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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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68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检察机关
分类号: D916.3
页数: 1
摘要: 建区前,区内刑事检察工作分别由地属县、市、山(庐山)检察院受理。1980年12月,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址设九江市湓浦路21号。下设刑事检察科、法纪检察科、办公室。次年10月,迁址十里大道前进东路185号,时有干警II人。1984年4月,增设经济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是年底,庐山人民检察院撤销,改设牯岭检察组,为区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管理庐山公安局移送的刑事案件。
关键词: 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

内容

建区前,区内刑事检察工作分别由地属县、市、山(庐山)检察院受理。1980年12月,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址设九江市湓浦路21号。下设刑事检察科、法纪检察科、办公室。次年10月,迁址十里大道前进东路185号,时有干警II人。1984年4月,增设经济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是年底,庐山人民检察院撤销,改设牯岭检察组,为区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管理庐山公安局移送的刑事案件。1991年,增设政治协理员办公室(后改为政工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消费者利益,同年12月,设庐山区人民检察院驻区税务分局和庐山风景名胜区税务局检察室。1993年2月,设庐山区人民检察院驻区工商分局、烟草专卖所检察室和农行郊办检察室。1994年12月,设庐山区人民检察院驻区财政局农税检察室。1994年,增设检察技术科,法律政策研究室。1996年6月,设庐山区人民检察院驻十里检察室。1997年,刑事检察科改为审查批捕科和审查起诉科。2000年,增设司法警察大队,全院干警增至80人。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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