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伊斯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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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浔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177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伊斯兰教
分类号: D635
页数: 3
摘要: 第五节伊斯兰教传入浔城固无回族。何时有回族人定居和伊斯兰教传人,众说不一。一说明景泰元年(1450),陕西回族将军马哈直调任九江总兵,率部1500余人均为回族子弟,随军带有三阿訇(教长)主持教仪、讲授经典,时日一长,部分官兵解甲与眷属散居在今北司路、四码头、莲花池、金官营、老马渡、九华门等处,就地经商务农,遂将宗教带入浔阳。
关键词: 宗教问题 伊斯兰教

内容

第五节伊斯兰教传入浔城固无回族。何时有回族人定居和伊斯兰教传人,众说不一。一说明景泰元年(1450),陕西回族将军马哈直调任九江总兵,率部1500余人均为回族子弟,随军带有三阿訇(教长)主持教仪、讲授经典,时日一长,部分官兵解甲与眷属散居在今北司路、四码头、莲花池、金官营、老马渡、九华门等处,就地经商务农,遂将宗教带入浔阳。一说清道光元年(1821),安徽寿县回人陶奎臣调到浔任守备、赵振卿任城防营(又称飞虎营)管带,驻扎今九华门(即北司路陶家菜园)附近,所部官兵和随眷500余皆系回族,日久部分落根于浔,宗教活动亦随之进行。另一说九江之有回族定居,约始于道光十年安徽回民马万和赴浔开花粉店,推而论之,伊教的传人应此发端。以上三说并无多大抵牾,只因受某种客观环境(如战乱、灾荒或民族迫害)影响,导致回民聚而复散、散而复聚,没有形成一脉相承而已。据秦山僧《九江指南》“宗教篇”记述“元明至清,数百年来,回民渐渐迁居于长江各埠”和九江清真寺内部资料表述“寺内原有乾隆御赐碑刻两块”分析,明中叶以后,浔城便有回民定居和伊斯兰教活动是可能的,最晚不迟于乾隆在位之后。
  规诫习俗伊斯兰教历来规定念清真经、礼拜、斋戒、纳天课、朝觐等为教徒必遵之“功课”,并提出一系列规范性的要求:一即每年3个重大节日。一为开斋节,回民称之过大年,教历十月一日举行;二为古尔邦节,亦称宰牲节,在开斋节后百日举行,当日全天或半天不饮食,宰牛羊祭祀真主;三为圣纪节,即纪念穆罕默德生辰,教历三月间举行,当日族内凑钱宰牛祭祀,嗣将牛肉分给穷人,以示济穷。二即每年1个斋月,即教历九月一整月,每日破晓前早餐,日落后晚餐,日间不饮不食,斋戒期满,便举行开斋节。三即每7日1次聚礼,即主麻日,全族集中礼拜,每星期五举行;每日5次小礼拜,即日出前晨礼、正午响礼、半下午晡礼、日落后昏礼、睡眠前霄礼。礼拜前须用净水沐浴,分大净和小净,意即洗涤脏物,保持整洁,节制慾性。
  境内回民全族信教,教族密不可分,有些本属民族风俗习惯却演变成教规,以致生死嫁娶均须按宗族教仪式办理。如婴儿出生3日内,须请阿訇主持命名仪式,用阿拉伯文封名,一般汉名为化名,男女结婚须请阿訇主持婚仪、念经,方可同房;回族男女不准随便与他族男女通婚,回女若嫁他族男子或回男若娶他族女子,他族男或女必先办理人教手续才许结婚;回民死后须先用水将亡人洗净,再将香料粉洒在3块白布上用以裹身,然后请阿訇念经,发送土葬。回民婚丧喜庆,一律不动响器和放鞭炮,严禁烧纸钱和烧香拜佛等。在饮食方面禁吃猪肉、狗肉和无鳞、无鳍的鱼蟹,禁吃自死的家禽、家畜,鸡、鸭、牛、羊须经阿訇念经,宰杀后方可食用。解放前,这些规禁任何回民不得违犯,否则即以判教论处。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党的方针、政策深入贯彻,回民政治思想觉悟不断提高,有些戒律渐次放松,不仅婴儿取教名、结婚行教礼被革除,连回汉通婚今亦无所禁忌。
  活动教寺即清真寺,亦称礼拜寺,是伊斯兰教举行宗教仪式、传授宗教知识和教徒聚礼等活动场所。据史料载,自明季首批回族先民在浔定居不久,便于江边修建清真寺。然“这座清真寺,几经兴衰,有时焚于火,有时毁于内乱,连清乾隆皇帝御赐二块碑石也茫然无存”。足见从明代宗朝至清高宗朝之间,浔城确有清真寺,毁建且不只一次,惜无年份可考。民国初年,定居浔的回族人口约100余户、400人,为协调回民和教寺间的关系,通过回民代表会议选举成立中国回协江西九江支会。1947年8月换届,马干臣、马鸣疆分别担任董事长和理事长,至浔城解放。1949年5月,境内有回民200余户、900余人;其时参加主麻日礼拜和斋月封斋的每寺约20人,逢开斋节活动人数达200人。1955年,城外清真寺教长李殿君参加省宗教界人士参观团赴沪参观。1956年11月,继任教长李怀志参加中国伊斯兰教第二届代表大会。1957年,政府拨款1 000元,对清真寺进行维修。城内、城外两寺经费来源为房屋出租。1958年12月22日,市第三届回民代表会议决定撤销两寺董事会,合并清真寺,以加强民族团结。城里清真寺撤销,改为清真食堂和回民协会办公室,教长郑余斋移居城外清真寺任教长。穆斯林教徒政治、社会地位得到提高,阿訇郑余斋当选为市政协委员,阿訇李平玉参加中国伊斯兰协会组织的朝觐团出国朝觐圣地,成为全省第一位“哈吉”。1966 - 1976年“文化大革命”中,宗教活动停止,阿訇被赶走,寺产被移作他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1980年,市政府拨款2-7万元对市清真寺进行维修,并成立清真寺管理委员会。1984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市清真寺被列为省重点开放寺院。1986年7月,为加强团结,通过反复协商,调整改组清真寺管理委员会,成立市区回民工作委员会,委员7人,下设清真寺管理小组和经济管理小组,负责处理清真寺事务和回民企业工作。1989年,召开市伊斯兰教第一次代表会议,成立九江伊斯兰教协会及清真寺管理委员会筹备组。据1990年人口普查统计,境内回民人数为3 871人。2009年穆斯林群众发展到5 000人。

知识出处

浔阳区志

《浔阳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从实事求是原则出发,广泛采集资料,慎重取舍,去伪存真,精心编纂而成。志书涉及内容广博,包含丰富的历史资料,记载了浔阳千百年来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不仅为浔阳今后的发展进步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也为九江人及各方有识之士了解浔阳、认识浔阳、投资浔阳、传承历史提供真实与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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