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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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浔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941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2
页数: 16
摘要: 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选举根据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的《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规定,地辖九江市先后举行4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选举。
关键词: 人民代表大会 会议

内容

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选举根据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的《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规定,地辖九江市先后举行4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选举。
  《九江市各界人民代表会}义试行组织条例(草案)》规定:代表资格是“凡反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赞同共同纲领,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之公民,除患精神病及被剥夺公民权者外,不分民族和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均可当选为代表”。代表的产生,采取协商选举的办法,参加会议的单位及代表名额分配,由市军管会、市人民政府和上届协商委员会共同商定。
  第一届第一次会议代表65人,均系聘请或邀请。 第二届第一次会议代表137人,其中选举的占80. 4%、推荐的占15. 3%、特邀的占4.3%。
  第三届第一次会议代表187人,其中选举的占78. 07%,推荐的占18.19%、特邀的占3.74%。 第四届第一次会议代表200人,其中选举的占90%、特邀的占10%。
  [=此处为表格(一至四届九江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构成情况)=] 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1953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公布之后,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至三届代表由市区各街道各族人民用普选方法进行。第四至六届行政区域扩大,增设部分农村基层政权机构代表,一部分由城市街道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一部分由乡镇选民直接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然后由乡(镇)人民代表选举。
  第一届市人民代表选举:1953年7月开始,10月上旬完成。根据当年普选实施计划记载,成立选举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制订计划,训练干部,先在一个居民委员会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市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深入宣传,划分选区,进行人口调查和选民登记;第二阶段,酝酿提出候选人,校正人口;第三阶段,各选区召开选民大会选举代表。选民称这是“从未有过的大喜事”。全市参加投票选举选民占选民总数94. 76%,妇女参选率为92.3%。直接选举产生125名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届市人民代表选举:1956年7月下旬开始,8月19日在全市铺开,9月24日(包括水上选区)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首先成立选举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以街道为单位组建6个选举工作队,水上和兴中纱厂成立2个选举工作组,划分63个选区,每个选区平均l 140人;各街道组织l 067个宣传访问队开展宣传,同时进行选民登记,成立选民资格审查小组,酝酿代表候选人;采取有领导的联合提名和选民提名结合的方式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分选区设立投票站,无记名投票选举。当时全市(地辖市)总人口71 829人,18周岁以上人口42 129人,其中有选举权41 991人,占总人口58. 4%,占18周岁以上人口99. 57%。全市陆地有选民37 959人参加投票,占陆地选民总数91.01%;妇女参选率为94. 5%,直接选举产生141名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届市人民代表选举:1958年3月14日开始,3月23日在全市铺开,4月19日(包括水上、铁路选区)完成。成立市选举委员会及办事机构,制订选举实施计划,其步骤做法与第二届大体相同,分三阶段进行,增设流动票箱。当时全市总人口74 062人,18周岁以上人口42 533人。其中:有选举权的42 249人,占总人数57. 04%,占18周岁以上人口99. 34%;有41 002名选民参加投票,占选民总数97. 04%,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129名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四届市人民代表选举:1960年10月下旬开始,1961年1月完成。换届选举是九江市与九江县于1959年1月22日合并,并实现人民公社化后的一次选举。在成立市选举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之后,11个乡、镇也依法相继成立选举委员会,制订选举工作实施计划,开展广泛宣传。全市划分902个选区,进行选民登记,“三级审查”选民资格,三榜定案;代表候选人的提名,采取领导提名和选民提名相结合方式进行,经过充分酝酿,选民小组通过,再召开选民大会,由代表候选人自我介绍,倾听群众意见,取得同意后,公布代表候选人正式名单。当时全市总人口305 136人,18周岁以上人口177 112人,其中有选举权的174 352人,占总人口57. 1%,占18周岁以上人口98. 45%;参加选举的选民147 027人,占参选选民总数93. 5%。选举产生250名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五届市人民代表选举:1963年2月25日开始,4月上旬完成,成立选举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所辖1个乡即十里乡成立乡选举委员会(九江县于1961年9月20日恢复建制,乡镇减少)。选举工作分四步进行。市区以居民委员会为单位,十里乡以生产大队为单位划设选区,机关、厂矿、企业、学校等单位,人数达到1 000人左右能够产生1名代表的划为1个选区,在户口普查基础上,进行选民登记。成立58个选民资格审查小组,进行选民资格审查,全市总人口102 400人,年满18周岁并有选举权的56 115人,占全市总人口数54.8%。采取有领导的联合提名和选民提名相结合方式提出代表候选人,经充分酝酿后,公布代表候选人正式名单,投票选举124人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六届市人民代表选举:1965年6月上旬开始,7月14日成立市选举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10月4日在全市铺开,10月29日完成。是年,省人民政府决定,庐山镇及海会、莲花、赛阳乡本届的基层选举工作划归市领导。连同市辖十里乡在内,共5个乡、镇相继成立选举委员会,庐山、十里片区各成立1个选举工作队。选举工作分五步进行。时,全市人口175 394人,经70个选民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单位选区由单位负责审查),年满18周岁以上人口中有选举权的93 432人,占全市总人口53. 27%;参选选民87 321人,占选民总数的93. 46%,其中市区参选选民64 343人,占市区选民总数97. 21%。5个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也相继直接选举产生,共425名。10月29日前,各乡、镇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全市65个选区直接选举和5个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150人当选为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此处为表格(一至六届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构成情况)=] 说明:此表以每届第一次会议代表构成情况统计。
  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第一届区人民代表选举:1980年12月底开始,1981年3月底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过组织准备、宣传发动、反复酝酿、民主协商,选出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名。
  第二届区人民代表选举:1984年4月开始,到1984年7月结束,共选出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60名。其中工农代表39名,占代表总数15%;干部代表68名,占代表总数26%;知识分子、科技人员代表28名,占代表总数的10. 7%;居民和基层干部代表101名,占代表总数38. 8%;解放军代表7名,占代表总数2. 6%;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归侨、台胞代表II名,占代表总数4.20-/0;少数民族、宗教代表6名,占代表总数2. 30-/0。在代表总数中,共产党员代表171名,占代表总数65.7%;非党代表89名,占代表总数34. 3%;妇女代表125名,占代表总数48%;青年代表37名,占代表总数14%。从文化程度来看,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代表有32名,占代表总数12.3%;中专、高中文化程度代表有57名,占代表总数22%。从年龄来看,35岁以下代表37名,占代表总数14%;18岁-55岁代表146名,占代表总数56%;56岁以上代表77名,占代表总数30%,代表中年龄最大72岁,年龄最小18岁。
  第三届区人民代表选举:1987年2月中旬开始,到6月初结束,经过“组织准备、思想发动,选民登记、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三个阶段,选出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55名。
  第四届区人民代表选举:1989年12月下旬开始,到1990年4月初结束,共选出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27名。其中干部代表103名,占45. 4%;生产第一线工农及其他代表118名,占5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6名,占2.6%。代表中,中共党员代表165名,占72. 7%;无党派民主人士代表55名,占24.2%;各民主党派代表7名,占3. 1%;少数民族代表4名,占1.76%;妇女代表89名,占39. 2%;中青年代表159名,占70%。代表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52名,占22.9%;高中(含中专)60名,占26. 4%,初中及其以下115名,占50. 7%。代表中年龄最大72岁,最小25岁,平均49岁。
  第五届区人民代表选举:1992年10月初开始,到12月底结束,选举出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36名。
  第六届区人民代表选举:1997年11月初开始,到1998年1月初结束,选出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69名。其中:工农代表66名,占39%;干部代表98名,占58%;军队代表5名,占3%;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24名,占14. 2%;妇女代表50名,占29. 6%。45岁以下中青年代表64名,占37. 9%。代表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86名,占51%;具有中专、高中文化程度37名,占22%。
  第七届区人民代表选举:2002年1月8日开始,到2002年12月28日结束,选出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69名。其中:工农代表54名,占31. 95%;干部代表109名,占64.5%;军队代表6名,占3. 55%;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16名,占9.5%;妇女代表38名,占22. 5%。45岁以下中青年代表86名,占50. 9%。代表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28名,占75. 7%。
  第八届区人民代表选举:2006年11月开始至2007年1月底结束,选出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66名。其中:工人代表51名,占30. 720-/0;农民代表12名,占7. 23%;知识分子代表12名,占7.23%;干部代表76名,占45. 78%;居民代表12名,占7. 23%;解放军代表3名,占1.81%。在代表中,中共党员137名,占82. 53%;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代表29名,占17. 47%;妇女代表39名,占23. 49%;少数民族代表1名,占0.6%。
  第二节九江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1949年解放初期,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14条规定,在普选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召开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如下职权:听取与审查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审查与通过市人民政府的预决算;建议与决议有关市政府的兴革事宜;向人民传达解释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案,并协助人民政府动员人民推行之;选举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委员,组成市人民政府委员会。
  会议于1949年10月17 - 20日举行,参加会议的65名代表均系聘(邀)请。中心议题:恢复与发展工商业,维护社会治安,开展新民主主义文化教育。中共九江市委委员、组织部部长苏求实致开幕词,中共九江地委书记陈化铮到会讲话,市委书记白耀卿作《关于今后工作方针与任务》的报告,市长冯安国代表市军管会和市人民政府作《九江市四个月来接管与市政工作报告》。到会代表认真讨论,通过了上述报告。会议收到90件提案,交代表讨论后作出了10项决议:工商合作集资下乡采购土产,推销产品以及沟通与各大城市贸易关系;根据可能条件恢复、扩大及新建工厂案;根据共同纲领及九江实际情况解决劳资争议案;切实贯彻江西省教育改革方案;开展社会教育事业以提高群众政治文化水平案;加强冬防维持城市治安案;怀孕职业妇女的工作生活保障及生产优待案;组织妇联会提高妇女政治地位,引导参加生产建设案等。闭幕时,大会向毛泽东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发了致敬电。
  第二次会议:1950年1月16日举行,历时3天,出席代表109人,会议听取与讨论通过中共九江市委书记白耀卿《半年来基本情况与今后任务》报告,市长冯安国《关于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案三个月来的实施情况报告》。会议收到126件提案,通过11项议案和11项建议案,其中包括成立工商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公债推销委员会和恢复九江市长江南北轮渡等。会议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的《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的规定,讨论决定成立九江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公债推荐委员会和恢复九江市长江南北轮渡等。会议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的《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的规定,讨论决定成立九江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选举冯安国为主席,许杰夫为副主席,白耀卿等12人为委员,张济川等2人为候补委员。经协商委员会推定,郑丹为秘书长。
  第三次会议:1950年4月14 - 15日举行,原定代表106名,实有103名代表出席会议。中心议题是税收问题。市长冯安国致开幕词,市委书记白耀卿讲话。听取与讨论通过了市税务局局长孑L子仁作的《一九五O年春季工商业税务报告》,并就完成1950年春季工商业税收作出两项决议。通过协商委员会提出的由孔子仁、朱冰、郑丹、李群化、章渭川5人组成的提案审查委员会名单。提案审查委员会就会议收到的提案进行了综合整理与报告。
  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1950年7月26 - 29日举行。出席代表137人。经呈报上级政府批准,从本届本次会议开始,九江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会前,上届协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推定王泽民等7人组成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市委书记白耀卿作《关于目前形势报告》,俞平作《关于朝鲜军事胜利形势的报告》,专员公署代表、工人代表、妇联代表,民盟代表和特邀代表先后讲话。讨论通过市长冯安国作的《关于九江市一年来施政工作与今后任务的报告》和市工商管理局局长朱冰关于贯彻调整公私关系的发言,讨论《九江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规程》和《九江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组织规程》。通过《九江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委员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会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选举暂行办法》。会议收到代表提案44件,作出5项决议,其中包括决议成立九江市工商业调整研究委员会和税务复议委员会。会议依照《选举暂行办法》,无记名投票选举冯安国为市长,许杰夫为副市长,白耀卿、王泽民等13人为委员,组成该届市人民政府;选举白耀卿为主席,王泽民、郑丹、陈钧生为副主席,冯安国、苏求实等l5人为委员,组成该届协商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1950年12月25 - 27日举行。出席代表141人。大会由主席团主持,主席团成员、市委书记白耀卿主持第一天的会议并致开幕词,指出本次会议是在美帝国主义武装侵略朝鲜、妄图挑起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的中心任务是:动员全市人民积极参加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讨论通过了市长冯安国《三个月来市政工作和今后任务的报告》,协商委员会秘书长郑丹作的《协商委员会工作报告》,公安局局长邹理智作的《关于反动党团特务登记及冬防问题的报告》,募捐寒衣委员会秘书长冯德述作的《关于劝募寒衣总结报告》和工商管理局局长朱冰作的《关于整理摊贩及管理市场》的发言。会议通过《九江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九江市人民政府组织条例》,制定《九江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有会议议事规则》《九江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资格审查规程》《九江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组织规程》。会议审查通过由王泽民、许杰夫、王有光、阎善亭、于培华、俞平、徐上达7人组成市人民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和由王朝俊、朱冰、孔子仁等9人组成提案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会议提出56件提案,并就抗美援朝、支援农村土改、加强冬防、整顿市场、补修龙开河铁桥等12件提案通过相应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1951年3月15 - 16日举行。出席代表141人。中心议题是:总结与研究深入开展抗美援朝工作,贯彻执行工会法及劳保条例,认真执行惩治反革命条例,工商业如何度过清淡季节。市委书记白耀卿致开幕词。会议听取市委宣传部部长王朝俊作的《关于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工作的总结和继续扩大展开的报告》,听取与讨论通过市长冯安国作的《关于上次会议议案和建议案执行情况报告》和《关于今后工作的报告》,劳动局局长王明轩作的《关于工会法的贯彻和劳动保险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银行行长李和荣作的关于银行工作的报告,工商管理局局长朱冰作的关于工商业如何度过清淡季节的发言。通过修正后的《九江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和《九江市各界人民爱国公约》以及4项决议案和11件建议案,到会代表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拥护世界和平理事会的宣言和决议,并都在宣言上签名。
  市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1951年9月7日举行,历时3天。出席代表187人。7日上午举行预备会,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俞平作《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经过的报告》,王朝俊作《关于提案审查综合报告》,然后大会正式开幕。听取并审查通过市长冯安国作的《市人民政府一年来工作报告》(包括1950年度财政决算和1951年度财政概算),市协商委员会副主席郑丹作的《关于协商委员会一年来的会务工作报告》,听取冯安国代表中共九江市委作的《关于本市开展民主改革运动的建议》的报告,市抗美援朝分会秘书长王朝俊作的《关于抗美援朝》的总结报告和工商管理局局长朱冰关于私营企业重估财产的发言。代表提出43件提案,讨论通过《九江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和《九江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会议选举冯安国为市长、许杰夫为副市长、王朝俊等15人为委员,组成本届市人民政府委员会;选举冯安国为主席,王泽民、郑丹、陈钧生为副主席,杨建新等17人为委员,组成本届协商委员会。通过王泽民为主任,王朝俊、郑丹、贾少宇为副主任,冯安国、于培华等26人为委员的本市民主改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第二次会议:1951年12月18 - 20日举行。会议代表183人,出席代表147人。主席团主持会议。中心议题:增产节约、抗美援朝捐献、思想改造、民主改革。冯安国作《增产节约与思想改造运动的报告》,市抗美援朝分会秘书长王朝俊作《抗美援朝捐献总结报告》,市总工会主席、市民主改革委员会主任王泽民作《民主改革运动的报告》,还有宣传和执行婚姻法情况与重估财产方面的报告。会议通过了上述报告,并就成立3个区政府,成立增产节约委员会和市政建设委员会,以及就甘棠湖公园内山顶上建立革命烈士纪念塔等提案作出7项决议。1952年10月20日,省人民政府根据九江市本次会议的建议,批准成立3个区。即第一区滨兴区、第二区湓浦区、第三区甘棠区。
  第三次会议:1952年5月21 - 22日举行。出席代表187人,列席30人。工商界、店员、居民和教育、卫生、宗教界以及妇女、学联等930多人到会听报告。主席团主持会议。中心议题:关于“五反”问题的处理,反对美帝违法进行细菌战和单独对日媾和。会议听取与讨论通过市工商局局长王明轩作的《关于“五反”问题的处理》报告,市总工会主席王泽民作的《关于反对美帝违法进行细菌战的报告》,拥护周恩来外长关于《反对美帝单独对日和约生效的声明》,以及听取市公安局局长郑华关于整顿公安人员旧警察作风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与会代表对美帝在朝鲜战场迫害中国被俘战士,香港英帝政府残害中国香港居民以及非法封闭香港《大公报》等不法行为表示愤慨。会议收到提案14件,建议60件,决议成立九江市禁烟禁毒委员会。
  市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1952年9月23 -26日举行。出席代表200人,列席7人。中心议题:在“三反”、“五反”的基础上,开展爱国增产节约运动,活跃市场;大力推行速成识字法,开展文化建设;选举新一届市人民政府委员会和协商委员会。中共九江市委书记姚少诗致开幕词,市长冯安国作《市人民政府一年来施政工作和今后任务的报告》,市协商委员会副主席郑丹作《一年来协商委员会工作报告》,市财政科科长许长少作《关于一年来财政工作报告》,市工商、劳动局局长王明轩作《关于增产节约、活跃市场、劳动就业和救济工作的报告》,市委宣传部部长黄学海作《关于大力推行速成识字法的报告》,有关方面负责人分别就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婚姻法检查和司法改革等作专题报告,代表讨论与通过了上述报告,作出了相应决议。会议收到提案260件,建议64件。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凡涉及贯彻执行有关政策及人民切身利益的具体事项如成立司法改革委员会、工作守时、开会守时等提案都交大会讨论作了决议。依照本次会议通过的选举办法,无记名投票选举姚少诗为市长,王明轩为副市长,黄学海等15人为委员,组成本届市人民政府委员会;选举姚少诗为主席,杜克鲁、郑丹、万兆彩为副主席,19人为委员组成本届协商委员会;选举冯德述为主任,郑丹为副主任,7人为委员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1953年3月16 - 20日举行,历时5天。出席代表194人(因市东郊划归县管辖,比上次会议减少5名农民代表和1名人武部代表)。会议期间,听取与讨论通过市长姚少诗作的《市人民政府四个月来的工作报告》,副市长王明轩作的《关于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协商委员会副主席郑丹作的《关于市协商会工作总结与今后任务》的报告,市妇联、市卫生科负责人分别就贯彻婚姻法运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作的专题报告。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32件,经归纳分7类59件,并就继续加强抗美援朝斗争,继续贯彻镇压反革命,完成社会改造运动,继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增产节约运动,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等10项提案作出决议。
  第三次会议:1953年8月5-8日举行。出席代表193人,团体和各方面人士300余人旁听会议。在本次会议之前,即1953年5月,市长姚少诗调离,由副市长王明轩接任市长。会议以1953年三大任务之一的“普选运动”为中心议题,先后听取市委书记侯野烽作《普选中心工作报告》,市长王明轩作《四、五、六、七月来市政工作报告》,市协商委员会副主席郑丹作《四、五、六月会务及今后工作方针报告》,市税务局局长刘扬作《税务工作报告》,市工商科科长周秉扬作《关于活跃市场报告》以及关于朝鲜停战协定签字的发言。与会代表讨论同意上述报告和发言,并作出决议。听取与讨论市选举委员会主任卢永江作的《关于九江市普选实施计划草案的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收到提案44件,同意提案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和处理意见。会议号召全市人民以实际行动迎接具有历史意义的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第三节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1月8 - 12日举行,由市人民政府召集。出席代表系1953年由全市人民普选产生,代表125人,实到120人。会前代表深入基层,听取选民意见、建议,会上提出提案471件。主要议程:听取中共九江市委书记侯野烽《关于国家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及本市今后工作方针任务的报告》;听取和审查市长王明轩《关于一年来市政工作的报告》;选举事项。卢永江致开幕词,并作《关于普选工作总结报告》;围绕贯彻执行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展开讨论;对政府一年来以改革和恢复为主题全面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新阶段所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审查通过市人民政府一年来市政工作报告;拥护国家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拥护国家发行1954年经济建设公债。选举王明轩为市长,卢永江、许杰夫为副市长,侯野烽、石桂英等19人为委员,组成该届市人民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1954年7月3-5日举行,由市人民政府召集。应到代表125人,报到102人,实到98人(其余因防汛未能出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收到提案247件。主要议程: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听取市委书记朱冰《关于在全市人民中热烈开展宪法草案的宣传和讨论运动的报告》;听取与审查市长王明轩《关于市人民政府1954年1月至5月份工作总结和当前工作任务的报告》,副市长卢永江《关于继续加强防汛抢救工作的报告》,副市长许杰夫《关于如何正确对待高小、初中毕业生升学与从事劳动生产的报告》。选举于洪深、王明轩、邓筱兰、石桂英、许杰夫、孙维华、李群化、李殿君、徐少庭9人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4项报告通过决议。
  第三次会议:1954年10月8-9日举行,由市人民政府召集。应到代表121人(原有125人,缺额4人),实到代表87人,收到提案145件。主要议程:听取与审查市长王明轩《关于市人民政府今后各项主要工作的报告》;听取与审查副市长卢永江《关于三个月来防汛工作的总结报告》。对在防汛中表现突出的8个单位给予表彰奖励。通过2项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第四次会议:1955年3月15 - 18日召开,由市人民委员会召集。出席代表125人,收到提案122件。主要议程:听取许杰夫关于江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交会议精神的传达报告;听取与审查副市长卢永江《关于九江市人民政府1954年工作总结暨1955年工作任务的报告》;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草案)》,听取市委书记朱冰《动员全市人民认真学习讨论兵役法修正草案的报告》,听取与讨论市委副书记王培元《关于开展节约粮食运动,支援国家建设,支援解放台湾的报告》;选举事项。56个代表在大会发言,盛赞市人民政府领导人民战胜百年未有水灾,帮助灾民解决衣食住等。会议依照1954年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改市人民政府为市人民委员会,选举卢永江为市长,陈兴汀、许杰夫为副市长,王明轩等12人为委员,组成本届市人民委员会;依法第一次选举市人民法院院长。通过关于同意《九江市人民政府1954年工作总结暨1955年工作任务的报告》,关于对许杰夫代表传达江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关于坚决反对使用原子武器和支援解放台湾,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草案)》,关于开展“节约粮食运动,支持国家建设,支援解放台湾”5项决议。
  第五次会议:1955年10月14 - 18日举行,由市人民委员会召集。应到代表125人,实到代表105人。在浔的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议程:听取和审议市长卢永江《关于九江市人民委员会1955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副市长陈兴湘《关于九江市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听取和审查市财政科科长傅钧和《关于九江市1954年决算和1955年预算的报告》。收到提案191件。大会以全面增产、粮食定量,市场安排,打击反革命刑事犯罪分子为重点展开讨论。通过关于九江市人民委员会1955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关于九江市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关于九江市1954年决算和1955的预算3项决议。
  第六次会议:1956年6月19 - 21日举行,由市人民委员会召集。应到代表125人,实到代表80人,列席62人。收到提案138件。主要议程:听取与审议市长卢永江《关于九江市人民委员会1955年工作和1956年工作任务的报告》;听取与审议市人委办公室主任傅钧和《关于九江市1956年发展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听取审议副市长陈兴汀《关于九江市1956年至1967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初稿)》;听取第二副市长许杰夫传达省首届人大四交会议精神;补选省人大代表。70多名代表在大会发言,肯定政府领导全市人民取得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和在掀起生产建设高潮工作中作出的成绩。补选郑儒斋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九江市人民委员会1955年工作和1956年工作任务的报告》《关于九江市1956年度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报告》《关于九江市1956年至1967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初稿)》3项决议。
  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6年12月17 - 21日举行,由市人民委员会召集。应到代表141人,实到128人,列席56人,收到提案335件。大会议程:听取和审议市长卢永江《九江市人民委员会三年来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沈华忠《九江市1955年财政决算和195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宗彝《九江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选举本届市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市人民法院院长。听取市委书记王明轩传达中共八届二中全会精神的报告,以及关于代表资格、预决算审查和提案审查报告,73位代表在会上发言,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卢永江为市长,张斌杰、许杰夫、胡继昌为副市长,于惠敏、王凤山等15人为委员,选举王宗彝为市人民法院院长。通过《关于九江市人民委员会三年来工作及今后任务》《关于九江市1955年财政决算和1956年财政预算》《关于九江市人民法院三年来工作报告》3项决议。
  第二次会议:1957年5月27 - 29日举行,由市人民委员会召集。应到代表141人,收到提案336件。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市长卢永江《九江市人民委员会1956年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财政局局长沈华忠《九江市1956年财政决算和195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院长王宗彝《九江市人民法院正式报告》;其他事项。44位人民代表在大会发言。会议同意市人民委员会和市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代表发言和讨论中提出的意见,由市人民委员会分别函转有关单位研究办理。
  第三次会议:1957年12月5-7日举行,由市人民委员会召集。应到代表141人,实到代表103人。市人民委员会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收到提案143件,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市长卢永江《关于掀起一个社会主义生产建设全面高潮的报告》;听取中共九江市委书记王明轩《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整风运动的报告》;听取中共九江市委副书记段平《关于进一步精简机构、紧缩编制,加强劳动战线工作的报告》。会议在全市第一个五年计划任务已经完成,反右派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基础上,研究如何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一个更加广泛深入的全民性“整风运动”和社会主义生产建设的全面高潮。通过关于《掀起一个社会主义生产建设全面高潮》,关于《继继深入开展整风运动》,关于《进一步精简机构,紧缩编制,加强劳动战线工作》3项决议。
  第四次会议:1958年4月12日举行,时间一天,由市人民委员会召集。应到代表125人,听取与讨论通过了市长卢永江《关于目前形势和今后任务的报告》;决定罢免4名“右派分子”人民代表资格及其所担任的政府职务。
  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8年5月24 - 27日举行,由市人民委员会召集。出席会议代表129人。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市长卢永江《全民动员,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新九江》的工作报告;听取与审议市财政局局长王冶凡《九江市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听取与审议市人民法院院长王麟修《九江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卢永江为市长,张斌杰、胡继昌、冯步亨为副市长,于惠敏、王明轩等15人为委员。选举王麟修为市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卢永江、邓筱兰、方家藻、陈志恒、郑丹、石桂英、邓筱兰等9人为九江市出席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相应决议。
  第二次会议:1959年5月8- 11日举行,由市人民委员会召集。会议是九江市与九江县合并为九江市之后召开的。原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均未届满。本次会议实为“九江市、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本届共有代表310名,出席会议代表295人、列席97人,收到提案206件。大会议程:听取和审议市长卢永江《肯定成绩,总结经验,高举红旗,继续跃进》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长张闻达《1958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副市长张斌杰《1958年财政决算和195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院长刘建铭《九江市、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补选张闻达、聂济淼为副市长。
  第三次会议:1960年7月11 -14日举行,由市人民委员会召集。会议为“九江市、县第三届人民代表第三次会议”。市、县代表应到310人,因工作调离、病故等原因缺额25人及其他原因,实到代表206人,市、县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收到提案140件。大会议程:听取和审议市、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查1959年财政决算和1960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贯彻执行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规划(草案);增选副市长、选举市人民法院院长。会议就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位置展开讨论。增选佟长志为副市长,选举胡炳炎为市人法院院长。通过关于《高举三面红旗,实现持续跃进,从胜利走向胜利》,关于《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报告及1959年财政决算和1960年财政预算》,关于《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乘胜前进,为提前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而奋斗》3项决议。
  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1年2月6~9日举行,由市人民委员会召集。应到代表250人,实到226人,收到提案463件。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九江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九江市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1年发展国民经济计划(草案)报告;听取和审议九江市1960年财政决算和1961年财政预算报告;选举本届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补选出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卢永江、佟长志、郭玉祥分别作上述报告,通过相应决议。选举卢永江为市长,张斌杰、佟长志、郭玉祥为副市长,于惠敏等25人为委员,组成该届市人民委员会,从政权体制上完成了九江市与九江县的合并。原省二届人大代表张闻达因工作调动,郑丹病故,其缺额经本次会议补选张斌杰、冯步亨为省二届人大代表。
  第二次会议:1962年11月20 - 24日举行,由市人民委员会召集。会议是在九江市与九江县一度合并又分治之后召开的。该届第一次会议市、县合并时,共选举代表250人,恢复九江县建制后,属九江市代表126人,属九江县代表124人。市属代表126人,因调离、辞职,病故等原因,缺额8人,后补选2人,实际缺额6人。应到代表120人,实到代表104人。出席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168人,各工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53人列席会议,收到提案288件。大会议程:听取传达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和省长邵式平作的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长卢永江《更高地举起三面红旗,为争取我市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新胜利而奋斗》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王冶凡《关于1961年财政决算和196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审议九江市1961年和1962年国民经济调整计划(草案)。听取与讨论市委第一书记梁继海《关于当前形势和任务的报告》,89位人民代表在大会发言或书面发言,讨论对国民经济进一步进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增选钟鼎、聂志鹏为副市长,补选梁继海为市人民委员会委员。通过关于九江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授权市人民委员会审查批准九江市1961年和1962年国民经济调整计划,关于九江市1961年财政决算和1962年财政预算报告3项决议。
  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3年9月17 - 21日举行,由市人民委员会召集。应到代表125人,实到116人。出席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139人,市人委各部门及驻市和市直单位负责人55人列席会议。收到提案481件。大会议程:听取和审议九江市第四届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九江市1962年国民经济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听取和审议九江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讨论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增产节约和“五反”运动。49位人民代表在大会上发言,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481条。选举卢永江为市长,张斌杰、钟鼎、冯步亨、张志远为副市长,梁继海等20人为委员,组成该届市人民委员会;选举胡炳炎为市人民法院院长;选举王纪明、王菊娣、邓筱兰、卢永江、石桂英、冯步亨、屈茂鑫、郑儒斋、钱信梅、萧裕德10人为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通过相关的决议。
  第二次会议:1964年4月23 - 25日举行,由市人民委员会召集。出席会议代表125人,市人委工作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市政协常委列席会议。收到提案508件。大会议程:听取和审议九江市1963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4年发展国民经济计划(草案)报告;听取和审议九江市1963年财政决算和196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32位人民代表在大会发言,作出决议。市委副书记卢永江作政治报告,动员全市人民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和增产节约运动,全面掀起比学赶帮运动新高潮。
  第三次会议:1965年5月10 - 14日举行。应到代表125人,实到101人。出席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126人,市人委各部门及驻市和市直单位负责人56人列席会议。收到提案429件。大会议程:听取和审议九江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九江市1964年财政决算和196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补选市人民委员会委员。市委书记李树田作政治报告。80位人民代表和列席人员在大会发言。会议强调必须把社会主义教育活动进行到底;继续深入开展以学习毛主席著作为核心学习解放军、学习大庆、学习大寨和瑞昌县大桥公社活动;努力增加生产,援越抗美,支持多米尼加人民反美爱国武装斗争。市人民委员会梁继海、李克华、王德勋3名委员调离本市,会议补选李树田、王述庭、马国芳为市人民委员会委员。通过关于九江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九江市1964年财政决算和1956年财政预算(草案)2项决议。
  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5年11月23 - 28日举行,由市人民委员会召集。应到代表150人(包括庐山25人),实到代表137人。出席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100人;在浔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及市人委工作部门,驻市和市直单位负责人53人列席会议。收到提案627件。大会议程:听取和审议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1964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市委副书记刘雨松作政治报告。70位人民代表和列席人员在大会发言。讨论国内外形势和本市阶段斗争、生产斗争、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以及“四清”运动的进行情况。选举刘雨松为市长,钟鼎、王越、张志远、冯步亨、聂志鹏、于耕野为副市长,王述庭、王凤山等20人为委员,组成本届人民委员会;补选刘雨松为省三届人大代表,通过《关于九江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九江市1964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关于九江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3项决议。
  第四节浔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1年4月25 - 29日在市政工程公司礼堂召开,会议应到代表202人,实到194人。会上由王文敬作区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黄一帆作区财政预、决算报告;陈鹤鸣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陈映华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各项报告均在大会上讨论并决议批准通过。大会选举朴林玉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殿义、王宝寿、于常友为副主任,文业才等9人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大会选举王文敬为区人民政府区长,李克诚、蒋华富、李仁贵等为副区长,李宏章为区人民法院院长,毛应生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还选举产生出席九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49名。
  第二次会议:1982年8月29 - 31日在地委党校礼堂召开,出席代表201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1981年度财政决算和1982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增选文业才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三次会议:1983年5月18 - 19日在市政工程公司礼堂召开,出席代表200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区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四次会议:1983年12月15 - 16日在市政工程公司礼堂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00名。会议选举产生出席九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4名。
  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4年7月17 - 20日在浔阳区礼堂召开,出席代表260名。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各项报告均在大会上讨论并决议批准通过。大会选举邹庆墀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克诚、陈鹤鸣、蒋华富、邓木贵为副主任,马鸿斌等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大会选举周仰文为区人民政府区长,朱忠智、傅根保为副区长,叶继周为区人民法院院长,毛应生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1985年4月9- 11日在市政府礼堂召开,出席代表254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5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安排意见报告、区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1986年3月18 -19日在市政府礼堂召开,出席代表254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意见报告、区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报告、区1986年一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7年6月16—20日在市政府礼堂召开,出席代表155名。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1986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区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各项报告均在大会上讨论并决议批准通过。大会选举熊汉川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鹤鸣、蒋华富、李宏章为副主任,马鸿斌等12人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陶自应为区人民政府区长,傅根保、朱忠智、杨文卿、胡勋杰为副区长,叶继周为区人民法院院长,杨世辉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1988年3月23 - 25日在市政府礼堂召开,出席代表155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1987年国民经济社公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8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1988年10月18 - 20日在区政府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155名。会议选举产生出席九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2名。
  第四次会议:1989年3月30 -4月1日在区柴桑小学礼堂召开,出席代表153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区1988年财政决算和1989年财政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0年4月10一13日在市政府礼堂召开,出席代表227名。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1989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0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区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选举周春才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宏章、马品忠、戴凯平、张行冶为副主任,王绍廷等11人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陶自应为区人民政府区长,朱来泉、朱忠智、杨文卿、胡勋杰、王之军为副区长,叶继周为区人民法院院长,廖林华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1991年3月27 - 30日在区柴桑小学礼堂召开,出席代表226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工作报告、区国民经济和社公发展十年规划及“八五”计划纲要报告、区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区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补选冷绪河为区人民政府区长,程保安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三次会议:1992年2月26 -28日在区柴桑小学礼堂召开,出席代表227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区1991年财政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3年1月6-9日在九江军分区礼堂召开,出席代表236名。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区199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各项报告均在大会上讨论并决议批准通过。大会选举周春才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忠智、马品忠、张行冶为副主任,叶开枝等12人为委员。大会选举冷绪河为区人民政府区长,朱来泉、余策恩、张宇、曾凯为副区长,叶继周为区人民法院院长,廖林华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1994年1月11 - 13日在市印刷总厂礼堂召开,出席代表238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区199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财政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了出席九江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3名,并补选段国平、袁玛瑙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第三次会议:1995年1月11 - 13日在九江军分区礼堂举行,出席代表236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5年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区199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1995年财政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四次会议:1996年1月22—24日在浔阳区政府礼堂召开,出席代表238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纲要报告、区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区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财政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补选曹林淼为区政府区长。
  第五次会议:1997年3月26—28日在浔阳区政府礼堂召开,出席代表237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区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1997年财政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补选范序德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曾孟嘉、廖长安为副主任。
  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8年2月7~10日在区政府礼堂召开,出席代表169名。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区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选举曹林淼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廖林华、曾孟嘉、廖长安、黄宏为副主任,叶开枝等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大会选举余策恩为区人民政府区长,张宇、欧阳良印、刘利民、胡吉、陈永江为副区长,陈平贵为区人民法院院长,张经建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1999年1月12 - 14日在区综合楼十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169名。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报告、区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出席九江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0名。
  第三次会议:2000年1月12 - 14日在区综合楼十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166人。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报告,区199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财政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76件,未立议案。大会补选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3人。
  第四次会议:2001年1月9-11日在区综合楼十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168人。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报告,区200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财政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44件,未立议案。 第五次会议:2002年1月16 - 18日在区综合楼十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166人。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报告,区200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财政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补选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
  第六次会议:2002年7月23 ~25日在区综合楼十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65人。大会改选傅云生为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改选尹雪秀为区人民政府区长。
  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03年1月7 -9日在区综合楼十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169名。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报告、区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财政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83件,未立议案。大会选举出浔阳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1名,选举刘爱琴为第七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廖林华、段传林、黄宏、钟国强、李献春、瞿畅为副主任,14人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大会选举尹雪秀为区人民政府区长,陈永江、文建华、李军、胡斌、文淑萍为副区长;选举周韬为区人民法院院长,张经建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2004年2月6-8日在区综合楼十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166名。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报告,区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46件,议案l件。大会选举出席九江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3名。大会补选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
  第三次会议:2005年1月11 - 13日在区综合楼十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167名。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报告,区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86件,议案4件。
  第四次会议:2006年1月11 - 13日在区综合楼十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164人。会听取并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200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6年计划(草案)报告,区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补选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2名;选举柯为民为区人民法院院长。大会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50件,未立议案。
  第五次会议:2006年11月22—24日在区综合楼十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代表160人,实到代表140人。会议选举产生出席九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3人;选举李广欣为区人民政府区长;选举吴义祥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市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浔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
  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07年2月28 -3月2日在市少儿活动中心召开,应到代表166名,实到代表161名。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财政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选举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3名,选举刘爱琴为浔阳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钟国强、李献春、张经建、瞿畅、潘潾、刘小平为副主任。选举李广欣为区人民政府区长;严盛平、周衍军、文建华、李军、胡斌、郑观兴为副区长;选举柯为民为区人民法院院长;吴义祥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58件,未立议案。
  第二次会议:2008年2月27 - 29日在市少儿活动中心召开,应到代表163名,实到代表146名。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2007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8年计划报告,区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八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2名。大会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94件,未立议案。
  第三次会议:2009年2月4-6日在区综合楼十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代表163名,实到代表148名。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区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84件,未立议案。
  第四次会议:2010年2月2-4日在区综合楼十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代表171名,实到代表148名。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区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增、补选八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5名。大会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22件,未立议案。
  第五次会议:2011年2月19—20日,在九江市少儿活动中心召开,出席代表170人。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 1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区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 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12件,未立议案。
  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1年8月29 - 31日在九江市少儿活动中心召开,出席代表163人。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选举张显旺为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献春、瞿畅、潘潾、梅美华、周晓明为副主任,17人为委员。选举左延为区人民政府区长,张林、梁少清、胡迪、周庆吾、钱萍、朱超为副区长;选举柯为民为区人民法院院长,吴义祥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选举产生出席九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0人。大会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76件,未立议案。
  [=此处为表格(1981 - 2011年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人)=] [=此处为表格=] 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常委会办公室:1984年7月设置。
  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1984年7月设置选举办公室,1989年3月改称选举任免联络办公室,简称选任联办公室。2006年12月更名为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简称选任联工委。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1984年7月设置法制科。1987年11月改为政法办公室。2003年12月更名为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1984年7月设置财政科。1987年11月改为财政经济办公室。2006年12月更名为时效经济工作委员会,简称财经工委。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1984年7月设置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科,简称教科文卫科。1987年11月改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办公室,简称教科文卫办公室。2006年12月更名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简称教科文卫工委。
  区人大常委会工作1981年4月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以来,围绕浔阳区工作总体思路,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推进本行政区域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至2011年即从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到第八届人大常委会30年来,共召开常委会议17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等625项,作出决定、决议113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 091人次,对49名“一府两院”组成人员进行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同时以“争先创优”为推动力,引导人民代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并在行使监督权和任免权等方面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

知识出处

浔阳区志

《浔阳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从实事求是原则出发,广泛采集资料,慎重取舍,去伪存真,精心编纂而成。志书涉及内容广博,包含丰富的历史资料,记载了浔阳千百年来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不仅为浔阳今后的发展进步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也为九江人及各方有识之士了解浔阳、认识浔阳、投资浔阳、传承历史提供真实与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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