别比为105. 68:100(女=100)。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男女性别比为105. 12:100(女=100)。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男女性别比为107. 77:100(女=100)。2005年末,全县总人口339805人,其中男177676人、女162129人,男女性别比为109. 59:100(女=100),比1986年高出3. 91个百分点。
  [=此处为表格(1986-2005年间几个年份全县人口性别比较)=] 年龄构成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境内0-4岁人口40876人,占总人数13. 34%,居当年各年龄组人口占比之首,其中男性20923人,女性19953人。5岁- 24岁人口占比均在10% - 9%之间,居中等偏上。60岁- 89岁人口22591人,占总人口7.37%,比1982年人口普查时高出0.63个百分点;90 - 99岁人口56人,占总人口0.02%,百岁以上人口1人,女性。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0 -4岁年龄组人口21369人,占总人口6. 54%,比1990年下降6.8个百分点。60岁一89岁人口27812人,占总人口8. 52%。90 - 99岁人口134人,占总人口0. 04%,比1990年高出0.02个百分点。百岁以上人口2人,均女性。由于社会全面发展,人民生产生活水平提高,医疗保健条件改善,人均寿命普遍延长,60岁以上年龄人明显多于1990年,同时,女性多于男性,全县人口开始步入“老龄化”、“优质化”状况。2005年,全县共有90岁以上老人200人,其中男51名,女149名,男女性比为34. 23:100(女=100)。90岁以上老人中有百岁以上老人4人,其中男1人,女3人,男女性别比33. 33:100(女=100)。
  [=此处为表格(1990年全县各年龄组人口构成(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 [=此处为表格( 2000年全县各年龄组人口构成(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 [=此处为表格(2005年全县90岁以上老年人名录)=]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附:百岁老人简介黄桂英,女,城门乡白合村人。1899年10月出生,2003年7月无疾而终,享年104岁。她44岁丧夫,带着年仅6岁女儿和4岁儿子艰难度日,新中国成立前家徒四壁,生活困苦。新中国成立后,分得土地,自耕自种。后子女渐大,生活有保障,住上土坯房。老人勤劳俭朴,待人和气。不吃荤、爱面食、喜劳作、性温良,过一辈子平淡清苦的农家生活。她百岁寿辰时,县世纪寿星联谊会赠立“百岁坊”一座以示祝贺。
  徐信泰,男,1900年7月出生,2002年7月无疾而终,享年102岁。岷山乡团山村人,出身农民。大革命时期参加过红军,因母年高眼瞎,离队回家侍母种田。新中国成立后,迁居马回岭街,从事棕床、棕衣加工。他性格直爽,吃苦耐劳,身体健壮。到90多岁时还种植2亩地的油菜、花生、烟叶等。老人不善交际,不依靠子女供养,晚年仍坚持独自生活。
  何金莲,女,涌泉乡铁炉村人。1902年11月出生,2005年已届103岁。老人婚后生育4子1女。她勤持家务,节衣缩食,励子耕读,教育儿孙,平生乐善好施,助人为乐,性格开朗,精神矍铄。心灵手巧,近百岁时尚可剪纸花和做一些轻微家务,起居生活自己能料理。为域内有史以来最高寿星。2002年县世纪寿星联谊会在其住宅前公路边竖立一座“百岁坊”以作永远纪念。
  文化构成1986年后,县内受文化教育人口不断增加,学历人口占比不断扩大,且大中专以上学历人口增速快,增幅大。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县小学以上各种学历人口193607人,占6岁以上应受教育人口75.07%,其中男占44. 46%、女占30. 61%。中专、高中学历人口20771人,占应受教育人口8. 05%。每万人口中有该学历人口805人。大学本科,专科学历人口1582人,占应受教育人口0. 61%,每万人中有该学历人口61人。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县小学以上各种学历人口264481人,占6岁以上应受教育人口88. 04%,比1990年增加12. 97个百分点,其中男占48. 64%、女占39. 40%。中专、高中学历人口31676人,占应受教育人口10. 54%,每万人中有该学历人口1054人,比1990年增加249人。大学本科、专科学历人口4840人,占应受教育人口1.62%,每万人中有该学历人口162人,比1990年增加101人。
  [=此处为表格(1990年全县各种文化程度人口构成)=] [=此处为表格(2000年全县各种文化程度人口构成)=] 职业构成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县在业总人口163262人,其中男88428人,占54. 16%;女74834人,占45. 84%。职业类别中农林牧渔劳动者121655人,占在业总人口74.52%,其中男56930人,占46.80%;女64725人,占53.20%,第一产业从业者仍占主要比重。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县在业总人数176660人,其中男94625人,占53.56%;女82035人,占46. 44%。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后,第三产业发展迅速,服务性工作人员12475人,占在业总人口7.06%,比1990年高出5.19个百分点。农林牧渔业人口121872人,基本与1990年持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低于1990年。专业技术人员略高于1990年。
  [=此处为表格(1990年全县各种职业人口构成)=] [=此处为表格(2000年全县各种职业人口构成)=] 民族构成境内素为汉民族聚居区,汉族人口占绝大多数。1982年,汉族人口263939人,占总人口99. 96%;少数民族7个、112人,占总人口0.04%,民族种类为回、壮、苗、满、白、羌、朝鲜族。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县汉族人口306168人,占总人口99. 94%;少数民族11个,181人,比1982年净增人口69人,占总人口0.06%,1990年比1982年增加民族5个,人口22人,即瑶族1个、人口2人,藏族1个、人口1人,侗族1个、人口1人,蒙古族1个、人口4人,土家族1个、人口14人,减少少数民族即羌族1个,人口1人;11个少数民族散居在县内14个乡、镇、场、区,县城沙河街最多,有少数民族9个,人口94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51.93%。
  [=此处为表格(1990年全县少数民族人口分布)=] 姓氏构成据1985年调查,县内存姓氏318个,半数以上是元末流传下来的。明、清屯户保存的姓氏将近100个,多数与土著姓氏重合。民国时期新增的姓氏30多个,不少属稀姓、附稀姓。1949年九江解放时保存至2005年的姓氏共247个,兹依笔画为序辑录如下: 丁、卜、刁、干、于、万、卫、习、马、王、车、丰、韦、尤、毛、牛、卞、文、方、邓、孔、尹、艾、甘、石、左、龙、帅、叶、卢、占、旦、田、史、丘、白、冯、宁、皮、邢、毕、过、匡、吕、乔、朱、伍、任、向、邬、刘、齐、庄、江、汤、安、米、许、祁、阮、阳、孙、纪、杜、杨、花、苏、劳、李、严、巫、扶、旷、吴、岑、何、但、邱、佘、余、邹、辛、吝、应、闵、况、冷、汪、沙、沈、宋、张、陆、陈、邵、武、林、松、苗、范、昔、欧、明、易、罗、季、金、周、於、庞、郑、单、宗、宜、宛、房、屈、孟、项、柯、柳、胡、封、郝、荀、查、赵、威、钟、段、郤、俞、饶、施、哀、闻、洪、官、姜、娄、祖、祝、费、胥、姚、贺、骆、敖、秦、桂、耿、袁、莫、聂、贾、顾、夏、柴、晏、钱、侯、倪、徐、殷、翁、郭、高、唐、凌、涂、谈、陶、桑、梅、萧、黄、曹、龚、盛、戚、常、崔、崇、商、章、康、阎、寇、梁、扈、隋、韩、彭、葛、董、蒋、辜、喻、程、傅、焦、舒、鲁、童、湛、温、游、曾、谢、赖、鄢、蓝、楚、雷、虞、路、简、解、鲍、詹、雍、满、褚、蔡、裴、管、廖、谭、翟、熊、缪、樊、黎、滕、颜、潘、薛、燕、霍、操、穆、戴、魏、瞿、酆、上官、欧阳。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老解放区干部南下、解放军军官转业、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和来县参加经济文化建设等人口机械变动,县内新的姓氏不断增加,并出现部分南北罕见的姓氏,累计存有71个,兹辑录如下: 门、子、亓、仇、从、乌、平、申、冉、印、邝、司、边、朴、厌、成、扬、师、光、曲、仲、伊、庆、牟、芮、连、时、利、佐、谷、邸、言、沪、杰、拥、卓、朋、鱼、炉、官、郎、居、柏、荆、哈、贵、钮、莘、奚、衷、资、姬、勒、敏、第、淇、巢、斯、覃、戢、滑、靳、蒲、窦、谬、臧、潜、冀、璩、藤、耀。
  第二节人口控制机构队伍管理机构1986年,设有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计生委)。为正科级职能部门。2005年,计生委内设政策法规、计生统计、宣传教育、人事秘书股。
  服务机构1986年,成立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1991年改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1997年,成立县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均属计生工作专项服务机构。同年底,全县乡、镇、场设置计生办公室和服务所20个,行政村设立计生服务室132个。形成县站为龙头,乡镇所为纽带,行政村室为基础的三级计生服务网络。2005年,因行政区域变更,全县设乡镇场计生服务所16个,行政村(社区)设计生服务室121个。
  专业队伍1989年,各乡(镇、场)共设立专业队20个,第一副乡(镇、场)长担任专业队长,计生助理员(专干)任副队长。1990 - 1999年,全县各乡、镇、场陆续招聘计生专业干部和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共120名。2005年,全县计生系统有干部职工215人。其中县计生委机关19人、计生服务站20人、流动人口管理站7人。乡镇、场、区计生办和服务所169人。
  群众队伍1988年,县成立群众性组织一计划生育协会。计生协会组织是与育龄人群交流信息、沟通思想、化解矛盾的桥梁和纽带。是年底,各乡(镇)、村两级亦相继成立计生协会。共有会员5200人,理事210人,会员联系户2560户。2005年,全县乡、村两级协会有会员8100人,理事330人,会员联系户4180户。
  政策法规宣传1986年,县乡两级对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目标、意义、奖惩措施、优生优育和避孕节育知识及办法等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咨询活动。通过电视台专题播放8次,散发宣传材料5000份,图片影视宣传18次,悬挂、张贴广告50处。1987 - 1999年,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理论当做贯彻执行基本国策进行重点宣传;把节(绝)育知识和方法措施,宣传到村村户户。共播发广播稿140篇,电视讲话88次,电影幻灯片75幅,举报墙报和书画展390期,在城镇闹市区、农村交通要道、主要村庄路口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550条(幅)。1998年,全县掀起“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出动宣传车30次,发送宣传品1. 55万份,设立咨询服务窗口40处。1987 - 2005年,每年7月11日“世界人口日”,均在县城中心地段举办展览和张挂宣传计生科普知识图片,散发文字资料,播放生殖保健科技录像,配发各种避孕药具及使用知识文字资料若干件(份)。
  目标责任管理1986年,全县开始实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管理。1987 - 2005年,每年年初,县委、政府都把计生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指标下达各乡镇、各单位,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计生工作与干部职工升迁、晋级、入党、评先相挂钩,列入单位年终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县政府组织人员每年对目标任务执行情况进行3-4次检查,层层考核。共印发《情况反应》80份,下达限期整改意见90份,对整改不到位的出示黄牌警告,年终进行考核总评,排位奖惩。对前三名者实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倒数三名者实行“一票否决”。
  育龄人群管理规范管理好育龄人群有计划地生育,是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增长的主要途径。
  生育管理提倡晚婚晚育。县规定男满25,女满23周岁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为晚育人群。晚婚晚育者是干部职工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15天,产假30天,并给男方护理假7天;是农民的免除夫妇双方一年义务工。在同等条件下,城镇优先安排住房,农村优先安排宅基地。
  实行有计划地生育。1986—2005年,按照中央、省、市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县委、县政府1984年《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规定》及1987年《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胎,严控二胎,杜绝三胎。对下列育龄人群经县、市批准,应可有计划地安排生育第二胎:干部职工中只有1个子女,该子女经县级以上两级计生技术鉴定小组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者;再婚夫妇一方再婚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者;夫妇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1个子女者。双方均为农民,第一胎是女孩,男女双方分别为27周岁和25周岁,女孩年满4周岁零3个月者;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结婚落户只生育1个子女者;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其父母亦无兄弟姐妹,只生育1个子女者;男女的兄弟均无子女并已丧失生育能力,只生育1个子女者。根据上述规定,1986 - 2005年,有82对干部职工夫妇批准生育第二胎。同时,在全县实行“生育证”即“准生证”制度,凡育龄人群无论生育一胎或二胎均实行“持证怀孕、凭证生育”。1986 - 2005年,全县共发放“准生证”5.3万份,其中干部职工9000份,农民群众4.4万份。对无证生育、超生的育龄人群实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制约。
  流动育龄人群管理。1990年,《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颁布后,县政府制订了“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加强对流动育龄人群的管理。1991年,在全市率先提出“只准借地生财,不准借地生崽”的要求,并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沙河街和赛城湖成立乡级流动人口管理站,对流人人口进行登记、造册、建档管理。1997年6月,县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挂牌成立,是年至2005年,共对11万多名外出的育龄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跟踪服务,建档管理,达到外出人员每季度寄回一次环孕检证明,并每年与其本人见面一次。共对这类人员中900多名计划外怀孕、生育者实行处罚措施。对外地流人本县人员,每年进行2-3次清理,采取“谁地盘,谁清理;谁用工,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办法,控制外流人员超生。
  独生子女户管理。对一对夫妇只生育一胎,又自愿采取长效避孕措施,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育龄夫妇,从领取之日起至独生子女14周岁止,可领取保健费。1987 - 1997年,每人每月领取6元,1998 - 2005年为每月8元,并奖给女方产假60天。1986 - 2005年,全县共颁发“独生子女证”7139份。
  节育管理 1986年后,对育龄人群的节育管理按照一胎上环,二胎结扎,计划外人流、引产的政策对应采取节育措施,并对结扎、上环、人流、引产、皮埋(1995年开始实施)的育龄人群实行建档管理,做好上述节育手术服务工作。1986 - 1990年,农村结扎对象为二孩一男户的育龄人员,1990年后扩大到二孩以上纯女户,并从1991年开始,对农村结扎的纯女户实行养老保险,保险金由县财政负担30%,乡、村负担70%,有效解决了农村纯女户家庭老有所养问题。
  节制生育服务1986年后,县内节制生育服务工作由县卫生部门组织县、乡两级医疗部门实施;1991年9月后由县、乡、村计生服务专门机构和县、乡医院共同承担。节制生育服务包括结扎、上环、人工流产、引产、皮埋(1995年后实施)等“五项”手术,对符合条件的已结扎、上环的实施输卵管复通和下环手术,以及查环查孕、药具发放、术后回访、康复治疗和节制生育技术指导等。2005年,县、乡两级计生服务站(所)有专业技术人员81人,配微机22台,结扎包200个、人流包28个、上环器械180套(件);有业务用房2660平方米,基本上做到环、孕检不出村,上环、结扎不出乡,复通手术不出县。
  1986年,全县应落实节育措施41807人,已落实节育措施31832人,节育率76. 14%;当年采取节育措施5538例,其中结扎1414例、上环2167例、人流765例、引产174例、药具及其他1018例。1990年,全县应落实节育措施48525人,已落实节育措施41550人。节育率85. 63%,比1986年提高9. 49个百分点;当年采取节育措施15083例,其中结扎6826例、上环4238例、人流2727例、引产595例、药具及其他697例,节育人数是1986年的2. 72倍。1995年,全县应落实节育措施58407人,已落实节育措施54825人。节育率93. 87%,比1990年提高8.24个百分点。当年采取节育措施7512例,其中结扎870例、上环3631例、人流1024例、引产595例、皮埋226例、药具1166例。2000年,全县应落实节育措施63119人,已落实节育措施58870人,节育率93. 27%。当年采取节育措施3502人,其中结扎642人、上环2044人、人流262人、引产40人、皮埋9人、药具505人。2005年,全县应落实节育措施62542人,已落实节育措施58963人,节育率94. 27%,比2000年提高1个百分点。当年采取节育措施4551例,其中结扎947例、上环2247例、人流119例、引产36例、皮埋38例、药具及其他1164例。
  1986 - 2005年,全县累计完成节育措施147858例。其中结扎37337例,占25. 25%;上环63741例,占43. 11%;人流21998例,占14. 88%;引产7687例,占5. 20%;皮埋1009例,占0. 68%;药具15124例,占10. 23%;其他962例,占0. 65%。期间,先后对115例结扎对象进行输卵管复通手术,为5.1万人次进行手术康复治疗。1986 - 2005年,全县节制生育手术服务未发生过医疗差错事故,手术成功率高。1994年,县计划生育服务站4名技术人员被国家计生委、卫生部授予全国万例手术无事故先进个人。1997年,县站被省计生委授予“全省六好服务站”(政治思想、基础工作、宣传培训、技术服务、执行规章、财物管理)。2002年,县站被九江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计划生育先进集体”。2004年,永安乡计生服务所被省计生委授予全省优质服务所。
  控制性别比例2000年后,县内出现出生人口男女性别因人为因素而比例失调。2002年,全县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40:100。是年,县政府成立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调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2004年,开展性别比例失调专项整治,集中20人,利用3个月时间,对全县医疗单位和计生部门的B超操作人员及妇产科医务人员,进行检查、监督。签订“不得违反规定做胎儿性别鉴定责任书”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责任书”,对“两非”(非法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案件进行认真查处。县乡两级设立专项整治举报箱16个,举报电话17部,查处违纪案件3起。是年起,在全县推行“关爱女孩”行动,市政府确定九江县为“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县”。263个家庭中家长年满60岁以上纯女户,领取财政部下拨奖励扶助金,每户每年600元。2004年11月,3省(江西、湖北、安徽)9县区(九江、彭泽、湖口、黄梅、蕲春、宿松、望江、太湖县和浔阳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协作区第三届年会在九江县召开,会议形成人口性别比治理的共同意见。对推动三省九县区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国家、省、市计生委的好评。2005年,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100,接近正常值。
  [=此处为表格(1986 - 2005年全县节制生育措施统计)=] 违纪案件处理1986年- 2005年,为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有关实施配套文件35份,发出通报材料40份,共对早婚早育850起、非婚生育1150起、无证生育1850个,开展批评、个人名单曝光,接受群众监督。对私自下环3起、非法性别鉴定1起的当事人进行行政纪律处分。
  第三节优生优育优化先天条件1986 - 2001年,县委、县政府将优生优育列为计划生育重要内容,不断采取措施,提高人口素质。凡符合婚龄要求的男女双方,坚持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严把先天素质关。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不予结婚登记:直系亲属五代以内,旁系亲属三代以内;患有严重遗传病和先天畸形以致生活无法自理;患有生殖器官畸形无法矫治而不能进行正常的性生活;患有传染病还在隔离期,慢性病处于活跃期;患性病和麻风病而未治愈者等等。2003年,根据卫生部通知精神,取消婚前健康检查。
  加强孕产检查1986 - 1995年,县内更加注重孕期检查,每位孕妇的血型进入档案,血液、贫血、肝功能、艾滋病、霉毒等都进行筛查,胎儿发育期B超检查3 -4次。期间多次培训调整接生员队伍,提高接生员队伍素质。1996年取消乡镇个体接生员,改为婴儿保健员。同年,取消家庭分娩,实行住院分娩和新法接生(集中在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
  2000年底,县妇幼保健院内设幼儿保健科、妇检科,对上述检查更加深入和规范。高危孕产妇管理占总孕产妇13. 50-/0,孕妇产前检查率达100%,胎儿B超检查率100%。同时,建议孕妇在怀孕期注意饮食结构调整,高危体力劳动工作岗位变更,电脑工作人员防电子辐射以及进行吸氧等活动。2005年住院分娩率达98%,新法接生率100%。
  保护婴幼健康1986年起,继续坚持建立新生婴儿健康管理卡片,每年进行一次婴幼儿健康管理。对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单独建卡,并每月由其父母所在单位共发保健费6元,1998年保健费由6元改为8元。对独生子女母亲给予奖励产假60天。各医疗保健单位张贴图片画册,提倡和指导母乳喂养,减少牛奶等代用品喂养。儿童(7岁以下)免疫由原“四苗”增加到“五苗”,2005年,“五苗”覆盖率分别为:卡介苗(防结核病)86. 7%;小儿麻痹糖丸(防脊灰质炎)92.0%;百白破(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91%;麻症疫苗91.2%,乙肝疫苗91.2%(乙肝疫苗从2002年起实行)。除上述免疫外还对适龄儿童进行风疹、甲肝、水痘、肺炎、乙脑、流脑、轮状病毒(肠道传染病)的接种和相关疾病预防。并对上述免疫实行建卡管理,即全国一卡通。是年,建卡覆盖率城镇95%,农村75%。为鼓励婴幼儿健康成长,每年“六一”儿童节前对县城幼托单位人园儿童进行健康检查,由县妇幼保健院评出健美儿童,发给证书和物质奖励。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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