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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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浔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97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2
页数: 5
摘要: 1980年5月20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九江市浔阳区,为县级建制。6月17日,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代区长王文敬。1981年4月,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区人民政府领导人。浔阳区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办公室:1980年6月设立,同中共浔阳区委办公室合署办公。1982年4月,与区委办公室分开单设。
关键词: 地方组织 人民政府

内容

1980年5月20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九江市浔阳区,为县级建制。6月17日,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代区长王文敬。1981年4月,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区人民政府领导人。浔阳区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办公室:1980年6月设立,同中共浔阳区委办公室合署办公。1982年4月,与区委办公室分开单设。
  劳动局:1980年5月设置。1984年2月与人事局合并为劳动人事局后撤销。
  人事局:1980年5月设置。1984年2月与劳动局合并为劳动人事局后撤销。
  城市建设管理局:1980年5月设置。1984年2月更名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局。
  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分局:1980年5月筹建,同年9月正式设置。
  街道企业局:1980年5月设置。
  卫生局:1980年5月设置。
  文化教育局:1980年8月设置。
  计划委员会:1980年12月设置,1981年11月改为经济计划委员会。1996年9月,经济计划委员会撤销后恢复。
  财政局:1981年1月设置。
  工商局:1981年1月设置。1993年10月,工商局一分为二。其直属分局交由九江市工商局管辖。 民政局:1981年1月设置。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1981年4月设置。 经济计划委员会:1981年11月设置,1996年9月撤销。
  体委:1981年11月18日设置。
  计划生育办公室:1981年12月设置,1984年2月改设为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轻局:1982年1月设置,与街道企业局合署办公。
  统计局:1982年12月设置。1984年,同经济计划委员会合署办公。1997年恢复单设。
  司法局:1984年2月设置。
  审计局:1984年2月设置。
  商业局:1984年2月设置。
  物价局:1984年2月设置。
  计划生育委员会:1984年2月设置。
  科学技术委员会:1984年2月设置。
  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1984年7月设置。
  1989年9月更名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办公室。
  老龄工作委员会:1986年5月设置。
  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86年11月设置,与对外经济协作办公室合署办公。1997年改为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
  人民防空办公室:1986年11月设置。
  九江市城市管理大队:1987年7月设置。1989年9月更名为九江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监察局:1988年2月设置。1993年6月与中共浔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土地利用管理局:1988年2月设置。
  烟草专卖所:1989年2月设置。2000年9月,改为烟草专卖局。
  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办公室:1989年9月设置。1995年3月撤销。
  九江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1989年9月由九江市城市管理大队更名。1994年12月撤销。1997年11月恢复。
  档案局:1990年3月设置,与区档案馆合署力、公。
  环境卫生管理局:1992年11月设置。1994年12月撤销,另成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物资局:1993年12月筹建,1995年6月正式设置。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1994年12月设置。
  矿产资源管理局:1995年7月设置。
  北京联络处:1995年9月设置。
  旅游局:1996年3月设置。
  经济贸易委员会:1996年9月设置。
  市场管理局:1996年9月设置。1998年2月更名为市场建设服务局。
  农村工作办公室:1997年9月设置。
  市场建设服务局:1998年2月设置。
  利用外资办公室:1998年3月设置。
  机关事务管理局:1998年3月设置。
  房改办公室:1998年3月设置。1999年8月与房产局合署办公。
  房产局:1999年8月设置,与房改办公室合署办公。
  烟草专卖局:2000年9月设置。
  施政方式区政府全体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区长助理、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职领导组成,各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由区长或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召集和主持。必要时,吸收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副职领导列席,并视需要邀请中共浔阳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人民武装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区委有关部门和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及无党派代表人士列席。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区委的指示、决定及工作部署;决定、部署和报告区政府重要工作;通报全区政治、经济情况,协调各部门工作;讨论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及按法律规定需要由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事项。
  区政府常务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区长助理、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组成,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武装部部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会议由区长或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召集和主持,每月召开1 -2次。根据会议内容,吸收有关部门或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参加,并视需要邀请中共浔阳区委、区政协领导、区委有关部门和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及无党派代表人士列席。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区委的指示、决定、重要会议精神;分析形势,互通情况,总结工作,讨论决定区人民政府工作的重要问题;讨论决定报请市人民政府和区委审定的重要事项;讨论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以及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下发的规章;讨论决定区人民政府的重要文件以及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请示的重要事项;准备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议题;听取区人民政府各部门重要工作情况汇报。
  区长办公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区长助理组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由区长或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召集,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内容:传达、贯彻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召开的、需要在全区或相当范围内执行的工作会议精神;讨论决定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事项;研究决定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中事关全局、需要统筹安排的重要事项;研究通过以区人民政府名义表彰的事项;研究需要区长办公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由区人民政府中共党组成员组成,由党组书记召集,可邀请不是政府党组成员的副区长、人大常委会、人武部党员领导、有关单位和街道的负责人列席会议,每月召开1次。会议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中共九江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区委的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讨论需报请区委审定的重要事项。内容包括: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预决算草案、重大改革方案、对外开放重大举措、重大建设项目安排、预算外重大经费使用等重要问题、讨论已经区委常委会决定的区政府管理的干部人事任免及奖惩等事项。

知识出处

浔阳区志

《浔阳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从实事求是原则出发,广泛采集资料,慎重取舍,去伪存真,精心编纂而成。志书涉及内容广博,包含丰富的历史资料,记载了浔阳千百年来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不仅为浔阳今后的发展进步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也为九江人及各方有识之士了解浔阳、认识浔阳、投资浔阳、传承历史提供真实与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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