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离休退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643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离休退休
分类号: F241.34
页数: 1
摘要: 离休指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离开工作岗位休息称离休。离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从优,工资100%照发”。抗日战争前参加工作的,按不同时期加发1~2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1980~2000年,全区有53人办理离休手续,其中行政事业单位41人,企业单位l2人。53人中,处级23人,科级和科级待遇30人。
关键词: 离休 退休

内容

离休指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离开工作岗位休息称离休。离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从优,工资100%照发”。抗日战争前参加工作的,按不同时期加发1~2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1980~2000年,全区有53人办理离休手续,其中行政事业单位41人,企业单位l2人。53人中,处级23人,科级和科级待遇30人。
  退休指干部、工人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为国家服务到一定的年限,或因病残丧失了工作能力,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离开工作岗位,由国家给予一定数额的退休金和其他生活保障,并予以妥善安置和管理的制度。凡男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退休手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工龄达到上述条件,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及有害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工龄达到上述条件的;因公致残,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均可退休。退休费标准为:新中国建立后参加革命工作,工龄满20年的,发给本人标准工资75%;工龄满l5年不满20年的,发给70%;工龄满10年不满l5年的,发给60%。1993年工资改革后,行政机关公务员工龄满35年的发88%;满30年不满35年的发82%;满20年不满30年的发75%。同时,1985年、l993年、l997年、1999年多次调整工资中,退休人员退休费同时增加。1981~2000年,全区有1026人办理退休手续,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干部572人,职工66人,企业单位职工388人。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处级24人,科级142人,科技人员281人,一般干部125人。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