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篇 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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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浔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048
颗粒名称: 第十七篇 经济管理
分类号: F2
页数: 16
摘要: 1981年11月改名为浔阳区经济计划委员会。1996年9月,区经济计划委员会撤销,同时成立浔阳区计划委员会和经济贸易委员会。2003年7月机构改革,区计划委员会更名为浔阳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区统计局、区物价局为归口管理单位。2005年底,又更名为浔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社会科、综合科、重点办和重新划归的农办(副科级)。2010年机构改革,区物价局并入区发改委,为副科级内设机构,区农办从区发改委划出。1980年建区后,设立区计划管理机构,负责编制下达年度工农业生产及主要产品产量计划、主要生产资料供需汁划及其调配,审批和下达限额内基本建设计划。
关键词: 经济管理 经济计划

内容

1980年12月,浔阳区计划委员会成立。1981年11月改名为浔阳区经济计划委员会。1996年9月,区经济计划委员会撤销,同时成立浔阳区计划委员会和经济贸易委员会。1997年,原属内设机构的统计局、农办从区计委划出。2003年7月机构改革,区计划委员会更名为浔阳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区统计局、区物价局为归口管理单位。2005年底,又更名为浔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社会科、综合科、重点办和重新划归的农办(副科级)。2010年机构改革,区物价局并入区发改委,为副科级内设机构,区农办从区发改委划出。
  第二节体制演变新中国建立后至建区前,区域的经济计划管理由九江市计划管理机构负责。1980年建区后,设立区计划管理机构,负责编制下达年度工农业生产及主要产品产量计划、主要生产资料供需汁划及其调配,审批和下达限额内基本建设计划。
  1982年,国民经济汁划改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纳入汁划管理范围。
  1984年改革经济体制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以“计划任务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原则,全面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计划项目逐渐减少,指导性计划范围逐渐扩大,计划工作职能开始转变,主要是通过对各街道、各经济部门和生产单位的协调服务和升级达标管理,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1994年后,继续转变计划管理职能,加大计划体制改革,指导性计划逐步取代指令性计划,计划工作着重于确定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宏观调控目标,搞好经济预测,从市场信息和产业政策方面引导企业调整结构,促进全区经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物资供应计划取消,实行市场调节。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逐步实行双向选择。
  1996年机构改革,撤销区计划经济委员会设立区计划委员会,计划工作宏观调控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
  2003年,着眼于宏观调控,工业和交通生产指标改为预测指标,企业投资审批改为登记备案,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计划改为就业指导计划,“农转非”计划取消,计划工作主要职能向调结构促增长的方向转变。
  2005年后,为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投资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抓好重大项目、防止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符合产业政策、非政府投资、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逐步实行登记、备案制。企业投资建设凡核准的项目,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程序,只需批准项目申请报告环节。对必须经行政审批的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时限为:项目建议书即立项在3个有效工作日内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在5个有效工作日内批复,初步设计文件及投资总概算在12个有效工作日内批复,开工报告在2个有效工作日内批复,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在1个有效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备案的决定。随着投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区发改委投资管理审批权限不断扩大,凡是不需要上级配置资源和平衡建设条件的区政府投资项目,凡上级没有明令禁止的辖区内企业投资建设的核准项目,凡是辖区内企业投资建设备案的项目,均由区发改委审批、核准和备案。
  历经几次机构改革,区发改委工作职能不断转变和完善,其主要职能是: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汇总和分析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国家、省宏观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调控体系;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相关措施、建议、编制全区固定资产计划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审批限额以下或不需区以上平衡建设资金的项目,转报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加强对国家投入资金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监测、预测第三产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组织研究第三产业领域中的重大问题及其对策。
  第三节计划编制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分年度计划和五年计划两个种类。计划的编制,首先由区计划管理机构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在对上一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同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然后对下一轮计划进行预测,确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提出计划草案,报区委、区政府审议修改,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最后由区人民政府下达执行。五年计划的编制与国家同步,2006年后改称五年规划。第一个五年计划至第五个五年计划均由九江市政府计划管理机构编制。第六个五年计划(1981 - 1985年)因区行政机构刚成立,未及时编制。1986 - 2010年,历经编制并执行的有: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 - 1990年),第八个五年计划(1991 - 1995年),第九个五年计划(1996 - 2000年),第十个五年计划(2001 - 2005年),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 - 2010年),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 - 2015年)。
  第四节计划实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为确保国民经济计划的完成,每年初,计划部门将国民经济计划分解下达给各街道,各经济主管局(公司)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一手抓生产调度和主要生产资料调配,一手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并通过实行经济工作目标升级达标管理来促进生产发展经济实现计划目标。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逐步确立,不再单纯靠生产调度来促进国民经济计划的实施。1998年国家实行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后,分解下达全区经济计划指标的做法逐步取消,仅保留招商引资、财政收入两项硬性指标。国民经济计划发展目标主要是依靠多渠道筹资金上项目扩总量并以年度考核为手段来实现。如1995年组织实施以“上项目、上规模”为突破口的经济工作攻坚战,完成了八角石工贸综合楼、大明工贸综合楼、华泰综合楼、新桥村综合楼等一批项目,当年社会总产值是1990年的4. 16倍。1996 - 2001年间,在全区对各街道、各经济主管局分年度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和新上项目考核,促使以浔阳蔬菜批发大市场、黄氏干菜批发市场、鲜活水产品批发市场、五金电器批发市场为主体的一批市场相继建成,活跃和繁荣了城区三产经济。从2002年起,区人民政府实行招商引资责任制,重奖重罚,致使到浔投资创业者日渐增加,道达尔、麦当劳、苏宁电器、国美电器、洪客隆、沃尔玛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相继落户浔阳。2009年强化了对协税护税的目标考核和激励机制,当年实现财政收入59 400万元,增幅高达31. 9%,是建区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2011年,全区实现区域生产总值290亿。
  [=此处为表格(1981 - 1997年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此处为表格(1999 - 2011年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此处为表格=] 第二覃审计第一节机构 1984年2月区审计局成立。1988年5月设审计事务所,1998年,设办公室、财政金融股、工商企业基建股和行政文教事业股,3个股后分别更名为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股、企业与固定资产审计股。2003年4月,设立经济责任审计股。2008年9月,设立审计信息中心。
  第二节审计监督国家审计财务收支审计:1985年,对区工商、公安两局的规费和罚没收入进行专项试审。对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冶金煤炭公司、纺织公司经理部、柴油机厂4个单位进行全面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74.4万元,足额上缴财政39.9万元。1986年审计区属29个区行政事业单位1985年度的财务收支,查出违纪违规金额43.4万元,收缴违纪金额20.8万元。1987年审计区属28个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控制了一些单位行政经费开支,促进全区财政预算和“双增双节”目标的实现。进入20世纪90年代,财务收支审计逐步向内控制度和经济效益两个方面延伸。1991年对区属庐山百货商店、湖亭百货商店、金鸡坡百货商店承包后完成合同指标、资产的完整性、盈亏的真实性及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重点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53.3万元,收缴违纪金额18.4万元,并据此为进一步完善第二轮承包经营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1993年审计区社保局和就业局的“两金一费”,在此基础上,将“三有一多”(有资金分配权、有预算外收入、有罚没收入,以往审计发现问题较多)单位列为年度审计重点,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金额85.2万元,至2000年,共审计81个独立核算的工商企业财务收支,查出违纪违规金额389万元。2007年审计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事劳动局等8个行政事业单位和九江新华印刷总厂、鄱湖水产等4个企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查出违纪违规资金328万元,足额上缴财政24万元。2008年,对区民政局、地税局、财政局和甘棠街道等13个单位2007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至2010年,按照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总体原则,共完成审计项目579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 383万元,足额上缴财政219万元。
  财政税收审计:1996—2010年,按照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的总体要求,分全面审计、专项审计和财税机关财务收支3种类型,共完成审计项目73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562万元,足额上缴财政32万元。
  金融保险审计:其主要内容是对金融保险单位办理存款、贷款、储蓄、外汇、经营、保险、财务收支等业务活动及其经济效益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从1988年开始金融保险审计业务,至2000年,共完成审计项目37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518万元,足额上缴财政18万元。
  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在上级审计机关的组织领导下,1988年对市保险公司浔阳办事处1987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1990年对市工行桥西办、市建行一支行及农行浔阳办3个金融单位进行审计;1992年对工行桥西办流动资金贷款的管理、使用及投向进行审计调查;1993年对工行桥西办、建行一支行、农行浔阳办、金鸡坡信用社进行审计监督;1994年对工行桥西办财务收支及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审计,1996年对保险公司浔阳办事处、农行浔阳办事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1999年,全国审计系统统一对中国工商银行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按照国家审计署的要求,区审计局负责对中国工商银行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对工商银行桥西办1998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2000年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银行制度。为保证审计质量,金融审计一般由省以上审计机关承担。
  专项资金(调查)审计:对依据规定收取或提取、拨入或拨出具有特定用途的资金所进行的审计。2000 - 2010年,按照掌握资金总量、掌握资金运转主线、掌握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资金运行情况基本做法,共完成审计项目85个,审计资金总额约5 100万元,查出违纪违规金额434万元,足额上缴财政29万元,提出审计建议近200条。
  1989年,开展科技三项经费、金鸡坡街道支农资金和区童装厂生产经营情况调查审计,审计资金总额116万元,针对因管理不严导致部分项目超支、专项资金被挤占0.1万元情况,提出财政扶持、完善管理、助推科技发展的审计建议。
  1991年,对区民政局上年度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使用效果开展审计调查,审计调查救灾款0. 63万元、救灾实物49件(套),对该部门突出重点、专款专用取得的社会效益给予肯定,同时提出建立款物明细账的审计建议。
  1993年年底,对区民政局1992年至1993年10月间开展的有奖募捐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募捐收入3 403 177.8元、支出2 098 803. 91元,针对其中因内控不严导致的会计核算手续不全、记账不及时、坐支或挤占、账物不符等现象,提出有奖募捐社会福利基金应专款专用、及时清理应收款和暂付款的审计建议。是年,还审计调查区属9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账面资金360.5万元,核增1 169.4元,核减1 877 69.2元,发现违纪(未办控购、实行短缺、变价处理不当等)金额39 666元,提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清理和管理、完善内控制度的审计建议。
  1997年,对区属6个国有商业企业开展审计调查,为促使商业企业扭亏为盈,在综合调查报告中提出加速推行股份制、建立进货把关制度和奖惩制度的审计建议。
  1999年,对1998年长江流域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时救灾款物接收管理和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全区5个有关部门,共接收救灾款163. 73万元、食物49 604.5公斤(件、箱)、木材120立方米和价值48.8万元的药品。审计中发现前期接收的161 777.5元救灾款未纳入专户管理且部分被挪用、固定资产未入账等问题。据此提出改进救灾工作的相关审计建议和处理意见。
  2001年,对九江市垃圾处理场筹建处108万元国债转贷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未发现重大违规事项。
  2003年,对全区2001 - 2002年防洪保安资金征缴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被审计的9个单位,共欠缴395 586. 09元,后补缴23 505. 97元。
  2006年,对区属5个街道环卫所2004 - 2006年7月环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资金总额2 275. 03万元。结果表明,这些单位财务收支基本真实、经济活动基本合规合法。
  2008年,对区计划生育委员会2006 - 2007年计生经费进行审计,审计资金总额564.9万元,发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基金未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且社会抚养费欠征333. 14万元,据此提出审计建议。
  2009年,对教育费附加、五项社保基金、低保资金和民政、市容、城建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涉及资金管理使用单位8家,审计资金总额l 156万元,查出违规改变资金用途34万元,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35万元,预算编制不科学沉淀32万元。针对这些专项资金在归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2010年,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2009年专项预算8 802. 01万元,实际追加6999. 68万元,审计专项资金总额15801. 69万元。 经济责任审计:1998 - 2010年,先后对区属范围126位党政机关科级及其以下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经济责任人任期内所在的单位的经济活动作出审计评价。在审计中,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428万元,足额上缴财政17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根据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法规,对基本建设单位和建筑安装企业以及各项城市建设投资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所进行的检查监督。1987 - 1995年,审计项目6个,审计额不大。随着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工程投资建设领域财政性资金的审计监督任务大幅增加。1996 -2010年,按照规范管理、节约资金、促进廉政的目标,共对268个项目进行工程预决(结)算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913.4万元,审计决定上缴财政204.3万元,实际上缴202.5万元。通过审计,提高政府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大量建设资金。区政府在综合审计情况和审计建议的基础上,先后出台《浔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和《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
  内部审计1998年起步。迄2010年,全区范围内设有内审机构6个、内审人员13人,在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方面发挥一定作用。
  社会审计1988年5月,区审计事务所成立,1994 - 1998年,共接受社会委托项目2 638个。其中企业年检2 237项,金额44 763万元;注册资金验证338项(户),资金5 837万元;其他委托审计13项(户)。1999年1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会计(审计)事务所脱钩改制实施意见》,该所撤销。
  [=此处为表格(1984 - 2011年区审计工作情况)=] 第三苹统计第一节机构 1980年5月20日,浔阳区政府成立。1981年,经济计划委员会内置统计工作,有专职统计员1名。 1982年12月,成立浔阳区统计局,为独立机构,在编有3人,1984年并入计划经济委员会,为内设机构。
  1997年10月,统计局单独办公,是政府行政单位,共有编制9人,统计局下设办公室和综合统计股两个职能股。迄2010年,全区6个街道,都已建立统计工作站,配备专职统计员。
  同时,区直有关部门因工作业务需要也配备兼职统计员,负责本部门统计工作。
  区统计局所承担的统计专业主要内容有:农业统计、工业统计、交通运输统计、固定资产投资与建筑业统计、商贸旅游统计、劳动工资统计、农村住户抽样调查统计、社会统计、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共10大类。
  第二节统计调查抽样调查抽样调查指通过对部门单位的抽样研究,取得说明总体的综合指标。1986年,开展一次全区人口抽样调查。1998年始,先后在全区22个单位进行企业景气抽样调查、个体私营企业抽样调查、城镇人口变动情况和劳动力抽样调查,共有5个国家点,6个省级点。共调查家庭1 098户、3 339人。1999年,在17个单位进行法人单位房屋建筑和土地占用情况调查及农村住户抽样调查等。
  普查浔阳区成立后,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各时间各行业经济发展需要,进行过多次不同内容的普查。1982年6月30日24时,第三次人口普查,填报项目共19项。经过普查,全区总户数42 773户,总人口数17.3万,其中,男性9.1万人,女性8.2万人。1985年进行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
  随着普查制度的改革,每10年进行一次工业普查、农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和人口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基本单位普查。凡年度逢“0”(年度后位数)为人口普查年。逢“6”(年度后位数)为农业普查年,使得周期性普查更加轻型、高效和规范。
  1990年7月1日零时,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填报的项目共21项。普查结果:全区总户数56 576户,总人口21. 61万人,其中,男性11. 21万人,女性10.4万人。
  1996年,开展全国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全国第一次农业普查和全国第三次工业普查。
  2000年11月1日零时,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填报项目49项。分设长短表和暂住表、死亡表。全区总户数84 791户,总人口26.1万人,其中,男性13.2万人,女性12.9万人。
  2010年,进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填报项目49项。全区总户数128 344户,总人口40.3万人,其中,男性19.9万人,女性20.3万人。
  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 1998年始,在全区展开农村小康生活调查与监测评估。小康指标总分为100分,共分经济水平、物质生活、人口素质、精神生活、生活环境5个方面共16个指标。通过监测评估,全区农村各类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小康指标。其中,人均收入3 184元,恩格尔系数48. 13,16个指标总分值为158.7分,超小康值58.7分,表明全区农村生活状况良好。
  同年始,参与NPA(儿童发展规划纲要)调查监测评估和妇女发展状况调查与监测评估工作。通过搜集数据建立儿童监测统计数据库,撰写出全区儿童状况分析报告。
  第三节统计服务编印《浔阳区统计年鉴》 《浔阳区统计年鉴》是反映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概况资料性年刊,通过翔实的资料、数据,全面、系统地记载浔阳区社会经济诸多方面发展情况,成为各级领导、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者所必备工具书,也是社会各界了解浔阳、宣传浔阳的“窗口”。在1990年前,每5年编印1本。1990年始,每年编印l册。到2010年,累计编印年鉴23册。编印过程中,不断吸收各地经验和好的做法,改进充实内容,提高年鉴质量。
  编印《浔阳统计》 《浔阳统计》是反映区经济发展状况月刊资料。通过《浔阳统计》,能够准确了解全区经济发展现状特点与不足。1997年10月创办第一期,包括不定期增刊,截至2010年,累计编印14期。
  年终全区经济工作目标考核1997年始,针对区街经济发展概况,在每季度生产调度会和经济工作例会上,认真分析区街经济运行情况和运行趋势,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并在年终发布浔阳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
  第四章工商行政第一节机构 1949年6月4日九江市人民政府成立,设工商管理局。主要工作是:接管工商事务,稳定市场,恢复和发展工商业,并着手登记、掌握物价,沟通城乡关系,制定、公布并实施有关管理办法及暂行规定。
  1954年9月,九江市工商局撤销,成立商业局。1957年7月31日,九江市设立市场委员会,1963年8月27日,市场委员会与商业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72年9月13日,恢复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从商业局划出。
  1980年前,区境域工商行政管理事务由九江市(地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
  1981年1月,浔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设人秘组、工商企业登记组、市场管理组、经济合同管理组,下辖甘棠、湓浦、滨兴、白水湖工商所,1984年5月16日,市局所属堤外市场、工商所、服务站移交区工商局管理。
  1991年1月,浔阳区辖区新组建九江市工商局直属分局,隶属市局,初租借西园路西园旅社,后搬入庐山南路229号办公。1995年1月,直属分局改为第一直属分局。同时,改浔阳区工商局为第二直属分局。1999年1月,第一直属分局改市局直属分局,第二直属分局改为浔阳分局。
  2002年12月,九江市工商局直属分局和浔阳分局合并,改称浔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并改工商所为工商分局,下辖大桥、白水湖、三里街、塔岭、甘棠、双峰、湓浦、九龙、人民路、大树下、南湖11个工商分局。
  第二节企业登记管理企业登记1949年8月15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公布《九江市工商业登记办法》,据1949年年底统计:私营工业企业有632家,私营商业企业有1335户,合作社商业13户。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企业登记管理处于松散阶段,登记管理工作由商业局负责。
  1978年以来,工商机关恢复建立,198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行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提出在坚持自愿的原则下,允许不受行业、地区和所有制,隶属关系限制,走企业联合发展之路。1981年1月后,对城区内的工商企业进行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范围和权限进行分工,区工商局主要是对城区的工商企业进行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
  1985年,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清理和整顿公司的通知》,同时发布《公司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开办公司一定要政企分开,此后10余年间,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管理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始终围绕这一内容开展工作。1990年年底,市直企业共有2 018户,从业人员145 364人,区属企业592户,从业人员7 138人。
  [=此处为表格(1993 - 2011年区个体工商业户基本情况)=] 工业普查1950年6月,市人民政府组织一次较大规模普查活动,结果为:工业企业648户,职工人数2 188人,资金61 855万元(旧币),商业企业1383户,从业人员1 885人,资金48 589万元。 1952 -1955年,通过调查、审核、换证等方法对私营工业、商业和饮食业进行全面普查,共有私营企业2 576户,从业人员3 415人,资金147.9万元。
  1979年12月,九江市有工业企业194个,其中大型企业2个,中型企业8个,小型企业184个,职工人数51 897人,资金31 027万元。商业、饮食和服务业合计1 520个,职工人数16 902人。
  1985年,开展清理整顿公司,原有公司44个,整顿后符合条件16个,限期完善7个,降格9个,歇业12个。1989年年底,开始第二次清理整顿公司,历时3个月,于1990年3月结束,通过清理整顿,撤销l户,降格1户,合并1户,处理6户,保留22户。1986年和1990年,对党政机关办企业进行清理,全市共有41家党政机关办企业,通过清理,吊销和责令停止10家,办理同党政机关脱钩保留企业23家,移交、合并或撤销8家。1990年,浔阳区共清出假集体企业72户,占总户数的13%。
  第三节贸易市场管理集贸市场 1980年建区之初,工商部门坚持开放、搞活、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关系,先后吸引来自江苏、浙江、山东、安徽、河南、福建、广东、黑龙江等11个省40个县商品常年到九江交易,沟通市区与外地农副产品交易信息,成为辐射全市各县及周边省区和长江中下游一带的重要农副产品流通集散地。
  20世纪80年代,浔阳区较有影响的集贸市场有:西门口(堤外)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双峰农贸市场,二马路农贸市场,甘棠公园农贸市场等。其中,西门口市场是市区最大的农贸市场,场内有固定摊位240多个,长期参加贸易交流,每天人流量1万余人次。市场经营品种有特产,山货、海味、蔬菜、鱼、肉、禽、蛋、水产、水果等上千品种。产品来源于各地,在此集散。
  90年代,市场建设从以半封闭向以室内市场建设的方向发展,先后建起10多个高质量、高水平的市场。1996年1月18日,浔阳蔬菜大市场(一期)建成投入使用,标志着市场建设跨出省门,走向全国。1997年5月前后相继建成的江洲市场,月亮湾市场,京九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九江黄氏(香港)干菜副食批发中心成为九江集市贸易经济发展的主干。
  2000年后,九江京九蔬菜批发市场成为赣北地区最大的龙头市场,批发品种、数量、成交额大幅增长,集贸市场年成交额达数10亿元。
  市场建设民国初,九江有农贸而无市场,有集市而无建设。菜农走街串巷,叫喊兜售,日晒雨淋,备受艰辛。1937年前后,九江城区仅有4个菜市场,第一菜市场在八角石,第二菜市场在四码头,第三菜市场在西门口,第四菜市场在德润里。场内既无建筑,也无任何经营设施,菜贩们大多不愿入场,多数仍沿街叫卖。
  解放后,1953 -1957年先后建成第一(甘棠南路)、第二(庾亮路)、第三(徽州会馆前)、第四(一马路)、第五(飞机坝)菜市场。1972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恢复,开始对集贸市场进行建设,先后建成双峰农贸市场、二马路农贸市场、九棉一厂农贸市场、三里街农贸市场等。20世纪80年代建设堤外市场,将西门口的江岸加宽填高,建成长371米,宽20米,总面积3 000平方米的顶棚市场。90年代,建成江洲菜市场、万家市场、月亮湾农贸市场等,2000年代建成京九批发大市场,城区共有大小集贸市场30多个。
  [=此处为表格(1973 - 2011年区市场建设情况)=] [=此处为表格=] 市场监管民国时期,市场秩序由警察局负责维持和管理。
  解放后,九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公布《菜贩管理办法》,在城区划定4个蔬菜市场,不准许就地经营,肩挑手提菜贩须到指定地点销售。为加强市场管理,整顿经济秩序,城区先后设立粮食交易所、油盐交易所、棉花土布交易所、农副产品、土特产品交易所。市场管理人员经常进行检查,有效保护合法交易,防止私商的投机倒把活动。
  1953 - 1956年,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城乡集贸市场基本做到“管而不死,松而不乱”。1962年,规定无固定门面的坐摊和流动商贩及出售农副产品的农民均应到集贸市场和偏僻巷内进行交易,禁止在主要道路和繁华路口摆摊设点。20世纪80年代中期,废除一些过时禁令,放宽管理和交易品种,交易的对象,允许长途贩运,加快发展城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90年代后,体制改革,原浔阳区工商局分为直属分局和浔阳分局。贸易市场划归直属分局管理。
  第四节经济合同管理区工商局成立后,设立经济合同股。1982 -1995年14年间,共鉴证各类合同8000余份,履约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1986年共受理经济合同纠纷16起,结案4起。1990一1994年,受理舍同纠纷128起,结案率在95%以上。1995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的仲裁机构同时终止。
  第五节商标广告管理 1950年,国家颁布《商标注册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当年,全市区接收申请注册商标8件。
  1989年,全区共有注册商标283件。其中著名商标有6件:九江啤酒厂“三叠泉”及“庐山”牌注册商标,石化总厂“江海”牌注册商标,九江派拉蒙公司的“派拉蒙”注册商标,九江联盛集团的“联盛”注册商标,九江梁义隆饼店的“梁义隆”注册商标。
  1981 - 2011年,全区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557起,解决商标纠纷108起。罚没金额115万元。查处违章张贴、散发广告247起,收缴非法宣传单45万份。查处虚假广告87起,罚没金额19.8万元。
  第六节个体私营经济管理解放初期,市人民政府规定所有摊贩必须办理登记手续。为给个体经营提供方便,城区共开辟5个市场供其经营,到1956年形成合作社高潮,参加合作社和合作小组的商贩达3 242户。 “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经济被当做“资本主义尾巴”割掉,对个体商贩进行全面取缔。1978年始,重新得以发展,1980年年底,发放个体营业许可证228个,行业服务性许可证20个。
  1993年,全区个体工商户812户,从业人员l678人。2000年。各类从业人员近5 000人。
  [=此处为表格(1981 - 2010年区集市贸易成交情况)=] 第五苹物价第一节机构解放初期,九江行政专员公署设立工商科,市场物价工作由工商科兼管。1957年10月,成立九江专区物价委员会。1962年,市始设专门物价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文化大革命”期间,物价机构一度瘫痪。
  1973年10月,恢复市物价委员会,未列入行政编制,物价管理日常工作由地市计委办理。
  1980年5月,浔阳区物价日常工作由区经计委负责,工作人员2人。
  1984年2月浔阳区物价局成立,属行政编制,主要负责管理城区物价。同年8月成立浔阳区物价检查所。1 1月,市政府明确市、区物价局管理范围和权限,区物价局管理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产品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城区零售市场的物价。
  1997年6月,经区政府批准。区物价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工勤事业编制1名。
  2003年7月,区政府印发《浔阳区物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区物价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价格收费综合股。同年,经区编委批准,浔阳区物价检查所升格为副科级单位。2009年5月,经区编办批准,区物价检查所更名为区物价监督检查局,为副科级行政机构。
  第二节价格管理九江市物价管理权限和形式根据国家的政策和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经济建设发展情况而演变。1980年开放三类农副产品价格,1982年、1984年分三批全部放开三类小商品价格,并规定由独立核算和生产销售企业或供需双方协商定价。
  1984年1 1月,《九江市轻工业产品价格管理目录》将市管96种调为33种,下放33种给县(区)及市有关部门管理。
  1985年开放缝纫机、国产手表、收录机、86支以上纯棉纱及其织物、中长纤维布价格。1987年开放毛巾、枕巾、浴巾、袜子价格。
  1987年10月,《市管日用工业消费品价格管理目录》再次调整,市管51类品种{其中国家定价40种,国家指导价12种(包括纺织品11种),以及各类商品地区差率、批零差率。此外的一、二类工业消费品全下放给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和各县(区)物价局管理。
  1988年7月放开全国13种名烟名酒价格,由企业自行定价。
  1988年10月,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九江市市管收费目录》,其中市场调节性收费项目6项,事业性收费26项,经营性收费31项,行政性收费6项。
  1989年3月,市政府决定对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38种商品和31种收费组成了一个系统管理工程,即“414工程”,加强价格管理和监控。
  1990年,从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出发,国家采取调、放、管相结合的改革方式,以建立完善价格间接调控系统为改革重点,适时提高粮棉定购价格、粮油统销价格以及煤炭、石油、电力、钢铁、运输、邮电等基础工业品价格。调整生活用自来水、民用煤价格及医疗住院费、电影票、公园门票等服务项目价格,并在1991年5月,调整城镇居民定量粮食、食用植物油价格,为开放粮食市场迈出重要一步。
  1992年后,价格改革力度加大,先后开放居民粮食销价和食用植物油销价,提高房租、居民用电价格,调整学杂费、邮费、电话初装费等收费项目,并在1994年大幅度提高粮食购销价格。另外还继续对其他工业品、农产品及第三产业价格进行调整。随着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由市场形成,市场机制开始在价格行程中起主导作用。到1995年年底,政府直接定价比重在商品零售总额中仅占8. 8%。
  由于价格改革力度加大,1993 - 1995年,出现严重通货膨胀,1998年以后,价格总体水平又持续呈现负增长局面,全市物价工作主要做法有:确定物价控制目标责任制;建立价格监审制度,对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实行提价申报和备案制度,控制这些商品和服务价格过度上涨;在必要时对猪肉、蔬菜实行最高限价或确定批零参考价;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向工商、企、事业单位征收一定比例的基金,用于平抑副食品价格,保持市场物价总水平稳定。另外,还通过《九江日报》公布月度价格指数,让广大市民了解价格变动情况,形成政府与市民对物价齐抓共管局面。
  1994 - 1999年,对辖区1 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进行价格初审,审验金额达1.3亿元。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价格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革。根据199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价格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管理形成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及政府定价3种基本形式。市场凋节价占主导地位。至1999年,全区发放“江西省企业定价许可证”2 456个。
  2001 - 2002年,国家、省先后公布中央和地方价格管理目录,明确主要农产品、成品油、水、电、教育、医疗等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品种极少,只占全部商品种类4%多一点,其余的都由市场调节定价。
  2003年初,全国范围的“非典”传染性疾病爆发,各种与其相关的药品及商品价格上涨,国家、省、市相继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控制价格的上涨。
  2003 - 2011年,在一系列重大突发事件时,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均运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市场调节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实行提价申报和(或)调价备案,抑制价格过快上涨。
  第三节收费管理 1987年始,将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经营性收费纳入价格管理轨道。1989年9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西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各类收费行为和管理。
  199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再次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由中央和省两级管理,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亮证收费,接受群众监督。由此,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体制发生较大变化。
  1992年,《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布,其中国家立项收费项目涉及43个部门,198个收费项目,省立项项目涉及42个部门,193个收费项目。
  1993年1月,《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办法(试行)》颁发出台后,会同财政部门对各行政事业收费单位的收费进行年度审验。同年6月,区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联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乱收费工作,通过重点检查,共查处乱收费项目106项,乱收费金额269.7万元,涉及区直单位20个,同时根据检查的具体情况,重新立项和提高收费标准8项。
  1993 - 1998年间,国家、省先后下发了清理“三乱”(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文件,取消收费项目462项,基金项目364项,降低收费标准项目42项。主要是涉及企业、农民以及居民生活方面的相关收费。
  2000年,区物价局、财政局会同政府法制局等有关部门,对区政府各部门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基金)进行了清理、审核,经报区政府审定同意,公布了《浔阳区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涉及区属部门22个,收费项目86项。
  随着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不断清理,至201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达276项,执行收费部门85个,其中涉及区属部门21个,收费项目68项。截至201 1年底,区物价局累计向区管单位发放《收费许可证》3 515个(含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725个)。
  第四节价格监督检查 1982年,区经计委代行价格监督检查职能,聘请17名义务物价员对市区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1984年,区物价检查所成立,主要承担区属范围内的价格监督检查职能。同年,从区属有关单位抽调82人组成6个检查组,进行以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为内容的市场物价大检查,检查单位85个,对211个商品价格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1985年,猪肉销售价格放开,组织力量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地防止市场出现价格波动。并于是年始,实行企业内部和社会群众监督相结合,贯彻执行物价、计量法规,制止乱涨价,保证计量准确。
  1986年,全市开展个体经营者参加“双信”(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并于浔阳区试点。 1987年,区成立职工物价监督站,聘请区属单位18名干部为物价监督员,6个街道办事处也相继成立群众义务物价监督站。
  1988年,依托群众义务物价监督站,开展有工商、公安、工会、共青团、妇联、街道等部门的人员参与的市场物价大检查,共检查单位(门店)2 778个,查处价格违规单位228个,收缴罚没款88 922元,不合格衡器189件(个)。此后,全区连续数年开展一年一度的税收、财政、物价大检查,对重点违纪单位进行查处。至1990年,有1 123个单位参加“双信”评选活动,52个单位获区“双信”先进单位。区属桥西百货商品、甘棠综合玻璃门市部等7家企业获是年市“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
  1990 - 1999年,坚持抓重点,促稳定,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米袋子”“菜篮子”“火炉子”等价格强化管理,全面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加强节日、汛期市场的价格监督,适时开展对公用电话、餐饮业、旅馆业、娱乐业、汽车修理等经营服务类收费价格检查,累计检查单位和门面43 960个(家),查处价格违纪案件7 316件。其中:一般案件l967件,重大案件13件。
  2000年,区物价局专门组织3个调查组,对区属18家企业的缴费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了解向企业收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年检查各类收费单位81家,立案查处44家,实施经济制裁金额11.8万元;市场检查出动人员1 080人次,检查门店858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723份,当场处罚决定书242份,收缴罚没款2万余元。
  2001年,价格举报电话“12358”正式开通,建立价格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工作机制。 2003年“非典”期间,相关商品和药品价格波动较大,区物价局组织人员分成4个组,展开市场巡查,重点查处违反价格临时二f二预措施的违法行为,检查商业网点387家,对其中61家有违价行为的单位进行查处,实行经济制裁4.14万元,有效遏制相关商品价格过快上涨势头。
  2006年,全市启动“价格诚信”活动,针对申报单位在执行价格法规政策、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和其他服务及环境条件5个方面进行考核。在医疗、电信、宾馆、餐饮、旅游景点、商场等单位中评选“价格诚信( AA)单位”。在九江市第一、二届“价格诚信(AA)单位”的评选中,浔阳区有美佛医院等3家单位获此荣誉。
  2006 - 2009年,区物价局与市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对春运长途客运汽车票价专项检查,检查客车216辆,对64辆违价车辆进行查处,清退多收票款8 727元,收缴罚没款34 744元。同期,还开展教育、卫生收费重点检查。检查区小学68所/次,主要纠正问题:跨年度收取借读费、统一征订课外读物、利用本校资源举办兴趣班、收取已取消的试卷费。没收103 770元上缴区财政。检查区属以及驻区厂矿医院(所)88家/次,查处问题:超标准收取床铺费的、超标准销售药品的、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的,共退款12 630元,收缴罚没款64 580元。
  2010年,重点检查零售商店l 406家,免费发放统一商品标价签3 100扎。
  2011年,检查各类经营单位581家,对9家单位进行查处,收缴罚没款11 218元,清退多收款440元。并开展对二手房市场明码标价检查,共检查房屋中介机构72家。
  第五节价格服务 1992年3月,成立浔阳区价格事务所,主要办理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司法部门以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委托的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接受评估当事人委托的商品与服务价格的鉴定、评估,以及提供其他方面价格政策咨询等服务。还参与企业凋定价方案可行性研究;为房地产价格评估;为基本建设工程造价提供咨询,提供物价资料和价格信息;接受区属有关单位对资产处置、门面租金和招商引资企业固定资产等价格进行评估资产认定。
  2001年,区价格事务所更名为价格认证中心。
  2003年,《江西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从法律上规范了涉案物品价格鉴证行为。
  2008年,又负责承担了市区交通事故车损的鉴定。
  至201 1年,区价格认证中心共办理各类鉴定评估案件4 294件,评估资产标的金额2. 18亿元。

知识出处

浔阳区志

《浔阳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从实事求是原则出发,广泛采集资料,慎重取舍,去伪存真,精心编纂而成。志书涉及内容广博,包含丰富的历史资料,记载了浔阳千百年来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不仅为浔阳今后的发展进步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也为九江人及各方有识之士了解浔阳、认识浔阳、投资浔阳、传承历史提供真实与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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