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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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浔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96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23
页数: 12
摘要: 1949年6月4日,九江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隶属江西省人民政府,并由省人民政府任命张同钰为市长、冯安国为副市长。机关设在九江市延支山路19号。8月,原市长张同钰调省工作,省人民政府任命九江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史梓铭兼任九江市人民政府市长。同年9月,九江市人民政府改隶九江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史梓铭不再兼任市长,冯安国任市长。
关键词: 国家行政机关 人民政府

内容

1949年6月4日,九江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隶属江西省人民政府,并由省人民政府任命张同钰为市长、冯安国为副市长。机关设在九江市延支山路19号。8月,原市长张同钰调省工作,省人民政府任命九江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史梓铭兼任九江市人民政府市长。同年9月,九江市人民政府改隶九江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史梓铭不再兼任市长,冯安国任市长。
  1950年7月,九江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本届九江市人民政府,冯安国为市长、许杰夫为副市长,委员15名。1952年8月,冯安国调地区工作,姚少诗接任市长。
  1952年9月,九江市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本届市人民政府,姚少诗为市长、王明轩为副市长,委员15名。 1953年5月,姚少诗调动工作,王明轩接任市长。7月,增补卢永江为副市长。
  1954年1月,九江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本届市人民政府,王明轩为市长,卢永江、许杰夫为副市长,委员22名。
  [=此处为表格(1949 - 1955年九江市人民政府领导人)=] 九江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秘书科:1949年6月设置。1954年撤,改设秘书室。
  公安局:1949年6月设置。
  财政科:1949年6月设置。
  市人民银行:1949年6月设置。1950年改称人民银行九江支行。
  税务局:1949年6月设置。
  工商局:1949年6月设置。1953年改为工商科。1954年恢复局建。
  教育科:1949年6月设置。1950建年改为文化教育科。
  民政科:1949年6月设置。
  劳动局:1950年设置。1953年改为劳动科。
  财政经济委员会:1950年设置。
  合作科:1950年设置。1954年改为手工业管理科。
  城市建设科:1950年设置。
  卫生科:1950年设置。
  文化教育科:1950年设置。
  人民银行九江支行:1950年设置。
  人事科:1951年设置。
  九江市邮电局:1952年1月设置。
  统计科:1953年设置。
  粮食局:1953年设置。
  劳动科:1953年设置。
  工商科:1953年设置。1954年撤销。
  工业科:1954年设置。
  房地产管理科:1954年设置。
  体育运动委员会:1954年设置。
  手工业联社:1954年设置。
  秘书室:1954年设置。
  手工业管理科:1954年设置。
  商业局:1954年设置。
  第二节九江市人民委员会 1955年3月,九江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之规定,改市人民政府为市人民委员会。并选举产生九江市第一届人民委员会,卢永江为市长,陈兴湘为第一副市长,许杰夫为第二副市长,委员12名。
  1956年12月,九江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市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卢永江为市长,张赋杰、许杰夫、胡继昌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副市长,委员15名。
  1958年5月,九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市第三届人民委员会,卢永江为市长,张斌杰、胡继昌、冯步亨为副市长,委员15名。
  根据省人委决定,1959年1月,召开九江市人委和九江县人委全体委员联席(扩大)会议,经讨论通过,实行市、县合并,称九江市人民委员会。同年1月,召开九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增选张闻达、聂济淼为副市长。1960年4月召开九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增选佟长志为副市长。12月,增补郭玉祥为副市长。
  1961年2月,九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市第四届人民委员会,卢永江为市长,张斌杰、佟长志、冯步亨、郭玉祥为副市长,委员28名。
  1961年9月20日,根据中共江西省委与中共九江地委指示,市、县分治,恢复原九江市、九江县。
  1961年9月,九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增选钟鼎、聂志鹏为副市长。
  1963年9月,九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市第五届人民委员会,卢永江为市长,张斌杰、钟鼎、冯步亨、张志远为副市长,委员19名。1965年9月,卢永江调地委工作,刘雨松接任市长。并先后增补聂志鹏、于耕野、王越为副市长。
  1965年11月,九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市第六届人民委员会,刘雨松为市长,钟鼎、王越、张志远、冯步亨、聂志鹏、于耕野为副市长,委员20名。
  [=此处为表格(1955 - 1966年九江市人民委员会领导人)=] 九江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机构办公室:1955年由前人民政府秘书室改设。
  计划委员会:1955年由前市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改设。1958年改为财经计划委员会。1965年恢复。
  农产品采购局:1956年设置。1957年撤销。
  房地产管理局:1956年由前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科改设,1960年撤销。1961年恢复。
  财政局:1956年由前市人民政府财政科改设,1958年与税务局合并。1962年重设。
  城市建设局:1956年设置。
  工业局:1956年。由前市人民政府工业科改设。1957年改设为工业交通局。1961年将原轻工业局改设工业局。
  卫生局:1956年由前市人民政府卫生科改设。
  民政局:1956年由前市人民政府民政科改设。
  文化教育局:1956年由前市人民政府文化教育科改设。1960年分设为文化局与教育局。1962年恢复。
  手工业管理局:1956年由前市人民政府手工业管理科改设。1957年撤销。1959年恢复。
  1960年公社工业局成立后撤销。1962年恢复。
  监察局:1957年设置。1958年与人事局合并。
  人事局:1957年设置。1958年与监察局合并。1964年恢复。
  商业管理局:1957年由前市人民政府商业局改设。1963年商业局成立后撤销。
  工业交通局:1957年设置。1959年撤销。1962年恢复。
  煤炭化工局:1958年设置。1959年撤销。
  冶金机械局:1958年设置。1959年重工业局成立后撤销。
  科学工作委员会:1958年设置。1964年改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后撤销。
  人事监察局:1958年人事局、监察局合并后设。1964年撤销。
  财政税务局:1958年设置。1962年撤销。
  财经计划委员会:1958年设置。1965年撤销。
  交通局:1959年设置。1962年撤销。
  农业局:1959年设置。1961年撤销。
  农林垦殖局:1959年设置。
  水利电力局:1959年设置。1961年撤销。
  水产局:1959年设置。1961年撤销。
  人民银行九江市支行:1957年设置。1959年重设。
  九江专员公署邮电局:1959年由市邮电局升格。
  重工业局:1959年设置。1960年撤销。
  轻工业局:1959年设置。1961年改为工业局。
  农业机械局:1960年设置。1961年撤销。
  文化局:1960年设置。1961年撤销。
  教育局:1960年设置。1962年撤销。
  公社工业局:1960年设置。1962年撤销。
  农业水利局:1961年设置。
  手工业联社:1961年设置。
  统计局:1962年设置。
  税务局:1962年设置。
  供销合作社:1963年设置。
  物资局:1963年设置。1964年撤销。
  财贸办公室:1963年设置。1965年撤销。
  商业局:1963年设置。
  工商行政管理局:1964年设置。
  经济委员会:1964年设置。
  科学技术委员会:1964年设置。
  第三节九江市革命委员会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由于动乱,九江市第六届人民委员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1967年2月,在全国范围的“全面夺权”的影响下,九江市人民委员会被“造反派”组织非法夺权。同年3月,经九江地区革命生产临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以九江市人民武装部领导人为首的,有领导干部和群众代表参加的九江市革命生产临时委员会。
  1968年3月15日,经九江专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批准,成立九江市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4月10日,经省革委会批准,正式成立九江市革命委员会。市革委会领导人在成立大会上宣布:“前九江市委、市人委的党、政、财、文一切大权统归九江市革命委员会”。
  九江市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革委会)是军、干、群三结合的临时权力机构,由委员79名,常委15名组成。九江军分区副政委钟光为市革委会主任,九江市人武部部长卢庆华、政委邬家龙和领导干部李树田、钟鼎任副主任。
  1969年1月,钟光军内调动工作,省革命委员会批准,王泽民接任市革委会主任。1969年4月,卢庆华、邬家龙军内调动工作。5月增补徐良(6014部队政治部主任)、蒋时新(群众代表)为市革委会副主任。
  1970年1月,增补王耀庭(市人武部部长)为市革委会副主任。 1971年2月,王泽民调地区工作,钟鼎离职休息,李树田任革委会主任,牟景和任副主任。
  1972年3月,孙文泮任市革委会主任,李树田调地区工作。10月增补姜波为副主任。12月徐良军内调动工作。
  1973年2月,张俊宸任市革委会主任,王佐良、高俊峰任副主任。孙文泮、王耀庭调动工作。5月、10月和11月,分别增补蔡绍玉、孟希平、张廷生为副主任。
  1975年9月张俊宸调萍乡工作,暂由姜波主持市革委会工作。5月孟希平调动工作。4月和11月增补高德、郑志堂和沈孝渭为市革委会副主任。
  1976年1月,增补孙树森为市革委会副主任,主持市革委会工作。沈孝渭调动工作。5月,牟景和病故。
  在中央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九江市革委会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和调整。
  1977年8月,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李珂兼任市革委会主任,夏浙炳任副主任;孙树森调地区工作。经地委批准,蒋时新在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斗争中被隔离审查(后免职)。
  1978年8月,高俊峰调动工作。10月,增补吴金才为市革委会副主任。
  1979年4月,增补聂志鹏、石道达为副主任。8月,李珂调德兴县工作,由吴金才主持市革委会工作。10月,张廷生调动工作。
  [=此处为表格(1968 - 1980年九江市革命委员会领导人)=] 九江市革命委员会工作机构办公室:1968年4月设置。
  政治部:1968年4月设置。1978年11月撤销。
  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1968年4月设置。
  1978年11月撤销。
  保卫部:1968年4月设置。
  办事组:1968年4月设置。
  编制组:1968年4月设置。
  内务组:1968年4月设置。
  总务组:1968年4月设置。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1968年4月设置。
  秘书组:1968年4月设置。
  宣传组:1968年4月设置。
  组织组:1968年4月设置。
  教育组:1968年4月设置。
  文化组:1968年4月设置。
  群工组:1968年4月设置。
  监察组:1968年4月设置。
  审干组:1968年4月设置。
  党校:1968年4月设置。
  体委:1968年4月设置。
  计划组:1968年4月设置。
  物价委员会:1968年4月设置。
  审判组:1968年4月设置。
  政保组:1968年4月设置。
  治保组:1968年4月设置。
  人民银行九江市支行:1968年4月恢复。
  供销合作社:1968年4月恢复。1970年并人商业局。1979年重设。
  粮食局:1968年4月恢复。1970年并人商业局。1973年恢复。
  城市建设公司:1968年4月恢复。1970年设城市建设局后撤销。
  手工业管理局:1968年4月恢复。1979年设置二轻工业局后撤销。
  人防办公室:1969年设置。不久与九江地区人防办合并为九江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1974年恢复。
  财政税务处:1969年设置,后与人行九江市支行合并成立财政金融局。
  交通局:1970年设置。1972年改称交通管理局。
  劳动局:1970年设置。
  物资局:1970年设置。
  卫生局:1970年设置。
  商业局:1970年设置。
  财政局:1973年设置。
  体育运动委员会:1970年设置。1973年并入九江地区体委。1974年恢复。
  城市建设局:1970年设置。
  农业局:1971年设置。
  工业局:1971年设置。1972年改称工业管理局。
  房地产管理局:1972年设置。
  工商行政管理局:1972年设置。
  税务局:1972年设置。
  工业管理局:1972年设置。1979年撤销。
  交通管理局:1972年设置。
  民政局:1973年设置。
  教育局:1973年设置。
  公安局:1973年设置。
  外事办公室:1974年设置。1976年设外事科后撤销。1978年恢复。
  建行九江市办事处:1976年设置。
  外事科:1976年设置。1978年撤销。
  环境保护办公室:1977年增设。1978年撤销。
  农业机械局:1978年增设。
  水利电力局:1978年增设。
  社队企业管理局:1978年增设。
  纺织工业局:1978年增设。
  计划委员会:1978年增设。
  基本建设委员会:1978年增设。
  财贸办公室:1978年增设。
  农林办公室:1978年增设,同年设农林局撤销。
  工业交通办公室:1978年增设。
  文化局:1978年增设。
  农林局:1978年设。
  环境保护局:1978年设。
  科学技术委员会:1979年增设。
  机械工业局:1979年增设。
  轻化工业局:1979年增设。
  水产局:1979年增设。
  二轻工业局:1979年设置。
  第四节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政府 1980年5月20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九江市浔阳区,为县级建制。6月17日,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代区长王文敬。1981年4月,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区人民政府领导人。
  [=此处为表格(1981 - 2011年浔阳区人民政府领导人)=] [=此处为表格=] 浔阳区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办公室:1980年6月设立,同中共浔阳区委办公室合署办公。1982年4月,与区委办公室分开单设。
  劳动局:1980年5月设置。1984年2月与人事局合并为劳动人事局后撤销。
  人事局:1980年5月设置。1984年2月与劳动局合并为劳动人事局后撤销。
  城市建设管理局:1980年5月设置。1984年2月更名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局。
  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分局:1980年5月筹建,同年9月正式设置。
  街道企业局:1980年5月设置。
  卫生局:1980年5月设置。
  文化教育局:1980年8月设置。
  计划委员会:1980年12月设置,1981年11月改为经济计划委员会。1996年9月,经济计划委员会撤销后恢复。
  财政局:1981年1月设置。
  工商局:1981年1月设置。1993年10月,工商局一分为二。其直属分局交由九江市工商局管辖。 民政局:1981年1月设置。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1981年4月设置。 经济计划委员会:1981年11月设置,1996年9月撤销。
  体委:1981年11月18日设置。
  计划生育办公室:1981年12月设置,1984年2月改设为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轻局:1982年1月设置,与街道企业局合署办公。
  统计局:1982年12月设置。1984年,同经济计划委员会合署办公。1997年恢复单设。
  司法局:1984年2月设置。
  审计局:1984年2月设置。
  商业局:1984年2月设置。
  物价局:1984年2月设置。
  计划生育委员会:1984年2月设置。
  科学技术委员会:1984年2月设置。
  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1984年7月设置。
  1989年9月更名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办公室。
  老龄工作委员会:1986年5月设置。
  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86年11月设置,与对外经济协作办公室合署办公。1997年改为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
  人民防空办公室:1986年11月设置。
  九江市城市管理大队:1987年7月设置。1989年9月更名为九江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监察局:1988年2月设置。1993年6月与中共浔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土地利用管理局:1988年2月设置。
  烟草专卖所:1989年2月设置。2000年9月,改为烟草专卖局。
  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办公室:1989年9月设置。1995年3月撤销。
  九江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1989年9月由九江市城市管理大队更名。1994年12月撤销。1997年11月恢复。
  档案局:1990年3月设置,与区档案馆合署力、公。
  环境卫生管理局:1992年11月设置。1994年12月撤销,另成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物资局:1993年12月筹建,1995年6月正式设置。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1994年12月设置。
  矿产资源管理局:1995年7月设置。
  北京联络处:1995年9月设置。
  旅游局:1996年3月设置。
  经济贸易委员会:1996年9月设置。
  市场管理局:1996年9月设置。1998年2月更名为市场建设服务局。
  农村工作办公室:1997年9月设置。
  市场建设服务局:1998年2月设置。
  利用外资办公室:1998年3月设置。
  机关事务管理局:1998年3月设置。
  房改办公室:1998年3月设置。1999年8月与房产局合署办公。
  房产局:1999年8月设置,与房改办公室合署办公。
  烟草专卖局:2000年9月设置。
  施政方式区政府全体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区长助理、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职领导组成,各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由区长或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召集和主持。必要时,吸收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副职领导列席,并视需要邀请中共浔阳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人民武装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区委有关部门和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及无党派代表人士列席。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区委的指示、决定及工作部署;决定、部署和报告区政府重要工作;通报全区政治、经济情况,协调各部门工作;讨论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及按法律规定需要由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事项。
  区政府常务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区长助理、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组成,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武装部部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会议由区长或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召集和主持,每月召开1 -2次。根据会议内容,吸收有关部门或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参加,并视需要邀请中共浔阳区委、区政协领导、区委有关部门和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及无党派代表人士列席。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区委的指示、决定、重要会议精神;分析形势,互通情况,总结工作,讨论决定区人民政府工作的重要问题;讨论决定报请市人民政府和区委审定的重要事项;讨论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以及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下发的规章;讨论决定区人民政府的重要文件以及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请示的重要事项;准备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议题;听取区人民政府各部门重要工作情况汇报。
  区长办公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区长助理组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由区长或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召集,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内容:传达、贯彻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召开的、需要在全区或相当范围内执行的工作会议精神;讨论决定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事项;研究决定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中事关全局、需要统筹安排的重要事项;研究通过以区人民政府名义表彰的事项;研究需要区长办公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由区人民政府中共党组成员组成,由党组书记召集,可邀请不是政府党组成员的副区长、人大常委会、人武部党员领导、有关单位和街道的负责人列席会议,每月召开1次。会议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中共九江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区委的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讨论需报请区委审定的重要事项。内容包括: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预决算草案、重大改革方案、对外开放重大举措、重大建设项目安排、预算外重大经费使用等重要问题、讨论已经区委常委会决定的区政府管理的干部人事任免及奖惩等事项。
  第五节基层政权浔阳镇公所浔阳辖区前身为九江县属特种甲级镇。1946年初,由柴桑、湓浦、鼓楼、甘棠4小镇合并而成。1947年列为江西省整理户政保甲示范镇。镇公所设柴桑支路,全镇面积15平方千米,即东至仁中,南至九莲,西至永安,北至湖北省黄梅县小池口。下辖40保、605甲、14 361户、134681人。1949年5月前,据国民党宪警联合督察处户口管制组清查公布,全镇常住户口13 390户,59 315人;仍辖40保、423甲。大保辖1 300户,小保辖80户;大甲辖100户,小甲辖10余户。镇公所内置镇长1人、副镇长1人、干事4人、事务员1人、书记2人、公役9人。因系户政示范镇,人员除镇公所设置户籍干事及助理干事外,每3保另增配户籍事务员1人。
  人民区公所 1949年5月17日浔城解放,6月4日成立九江市。因支前任务繁重,对旧保甲组织和人员,本着利用改造原则,予以保留。9月,始整顿保甲,9月10日,经九江专署批准,撤浔阳镇公所,建立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甘棠、湓浦、滨兴3个人民区公所,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区的设置范围是,甘棠区,东至大东门,西至市府南北路,北至长江岸,南至甘棠南路南端以北的环城路及九江第一中学一带;湓浦区,东至市府南北路,西至龙开河岸,北至长江岸,东南至环城路南端,西南至庐山路南端的福星桥;滨兴区,由龙开河东岸庐山路南端福星桥起向南至九江县属莲花乡界及龙开河西岸市区所属的全部地带。各区置区长1人,干事4-5人,通讯员(勤杂)1人。区下保甲设置,经撤并调整后,共32保、497甲。其中:甘棠11保,141甲;湓浦17保,219甲;滨兴4保,137甲;并由民选保甲长,条件未成熟的,先由所在区公所指定负责人。
  派出所 1950年3月,根据市各界人民首次代表会议《关于废除旧的保甲制,建立新的人民基层政权的决议》,在全面清查城区户口的基础上,明令废除保甲制,撤销甘棠、湓浦、滨兴3个区公所,加强并增设1-9个序数派出所,实行警政合一。其中:甘棠1-3派出所,湓浦4-6派出所,滨兴7 -9派出所。各所设民政干事1人,办理所属范围内的民政事务。所下设居民组,全城有居民组298个。除9派出所设16组,其他平均为33组。每组居民户50 - 60户,设正副组长,共594人,其中:男290人、女304人。居民组协助派出所向市民宣传政府的各项政策、法令,督促本组居民贯彻执行;协助派出所进行防特、防盗匪等破坏活动及取缔违禁事项和户口管理;督促本组居民进行经常性的卫生清扫;组织教育居民进行劳动生产;召开居民大会学习时事政策和传达政府下达的任务;向上级组织反映居民的意见与要求。
  街政府 1951年街道民主建政时,将9个派出所合并成立3个区人民政府。即一区滨兴,二区湓浦,三区甘棠。区下设1 -9个序数街政府,其中:一区辖7、8、9街,二区辖1、5、6街,三区辖2、3、4街。在街政府成立条件尚未具备前,曾在各区设立中心组,作临时性机构。中心组数一区8个,二区13个,三区11个。每中心组辖居民组10个。条件成熟后乃撤销中心组,正式成立街政府,选举正、副街长,另配民政、文教、文书各1人。 区公所1953年初,街道民主改革结束后,将3个区人民政府试改区公所,作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区公所下设1—14个序数街政府,街为基层一级政权。后经实践,街一级政权不能适应城市人口居住集中的特点,经市四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定,按《城市基层政权组织法》规定,将3个区公所和14个街政府撤销,改为1-6个序数街公所,作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街公所驻地,一街设东门义务小学内,二街设双峰路10号,三街设大中路745号,四街设丁官路11号,五街设桥西前纬路13号,六街设二马路98号。同时,为加强对水上船户管理,增设九江市水上区公所。
  街道办事处 1955年,市人民政府改市人民委员会,对基层组织作相应调整。将1 -6个街公所改为街道办事处。按所在地命名,称八角石街、双峰街、环城街、湓浦街、滨兴街、官牌夹街。街设办事处,加上水上办事处共7个办事处,仍为市人民委员会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主要办理市人民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居民事项,指导开展居民委员会工作,反映居民意见和要求。各办事处设正副主任各1人,专职干事3 -7人(内有做妇女工作干部1人),均由市人民委员会委派。1956年精简机构中,6个街道办事撤并为3个街道办事处,即将八角石、双峰合并为甘棠办事处,撤环城为湓浦办事处,撤官牌夹为滨兴街道办事处,加水上办事处共4个街道办事处。为解决基层工作出现忙乱分散现象,根据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克服街道工作忙乱现象的决定”,对街道居民组织作进一步整顿。根据需要,在各街道办事处内,设民政优抚、治安保卫、文教卫生、人民调解,以及财粮、妇女等6个经常性的工作委员会,每会3 -5人,由部分基层干部兼任,并吸收居民中的积极分子参加。
  1960年5月,街道办事处撤销,改设城市人民公社。
  1980年,浔阳区成立。1984年,人民公社建置撤销,恢复街道办事处,时,全区有甘棠、湓浦、白水湖、金鸡坡、十里铺、滨兴6个街道办事处,为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1992年,增设人民路、西二路2街道办事处,撤销十里铺街道办事处。1995年,西二路街道办事处更名向阳街道办事处。至2011年,全区辖甘棠、湓浦、白水湖、金鸡坡、人民路、滨兴、向阳7街道办事处,其中,滨兴、向阳2街道办事处由经济开发区代管。
  城市人民公社 1958年始实行人民公社化。1959年1月,九江县并人九江市,并入后的市区基层政权有城区3个街道办事处和水上办事处以及九江县调整过来的江洲、大桥、港口、新港、赛城湖等10个人民公社。1960年5月,街道办事处亦改为人民公社,居委会改为分社。成为最基层人民政府。当时,市区有城市公社3个,水上公社1个,农业公社10个,城市分社27个。公社设管理委员会,有主任1人,副主任2-3人,职能机构设办公室和治安、武装、民政福利、文教卫生、财贸粮食、生产建设6个经常性委员会。常设机构设秘书、组织、宣传和党的监察委员会及妇联、团委。
  人员编制,市区公社61人。1961年3月,精简人员机构,撤销公社党委和管理委员会所属职能部门。党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2 -4人,保留并加强监察委员会,配组织、宣传、秘书(兼办公室主任)各1人,管理党群工作若干人。管委会保留6个经常性委员会和办公室,既属管委会工作部门,也属党委工作部门。市区公社由61人减至43人。同年9月,九江县、市分置后,市区基层组织仍辖甘棠、湓浦、滨兴3个街道公社,另增市郊十里公社。
  1968年,成立革命委员会,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公社革命委员会。甘棠、湓浦、滨兴分别更名东方红、太阳升、红光公社,直至1977年革命委员会撤销,始复原称。1970年,为建立工业后方基地,经九江地区革委会批准,将九江县新港、大桥2公社所辖红旗、东风、五里、南湖、太阳5个大队划归九江市辖,成立前进公社。1972年,将工农兵公社(原十里公社)所辖的水产大队升为水产公社。1973年为加强对新工业区居民管理,增设十里、白水湖2个街道公社。1977年公社革委会撤销,恢复原公社管理委员会体制。1978年市区除街道外,共辖6个农业公社。
  1984年4月,地辖九江市升省辖市,浔阳辖甘棠、湓浦、滨兴、十里、白水湖、金鸡坡6个街道公社。为加强街道工作,街道内又增设片区。组织结构为街道一片区一居委会一居民组。原则上1个片区辖5 -6个居委会。金鸡坡街道,因地处城乡结合部,除居委会外,另有部分农业生产队。

知识出处

浔阳区志

《浔阳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从实事求是原则出发,广泛采集资料,慎重取舍,去伪存真,精心编纂而成。志书涉及内容广博,包含丰富的历史资料,记载了浔阳千百年来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不仅为浔阳今后的发展进步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也为九江人及各方有识之士了解浔阳、认识浔阳、投资浔阳、传承历史提供真实与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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