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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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浔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895
颗粒名称: 第三篇 人口
分类号: C92
页数: 24
摘要: 浔阳历属江州、几江府、德化县、九江县城区,人口统汁,历来附属于州、府、县。据志记载,晋惠帝永兴元年( 304),浔阳城区2 720户,l6 000余人。明初至中期,城区12 000人左右。明晚期上升至20 000人,、至清,人口一直呈上升趋势,同治年间( 1862 - 1874),约32 000人。至民圈期间,一度独立划市,但未独立进行人口统计,整个民国期问,只有儿个零星数字,如抗日战争胜利后,城……
关键词: 人口 人口学

内容

浔阳历属江州、几江府、德化县、九江县城区,人口统汁,历来附属于州、府、县。据志记载,晋惠帝永兴元年( 304),浔阳城区2 720户,l6 000余人。明初至中期,城区12 000人左右。明晚期上升至20 000人,、至清,人口一直呈上升趋势,同治年间( 1862 - 1874),约32 000人。至民圈期间,一度独立划市,但未独立进行人口统计,整个民国期问,只有儿个零星数字,如抗日战争胜利后,城区人口近50 000人。1948年6月,九江县浔阳镇119 944人、由于人口统汁数小完整,无法分析其问人口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几江城区单独划市,但区域变化频繁,虽人口有所统计,却无法进行人口变动分析比较。本志人口变动,以浔阳区建立之后为据。
  1980年5月,浔阳区建区,年末,据公安部户籍登记,全区常住人口161 072人。80年代初始,国家推行汁划生育,提倡1胎,控制2胎,杜绝3胎,人口出生呈逐年下降趋势。90年代,改革开放深入,境外客商频密至境内投资办厂,农民进城务工、经商骤增,区内人口规模不断扩大。据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资料统计,1990年,全区常住人口210 228人,比建区时增加49 156人。2000年,全区常住人口261 140人,比1990年增加50 912人,比建区时增加100 068人,增长62.1%。2010年,全区常住人口282 004人,比2000年增加20864人,比建区时增加120 932人,增长75.08%。另据建区后4次人口普查(即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人口统计资料,1982年,全区总人口173 203人。1990年,215 934人,较1982年增加42 731人,增长24. 67%;2000年,297 704人,较1982年增加124 501人,增长71. 88%;2010年达402 758人,较1982年增加229 555人,增长132.54%。
  [=此处为表格(1980 - 2010年人口自然变动情况)=] 说明:此表数据由公安部门提供,未包含划归市经济开发区代管人口第二节人口分布 1948年6月九江县人口统计,浔阳镇常住人口119 944人,占全县总人口39. 8g070,平均每平方千米13 342人。
  新中国成立后,城区人口一直呈递增趋势。1980年建区后,随着改革开放,农民进城,人口密度增长愈快。据建区后4次人口普查统计资料,按总面积50平方千米计算,全区人口密度1982年为每平方千米3 464人,1990年为4 319人,2000年为5 954人,2010年为8 055人。
  由于浔阳区街道区划时有变化,4次人口普查,各街道人口密度无法纵向比较,但据最近2次普查即2000年与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心城区如甘棠、人民路、湓浦、滨兴街道,人口密度比边缘城区如金鸡坡、白水湖、西二路街道要高。
  [=此处为表格( 2000年各街道人口分布情况)=] 说明:此表为2000年人口普查数 [=此处为表格( 2010年各街道人口分布情况)=] [=此处为表格=] 说明:此表为2010年人口普查数第二章人口构成第一节家庭构成家庭规模据建区后的4次人口普查统计资料,1982年,全区42 773户,173 203人,其中家庭户42 471户,158 378人,户均3. 74人。1990年,全区56 576户,215 935人,其中家庭户55 773户、198 257人,户均3.55人,较1982年家庭户增加13 302户,家庭规模下降0.19人。2000年,全区96 237户,297704人,其中家庭户90 927户、270 645人,户均2. 98人,较1982年,家庭户增加48 456户,家庭规模下降0. 76人。2010年,全区128 344户,402 758人,其中家庭户124 063户、365 040人,户均2. 94人,较1982年,家庭户增加81 592户,家庭规模下降0. 80人。
  据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资料,1980年,全区常住户39 166户,常住人口161 072人,户均4. 11人。1990年,常住户58 771户,常住人口210 228人,户均3. 58人,较1980年建区时,常住户增加19 605户,家庭规模下降0. 53人。2000年,常住户84 791户,常住人口261 140人,户均3. 08人,较1980年,常住户增加45 625户,家庭规模下降1. 03人。2010年,常住户100 439户,常住人口282 004人,户均2. 81人,较1980年常住户增加61 273户,家庭规模下降1. 30人。
  家庭组成据第四、第五、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资料,1990年,全区55 773个家庭户中,一代户4 107户(单身户2 623户),占7. 36%;二代户36162户,占64. 84%;三代户8 346户,占14. 960-/0;四代户219户,占0. 40-/0。2000年,全区90 927个家庭户中一代户29 338户(单身户9 525户),占32.27%;二代户52 579户,占57. 83%;三代户8710户,占9. 58%;四代户300户,占0.3%。2010年,全区124 063个家庭户中,一代户38 281,占30. 86%;二代户69 441户,占55.97%;三代户16168户,占13.03%;四代户173户,占0.14%。
  第二节龄构成据建区后人口普查资料统计,1982年,全区0- 14岁43 860人,占总人口25.32%;15 - 29步55 342人,占31.95%;30 -49岁47 536人,占27.45%;50-59岁13 110人,占7.57%;60岁以上13 355人,占7.71%。
  1990年,全区0-14岁43 036人,占19.93%;较1982年,人口比下降5.39个百分点;15-29岁69 511人,占32.l9%,上升0.24个百分点;30-49岁66 804人,占30.94%,上升3.49个百分点;50-59岁18 322人,占8.49%,上升0.92个百分点;60岁以上18 261人,占8.46%,上升0. 75个百分点。
  2000年,全区0 - 14岁51 327人,占17.24%,较1982年,人口比下降8.08个百分点;15 -29岁80 731人,占27. 12%,下降4.83个百分点;30 -49岁108 129人,占36. 32%。上升8.87个百分点;50-59岁27 990人,占9.4%,上升1.83个百分点;60岁以上29 527人,占9.92%,上升2.21个百分点。
  2010年,全区0 - 14岁54 936人,占13.64%,较1982年,人口比下降11. 68个百分点;15- 29岁98479人,占24. 45%,下降7.50个百分点;30 - 49岁148 599人,占36.90%。上升9.45个百分点;50 - 59岁48 846人,占12. 13%,上升4. 54个百分点;60岁以上51 899人,占12.89%,上升5. 18个百分点。人口结构趋于老龄化。
  [=此处为表格(第三至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区民年龄构成情况)=] 第三节性别构成 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浔阳区男性为90 911人,女性为82 292人,其男女性别比为110. 47(以女性为100)。
  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浔阳区男性为111 721人,女性为104 213人,其性别比为107.20,比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有所下降。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浔阳区男性为149 329人,女性为148 375人,其性别比为100. 64,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再呈下降趋势,与生态平衡正常性别比102 - 107之间比较,已进入平衡状态。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浔阳区男性为199 530人,女性为203 228人,其性别比为98.18。
  [=此处为表格(2000年与2010年区民各年龄段性别比情况)=] [=此处为表格(1980 - 2010年全区人口性别情况)=] 说明:表内1982、1990、2000、2010年为人口普查数,余为公安机关登记年末数。
  第四节文化构成新中国建立前,具有高、中等文化程度人口基本在城区,农村人口中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不到5%,多数人不识字。新中国建立后,文化程度逐渐提高,文化结构逐步改变。20世纪50至60年代,小学文化程度增加。70年代,中学文化水平增加。80年代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lOOa-/o,受到初中教育87. 20-/0,高中(含中专)、大专、大学文化人口增幅明显。据人口普查统计,1982年,全区6岁以上人口158 650人,其中文盲、半文盲42 145人,占26. 560-/0,小学64 769人,占40.83%;初中33 443人,占21. 080-/0;高中(含中专)16633人,占10.48%;大专以上1 660人,占1.05%。
  1990年,全区学龄以上人口200 339人,其中文盲、半文盲34 433人,占17.l9%,较1982年下降9. 37个百分点;小学68 586人,占34.23%,下降6.6个百分点;初中59 197人,占29. 55%.上升8. 47个百分点;高中(含中专)33 360人,占16.65%,上升6.17个百分点;大专以上4 769人,占2.38%,上升1.33个百分点。
  2000年,全区学龄以上人口235 168人,其中文盲、半文盲12 417人,占5. 28%,较1982年下降21. 28个百分点;小学73 230人,占31. 10-10,下降9. 69个百分点;初中88 373人,占37. 58%;上升16.5个百分点;高中(含中专)43 870人,占18.665;上升8.18个百分点;大专以上17 278人,占7. 35%,上升6.3个百分点。
  2010年,全区学龄以上人口384 055人,其中文盲、半文盲6 779人,占1.77%,较1982年下降24.79个百分点;小学53 529人,占13. 94%,下降26.89个百分点,初中112 224人,占29.22%,上升8. 14个百分点;高中(含中专)128 336人,占33.42%,上升22. 94个百分点;大专以上83 187人,占21.66%,上升20. 61个百分点。 [=此处为表格(2010年区民学龄以上人口受教育状况)=] 说明:为2010年人口普查统计数字第五节职业构成建区后,据4次人口普查资料记载,1982年设职业类别8项,行业类别15项,1990年设职业类别8项,行业类别13项;2000年设职业类别9项,行业类别16项;2010年设职业类别7项,行业类别20项。从中可以看出区人口职业构成有两大变化,即行业种类由简到细,由笼统到科学;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日渐减少,逐步过渡为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
  [=此处为表格(1982年全区人口职业构成情况)=][=此处为表格(1990年全区人口职业构成情况)=] [=此处为表格(2000年全区人口职业构成情况)=] 说明:本表数据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1O%抽样调查推算 [=此处为表格(2010年全区人口职业构成情况)=] 说明:本表数据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10%抽样调查推算。
  第六节民族构成区境原系汉民族聚居地,明景泰元年(1450)陕西回族将领马哈直调任九江总兵,率部到浔,均为回族将士,此后部分定居区内,并繁衍至今。故区内原住居民,新中国成立前仅有汉、回族2个。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干部工作调动,军人转业,学生分配,民族构成遂日趋多元化,尤其改革开放之后,到浔经商就业的少数民族人口与族别日益增加,部分通过婚嫁定居于浔。尽管如此,区内人口仍以汉族为主,历次人口普查显示,均占98%以上。少数民族人口,则以回族居多,占区内少数民族人口80%左右。
  根据人口普查资料统计,1982年,区内有汉族、回族、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等14个民族,除外还有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其中汉族人口207 489人,占总人口98.9%;少数民族2 283人,占总人口1.1%。少数民族中,回族2 132人,蒙古族19人,苗族14人,壮族26人,布依族2人,朝鲜族4人,满族67人,侗族5人,瑶族3人,白族7人,藏族、维吾尔族、土家族各1人,外国人加入中国籍1人。
  1990年,新增彝族、畲族、达斡尔族、锡伯族4个少数民族,减少藏族、维吾尔族2个少数民族,族别总数16个。其中,汉族人口为主,213 272人,占总人口98.8%;少数民族2 662人,占总人口1.2%。少数民族中,回族2 275人,蒙古族42人,苗族26人,壮族36人,布依族2人,朝鲜族12人,满族214人,侗族12人,瑶族3人,白族11人,土家族9人,畲族12人,锡伯族5人,彝族、达斡尔族各1人,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1人。
  2000年,全区人口由汉族、回族、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彝族、畲族、达斡尔族、锡伯族、哈尼族、傣族、黎族、纳西族、土族、达尔族、撒拉族、怒族、基诺族27个民族构成。其中,汉族人口294 826人,占总人口99. 03%;少数民族2 883人,占总人口0. 97%。少数民族中,回族2 209人,蒙古族139人,藏族14人,维吾尔族33人,苗族43人,壮族48人,布依族16人,朝鲜族31人,满族222人,侗族13人,瑶族7人,白族9人,土家族26人,彝族14人,畲族32人,达斡尔族5人,锡伯族6人,土族4人,达尔族5人,哈尼族、傣族、黎族、纳西族、撒拉族、怒族、基诺族7个民族人口均为1人。
  2010年,区内人口由汉族、回族、满族、蒙古族、壮族、苗族、土家族、畲族、藏族、彝族、瑶族、朝鲜族、哈萨克族、侗族、黎族、布依族、土族、维吾尔族、傣族、白族、拉祜族、水族、毛南族、怒族、佤族、么佬族、哈尼族、高山族、纳西族、撒拉族、仡佬族、阿昌族32个民族构成。其中,汉族人口400 266人,占总人口99. 38%;少数民族2 492人,占总人口0. 62%。少数民族中,回族1 608人,满族246人,蒙古族140人,壮族83人,苗族75人,土家族70人,畲族63人,藏族30人,彝族25人,布依族20人,瑶族19人,朝鲜族17人,侗族15人,哈萨克族14人,黎族13人,土族10人,维吾尔族6人、傣族、水族各5人,白族、拉祜族、毛南族、怒族各4人,佤族3人、仫佬族2人,哈尼族、高山族、纳西族、撒拉族、仡佬族、阿昌族各1人,其他未识别的民族1人。
  第七节姓氏构成浔阳区属九江市中心城区,姓氏构成远比各县、区复杂。境内聚族而居姓氏不多,并多处于原属市郊的金鸡坡、白水湖街道办事处,有陈、曹、孔、殷、桑、戴、曾、黄、杨、孙、余、邹、龚、宗、柯、彭、张、沈、徐、郭、胡、伍、蒋、秦、李、刘、熊、王、罗等姓,其他街道,多为各姓杂居,集族而居极少。
  1980年建区之后,到区参加经济建设者骤增,姓氏构成逾见复杂,不仅涵盖九江市各县(市、区)原住居民中绝大多数姓氏,而且新增全国各地乃至少数民族地区不少罕见姓氏,其中也还包括部分居民为简化姓氏笔画而自行改姓者,如部分詹姓改为“占”姓,傅姓改为“付”姓,扈姓改为“户”姓,戴姓改为“代”姓,蓝姓改为“兰”姓,萧姓改为“肖”姓者,使姓氏出现人为增加现象。
  据2010年公安机关户籍登记资料,全区有丁、卜、刁、干、于、万、卫、习、子、马、王、韦、井、木、尤、车、牛、毛、仇、公、卞、文、方、计、尹、邓、孔、甘、艾、古、左、石、龙、卢、叶、田、申、冉、史、丘、白、丛、令、包、兰、冯、宁、司、台、边、邢、吉、巩、匡、扬、成、毕、曲、吕、朱、乔、仲、华、任、向、伏、伍、乐、全、邬、庄、齐、刘、衣、关、米、江、池、汤、宇、安、祁、许、阮、阳、牟、孙、纪、花、巫、来、连、严、苏、杜、芦、杨、李、扶、吴、时、岑、邱、何、佟、位、余、谷、邸、邹、应、辛、闵、冷、汪、沙、沈、宋、迟、陆、陈、邵、张、武、苗、苟、苑、范、林、郁、欧、卓、明、易、罗、和、季、竺、岳、金、周、屈、庞、郑、单、宗、官、宛、郎、房、孟、练、封、项、赵、郝、荆、胡、查、柯、柏、柳、郜、钟、钮、侯、段、保、俞、饶、施、姜、娄、洪、祝、宫、胥、贺、姚、费、秦、敖、袁、都、耿、聂、莫、栗、贾、晋、夏、桂、顾、原、柴、晏、党、钱、倪、徐、翁、殷、奚、栾、高、郭、席、唐、阎、凌、涂、谈、陶、姬、桑、黄、曹、萧、戚、龚、盛、崔、常、符、银、康、章、商、扈、盖、梁、谌、屠、隋、巢、琚、颉、彭、蒋、董、葛、韩、覃、辜、揭、梅、景、喻、程、傅、焦、舒、鲁、童、温、曾、游、褚、谢、强、鄢、靳、蓝、蒙、楚、雷、甄、赖、虞、路、简、詹、解、鲍、廉、窦、谬、裴、蔡、蔺、臧、嵺、管、僧、廖、谭、熊、翟、缪、樊、稽、黎、滕、颜、潘、燕、薛、薄、霍、冀、穆、璩、戴、鞠、糜、瞿、魏、上官、公孙、司马、司徒、申屠、欧阳、郝连、南宫、皇甫、夏侯、诸葛、端木、濮阳320姓。
  三章人口与计划生育第一节人口规划机构网络1980年10月,随着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设置,于区卫生局内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1981年11月,区计划生育办公室单列,专司区人口规划与管理。1984年3月,区计划生育办公室升格为区计划生育委员会。5月,于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立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12月,于各街道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
  1986年,成立区计划生育协会,为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内属群众社团。
  1992年,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更名为区计划生育服务站,专门为全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宣传和技术服务。
  1996年,成立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以加强流动人口、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人口规划及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
  1998年,各街道普遍设立计划生育服务所。
  2006年3月,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至2010年,全区从事计划生育工作专(兼)职人员373人,其中包括街道计划生育专干25人,居(村)民委员会计划生育专干91人,厂(矿)企事业单位专(兼)干223人。建立了完善的区、街道、居(村、辖区单位)三级计划生育网络,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实施属地化管理。与此同时,区计划生育协会理事会通过4次换届,是年,下辖街道、居(村)及辖区单位和民营企业协会350个,会员达7.3万人,成为区内最大的群众团体。
  规划措施1980年5月建区时,正值城市由间隔生育2个孩子,转变为1对夫妇只生育1个孩子。同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控制人口增长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一封公开信》发表。区计划生育办公室随之设立,并按此公开信要求,在全区范围实行人口规划,控制人口增长。当时,群众生育意愿与国家生育政策尚有距离,抢生、超生第二胎事例时有发生,仅1981年至1982年,辖区内1个大系统1年度计划外生育就达50例。
  1982年,九江市计划生育办公室正式将浔阳区辖区内商业、城建、二轻、卫生、教育、文化、交通、航运、供销、粮食10大系统及173个厂(矿)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工作交由区计划生育办公室管理。
  1984年,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晚婚晚育宣传教育的通知》,要求辖区各大系统结合本单位实际,大力宣传晚婚晚育,并制定奖励措施,以提高干部职工晚婚晚育自觉性。是年,全区晚婚率达97.06%。1985年后,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省、市要求,协调5个街道办事处和辖区各单位,以街道辖区为块,以系统直管为条,形成区人民政府主导,辖区单位配合的“条块结合,以条为主”规划管理模式。是年,全区于街道和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计划生育“两簿一册”。
  1990年始,区人民政府推行以社区为依托,以群众参与为基础,以优质服务为重点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相互依存,不足互补”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立健全区、街、居(村)三级管理网络,先后下发街、居(村)《计划生育工作手册》和《计划生育工作流程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流程图》,贯彻以宣传教育、避孕节育和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工作方针,根据全市统一布置,以居(村)民委员会为单位建立“六簿二册一卡”。是年始,区委、区人民政府把宣传教育当做首位工程来抓,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契机,坚持以小见大做文章。居(村)社区利用小黑板贴近老百姓的优势,宣传基本国策;街道将零散宣传栏连成片,建成生育文化一条街;辖区单位和居(村)民委员会组织群众业余文艺队伍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社区人口学校群众自带板凳,听生殖保健知识讲座。抓住小阵地、小栏目、小队伍、小学校宣传大国策,做活大文章,传播大方针,创办大文化,被江西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总结为“四小四大”宣传方式,形成区婚育新风进万家的新路子。1992年,浔阳区被国家计生委授予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1997年,又被人事部、国家计生委授予全国计生系统先进集体。
  1998年,全国召开首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现场会,浔阳区被授予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32个网络县(区)之一,是年始,浔阳区“四小四大”宣传方式先后在全国首届婚育新风活动延安现场会、衡阳工作会、沈阳研讨会、南京座谈会上进行专题介绍。1999年,为进一步统一基层档案,全区统一印制统一封面,统一规格,统一模式“六簿一册”及会议、宣传、服务3个记录本,规定统一记载形式,使基层计划生育档案规范化。2000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文,推广浔阳区“四小四大”计划生育宣传方式。2001年、2005年,浔阳区两次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授予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先进县(市、区)。并多次被省、市授予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2006年,全区建立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简称WISI系统),已婚育龄妇女录入微机管理,同年,区计划生育网站建立开通,计划生育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
  迄2010年,全区已连续20年计划生育率达96%以上,晚婚率达80.95%以上,一胎率达95.14%以上。人口出生率连续30年控制在11 %0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 5‰以下,率先在全省、全市实现了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2010年,全区人口出生率比1980年下降8.16千分点。30年净出生62 854人,年均净出生2 245人。按1980年16‰出生率计算,30年全区少生39 271人。
  [=此处为表格(1981 - 2011年全区人口生产情况)=] 说明:此表数据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供 [=此处为表格(1981 - 2010年新婚情况)=] 说明:此表数据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供。 第二节人口管理依法行政1982年区计划生育办公室正式接管辖区内计划生育工作时,根据九江市革发[1981]66号文件和九江市府发[1982]66号文件精神抓落实,开展建机构、配人员、摸底数、落实奖惩等工作。
  1984年,区人民政府以浔府发[1984]4号文件,转发《江西省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全面部署辖区计划生育,落实奖惩政策。
  1988年,中共浔阳区委、区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关于控制人口增长的若干暂行规定》,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将该规定印成小册子l万份,发到辖区170余个计划生育挂钩单位和街道、居(村)民委员会。自此,辖区内单位、城区居民及外来长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人员,都依据该规定规范生育行为,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采取增加婚、产假天数,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待遇等奖励措施,鼓励干部职工实行计划生育,使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1990年9月《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后,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岗位责任制度》《依法行政制度》《干部培训制度》和《计划外生育费街收区管财政监督制度》以保证该条例具体实施。1996年始,又制定《计划生育“五期”服务流程图》,发动群众参与健全完善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区计划生育协会两支队伍;坚持每年下发一个《全区计划生育工作意见》,规范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程序和管理机制,形成政府领导,依托社区,资源共享和三级网络管理到人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工作格局。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修订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区人民政府以上述法规为准绳,再度规范育龄人群生育行为,稳定全区低生育水平,使全区率先实现了由“孕后型”管理到“孕前型”服务的转变。
  政策兑现 1982年始,区人民政府每年给街道办事处、工商单列管理单位下达计划生育管理任务书,强化目标责任。街道与辖区单位和居(村)民委员会、工商单列单位与工商个体户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居(村)民委员会与房屋租赁户,辖区单位与离岗、待岗人员层层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层层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实行责任到人。年终,区委组织、纪律检查部门和区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对街道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和计划生育委、办主任,区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政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录入个人政绩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计划生育工作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兑现“一票否决”。
  1988年,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控制人口增长的若干暂行规定》颁行后,全区各单位依据规定精神,落实奖惩措施,兑现计划生育政策。驻区大桥七公司给只生育1个孩子的家庭职工,盖起优惠家属宿舍,谓之“独生子女楼”。驻区九江石化总厂、九江港务局为实行晚育的独生子女母亲延长产假至1年,并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妇双方各发20元。1990年9月《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后,区人民政府颁发《关于执行(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强化依法行政。为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正当的计划生育具体行为,于是年专门成立区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小组,行使全区计划生育行政复议权和行政处罚权。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后,区人民政府废除与该法规相抵触的部分规定,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要求,重新整顿生育环境,规范生育秩序,健全完善奖惩机制,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真正得到实惠。
  政策帮扶1992年始,全区由单纯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转向扶助实行计划生育家庭脱贫致富。是年始,金鸡坡街道率先对农村纯女户结扎给予办理养老保险,首次被保42户。1994年至1998年,又实行计划生育母婴安康保险,投保32元,保险金额l万元,使65户受益。2000年,实施流动人口外出平安保险,投保10元,保险金额5000元。此后,各街道和居(村)民委员会,普遍开展生产、生活、生育帮扶活动,为实行计划生育家庭解决就业、生活困难,规定每个居(村)民委员会每年帮扶2户计划生育困难户解困。其中,金鸡坡街道大王庙村帮助计划生育户致富奔小康,从资金安排、信息服务、技术指导等方面向计划生育户倾斜,实行“优先、优惠、优待”,使52户独生子女家庭,成为全村富起来的带头人。全村人均收入由1990年750元,增加到1996年的3 800元。
  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决定》下发后,由区人民政府牵头,筹集15万元建立“浔阳区人口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基金”,给无固定收入的独生子女中的纯女户办理养老保险,先期在金鸡坡街道试点,首批办理7户。实施养老保险的独女户家庭,男满60岁,女满55岁的夫妇,凭参保卡按月各领取养老补助金100元。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后,区人民政府及时出台《关于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奖励优惠政策的意见》,保证持计划生育优惠证的计划生育户和独生子女家庭优先就业、优先就学、优惠就医、优先贷款。2005年始,首次给37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放“计划生育优惠证”。全面启动0至6岁独生子女平安保险,无固定收入的家庭由政府出资,有工作单位的家庭由单位出资,给0至6岁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荣证”的独生子女投保一份。同年,区计划生育协会启动生育关怀行动,全区民政、卫生、劳动、教育等部门制定优惠措施,加大扶贫助学力度。独生子女困难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低保,优先就业,优费就学,优惠就医。2006年接受国家中央机关计划生育协会、国家“幸福工程”扶贫助学捐款,12名贫困学生人均获6000元助学款。是年一年全区计划生育系统共扶助计划生育贫困户210户。2008年,区人民政府启动城市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投入60万元,首次给10 661人办理家庭爱心保险。同年,还启动“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给57名女童发放助学款5.7万元。2009年春节,又走访计划生育困难户78家,发放慰问金26 520元。
  流动人口生育管理流动人口、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是城市计划生育工作新的难点。1990年《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后,区人民政府组织区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人、各街道分管副主任、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及公安、工商部门相关人员,赴赣州市和深圳市罗湖区考察学习,随之于区工商个体协会内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流动人口生育管理。1995年年初,区公安、工商、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组织力量,上门上户督察流动人口暂住证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1996年,成立区流动人口管理站,专司流动人口生育管理。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区委、区人民政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收益,谁管理;谁地盘,谁清理”原则,实施流动人口“三、四、五”服务工程。做到加强组织协调,加强网络建设,加强目标管理“三加强”;实施宣传服务生动化,生育服务人性化,生产服务贴心化,生活服务多样化“四服务”。立足建档建卡关,查验证关,查环查孕关,双方协管关,合同管理关“把五关”。区人民政府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目标责任制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全社会综合治理和“一票否决制”,使城区计划生育工作难点得以突破。2005年、2007年,省、市分别于浔阳区召开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现场会。
  第三节优生优育晚婚晚育1978年后,因国家人口基数过大,又值生育高峰期,提倡结婚晚一点,生育少一点,间隔长一点的“晚、稀、少”主张。《江西省计划生育若干问题暂行规定》实施后,晚婚晚育在辖区内进一步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
  1984年,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晚婚晚育宣传教育的通知》发出后,辖区各大系统结合本单位实际,宣传实行晚婚晚育,并纷纷制定奖励措施。 1988年,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控制人口增长的若干暂行规定》颁发,规定按法定婚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女性23周岁9个月以上生育第一胎为晚育,晚育年龄以女方为准。自此,辖区内单位、城乡居民及外来长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人员,均依此规范生育行为。
  1990年《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和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后,区人民政府规定,对初婚夫妇双方都是晚婚者,干部、职工各增加婚假15天。实行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30天。女性晚育男方给予10天照顾假。假期内工资照发,不影响考勤与评奖。
  避孕节育1982年,对已生育一胎的妇女,主要采取放置避孕环;对已生二胎或二胎以上的育龄夫妇,动员一方采取结扎手术。1983年秋季计划生育服务中,区人民政府发文,动员全区40岁以内的已婚育龄夫妇采取一胎放置避孕环,二胎以上(上环5年以上除外)采取结扎手术,计划外怀孕人流引产(上环、结扎、人流、引产简称“四术”)。九江市妇幼保健院、九江石化总厂医院、九江妇幼保健站、浔阳区甘棠医院、九江发电厂医院专设临时“四术”床位,最高峰1天有200例进行“四术”。本着“清班子,扫院子,进村子”要求,重点组织金鸡坡街道和辖区内10大系统中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四术”活动。是年,全区计划生育“四术”累计为4 575例,有效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
  1985年始,在落实中共中央批转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即中发[1984)7号文件中,城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采取分类指导,对已生育二胎出现人流引产的,动员夫妇一方采取结扎手术;生育一胎无人流引产的给予奖励,鼓励其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是年,综合节育率达99.76%。
  1994年,区人民政府在庐峰北路建起一栋2268平方米的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大楼。1996年,全区全面实行孕前管理,对使用药具避孕者,实施发放药具与跟踪服务相结合,送药上门与见面相结合,使药具使用率占应用药具育龄人群的100%,有效率达98%,跟踪随访率达100%。经先后投资200万元,1998年区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大楼二期工程完工,于楼内开设人口学校、生殖保健咨询室、优先检测室、悄悄话室、药品精品屋和968热线服务电话,开展上环、人流、红外线诊疗和优生检测等服务项目。与此同时,区、街、居(村)三级计划生育网络在避孕节育中发挥作用,街道服务所医务人员组织环孕检和避孕药具的发放,居(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送药上门动员辖区育龄妇女开展环、孕检,通过环、孕检和见面跟踪服务,提高了避孕节育有效率。
  2000年始,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示范工作,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时,开展妇女病普查防治,自主选择并获得一种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提高了避孕方法的普及率、及时率和有效率,实现群众自主生育调节和政策规定相结合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方式。
  科学生育 1982年始,区人民政府一直将计划生育科普宣传教育放在首位。1984年,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批转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后,更加强化优生优育科普宣传。1986年,成立区独生子女病残医疗鉴定小组,负责辖区内独生子女病残孩家庭申报审核的医学鉴定。
  1990年《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后,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开展创“优质服务年”活动中,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创建“文明幸福家庭”,将生殖保健,家庭教育,家庭保健融于优生优育宣传教育之中,此后,每年在重大纪念日和节日,组织九江市妇幼保健院、九江学院医学院附属医院专家在闹市区设立生殖保健、优生知识咨询点,走上街头用生物标本宣传优生优育科普知识。1992年,区人口基础教育培训学校成立(简称人口学校),随后街道、居(村)民委员会也设置培训基地。采取定时间(每周末l天)、定地点(区人口学校教室)、定课程(每周4课时)、定教材(自编婚育教材)、定教员(聘请医学院教授),分别对新婚夫妇、社区居民干部、社区育龄人群,进行人口政策、婚育知识、避孕节育与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培训。是年,首次参加培训即有新婚夫妇100对,当年共培训新婚夫妇3 200对。1998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人到区人口学校视察,题词表彰为“优生优育宣传阵地”。与此同时,街道人口学校也长期坚持以会代训,甘棠街道六角石社区人口学校曾以“生男生女都是宝,只要教育好”为题开办知识讲座,动员育龄群众自带板凳,有附近学校借来黑板,邀请有关专业人员授课,坚持每月开班一次,受到国家计生委宣教司表彰。1998年,浔阳区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授予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网络县(区)后,投资12万元编印发放婚育新风宣传材料35万份,人口与婚育知识卡通画页5万份,明信片贺年卡2 700份。在全区范围开展“进百家门,访百家人,解百家忧”活动,给育龄妇女送药、送医、送B超上门,面对面向育龄群众传授优生优育知识。1999年,设立区优生监测室,组织孕妇们进行优生监测。是年,接受优生监测孕妇即达1 300余人。迄2010年,区人口学校共培训新婚夫妇23 400对,给新婚夫妇发放优生优育资料和婚育读本46 800册。 [=此处为表格(1982 - 2011年全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 说明:此表数据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供。 [=此处为表格(1997 - 2011年全区采取节育措施概况)=] 说明:此表数据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供第四章人民生活第一节经济收入职工明清时期,浔阳近代工业很少,多为手工作坊和工场,手工业工人靠出卖体力和技艺为生,收入微薄,度日维艰。民国时期,城区产业工人深受厂家剥削,工资仍然偏低。《江西年鉴》载,1936年,九江机器业和棉纺织业劳工月薪最多30元,一般20元,少则10元;电灯业劳工月薪最多30元,一般15元,最少10元;火柴业女工月薪最多18元,一般12元,最少5元,且日达10 - 12个工时,生老病死无人过问。1948年II月,物价飞涨,薪水变动更加频繁,南浔铁路职工人均月支工资30元不够买两斗米,百余工人齐集站台举行阻车请愿。城乡广大小手工业者,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状态。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供给制”。1949年职工人均供给费用为350元。1950年供给制大部分改为“包干制”,发给个人一定的实物和货币。1952年后,国营企业工人大多数实行八级工资制。1954年3月,部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调整工资和津贴等级。1955年供给制和包干制均改为“工资制”,一般月工资18- 30元;并对部分无工资级别的工作人员重新评定级别。1956年进行工资改革,月平均工资由原29. 52元增加到39. 01元。1957年,全民所有制职工人均工资437.28元,1964年444. 92元,比1952年分别增长19.38%、21.47%。“文化大革命”期间,大多数职工未加工资,并一度将企业奖励工资和奖金当作“物质刺激”取消。1977年后,分别对工资过低职工、手工业和信用社职工、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数次部分和全面调资。
  1980年后,职工工资分别采取计时、计件或计件加奖励、津贴等多种形式。1980年年工资总额59.5万元,年人均收入483元。1985年,年工资总额235万元,年人均收入889元。1990年,年工资总额198.8万元,年人均1 234元,同时实行超产奖,发放各种津贴,如高湿、高空、夜班、出差、特殊工种、岗位、副食品津贴等。1990年升级面达25%,1991年升级面达40%。1992年企业工资普调,1994年实行调标。1995年全面调查,年工资总额1160.8万元,年人均3 205元。1999年,年工资总额4458.3万元,年人均5 986元。2000年,年工资总额4 833.2万元,年人均7128元。2006年,年工资总额6 863.7万元,年人均17 505元。2011年,年工资总额10 725.9万元,年人均30 919元。
  农民区境郊区居民致力农田,然农民长期受封建剥削,很少占用土地。民国时期,境内经济萧条,农民生活贫困。自耕农丰收年景尚能自给,半自耕农破产日甚,降为佃农者日多,佃农一遇天灾人祸,生活即濒于绝境。据《石门乡土改调查》记录,1945 - 1949年间,一般5口之家纯佃农,户均租种土地10亩,正常年景可收稻谷1700公斤上下,扣除地租(按四成计算)和牛力、种子、肥料投资及各种苛捐杂税,实得稻谷仅700公斤,人均140公斤,屡青黄不接,入不敷出,只好流入城镇作坊打工,以劳力换取微薄收入,维持生活。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土地改革和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农民获得土地,生产积极性高涨。195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4. 38元,比1949年增长1.01倍。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及受严重自然灾害和“共产风”瞎指挥影响,社员劳动工日虽然增多,但实际收入有所减少。“文化大革命”期间,生产发展缓慢,人均年收入徘徊在80元左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商品经济发展较快,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有了自主经营权,从事家庭种植业、养殖业渐多。国家在流通,价格、购销等方面实行改革,为农民增产、增收提供服务,给农民带来诸多利益。农村平均每个劳动力提供的总收入1982年为313元,1983年为340元,1984年为510元,1985年489元,1990年为l 089元。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措施逐步到位。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 390元,2010年人均收入9 376元,2011年人均纯收入10 497元,比2010年增长11.96%,净增1 121元。
  [=此处为表格(2000年区居民家庭基本收入情况一览)=] [=此处为表格=] 第二节消费积累消费水平职工:新中国成立前,手工业作坊雇工和手工业者生活水平低下,月薪入不敷出,难求温饱。商店职工稍优于作坊雇工,本人伙食由店方供给,月薪可供家。
  20世纪50年代初期,城镇职工生活消费仍然很低,收入大部分用于吃食、少量用于衣着及日常必须品,只是温饱基本得到保证。60 - 70年代,城镇职工主要生活消费品(包括粮、油、棉布及日常工业),实行定量凭票供应,基本上维持吃饱穿暖水平。进入80年代,随着收入增加,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除日常食品外,在子女教育、房屋、家具、衣着、通讯工具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渐多。
  农民:民国时期,占农户80%以上贫苦农民,收入微薄,生活极度困难。1945年后,国民政府滥发纸币,物价一日数涨,米珠薪桂,农民仍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土地改革,农民有了田地,生活有所改善,但消费重点仍是解决温饱。20世纪70年代后,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消费支出大幅度增长。据对百户农民家庭抽样调查,1983年人均生活费支出222. 32元,1985年326.3元,1990年589.3元,1993年789.3元,1996年1 425.8元,2000年l 578元,2006年1752元,2011年2 108元。
  [=此处为表格( 2009 - 2011年区居民消费水平一览)=] 衣食住用衣着:新中国成立前,城乡居民多穿粗布制衣,唯求遮身暖体,耐穿耐脏。“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是当时衣着消费写照。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收入增加,生活改善,除吃食外,衣着成为消费重点。1956年,户均购棉布29. 45米,人均6.9米。据百户农民家庭抽样调查,1983年人均衣着支出24.5元,1985年30. 25元,1990年45. 11元,1993年59.3元,2000年72. 54元,2006年102.3元,201 1年151.2元。
  衣着面料,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棉布为主,部分棉混化纤布。80年代中期以化纤布为主,绸缎、呢绒消费逐年增加。80年代后期,化纤布品种不断翻新,各种仿毛、仿麻、仿丝织品及混棉、混毛、混麻纺织品相继代替棉布、化纤布。同时皮革、各种针织面料、羊毛衫成为时尚衣着。进入90年代,各种真丝绸成为时尚品种。衣着消费趋向成衣化,居民添置服装多在成衣市场选购。
  饮食:区内居民素以植物性食物米、面为主食,辅以麦类、红薯、芋头、高梁等杂粮。新中国建立前,一般农民多一日两餐,主食品有一半是杂粮。
  新中国成立后,生活有所改善,多数能基本满足口粮需要。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城镇人口用粮标准,均按特重体力劳动者、重体力劳动者、机关工作人员或居民,分别供应大米指标25公斤、20公斤、14.5公斤左右。农业人口用粮标准,则视粮区、非粮区和非歉年而异。1960 - 1962年,三年困难时期,饮食水平骤降,营养不良者甚多。1963年后,逐步恢复到20世纪50年代生活水平。70年代,食品消费基本上以解决温饱为主。
  80年代始,饮食消费由主食型向副食型转化,逐步注重营养,提高饮食质量。一些城乡居民为迁居新房、除夕团圆饭、老人庆寿、小孩生日、青年人上大学、参军、结婚等时兴在大酒店、宾馆承包,每席菜肴20 - 30余盘,价格在200 - 800元之间。 居住:新中国成立之前,城镇居民多租屋居住,有三代同室拥挤不堪者。普通农家大都住平房,土墙草顶、土墙瓦顶、少数青砖瓦顶,也有竹结构草房。
  新中国成立后,在土改和土改复查中,无房或少房的贫佃农分得住房。城镇职工及其家庭多数居住公房或租赁私房,住房享受“高补贴、低房租”政策,房租价格低而稳定。随着生产发展,改善居住条件成为居民迫切要求。20世纪50年代,草房逐步翻建为平房瓦屋。60 - 70年代,部分居民新建和翻建楼房。
  1978年改革开放后,城乡经济发展迅速,住房建设成为区民家庭建设的首选。住宅质量亦成为区民家庭建设的头等大事,砖木结构渐少,钢筋混凝土结构增加,建筑层次由l层到2层、3层、城郊、集镇4层、5层亦不鲜见,住房装饰也日趋讲究。一些乡镇还出现个人兴建西式别墅楼。据全区百户农民家庭抽样调查,1983年人均住房面积14. 25平方米,1985年14. 52平方米,1990年25.12平方米,1996年26. 32平方米,2000年31. 42平方米,2006年45.3平方米,2011年62. 31平方米。城市居民90%以上亦置购或置建新住宅。2010年,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2. 12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0. 87平方米。
  用品:新中国成立前,城乡居民日常生活用品及家具简陋,部分农户则床、灶同间,甚至人畜同住。新中国成立后至20世纪60年代,生活虽有改善,但重点在解决温饱问题,一般只购买一些日常生活必需品。70年代开始,购买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录机的渐多。80年代,电视机、电风扇、电冰箱、洗衣机相继进入普通居民家庭。90年代,彩色电视机、录音(像)机、空调机、照相机、电话机等有部分家庭添置,且生活用小汽车、摩托车、移动电话机.计算机亦有购置。据全区百户农民家庭抽样调查,1983年人均购买日用品支出12.3元,1985年12.9元,1990年15.5元,1993年54.3元,1996年119.8元,2000年148.3元,2006年200.3元,2011年290.3元。
  [=此处为表格(1999 - 2000年区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每月食品消费支出一览)=][=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1999 - 2000年区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每月非食品消费支出一览)=] [=此处为表格=] 家庭积累储蓄:“节约储蓄,必备凶灾”,乃城乡居民之习。1949年前,城内虽有当铺和钱庄,但贫苦市民无钱可存。
  新中国成立初期,城乡居民很少有余钱存储。改革开放以来,城乡经济发展较快,存款出现新的上升趋势。1984年城乡居民储蓄415万元,1987年2 899万元,1990年3 265万元,1993年16 127万元,1997年26 658万元,2000年23 687万元,2006年30 225万元,2011年39 223万元。
  债券、股金:20世纪80年代起,债券、股票投资逐步成为家庭资产积累一种新手段。至2000年,全区城乡居民持有保值公债、国库券等债券510万元;投资股份合作企业资金6 757万元。
  企业厂长(经理)个人股金最多者100万元以上。随着证券股市发展,部分居民涉足股市,购买上市股票。
  生产性固定资产:新中国成立前,贫穷农民只有简单再生产手工工具,新中国成立初期,经过土地改革,分得土地,部分农民购置耕牛及犁、耙、耖、水车等农具。合作化时期,大中型农具折价入社,农民仅自备一些小农具。20世纪80年代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又逐步添置一些机械化、半机械化工具。据百户农民家庭调查,1983年末,平均每户拥有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534.8元,1985年877.3元,1990年974.1元,1996年1 289元,2000年15 987元,2006年20 789元,2011年25 785元。

知识出处

浔阳区志

《浔阳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从实事求是原则出发,广泛采集资料,慎重取舍,去伪存真,精心编纂而成。志书涉及内容广博,包含丰富的历史资料,记载了浔阳千百年来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不仅为浔阳今后的发展进步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也为九江人及各方有识之士了解浔阳、认识浔阳、投资浔阳、传承历史提供真实与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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