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财政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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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浔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03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财政收支
分类号: F810.4
页数: 5
摘要: 财政收入历朝以来,奉行中央集权制度,县令负有为朝廷办输纳钱粮赋税之责。据同治《德化县志》载,属县财政年总收人银26 932. 88两,其中田赋收入银24 126. 11两,占总收入89. 58%;各种课税银2 806.77两,占总收入10. 42%。后各种苛捐杂税及附加增多,财政收入变动较大。经市财政核定,区收入基数为1 007万元。民国时期,属县财政支出分省款上解支出和县款留用支出两大项。在留县财政支出中,自治费28 164元,公安费162 776元,财务费18 628元,教育费22 489元,建设费13 894元,救恤费10 890元,卫生费437元,其他支出2 449元,自治费和公安费占73. 51%,教育、卫生、建设费仅占14. 18%。在总支出中,政权行使、公务员役、保安警察支出占74.07%,教育、卫生、经济建设支出仅占2.79%。
关键词: 财政收支 财政支出

内容

财政收入历朝以来,奉行中央集权制度,县令负有为朝廷办输纳钱粮赋税之责。延至清代,县财政收入以田赋为主,辅以契税、牙当税、芦课、湖课、鱼苗税课等。据同治《德化县志》载,属县财政年总收人银26 932. 88两,其中田赋收入银24 126. 11两(内带征九江卫和南昌左卫屯丁、屯田赋役银9115. 57两),占总收入89. 58%;各种课税银2 806.77两(内牙当税、契税等银96.49两,芦课、湖课、鱼苗税课等银2 710. 28两),占总收入10. 42%。
  民国初,财政收入仍以田赋为主。1914年,属县财政总收入银36 053. 51两,其中田赋银28677. 51两,占总收入79.54%;其他课税银7 376两,占20. 46%。后各种苛捐杂税及附加增多,财政收入变动较大。1932年,属县财政总收入323317. 46元,省款收入48 496. 46元,占总收入15%,其中田赋19 763. 02元,契税、牙当税、营业税、登录税和其他杂税28 733. 44元;县款收入274821元,占总收入85%,其中田赋附加5 394元,契税、牙当税、屠宰税附加7 918元,房辅捐等杂捐杂税217 380元,公产、学产44 129元。1937年,属县财政总收入434 497元,省款正税147 693元,占总收入33. 99%,其中田赋34 010元,田赋地价税9 979元,契税17 083元,营业税66 088元,屠宰税20 533元;县款收入286 804元,占66.01%,其中田赋附加23 595元,契税、屠宰税等附加23 130元,房辅捐、花捐、牙帖税、筵席税等杂捐税175 920元,公产、学产64 159元。1947年,物价飞涨,货币贬值,属县财政收入高达263 036. 46万元,其中田赋及田赋地价税4 718万元,营业税、契税、牌照税、屠宰税、筵席娱乐税、遗产税、土地改良物税等课税137 220. 51万元,财产孳息、信托管理、罚款赔价及规费收入19 990. 95万元,其他收入75 402. 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 381. 95万元,上年结存322. 68万元。
  1949年5月九江解放,旧县府库空匮,县城划归市。新中国成立后,属地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积极组织财政收入。1950年起,属地本级财政包括农业税、工商各税和其他收入,初以农业税收为主,工商税收比重逐年增加。1958年起,本级财政增加企业上缴利润收入,并转以工商税收为主。1979年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街道及驻区企业和个体商业有所发展,国营企业管理得以改善,属地工商税收稳步增长,财政收入逐年上升。
  1981年,建立区级财政,当年收入935万元。至1984年,固定收入有工商所得税、其他工商税、城市房地产税、屠宰税、农业税、其他收入6项,归区财政使用;列入调剂收入的有工商税、产品税、营业税、增值税、盐税5项,区财政按12. 75%比例留成。1985年起,实行固定收入和市区财政共享收入,列入区固定收入是区属企业收入,加之工商所得税、城市建设税、城市房地产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农业税、企业单位奖金税、建筑税、车船使用税、其他收入等12项;列入市区共享收入是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3项。确定收入基数,以1983年决算为基础,按照上述收入划分范围和“利改税”第二步的收入转移情况,分别计算固定收入基数和共享收入基数。经市财政核定,区收入基数为1 007万元。1985年,工商各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93.1%;农业税仅万元。1988年,中央财政将向地方财政的借款进入基数,市财政将中央借款66万元进入区基数,相应调整区总额留成比例为22. 7%,上解77. 3%。是年,开征农林特产税。1989年,区总额分成留成比例仅为22. 7%,为全省最低(九江市留成比例为92. 4%)。集成企业所得税收交变化较大,1989年为404万元,1992年为169万元,1993年后都在100万元以下。1994年起,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列入区固定收入的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25%的部分;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车船使用税、屠宰税;农林特产税;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他收入。列入区与省、市的共享收入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税收分享50%。1996年,其他各项收入(包括罚没收入、教育附加、排污费、耕地占用税和预算调节基金)逾千万元。1998年,全区财政收入达10 935万元;2000年达12 706万元。
  [=此处为表格(1981年- 2011年区财政收入情况)=] [=此处为表格=] 财政支出清代,属县财政支出多为上解户、礼、工部和布政司以及存留解支府、县衙门和驿站各项支出。据同治《德化县志》载,属县年总支出银26 932. 88两,内上解户、礼、工部银6 376. 43两,其中实解部银5 824. 53两,脚耗和起运折色物料银220. 26两,现办本色物料和协济各卫所漕运银331. 64两;解支各衙门银1 184. 68两,其中本府通判项下俸食银231.1两,知县项下俸食银574.9两,典史项下俸食银67. 52两,儒学项下俸食银130. 04两等;解支府、县、驿站项下支给各项银7 449. 43两,其中支给驿站各项银6 672.8两,存留县各项银689. 83两,解本府各项银86.8两;卫所田赋上解9 115. 57两,其中解布政司带征屯丁解部银242.2两,解都司存留屯银内扣解布政司归裁官银398. 28两,解都司存留归并布政司解支银l 353. 92两,解督粮道漕运项下支销银7121. 17两;征解各课税银2 806. 77两。
  民国时期,属县财政支出分省款上解支出和县款留用支出两大项。1932年,财政总支出308223. 46元,其中解省支出48 496. 46元,留县支出259 727元。在留县财政支出中,自治费28 164元,公安费162 776元,财务费18 628元,教育费22 489元,建设费13 894元,救恤费10 890元,卫生费437元,其他支出2 449元,自治费和公安费占73. 51%,教育、卫生、建设费仅占14. 18%。1937年,属县财政总支出434 497元,其中解省支出147 693元,留县支出286 804元;在留县财政支出中,教育、卫生、建设费的比重占36. 59%,自治、公安费占54. 12%。1947年,属县本级财政总支出263 036. 46万元,其中政权行使和行政支出22 145. 08万元,公务员役生活补助支出159 161.2万元,保安警察支出13 511. 23万元,教育支出3759. 66万元,卫生支出l 339. 48万元,经建设支出2 236. 75万元,社会救济和公务员退休及抚恤支出2 787. 44万元,财务支出7 347. 09万元,补助及补助支出24 072. 99万元,其他支出26 508.0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07. 47万元。在总支出中,政权行使、公务员役、保安警察支出占74.07%,教育、卫生、经济建设支出仅占2.79%。
  1949年10月新中国建立后,属地财政支出按照“量入而出,统筹兼顾,节约开支,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原则,有计划安排使用财政资金。支出项目分为经济建设、社会科教文卫事业、行政管理费和其他支出。其中经济建设和社会科教文卫事业费支出的比重较大,且逐年增多。
  1981年建立区级财政后,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预算管理体制,划出支出范围有工交商事业费、农业部门事业费、城市维护费、城市青年就业费、科教文卫事业费、民政事业费、行政管理费、其他支出8大类由区负责,其他由市级财政对区专项拨款。1981年,财政支出271万元,1984年为393万元,至1984年,用于机构和人员的费用为565万元,占总支出45. 6%。1985年,实行“总额分成”财政体制,财政支出730万元,留成比例仅22. 7%。其中城市维护费支出181万元。1993年为1 787万元,其中行政管理费(包括公、检、法、司)支出562万元。1994年起,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列入区支出包括支农支出、工交商事业费、城市维护费、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其他部门事业费、抚恤和社会救济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司支出、环境保护支出、其他支出计10大项。是年财政支出为2 374万元,其中城市维护费支出546万元。1995年为3 381万元,其中各项支出1 056万元。1996年为5 000万元。1998年,为5 371万元,其中,行政管理支出2 052万元,占财政总支出38. 2%;科文卫事业费支出850万元,占财政总支出15. 8%;其他各项支出1 510 [=此处为表格(1981 - 2006年区财政支出一览)=] 说明:2007年起,国家实行收支分类改革,区财政启用全新支出科目。
  [=此处为表格(2007 - 2011年区财政支出一览

知识出处

浔阳区志

《浔阳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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