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篇 医药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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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浔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096
颗粒名称: 第二十一篇 医药卫生
分类号: R19
页数: 20
摘要: 第二十一篇医药卫生第一章预防第一节卫生管理公共卫生爱国卫生运动:1952年8月,九江市第一届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立,随后各地相继组建爱卫会及其办公室。是年,九江市被评为全省模范卫生城,荣获中南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奖章25枚。1954年防汛期间,全市进行3次清洁大扫除运动,选用2 690名义务饮水消毒员,95%以上的居民能饮用消毒水。
关键词: 医疗事业 医药卫生

内容

第二十一篇医药卫生第一章预防第一节卫生管理公共卫生爱国卫生运动:1952年8月,九江市第一届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立,随后各地相继组建爱卫会及其办公室。是年,九江市被评为全省模范卫生城,荣获中南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奖章25枚。1954年防汛期间,全市进行3次清洁大扫除运动,选用2 690名义务饮水消毒员,95%以上的居民能饮用消毒水。1955年7月开展3次拔草运动,参加人数达l l万余人次。是年预防接种注射12万人次。1956年开展以除“四害”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全年灭鼠725 215只,灭雀359413只,挖蛹539斤,出现基本无蝇地区17个。是年九江市荣获爱国卫生先进市。1957年9月23日,市人民委员会颁发《九江市街道卫生管理暂行条例》。1958年荣获周总理亲笔题字的全国爱国卫生先进地区奖状,被誉为一卫生城”。1959年8月8日,市委、市人委发出继续深入开展夏秋季除害灭病紧急指示,1960年4月8 -9日,市委、市人委组织3 500人的卫生检查团进行卫生大检查。8月6日,市人委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卫生管理,颁布《九江市城市卫生管理暂行条例》。1961年至1962年,全市成立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推行食品卫生“五四”制。1963年在城镇开展清除“三污”,在农村开展对牛栏、猪圈、厕所、粪窖、阴阳沟进行“五清底”环境卫生运动,铲除蚊蝇孳生场所。1964年6月2日,市文教、卫生局颁发《九江市影剧院管理规则》。1965年2月28日,市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市文教局、卫生局联合发布《关于健全健康教育委员会组织》。6月3日,市公安、卫生、城建、工商局为加强城市卫生管理,发布《关于街道卫生、秩序实行门户自管制》(门前三包的前身)。1966 - 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爱国卫生运动停顿。1977年九江市恢复爱国卫生运动,有关部门先后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卫生管理的通告》《关于恢复卫生城暂行标准和几项具体要求》,继续完善和健全《人民卫生制》《环境卫生地段责任制》《街道卫生秩序门户自管制》、《群众性卫生评比检查制》等制度。1978年市爱卫会恢复组织机构。
  1981年起,每年坚持春秋群众性灭鼠活动。1983年3月,全国第一次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区内爱国卫生运动结合“文明礼貌月”活动,治理环境“脏、乱、差”,组织干部、职工、驻浔部队指战员植树造林,上街打扫卫生、消灭卫生死角,清扫厕所,粉刷店面,整治市容环境卫生。1985年9月13日,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正式成立。1985年4月10日,根据《全国卫生防疫站工作条例》有关精神,将原由区爱卫办管辖的“浔阳区卫生除害服务站”移交区防疫站。1992年6月,九江市承办“第六届屈原杯龙舟邀请赛暨国际龙舟邀请赛”期间,区爱卫会组织4次卫生突击行动,发动各单位搞卫生、清洁环境、美化市容。1992 - 1994年,连续3年开展迎接“全国卫生城检查评比”活动。1998年遭到洪水灾害后,区爱卫会动员所有力量,通过环卫和卫生防疫部门,在人民解放军支持和参与下,共铲除杂草141 150平方米,疏通明渠暗沟257条,共10 700米长,清除水上漂浮物100吨,垃圾污泥240 450吨,清扫卫生死角114处,因水淹的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普遍进行1至2次消毒杀菌工作,重灾区3次以上。共投放漂白粉、漂精片、PPV等消毒药品价值10. 82万元。对遭洪涝破坏的公厕9座、私厕80个、水井2个进行维修和冲洗消毒。在全区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共投放自配鼠药2 260公斤,灭鼠药2 136 500包。全区113个居委会(村)都设置卫生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仅在汛期内就出326期。金鸡坡街道出卫生简报18期,石化总厂、大桥船舶公司、九江发电厂在本单位电视上举办卫生防疫专题节目。区爱卫办在防汛期间共编印发送宣传材料3 000余份。2005年始,参加全市“创建全省卫生城”“卫生庭院…控烟”活动。辖区甘棠街道南司社区、区检察院、市人民政府、湓浦街道半月亭社区、湖滨花园南区、濂溪社区、市公安局机关大院、市建设局、白水湖街道余家垅社区等10个单位被市爱卫会评为九江市卫生庭院。截至2010年,爱卫会创作多幅爱国卫生和预防接种宣传画,参加全国、省、市卫生宣传画展并获奖。印制食品卫生“五四”制条幅8 000套及禁止吸烟标示牌l 000余块。“食品卫生法”颁布周年、“传染病防止法”周年及每年“4·25”预防接种宣传活动日、红十字会活动日、爱牙日、结核病防治日、爱眼日、“12.1”世界预防艾滋病活动日、预防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日,均在烟水亭闹市区开展卫生咨询宣传活动,参观咨询者约2-3万人次。至2010年,区内市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60%。
  201 1年,省级卫生城市进行复审,区爱卫办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全区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政府拨付专项经费20万元。
  社区卫生服务:2001年始,为解决城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成立社区卫生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浔阳区社区卫生服务10年规划》、《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和《社会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区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社区建设整体联动和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区人民政府每年投入27万元开展社区公共卫生服务,2006 -2007年中,政府投资200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创建工作,将区医院整体转型为甘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财政支付启动资金,每年拨专项补助7万元。投入10万元建立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3年、2004年均被市卫生局授予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2005年8月24日,制定《浔阳区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方案》。至2007年11月,已建成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中:政府办3家,市级医院延伸创办2家,国有企业医疗机构转型7家,招标举办2家,民办15家,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大于95%,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满意率高于85%,知晓率高于90%,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大于95%,婴儿死亡率小于12%,60岁以上老年人管理率达l00%,60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规划管理率大于85%,法定报告传染病报告率达100%,法定传染病发病率小于100/10万,死亡率小于1/10万,计划免疫接种率大于95%,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大于95%,35周岁以上患者首诊测务压比例高于90%。经省卫生厅、省民政厅联合考核评估后,浔阳区获“江西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荣誉称号。2007年12月,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20%(站)纳入医保定点机构,14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区卫生服务二类项目定点单位,20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为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单位,9家成为城乡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全区29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达到一星级以上标准,其中,三星级暨省及示范机构为18个。获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先进区称号。
  到2007年年底,1 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中医诊所及中药房,配备250种以上中药饮片,60种以上中成药,配有常用中医药诊疗设备,中医药人员配备比例符合基本标准要求。70%社区卫生站配备有30种以上中成药,配置常用中医药诊疗设备,并配有1名能提供中医药服务执业医师,利用中医药进行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提供针灸、推拿、拔火罐、中药熏蒸等技术。
  2008年度,浔阳区获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先进区称号。2009年,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增至31个,其中政府办4个,市级医院延伸创办2个,国有企业医疗机构转型5个,民办20个。是年,浔阳区成功创建全国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201 1年8月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区,主要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与健康指导项目。至是年底,区内三星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11家,星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5家。
  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卫生公共服务:2008年,区内进行一次“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券”,29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一类七项目服务任务(健康教育、卫生信息管理、传染病管理、高血压病管理、糖尿病管理、老年保健、残疾人康复),其中20家被选定为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二类三项目定点单位(健康管理、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共免费发放公共卫生服务券20.5万张,总值543万元。项目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1元,其中中央3元、省6元,范围是辖区内5个街道74个社区常住户口。
  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15元/人,其中:中央9元,省4元,市1元,区1元。自是年始,区卫生局与区内3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订项目服务合同,并建立“一卡一册”制度,区居民只要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可自主选择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享受现定的12项免费公区卫生服务项目(一类项目7项: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二类项目5项;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残疾人、低保对象保健)。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5元/人,其中:中央15元,省7元,市1元,区2元。是年,为城市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26. 94万元。
  食品卫生民国年间,境内食品卫生由警察局卫生科管理,政府亦制订一些地方性法规。1935年1月,九江市政委员会发布《九江市宰牲检验暂行规则》《管理屠牛暂行规则》,规定牲畜宰前须先报请该会验明无病,方许宰杀上市,屠牛实行定点宰杀。1942年11月,九江县政府颁发《清凉饮食物卫生管理规则》。但因生活贫困,卫生状况低劣,导致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流行乃常有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九江市人民政府设立卫生组。1953年开始在城镇实行食品卫生行业卫生许可制度。到1958年,从事食品卫生行业人数达2 000余人,饮食、旅社、理发、浴室、牛奶、蔬菜、食品加工、冷饮、烟酒、杂货、豆制品、酱油、水果等,合乎卫生标准的达92%。1960年后设立卫生科。1961年9月,市成立卫生行业换发证办公室,进行全市食品卫生换发证工作。1962年全市推行饮食卫生“五四”制,建立健全行业卫生组织机构和有关卫生制度。1963年市制定《食品加工和集市贸易卫生管理实施细则》。1965年3月《清凉食物管理暂行办法》出台。1972年始,凡从事饮食行业人员必须健康体检,发现有肝炎、结核、肠道带菌者,调离食品工作岗位。1974 - 1978年,共查出3 274名“五病”人员。
  1982年成立食品卫生科。1983年5月16口,成立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试行)》领导小组,召开千人动员大会。1985年9月ii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浔阳区冷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生产单位开业前需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并具备产品自检能力;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应取得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方可经营。1978年,全区食品卫生建档,严格核发卫生许可证,核发卫生许可证1 500多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8 513人,并对糕点、汽水、啤酒等一些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样监测。至1991年,共举办卫生从业人员学习班36期,参加人数19 420人次,组织卫生咨询活动29天,编发宣传材料34 214份,张贴食品卫生宣传画5 466张,城区影剧院放宣传幻灯片、食品卫生录像64场,受教育人数达3.1万人次。为纪念《食品卫生法》实施十周年,1993年6月下旬,区卫生局联合区人大、区政协、区工商局、区消协共同开展监督执法活动。7月1日,举办食品卫生法(试行),咨询宣传活动。1995 - 1999年,区卫生局划分食品卫生监督一、二、三科,有人员18人。由省、市、区任命食品卫生监督员17人,其中主管医师6人,医师11人,其他人员1人。2005年,区卫生监督所成立,2007年建立2 672户被监管单位,建立7598户从业人员电子档案和文书档案,监督覆盖率1 00%。周年体检从业人员9 997人,餐具卫生监测2 600份,碘盐含碘检测308份。食品监测1325件,合格843件,不合格的301户次被处罚。召回不合格食品204公斤,对72户予以罚款4.57万元,收缴销毁15户238公斤食品,调离“五病”人员272人,吊销食品卫生许可证1户,取缔非法经营64户。2008年体检从业人员11 516人,调离“五病”人员383人。2011年6月,该项工作转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学校卫生 1949年前,学校卫生无人过问。新中国建国初期,市区有私立学校12所,九江女子师范(现九江师范)设有校医室;6所小学仅有1名校医。1952年,执行国家教委、卫生部联合颁发《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由防疫站负责,隶属卫生科。20世纪50年代组织学校进行学生预防接种、腭裂矫治、卫生知识教育和饮水卫生监督。60年代以后,进行常见病防治工作,包括近视、肺结核、沙眼、蛔虫等。“文化大革命”期间,等校卫生工作基本停顿。70年代中期,学校卫生步入正轨,开展定期视力监测及沙眼、蛔虫病防治1982年,成立卫生科,学校卫生工作由卫生科管理。1982年,开始进行学生健康监测,建立学生体质卡。参加教育部、国家体委组织的全国16省儿童、少年形态、机能、素质指标调查,定期组织保健老师、校医进行业务培训。1987 - 1988年,区卫生局对区辖范围中、小学卫生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1988年起开始恢复小学红十字会组织。在10所小学成立红十字卫生站,共培训少年红十字卫生员22 698人。90年代起,在区属小学中开设卫生知识课,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推广眼保健操。各校卫生知识开课率达100%。学生健康教育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均达到80%以上。1995年,每月组织校医和保健老师例会,根据不同季节要求给校医和保健老师举办预防医疗知识讲座。2007年,对所辖26所中小学、大专院校、幼儿园食堂进行卫生专项检查指导,建立行业卫生档案。
  劳动卫生1949年前市区有38家从事纺织,发电、陶瓷、砖瓦、食品加工等小厂和作坊,从业人员仅2 187人,多无安全保护劳动卫生措施。
  1952年,市人民政府卫生科、劳动局和总工会组织成立九江市工厂安全卫生委员会,驻市各厂矿劳保委员会组织成立厂矿安全卫生委员会。1958年,兴中纱厂(九棉一厂)等厂矿先后建立职工医院、医务所、保健站等卫生机构。其间,劳动卫生主要限于防暑降温等。1964年,开始启动矿肺作业工人健康检查。1965年11月,对19个工厂企业安全生产防尘防毒工作情况进行调查。调查显示,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有毒有害物质共有31种,其中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主要有:苯、氢、钻、汞、铬、氟、硷、甲醛、内酮、氯化锰、砷、粉尘、二氧化碳、有机磷、灰尘、棉尘等近20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职工近3 000人。1974年开始,展开劳动卫生监测和职业病防治工作。1979 - 1980年,对接触粉尘、铅、苯、有机磷作业人员进行普查,接触职业性毒物2 221人,检查2 086人,受检率93.4%;苯轻度中毒3人,观察人数43人,铅吸收28人,有机磷观察41人。有26人送省工业卫生研究所治疗,基本治愈。1980年,开展对企业中接触铅、苯、汞、有机磷、氯乙烯生产的职工进行普查摸底,该次普查3 500人。1981年7-8月份,原九江市6个公社有机磷农药中毒140人,死亡1人。1982年,进行8种职业肿瘤10年( 1971 -1981)死亡回顾性调查,被查10 634人。结果显示,全区职业肿瘤发病91人,发病率为8.6%,死亡率为7. 9%。1983年,对91个工矿企业13 676人进行建档体检,粉尘测定153个点,最高超标125.5倍,有1/3点超标。铅、氰化物监测57个点,500-/0超标。1987年,省卫生厅开展全省尘肺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共有尘肺53例。截至1995年年底,辖区工矿有接触粉尘工人5 548人,患病I期54人,11期9人,III期52人(其中矿尘48人,煤尘肺4人)。2008年全血微量元素监测1 889人。
  第二节疫病防治预防接种1932年7月20日,属县警察局制订《旅馆旅客恪守规则》,对旅馆、酒家茶楼、澡堂、理发店4方面内容,开展天花与种痘宣传,并对传染病例,分起病原因、传染途径、机体抵抗力、病毒排泄及诊断等方面进行讲解。1935年九江市市政委员会发布《取缔私厕暂行规定》和《取缔及管理公私水井规则》,进行疏通沟渠、清洁饮料、建筑垃圾烧毁炉、建筑公厕及建筑工人公共浴所等活动。9月市政委员会会同省卫生处联合市党政机关举行秋季卫生动员大会,进行卫生演讲和卫生展览,历时7天。1946年4月24 - 30日,进行清洁大扫除,扫除垃圾,疏通沟渠,拆卸颓墙,洗刷墙壁,清除路障摊贩。7月2日,县夏令卫生运动委员会于县府会议厅举行第三次会议,出席代表102人,其中军医处代表1人,浔市党政团机关代表13人;7月17日开始水井消毒。
  1949年7月29日市人民政府颁布《防疫卫生运动本市各界应行遵办条则》,开展全市群众性卫生运动。1950年6月19日,市人民政府发布《九江市街道卫生管理暂行规则》。动员群众开始清扫运动和进行全市卫生大检查。1951年1月20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春节前举行全市大扫除运动》的通告。1952年6月,市开展全市夏季卫生突击月活动。
  20世纪50年代开始,开展牛痘疫苗、白喉类毒素、百白破、麻疹疫苗、乙脑、流脑、卡介苗、伤寒(副伤寒)、霍乱疫苗等预防接种。
  1980年后,按照《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要求,区卫生局扩大预防接种覆盖面,加大工作力度。
  1983年配合省站对55名儿童进行麻疹抗体测定,结果麻疹血抑抗体阳性率达81.10%,抗体水平为全省10个监测点之首。1984年,1549名中小学生锡光氏试验阳性率为23.31%。1984年区内“四苗”覆盖率为12. 86%。1985年5月25日区卫生局下发《关于成立浔阳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的通知》。从1986年4月25日起,每年“4·25”为预防接种宣传活动日。1986年7月15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成立浔阳区儿童计划免疫协调小组的通知》。同年,区内“四苗”接种覆盖率上升至68. 33%。1986年对1 061名中小学生进行锡光氏进行试验阳性率下降5. 56%。1986年皮上划痕卡介苗接种成功率为57. 47%。1987年,对512名儿童麻疹血抑抗体测定阳性率达75. 39%。对236名婴儿卡介苗皮肉接种成功率为92. 77%,851名15岁以下儿结核菌试验阳性率为52. 3%。1987年对509名中小学生进行流脑抗体测定,结果OD值为0.61,较省内各地、市同期为高。区“四苗”覆盖率达94. 76%,获省计划免疫先进集体称号。1991年“四苗”接种覆盖率89. 05%。1993年2-3月对0-4周岁儿童进行首次二轮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12月起,每年12月5日及次年1月5日按全国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至1999年共6次二轮实施消灭脊髓灰质炎活动。1994年4月25日区政府召开纪念“4·25”活动日及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工作表彰先进大会。1996年“四苗”接种覆盖率达91%。1999年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服苗率达98%以上。2001 - 2007年区内儿童免疫范围主要针对5苗7病。2005年6月1日,在全市率先开展第一类疫苗免疫接种,对全区0-6岁儿童一类疫苗全部接种,覆盖率达100%。五苗常规接种和新增疫苗接种率一直保持90%以上。2008年儿童免疫扩大到14苗15病,在已实施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等6种的基础上,开始将流脑、乙脑、甲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以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细胞百白破疫苗。2008年五苗免疫效果监测3 833人,卡介苗效果监测2 935人。
  疫病控灭霍乱(02):1922年7月,城区霍乱流行,经查,系由驻浔军人传人。1938年8月,霍乱平均每月发病数10例,共死亡百余人。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城区共发生3例,此后整整30年未有病例发生。1980年始,又发生过少量霍乱疫情,其中:1980年1例,1981年2例,1987年l例。1988年8月,九江船舶工业公司发生一起“02”病爆发点,均系外地民工,当时共采集首例病人及密切接触者粪便49份,检查出EL/TOR弧菌稻叶型9人,其中病人7人,带菌者2人。采集单位环境饮用水样75件,厕所粪便51件,检验结果均属阴性。1994年8月17日,江边小轮码头九江县民工发生输入性2例。由于疫情报告及时,对病人隔离治疗及时,对密切接触者留院观察及预防服药,封锁疫点,疫点疫区严格消毒、灭蝇及水源等环境疫源监测到位,发现首例病人就成功就地扑灭疫情,及时杜绝疫情扩散和蔓延,受到表扬与肯定。
  头癣病(俗称癞痢头):1972年5月至1977年10月,经过6年多的反复查治,共查出头癣病人529人(其中黄癣523人,黑点癣6人),总患病率为0. 20%。对查出头癣患者采用外擦复方(666)油膏,加内服灰黄霉素治疗,共治愈512人,治愈率为96. 8%。1977年11月,经省、地、市组织专家统一分片集中病人检查验收,至2010年,达到基本消灭头癣病。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1953年,流脑发病率为222. 81/10万。以后每隔3-4年为一个流行周期。1957年为237. 15/10万,1958年为134. 88/10万,1959年为138. 64/10万。1963年为138. 60/10万。1967年,“文化大革命”干扰等因素,造成流脑暴发流行,发病率高达575. 25/10万。1972年起,市区开始流脑菌苗接种。1985年开始,对14岁以下儿童实施流脑多糖体菌苗接种,接种率达95%以上。发病率显著下降,1997 - 1998年均控制在0. 39/10万至0.41/10万之间。截至2010年发病率还在下降。
  麻疹:旧时时有流行,部分年份病死率竟达40%。新中国建立初期,市区麻疹发病率极高,发病期主要集中冬春季节,对婴幼儿生命和健康危害极大。1953年发病率为1 294. 46/10万,1959年高达2 371. 69/10万。1967年,开展麻疹易感儿童调查,0 -1岁易感率达92. 50-/0。当时仅对少数易感儿童及密切接触者采用注射胎盘球蛋白实施被动免疫。1972年起,开展易感儿童种麻疹疫苗,发病率得到控制。1980年起,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后,发病率显著下降,1998年为285/10万。至2010年麻疹发病率基本接近为零。
  麻风病:20世纪50 - 70年代,区内共发现麻风病人l4例,其中50年代7人、60年代6人、70年代为1人。80年代起,患病率控制在0. 01%以下。1987 - 1993年,共进行6次调查,对病人家属调查22人,受检率达100%,均未发现新发病例。1991年成立麻风病防治执行小组和专业技术小组。1993年9月,提供自查报告、流行病学分析、工作总结及图表资料、申报考核,1993年12月12日-14日,经市血地办组织皮肤病学专家考核鉴定,确认区内达到基本消灭麻风病。
  病毒性肝炎:1956年以后,病毒性肝炎被列为疫情报告病种。1963 - 1964年,出现发病高峰,发病率为180 - 200/10万之间。20世纪70年代前以甲型肝炎为主。1979 - 1982年为第二个发病高峰期,发病率高达300 - 480/10万之间,以后维持在130 - 270/10万之间。80年代以后,检测方法进步,乙肝发病及感染带菌者显著上升。随后计划免疫展开,儿童“四苗”预防6病显著下降,菌痢和肝炎发病率占各类传染病发病数的70 - 80%以上。从业人员体检中,表面抗原阳性者约在4 - 5%之间。
  脊髓灰质炎:20世纪60年代,区内脊髓灰质炎发病最高,共计78例。其中以1960年最高,为27例,发病率高达21. 52/10万。70年代起,开展儿童普服脊髓灰质炎糖丸,70年代为18例。80年代起,开始儿童计划免疫实施,脊灰炎发病率迅速下降,1983年为2例,1985年仅为1例,此后至2010年,无脊灰炎病例发生。
  狂犬病:1974年,市区首次发现狂犬病1例,1980年1例,1982年4例,1984年2例,1985年以后未有病例发生。
  性病:1949年前,性病在城区广泛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采取封闭妓院、取缔暗娼,查治病人等综合措施,性病很快消灭。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社会上嫖娼、吸毒等情况有所抬头,1997年,淋病发病率为154. 78/10万,继发梅毒发病率为6. 24/10万。至2010年,加强旅馆、美容、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实施打击嫖娼卖淫、吸毒贩毒及创办戒毒所的措施。
  艾滋病:2004年在区卫生防疫站设立艾滋病初筛检测实验室。2005年对吸毒人员进行跟踪调查,采血样200个送检,对800人进行艾滋病免费咨询、检测,发现感染者3例,发展同伴教员21人,娱乐从业人员检测257人,管理HIV感染者及病人8例。成立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队,开展娱乐场所人员行为干预活动,干预覆盖率达100%。发放防艾宣传册1万份,发放免费安全套2万份。
  2008年发现HIV感染者11人,死亡1例。2006年,区卫生防疫站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中英艾滋病基金项目”经费支持。实施“2006 - 2010年浔阳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为计划”,2010年全区艾滋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400人以内。
  结核病:浔阳区属肺结核病高发区。1992年12月区结核病防治所成立,完成1 000人的肺结核病查、治、管工作,治愈各型肺结核病患者566人,举办防痨医生培训班5期,累汁培训防疫人员300余人次。贯彻落实《江西省贯彻落实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 - 2010年)实施办法》。自2001年起结核病人追踪率一直维持在1 00%。2008年,发现新发涂阳病人112例,任务完成率101. 82%,复治涂阳5例,新发涂阴112例,复治涂阴20例,网报应追踪病人350例,实际追踪350例,追踪到位317人,到位率90. 57%。
  非典:2003年春夏之交,全国爆发非典型肺炎( SARS)。4月18日,区卫生局成立防治“非典”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预防工作。其间,举办各类培训班、科普知识讲座、利用标语横幔、五栏一室、致居民一封信、及返浔人员一封信等形式和报刊、电台、电视台及浔阳网站等新闻媒体宣传“防非”知识。财政拨专款60万元用于非典防控,争取信华集团、新川王等单位企业6.5万元社会捐助。实行24小时值班及社区人口变动和非典疫情“日报…‘零报”制度,建立隔离服务系统。争取到抗击“非典”三个零的胜利。区卫生局被中共九江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抗击非典先进单位。
  高致病性禽流感( HSNl):2004年,全球蔓延禽流感疫情,区政府成立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领导小组和应急小分队。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对辖区内所有家禽实行拉网式免疫,严禁从市区以外输入家禽,对农贸市场进行消毒。控制疫情在区域内传播与蔓延。
  手足口病(EV71感染):2008年初夏,对婴幼儿危害较大的手足口病在全国流行。区卫生局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进行有效防控,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活动,普及预防手足口病科学知识,增加防控意识,有效遏制手足口病在市区传播、蔓延。处理手足口病个案198例。
  甲型HINI流感:2008年年底至2009年年初,甲型HINI流感在国际上发生与流行。2009年9月15日,辖区在市一中发现第一例确诊病例。区卫生局及时制定《浔阳区甲型HINI流感防治应急预案(试行)》下发区属各单位,采取群防群控、果断处理,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甲型HINI流感蔓延。在此期间,全区共有51人发病,治愈51例,治愈率达100%。
  第三节妇幼保健妇女保健 1949年前妇女地位低,妇幼卫生状况极落后。由于接生条件差,产妇死亡率较高。妇女卫生保健无人问津,妇女常见病发病率极高。
  1949年后,建立起妇幼保健专业机构。1953年省卫生厅妇幼卫生工作组、专区妇幼保健院联合九江兴中纱厂(九棉一厂)进行4个月的妇幼保健试点工作。1954年妇幼保健院对兴中纱厂女工滴虫性阴道炎患病情况进行调查,患病率达20. 1%。经过卫生知识宣传,改善妇女卫生没施,利用中西医结合方法进行普治,次年患病率下降到4. 3%。1955年举办妇女尿瘘、子宫脱垂防治培训班,并开展小范围普查普治。1972年始,开展早期宫颈癌、卵巢癌根治术。1992年成立区妇幼保健站,启动妇幼保健工作,定编5人,与滨江医院一起办公,其时医疗设备简陋。1995年6月8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护法》及婚检和孕、妇保健工作。2000年婚前检查率达90. 3%(要求80%以上),其中检出疾病905人,占6%(其中指定传染病占67%,严重遗传病占0. 3%,内科疾病占9.7%),并进行健康教育咨询。截至2000年年底共进行妇科普查近6万人,普查率46%。检出妇科疾病1 3 985人,占25%(其中滴虫性阴道炎19%、宫颈糜烂78%、淋病1.3%、尖锐湿疣1%、宫颈癌0. 3%、II度以上子宫脱重0. 34%),计划生育手术38 357人(宫内放置节育器32%、输卵管结扎2%、人工流产60%,引产6%)。2001年以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各类医疗机构启动妇幼卫生(保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依托计生管理(服管)网络开展各项妇幼卫生。信息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建立妇幼保健服务三级网络系统。2008年年底,区妇幼保健站对辖区本年度几项工作指标进行一次调查,结果显示,全区妇幼保健水平比10年前有所提高。此时常住人口产妇总数为2 418人,婚娩产前检查1 595人,流动人口产妇123人,产前检查177人次,筛查出高危产妇104人,孕产妇系统管理880人,全区无孕产妇死亡和0-5岁儿童死亡。妇科病检查、实查2 314人,查出妇科病983人,其中阴道炎538人。至2010年,全区各类节育手术3 057例,其中上环l 307例,取环53人,人流843人,引产788人,未发现感染病例,应婚前检查1 974人,实检13人,未查出疾病。
  新法接生民国时期,妇女分娩多数为旧法接生,产褥热、产妇死亡、新生儿破伤风(俗称脐风)普遍存在,母婴死亡率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推广新法接生,培训接生员。1950年3月底,市区举办第一期旧产婆学习班,培训18人。对培训合格的接生员或经过改造的旧产婆发给新法接生员证和接生工具(产包或箱)。1955年,在普及新法接生后,推行孕妇孕产期保健,内容为普及产前检查,建立产后访视制度。1958年后,城市街道农村公社卫生院开始设专职妇幼保健员,接收基层送来的急难产妇,加强对接生员业务指导,部分大队居委会设立接生站。“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作一度停滞。1975年市妇幼保健机构恢复,继续普及新法接生。1979年市区恢复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
  1980年九江妇幼保健所在郊区公社和九江炼油厂开展围产期保健工作试点。1983年产前检查率农村达95%以上,城市达100%,产后访视率城乡均达100%。同年市区新生儿和婴儿死因顺位得到改变,破伤风由历年的第一位降为第四位和第五位。之后,区内的孕产妇临产由接生站分娩逐渐向医院(妇幼保健院)转移,全部实行新法接生。1990年全区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由1949年前的150/万、20‰左右,下降到5.43/万和2. 19‰。城市、农村产妇产褥热和新生儿破伤风基本得到控制。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万左右,比1949年前平均死亡率150/万下降93%。1992年区妇幼保健站成立。2008年一年中,区内孕产妇死亡和0-5岁儿童死亡率为零。
  为提高出生人口质量,2009年6月1日起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全年对154位新人进行了婚检,同期婚检率为6. 32%,检出其中35人患有各类疾病,疾病检出率为22. 73%。
  儿童保健1949年前,劳动人民生活贫困,疾病流行,儿童生命无保障,更谈不上儿童保健。
  1949年后,市建立儿童保健机构,培养妇幼卫生干部,深入基层开展儿童保健工作,防治婴幼儿童传染病、多发病。1951年“六一”儿童节期间,城区儿童1 188人受到健康检查。1954年九江洪水泛滥,市卫生局、市妇联组织人员,设立“保健船”,深入灾区宣传新法育儿等妇幼保健知识,上门为妇女儿童服务,并成立6个儿童会和母亲会。1964年“六一”期间体检儿童达万人,12月市妇幼保健所对市区及市郊7岁以下儿童进行营养状况调查,共调查3 383人。1975年市区入托儿童在“六一”前进行健康检查有2 066人,占入托儿童总数的80%;对患病儿童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均予以治疗。1976年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健康检查12 327名,沙眼病患者1 197人,占受检总数的9. 71%;龋齿患者549人,占4. 15%;扁桃体肿大937人,占7. 60%;营养不良122人,占0.99%。对查出的患者均以《告家长书》形式指导家长对患儿进行治疗。1978年市妇幼保健所在市郊工农兵公社开展儿童保健试点。
  1981年区卫生部门对区内,包括城郊18723名7岁以下儿童进行健康检查,患病人数3 222人,矫治患儿1 948人。1989年区妇幼保健机构在“六一”前后开展儿童健康检查,检查率为35.9%,对儿童血色素、佝偻病进行检查,体检发现问题的进行治疗和矫治,同时发现其他疾病均分别予以矫治。在各医疗单位开展儿童系统保健管理,覆盖率达50%以上。区妇幼保健站于2008年年底对辖区本年度进行一次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全区儿童保健水平比10年前有所提高。儿童保健常住人口活产2 449人,产后访视983人,管理3岁以下儿童6 673人,7岁以下儿童保健2 907人。流动人口活产123人,产后访视新生儿123人。出生证办证率100%。幼托机构及学龄前儿童体检5 700人,并进行营养发育评比,84名儿童被评为健美儿童,全区53所托幼机构中有14家按规定开展入托前体检工作。有3家被评为优秀保健托幼机构。
  第二苹医疗第一节医疗单位教会医院天主堂医院:清光绪三年(1877)法籍神父董若望在湓浦路创办施诊所,后更名圣味增爵医院。八年,改称天主堂医院,设病床40张;十八年,增设免费病房;二十五年,开设为华人看病收费治疗处。1937年,设门诊部、病房、药房、药库,有病床72张。1938年7月后,日军逐渐侵占其大部分院舍,1943年3月迁至城内教会院内。1947年复回原址,有工作人员37人,其中医生6人,设内、外、眼、妇产、传染科和化验、X光、手术室及药房,分设男女病房,有病床30张。1951年11月,由人民政府接收,改名九江市人民医院。
  但福德医院: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初,美籍传教士吴格矩在儒励中学内开办医疗诊所;是夏,石美玉从美国密执安大学医学院毕业回国就职于该所;二十七年十二月,由美国芝加哥医生但福德捐款,在甘棠南路建但福德医院,石美玉任院长,设诊室15间、病床96张,以诊治妇、儿科疾病为主。1943年3月,因日军强占院舍被迫停业。1945年11月,美国卫理公会收回医院,始收治成年男性病人,成为一所综合性的医院。1949年年初,有工作人员53人,其中医护人员29人,设病床89张。1949年后,人民政府接收,1951年8月并入省立九江专区人民医院,11月分出更名九江专区妇幼保健医院。 九江红十字会医院:清宣统三年(1911)十月,中国同盟会会员、九江红十字会长蔡蕙在九江军政分府支持下筹办,址设都天巷。1923年,县红十字会医院设丁家场柴桑支路,院长洪伟良,有工作人员10余人,免费施种牛痘及为贫病者施诊,多半是外科敷、换药。1932年迁址市府北路。
  生命活水医院:1915年,美国卫理公会创办,裴敬思任院长。院址初设马王坡,次年迁至大校场,设内、外、眼科和化验、手术室,有病床10张,不对一般民众开放。1925 - 1926年,扩建医疗用房和宿舍,病床增至70张,始收治一般男性病人,并对灾民免费治疗。1932年,再迁塔岭南路新院。1935年,亦始收治女性病人。1937年,病床达110张。日军占领浔城后,医院遭到破坏,1940年被迫停办,1947年复业。1949年,有工作人员85人,其中医护人员41人,设病床130张。1950年12月,裴敬思等美籍人回国。1951年10月,人民政府接收,改名九江专区人民医院。
  圣约翰医院:址设城东关帝坡。1926年秋,美国圣公会所属圣约翰中学停办后,利用其资金和部分校产创建此医院。1938年7月,浔城沦陷,侵华日军在此设177兵站医院。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由国民政府接收,改为陆军第19后方医院,1948年,更名第23后方医院。1949年后,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部门所接收,改造为部队医院,即今171医院。
  同仁医院:前身为天主堂医院,1938年7月日军侵占浔城后,初借天主堂医院少量病房,供诊治伤病员用。1941年12月,占领该院舍3/4,开办同仁医院。1943年3月,为避免同盟国飞机轰炸,又强占但福德医院作其院舍。院长高田之幸,设医疗、防疫两班(防疫班分驻城内和小池口2处),共40余人。1945年8月,日军投降,同仁医院停办。同年10月,省卫生处派技正邢大春赴浔接收同仁医院,创办江西省立九江医院,初于环城路设门诊部,分内、外、小儿、妇产、皮肤、眼、耳鼻喉科,病床10张,后增至21张,有工作人员50余人(多为日籍留用人员)。1949年,新建门诊部、病房、办公室。1950年4月,更名省立九江专区人民医院,1951年10月移交九江军分区作后勤医院,后并人人民解放军171医院。
  驻区医院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位于塔岭南路18号。1951年10月27日,生命活水医院由九江专署接管,改名为九江专区人民医院。1952年医院有职工118人。1983年改称为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1989年共接待门诊病人147 842人次,接收住院病人5 536人次。1990年有职工564人,其中主任医师7人、副主任医师23人、主治医师121人、医师99人、医士8人、技师19人、技士8人、护师96人、护士68人。至2010年,有员工1 400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 218人,其中,正高职称56人、副高职称130人、中级369人、博士生16人、硕士生81人。系九江市规模最大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承担医疗、保健和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等。服务辐射面达3.6万平方千米,辐射人口1 000多万。占地面积45 166平方米,建筑面积76 578平方米。病床编制数808张,实际开放病床738张,设临床医技科室45个,设有ICU、COU病房。
  九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位于湓浦路284号。前身是天主堂医院,1951年11月3日九江市人民政府接管,改名九江市立医院。1983年改名九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设病床120张。1986年实际开放病床310张,床位使用率95. 6%。1990年有职工399名,其中主任医师2人、副主任医师19人、主治医师110人、医师62人、医士3人、技师16人、技士3人、护师73人、护士32人。当年共接待门诊病人165 496人次,接收住院病人5 814人次,治愈好转率94. 5%。1995年并入九江医专附属医院。
  九江市妇幼保健院:位于甘棠南路15号。其前身是但福德医院,1951年5月23日九江专署接管,同年11月3日更名江西省立九江妇幼保健院。设产科、妇科、儿科,并承担改造旧产婆、训练妇幼保健员任务。1952年设保健科,担负九江妇女、儿童保健工作,以及培训接生员、卫生员等任务。1986年新住院部大楼落成,有病床300张,实际开放220张。日均门诊680.8人次。1989年10月更名为九江市妇女儿童医院。1990年有病床270张,职工396人。系专科性医疗机构,集妇幼保健、医疗、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2.7万平方米。至2009年病床编制数600张,职工1 027人(含退休职工229人),有正高职称23人、副高职称54人、中级220人。固定资产1亿元。年门诊量约46万人次,年出院病人数约2.7万人次,年分娩人数5 000余人。设置临床、保健、医技科室51个,拥有5个重点专科,其中2个市级重点专科(生殖健康科、新生儿科),拥有装备先进的遗传实验室、产科妊高症实验室、PCR实验室、HIV初筛实验室。开展的主要业务有妇科、妇科肿瘤科、生殖健康科、产科、产房、儿内科、儿外科、新生儿科( NICU)。发展多个特色门诊:不孕症、官颈疾病、乳腺病、小儿五官、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及儿童康复等,特别是更年期保健、青年期保健、产前诊断、孕期咨询、孕期保健、产生康复、高危儿干预(康复)等。
  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系综合性医院,位于十里大道170号,原为郊区十里公社医院。1972年定名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1996年与九江市传染病医院合并。2009年医院职工548人,其中高级职称126人、中级职称230人,开设床位500张。医院科室齐全,设有肿瘤一科、肿瘤二科、肿瘤三科、肝病一科、肝病二科、肝病三科、中西医结合肝病科、内科、外科、妇产科、肺科等临床医技科室27个,并设肿瘤专科和肝病专科实验室。九江市肿瘤诊治中心,九江市肝病诊治中心设在该院。
  九江市传染病医院:建于1955年8月,原系市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科,经过多次合并、分立,1971年恢复传染病医院。临床科室设肝炎科、结核科、急性传染病科,医技科室设放射科、检验科、生化免疫室、药剂科、心电图室、A超室、B超室、供应室。建院后,共收治法定传染病20种,以细菌性痢疾、病毒性肝炎、肺结核为最多。其次为麻疹、流脑、伤寒、乙脑、流行性出血热、百日咳等。1990年1 1月成为九江医专教学医院。1990年有职工247人。1996年并入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为九江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始建于1958年,原为精神病收容所,位于九江长江大桥东侧白水湖路6号。占地面积34 098平方米,绿化面积占42. 2%。1964年改为九江市精神病疗养院,1973年改称九江地区精神病医院。1990年改名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专科性质不变。设立精神一科、精神二科、精神三科、康复科、针灸科、伤科、五官科、牙科等临床科室。该院开展中西医结合治疗精神分裂症和碳酸锂治疗躁狂抑郁性精神等新治疗项目。为二级甲等医院。
  九江医专附属医院:前身系法籍天主教神父董若望创建的“圣味增爵医院”。1949年后系综合性医院,隶属于九江医专,业务上接受市卫生局管理,承担医疗、教学和科研任务。1995年九江医专附属医院与市二医院合并,分东西两院,东院位于浔阳东路57号,西院地处湓浦路284号(二医院)。医院占地面积2. 55万平方米,其中东院1.35万平方米,西院为1. 20平方米。医用建筑面积为3.26万平方米,其中东院1. 76万平方米,西院1.50万平方米。2009年医院有编制病床800张,设有临床及医技科室45个,在职员工1 050名。有正高(主任医师)42人、副高(副主任医师)106人、讲师(主治医师)271人、博士9人、硕士61人。医院拥有33个学科专业,承担医疗、教学和科研任务不变。
  九江市中医院:位于庐山南路261号,1984年7月9日正式开诊。1990年医院建筑面积12 350平方米,其中工作用房1 000平方米。临床科室有中医内、护、针灸、骨伤、按摩、眼科、中西医结合皮肤、骨病科。医技科室设放射科、检验科、心电、脑电、B超室及药剂室、中西药房、中药普通制剂室。病床100张,职工135人,其中正技人员104人。主要专科特色为中西医结合治疗难治暖病,手术复位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病,中西医结合治疗各种皮肤病,中药治疗前列腺肥大症等。系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技术协作医院,上海嘉定中医院协作医院和江西省中医学院、九江学院、抚州中医学校临床教学基地。至2009年拥有正式在编职工352人。其中优秀院长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0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80余名、硕士研究生6人、省市专业学科带头人17名。有全国重点专科1个、省级重点专科8个、市级重点学科7个。设有28个临床科室,20个专科30个专病门诊,设有10个病区,开放病床350余张。
  区属医院浔阳区人民医院:是区非营利性综合医疗机构。附属湓浦、滨兴、金鸡坡3个分院和湖滨社区卫生服务站、月亮湾社区卫生服务站。由原甘棠、湓浦、滨兴、金鸡坡4个街道医院合并而成。院内主要科室有:西医内科、西医外科、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伤科。肛肠科、男性科、眼科、五官科、口腔科、妇科、防保科及放射科,检验、B超、心电图、经颅多普勒等辅助科室。至2009年设病床45张。担负全区干部、职工、辖区居民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汁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服务,亦是区医疗保险及贫困救助定点医院。
  甘棠卫生院:1952年4月,由个体医生组成的新新诊所。1960年5月更名甘棠公社卫生所,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党、团员关系归街道办事处(即公社)管理,其他归市卫生局领导。“文化大革命”期间,甘棠卫生院人、财、物下放到武宁县船滩公社开展医疗卫生工作。1969年6月,九江市革委会批准,筹建恢复九江市东方红医院,医院职工从当年复员转业军人中的医务人员中调配,兼收部分待业青年、“共大”毕业生和赤脚医生,主要开设中、西医内科、中医伤科、治疗室、药房等,后又开设检验、治牙、镶牙、防保、接生站(后改为妇产科)、五官科等科室。1973年10月,下放到武宁的职工调回原医院。1978年在督府巷3号建成三层楼的住院部,设50张病床,设有手术室、中医内外科、伤科、儿科、西医内外科、妇科、男性科等。1979年4月将东方红公社医院更名九江市甘棠医院。1980年医院划规区卫生局管理。2002年6月,与湓浦、滨兴卫生院合并成立新浔阳区人民医院。
  湓浦卫生院:建于1952年4月,初名大公诊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职工收入分配形式为“工分制”。1960年5月更名湓浦公社卫生院,属自负盈亏性质。“文化大革命”期间,湓浦公社卫生院人员全部下放到修水县上奉公社山背大队。1969年恢复九江市太阳升公社医院。1973年10月落实政策将下放职工全部调回原医院。1979年4月太阳升公社医院更名湓浦医院。1984年4月区财政拨专款对湓浦医院进行房屋改建,购置大型医疗设备。1986年2月在湓浦医院的基础上,成立“浔阳区中心门诊部”,两块牌子五套人员。门诊部设有巾医内、伤科、西医内外科、五官科、口腔科、镶牙、手术、妇产、检验、心电图(A超)、胃镜、胃肠电图、X光、理疗、针灸、按摩、观察(10张观察床)、抢救、防保等科室,承担全区医疗保健任务。2002年6月与甘棠、滨兴合并重新组建新浔阳区人民医院,为区人民医院湓浦分院。
  滨兴卫生院:前身为大众中医联合诊所,建于1952年4月,为个体医生组建,属自负盈亏、1959年大众中医联合诊所改名滨兴卫生所。1960年5月更名滨兴公社卫生院。“文化大革命”期间,医院全部下放到永修县柘林公社。1969年6月,市革命委员会批准筹建恢复九江市红光公社医院。1979年4月红光公社医院更名滨兴医院。主要设有西医内科、中医内科、五官科、牙科、口腔科、妇产科、X光、检验等科。2002年6月与甘棠、湓浦医院合并成立浔阳区人民医院,为区人民医院滨兴分院。 金鸡坡卫生院:建于1982年12月6日。2002年6月,组建区人民医院,金鸡坡卫生院被并入,成为区人民医院金鸡坡分院。
  民营医院九江玛丽亚医院:原称九江阳光女子医院,建于2005年8月,位于滨江路75号。主要设有外科、妇科、中医科、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2008年7月更名九江玛丽亚医院。
  九江妇康医院:位于甘棠北路44号,建于2004年8月。有儿科、妇科、皮肤科、中医科等。
  九江仁爱医院:位于十里大道128号。建于2005年1月,设有内科、外科、妇科、耳鼻喉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超声诊断、心电图诊断、放射治疗、中医科、骨伤科。
  九江现代医院:位于滨江路37号,建于2006年。2008年7月更名九江港泌尿医院。设内科、外科、中医科、医学检验、医学影像。
  九江东方医院:位于十里大道8号,建于2005年8月,又名人民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口腔科等。
  九华医院:位于白水湖街道综合楼,建于2004年,有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
  九江美佛医院:位于环城路2号,建于2006年5月,有儿科、外科、妇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九江新世纪男科医院:位于庐山路8号,建于2007年4月,有内科、外科、中医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2008年7月更名九江新世纪泌尿医院。
  九江都市女子医院:2008年7月建立。
  医防机构区卫生防疫站:区卫生防疫站前身是九江市卫生防疫站。1952年6月,江西省卫生防疫总站下设九江市第三卫生防疫站。1953年7月定名九江市卫生防疫站。1968年,防疫站撤销,大部分人员下放农村。1971年6月,恢复建站,人员归队。同年7月,正式恢复。1984年5月,地市合并后,九江市卫生防疫站移交给浔阳区政府管辖,更名浔阳区卫生防疫站。设有卫生监督一、二、三科、流行病科、检验科、业务科、预防综合门诊部等。负责全区人口的传染、地方病预防、疾病监测、计划免疫、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化妆品卫生、学校卫生、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放射卫生及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消毒杀虫灭鼠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2006年11月,在原区防疫站基础上建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区结核病防治所:1989年区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始运作,挂靠区卫生局医政股。1992年12月,区结核病防治所成立。2006年11月卫生监督体制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结核病防治所合并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区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站:前身系九江地区血吸虫病防治站,1980年更名九江市血吸虫地方病防治站。1984年九江地市合并,将九江市血吸虫地方病防治站移交浔阳区。1985年4月,区成立血吸虫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该站由领导小组直接管理,其主要职能为区内血吸虫病防治。2006年11月,并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建于2006年11月,由区卫生防疫站、区血吸虫、地方病防治站、区结核病防治所组合而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区卫生局下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29人。内设办公室、性病、艾滋病防治科、传染病防治科、公共卫生科、检验科、结核病防治科、血吸虫地方病防治科、健康教育科、计划免疫一二、三门诊部。主要从事计划免疫(每年儿童预防接种及免疫规划管理等),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的预防,结核病和血吸虫病防治,疾病预防相关检验,预防性健康体检、艾滋病初筛,食品、公共场所、生活用水、医院感染、化妆品、消毒药品的检测检验工作,担任预防医学领域的科研和对全区其他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指导。
  区卫生监督所:2005年组建,属卫生局下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其职责是履行全区卫生监督任务的执法。定编35人,人员由被撤并的区卫生防疫站内部调配过来。设办公室、稽查科、法制综合科、发证办公室、卫生监督一、二、三科。
  区妇幼保健站:建于1992年,是时与滨兴医院合署办公,定编5人。2002年从滨兴医院分离出来,属区卫生局下属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区妇幼保健工作。
  第二节医疗队伍队伍状况20世纪50年代初,九江市区知名个体中医自发组织成立联合诊所,由老中医郭伯航、高凌云邀集当地中医蒋去病、吴济仁、贺啬公、周志抉、曾照庆、王道华、刘仲白、王良侃等人组成。名为新新诊所、大公诊所和大众中医联合诊所,当时人员仅有10多名职工。1969年6月成为3个公社卫生院,1980年,公社卫生院划归区管辖,改为街道医院。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人员不足百人。1982年金鸡坡街道办事处成立金鸡坡卫生院。1984年,市级医疗单位原市防疫站和血防站移交浔阳区,区内医防机构增加到6个,职工人数150人,其中,中级技术职称4人。1987年职称改革,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数有所增加。至1997年,区直医防机构发展到8个,社区综合卫生服务站2个,社区(村)居委会医务所(室)4个,在职卫生工作人员211人,卫生技术人员170人,具有医师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70%,中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 26%。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0%。
  [=此处为表格(1997年区卫生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201 1年年底,区卫生系统共有在职职工17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26人(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54人,初级职称62人)。
  业务培训2001年起区内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通过院校或大医院进修学习,参加电教函授班,举办业务知识讲座等,取得大专毕业的有29人,大学本科毕业的19人。参加省级全科医学知识培训62人。2007年年底50岁以下业务骨干均达到专科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达40%。2009年年底,有60%以上社区医生接受过省级卫生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岗位培训或规范化培训,80%社区护士和防保人员接受过为期1个月的社区卫生服务基础知识培训,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接受过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政策管理和业务知识培训。区人民医院按照卫生部下发的《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技能培训和竞赛活动、护理技术项目考核要点》实行全员培训。2010年年底,继续教育和驻院医师规范培训覆盖率达100%,卫技人员大专以上学历1 005,高级职称10%.中级职称50%。
  第三节医疗设备病床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驻区的九江专区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九江市立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九江妇幼保健院均设有门诊部、住院部和病床,其中专区医院病床数为130张,市立医院病床数为120张,妇幼保健院为87张。1955年8月成立市传染病医院,1958年8月市精神病医院成立,1959年4月医专附属医院成立均设有住院部和病床。甘棠、湓浦、滨兴街道卫生院自20世纪50年代成立以来病床数为零。1980年,设立区卫生局,管辖3个街道医院。1983年3所医院开设家庭病床共166张。至1986年,市区的医院病床总数为l 819张。2002年6月,甘棠、湓浦、滨兴、金鸡坡等医院合并成立浔阳区人民医院,开设病床60张。截至2008年,区境内医院(含浔阳区医院)病床设置数为8 962张。
  医疗器械 1949年前,市区医疗单位设备简陋,医疗设备甚少。解放后,至1965年市区医院基本上装备X光机、万能手术床、产床、牙科椅、电冰箱、紫外线灯、心电图机、超声波、理疗器材等诊疗仪器设备。但区属医院至1968年期间,只有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脉诊包、小型X光机、简易牙床、显微镜、常用手术器械等,而且数量有限。1984年区人民政府拨专款为区属医院购置医疗设备,计有IOOMAX光机l台、A型超声诊断机、综合治疗机、心电图机、牙科高速滑轮钻1台(套)以及检验室生化设备。1997年区卫生系统基层设施继续增加,各类仪器设备基本配套,各医疗单位均配备B超、心电图机、心电肾护仪、大功率X线放射诊断机和微机。全系统已拥有千元以上仪器设备61台(件),总价值143. 77万元,固定资产总价值251.7万元。之后,为增加仪器又投入资金85万元,2002年区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开业,购置39台医疗设备。2003年起又新添千元以上设备26台(件)。2006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自筹资金60多万元改造设备,贷款100万元购置现代化仪器设备,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验检测项目清单要求。8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有电视、VCD等电教器材。至2009年年底,全区社区医疗机构中80%设备添置达到国家标准。
  第四节医疗技术中医1949年前,市区中医分科不十分明显,约分内科(常兼妇、儿科)、外科(肛肠科)、针灸科、骨伤科等,个体开业医疗所除冠以医者姓名外,亦有以主要开展科目命名的,如骨伤诊所、针灸诊所、外科诊所等。当时的中医名医有高凌云、郭伯涵、蒋去病、王万和等30余人。
  1951年始,市区中医联合诊所建立,中医也明确分科门诊,亦出现专科联合诊所。20世纪50年代初,区境中医解决对血吸虫病和枯痔的治疗。总结出熔通、利、清、散于一炉的柴楝茵陈汤合玄冰散治疗胆炎、胆石症经验。1959年5月用针灸疗法治疗急性阑尾炎。70年代开展中药801冲剂治疗慢性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中医对治疗头部外伤脑震荡有独到之处。1970年市一医院采用针刺麻醉,在神经外科、胸外、普外、妇科、骨科、五官科等70余个病种755个病例应用,有效率达90%。1977年市保健院开展一根针不留针针麻女扎术获得成功。1990年市二医院中医科用茵陈柴柏汤含玄冰散治疗肝胆结石、中医药治疗急腹症获成功。市一医院降冲止血法治疗多种类型出血性疾患、中医药治疗风湿病症得到推广。同年区人民医院用传统医学对不射精症进行治疗在亚洲性医学研讨会上获肯定。2001年以后老中医相继退休,区内医院中医内科、外科、骨伤科技术仍然呈运转发展趋势。2008年,创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有中成药60种以上,针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六位注射、热熨等中医技术得以推广。
  西医驻区医院:20世纪80年代,市区各医院医疗水平与技术已得到较大的发展。外科可开展开颅术、颅内血肿清除、颈椎推管探查植骨术、颅内及脊髓肿瘤摘除术、钛钢修补颅骨缺损、颈内静脉胸导管吻合术、椎间盘突出髓质摘除术、甲状腺切除术、肺叶切除术、心脏二尖瓣交界分离术、心包剥离术、半肝切除术、急性出血笥胰腺炎外科治疗、胰腺癌根治术、肝内胆管整形术、食管癌根治术、胃全部切除术、胃建走神经切断术、胰和十二指肠切除术、肝外胆道吻合改道术、前列腺摘除术、直肠癌根治术、先天性巨结肠根治术、脾肾静脉吻合术、肾部分切除术、肾轴对半剖开取石加肾盂成形术、肾上腺嗜路细胞癌切除术、双侧输尿管移植术、膀胱瓣输尿管吻合术、膀胱全切加乙状结构短棒代膀胱成形术、后尿道狭窄切除吻合术、精索静脉与骼外静脉吻合术、自体睾丸移植加输精管长袢睾丸固定术、F肢整块皮肤撕胱植皮术、肌髓移植术、开放性多发性骨折手术复位内固定术、多向张力髓内针治疗肱骨、股骨骨折、人工股骨头置换术、断肢再植、小儿麻痹后遗症矫形手术等。
  内科疑难症症的医治,市区综合性医院治愈好转率达到95%,抢救成功率达到85%。内科可开展锥颅穿刺治疗脑卒中、颈椎横突前局部注射激素治疗颈椎病、颈动脉注射治疗偏瘫痪、心肺脑复苏、心脏监护、心房调搏、体外反搏、去纤酶治疗慢性肾炎、口服透析液治凼慢性肾衰竭等。
  皮肤科可开展早期皮肤肿瘤及赘生物的电烙与激光治疗、性病的诊断与治疗、皮肤病理切片检查、红斑狼疮和皮肤炎等疑难皮肤疾病的治疗。
  精神病可用碳酸锂治疗躁狂抑郁性精神病,开展精神病患者的心理测验和心理治疗。
  妇产科可做阴道式子宫切除术、尿屡修补术、开展宫颈癌药物契机、植入性胎盘挖除术、输卵管吻合术、卵巢癌切除术、红藤败酱沟灌肠治疗慢性盆腔炎等。
  眼科可治疗先天性白内障、白内障针拨手术、人工晶体植入术、眼球摘除术、抗青光眼手术、球内异物吸取术、鼻泪管吻合术、斜视矫正术、角膜移植术等。
  耳鼻喉科可对耳源性颅内合并症的诊断与处理,做鼓膜修补术、乳突根治术、各类鼻窦炎及中耳炎的根治术、鼓窦成形及听骨链重建术、面神经减压术、鼻咽纤维血管瘤切除术、鼻中隔偏曲矫正术、食道异物取出术、气管异物取出术、声带息肉摘除术、喉切除、无麻醉扁桃体挤切术、中面部翻揭进路切除鼻腔和鼻窦的广泛病变手术、羟基磷灰石人工骨鼻腔黏膜下填塞术等。
  口腔科可做唇腭裂修补术、口腔整形手术、光固化补牙、光固化治疗四环素看色牙颌骨关节手术、诞腺手术等。
  麻醉科可做乙醚开放点滴麻醉、气管内插管全麻、硬膜补外醉、静脉复合麻醉、神经阻滞麻醉以及声门外高频喷射给氧和高频喷射通气等技术。
  第五节医疗业务九江市第一人民医 1949年浔城有病床130张。1989年接待门诊病人147 842人次,接收住院病人5 536人次。截至2009年年底,医院引进肝、肾、角膜移植术、体外徨下心内直视术、心脏和其他各种介入手术的新技术,开展新业务项目80余项。有心血管内科、肝胆外科、泌尿外科、烧伤整形、康复理疗、呼吸内科、ICU、肾内科等。病床编制数808张,实际开放病床738张。
  九江市妇幼保健院 1949年年初,有病床87张。1951年有产科、妇科、儿科等业务。1979年增儿内科、儿外科、中医科。1986年新住院部建成,有病床300张,实际开放220张。日均门诊680.8人次。1989年设增围产儿科、麻醉科、宫内诊断、放射免疫实验、基础代谢等。1990年有病床270张。2009年开放妇科肿瘤科、生殖健康科、新生儿科( NICU),特色门诊:不孕症、官颈疾病、乳腺病、小儿五官、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及儿童康复等。病床编制数600张,年门诊量46万人次,年出院病人数2.7万人次,年分娩人数5 000余人。
  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1986年实际开放床位200张,床位使用率86. 5%,临床设肝炎、结核、急性传染病科。2009年始,医院设肿瘤一、二、三科中心,开展放疗、化疗、介入治疗、粒子植入治疗;肝病设一、二、三科。后装治疗及植疗;开放病床500张。
  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设有精神一、二、三科,用中西医结合治疗精神分裂症和碳酸锂治疗躁狂抑郁性精神病等。1990年治愈好转率为98.6%。
  九江市中医院1990年临床设中医内、妇、针灸、骨伤、按摩、眼科。中西医结合有皮肤肾病产。医技有放射、检验科、心电、脑电、B超等。有病床100张,年门诊2. 02万人次,出院1 000人次。2009年新增泌尿外科、胸外科、矫形外科等业务。设有10个病区,病床350张。
  九江医专附属医院1986年临床设有内、外、妇、儿科、皮肤、耳鼻喉、眼、口腔科、骨伤中医科。开放病床180张,床位使用率86.5%。1995年原九江医专附属医院与九江市二医院合并,成立九江学院附属医院。2009年,心脏外科手术、食道癌、肺癌切除手术在九江处于领先水平。胃癌、胰腺癌、直肠癌、乳腺癌、甲状腺癌根治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编制病床800张,病床使用率超过120%,年门诊量超过30万人次。
  区属医院浔阳区甘棠、湓浦、滨兴3家医院均为区街道医院,1978年甘棠医院有病床50张。1981 - 1983年为区内居民送医送药上门计10 518人次,预防接种67 160人次。1983年3所医院开设家庭病床共166张,巡回医疗1 127人次。2002年6月合并为浔阳区人民医院。2009年,区人民医院有病床45张。
  第三章管理第一节医政药政医政医疗管理制度:1932年,九江市、县卫生行政由警察局兼理。1949年1月,将各卫生院按甲、乙、丙三级编制核定调整为甲、乙、丙、丁、戊五级。卫生院均设院长1人,兼任保健主任,另设1名医务主任。属县卫生院列入丁级。
  新中国成立后,开始规范建立医疗管理制度。1953年市医院废除一些限制病人、推卸责任的不合理制度,如手术志愿书、住院保证书、自动出院志愿书等。修订健全挂号、收费、门诊、住院、探视病人、诊疗、护理等工作制度。1953年11月,在内科重点试行科主任负责制以及医疗保护制度,提出“一好二快三互四找五轻六细”等医务人员行为准则。1958年4月,市医院门诊改为全日应诊,同时开展“五好四认真”活动。1960年8月,颁布《江西省九江市城市卫生管理暂行条例》。市区成立卫生所管理委员会,各街道设卫生所,行政上受街道办和市卫生局双重领导,业务上受市一级医院指导。保健室一级受居委会、街道办和市卫生局领导,业务上受街道一级医院指导。床位数和人员编制问题,按人口、区域大小和离城市远近确定等级。“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医院陷于混乱状态。1976年10月以后,“文化大革命”前行之有效的医院管理制度逐步恢复。1978年各医院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院工作制度、医院工作人员职责(试行草案)》和《全国医院工作条例(试行草案)》。
  1983年起,执行《江西省城市医院示范病区(病房)试行标准》,实行科学性、计划性、严密规范性管理。1984年3月,各医院实行首诊医院、首诊科室、首诊医生负责制。同时,为接受社会监督,向群众公开各项医疗收费制度。1990年年初区内医院在交叉感染上实行一人一针一管制度,均达到≤8%的要求。2006年年底各医院又制定“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等。
  医疗质量管理:1949年11月九江市政府民政科颁布《九江市医务人员管理规则》,从医工作者必须由市医务人员审考委员会考试核定合格,发证后才能从事医疗工作。1953年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市区各医院健全临床及医疗辅助科室设置,添加医疗设备,增强隔离和消毒措施,预防院内交叉感染。1953年采取大医院帮小医院办法,由街道卫生院抽调医生、护士及助产人员到专区医院或妇幼保健院专科实习3 -6个月,以提高业务技术水平。1963年市区医院诊断符合率达到93.6%,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达到86%。
  1983年开始贯彻《江西省城市医院示范病区(病房)试行标准》提高医疗、护理质量。1984年3月,各医院充实门诊力量,医院门诊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达90%以上,急诊科建设达标。1984年始,开展创“六好医院”活动,实行挂牌服务,接受病人监督。1988年10月九江市制定《市直医院医疗工作定额管理和质量控制的暂行规定》,按各项指标评比分数,提取奖金。20世纪80年代末,医院均建立病案室,专人负责管理,回收整理病历,制订病历回收、借阅制度、管理人员职责,甲级病历达90%以上。2006年区人民医院开展“群众满意医院”、“医院管理年”活动,成立医疗质量管理、病历管理、药事管理、设备管理、医院感染管理、输血管理专业委员会。区卫生局进行2次医疗质量专项检查。2007年,区人民医院获省卫生厅“人民群众满意医院”称号。
  从2010年起,通过开展“三好一满意”、“平安医院”创建、“医疗质量万里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专项整治”等活动,不断提升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2011年始,全区9家民营医院开展为期3年“规范化服务”活动,是年已初见成效。
  医疗事故管理:1949年前,市区公立或私立医院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给病人造成损害,一般由病人或病人家属与医院交涉解决。1955年9月2日,市政府卫生科发布《九江市事故处理办法》。1966 - 1976年,经卫生行政处理的医疗事件20起,其中医疗纠纷5起,医疗差错4起,医疗技术事故5起,医疗责任事故6起。1981年年初,市卫生局成立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1983年1月17日市卫生局召开市直医院医政工作会议,加强医疗事故防范工作。区属医院也按市直医院医疗事故相关条例执行。1990年3月9日,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成立,下设内科、外科、妇儿科、护理、基础及其他临床科,共5个专业组。
  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区卫生局从2002年9月起,负责区行政范围内医疗事故鉴定的受理,委托鉴定工作。至2011年,共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1l起,并按规定委托省、市医学会进行鉴定。
  药政1949年九江专署卫生科医政科管理全区药政。同年12月,对市区医务人员进行登记,有药剂生6名。1950年4月市区医务人员经审查考核,及格者中药剂人员4人。1973年7月九江市药品检验所成立,有所长1名,药师2名,办公室设于市卫生局内,主要任务是监督。随着资金和人员增加,1977年下设办公室、化学室、生物测试室、中药室等。
  1980年5月区卫生局成立,设药政股,有专职人员负责药政、药物工作。负责区属医疗机构、驻区厂矿企事业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及药品经营企业药政、药物管理和药贩监督检查。同年5月市区药剂人员有233人,其中药师30人、药士120人、其他83人。分别属轻化局及市经委领导。198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颁布。市、区卫生局对药品生产厂家产品质量全面检查。浔阳区设市级专职药品监督员1名,兼职3名。区属医院及驻区厂矿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均设1名区级兼职药品监督员。1990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检查单位百余家,查出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药品150余种,中药饮片达200公斤,价值近万元,或就地销毁,或集中销毁。1994年6月进行一次检查,没收假熊胆百余只,并及时销毁。1996年9月,区卫生局药政股与市局药政科、市药检所和森林公安局对贩卖假虎骨进行监督检查、清理整顿。1998年以后,开展创建“放心药房”活动。2002年以后,药品市场(主要是药品经营企业和流动药贩)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管,区卫生局只管理区发证医疗机构中药品购入和药品使用情况,2008年市将药品市场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权下放到区。同年6月,对全区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医师进行管理登记和申请办理,并对药品处方权专业知识进行考试,有56人合格。
  2010年12月始,在全区6家政府办医疗机构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第二节卫生经费 1949年,市区卫生经费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调配。1950年年初,市人民政府卫生科成立,财务管理正式纳入其工作范围。1952年起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同年九江地区行政督察公署卫生科成立。全地区卫生系统的财务管理由该科负责。是年,市区卫生经费为19. 488832亿元(旧币)。
  1980年区卫生局成立。卫生事业经费均按区财政下达的预算计划安排进行,计划执行参照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全区卫生事业经费分为全额与差额2种:全额拨款单位是卫生局、防疫站、妇幼保健站、血防站、结核所,分别由区财政直接拨人单位,人员工资不通过卫生局转账,直接按预算拨给,实行独立核算。差额拨款单位是区医院、各医疗单位,其经费由区财政拨给卫生局,再由卫生局按预算每月拔人医院,职工工资由区财政差额拨款60%,除此之外,各医疗单位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医院门诊、住院、医疗、检查、药品及其他收费。区人民医院未成立之前,卫生系统下属4个街道卫生院,均属集中差额拨款单位,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000年,区卫生经费为528万元,占年预算98. 3%;2006年区卫生经费增至l 290万元,占全年预算100%;2008年,全区卫生支出达4 074万元,占预算95. 3%。
  第三节医疗制度公费医疗民国时期市内政府职员享受免费医疗,极少数患大病贫困民众亦能得到免费医治。但由于每年政府核拨经费严重不足,公立卫生院亦无力承担,免费医疗者实际受益有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国家工作人员医疗费由单位定额报销。1952年10月,贯彻政务院《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标》,实行公费医疗。
  1980年建区时,公费医疗归区卫生局财务代管。1982年7月6日区卫生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公费医疗管理实行分级包干的通知》规定,区级公费医疗实行集中管理,分级包干,一年一度节余留用等七项规定。即公费医疗第一次改革,在职人员就诊药费10%,定点医院负担5%,公费医疗单位负担95%。离(退)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在公费医疗管理范围内,实报实销,直至1987年,公费医疗享受对象,在指定医疗单位记账就医,由医疗单位汇总后,报区卫生局审核,按审核数下拨医疗经费,列入国民经济计划。1986年12月,区公费医疗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
  1989年公费医疗第二次改革。按工龄分3个档次核定公费医疗经费(15年以下每人每年60元;16 - 25年每人每年80元;26年以上每人每年100元)。公费医疗经费由享受单位定额包干,统一使用。
  1990年公费医疗第三次改革。公费医疗经费预算,由工龄档次改为按年龄档次预算,分3个档次(35岁以下每人每年医疗费60元,36 - 50岁每人每年84元,51岁以上及退休人员费用为108元)。经费由享受单位包干管理使用,禁止直接包干到个人,费用支出超支部分由单位及个人共同负担。享受人员就诊(门诊、住院)由原记账改为直接用现金结算。医疗费回本单位报销。报销比例和具体实施办法,由享受单位根据公费医疗管理有关规定自行而制定。离休、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及副处级以上者,经费由公费由公费医疗办公室(简称公医办)统一管理。就诊由记账改为现金结算,持证到公医办报销。其中副处以上保健对象就诊需自付20%医疗费用。特殊病种(癌症、精神病)医疗费,实行从确诊之日起免费医疗,先由本人现金垫付,后持诊断证明和相关检查单据,到公医办报销。
  医疗保险 1995年1月,取消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同年2月,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局成立,隶属区卫生局,全区建立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比例为职工年工资及退休费总额11%,其中单位缴纳10%,个人缴纳1%,退休人员不缴纳个人保险费。
  年龄在45岁以下职工,以本人年度工资收入为基数,按4%比例计算加之个人缴纳1%,一同记人个人医疗账户。年龄在45岁以上职工(含退休人员)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按5. 50-/0比例计算加之个人缴l%,一同记人个人账户。个人医疗账户用完后,进入社会医疗统筹,统筹支出用分段累加计算方法。在职人员进入社会医疗统筹支付的起付线为年工资总额5%,低于5%医疗费不予支付。退休人员个人医疗账户不足支付时,可直接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以内部分,原则上采用记账方式结算,以方便患者就诊。进入社会统筹支付资金一律采用现金方式结算(可对医患双方起到制约作用,控制费用浪费)。实行定点医疗、逐级转诊、急诊就近治疗及规范用药医疗管理办法。患国家认定特殊病种职工,或经区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职工,治疗所需费用全部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在医保范围内实行费用全费。
  1995年,全区64个行政、事业单位参加医保,参保人数2 923人,缴纳医疗保险基金108.7万元。
  1996年,全区61个行政、事业单位参加医保,参保人数2 923人,缴纳医保基金130.7万元,医疗总支出172. 98万元。
  1997年1月,对职工个人负担部分的比例进行调整。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实施,职工基本医疗得到保障,企业负担减轻。
  1998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增至71个,参保率达1 005,参保人数增加到3 243人,缴纳医保基金172. 98万元。同年12月,执行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正式启用医保制度。
  1999年7月13日,按照省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的通知》,对职工基本医保制度适度调整,实行社会医疗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医疗基金互不透支挤占,分别估算原则。个人医疗账户基金用于门诊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用于大病、疑难病及传染病费用。在职人员进入统筹医疗基金支付起伏线,为年工资总额10%,低于10%医疗费不予支付。进入社统医基金支付实行封顶制,原则为职工年收入8%,其中单位缴纳6%,职工个人缴2%。老红军、抗日干部、享受副地级以上的离休干部、伤残军人支付金全免,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实行单例管理。
  2000年8月,对医保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九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区内离休干部、老红军医药费单独统筹,职工个人参保和读保、职工大病统筹、参保职工慢性疾病、参保职工个人负担过重补助均作规定,适当调整,遵循简化参保手续,降低参保门槛,提高医疗待遇,确保基金安全原则。2007年8月区工伤保险正式启动运作。当年参保单位83个,参保人数1 781人,收缴金额3万元。2008年参保单位137个,参保人数6 084人,收缴金额47万元,支付工伤保险金额16万元。
  2009年参保单位158个,参保人数12 157人,收缴金额92万元,支付基金13万元。
  2009年4月,按照《关于对“九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暂行办法”部分条款进行调整的通知》,把《九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暂行办法》第三章第九条中“中断缴费3个月上再次参保的,自再次参保缴费之日起6个月后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待遇,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调整为“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以上再缴费的,视同重新参保,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
  [=此处为表格(1995 - 2010年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情况)=] 劳保医疗 1953年始,根据国家颁布的劳保条例,参照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市区国营和集体企业固定职工实行劳动保护医疗预防。医疗经费按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5.5%从经营管理费中提取,由单位统一掌握使用。医疗方式有3种:厂医院或医务所(室),职工免费就诊;持本单位医疗记账单到指定的医院就诊,由医院记账定期同患者单位结算;疑难危重病者需到非指定医院治,自付现金,凭医院发票经单位审核据实报销。1980年以前,固定职工直系亲属治病医疗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据实报销5%。此后,少数单位按职工本人医药费定额基数50%报销,多数单位是对治病确有困难者,酌情给予补助。
  1980年后,实行医药费包干到人,一般每人每月5元左右,随工资一起发放。节约归己,超支不补;重病住院医药费,根据不同情况报销50 -90%。对患职工病或因公负伤,其检查、治疗和住院费全额报销。1995年,劳保医疗制度取消,至2010年基本由医疗保险制度所取代。
  合作医疗合作医疗是农村实行的一种互助性质医疗保健制度。1969年在市郊农村采取三级筹资和二级筹资方式,即社员每人每年交1-2元,生产队、生产大队各负责一部分;或社员每人每年交2 -5元,大队予以补足。轻病者,到大队医务所就诊,重病者,医生上门,难治者转院,由大队适当报销。实行就医全包、半包或包医不包药等方式。20世纪70年代末,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合作医疗经费难筹集,合作医疗相继解体。1980年后,合作医疗形式逐步转变。进入90年代,区内乡村经济发展较快,合作医疗制度恢复。乡村村民一般在村医务所就医,免收一切费用,重病外出就医,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2000年后直至2010年,为解决农村村民“看病难、看病贵”M题,按照中央重新提出农村的“新合作医疗”制度,推行“新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第四章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第一节血吸虫病防治疫区疫情九江血吸虫病是以湖泊型为主兼滩型、山丘型区域为重疫流行区,市区虽临鄱阳湖、长江及八里湖等,但属轻度区。
  1956年对滨兴街道、白水湖街道、市牛奶场、茅山头垦殖场等单位进行普查,九江建材厂附近钉螺密度高为每平方尺235只,茅山头垦殖场周边的居民血吸虫病感染率为10%,查出病人3 869人,晚期病人27名,少量的耕牛亦染上血吸虫病。1959 - 1965年查出病人290人,晚期病人9人。
  防治措施 1954年进行调查摸底,开展病情、螺情普查。在此基础上,运用病情、螺情、村史、家史、现身说法等形式,开展血防宣传教育和查治工作。此间查出钉螺面积60 695亩,查出病人205例,并免费进行治疗。
  1957 - 1978年以综合措施为主,与农业生产、围堤造田、大修水利相结合开展灭螺、查病治病,实现全区(原九江市区)基本消灭血吸虫病。1958年,完成土方1.2万立方米,消灭钉螺面积12 000亩。1959年至1965年,反复查螺333.2亩,灭螺面积21 100亩,粪检7067人次,查出血吸虫病人290人,治病485人,其中晚期9人。1970年,开展八里湖灭螺大会战,投入劳力38 660人次,翻土灭螺,围堤3 500米,完成土石方662万立方米。
  1979 - 1995年,在市血防站负责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技术指导下,采取科学防治,人畜同步防治,综合治理,狠抓灭螺,巩固扩大血防成果。同时改造钉螺滋生环境,定期开展普查工作,注意查病工作,治愈所有查出病人。1995年10月,经省、市专家及血防领导小组认定区内已达到消灭血吸虫病标准。达标后区血防部门继续坚持各项监测工作。受长江、鄱阳湖、八里湖、赤湖水系影响,区血防站每年春秋钉螺高发期进行查螺、查病。
  1996 - 2005年,区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站,坚持做好原血防疫区的螺情、病情监测工作,巩固全区消灭血吸虫病成果。区委、区政府重视血防,思想不松,组织不散,经费不减,血防工作未出现反复。截至2000年,全区共查螺13 133亩,灭螺360亩,查出病人98人,均进行治疗并痊癒。在宣传教育上疫区各单位利用广播、墙报、宣传栏、录像等形式对居民开展血防健康教育。1997 - 2000年,分别在海会、庐山举办二期健康教育培训班,疫区单位院、所负责人60余人参加。
  2006年区血防、地方病防治工作归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二节地方病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简称地甲病) 为区域性自然环境碘缺乏,使人体引起甲状腺肿大,特别影响儿童智力及生长发育的地方病。此病在境内流行史上无从查考。
  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进行整治,1982年10月12日把地甲病列为地方病防治工作重点,成立地方病调查小组,对湓浦街道幸福居委会居民及人民路小学学生共2 244人进行地甲病调查,查出病理性甲状腺肿大11人,其中I结节型1人、I弥漫型10人,居民患病率为0.65%,学生为0.3%。1988年开始向市民供应碘盐,此后在市民中开展预防碘缺乏卫生知识健康教育,进行多年碘盐监测,在儿童、学生中开展服用碘油丸来进行预防。至1990年共监测碘盐36 190份,合格率为73%。1997年11月11 - 12日,经省、市血吸虫地方病防治办考核验收,区内符合基本消灭碘缺乏病标准。
  丝虫病属于湖沼型兼江滩型区域流行的地方病。从20世纪70年代起,区防疫站开展丝虫病防治工作,每年下乡驻点查治丝虫病情,定期血检查兑现上赤脚医生送药到居民手中,看药下肚,疗程结束后再作血片复查,直至无病状为止。
  1974 - 1980年,区防疫站共做血片检查30174人,微阳为114人,微阳率0.38%,达到基本消灭丝虫病标准。1982年上半年,对重点人群再进行血检普查。同年下半年经省、地丝虫病防治工作组考核验收,确认达到基本消灭丝虫病标准,成为九江地区第一个达标单位。

知识出处

浔阳区志

《浔阳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从实事求是原则出发,广泛采集资料,慎重取舍,去伪存真,精心编纂而成。志书涉及内容广博,包含丰富的历史资料,记载了浔阳千百年来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不仅为浔阳今后的发展进步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也为九江人及各方有识之士了解浔阳、认识浔阳、投资浔阳、传承历史提供真实与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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