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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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浔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85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建置
分类号: D63
页数: 3
摘要: 浔阳初称浔阳,本为县名,西汉高祖六年(前201)置,地处浔水之北而得名。至东晋末被撤销,隋初复袭用,旋即又改称。《史记·武帝纪》有“浮江,自寻阳出枞阳,过彭蠡,祀其名山川”的记载。两汉时,寻阳县属庐江郡,《汉书·地理志》庐江郡条下云:“寻阳,《禹贡》九江在南,皆东合为大江”。三国时孙权“以武昌、下雉、浔阳、阳新、柴桑、沙羡六县为武昌郡”,西晋又划归庐江郡,再改隶寻阳郡。至东晋安帝义熙八年(412)……
关键词: 行政区划 建置区划

内容

浔阳初称浔阳,本为县名,西汉高祖六年(前201)置,地处浔水之北而得名。至东晋末被撤销,隋初复袭用,旋即又改称。《史记·武帝纪》有“浮江,自寻阳出枞阳,过彭蠡,祀其名山川”的记载。两汉时,寻阳县属庐江郡,《汉书·地理志》庐江郡条下云:“寻阳,《禹贡》九江在南,皆东合为大江”。三国时孙权“以武昌、下雉、浔阳、阳新、柴桑、沙羡六县为武昌郡”,西晋又划归庐江郡,再改隶寻阳郡。至东晋安帝义熙八年(412),省寻阳县人柴桑县,寻阳县故城在今湖北黄梅县境。
  又有郡名亦称寻阳,西晋末置。《晋书·地理下》载:“永兴元年(304),分庐江之寻阳、武昌之柴桑二县置寻阳郡,属江州”。历宋、齐、梁、陈,至隋“平陈郡废”(《隋书·地理志》)。故治址据考证,距今龙开河西南方向8千米,坐落在八里湖滩。
  隋代亦设寻阳县,但存在时间很短,《隋书·地理志》九江郡条云:“平陈,郡废,又废汝南、柴桑二县,立寻阳县,十八年(598)改日彭蠡”,大业初又改名湓城,故址在今九江市区。历史上两次以“寻阳”名县,一次名郡,连续使用近800年之久。
  把汉晋六朝时的地名“寻阳”改为“浔阳”,肇始于唐代。《新唐书·地理五》称:浔阳县“本湓城,武德四年(621)更名”。治址即在今浔阳区境。浔阳县名在唐代沿用300多年,至五代南唐改为德化县。
  唐玄宗时曾一度将江州改为浔阳郡,《旧唐书·地理三》江州条载:“天宝元年(742)改为浔阳郡,乾元元年(758)复为江州”。因之唐代既有浔阳县亦有浔阳郡。及宋,亦曾设浔阳郡。及民国,则一度设置浔阳道。治址均在今浔阳区境。 据此,于“寻”字加“氵”为“浔”,始于唐武德四年( 621),浔阳之名由此而生,虽县、郡、道之名间有废弃,但浔阳之称,则一直沿用至今近1390年。
  第二节历史沿革新石器时代,境内已有人类活动。
  春秋战国时,为吴之西境,楚之东境,俗称“吴头楚尾”。战国初属吴。楚昭王十二年(前504)吴伐楚。吴灭人越,越灭入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置36郡,地属九江郡。二世二年(前208),复属楚。
  楚汉相争,先属英布九江王国,后改属淮南王国。
  西汉高帝六年(前201),始置柴桑县,隶豫章郡。新莽改郡名九江,县日九江亭。东汉复旧称。
  三国魏黄初二年(221),孙权置武昌郡,柴桑为之属。
  西晋元康元年( 291),“以荆、扬两州疆土广远,统理尤难,于是割扬州之豫章、鄱阳、庐陵、临川、南康、建安、晋安,荆州之武昌、桂阳、安成合十郡,因江水之名而置江州。”永兴元年(304),析庐江之寻阳、武昌之柴桑2县立寻阳郡,属江州。东晋咸康六年(340)移寻阳郡治于柴桑,隶江州。义熙八年(412),省寻阳县人柴桑县。
  南朝宋、齐依前制。梁太清二年(548),分柴桑置汝南县,同属江州寻阳郡。太平二年(557),立西江州,领寻阳及四侨郡。陈天嘉六年(565),罢西江州,寻阳郡还隶江州。
  隋平陈,复日江州,置江州总管。隋开皇九年(589)废郡置江州,废柴桑,汝南,复立寻阳县,因水患仍迁县入城,治湓口。十八年(598),改寻阳县为彭蠡县,直隶江州。大业二年(606),改彭蠡县为彭城县,寻废彭城县为湓城县。三年(607)又改江州为九江郡。
  唐武德四年( 621)复称江州,改寻阳为浔阳,五年(622)又分湓城置楚城县,皆隶江州。八年(625)废湓城。贞观八年(634)废楚城,俱人浔阳县。开元二十一年(733)属江南西道。天宝元年(742)江州改称浔阳郡。乾元元年(758)复为江州,析湓城置浔阳、楚城县,后俱入浔阳县。
  五代属吴,亦为浔阳,南唐升元三年(939)改浔阳为德化,废江州,升奉化军节度,改浔阳为德化县属之。
  宋复置江州,为江州浔阳郡。开宝八年(975),降为军事。太平兴国七年(982)析江州星子、都昌和洪州3县置南康军。大观三年(1109)升为望郡,初隶江南路。建炎元年(1127),升定江军节度.二年,置江州路,以州属焉。绍兴二年(1132),江州路省,江州改隶江南西路。
  元至元十二年(1275),于江州置江东西宣抚司治江州,十三年(1276)改为江西大都督府,隶扬州行省。十四年(1277)立为江州路置总管,区境域先后分属司、府、路。江州路先隶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十六年(1279)改隶黄蕲等路宣慰司,二十二年(1285)复隶江西行省。至正二十一年(1361),朱元璋攻下江州,改江州路为九江府,区境属之。 明洪武九年(1376),改江西行省为江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全省分5道,九江府隶九江道。
  清因明制,康熙二十一年(1682),改道名分巡兼分守九江道。雍正九年(1731),增辖广信府,改称分巡广饶南九道。咸丰四年(1854)三月,太平军改湖口为九江郡,以九江府为江西省,区境域在其辖下。太平天国失败,清复原制。
  民国初,废府存道,全省划4道。1914年1月,为避福建、四川辖县之同名,改德化县为九江县,隶赣北道(6月改称浔阳道)。1926年,废道,直隶江西省。1927年3月,九江城区(今区境域)另设九江市政厅,直隶省政府。次年,改市政厅为九江市政府,1930年10月九江市政府撤销,市政并人九江县政府综理。1932年,全省分设13个行政区,区境域属第四行政区,1934年6月,重设九江市政委员会,直隶省政府。1935年4月,减为8个行政区,区境域属第五行政区。1936年,因赣、鄂、皖3省省界改划,将九江市政委员会所辖之江北封一、封三、桑落等乡分别划归鄂、皖后,九江市面积削减,人口及税收均不符设市之条件,便又撤销市政委员会,市区归为九江县浔阳镇。
  1939年冬,因赣北沦陷,区辖宜小,全省增至11个行政区,以原第五行政区之九江、星子、德安、瑞昌4县别立第九行政区。1942年8月,鉴于地理历史沿革及交通、面积现状,全省改划为9个行政区,境属新的第九行政区。
  1949年5月17日,浔阳解放。6月4日,城区浔阳镇成立市人民政府;15日,相继成立九江县人民政府,市、县分治,同隶九江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后改称九江地区行政专员公署)。1959年1月,撤县并市,1961年9月复分治。1980年3月,原地辖九江市升格为省辖市。5月,市区置浔阳区,市郊置郊区、庐山置庐山区。1983年7月,撤地并市,实行市管县(区)体制,浔阳区属九江市。
  [=此处为表格(区境域隶属一览)=]

知识出处

浔阳区志

《浔阳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从实事求是原则出发,广泛采集资料,慎重取舍,去伪存真,精心编纂而成。志书涉及内容广博,包含丰富的历史资料,记载了浔阳千百年来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不仅为浔阳今后的发展进步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也为九江人及各方有识之士了解浔阳、认识浔阳、投资浔阳、传承历史提供真实与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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