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乡规民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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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71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乡规民约
分类号: D912.297
页数: 2
摘要: 区境近城倚山,自占就有护城、护山的村规民约,以规范村民砍柴、烧炭、种养、开垦。其内容虽夹有封建色彩,但有些条款,对于保护公益、护城护山,惩治不规行为起到了一定作用。新中国建立后,弃糟粕,取精华,村民行为得到很好的规范。1980年建区后,配合《森林法》实施,发动近山村组订立《护林公约》,山口道旁公布《封山育林》规则,湖、港、堤旁张贴捕涝规定、“垂钓规则”等。
关键词: 乡村管理 法律制约

内容

区境近城倚山,自占就有护城、护山的村规民约,以规范村民砍柴、烧炭、种养、开垦。其内容虽夹有封建色彩,但有些条款,对于保护公益、护城护山,惩治不规行为起到了一定作用。新中国建立后,弃糟粕,取精华,村民行为得到很好的规范。1980年建区后,配合《森林法》实施,发动近山村组订立《护林公约》,山口道旁公布《封山育林》规则,湖、港、堤旁张贴捕涝规定、“垂钓规则”等。发动群众签订《爱国公约》、《卫生公约》、《居民公约》、《拥军优属公约》、《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制度》、《重要物资管理看管制度》、《暂住人口管理规定》、《外来务工管理制度》等35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立后,又先后指导乡(镇)、村、组和驻区厂(矿)、区直单位制定了环境保护、民房租用、街道卫生、门前三包、创卫生城等具有时代特征的乡规民约,使其成为社会主义法制的补充。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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