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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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浔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075
颗粒名称: 第七章 教师
分类号: C40
页数: 6
摘要: 古代州(府)、县学及书院之教师,或委任学官,或由府、县官兼任,或为退隐名宦,或为无意仕途名儒。学塾之教师,多由清贫文人任之。明、清官学教师,既是施教者,又是管教的学官,其由朝廷或郡、府、州、县长官从科考中选任。私学则从宿学名儒中延聘。人民国,学校专任教学人员统称“老师”或“先生”,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因职而异,称“堂长”、“山长”、“监督”、“校长”、“主任”。中心国民学校教师以师范及高中毕业者居多,且多数教师在教育界任职时间较长,男女教员均衡。同年,市政府为培养教师中的积极分子,调派区内小学63名教师参加暑期学习班。旋即对不合格教师予以精简,教师队伍学历层次合格率始有上升。
关键词: 教育组织 教育机构

内容

古代州(府)、县学及书院之教师,或委任学官(教授、教谕、训导),或由府、县官兼任,或为退隐名宦,或为无意仕途名儒。学塾之教师,多由清贫文人任之。
  明、清官学教师,既是施教者,又是管教的学官,其由朝廷或郡、府、州、县长官从科考中选任。私学则从宿学名儒中延聘。清末废科举兴学堂,近代教育发端之后,除学官外,始出现专职教习(即教师)。是时,城区学校数量少,师资缺乏。宣统三年(1911),城区有公私立小学12所,教会小学6所,时因学校经费充足,教师学历均高。
  人民国,学校专任教学人员统称“老师”或“先生”,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因职而异,称“堂长”、“山长”、“监督”、“校长”、“主任”。公立学校的行政人员和教师,均由政府任命和聘用;私立学校由校董会选任校长,校长再延聘教师。1947年后实施普及国民教育,每校设校长1人,儿童部以每2班设教员3人为标准,中心国民学校及国民学校校长、教员以任用师范生为原则。中心国民学校教师以师范及高中毕业者居多,且多数教师在教育界任职时间较长,男女教员均衡。时,浔阳镇第一、二、三中心国民学校儿童部有教师39人,师范毕业者占61.5%。
  1949年,人民政府对学校教师采取“团结、教育、改造”方针,除保留原有教师外,还吸收部分社会闲散知识分子和高、初中毕业生进入学校任教。是年底,城区公私立小学教师127人,平均每班教师1. 48人。其中,男教师65人,女教师62人;专科及以上毕业者18人,高中、高师毕业者94人,简师、初中毕业者12人,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者3人。教学年限上,未满1年者12人,占教师总数9.4%;l-3年者29人,占22.8%;3-5年者39人,占30.7%;5-10年者和10 - 20年者各17人,分别占13.4%;20年以上者13人,占10.2%。同年,市政府为培养教师中的积极分子,调派区内小学63名教师参加暑期学习班。
  1950 - 1952年,在培养新一代知识分子同时,对失业知识分子进行登记,吸收参加教育工作,扩充教师队伍。1953年,对有传染疾病、年老体衰或文化水平过低确无力胜任教学工作的教师作妥善处理,教师整体素质提高。时,全区小学教师206人,高等学校毕业生(含肄业)13人,中师毕业67人,初级师范毕业17人,高中毕业73人,初中毕业35人,小学毕业1人。按部颁规定的简师教初小、巾师教高小的学历要求,除1人外均属合格教师。
  1956年,教育事业发展速度加快。为解决教师不足矛盾,吸收部分社会青年进入学校任教,教师队伍中等师范生比例、学历层次合格率下降。旋即对不合格教师予以精简,教师队伍学历层次合格率始有上升。1958年,中、小学数量猛增,办学规模扩大,吸收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以补充国家教师的不足。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多数中、小学教师受冲击。1968年,工宣队相继进驻学校,多数教师下放农村,区内小学教师与学生之比为1:96。1978年后,逐步收缩学校网点,调整布局,整顿教师队伍,按教师与学生比例1:30配备。至1980年,师生之比为l:24。
  1981年,区属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为58.7%,业务素质强的占1/3;业务素质一般(指能胜任一定学科一定年级教学)占1/2;较差者仅占1/10,合格率达88.8%。1997年,全区在职教师675人,学历达标(高中、中师毕业以上)人数为639人,达标率为94. 6%;中高级职称人数为180人,占26. 6%;35岁以下青年教师301人,占教师总数44. 6%;36 -45岁的中年教师183人,占教师总数27. 1%。至1982年年底,对考核合格者颁发“民师任用证”,基本合格者发“民师试用证”,不合格者辞退。自1984 - 1990年,在职教师通过自学考试,专业合格证考试,接受高、中师函授等途径的学习,文化、学历层次,业务素质、年龄结构优化均有提高。
  1997年,全区在职教师675人,学历达标(高中、中师毕业以上)人数639人,达标率94. 6%。中高级职称人数180人,占26. 6%;35岁以下青年教师301人,占教师总数44. 6%;36 -45岁中年教师183人,占教师总数27.1%。
  2009年,区义务教育阶段专任在职教师831人,退休教育398人。其中:专科以上学历710人,占85. 40-/0;本科以上学历284人,占34.1%。在职教师中省特级教师1人,市级教学明星4人,市级学科带头人19人,市级骨干教师74人,区级教学明星3人,学科带头人10人,骨干教师30人。
  第二节教师培训清末,西学东渐,自然科学知识列入学校课程,师资奇缺,清政府派生员出国留学,学成回国任教,但为数甚少。境内出国留学者,最早系儒励女中毕业的石美玉和康爱德,后回国从教(从医兼)。至于在职教师业务素质提高,多靠自学或互学。
  1935年7月5日,江西省政府颁布《江西省设立保学暂行办法》,境内普遍推行保学制度,城乡小学剧增。保学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九江地区按省规定,以九江女师为中心设置师范辅导区,对本辅导区内进行业务辅导;同时属县成立教育会,创办《教育会刊》,选定有经验的教育工作者研究地方教育问题,撰文指导各小学教师;举办保学工作人员征训所,集中训练保学工作人员(含行政人员);举办义务教师培训班,经过短期培训,从事保学教学。
  1949年7月,九江专署文教接管处举办第一期暑期教师学习班,参加学习教师103人,学习毛泽东著作《新民主主义论》《我们的任务》和中国共产党教育方针、政策,历时43天。此后,以寒暑假期的短期培训为主,以中师函授等业余进修为辅。“文化大革命”期间,教师培训一度中断。1978年,市教研室采用夜校及半脱产培训等方式,对1970年前后充实到教师队伍中的下放知识青年进行短期文化知识培训。
  1980年,针对区直属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不足60%的现状,1981年2月,区委下发《关于成立九江市浔阳区教师进修学校的通知》,筹建浔阳区“教师进修学校”,校址设朝阳小学老办公楼。进修学校成立初期,因师资配备不足,培训内容主要为文化补习性质,培训方式为从1周到1个月不等的短期,培训项目主要有初中文化补习班、教师专业合格证考试培训班及其他学科类专业知识讲座等。累计参加培训人数约3 000余人次。
  1987年9月,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成立“九江市浔阳区教师进修学校”的批复》,进修学校正式在市教委备案,专职教师由初期的3人增至7人。同年底,校址迁到长虹大道(今区委党校内),教学和办公条件有所改善,以学历培训为主的师资培训工作全面铺开。1997年5月,进修学校迁入延支山路46号(原延支山小学)。从1988 - 1994年,累计开办脱产、半脱产的中师培训班4个,毕业学员91人,学制为2-3年。加上自学、函授毕业的在职教师,到1997年,全区在职教师学历达标率达94. 6%。
  [=此处为表格(1988 - 1999年区教师进修学校学历培训一览)=] 1994年起,为适应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形势,进修学校从学历培训转向大学专科培训,先后办起“三沟通”大专班(1994年)、文史班(1996年)、电大小学教师进修班(1999年)等。
  1991年,根据省、市教委对在职教师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要求,进修学校开展新教师岗前培训,1993年起开展校长岗位培训,1995年起开展骨干教师培训等工作,受训教师累计684人次。 1998年,经市教委同意,区文教局把教师计算机培训工作列入进修学校的教学计划。进修学校举办7期计算机培训班,受训人员450人次。在进行上述继续教育培训同时,1996 - 1999年,先后为音乐、美术、舞蹈、体育、自然、历史、卫生等学科任课教师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为区直属小学开办数学奥林匹克教练员培训:按省、市教委要求,对区直、驻区厂办小学在职教师进行“三字一画一话”学科基本功培训等,累计受训教师达4 000余人次。
  2000年开始,义务教育实行新课程改革,至2006年,所有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均进行新课改转变观念、更新知识的通识或专业轮训。 改培训。2010年,普通高中起始年级教师参加新2007年高中新课改启动,高中各科教师开始新课课程实验教师远程培训。
  [=此处为表格(1993 - 2000年区教师进修学校继续教育培训一览)=] [=此处为表格(1998 - 2000年区教师进修学校计算机培训班一览)=] 第三节教师待遇政治待遇清末,教师社会地位低下,仅有教会学校教师借助教会的影响力,以及少数学识渊博的塾馆和书院的教师受到社会的尊敬。
  民国时期,国家实行公务员制度,公立学校教师属学校雇请,社会地位稍高,其政治地位与国家工作人员相近。私立学校教师和私塾先生属办学人雇请,依附于雇请人,教书只作为一种谋生手段,其工作缺乏保障,更谈不上社会政治地位。
  1949年后,人民政府发扬“尊师重教”的传统,贯彻“团结、教育、改造”的知识分子政策。教师由战乱时期走向安定,由雇请和雇佣地位跃居参与讨论国家大事,心情舒畅。1957年,一些教师被错划为右派下放到农村劳动改造,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大批教师下放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教师队伍人员锐减。1978年,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重新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许多冤假错案得以平反。
  1985年1月1日,全国第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师教育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解决教师住房困难、安排教师家属子女“农转非”、安排成年子女就业、筹建退离休教师活动场所,给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等。
  从区成立至今,历届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都有教师代表参政、议政。至1999年10月,获全国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的有6人次,获江西省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有32人次。与此同时,区人民政府每年都要表彰一批优秀教师。2007年,区政府通过《浔阳区“名师工程”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激励教师成才成名。
  生活待遇工资待遇:清末,学堂教员实行年薪制,用铜钱、白银(两)、银元支付。私塾有用铜钱、银、银元支付的,也有用实物折付的。《奏定章程》颁布后改行月俸制。
  [=此处为表格(清光绪二十九年( 1903)德化县高等小学堂教职工工资一览)=] 说明:监督(校长)由知县兼。故未见列标准。 民国初年,教育部把小学教员资历分为14级,并按职务定薪俸标准,校长及正教员一级俸后确有劳绩者,递增至80元,专任正教员受一级俸后确有劳绩者,递增至60元,助教员受一级俸后确有劳绩者,递增至30元。由于地方财力不足,照章执行的很少,1934年,江西省颁布《普设保学暂行办法》后,国民学校教师月支34元左右。
  抗日战争期间,教育经费减少,教师薪额不能达到规定标准,只能降级支薪。抗日战争胜利后,物价飞涨,民不聊生,金圆券价值暴跌,教师基本生活无法得到保障。
  1949年后,人民政府为稳定社会,对教师采取维持原薪的政策。1950年,小学教师平均月薪114分(合旧币23元左右)。1956年,实行工资制度改革,改工分制为工资制,城区小学教师月平均为45. 86元。1964年,国民经济经三年调整有所好转,20%的教师增加一级工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8年和1980年分别为40%的教师提高一级工资,增资达80%。1979年,实行班主任津贴制。
  1981年,再次为20%的教师提高一级工资。1982年,为全体教师普调一级,其中有20%升2级。1985年,实行工资制度改革,将教师等级工资制改为基础职务工资制,改革方式为在原工资基础上加10元,然后就近上靠到新工资标准等级,再升一级。加上教龄工资(参加工作5年内3元,10年内5元,15年内7元,20年内10元)和工龄工资(1992年以前每年0.5元,1992年后每年1元。1994年取消)。工资改革后,月平均增资23.05元。1986年,为1966年年底以前任教的部分教师增加一级工资。1987年,采用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标准,同时为中小学教师提高工资标准的10%.两次合计,教师月均增资15. 05元。1988年,为1971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部分教师增资一级,增资面为23. 10-10。1989年和1990年,分别为教师普调一级,且为离、退休教师增加离、退休费,两次调资月均增资13.15元,同时对原工资标准上调2个档次。经过5年间的连续调资,教师工资待遇明显改善。
  1997年7月、1999年7月、2001年7月和10月4次调整教师工资标准。
  福利待遇:1940年,实行小学教员子女免费人小学。教员年逾60岁,曾连续任教满15年以上,可领取最后月薪40%的养老金。1944年,实行教职员抚恤。抚恤金标准按服务年限满15年且不满20年者,发原工资的30%;满20年且不满30年者,发原工资的40%;满30年及以上者发原工资的45%。
  1949年后,教师按月领取稳定的工资。1953年起,开始享受6个月内病假不扣工资的待遇,若病假超过6个月,则按工作年限领取一定比例的生活费。
  教师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男25岁,女23岁),可增加15天;女教师享受产假56天,1982年后增加到90天,晚育者再增30天,且男方有护理假10天;夫妻分居的教师,每年享受一个月的探亲假。所有假期,工资照发。
  男教师满60岁,女教师满55岁,任教满10年者,均可退休。以任教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数额为准,按比例计发退休费。任教时间未满10年,以退职论,可领取退职生活补助费。若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提前10年退休。教师病故,除按规定发丧葬费外,直系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者,可按月享受生活困难补助。
  1953年开始,公办教师享受公费医疗。此外,教师还享受独生子保健费、洗澡、理发费、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书报费、副食品价格补贴等。
  国家财政按规定给学校拨福利费,有3种:行政福利费,按学校在编教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财政拨交学校,用于职工生活困难,多子女困难补助等;工会福利费,政府财政部门按工资总额2%计拨,由工会掌握使用;补助丁资,财政部门按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拨给补助工资,交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掌握使用,用于代课、生活困难补助、物价津贴等。
  1980年以来,区财政逐年提升教师房屋公积金缴纳比例,2009年已达12%,在全市范围内率先与公务员缴纳比例同步。

知识出处

浔阳区志

《浔阳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从实事求是原则出发,广泛采集资料,慎重取舍,去伪存真,精心编纂而成。志书涉及内容广博,包含丰富的历史资料,记载了浔阳千百年来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不仅为浔阳今后的发展进步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也为九江人及各方有识之士了解浔阳、认识浔阳、投资浔阳、传承历史提供真实与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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