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农村养老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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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633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农村养老保险
分类号: F323.89
页数: 1
摘要: 1993年3月,成立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区民政局内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各乡(镇)设代办所,配代办员,主要为农村纯女户解决后顾之忧。同月,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凡年龄0 - 60岁,农村户口均可投保,保险费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集体补助比例不一,经济较好的十里乡集体补助50%,经济较差的一般补助30%,也有的全由个人负担。
关键词: 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

内容

1993年3月,成立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区民政局内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各乡(镇)设代办所,配代办员,主要为农村纯女户解决后顾之忧。同月,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凡年龄0 - 60岁,农村户口均可投保,保险费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集体补助比例不一,经济较好的十里乡集体补助50%,经济较差的一般补助30%,也有的全由个人负担。当年参加投保的纯女户359人,投保金额16.9万元,其中集体补助8.5万元。、截至2000年末,全区农村养老保险投保人数5000余人,投保金额183万元,其中集体补助79.8万元。参保人员中,受益人数30人,年人均领取养老金336元。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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