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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卷二十四 医药卫生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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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767
颗粒名称:
卷二十四 医药卫生
分类号:
R197
页数:
20
摘要:
卷二十四医药卫生第一章卫生防疫第一节卫生监测食品卫生民国19年(1930),县警察局配有卫生警,管理城区食品卫生。民国24年,九江市政委员会发布《宰牲检验暂行规则》、《管理宰牛暂行规则》,规定须先验明牲畜无病方准许宰杀上市。新中国建立后,1955年,九江县卫生科在新港镇开展食品卫生管理试点,实行食品行业登记和卫生许可证制度,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关键词:
医疗卫生
医药卫生
内容
卷二十四医药卫生第一章卫生防疫第一节卫生监测食品卫生民国19年(1930),县警察局配有卫生警,管理城区食品卫生。民国24年,九江市政委员会发布《宰牲检验暂行规则》、《管理宰牛暂行规则》,规定须先验明牲畜无病方准许宰杀上市。新中国建立后,1955年,九江县卫生科在新港镇开展食品卫生管理试点,实行食品行业登记和卫生许可证制度,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1957年8月,食品制造业、饮食业和鱼肉、食杂品、蔬菜、水果业实行卫生管理。1958年,贯彻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试行)。1960年,新港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市县人民委员会予以通报。1964年,推行餐具消毒,生熟分开;从业人员保持双手和衣服清洁,不用手直取熟制食品,患有传染病者一律调离工作岗位;商家禁售腐烂变质食品;厂家禁用有毒和非食品性的添加剂;各食品生产经营、储藏场所必须配置必要的防尘、防蝇、防鼠设备。1972 - 1977年,食品生产、加工、经销人员全面进行健康检查。1979年始,食品卫生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1982年,区卫生防疫站在乡(镇)卫生院配合下,对辖区内从事食品加工、生产、销售、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和审核、发放卫生许可证,后成为制度。1984年6月,在全区开展查处伪劣食品、腐烂变质食品活动,查缴各类罐头、奶粉、饮料及掺水牛奶等变质食品1150公斤,在十里农贸市场展示曝光后销毁。1992年2月,区防疫站捣毁地下死鸡加工厂一处,销毁待加]二死鸡2000余只。1984 - 2000年,全区共发生食品中毒事件9起,中毒人数377人,经抢救无死亡病例。2000年,食品卫生从业人员按期体检2973人,体检率98 .4%;监督食品604件,合格542件,合格率89. 74%;餐具503件,合格418件,合格率83.1%,监督覆盖率95. 84%。
企业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建区前,境内企业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分别由各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及有关主管部门负责。1981年,驻区厂(场)、矿因监理关系不明确,直至1986年才开始建立企业卫生档案,开展职工危害因素调查、劳动卫生监测、尘毒作业工人健康监测等。1994年,对9个厂(场)矿的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实测点进行合格率调查和监测,138个粉尘实测点监测结果合格率为68.12%;58个化学因素实测点监测结果合格率70.69%;162个物理因素实测点结果合格率60.49%。
农业劳动卫生 1957年,国家强调改善工业卫生条件,农村社队企业发展后,农村劳动卫生受到重视。1989年,贯彻实施《江西省农村农药保管和使用防护条件》,开展全区农药施药人员用药情况调查,健全农药中毒报告制度,不定期、不定形式地宣传农药保管方法和使用防护措施。
公共场所卫生 1950年,市县动员机关干部、职工和学校教师学生带头讲卫生,定期大扫除。1952年,境内开展灭老鼠、苍蝇、蚊子、跳蚤、虱子活动,要求做到“五净”(道路、房院、锅碗、衣被、身体)。1958年,农村各家各户订立爱国卫生公约。1963年,开展以灭鼠保粮为中心的卫生运动。1971年,开展“三移”(移厕所、移猪栏、移牛栏)、“三改”(改窗、改井、改灶)卫生运动。1981年始,餐饮业、食品加工业、旅店业、美容美发业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并逐年加大监督监测力度。从1986年起,每年对餐饮业、食品加工业以及旅店、商店人员进行体检;街道、机关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放射卫生区放射卫生监测工作始于1987年。是年,对8个乡(镇)卫生院X光进行放射防护监测和不合格X光机改造。1989年10月,区防疫站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及时对全区各单位X光机和射线装置进行全面调查、建档。1990年,全面完成放射工作人员肿瘤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射线装置、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1991年,对庐山水泥厂和部分乡(镇)砖瓦厂生产的水泥、红砖进行取样和送检。1992年,全面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培训。此后,根据国家《放射卫生管理条例》,境内放射卫生许可证发放、人员体检及日常监督工作,由九江市卫生防疫站司职。
学校卫生 1950年,境内学校要求班级一日一扫,操场一周一扫。1958年后,普遍形成制度。1965年,要求农村中、小学设保健教师并部分参加县(市)医疗卫生培训。1984年,对区中学教室采光、照明和课程表编排,进行卫生学调查。1989年,十里小学和区中学列入全省学校卫生监测点。两校1988名学生接受了牛长发育指标健康监测和因病缺课纵向监测,体检率达90.2%。区中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1222份。是年,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组先后在区属97所中小学中挑选91个班级,3500名学生进行视力抽样监测,并为2700名学生灭头虱等。1990年,为贯彻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区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各小学普遍开设健康教育课并列入教学大纲。全区普遍开展了学牛牛长发育指标监测工作。2000年,学生参检率99.69%,视力低下占15.28%,龋齿占15. 64%,沙眼占1.3%。
第二节疫病防治传染病防治境内历史上发生和流行过的传染病主要有天花、霍乱、白喉、百日咳、麻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脑膜炎)、痢疾、脊髓灰质炎、疟疾等10余种。光绪三十二年(1906)秋,九江流行天花。民国9年(1920)因麻疹等疫病日亡数十人。民国37年,天花、麻疹、脑膜炎等疫病在境内泛滥。
新中国建立后,政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有计划接种牛痘,重点防治天花。1950年,幼儿普遍接种牛痘。1951年,男女老少普种牛痘。1952年起,每年给新生儿和6岁、12岁、18岁年龄组定期接种。1954年,在人口集中地和学校、机关注射霍乱疫苗,并开始接种白喉类毒素。1963年,第二次普种牛痘和注射副霍乱疫苗。1966年,开始接种麻疹减毒活疫苗。天花、霍乱、白喉、麻疹等疫得到控制。“文化大革命”期问,防疫工作削弱,一些被控制的疫病出现反复。如麻疹出现第三次高峰期,痢疾发病率大幅度上升,尤其是疟疾的发病率高达500/10万,流行性脑膜炎发病率上升至1200/10万。
1980年建区后,各种疫苗及时按期接种(注射、吞服)。1982年,区卫生防疫站成立,相继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卫生防疫网络。1983年,新港等乡(镇)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区卫牛局组织医疗队深入灾区,历时45天,疟疾预防服药2400人(次),投放漂白粉精片55公斤。全区大灾之后未发生大的疫情。1984年,始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医疗单位和居民传染病疫情漏报率调查,当年疫情漏报率为44.7%。此后该项调查列入疫情常规管理项目。1987年,联合国教科文卫组织宣布全球消灭天花。境内未发现麻风病人,白喉已无病例,霍乱基本绝迹。1988年,区世界银行卫生Ⅲ项目开始运转,传染病防治列为疾病监测项目的重要内容,驻区医疗单位传染病疫情纳入区监督管理。1989年9月,《传染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境内传染病防治工作由行政管理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1998年,辖区内遭遇历史上水位最高、汛期最长、受灾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大的特大洪涝灾害。为切实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在区防疫站组织实施下,辖区内开展了长达两年的防疫防病大行动。累计派出防疫小分队19支,防疫人员1297人(次),投放消杀药品3618公斤。在新港镇查出霍乱弧菌疫源水点后,有效地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保持_『霍乱发病率“零”的记录,确保r大灾之后无大疫目标的实现,被市政府命名为大灾之后无大疫县区。
[=此处为表格(1980 - 2000年法定传染病发病情况)=]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1984 - 2000年计划免疫EPI抽样调查情况)=] 计划免疫新中国建立前,政府及有关机构偶尔为儿童接种牛痘菌苗和卡介苗,但杯水车薪。新中国建立后,各级卫生组织每年除为儿童接种牛痘、卡介苗外,还为儿童开展白喉类毒素、百日咳、伤寒、副伤寒、百日二联疫苗接种工作。60 - 70年代,随着霍乱疫苗、麻疹苗、小儿麻痹糖丸、破伤风类毒素疫苗的研制和投入使用,预防接种工作有明显进展,辖区内主要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得到基本控制。
建区后,区、社、队三级卫生防疫网统一行动,对全区0-7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片,并将建卡工作列入计划免疫工作常规管理。1984年,首次开展EPI“四苗”(卡介苗、小儿麻痹糖丸、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覆盖率调查,农村计划免疫工作滞后,覆盖率仅为5.71%。1987年,计划免疫工作推行目标管理,落实领导责任制。同时,强化全民计划免疫意识,加强乡、村两级防疫人员技术培训,全区“四苗”覆盖率逐年上升。1990年增至87.62%,如期实现“七五”规划目标。是年9月,开展农村儿童计划免疫保偿工作。农村0岁组儿童保偿1895人,投保率75.16%,驻区单位0-7岁儿童保偿8408人,投保率90%,后因企业改制,经济保障不够,投保率略有下降。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均确认庐山区计划免疫工作实现省、县(区)85%的规划目标。2000年,区内“四苗”覆盖率为90%。
地方病防治境内地方病主要有头癣、地方性甲状腺肿(简称地甲病,又名碘缺乏病)、丝虫病、疟疾和麻风病等5种。 头癣病在境内流行久远,严重影响儿童身心健康。1959年,开始查治。1970年,患病率为3%。1971年,中共九江地委作出消灭头癣的决定,县、社(场)相继成立防治头癣领导小组,抽调医务人员、赤脚医生、卫生员、理发员组成专业队,开展普查普治。指导患者采取外用复方“六六六”软膏、内服小剂量灰黄霉素、定时洗头理发等措施,历时5年,于1976年达到国家卫生部消灭头癣病标准。
地甲病 1982年,全区开展地甲病、地克病普查工作,普查率达94 .03%。查出甲状腺肿病人548人,肿大率3.23%;患地克病人3人,患病率0.01%。高垅、威家、周岭三公社肿大率高于3%,确定为病区。1983年3月,国家为三个病区社供应碘盐。1987年,庐山区已达到基本消灭地甲病标准。1996年,为巩固地甲病防治成果,周岭、威家、高垅三个病区乡(镇),对5003名小学生和孕妇投服碘油丸。1997年11月,经省卫生厅专家组考核验收,确认庐山区已消除地甲病。
丝虫病境内丝虫病防治工作始于1958年,至1983年查治工作结束,共血检94193人,查出并治疗微丝蚴阳性病人591人,晚期丝虫病人17人。丝虫病流行虫种有马来丝虫和班氏丝虫,以马来丝虫为主,传播媒介为中华按蚊。五里公社南湖大队、高垅公社谷山大队丝虫病发病率较高,分别为3.96%、0.6%,全部病人用海群生进行了根治。1986年4月,省卫生厅组织专家,以随机抽样方式,对五里乡南湖村、虞家河乡大桥村、高垅乡谷山村进行考核验收,血检5032人,查出微丝蚴阳性11人,阳性率0.220/c,确认庐山区已达到基本消灭丝虫病标准。是年,区防疫站又在五里乡南湖村开展海群生全民服药,认真做好净化监测,投服药1586人。1985年起每年对相关疫区人群整群抽样监测,共血检6423人,血检人数占流行区人口数3.11%,未发现微丝蚴阳性病人。1996年11月,经省卫生厅专家组再次考核验收,确认庐山区已达到国家卫生部消灭丝虫病标准。
麻风病境内麻风病呈散发状态,属低流行地区。新中国建立后,首例麻风病患者发现于1957年。1958年、1968年、1971年、1987年、1992年,先后进行了4次线索调查。后两次线索调查时,还开展了病人所在单位、自然村疫源地人群普查,病人家属体检和学生体检。历史最高发病年份为1968年,发病率达2. 59/10万。1987年始,对现症麻风病人实施以氨苯矾为主的联合化疗。化疗中实施病人服药医生责任承包制,保证了治疗质量- 1993年11月,经省卫生厅专家组考核验收,确认庐山区已达到国家卫生部消灭麻风病标准。至2000年,全区累汁登记发现麻风病人9例,60年代4例,70年代4例,1984年1例。
疟疾区境地处中亚热带向北亚热带的过渡区,且多数乡(镇)或倚山、或滨江、或傍湖,气候温和湿润,适宜蚊媒孳生和繁殖,是疟疾流行区域。每年5 - 10月为疟疾流行期,7-9月为高峰期。地域分布以平原水网地区的五里、十里、新港、姑塘、虞家河等乡(镇)为高发区;丘陵地带为主的高垅、海会、威家、赛阳、莲花等乡(镇)发病相对较低。流行虫种为间日疟。流行蚊种为中华按蚊。
新中国建立初期,境内疟疾发病率高达500/10万。建区后,坚持以全民动员、全员参与、群防群治为防治方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消灭传染源为防治根本,建立各级卫牛防疫网;坚持以抓好疟疾“二根治一预防”措施的落实为防治手段,按照“送药到手、看服下肚、全程足量、安全有效”十六字灭疟方针,对现症病人进行现症根治和休止期根治,在发病高峰季节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进行预防服药。经过不懈努力,疟疾发病率直线下降。1980年为46. 14万,1990年为0.40万,1995年为0.05万。1996年,经省卫生厅专家组考核验收,确认庐山区达到国家卫生部基本消灭疟疾标准。2000年,全区疟疾发病率为零。
结核病防治结核病为严重危害区内人民健康的主要传染病之一。根据国家1979年、1982年、1984年、1989年、2000年在区境内进行的5次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统计,辖区结核病患病率明显高于全国发病水平。其中,十里乡黄土岭村1979、1982年两次调查3640人,查出结核病患者76人,患病率达2087.91/10万,涂阳患病率为975. 66/10万,结核病死亡率1982年调查结果为100. 95/10万,结核菌素阳性率为18.1%。虞家河乡大桥村调查人数1521人,查出结核病患者10人,患病率为657 .46/10万,涂阳患病率为65.74/10万,结核病死亡率为131.75/10万,结核菌素阳性率为6.18%。新港镇桃花村受查人数2741人,查出结核病患者27人,患病率为985.04/10万,涂阳患病率为255.38/10万,无结核病死亡病人,结核菌素阳性率为10.24%。威家镇积余村受查1466人,查出结核病患者18人,患病率为1227.83/10万,涂阳患病率为136.42/10万,结核病死亡率为56. 85/10万,结核菌素阳性率为3. 04%。
1989年,区卫生防疫站设立结核病科。1990年,查治报病241人,完成市局F达查病活动报病任务总数的105.7%。1991年,全区开展以控制传染源为日的,对初治涂阳结核病人实施以全监化疗为重点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战略转移。1992年,结核病防治工作列入全区卫生工作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区结防工作以此为契机,扩充技术队伍,扩大查治范围,开展查痰业务。1992 - 2000年,诊查3741人(次),治疗1264人,治愈933人,治愈率73.81%,结核病人管治数达1264人。
第三节爱国卫生运动爱国卫生运动是在革命战争年代群众卫生运动的基础上形成和开展起来的。境内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于1952年。初期,以消除“四害”(老鼠、苍蝇、蚊子、麻雀)、消灭传染病源为主要内容。1958年,以除“四害”、灭“六病”(血吸虫、钩虫、丝虫、疟疾、头癣、性病)为主要内容,农村家家户户签订爱国卫生公约,机关、团体、学校普遍建立卫生制度,坚持日小扫,周大扫,元日,、五一、国庆节前三突击。1969年,各公社成立爱国卫生领导小组。
1970年后,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以“二管五改”(管水、管粪、改水井、改厕所、改炉灶、改猪牛栏、改小窗为大窗),城市以实现“三无”(无垃圾、无粪便、无污水),工厂以治理“三废”(废气、废水、废渣)为主要内容。1985年,区爱国卫牛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成立后,以治理环境“脏、乱、差”和农村改水、改厕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城乡卫生面貌明显改观。
环境治理 1981年,辖区内各行政、企事业单位推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卫生责任制。
1987年,按照“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原则,以城镇为主,带动农村,全境行动的方法,对老鼠、苍蝇、蚊子、蟑螂施以“春、夏、秋”三季持续不断地打击、消灭。1992、1993年,为贯彻落实省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文件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决定》,迎接第六届“屈原杯”龙舟邀清赛暨国际龙舟邀请赛,“炎黄杯”世界华人华侨龙舟系列及第二届“庐山杯”国际龙舟邀请赛,区政府成立迎接全国城巾卫生大检查领导小组,区爱卫会动员区直机关干部、中小学师生、驻地部队官兵以及驻地企业职工,走街穿巷,清扫垃圾,消灭死角。对服务行业进行卫生环境整治,对服务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辅导。此后,在“双赛”推动下,区爱卫会确立每年4月为全区爱国卫生活动月,并形成制度。
1994年1月,成立区健康教育协会。3月,在虞家河乡大桥新村开展农村改水、环境卫生、健康教育“三位一体”示范活动。4月,大桥村被省爱卫会列为全省“三位一体”综合卫生示范村。国家爱卫办领导莅临视察,肯定了大桥模式。9月,为搞好卫生城市创建活动,成立了以区政府区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组成5个创建工作协调小组,开展了一场以群众广泛参与不留死角的卫生城创建活动。
1996年,根据省爱卫会部署,全区’开展创建“卫生镇”、“卫生庭院”活动,经省爱卫会验收评审,海会镇为九江市唯一荣获“江西省卫生镇”称号乡镇,区政府大院、九江化纤厂、解放军财经高等专科学校等10个单位,被评为省级“卫生庭院”。
1998年,再次掀起卫生城创建热潮。5月29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制订创建文明卫生城攻坚实施方案,及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方案。依照《全国城乡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实行片长、段长负责制,分工到位,责任到人,并组成6个创卫攻坚工作协调小组指导全区创建工作。
同年夏,区内遭遇百年不遇的洪涝灾害,全区24座大小圩堤漫顶、溃决。垃圾、粪便以及一些动物尸体随水漂流,灾民饮用水源被严重污染。全区各级按“三管一灭”(即管饮水、管食品、管粪便,灭蚊蝇、老鼠、蟑螂)要求,加强饮水消毒、食品卫生、改水改厕、除“四害”和健康教育工作,重点抓饮食卫生和饮水消毒,教育灾民“喝开水、吃熟食、趁热吃、勤洗手、少聚餐、洁餐具”,及时整治环境,疏通沟渠、清除积水、清扫垃圾、深埋动物尸体、消毒水井、家俱物品和外环境消杀。区爱卫会和卫生防疫部门,无偿向灾民提供大量治疗、消杀药品和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实现了大灾之后无大疫。
改水由于建区晚,基础薄,初期农村改水主要是农民自筹资金自发改造,改水工作迟缓。
据1990年农村饮用水状况调查,全区仍有30%的农村人口饮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江、河、湖、塘、溪水。肠道传染病占传染病总数的97.84%。是年,以周岭乡周岭村为全区首批农村改水示范村并向全区推开。改水以建手压机井为主,每口井政府补贴50元。当年,兴建压水井1314口,受益人口14500人,政府补贴资金3.8万元。至1992年底,全区新建水井2335口,受益人口124450人,政府补贴资金9.8万元。
1993年,农村改水工作由鼓励单家独户开挖水井,向集体兴建安全卫生的自来水塔发展。新港镇杨家场村、海会镇海会村相继兴建简易自来水塔。新港镇官洲村村民集资兴建的自来水塔,被省爱卫会评为九江市唯一的村级先进自来水塔。至1995年,全区累计投入改水资金174.6万元。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八五”初的34. 67%上升到46.06%,改水人口受益率由62.30%上升至95.42%。
1999年,国家爱卫会下拨83万元灾后饮用水卫生项目援建物资,区乡村各级筹措110万元配套资金,先后兴建虞家河乡鲁板村,高垅乡五星村,新港镇官洲村,姑塘镇蔡岭村、广桥村、姑塘新村,莲花镇妙智村等7个自来水塔,全区农村人[I用水质量明显提高。
改厕建区前后,境内农村改厕以整治环境为目标。90年代,朝无害化发展。1995年12月,区爱卫会会同6部门制订《庐山区“九五”期间农村改厕、粪管工作规划》,并举办乡镇干部改厕技术学习班,印发《改厕、粪管手册》,制定改厕示范户奖励措施。海会镇海会村、长岭村,高垅乡青山村等村民自建沼气式“三合一”无害化厕所,均享受200元奖励。此后,农村新建房屋都按照要求做到设立标准卫生间。至2000年底,全区累计改厕2.53万户,占农户总数的81. Og%,无害化卫生厕所占农厕总数的19.85%。1997年,庐山区被省爱卫会评为全省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先进县(区)。
第二章血吸虫病防治第一节疫区疫情血吸虫病在境内流行历史久远,疫区人民深受其害。造成危害严重。据史料记载,清咸丰年间(约1850年),杨府里(今庐山园艺场)有居民360户,3400余人。由于血吸虫病的危害,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时,仅剩下3户4人,故称“寡妇里”。今莲花排山村6组,由于血吸虫病的危害,曾被称为“断根咀”。“寡妇里,真苦凄,女人不生崽,男人大肚皮,难活三五载,同进土巴里。早死有人抬,晚死无人埋”和“有女莫嫁断根咀,男人都是大肚皮。人瘦身矮脸发黄,不到三年守空房”两首民谣仍在乡民中流传。据不完全统计,新中国建立前38年问,境内因血吸虫病危害,毁灭村庄31个,绝户998户,死亡5922人。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关心群众疾苦,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组织查治。据1954 -1956年全国血吸虫病情、螺情普查,境内钉螺面积60695亩,流行区域人口47247人,占农业人口41.37%;农业劳动力27239个,占农业劳动力45 .74%;耕牛2640头,占耕牛总数50. 11%。疫区主要分布于鄱阳湖、长江及八里湖等90余公里的沿湖(江)岸、洲草滩,极少为山丘。湖区有螺面积59815亩,占98.55%,山丘有螺面积880亩,占1.45%。钉螺经生态鉴别为湖北胁壳钉螺。据调查,湖沼、草洲钉螺分布与水位高程有关,水位线上下均为稀螺带,中间多为密螺带。其密度最高为每平方市尺245只,经过一个洪水期,钉螺孳生地会有明显扩散。感染性钉螺多集中在居民点附近500 - 1000米范围内,钉螺阳性率为0.46%。
病人分布与居民感染率呈正态分布。近湖地区居民与湖Ⅸ牛产、牛活关系密切,感染率高。1979年,新港公社杨家场大队总人口1836人,当年查出血吸虫病人664人,发病率达36%(IHA.kato法)。居民感染血吸虫病与职业关系密切,渔民接触疫水频繁,发病率高。1983年,高垅公社青山水产场查出157名职工中患血吸虫病73人,发病率46.49%,职工感染率高达54.74%,至1988年,感染率仍达24.83%。农民发病率次之,其他人群因接触疫水,亦有急性感染病例。
急性血吸虫病感染有明显季节性。洪水前期4、5月和退水期的8、9、10月份,初次接触疫水者如摸鱼、捞虾、参加牛产劳动,易感染发病。发病特征与钉螺及病人区域分布基本一致,鄱阳湖区明显高于内湖地区。病人多在疫区长期居住,生活和生产劳动频繁接触疫水,反复感染血吸虫病又未能及时或彻底治疗。晚期病人多以巨脾型和腹水型为主。据1990年、1991年76例晚期病人分型,巨脾型35例,占46.05%,腹水型30例,占39.47%,结肠增殖型9例,占11.84%,,侏儒型2例,占2.63%。
据2000年6月普查资料统计,境内60695亩钉螺面积已消灭58769亩,残存钉螺面积1926亩。多呈点状分布于海会、高垅、姑塘、莲花、新港、卜里等乡(镇)。全区累计查出血吸虫病患者11681人(次),早期慢性病人11036人(次),占病人总数94.47%,急性感染病人205人,占病人总数1.75%;晚期病人440人,占病人总数3.76%。
第二节防治措施境内血防工作始于1954年。防治工作大体分三个阶段。
1954 - 1956年为调查摸底阶段。主要开展病情、螺情普查。在此基础上,运用病情、螺情、村史、家史、现身说法等形式,开展血防宣传教育和查治病工作。此间查出钉螺面积60695亩,查治病人205例。
1957 - 1977年为全面防治阶段。以综合措施为主,与农业生产、围堤造田、大修水利相结合开展灭螺。1958年,完成土方1.2万方,消灭钉螺面积12000亩。1959 - 1965年,反复查螺33312亩,灭螺面积21100亩,粪检7067人(次),查出血吸虫病人290人,治病485人,其中晚期病人9人。1970年,开展八里湖灭螺大会战,投入劳力38660人(次),翻土灭螺5669.7亩。1975年,再次在八里湖开展围垦灭螺,围堤3500米,完成土石方662万方,连同高垅公社青山湖、谷山湖围堤,共灭螺7300亩。
1978 - 2000年为全民动员送“瘟神”阶段。1978年后,由于生产体制变革,行政区划变更等原因,境内血吸虫病防治有所放松,疫情呈回升趋势。1990年,区政府成立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各疫区乡(镇)成立血防领导小组,区血防站负责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技术指导,结合农田水利工程,综合灭螺。高垅、海会、新港3个疫区修建矮围2座,湖岸整治圩堤3座共4500米,完成土石方11.77万方,治理螺区2100亩。仅新港团山堤灭螺工程,组织拖拉机、农用车63辆,货车20辆,村民投劳1.1万个,修建涵闸5个,完成土石方10.28万方,灭螺800亩,扩大双季稻田600亩。全区查病24123人,治疗病人821人,其中抢治晚期血吸虫病人37人。1995年,区政府将血防任务指令性下达各乡(镇)。各乡(镇)按照国务院《基本消灭血吸虫病标准》,组织村民突击消灭残存钉螺1329亩,查病9112人,治疗病人2097人。是年10月,省、市先后组织15名技术人员,深入疫区进行病情、螺情现场检测论证,确认庐山区钉螺面积已压缩98.23%,93 .47%的血吸虫病人和96.62%的病畜均得到治疗和处理,达到国家卫生部基本消灭血吸虫病标准。
1954 - 2000年,境内反复灭螺面积76263.3亩,其中环境改造1940.9亩,灭螺工程完成土石方1954.5万方。查病196325人(次),治疗病人23732人(次),其中晚期手术病人79例。50 - 60年代用酒石酸锑钾治疗867人(次)。70年代始用锑“273”、血防“846”、“F3006”合并敌百虫、“7505”等药剂治疗2526人(次)。80年代后改用安全、可靠、简便的吡喹酮治疗20189人(次)。所有血吸虫患者均实行免费查治,1992年以前,还根据病人病情适当给予生活补助。
[=此处为表格( 历年血吸虫病查治情况)=] [=此处为表格( 历年耕牛血吸虫病查治情况)=] 第三节世行卫V 根据传染病和地方病控制项目中血吸虫病控制政策,庐山区属江西省血吸虫防治世界银行贷款项日(简称世行卫V)21个县区之一。1992年,区政府与世行签定血防贷款承诺书,贷款额度485.344万元。
1992 - 2000年,全区在执行世行控制血防项目第一阶段中,检查78710人,查出病人3060人,治疗病人14474人(次),其中扩大化疗11402人(次)。反复灭螺1209万平方米,其中,环境改造40万平方米。人群感染率由1991年的3.8%,下降至2000年1.18%。有螺面积1991年2403亩,2000年减少至1926亩。钉螺自然感染率1991年4.35%,2000年(解剖活螺6582只)降为0。原一层流行村3个,2000年降为0。
第三章妇幼保健第一节专业队伍新中国建立前,境内无专业妇幼保健人员。新中国建立后,妇幼保健工作受到重视。1952年,对农村采用土法接生人员进行新法接生培训。1968年,各公社卫生院配备1名医生负责保健工作,大队医务所(室)配1名医生兼顾保健工作。
建区初期,区卫生局配备1名专职妇幼保健人员。1989年7月,组建区妇幼保健站,配备专业保健人员5人。1993年3月,迁入卫生防保大楼。至2000年,区、乡、村已基本形成三级保健网,区保健站工作人员增至15人,其中主管医师8人,主管技师1人,主管护师1人,医师1人,护师1人,医士1人,护士1人,会计员1人。设有妇保婚检科、儿保科、检验科、业务科、妇幼保健综合门诊部和心电B超室等6个业务科室。乡(镇)建有防保组,村村配有专业卫生员,部分行政大村配有2名专业卫牛员。
第二节妇女保健新法接生新中国建立前,农村接生婆接生工具简陋,无消毒观念,接生方法不科学,母婴死亡率高。1952年,境内全面推广新法接生,接生人员在所属县(区)卫生部门组织下进行新法接生培训。1976年后,各公社卫生院逐步配备专职妇幼保健医师,并设市妇产科室,完善产科设施。建区后,区卫生主管部门重视农村接生员水平的提高,先后举办3期接生员培训班,培训接牛员80人(次)。1992年起,全面推广一次性消毒产包、脐带夹断脐保护新技术,进一步控制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牛。1993年后,伞区新法接生率达100%。1999年,全区住院分娩率达71.35%。1992 - 2000年,全区末发,生一例新生儿破伤风。
妇女劳动保护新中国建立前,妇女地位低微,根本谈不上二劳动保护。新中国建立后,党和国家重视妇女劳动保护工作。1955年起,国家机关和国营企、事业单位女职工实行产假56天,难产或双胞胎增休14天,流产一般休息15天的产假制度。1956年,农村妇女开始实行“三调三不调”(月经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的原则和产期休假制度。1961年,对劳动妇女实行“月经期有休息、孕期有营养、产期有优待、哺乳期有照顾”的政策。1961年3月,九江市调拨药品及营养品,对城乡妇女“三病”(子宫脱垂、闭经、浮肿)进行普查普治。1972年,市、县开展以子宫炎为主的查治。1973年,进行子宫癌普查。1975年,提出对妇女更年期保护。建区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妇女“五期”(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更年期)劳动保护工作,并协助和指导五七二七厂、国棉二厂、动力机厂等驻区单位建立女工休息室、女工卫生冲洗室、女工月经卡等。同时每年还进行妇女病查治工作。1990年开始用冷光乳腺诊断仪开展乳腺病筛查。
围产期保健及孕产妇系统管理 1981年始,在全区开展围产期保健工作。对怀孕3个月至产后28天的孕产妇定期进行产前、产时、产后系统检查和卫生保健指导。1987年,在十里、虞家河两乡开展母子系统管理和围产期保健试点工作,坚持做到“孕期建卡、定期检查、坚持访视、详细登记、专案管理”。1988年,在全区推广母子一条龙系统管理。妇幼保健人员分别卜门进行产前产后访视和床头访视,对非高危孕妇产前访问8次,产后访问3次。对高危孕产妇及早产低体重儿实行专案管理。推行母子一条龙系统管理后,孕产妇死亡率逐年下降,1996 - 2000年,孕产妇死亡率为0。
第三节婚姻保健 1985年始,全区各乡(镇)卫生院开展男女青年婚前医学检查,但检查的项目不全。1988年,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办婚育学校,配合优生优育,每年不定期举办新婚夫妇婚育培训班。1993年,区妇幼保健站按照卫生部《婚姻保健工作常规》规定的项目,购置检验仪器设备,开展婚姻保健工作。1997年11月,经市卫牛局审批,确定区妇幼保健站为全区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唯一合法机构。1999年3月,辖区内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全部归口区妇幼保健站进行。至2000年,区婚育学校累计办班162期,培训人数2100余对。区妇幼保健站先后选送7名医务人员,参加省卫生厅婚检医师资格培训,参训人员全部取得合格证书,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全区婚检人数15163人,占应检人数的55.09%,检出疾病人数362人,其中男207人,女155人,建议暂缓结婚的457人,其中男310人,女147人。
第四节儿童保健境内儿童保健工作始于新中国建立后。1954年,市县文教、卫生部门要求完全中学、完全小学配备校医。1964年,九江市卫牛防疫站对城乡中学生生长发育情况进行抽样调查。1965年,小学保健教师参加市县医疗卫生知识培训。1979年,《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颁布后因“文化大革命”而中断的校保健教师恢复配备。
儿童常见病查治 1981年,全区建立7岁以下儿童健康年检制度。对患有小儿缺铁性贫血、婴幼儿佝偻病、中度以上营养不良等病,列人体弱专案管理。
营养:1985年,全区0-7岁儿童总数18102人,体检12656人,受检率67.91%。体重状况良好的占40.42%,尚可的占57.58%,低下的占2%。1990年,儿蕈总数19002人。体检16851人,受检率88. 68%、体重良好占37%,尚可占53.4%,低下占9.6%。1999年,儿童总数13145人,体检2980人,受检率22.67%,体重良好占28.16%。尚可占66.84%,低下占5%。
贫血:1985年,检查人数904人,轻度贫血106人,中度l9人,治疗率100%。1990年,检查人数1374人,轻度贫血822人,中度30人,治疗率100%。1999年,检查人数2980人,轻度贫血794人,中度52人,治疗率100%。
佝偻病:1985年,检查人数3006人,轻度患病39人,中度15人,矫治率51.85%。1990年,检查人数6465人,轻度患病68人,矫治率100%。1999年,检查人数1830人,轻度患病3人,矫治率100%。
托幼保健管理 1981年始,建立幼儿园卫生保健、安全制度和幼儿膳食营养管理标准。全面实施儿童入园体检制和保育人员年度体检制。幼儿餐饮实行1人l具,严格消毒。1997年,为规范全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区妇幼保健站对全区42名托幼管理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
婴幼儿系统管理 1988年,全区开始推行母子一条龙系统管理。儿童保健人员从孕管接手,对已满月的新生儿实行婴幼儿系统管理。同时,加强7岁以下散居儿童系统管理工作,严格按照l岁以下年体检4次、1-3岁年体检2次、3-7岁年体检1次的要求,进行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并对患病儿童予以及时治疗,使全区婴儿死亡率由1985年的23%下降至2000年的3%。
第四章医疗第一节医疗机构新中国建立前,境内无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居民生病主要求助于当地中医或游医郎中治疗。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关心人民疾苦,重视医疗事业建设。在加强私人诊所管理的同时,选拔本地精医术、讲医德的从医人员,到城市医院进修学习,为建立基层院(所)蓄积医疗人才;选拔知识青年进行卫生防疫、医疗保健、接生护理等专业培训,为基层站(室)培养卫生员、防疫员、保健员、接生员等医护人员。时新港、大桥、海会、高垅、莲花、十里均设有个体诊所。1952年,新港卫生所建立;1953年,海会卫生所建立;1954年,虞家河卫生所、莲花联合诊所建立;1955年,赛阳卫生院建立,新港、大桥联合诊所建立;1957年,莲花卫生院、高垅卫生所、海会联合诊所建立;1958年,新港、大桥、赛阳卫生院、联合诊所升格为中心卫生院,十里卫生所建立,大桥中心卫生院在周岭设医疗点;1961年,十里卫生所升格为卫生院,庐山垦殖总场卫生所建立;1963年,大桥中心卫生院、白水湖水产场医务所建立,莲花卫生院升格为中心卫生院,海会卫生院建立;1966年,周岭联合诊所建立;1968年,庐山垦殖总场卫生所改称登庐(今威家)卫生院。是年,兴办合作医疗,农村大部分生产大队先后建起医务所(室),十里卫生院与红旗(莲花)中心卫生院合并为工农兵卫生院;1969年,周岭卫生院建立;1970年,前进(今五里)医院建立;1971年,工农兵卫生院转为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同时恢复工农兵公社卫生院和红旗卫生院;1980年,区人民医院成立,与工农兵医院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86年,九江沪庐肿瘤康复医院建立,与五里卫生院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87年,区政府确定庐山区人民医院为全民所有制卫生事业单位;1991年,五里卫生院升格为庐山区肿瘤内科医院;1993年,区中医骨伤科医院建立;2000年,区中医骨伤科医院与区肿瘤内科医院合并为庐山区红十字医院。
2000年底,全区有区级医疗卫生单位5家,乡(镇)卫生院8家,村医务所(室)113个,驻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11家,卫生科1个,医务所(室)28个。另有私人诊所44个。形成以区级院、站为中心,驻区企事业单位为补充,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级卫生所(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
第二节医疗队伍新中国建立初,境内仪新港、大桥、海会设有卫生所,医护人员10人,6个个体联合诊所(含中、西医)亦不足15人。1955年,农村设保健员,1962年,农村生产大队、半医半农卫生员10余人,1969年,大队赤脚医生68名。个体诊所医生大部分陆续被医院(卫生院)吸收,少部分休业从事其它工作。
建区后,区卫生局积极引进人才,通过培训、进修、自学、带徒等多种渠道,壮大医疗队伍。1981 - 2000年,全区共有1200人(次)被选送省内外专业医疗单位进修学习;39人参加各级各类函授班学习;182人(次)参加区卫生局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13名留城顶替人员,经名医带徒3年通过卫生厅统一考试获出师证;109名乡村医牛,在实施红色证书工程中,经区乡村医生函授辅导站系统化、正规化函授2-3年,令部通过考试达到中等专业或相当水平。
2000年底,区、乡、村三级有专业医护人员443人,占全区农村人口的3.6%。其中,村级医护人员达中等专业或相当水平的有118人,占村级医护人员总数的100%。
第三节医疗设施医疗用房 1980年,乡级医疗业务用房4308平方米,且多为危房险房。后经多方筹集资金,农村卫生“小三项”,世卫Ⅲ、世卫V贷款项目支持,全区医疗业务用房普遍得到改建、扩建或新建。至2000年,区、乡两级新建医疗用房17785平方米,改扩建医疗用房24158平方米。其中,区医院、站、所新建12785平方米,改建1050平方米;乡卫生院新建5000平方米,改扩建1365.8平方米。全区108个村级卫生所,医疗用房也得到相应改善。
医疗设备建区初期,乡卫生院的医疗设备少而简,基本上只有听诊器、血压计、温度计,时称“三大件”。医师稍遇疑难病症无法确诊时,只得将病人转往市区医院诊病治。至2000年,各乡(镇)医院逐年购置各类医疗设备,多数卫生院配有X光机、心电图、洗胃机、冷藏箱、显微镜。各项临床辅助检查随着没备的充实也从无到有,逐步开展起来。全区乡(镇)医院普遍开设X光检查和三大常规检查,卫生院能开展生化和B超检查项目。
区人民医院从无到有,并相继购进24小时心电监护系统1台,B超机2台,X光机2台,八导脑电图1台,心电监护除颤机1台,心电监护仪1台,参数监护仪1台,三导心电图1台,多参数监护仪1台,心电工作站1台,GE1600CT机1台,胎儿监护仪1台,尿液分析仪1台,血球计1台,半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酸标仪1台,多功能高频电刀l台,欧林巴林显微镜1台,膀胱镜l台,磨刀机1台,自动组织脱水机1台,多功能麻醉机1台,微波前列腺治疗仪1台,卧式消毒锅1台,电子胃镜l台,电解质分析仪1台。高频呼吸机1台,500MAX光机1台,电子腹腔镜l台,CT机1台,增强了检测手段,提高了诊疗水平。
第四节医疗技术 1969年始,莲花中心卫生院(原庐山红旗医院),采用中医肛肠枯痔疗法,临床观察4000例,有效率达95%。1971年与庐山植物园合作,搜集中草药秘、验方,并对庐山地区药用植物进行实地调查、筛选整理,收入单方、秘方、验方2107个,介绍药用植物500多种,辑成《庐山中草药》出版发行。
1985年,区人民医院对难治性癫痫进行系统治疗研究,据600例资料分析,顽固性癫痫病均有较好治疗效果,全控率达83.69%,有效率达93.67%。
1986年,区人民医院从南京金陵骨伤科医院引进小针刀疗法,治疗关节软组织损伤等多种疾病。
1986年,区红十字医院从上海天平医院引进肿瘤康复技术,采用中西医结合方法,对中、晚期肿瘤病人进行联合化疗治疗1650例,5年以上生存率达12%。
1988年,区人民医院引进贴耳疗法,采用药物点眼、针刺穴位眼推拿等9种疗法相结合治疗近视眼500例,有效率达95%。
1992年,区妇幼保健站引进并推广使用一次性脐带夹。至2000年底,全区4332个新生儿使用的全部是一次性脐带夹,杜绝了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生。
1997年,区卫生防疫站购置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汁、测汞仪等大型精密仪器,检测铅、硒、汞等元素。采用酶联免疫法检测狂犬病毒抗体,抗-HAYLgM、AFB乙型肝炎病毒相关抗原体及薄层层析法,检测食品中甜味剂、防腐剂、农药残留量等检测技术,在全市县(区)级站中达到先进水平。
1997年10月,区人民医院与上海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联合,成立“心脑血管病监测防治中心”,对心衰、脑血管意外等心脑血管疾病进行系统监测与治疗。至年末,共治疗171例,监测检查240余人,成功抢救心肌梗死2例,脑梗死1例。
1999年9月,区人民医院引进德国腹腔镜,开展腹腔镜微创伤手术,完成胆囊取石摘除术150例,阑尾切除术17例。
附:庐山区人民医院简介 1980年,在原工农兵公社卫生院基础上组建该院。初时有综合医疗用房661平方米,医护人员20余人,医疗设备差,医技水平低。随着区级经济的发展,区财政对医院投入相应增加,医院面貌得到根本改观。2000年末,医院拥有医疗用房8210平方米,职工宿舍5938平方米,为建院时的23 .58倍;拥有CT、50OmAX光机、心电工作站、电子胃镜、自动血液分析仪、心脑血管系列检测仪、彩色多普勒、动态心电图、腹腔镜等一系列先进医疗没备。固定资产总额1061万元,为建院时的132倍。设有11个临床科室,8个医技科室,7个职能科室。有职工168人,其中主任医师1人,副主任医师6人,中级职称58人。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86%。设有病床110张。
区人民医院坚持“院有重点、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学科发展方针,积极开展新项目,引进新技术,使心脑血管专科、消化内科、癫痫专科、腹腔镜微创外伤、骨伤外科、口腔科等成为特色科室。CT室、病理室的建立,纤维结肠镜检查、活检胃粘膜、腹腔镜微创外科手术、大面积植皮、翼状胬肉切除术、电击心跳呼吸骤停、心肺复苏、电视镜下骨颈骨折钢针内固定术等一系列临床新项目,以及心脑血管系列检测、血凝四项、生化系列、细胞组化、细胞监定及药敏等标准技术新的检查项目的开展,使医院综合医疗水平显著提升。1996年,通过省卫生厅二级医院和“爱婴医院”评审,被列为市社保医疗联网定点医院。1997年,同上海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联合成立“心脑血管监测防治中心”。1998年,被列为九江医专实习基地。至2000年,区人民医院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急救为一体的二级综合性医院。年门诊量达7万人(次)。出院病人2000余人(次),各类手术500余台(次)。
第五章药管理第一节中医中药中医民国37年(1948),境内仅有中医人员10人,中药人员2人,散居各地开设诊所或药铺。新中国建立后,以中医为主的个体开业者逐步组织为卫生所和联合诊所,后过渡为卫生院内中医科。1993年3月,为发挥区内中医骨伤科特色,成立“庐山区中医骨伤科医院”,2000年1月与区肿瘤内科医院合并,更名为“庐山区红十字医院”,执业地点为原区肿瘤内科医院。至2000年底,全区有中医人员43名,其中副主任医师7名,主治医师15名,医师16名,医士5名。
中草药境内中草药已查明有一点红、三备草、万年春、半边莲、犁头草、若积、倒地拱、半夏、石苇、紫苏等154种。1969年提倡“一根针”、”一把草”治疗,医务人员上山采草药,制成膏、丹、丸、散等上百个晶种用于临床,其低廉实用的特点,使群众受益匪浅。收录单方、秘方、验方2007个,介绍药用植物500多种。临床用药均靠医药公司从外地购入。
第二节中西药管理药政管理新中国建立前,仅城内有私设药铺,农村游医用药漫天要价,药政管理混乱。新中国建立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药政事宜。1951年,实行药品(剧毒、麻醉)登记制度。1956年,对抗生素类药品实行控量、控购,严格操作规程。1963年,对农村医疗和医生开业有具体规定。1977年,把药政管理纳入卫生工作评比重要条件之一。1980年,区卫生局配有1名药政人员负责药政管理。1986年,区卫生局设医药政组。1988年设医药政股,药政人员增至2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颁布后,设兼职药品监督员1人。2000年,药政人员增至5人。1986 - 2000年,全区共查处、销毁假劣、过期、霉变、无准字号药品1192个品种,西药、中成药154116瓶(支),中药132.17公斤,价值40483. 96元,取缔无证售药、游医药贩14家。
特殊药品管理国务院《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毒性药品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区医药主管部门强化了对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毒品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1990年,举办2期“使用麻醉药品医务人员学习班”,98人考试合格,取得麻醉医师处方权。26家获得使用资格单位对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年检合格者方许继续使用,1994年以后,对部分防盗措施不到位(即没有防盗门、窗、保险柜)的麻醉药品使用单位,吊销了麻醉药品使用权证。至2000年,全区共有12家区直医院、驻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获得使用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的资格。
第六章医疗制度第一节公费医疗民国时期,境内政府职员享受免费医疗,极少数患大病贫困民众亦可得到免费医治。但每年政府核拨的经费严重不足,公立卫生院缺医少药,免费医疗者实际受益很少。 新中国建立初,境内的国家工作人员医疗费由单位定额报销。1952年10月,贯彻政务院《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实行公费医疗制度。
1980年建区时,全区享受公费医疗人员714人。1980 - 1987年,公费医疗享受对象,在定点医疗单位记帐就医,由医疗单位汇总后,报区卫生局审核,按审核数下拨医疗经费,经费由区财政列入国民经济计划。
1988年进行第一次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全年公费医疗经费,按人头每人每年84元定额预算。实行定点医疗逐级转诊制度,公费医疗经费由定点医疗单位包干管理。在职人员就诊负担药费10%。超支合理部分:其中的药费个人和享受单位各负担5%;其它部分费用享受单位负担10%,定点医院负担5%,公费医疗办公室负担85%。离(退)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在公费医疗管理范围内,实报实销。
1989年进行第二次公费医疗改革。按工龄分三个档次核定公费医疗经费(15年以下的每人每年60元;16 - 25年的每人每年80元;26年以上的每人每年100元)。公费医疗经费由享受单位定额包干,统一使用。定额费用的20%由单位发给个人,作为个人药费补贴。在职人员就诊(门诊、住院)须自付药品费20%,若当年自付部分超过个人药费补贴,其超过部分由个人和单位各负担一半。离(退)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不实行药费补贴,财政按每人每年医疗经费120元定额,由公费医疗办公室(简称公医办)集中滚动管理使用,在公费医疗管理范围内实报实销。癌症、精神病、工伤事故及其它危重患者,自医院确诊后,其定额经费收回公医办管理(不实行药费补贴,就诊不需自付20%),其医疗费在公费医疗管理范围内实报实销。享受单位定额包干,年费用支出超基数50%以下的,单位负担10%,支出超基数50%以上的,单位负担20%。
1990年进行第三次公费医疗改革。公费医疗经费预算,由工龄档次改为按年龄档次预算,分三个档次(35岁以下每人每年医疗费60元,36 - 50岁每人每年84元,51岁以上及退休人员每人每年费用108元)。经费由享受单位统一包干管理使用,禁止医疗经费直接包干到个人,费用支出超支部分由单位及个人共同负担。享受人员就诊(门诊、住院)由原记帐结算改为自:接用现金结算。医疗费回本单位报销。报销比例和具体实施办法,由享受单位根据公费医疗管理有关规定自行制定。离休、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及副处以上医疗保健对象,医疗经费由公费医疗办公室统一管理。就诊由记帐结算改为现金结算,持证到公费医疗办公室报销。其中副处以上保健对象就诊需白付20%的医疗费用。特殊病种(癌症、精神病)医疗费,实行从确诊之日起免费医疗,先山本人现金垫付,后持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相关检查单据,到公费医疗办公室报销。此次改革措施一直实施到1994年底公费医疗制度废止。
第二节医疗保险 1995年1月,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取消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实施职T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全区建立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帐户相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比例为职工年工资及退休费总额11%,其中单位缴纳10%,个人缴纳1%,退休人员不缴纳个人保险费。
年龄在45岁以下的职工,以本人年度工资收入为基数,按4%的比例计算加之个人缴纳的1%,同记入个人医疗帐户。年龄在45岁以上的职工(包括退休人员)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为基数,按5.5%的比例计算加之个人缴纳的1%,一同记入个人医疗帐户。个人医疗帐户用完后,进入社会医疗统筹。统筹支出用分段累加的计算办法。在职人员进入社会医疗统筹支付的起付线为年工资总额的5%,低于5%,的医疗费不予支付。退休人员个人医疗帐户不足支付时,可直接由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以内的部分,原则上采用记帐方式结算,以方便患者就诊。进入社会统筹支付资金一律采用现金方式结算(可对医患双方起到制约作用,控制费用浪费)。实行定点医疗、逐级转诊、急诊就近治疗及规范用药的医疗管理办法。特殊检查、治疗、转诊转院实行审批制度。患国家认定的特殊病种的职工,或经县(区)以卜计划生育鉴定机构确认的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的职工,治疗所需费用全部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职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障人人平等,享受保障的待遇与个人对社会的贡献适当挂钩,以利于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在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范围内实行费用全免。
1999年,对职T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适度调整,实行社会医疗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医疗基金互不透支挤占、分别结算的原则。个人医疗帐户基金用于门诊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用于大病、疑难病及传染病医疗费用。在职人员进入统筹医疗基金支付的起付线,为年工资总额10%,低于10%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进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实行封顶制,原则为职工年收入的4倍。职工医疗基金筹资比例为职工年收入的8%,其中单位缴纳6%,职工个人缴纳2%离休干部、伤残军人实行全免,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实行单列管理。
[=此处为表格(1995 - 2000年全区医疗保险人数和缴纳保险金情况)=] 第三节劳保医疗 1953年始,根据国家颁布的劳保条例,参照公费医疗预防管理办法,境内国营和集体企业的职工实行劳动保护医疗预防。医疗经费按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5.5%从经营管理费中提取,由单位统一掌握使用。医疗方式有三种:一是办医院或医务所(室),职工免费就诊;二是持本单位医疗记帐单到指定的医院就诊,由医院记帐定期同患者单位结算;三是疑难危重病者需到非指点医院治疗,自付现金,凭医院发票经单位审核据实报销。
1980年以前,职工直系亲属治病的医疗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据实报销5%。此后,少数单位按职工本人医药费定额基数50%报销,多数单位是对治病确有困难者,酌情给予补助。
1980年后,实行医药费包干到人,一般每人每月5元左右,随工资一道发放,节约归已,超支不补;重病住院医药费,根据不同情况报销50 - 90%。对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其检查、治疗和住院费全额报销。
1995年,取消劳保医疗制度,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10%缴纳,其中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大病保险为每人每月缴纳5元,其中单位2元,个人3元;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的社会统筹金,人均不得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6%,不足部分用人单位补缴;置换身份人员住院保险是以卜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6%比例缴纳,大病统筹每人每月按5元缴纳。2000年底,全区参加医疗保险2000人,缴纳金额120万元。
第四节合作医疗合作医疗是农村实行的一种互助性质的医疗保健制度。1969年在境内推行,主要采取三级筹资和二级筹资方式,即社员每人每年交1-2元,生产队、生产火队各负责一部分;或社员每人每年交2-5冗,大队予以补足。轻病者,到医务所就诊,重病者,医生上门,难治的转院,由大队适当报销。实行就医全包、半包或包医不包药等方式。70年代末,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合作医疗经费难筹集,合作医疗机构相继解体。1980年后,合作医疗形式逐步转变。进入90年代,少部分乡村因集体经济发展较快,又恢复合作医疗制度。五里乡前进村村民,在村医务所就医,免收一切费用,重病外出就医,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其他乡村不少医务所由个人承包,村给予适当补助。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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