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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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62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社会救济
分类号: C913.7
页数: 2
摘要: 困难救济定期救济 1960年始,境内部分无依无靠又不符合“五保”的鳏、寡、孤、独、病或人多劳力少等困难户获得“双定”(定期定量)救济。“文化大革命”期间,“双定”救济受冲击,1977年恢复。建区后,政府即就对生活无依无靠的老弱残幼、家庭主要劳力疾残无生活来源,又不够“五保”条件、人均月收入不足50元的困难户,经大队(村)、公社(乡、镇)摸底呈报,区民政局调查核实后,给予定期定量补助。
关键词: 社会救济 社会保障

内容

困难救济定期救济 1960年始,境内部分无依无靠又不符合“五保”的鳏、寡、孤、独、病或人多劳力少等困难户获得“双定”(定期定量)救济。“文化大革命”期间,“双定”救济受冲击,1977年恢复。建区后,政府即就对生活无依无靠的老弱残幼、家庭主要劳力疾残无生活来源,又不够“五保”条件、人均月收入不足50元的困难户,经大队(村)、公社(乡、镇)摸底呈报,区民政局调查核实后,给予定期定量补助。1981年,全区有252户480人享受定补,户均年补120元。2000年底,全区有583户1529人享受定补,户均年补助170元。
  临时救济建区前,因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产生的特殊困难户,享受过春荒、夏荒救济粮、款的临时补助。1981年后,特困户由大队(村)、公社(乡、镇)出具证明材料,区民政局调查核实,给予临时救济。仅1998 -1999年因水灾造成临时特困户和其他特困户2480户,户均补助150 - 200兀,临时救济金额达357万元。
  精简退职职工救济建区始,区民政局即对区内1965年后精简下放、退职职工生活情况进行调查,对年老体弱、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无依无靠的全民企业退职职工由财政拨款,给予定期定量救济。1981年,全区有精简退职职工132人,每人每月救济25元。2000年底,全区仍有精减退职职T118人,每人每月定期补助31元。1981 -2000年,全区累汁发放精简退职职工救济款167万元。
  [=此处为表格(1980 - 2000年社会救济款发放明细)=]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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