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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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62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社会福利
分类号: C913.7
页数: 2
摘要: 敬老院 1956年始,境内就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依靠的老、弱、孤、寡、残人员,由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保吃、保穿、保烧、保救、保葬的“五保”,使其不低于一般社员生活水平。1958年12月10日,中共八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提出要办好敬老院,为那些无子女依靠的老人(五保户)提供一个较好的生活场所。
关键词: 社会保障 社会福利

内容

敬老院 1956年始,境内就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依靠的老、弱、孤、寡、残人员,由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保吃、保穿、保烧、保救、保葬的“五保”,使其不低于一般社员生活水平。1958年12月10日,中共八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提出要办好敬老院,为那些无子女依靠的老人(五保户)提供一个较好的生活场所。境内相继兴办起敬老院。“文化大革命”期间,“五保”老人生活无保障,敬老院人去屋空,名存实亡。
  1980年建区后,各公社从修房子、添设施人手,落实《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区民政部门先后投资1 15万元,帮助五里、十里、新港、海会、莲花等乡(镇)修缮、改造敬老院,面积达1900平方米,同时为敬老院配备彩色电视机、影碟机、麻将牌(桌)等文化娱乐设施,确保“五保”老人都能有舒适的居住、娱乐环境。2000年,全区有敬老院10所(不含牯岭镇),“五保”老人585人,206人收养入院。凡人院的五保老人除保障每人每年1000 - 1200元生活费,还发120元零花钱,、其他方式供养的“五保”老人379人,每人每年发给供养费800元。
  福利企业 1995年,十里乡建“十里民政福利服务公司”,新港镇建“新港民政塑料厂”,周岭乡建“周岭福利有机化工厂”,区建“江达实业公司福利加工厂”、“长征玻璃钢厂木器加工福利分厂”等5个福利企业,当年创产值246万元,创利润28万元。翌年,5个福利企业又创产值245万元,获利润29.7万元。1997年,十里乡、新港镇的福利企业依政策规定歇业,继改办“金晶实业公司福利有机化工厂”。是年,5个福利企业共创产值290万元,创利润42万元。1998年,创产值240万元,获利润28万元。1999年,创产值280万元,创利润30万元。2000年,在减少周岭福利有机化工厂的情况下,4个福利企业亦创产值180万元,创利润24万元。1995- 2000年,全区福利企业累计上缴税金50厅元,安置残疾待业青年68人。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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