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村级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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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62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村级选举
分类号: D621.4
页数: 2
摘要: 1989年,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成立区基层政权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导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级选举工作。
关键词: 选举制度 村民选举

内容

1989年,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成立区基层政权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导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级选举工作。
  村级选举施行之初,先由乡(镇)党委提出候选人,村民选出代表,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选举村干部。1991年始,为保障村民民主权利,凡具选民资格的村民全部参选,群众称为“海选”。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均由全村村民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则当选。村委会干部任期3年,到期换届,有的连选连任,有的被村民更换。1991 -2000年,共举行四届村委会选举。
  第一届村委会选举,1991年举行。选民77819人,参选选民70815人,参选率91%,共选出村委会83个,主任83人,副主任86人,委员231人。
  第二届村委会选举,1993年举行。选民76765人,参选选民74615人,参选率97.20%,共选出村委会81个,主任79人,副主任77个,委员232人,连选连任337人,新当选51人。
  第三届村委会选举,1996年举行。选民76726人,参选选民72429人,参选率94.40%,共选出村委会81个,主任80人,副主任90人,委员181人,连选连任212人,新当选139人。
  第四届村委会选举,1999年举行。选民80335人,参选选民77495人,参选率96.47%,共选出村委会81个,主任81人,副主任101人,委员151人,连选连任217人,新当选116人。这次选举全由选民直接推荐候选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受到群众普遍好评和市政府表彰。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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